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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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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壁是不能呆了,太过危险,当下,唯有重回道路中心的位置,继续谨慎潜行。

    或许是我离开了墙壁,不再好进行近距离偷袭的缘故,怪物们并没有急着对我展开偷袭,而是蛰伏起来,在暗中观察着我。

    我全身戒备着,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目光所及处,无论是身旁的任何一处角落还是不远处任何一块凸起,都瞧得仔仔细细,生怕遗漏了隐藏其中的怪物痕迹。

    余光处,偶尔会看到有一两个黑乎乎的东西在角落里动了一下,想必那就是刚刚偷袭我的那种怪物了吧,但是由于它们所处的位置比较高,我就算跳起来也未必能够得到,所以还是放任它们吊在上面吧。

    大概是按耐不住对猎物的期待,黑色破布状的怪物又一次发动了攻击,仍旧是在身后,朝着我脖颈的位置扑了上来。

    还是脖颈,好样的!

    我在心里大叫道,再次挥动斩马太刀,这一次,太刀的刀锋略微抬高,我打算来个避无可避。

    然而,那怪物就如同早已知晓我的意图般,与我的斩马太刀一起,都略微上移了几分,竟然再一次让它避了过去。

    我勒个擦!不是吧!又避开了!

    我连声惊叹,想要再次挥刀,却发现那团黑蒙蒙的破布早已经不知所踪。

    紧接着,相隔不到十分钟,棚顶的怪物们就陆续发动了一连四五次的攻击,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我虽然每次都能侥幸避开致命位置的伤害,却没办法保证全身而退。

    肩膀上,后背上,甚至还有脸颊上和手背上都被怪物锋利的脚爪划出了条条伤口,虽然不深,看起来却鲜血淋漓,有够吓人。

    相比之下,我的攻击竟然没有一次命中,没办法,这里太过昏暗,怪物的速度又很快,有时候虽然抓住了怪物的位置却看不清怪物究竟是想要发动攻击还是打算佯攻。

    毕竟一旦被模糊了攻击和佯攻的话,很容易露出破绽,给怪物以可乘之机。

    我身上的这些伤口,大部分都是因为被混淆攻击而导致的苦果。

    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渐渐不支,明白这一次闯十三层基本上算是徒劳,当下决定明天再来,毕竟升级打怪不能急于一时,来日方长也并非不是一种非常妙的选择。

    想到这里,我又挪动步子,沿着回去的路线一步一步回走。

    虽然通道交叉错杂,但是走过一遍的路线基本就会被我记在心里,这之后就很难出现迷路这种情况。

    提及迷路,我就想起戈多那个路痴,实力虽然爆棚,可路线这种东西对他而言,差不多算是对牛弹琴。

    有次我问他:戈多,你是凭借着什么方式认路的?

    戈多竟然告诉我:跟着感觉走。

    “你怎么不跟着菊花走呢?”

    我在心里暗道。

    回去的路上,依然少不了被偷袭的境遇。

    随着被偷袭的次数增加,我也渐渐摸透了怪物们的规律。

    如我所料,它们的确只会偷袭一次,只要避开,就大可以放心的进行反击了。

    这些怪物的攻击手段和频率大不相同,但它们攻击的位置却基本相似,只会选择攻击后颈。

    换言之,只要保护好后颈不受到致命的伤害,基本就可以性命无忧。

    掌握了这两条规律,我的回退之路也较之前变得轻松,虽然身上仍旧会时不时的被抓出几道伤痕,但能够活着回去还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相距出口的位置只有二十几米,虽说可以一下子冲出去,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因此而打草惊蛇,被受惊的怪物一拥而上,对我展开群攻。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糟透了。

    想到这里,我深吸口气,还是决定继续慢慢前进,缓缓离开。

    就在我刚迈出一步的时候,又有一道阴风朝着我的后脖颈抓来。

    我下意识的挥动斩马太刀,劈砍下去,仍旧落了个空,然而这一次,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被抓挠的有些心浮气躁的我,顺手从腰间又拔出了第二把太刀,用力的刺了上去。

    直太刀如同刺出的长蛇,接踵而至,这一手,别说那怪物了,就连我都是在下意识的情况下做出的。

    只听喀喀两声,直太刀似乎触碰到了什么东西,接着,毫无阻塞的一带而过,刷的一下,直太刀被我拔出。

    与此同时,就感觉几滴液体迸溅到我的脸上,那团如同破布一般的东西,在天空中顿了一下,接着真就如同破布麻袋一般,啪嗒一下,摔落在地上。

第101章 魔化蝙蝠() 
砍。砍中了?

