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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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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糊汽车,我们知道改良。可是有几家死了人来糊一辆洋车或汽车呢?年头一旦大改良起来,我们的小改良全算白饶,水大漫不过鸭子去,有什么法儿呢!



上面交代过了:我若是始终仗着那份儿手艺吃饭,恐怕就早已饿死了。不过,这点本事虽不能永远有用,可是三年的学艺并非没有很大的好处,这点好处教我一辈子享用不尽。我可以撂下家伙,干别的营生去;这点好处可是老跟着我。就是我死后,有人谈到我的为人如何,他们也必须要记得我少年曾学过三年徒。

学徒的意思是一半学手艺,一半学规矩。在初到铺子去的时候,不论是谁也得害怕,铺中的规矩就是委屈。当徒弟的得晚睡早起,得听一切的指挥与使遣,得低三下四的伺候人,饥寒劳苦都得高高兴兴的受着,有眼泪往肚子里咽。象我学艺的所在,铺子也就是掌柜的家;受了师傅的,还得受师母的,夹板儿气!能挺过这么三年,顶倔强的人也得软了,顶软和的人也得硬了;我简直的可以这么说,一个学徒的脾性不是天生带来的,而是被板子打出来的;象打铁一样,要打什么东西便成什么东西。

在当时正挨打受气的那一会儿,我真想去寻死,那种气简直不是人所受得住的!但是,现在想起来,这种规矩与调教实在值金子。受过这种排练,天下便没有什么受不了的事啦。随便提一样吧,比方说教我去当兵,好哇,我可以作个满好的兵。军队的操演有时有会儿,而学徒们是除了睡觉没有任何休息时间的。我抓着工夫去出恭,一边蹲着一边就能打个盹儿,因为遇上赶夜活的时候,我一天一夜只能睡上三四点钟的觉。我能一口吞下去一顿饭,刚端起饭碗,不是师傅喊,就是师娘叫,要不然便是有照顾主儿来定活,我得恭而敬之的招待,并且细心听着师傅怎样论活讨价钱。不把饭整吞下去怎办呢?这种排练教我遇到什么苦处都能硬挺,外带着还是挺和气。读书的人,据我这粗人看,永远不会懂得这个。现在的洋学堂里开运动会,学生跑上两个圈就仿佛有了汗马功劳一般,喝!又是搀着,又是抱着,往大腿上拍火酒,还闹脾气,还坐汽车!这样的公子哥儿哪懂得什么叫作规矩,哪叫排练呢?话往回来说,我所受的苦处给我打下了作事任劳任怨的底子,我永远不肯闲着,作起活来永不晓得闹脾气,耍别扭,我能和大兵们一样受苦,而大兵们不能象我这么和气。

再拿件实事来证明这个吧:在我学成出师以后,我和别的耍手艺的一样,为表明自己是凭本事挣钱的人,第一我先买了根烟袋,只要一闲着便捻上一袋吧唧着,仿佛很有身分,慢慢的,我又学了喝酒,时常弄两盅猫尿咂着嘴儿抿几口。嗜好就怕开了头,会了一样就不难学第二样,反正都是个玩艺吧咧。这可也就出了毛病。我爱烟爱酒,原本不算什么稀奇的事,大家伙儿都差不多是这样。可是,我一来二去的学会了吃大烟。那个年月,鸦片烟不犯私,非常的便宜;我先是吸着玩,后来可就上了瘾。不久,我便觉出手紧来了,作事也不似先前那么上劲了。我并没等谁劝告我,不但戒了大烟,而且把旱烟袋也撅了,从此烟酒不动!我入了“理门”。入理门,烟酒都不准动;一旦破戒,必走背运。所以我不但戒了嗜好,而且入了理门;背运在那儿等着我,我怎肯再犯戒呢?这点心胸与硬气,如今想起来,还是由学徒得来的。多大的苦处我都能忍受。初一戒烟戒酒,看着别人吸,别人饮,多么难过呢!心里真象有一千条小虫爬挠那么痒痒触触的难过。但是我不能破戒,怕走背运。其实背运不背运的,都是日后的事,眼前的罪过可是不好受呀!硬挺,只有硬挺才能成功,怕走背运还在其次。我居然挺过来了,因为我学过徒,受过排练呀!

