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江湖遇乱世-第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次多臂熊能来害萧妃,秋水静在脑子里一转,就知道是谁指派来的了。而霍隽,却让秋水静很头疼,如果跟他扯破脸,那么势必把河东五十寨全得罪了,如果跟他以礼相待,他不把萧绰救走是绝对不会甘心的。

    而如今,真是天赐的一个大好机会,秋水静心内高兴,何不让他们两人自相残杀,自己来个渔翁得利呢?反正,春红一定把那阴阳合欢散和着汤药给萧绰服下了,只要过了今晚,萧绰就是唐主的人了。想到此处,竟没有让兵士们急于出手。

    此时兵士们却乱作一团,人们看到远处,有两个黑影在决斗。而萧妃在墙角处悄无声息地站着,春红却被秋水静扶着在问话。

    没有人作主,兵士们实在不知道该跟谁动手?不过,此时的兵士却越聚越多,挤不进来的,就把整个冷宫的围墙围了个水泄不通。

    秋水静冲着兵士大喊:“保护萧妃!”有几个机灵的早已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杂草,向着萧妃方向跑去。

    而萧绰自从看到霍隽后,视线就没有离开过他。

    (。)

第二十一章 霍隽来迟() 
秋水静冲着兵士大喊:“保护萧妃!”有几个机灵的早已深

    而萧绰自从看到霍隽后,视线就没有离开过他。

    萧绰看着春红和多臂熊打斗时,觉得这场景真是太熟悉不过了,难道,这才是她最近过的生活?血与腥风,每天都打打杀杀。可是,自己怎么能够接触到这样的环境呢?

    自己一点武功都不会,而那春红,自称是自己的侍女,她确为何又会武功?自己为什么对皇宫如此地陌生?反而对这杂草丛生的地方却这么亲切?

    一切的一切,对于萧绰来讲,绞尽脑汁也弄不明白,而夜风又那么地冷,她突然想到,曾几何时,有个男人给她披了件披风。

    正在胡思乱想,突然眼前一亮,原来是那紫金禅杖冲着自己飞奔而来,那紫金禅杖头部坠着四个大紫金圆环,那紫金圆环乘着风,出‘花啦啦’清脆地响声。

    萧绰刚刚抬眼那紫金禅杖已到了眼前,别说她不会武功,就算是武功好的人,遇到这种凌利的度,也断难躲开。而萧绰根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这时,只听‘当’地一声,一道白光划向萧绰的眼前,而那禅杖应声断成两半,摔落在地上。那戴着紫金环的禅头磕到了草地上悄无声息。

    萧绰还没等低头观看,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位男子,他手提着一把明晃晃地宝剑,那宝剑在夜色之中竟然出光亮,比这草丛中随便放到地上的那盏宫灯还要亮。

    借着这亮光,萧绰仔细观看这名男子,他身高八尺左右,溜肩膀,两条大仙鹤腿,往脸上看面如紫羊肝,小眼睛,鹰钩鼻子,菱角嘴。

    大片牙,黑牙根,眼角往下耷拉着,嘴角往上翘着,要不注意看,活像个吊死鬼,他头上戴着软底六棱抽口软壮巾,周身穿青,遍体挂皂,腰扎五福丝鸾板带,披着黑绸暗披风。

    萧绰一看竟然惊呆了,这个人为什么如此熟悉,仿佛就如自己的亲人一样,可是,自己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丑鬼?看样子,他的武功应该很高,要不然不会一下子就把禅杖打落,像似儿戏似的那么轻松。

    如果不是很熟,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一点也不惊慌?要知道,换做任何一个人,要是在夜晚看到这样一位男人,都会吓得以为看到了鬼了。

    可是,还没等萧绰问一句,突然感觉脸一红,不禁身体抖了一下。这个男人竟然把披风解下,轻轻地披到萧绰身上,而萧绰竟然感觉是亲人一样的动作,一丝也没有拒绝。

    而萧绰刚刚被这男子披上披风,就感觉浑身马上热了起来,而这种热,不是阳光般温柔的热,而是那种让人难以忍受温火煮青蛙那种燥热。

    萧绰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是这春夜的暖意让人情思缠绵?还是,见到这个男人后的第一反应?萧绰不禁问道:“我们以前见过吗?”

    对方一愣,片刻竟然一把捏住了萧绰的白嫩的脸庞,他道:“嘿,你个混帐驴球球的,一天不见就不认得老子了?在这儿呆时间长了还得了,快跟老子走吧!”说着,拽起萧绰就要走。

    萧绰却一把挣脱他,她远山黛一皱,说不出的惊讶,怎么会一天不见,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突然看到这男人的身后,春红被多臂熊提了起来。

    萧绰不禁脱口说道:“春红!”

