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周鼎记-第4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下,每一个人都相信他是扮猪吃虎,所谓的不会打马球是故意作态了。

    其实,安和真的不会打马球,也真的不会骑马。

    但是,他会打“高尔夫”,而且是个打高尔夫球的高手。

    你想哪高尔夫球多小啊,比这马球小数倍,安和能准确的用球杆将球送进几十米外的只有酒盅大小的球洞里,这马球与高尔夫球只是玩法各有不同,规则各有不同,球也各有不同,但道理还是相通的。

    只是现代的高尔夫球竞争性并不高,而注重于技巧性,根本就是有钱人闲极无聊用来消磨时光的一种游戏。

    但是由于这种球很轻,所以想要把球运用自如,就需要相当高的控球技巧。

    而安和恰恰是一个高尔夫球高手。

    第一个球打飞了,是因为安和还不了解马球的重量和硬度,可是这个球打出去,他心里就有谱了,第二次再得到球时,他就能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力度和击球的角度。

    马球也是一种运动,是运动就离不了身体的灵活性、柔韧性、协调性的运用和对力量的支配、对反应速度的要求以及对分析判断能力的要求。这些方面,安和不管是作为一个高尔夫球高手,还是一个武术高手,都已达到了一个马球手的最高标准。

    他所欠缺的,是不会骑马和对球杖的生疏。可是就像一个八卦掌宗师掉过头来去学劈挂掌,以他对武学的领悟力和已经达到的身体素质,现学现卖打出一掌,一个已经学了三年劈挂掌的学徒照样望尘莫及。

    安和只消稍稍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就远远超越了这些非专业球员,虽然他的马术无法立即提高,不能策马驰骋,抢球、带球,进攻,但是以他的眼力,只要飞快地扫一眼,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全场形势,找出对方的薄弱点,球到了他的杖下,就一定能又准又稳又快地传给他想传的人。

    薛仁贵改变了打法,他们以伫马中场,一动不动的安和为核心展开了反扑,进攻途中,任何球员受到拦截,都会立即传球给安和。

    安和只要得球,球就能准确地越过对手,传到最应该控球的球员马前,却不管那人是远是近,在什么位置

    一时间,整个赛场形势陡转,比分被迅速追上,紧跟着开始拉开,长孙润那边十个人被薛仁贵一方的六个人压着打,竟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安和立马中场,既不前进也不后退,马鞍上横一球杖,球不传到他面前,任你杀得天翻地覆他也一动不动,但是那枚红球只要传到他的马前,甚至从他头顶飞过,他都只是把球杖一挥。

    只要他一挥杖,你想断他的球、裁他的球,抢他的球,那都不太可能了,因为他不会让球在手中多停一秒钟,就会立即传到应该控球的队员手中,到后来,对方球员只要看见他一挥杖,就会立即条件反射般地往己方球门跑,以便及时进行拦截。

    而安和,一杖挥出,便又像没事人儿似的,横杖于马鞍桥上,冷眼旁观地看热闹。

    谁人横刀跃马,唯我安大将军也。

    安和虽然不争不抢,完全没有融入到马球激烈的竞赛氛围当中去,却已抢尽了全场的风头,每个人都希望看到他那神乎其神的传球技术,以至于他一方的人得了球,观众马上就放声高呼:

    “传给他!传给他!”

    安和得了球,一杖挥出,便是一阵狂热的欢呼,所有观众都被他这种神乎其神的传球技术给征服了。

    唐人酷爱马球运动,安和现在已变成了观众心中的球神,这场比赛发展到后来,双方争抢的一切努力,都只是为他彗星一闪般的神技做辅垫,狂热的粉丝们只为安和一人喝彩。

    “围住他,围住他,逼他带球!”

    长孙润站在赛场边上,双手拢成喇叭,气极败坏地向场上的人大喊,又是一个球传到了安和脚下,对方几名球员在球传出的刹那,就已拨马赶来,呼啦一下将安和围在中央。

    对方其他的成员正紧盯着安和的同伴,由于这几名对方球员的严密包围,安和视线受阻,很难准确地把球传到己方队员脚下,他不带球突围,就只能挥杖将球从对方球员头顶打出去,这样的话,很难保证这个球到底传到谁的脚下。

    观众们的呐喊声停下了,所有的人都想看看,他们心目中的球神准备如何应对这个场面,他的“奇迹之杖”是否会再度诞生奇迹。

    他们希望“安和不会骑马”和他不会打球一样也是一个伪装,如果这时安和突然策马狂奔,带球疾冲,过五关斩六将直接杀向对方的球门,他们绝不会意外,更不会唾骂,只会为他狂吼、欢呼。

    众目睽睽之下,安和动了!