提到我的手艺来,我也觉得学徒三年的光阴并没白费了。凡是一门手艺,都得随时改良,方法是死的,运用可是活的。三十年前的瓦匠,讲究会磨砖对缝,作细工儿活;现在,他得会用洋灰和包镶人造石什么的。三十年前的木匠,讲究会雕花刻木,现在得会造洋式木器。我们这行也如此,不过比别的行业更活动。我们这行讲究看见什么就能糊什么。比方说,人家落了丧事,教我们糊一桌全席,我们就能糊出鸡鸭鱼肉来。赶上人家死了未出阁的姑娘,教我们糊一全份嫁妆,不管是四十八抬,还是三十二抬,我们便能由粉罐油瓶一直糊到衣橱穿衣镜。眼睛一看,手就能模仿下来,这是我们的本事。我们的本事不大,可是得有点聪明,一个心窟窿的人绝不会成个好裱糊匠。

这样,我们作活,一边工作也一边游戏,仿佛是。我们的成败全仗着怎么把各色的纸调动的合适,这是耍心路的事儿。以我自己说,我有点小聪明。在学徒时候所挨的打,很少是为学不上活来,而多半是因为我有聪明而好调皮不听话。我的聪明也许一点也显露不出来,假若我是去学打铁,或是拉大锯——老那么打,老那么拉,一点变动没有。幸而我学了裱糊匠,把基本的技能学会了以后,我便开始自出花样,怎么灵巧逼真我怎么作。有时候我白费了许多工夫与材料,而作不出我所想到的东西,可是这更教我加紧的去揣摸,去调动,非把它作成下可。这个,真是个好习惯。有聪明,而且知道用聪明,我必须感谢这三年的学徒,在这三年养成了我会用自己的聪明的习惯。诚然,我一辈子没作过大事,但是无论什么事,只要是平常人能作的,我一瞧就能明白个五六成。我会砌墙,栽树,修理钟表,看皮货的真假,合婚择日,知道五行八作的行话上诀窍……这些,我都没学过,只凭我的眼去看,我的手去试验;我有勤苦耐劳与多看多学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冥衣铺学徒三年养成的。到如今我才明白过来——我已是快饿死的人了!——假若我多读上几年书,只抱着书本死啃,象那些秀才与学堂毕业的人们那样,我也许一辈子就糊糊涂涂的下去,而什么也不晓得呢!裱糊的手艺没有给我带来官职和财产,可是它让我活的很有趣;穷,但是有趣,有点人味儿。

刚二十多岁,我就成为亲友中的重要人物了。不因为我有钱与身分,而是因为我办事细心,不辞劳苦。自从出了师,我每天在街口的茶馆里等着同行的来约请帮忙。我成了街面上的人,年轻,利落,懂得场面。有人来约,我便去作活;没人来约,我也闲不住:亲友家许许多多的事都托咐我给办,我甚至于刚结过婚便给别人家作媒了。

给别人帮忙就等于消遣。我需要一些消遣。为什么呢?前面我已说过:我们这行有两种活,烧活和白活。作烧活是有趣而干净的,白活可就不然了。糊顶棚自然得先把旧纸撕下来,这可真够受的,没作过的人万也想不到顶棚上会能有那么多尘土,而且是日积月累攒下来的,比什么土都干,细,钻鼻子,撕完三间屋子的棚,我们就都成了土鬼。及至扎好了秫秸,糊新纸的时候,新银花纸的面子是又臭又挂鼻子。尘土与纸面子就能教人得痨病——现在叫作肺病。我不喜欢这种活儿。可是,在街上等工作,有人来约就不能拒绝,有什么活得干什么活。应下这种活儿,我差不多老在下边裁纸递纸抹浆糊,为的是可以不必上“交手”,而且可以低着头干活儿,少吃点土。就是这样,我也得弄一身灰,我的鼻子也得象烟筒。作完这么几天活,我愿意作点别的,变换变换。那么,有亲友托我办点什么,我是很乐意帮忙的。