    霍隽本来要跟萧绰分辩几句,突见她张大眼睛,惊恐万分地看着自己身后,霍隽在来时已经认清那个人就是多臂熊了,当时没頋得上管他。

    可是此时,看到萧绰替那个女孩儿提心吊胆的样子,就算是一名素不相识的人,霍隽看到这个场景也不能撒手不管的。立时,他把七灵宝剑一挥,向着多臂熊袭去。

    萧绰眼睁睁地看着霍隽和多臂熊打斗起来,后来,一拥而入许多人,以致于萧绰有些目不暇接。今夜变数实在太多,以致她的反应不那么的灵敏。

    她还有好多好多的话没有问,后来她听得真切,那人叫霍隽。霍隽?萧绰还没等好好回想,却觉得浑身燥热难耐,简直呼吸都急促起来。

    她实在是太热了,不由得把那披风解下,刚要抖手扔下,抬头看到正在打斗的霍隽,那披风是霍隽给自己披上的,又有些舍不得丢下了。

    正在这时,一些兵丁向着自己走了过来,为的对自己施礼道:“萧妃娘娘休要惊慌,我等护送萧妃娘娘回宫!”

    萧妃的汗都下来了,她看到兵士们都向着自己围了过来,突然间挡住了自己的视线。

    不知怎么,萧绰只要看到那个叫霍隽的男人,就觉得亲切,什么也不害怕了。可是,自己有好多的话要跟他说,要问他,却近在咫尺不能说话。

    萧绰总是喜形不表现于色,可是此时,她却突然怒道:“你们给我闪开!”刚刚说完,一时激动,竟气血膨胀,突然晕了过去。

    当萧绰醒来时,已在硬木雕花的床上,那柔软的内外三新的被褥,让她有一种永远也不愿意醒来的感觉,她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了。

    迷蒙间闻到一阵馥郁的花香,仿佛是堂外的西府海棠开放时的香气,然而隔着重重帷幕,又是初开的花朵,那香气怎能传进来?多半是幻觉吧?

    而她最近的幻觉实在是太多了,就是在刚才,好像看到了一个男人,给自己披了件风衣。萧绰身子缓缓坐起,突然看到床前一双仙鹤腾云灵芝蟠花烛台前,一个男人正背对着自己。

    萧绰摇了摇头,不知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总是出现幻觉?而刚刚苏醒的自己,又立时燥热难当起来。

    那个男人听到床上的动静,猛然回转身体。萧绰看到他穿着黄缎子睡衣睡裤,双手背后,浓眉大眼,头上带着方巾,顶梁门安着块美玉,两根飘带飘洒在背后,神采奕奕丰神朗朗。

    (。)

第二十二章 春宵一刻() 
那个男人听到床上的动静,猛然回转身体。萧绰看到他穿着黄缎子睡衣睡裤,双手背后,浓眉大眼,头上带着方巾,顶梁门安着块美玉,两根飘带飘洒在背后,神采奕奕丰神朗朗。

    萧绰看这个男人和刚才看到的那个不同,看他穿着,一定就是唐主了,那么自己就是她的妃子了,为什么看他却一丝欣喜都没有呢?不过,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燥热,真想找个人依靠一下啊,要不然死了的心情都有啊。

    李煜看到萧绰醒来,显然是很高兴,他两步走到床前,坐了下来,关切的用那温柔地大手抚摸到萧绰的脸上,萧绰浑身抖了一下就像触电一样。

    李煜道:“燕燕,你可记得?你我第一次也是在这长春宫内,你当时很害羞,看到宫人给我换寝衣,你都羞得转过身子。就像此时这个样子,脸红红的。”

    萧绰脸更红了,可她可不是害羞,她喘气都有些吃力,不知怎么,李煜抚摸着自己的脸庞,她非旦没有不习惯,而且觉得非常地受用。这样,是不是就证明了,他们彼此经常这样已经习惯而不再害羞了呢?

    萧绰此刻身体已经不受大脑地控制了,她突然把李煜的另一只手握住,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样好受一些,她看着李煜,想说什么,可又不知说什么。

    李煜看到萧绰突然双手握住自己的手,他稍稍愣了一下,因为这个动作可是大周后从来没有过的动作。但是,这也令他非常地激动,他以为,这是萧绰的真情流露,原来,大周后在逝后给自己托梦,难不成,这转世的萧燕燕跟自己也有某些心灵上的感应?