    安和没有踹镫策马带球前冲,他依旧是一挥杖,居然依旧是只一挥杖。

    安和一杖挥出,马球便从包围他的对方队员头顶掠过,化成了一道虹光,划着一道弧线,仿佛一颗彗星般横亘于长空之中。

    所有人都仰起头,向空中看去,目光追随着那道红光移动着,从这颗球一飞出去。

    人们就从角度上知道,它不是传给任何一人的。难道是安和自知这一球无法准确地传出,所以存心破坏,想要让球出界?

    随即,他们就目瞪口呆地发现,那团化作红色流光的虚影,竟然径直飞向了对方的球门……

    站在中场,直接射门?

    这个打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不错,他们在沙滩上随意划定的这个球场不太规范,比标准球场的确小了一些,可也不是站在中场,就能直接掷球入门的啊!

    须知,这时的击鞠用球都是实心坚木制成的,弹性有限,又比较重,站在中线位置挥杖,根本不可能把球打进对方球门,哪怕你是大力士也不可能,因为你的力道太大的话,只能使球杖的弦月形顶端折断,或者那实心木球受力不住,一击粉碎。

    但是,安和做到了!

    他一杖挥出,球化流光,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直接射进了对方的大门。

第一0九章 习练马术() 
这不是力大无穷就能办到的,臂力要大,更要使得一手巧力,那球不是被击出去的,是被球杖抄起来旋到一个最易发力的角度时抛出去的,唯其如此,才能解释为什么球杖好端端的,球也没有碎,却能打出这么远的距离。

    可是抄球时要柔,抛球时要刚,力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可不是懂得它的道理就一定能够办得到的。

    球飞进对方的球门,落在地上弹动几下,便落在场外的一架马车旁边。

    围观的人群疯狂地欢呼起来,安和挥杖击球,球化流光,球杖定格于空的刹那英姿,深深地印在了他们的脑海之中。

    在安和一方的赛场边缘,每进一球,便会插上一面红旗,那个负责“唱筹”(裁判)的人正插下一面新的红旗,薛仁贵一方的旗已成林。

    对方球员继续比赛的勇气被安和这一杖彻底击溃了,在山呼海啸的欢呼声中,他们无奈地承认:“我们输了!”

    “小兄弟,真是好样的!”

    薛仁贵大笑着向安和挑起了大指。

    安和笑了笑,翻身下马,快步去追那颗红球,自打上场就压根没跑过一步的那匹骏马打了个很响亮的鼻儿,摇头摆尾地走到一边,自顾啃草去了。

    安和走到马车旁边,将马球拾起,得意地向上一抛,然后伸手接住。

    不经意间一抬脸,却发现马车上的轿子里的窗户的锦帘缓缓打开,露出一张精美绝伦的脸,安和定睛一看,却是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去宫中见李小九,途中恰好经过此处,无意中看到安和与房遗爱他们在球场上打球,如今,王公贵族、士子书生、军中将士尽皆喜欢打马球,就连许多大家闺秀包括皇城里的宫娥都精擅马球游戏,禁不住停下来观看,不过她的目光不在房遗爱的身上,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和。

    强健的体魄,俊美的脸膀,潇洒的动作,青春活力的安和不断冲撞着她的心菲,她的心就像像那球场上的马球,被一杆打到了半天空,晕晕乎乎、飘飘摇摇,好半天都没着没落的。不知不觉中她将安和与辨机合为一体……

    “啪”地一声,马球落在了她的身边,她的心才像被放了线的风筝一样拉回。

    当安和走到她车前捡球时,她禁不住拉开车帘,向安和灿然一笑。

    绝世的芳华,倾国的容颜。

    安和一呆,不过很快转过神来,忙捡了球,转身离去。

    高阳公主也没说话,秀眉一剔,嘴角弯出一丝笑意,给马夫使了个眼色,马夫马鞭轻扬,“啪”地一声,在空中挽了个鞭花,三匹上好的突厥马,迈着轻快的步子,马铃叮铛绝尘而去。

    房遗爱站在球场上看到妻子的马车从这里经过,竟然有点怅然若失,不知道妻子是否看到了他这个驸马球场上的英姿。

    安和重新回到球场上,下面的看球的人仍然热情不褪,旁边不知是哪位女人脆声声地喊了声:

    “球神!”