再说呢,作烧活吧,作白活吧,这种工作老与人们的喜事或丧事有关系。熟人们找我定活,也往往就手儿托我去讲别项的事,如婚丧事的搭棚,讲执事,雇厨子,定车马等等。我在这些事儿中渐渐找出乐趣,晓得如何能捏住巧处,给亲友们既办得漂亮,又省些钱,不能窝窝囊囊的被人捉了“大头”。我在办这些事儿的时候,得到许多经验,明白了许多人情,久而久之,我成了个很精明的人,虽然还不到三十岁。



由前面所说过的去推测,谁也能看出来,我不能老靠着裱糊的手艺挣饭吃。象逛庙会忽然遇上雨似的,年头一变,大家就得往四散里跑。在我这一辈子里,我仿佛是走着下坡路,收不住脚。心里越盼着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这次的变动,不使人缓气,一变好象就要变到底。这简直不是变动,而是一阵狂风,把人糊糊涂涂的刮得不知上哪里去了。在我小时候发财的行当与事情,许多许多都忽然走到绝处,永远不再见面,仿佛掉在了大海里头似的。裱糊这一行虽然到如今还阴死巴活的始终没完全断了气,可是大概也不会再有抬头的一日了。我老早的就看出这个来。在那太平的年月,假若我愿意的话,我满可以开个小铺,收两个徒弟,安安顿顿的混两顿饭吃。幸而我没那么办。一年得不到一笔大活,只仗着糊一辆车或两间屋子的顶棚什么的,怎能吃饭呢?睁开眼看看,这十几年了,可有过一笔体面的活?我得改行,我算是猜对了。

不过,这还不是我忽然改了行的唯一的原因。年头儿的改变不是个人所能抵抗的,胳臂扭不过大腿去,跟年头儿叫死劲简直是自己找别扭。可是,个人独有的事往往来得更厉害,它能马上教人疯了。去投河觅井都不算新奇,不用说把自己的行业放下,而去干些别的了。个人的事虽然很小,可是一加在个人身上便受不住;一个米粒很小,教蚂蚁去搬运便很费力气。个人的事也是如此。人活着是仗了一口气,多喒有点事儿,把这些气憋住,人就要抽风。人是多么小的玩艺儿呢!

我的精明与和气给我带来背运。乍一听这句话仿佛是不合情理,可是千真万确,一点儿不假,假若这要不落在我自己身上,我也许不大相信天下会有这宗事。它竟自找到了我;在当时,我差不多真成了个疯子。隔了这么二三十年,现在想起那回事儿来,我满可以微微一笑,仿佛想起一个故事来似的。现在我明白了个人的好处不必一定就有利于自己。一个人好,大家都好,这点好处才有用,正是如鱼得水。一个人好,而大家并不都好,个人的好处也许就是让他倒霉的祸根。精明和气有什么用呢!现在,我悟过这点理儿来,想起那件事不过点点头,笑一笑罢了。在当时,我可真有点咽不下去那口气。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啊。

哪个年轻的人不爱漂亮呢?在我年轻的时候,给人家行人情或办点事,我的打扮与气派谁也不敢说我是个手艺人。在早年间,皮货很贵,而且不准乱穿。如今晚的人,今天得了马票或奖券,明天就可以穿上狐皮大衣,不管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还是二十岁还没刮过脸的小伙子。早年间可不行,年纪身分决定个人的服装打扮。那年月,在马褂或坎肩上安上一条灰鼠领子就仿佛是很漂亮阔气。我老安着这么条领子,马褂与坎肩都是青大缎的——那时候的缎子也不怎么那样结实,一件冯褂至少也可以穿上十来年。在给人家糊棚顶的时候,我是个土鬼;回到家中一梳洗打扮,我立刻变成个漂亮小伙子。我不喜欢那个土鬼,所以更爱这个漂亮的青年。我的辫子又黑又长,脑门剃得锃光青亮,穿上带灰鼠领子的缎子坎肩,我的确象个“人儿”!