    想到这时,李煜有种说不出的激动,他把另一只手也盖在了萧绰娇柔的手上,他道:“燕燕,初次见你时,你是在御花园的石拱桥上,那时你长裙跟朵莲花一样,而园中所有的花都不及你的美貌半分,一阵清风吹来,飞花吹乱了你的鬓角,你看,连飞花都妒嫉你的美貌。”

    萧绰仍然一句话不说,她痴痴地看着李煜,眼中充满了渴望。李煜看到她的样貌,以为两人果然是心有灵犀的,看来燕燕也和自己一样,充满了对初见时的美好追忆。

    李煜接着道:“燕燕,你知道这十年来我有多么地想你吗?”李煜本来就极丰有才情,当初春秋四友就是各拿自己的特长跟他比,结果都被他比下去,春秋四友输得心服口服,心甘情愿为他效力。

    而今晚,李煜在此情此景中,真是文思泉涌情不自尽,那些风花雪月的诗词简直信手捏来,他看着萧绰深情地道:“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李煜是那么地深情,他的眼睛都泛着点点泪光,而他看到萧绰竟然也那么地看着自己,她的眼中,分明有一潭秋水,渐渐要满,马上就要溢出来了。

    李煜道:“那一夜,你浑身微微抖,就像现在这样,我问‘你害怕’,你说‘臣妾不怕’。”李煜深情地笑笑,又道:“你真是太容易害羞和胆小的女人啊。你看,我们在一起都这么长时间了,你还是这样,脸红抖。”

    萧绰此时真的微微抖,她脸色更红了,她想,我跟他真的认识那么长时间了?哎呀,哪回看到他我都像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为什么?她真的是想不明白了,她也不想想这些了,她只是急得要命,到底自己急什么呢?自己也不知道。

    而李煜又道:“那夜,我问你为什么不怕。你说‘臣妾不是害怕,臣妾视今夜并非只是妃嫔侍奉君上,于皇上而言,臣妾只是普通嫔妃,臣妾视皇上如夫君,今夜是臣妾婚之夜,所以臣妾紧张’。燕燕,你看我记得多么清楚,你知道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吗?”

    萧绰身体已经抖得更厉害了,她握着李煜的手握得更紧了,又不由得把身体也贴向他金黄缎子的寝衣上,‘啊’,她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又稍稍好受些了。

    李煜以为萧绰已经回想起来了,至少,这转世的现在的萧燕燕,一颗芳心已经渐渐地专属于自己了。李煜借势把萧绰搂在怀中。

    李煜接着道:”我将你这些话记得清楚是因为,我从来没有那么地动容过,你也知道,在你之前,我也嫔妃的,可是她们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因为从来妃嫔侍寝者是对我诚惶诚恐,百般谨慎,她们是怕我这个唐主,而不是紧张我这个丈夫。燕燕,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这样话的呀,我岂能不动容?“

    萧绰却突然”啊“地一声大叫,把李煜喊得大吃一惊,他下意识地松开了萧绰,他看萧绰满面胀红,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一样。

    李煜道:”燕燕,你怎么了?难道头又痛了吗?“说着,手已探到萧绰的额前。

    萧绰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另一只手一把揪住李煜寝衣,李煜没有一丝地防备,轻而易举地就被萧绰扳倒到床上。李煜张口嘴巴,睁大眼睛,竟一句话说不出来。

    他看着萧绰,眼睛中有寻问、惊慌、好奇、惊讶、不敢相信、疑问,总之,一切复杂混合的感情都融入到他的眼神之中。

    萧绰却道:”你这个男人真是慢慢吞吞、啰啰嗦嗦的比女人还矫情,赶紧步入主题,不要再废话了……“

    此时的皇宫内院已是三更天了,夜色如水,沁凉入体。如果淡淡月光处往下看,那汉白玉石雕就的鸱吻巨兽仿佛扭动着身躯要腾飞似的,宫殿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静默无语。

    而真正身立在皇宫之中,却是另一番景象。

    (。)

第二十三章 霍隽来迟() 
此时的皇宫内院已是三更天了,夜色如水,沁凉入体。如果从淡淡月光处往下看,那汉白玉石雕就的鸱吻巨兽仿佛扭动着身躯要腾飞似的,宫殿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静默无语。

    而真正身立在皇宫之中,却是另一番景象。三更天的皇宫应该是除去些值班巡罗的大内兵士,宫中再无半点动静,而此时,冷宫周围却热闹非常。

    所谓“冷宫”,便是在皇宫角落后一所空置的院落。因为历代失宠犯错的嫔妃都被落安置在此处终身不得出入,便被宫中人视若冷宫,十分避讳。

    霍隽来到皇宫之时,想也没想到萧绰居然会在这么冷清的地方出现。那是一处废旧宫殿模样的房子,不算很大,零零落落十来间屋子错杂其间,像是久无人居住了,宫瓦上蔓生的野草纷杂,连大门上也积了厚厚的尘灰,满目疮痍。