    于是引发了场外观球的人更大规模的反响。

    “球神,球神……”

    喊声不绝于耳,整个球场上成了欢乐的海洋。

    就连长孙润也不得不承认安和的球技着实出神入化,他们几个虽然都以击鞠自傲,也不得不承认安和的马术虽然并不比他们高明,捕捉战机的眼力甚至还要略逊于他们,但是只要他那根球杖挨着了马球,那等运用自如的本领,实实地比他们要高明许多。

    安和又一次体会到了在后世大学生运动会上带领球队取得冠军时激动与骄傲。

    薛仁贵一把拉过他,激动地说:

    “小兄弟,上元节马上就要到了,到时朝庭要举行大规模的马球比赛,到时突厥、吐蕃等都会来参赛,每年击鞠比赛,我大唐参赛的球队虽多,结果却总是由西番人获胜,今年上元还是要赛球的,不如你加入我们宫中侍卫队,说不定能助我大唐夺一个魁首回来。”

    没有电影、电视、电脑,也没有丰富多彩的户外运动,大唐的娱乐活动还是很缺乏的,难得找到了一个可以解闷的运动,安和一口应承了下来

    要打马球必须拥有精湛的马术,这马术可不仅仅是骑在马上,能策马飞驰就行,横步,反跑,跳跃、转弯等各种马术技巧都需要十分娴熟,而安和就连最基本的骑术都欠缺。

    薛仁贵在球场上看在眼里,哈哈大笑说:

    “不过,小兄弟控球技术虽然堪称神乎其神,但说句实话,你的马术的确为兄的确不敢恭维,现在离上元节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还请安弟平时多练习马术,如果你得闲的话,可以到这里来,为兄我亲自教你。”

    安和上一次与尉迟循毓兄妹几人去终南山打猎,在尉迟阿敏的调教之下,稍稍熟悉了骑术,但也只是停留在会骑上,至于,横步,反跑,跳跃、转弯这些技巧,他还基本上没有掌握。

    这一次,安和正好让薛仁贵教他好好练习一下马术。

    每天下午,安和都在薛仁贵的陪同下练习骑术,薛仁贵那班兄弟也都全体跟随纵马驰骋苦练骑术,并在司农寺草场宽广空阔的场地上制作了许多障碍,练习控马技巧。

    安和虽有一身好武功,几天下来也是腰酸背疼,连大腿都磨破了,不过安和本来就有很好的身体素质,所以学习马术也快,很快就能熟练掌握一些基本要领了,眼下距上元节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每天如此习练,又有薛仁贵这个名师指点,相信到上元节时,他的骑术已足以用于比赛。

第一一0章 再见高阳() 
高阳公主端着一杯葡萄酒站在窗前细细的品味着,她已经喝了好多杯了,她的面色有些绯红。

    酒是个好东西,自从辨机被腰斩后,高阳公主就迷恋上了酒,酒已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旁边的案几上放着一个淡青釉面的细口酒瓯,瓯瓶口上插着胡杨木裹红绸的塞子,那瓶儿的曲线与高阳公主妖娆的身材倒有七八分相似。

    这瓯美酒,来自西域,是一瓯葡萄酿,美味之极,是高阳公主最喜欢喝的一种酒……”

    这时中原也有酿制葡萄酒的,但是品质最好的葡萄酒还是来自西域。即便是中原酿制的葡萄酒价格也极高昂,来自西域的葡萄酒则更甚。

    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这是在讲一位出嫁的少女,带着嫁妆往夫家去,她携带的嫁妆就是葡萄酒和金叵罗。金叵罗是纯金打制的器具,言下之意,这上等葡萄酒之昂贵,直可以与金制器皿相媲美。

    这瓯美酒希罕,就希罕在它的酿制之法,此酒酿法,大异于其它的葡萄酿,酒力较之寻常葡萄酒,高出两倍不止,是以酒味非常甘醇,如此美酒,可谓有价无市。

    实际上这瓯葡萄酒确实与市面上常见的葡萄酒不同,这时候一般的葡萄酒都是加热灭菌后,再添加酒曲,从而发酵成酒,而这瓶酒却是采用了罕见的蒸馏方法制作出来的葡萄烧酒。

    关于谷物蒸馏白酒的酿制,后世一直存在有唐、宋、元三个起源年代的说法,实际上随着发掘古物,已经有实物证据,证明至少在宋代就已经有了蒸馏白酒,如果再大胆一些,甚至可以推测在唐代末期,它可能就已经出现了。

    然则再早就绝对不可能了,否则唐人留下那么多吟诵美酒的诗篇,岂能没有一点高度白酒的记载呢。

    可是蒸馏白酒此时还没有,葡萄蒸酒技术这时却是已经出现了的,只不过这种技术目前只存在于西域地区,掌握在极少数胡人手中。

    这些酿酒者知道这种蒸馏技术比传统酿制葡萄酒的方法更好,但是一旦扩大经营,这独家掌握的技术就必然流传开去,因此都秘而不宣,这一来,小作坊经营,能酿制出来的蒸馏葡萄酒酒就极其有限。