一个漂亮小伙子所最怕的恐怕就是娶个丑八怪似的老婆吧。我早已有意无意的向老人们透了个口话:不娶倒没什么,要娶就得来个够样儿的。那时候,自然还不时行自由婚,可是已有男女两造对相对看的办法。要结婚的话,我得自己去相看,不能马马虎虎就凭媒人的花言巧语。

二十岁那年,我结了婚,我的妻比我小一岁。把她放在哪里,她也得算个俏式利落的小媳妇;在定婚以前,我亲眼相看的呀。她美不美,我不敢说,我说她俏式利落,因为这四个字就是我择妻的标准;她要是不够这四个字的格儿,当初我决不会点头。在这四个字里很可以见出我自己是怎样的人来。那时候,我年轻,漂亮,作事麻利,所以我一定不能要个笨牛似的老婆。

这个婚姻不能说不是天配良缘。我俩都年轻,都利落,都个子不高;在亲友面前,我们象一对轻巧的陀螺似的,四面八方的转动,招得那年岁大些的人们眼中要笑出一朵花来。我俩竞争着去在大家面前显出个人的机警与口才,到处争强好胜,只为教人夸奖一声我们是一对最有出息的小夫妇。别人的夸奖增高了我俩彼此间的敬爱,颇有点英雄惜英雄,好汉爱好汉的劲儿。

我很快乐,说实话:我的老人没挣下什么财产,可是有一所儿房。我住着不用花租金的房子,院中有不少的树木,檐前挂着一对黄鸟。我呢,有手艺,有人缘,有个可心的年轻女人。不快乐不是自找别扭吗?

对于我的妻,我简直找不出什么毛病来。不错,有时候我觉得她有点太野;可是哪个利落的小媳妇不爽快呢?她爱说话,因为她会说;她不大躲避男人,因为这正是作媳妇所应享的利益,特别是刚出嫁而有些本事的小媳妇,她自然愿意把作姑娘时的腼腆收起一些,而大大方方的自居为“媳妇”。这点实在不能算作毛病。况且,她见了长辈又是那么亲热体贴,殷勤的伺候,那么她对年轻一点的人随便一些也正是理之当然;她是爽快大方,所以对于年老的正象对于年少的,都愿表示出亲热周到来。我没因为她爽快而责备她过。

她有了孕,作了母亲,她更好看了,也更大方了——我简直的不忍再用那个“野”字!世界上还有比怀孕的少妇更可怜,年轻的母亲更可爱的吗?看她坐在门坎上,露着点胸,给小娃娃奶吃,我只能更爱她,而想不起责备她太不规矩。

到了二十四岁,我已有一儿一女。对于生儿养女,作丈夫的有什么功劳呢!赶上高兴,男子把娃娃抱起来,耍巴一回;其余的苦处全是女人的。我不是个糊涂人,不必等谁告诉我才能明白这个。真的,生小孩,养育小孩,男人有时候想去帮忙也归无用;不过,一个懂得点人事的人,自然该使作妻的痛快一些,自由一些;欺侮孕妇或一个年轻的母亲,据我看,才真是混蛋呢!对于我的妻,自从有了小孩之后,我更放任了些;我认为这是当然的合理的。

再一说呢,夫妇是树,儿女是花;有了花的树才能显出根儿深。一切猜忌,不放心,都应该减少,或者完全消灭;小孩子会把母亲拴得结结实实的。所以,即使我觉得她有点野——真不愿用这个臭字——我也不能不放心了,她是个母亲呀。