    霍隽伸手一触,门上的铜钉便扑扑落下一层锈灰来,差点迷了人的眼睛。里头雕栏画栋的描金绘彩尽数脱落,积着厚厚的灰尘和凌乱密集的蛛网……

    那日,自从萧绰离开柴氏山庄,霍隽也差点没让半米深的湖水淹死——那是慌不择乱而起引的结果。幸亏任道安把他救到了岸上。

    等霍隽想明白了,他就冷静下来了。他一直想萧绰为什么会把自己调开,而跟着唐主走。他后来得出的结论是很明显的,就是萧绰全是为了自己好。

    萧绰如果不跟着唐主走,他们两人连江南都出不去,这是三十六计中的缓兵之计,霍隽虽然对于兵法不甚了解,但是,他祖上所传的霍家拳,乃是霍去病所传。

    霍去病是西汉名将,他长年与匈奴作战,在战争中,不光是靠着武艺的高强,还得靠着头脑和兵法。霍去病不仅独创出‘霍家拳’,还创出了‘霍去病兵法’。

    只不过,这霍家的迷踪拳在武林里更胜一筹罢了,而武林中根本没有人去关心什么兵法的书。至于王新的《阴符七术》,只因为是鬼谷子所传,里面不光是兵法,还有排兵布阵,特别是阵法,受到许多大将军师的倾慕。

    霍隽身为霍去病的后人,对于兵法方面,多多少少也喜欢一些,这也许跟遗传有一定的关系吧?他不仅有《霍去病兵法》,而且,别的兵法也学一些,对于《孙子兵法》,在当时一些武将眼里,那简直是必需耳熟能详的了。

    由于霍隽当初他的初衷是想为国家效力,所以,这些书他也深读一些,要不是遇到蔡融从中作梗,想必自己早就当上武状元了。

    不过这也有一定的好处,他靠着学的一些兵法方面的知识,才能统领河东五十寨。他以武艺取胜是主要有原因,但是能守这么多年,光靠武力没有智慧是不行的。

    霍隽想明白了这一切,觉得萧绰做的是对的,他又想,不如到晚间偷偷把萧绰带走,凭着自己的轻功‘6地飞行法’,一夜之间背着她把她带出江南也不成什么问题。

    反正是不能离开王家山庄了,就索性美美地睡上一晚。养精蓄锐,为第二天晚上救人做打算。当晚,霍隽吃得很开心。

    柴心宜照頋王新留在了石屋,其余的人,由家仆又做了一顿洛、阳水席,柴宗庆也为任道安准备了些素菜。

    第二天,柴宗庆和段思燕带着几个衷心的仆人离开了柴氏山庄,跟着任堂睿回到了云、南、昭、通县。任堂睿把他叔叔任道安承诺的事情跟自己的父亲一说。

    任堂睿父亲任到平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下来。把整个昭、通县都给了柴宗庆,柴宗庆从此在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做起了云、南王。

    柴氏山庄真正变成了王家山庄,柴心宜名正言顺地留在了王家山庄,至于王家山庄现在的一切柴米油盐,自然都是他的哥哥柴宗庆派人送到岛上来,没办法,就这一个亲妹妹,不管也不行,何况,总的算算自己也没吃亏,而是因为此事而因祸得福了呢。

    任道安在霍隽没回来之前,暂时留在王家山庄照頋王新。任道安那天晚上,跟霍隽聊了一宿,以致于后来霍隽听着听着自己就睡着了。

    任道安道:“西夏大雪山,老朽曾去过,可是,那里白茫茫,光秃秃一片,老朽到了那里没走几步就已寸步难行,只能照着原来的脚印返回,亏得老朽没有几步,如果走得时间长了,风雪把脚印盖住,那老朽就被困死在那里了。”

    霍隽本来吃得酒足饭饱的,此时,最大的心愿,莫过于美美地睡上一觉。可霍隽知道,任道安之所以找他,并不是闲得无聊,聊一些家常,他所说的一定都是为自己好的话。

    霍隽道:“老子自从来到这后好像很少骂人了,你有话说,你屁放,何必跟老子拐弯抹角地放转圈屁呢?没看老子眼睛都睁不开了吗?”

    任道安道:“那西夏大雪山中的金甲虫,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具我所知,这是一个非常邪性的东西,用普通的兵器根本伤不了它,而比九命猫的命还要多,就算把它切成数段还能复圆。”

    霍隽道:“如你所说,那个东西那么难对付,那住在大雪山的那个叫什么楚婵娟的,她是怎么把那金甲虫提炼成’悲酥清风‘的呢?”

    任道安摇了摇头道:“医书上只讲了这金甲虫的独特之处,却没讲怎么制服它。至于那个楚婵娟,当然有独特的手法了,要不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悲酥清风’了吗?”

    霍隽听得这个泻气劲就一甭提了,他道:“也就是说老子刚才确实没有说错呗?你刚才确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