    以这个时代来说,普通的官卖米酒三百钱就能买一斗,一万钱的酒已是市面上最高档的酒了。

    后来的诗仙李白,饮的就是万钱一斗的好酒,而落魄不堪的杜甫,常喝的就只有三百钱一斗的劣酒了。

    而高阳公主喝的这种酒价值八万钱。

    高贵的人当然要喝最贵的酒。

    就像后世电影里的一名台词: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高阳公主玉口微张,将杯子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此时,她又想起了球场上哪像极了辨机的少年。。。。。。。

    突然,哪少年就出现了在自己的眼睛里,高阳以为自己人的眼花了,揉了揉眼,安和正牵着一匹马站在宅子里,马上驮着的正是喝得醉烂如泥的房遗爱。

    高阳公主忙站在铜镜前,理了理纷乱的青丝,又往自己的俏面上敷了些胭脂,才莲步轻移走了出去。

    等她出了房门时,安和与青衣、管家又将房遗爱架到了他的房间内,一直以来,高阳公主和房遗爱都是分开睡的。

    安和看青衣已将房遗爱安排停当,正要走,突然发现一个美妇从另外一个房间里走了出来,她的霓裳如云如雾,婀娜的身姿曲线也因之若隐若现,极尽诱惑,正是高阳公主。

    安和这一回头,高阳公主不禁嫣然道:

    “果然是你,呵呵,你进房来!”

    安和没想到这么巧正好碰到高阳公主。心中暗暗叫苦,无奈何,只得硬着头皮过去,到了门前轻声道:

    “公主殿下?”

    “进来!”

    高阳公主懒洋洋地应了一声,安和推门进去,高阳公主已将窗子掩上,在几案前慵懒地坐下,微微挑起眸子看着他。

    高阳公主斜卧在一张美人榻上,面前一张案几,几案上一一盏精致的琉璃灯。

    房中春凳、小几、香炉、立镜、罗帐、卧榻、纱衾、绣枕一应俱全,布置得异样华丽舒适。

    高阳公主已明显有了醉意,两颊一片酡红,星眸也带上了几分朦胧,她拈着一只白玉杯,轻轻凑到唇边,慢慢呷一口酒,感觉着那醇美甘甜的葡萄酒液顺着咽喉流淌到肺腑,向安和问道:

    “你怎么在这里?”

    安和只得回答说:

    “在下与驸马在一块练习马球,后来一帮人就去喝酒,喝着喝着驸马就喝多了,我是来送驸马的,不想就遇到了公主。”

    高阳公主蛾眉微微一蹙,她当然清楚房遗爱为什么喜欢喝酒,而且一喝就醉,她最爱不起房遗爱这种做法了。

    她随意地挥了挥手,好象要挥去心中的烦忧和苦恼似的,说道:

    “别提他了,坐下,陪我……喝几杯。”

    安和赶紧道:

    “在下还有公务在身。而且……夜深人静,在下无论身份地位……,孤男寡女的,在下怎好与公主对坐而饮。”

    高阳公主格格一笑,妩媚的大眼睨着他道:

    “看不出,你的胆子这么小,本宫都不怕,你怕甚么!我叫你坐下,你就坐下,还怕我吃了你不成?给我坐下!”

    高阳公主说着,就从美人榻上坐了起来。

    她穿的一袭轻纱依旧是红色的,因为酒后燥热宽去披帛,只着薄如蝉翼的春衫,便有了几分朦胧而柔和的色彩。

    轻柔松软的晚装,丝毫遮不住她的艳色,这一坐起,轻罗衫子贴身垂下,大开胸的衫口露出一片凝脂白玉似的****,绯色鸳鸯戏水的胸围子露出一小半,在胸前挤出一道深深的诱人沟壑。

    安和不敢多看,急忙垂头,却见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下,薄纱下一双颀长浑圆丰满笔直的大腿,竟也绷得曲线毕露,隐隐透出肉色来,那双秀美的玉足踏在柔软的地毯上,竟连屐履都没有穿。

    安和把目光又低了低,有些不知该往哪里看了。

    高阳公主看见他微窘的神态,先是微微一怔,随即明白过来,不禁吃吃地笑起来。她笑中带着一股子心酸,一双剪水的双眸中竟有泪花闪现。

    贞观年间,高阳公主一直是唐太宗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朝野上下尽人皆知。

    除了她的从小聪明可爱,还因为她的美丽,虽然高阳公主的生母名不见经传,这个可怜的女人甚至连婕妤、美人都不是,而高阳也是很小就离开了她。

    高阳公主也许只是唐太宗李世民同这个可怜的可能也是美丽的女人一夜交欢的产物,然而就是这个后宫的女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4)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