直到如今,我还是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所不能明白的事也就是当时教我差点儿疯了的事,我的妻跟人家跑了。

我再说一遍,到如今我还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回事。我不是个固执的人,因为我久在街面上,懂得人情,知道怎样找出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但是,对于这件事,我把自己的短处都找遍了,也找不出应当受这种耻辱与惩罚的地方来。所以,我只能说我的聪明与和气给我带来祸患,因为我实在找不出别的道理来。

我有位师哥,这位师哥也就是我的仇人。街口上,人们都管他叫作黑子,我也就还这么叫他吧;不便道出他的真名实姓来,虽然他是我的仇人。“黑子”,由于他的脸不白;不但不白,而且黑得特别,所以才有这个外号。他的脸真象个早年间人们揉的铁球,黑,可是非常的亮;黑,可是光润;黑,可是油光水滑的可爱。当他喝下两盅酒,或发热的时候,脸上红起来,就好象落太阳时的一些黑云,黑里透出一些红光。至于他的五官,简直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我比他漂亮多了。他的身量很高,可也不见得怎么魁梧,高大而懈懈松松的。他所以不至教人讨厌他,总而言之,都仗着那一张发亮的黑脸。

我跟他是很好的朋友。他既是我的师哥,又那么傻太黑粗的,即使我不喜爱他,我也不能无缘无故的怀疑他。我的那点聪明不是给我预备着去猜疑人的;反之,我知道我的眼睛里不容砂子,所以我因信任自己而信任别人。我以为我的朋友都不至于偷偷的对我掏坏招数。一旦我认定谁是个可交的人,我便真拿他当个朋友看待。对于我这个师哥,即使他有可猜疑的地方,我也得敬重他,招待他,因为无论怎样,他到底是我的师哥呀。同是一门儿学出来的手艺,又同在一个街口上混饭吃,有活没活,一天至少也得见几面;对这么熟的人,我怎能不拿他当作个好朋友呢?有活,我们一同去作活;没活,他总是到我家来吃饭喝茶,有时候也摸几把索儿胡玩——那时候“麻将”还不十分时兴。我和蔼,他也不客气;遇到什么就吃什么,遇到什么就喝什么,我一向不特别为他预备什么,他也永远不挑剔。他吃的很多,可是不懂得挑食。看他端着大碗,跟着我们吃热汤儿面什么的,真是个痛快的事。他吃得四脖子汗流,嘴里西啦胡噜的响,脸上越来越红,慢慢的成了个半红的大煤球似的;谁能说这样的人能存着什么坏心眼儿呢!

一来二去,我由大家的眼神看出来天下并不很太平。可是,我并没有怎么往心里搁这回事。假若我是个糊涂人,只有一个心眼,大概对这种事不会不听见风就是雨,马上闹个天昏地暗,也许立刻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也许是望风捕影而弄一鼻子灰。我的心眼多,决不肯这么糊涂瞎闹,我得平心静气的想一想。

先想我自己,想不出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来,即使我有许多毛病,反正至少我比师哥漂亮,聪明,更象个人儿。

再看师哥吧,他的长象,行为,财力,都不能教他为非作歹,他不是那种一见面就教女人动心的人。

最后,我详详细细的为我的年轻的妻子想一想:她跟了我已经四五年,我俩在一处不算不快乐。即使她的快乐是假装的,而愿意去跟个她真喜爱的人——这在早年间几乎是不能有的——大概黑子也绝不会是这个人吧?他跟我都是手艺人,他的身分一点不比我高。同样,他不比我阔,不比我漂亮,不比我年轻;那么,她贪图的是什么呢?想不出。就满打说她是受了他的引诱而迷了心,可是他用什么引诱她呢,是那张黑脸,那点本事,那身衣裳,腰里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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