    连番的砍空导致我甚至都不敢相信自己此刻的心情,仿佛此时此刻在地面挣扎着的那个怪物根本就是一个错觉。

    还未等我用手掐脸验证一下的时候,又一只怪物,趁着我愣神的功夫,伺机对我进行了攻击。

    如同一张敏捷的破布麻袋,奔着我的后颈俯冲下来。

    后知后觉的我忙举剑相迎,却让它避了过去,只是在避开的瞬间,锋利的脚爪唰的一下在我脸上留下了几条伤痕。

    接着,嗖的一声,那怪物又再次没入黑暗之中。

    这下,我可以断定,这绝对不是错觉,地上那只尚在折腾,还未断气儿的怪物,的的确确就是被我挥剑刺中的。

    只是刺中的位置应该并不是什么致命点,所以在它失去平衡,摔落地上之后,尚能扑愣扑愣的挣扎着求生。

    虽然我很想一剑了解了这个难以摸到砍着的怪物,但还是止住了这个冲动,因为我更想知道这个怪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牢固而合身的护手此时此刻派上了用场,我拽着它的一只翅膀状的东西,拖拉着朝第十二层的传送门走。

    传送门有点类似于结界,怪物虽然能够无伤的轻易通过,却极少有怪物选择这样去做,貌似它们天生对传送门就有一种极度的恐惧,这种恐惧是深入骨子里的,极难抹去的,除非地下城产生了异动,或是某个个体出现了混乱。

    拖着那只垂死挣扎的怪物,一步一步朝前走着,被抓着翅膀的怪物拼命地挣扎着,一双利爪时不时会抓挠到我坚韧的护手上,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并卵,这护手的坚韧程度早已超出了它的攻击强度,几番抓挠之下,也不见有任何坏破的迹象。

    身后的怪物们虽然仍旧想要对我发起攻击,但由于天生对传送门的恐惧,故而都蛰伏在棚顶的角落里,瞪着一双双泛着微红的眼睛,冷冷的盯着我。

    “哼哼”我冷笑一声:“你们等着啊,看我摸清了你们的弱点之后,怎么虐爆你们的!”

    转过身,拖着怪物钻入了第十二层。

    强烈的光芒瞬间遍及了整片视野,正自打着小算盘的我猝不及防,被这强烈的光线照了个正着,痛得我哗哗流眼泪,赶紧闭上了双眼。

    可即便如此,抓着怪物翅膀的手仍旧毫不松开。

    貌似怪物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刺眼强光刺伤了双目,不停地翻滚挣扎,嘴里还不断发出频率极高的‘吱吱’尖叫声。

    “这怪物的叫声真难听!”

    虽然尚不能睁开双眼去看怪物的长相,不过单凭声音,估计这东西就不会有什么好看的模样。

    双眼终于适应了十二层的强光,手中的怪物挣扎的强度也渐渐弱了下来,估计是体力不支了吧。

    睁开眼,我被吓了一跳。

    眼前这东西,长了一张大幅缩小版的猪脸,一对圆形朝天鼻上,两个和嘴巴差不多的硕大鼻孔,鼻子两侧,是一对黑豆大小的眼睛,鼻子的下方,一张和拳头差不多大的圆形大嘴,大嘴张开着,露出满口锋利的獠牙。

    一对尖耳生在圆形脑袋的两侧,接着头的,是椭圆状的身子,身子的两侧,是一对薄可见光的羽翼。

    这。这不是蝙蝠吗?

    我下意识的松开了手,那只怪物的翅膀刚落在地上,整个身体就再次拼命挣扎着扑腾起来,似乎想要挣扎着飞起,逃出去。

    然而它的想法一定会落空,因为在它右翅的中间位置,一道四五寸长的口子赫然在目,虽然流血不多,伤也不重,却再也没办法飞起来了。

    见它逃不了,我也就放下心来,一边细细观察着眼前的这只蝙蝠,一边在脑子里回想着冒险家手册上关于第十三层的记忆。

    蝙蝠。蝙蝠。

    我的嘴里不断念叨着这个词,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冒险家手册上关于第十三层怪物的信息:魔化蝙蝠,一种高敏捷的蝙蝠,虽然数量众多,但并不善于群体攻击。

    至于之后的内容,我就记不得了。

    知道了它是什么物种,事情就变得好办了。

    用手翻了翻魔化蝙蝠的翅膀,被垂死挣扎的它用利爪狠狠抓了几下,只是全都抓到了护手上面,我仍旧不疼不痒的翻弄着。

    “这东西貌似除了敏捷高,爪子利之外,并没有任何特色啊。”

    我喃喃自语,松开手,看了眼护手,虽然被抓挠了很久,可上面连一道划痕都没有,不愧是守门小boss爆出来的好东西!

    研究了好一会儿,最终也没发现魔化蝙蝠有什么特殊的技能,看着它盯盯瞅我的一双黑豆眼,我叹了口气,道:“你也不用这么敌视我吧,要不是你攻击我,我又怎么会把你打伤呢,其实我也不忍心看你这幅悲惨的模样,你等着啊,一会儿我行行好,一刀把你解决了,好叫你的灵魂早日回归到创世之神那里。”

    说着,举起斩马太刀,正要砍下去,就见那怪物的脸变得更加狰狞了。

    我抽了下嘴角,道:“你也没必要这么记恨我,其实我是在帮你,回归创世之神不一直是你们的信仰吗,你得感谢我才对啊,哦,对了,记得到了创世之神那里帮我说点好话哈。”

    接着一刀斩落,刷的一下,将魔化蝙蝠的脑袋斩落下来。

    一股鲜红的血水喷溅出来,撒了一沙地,它半人多大的身体缓缓的化作黑烟,消失不见了。

    叮当,两声轻响,染血的沙子上掉落了一枚银币。

    “忒小气了点。。”

    我嘟囔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银币。

    环视四周,找了个有阴影的地方,盘膝坐了袭来,取出水袋,猛灌两口,接着从背袋里拿出烤好的面包。现在已经变成了干面包的说,不紧不慢地啃了起来。

    一边吃着干粮充饥,一边在脑子里思考着该如何对待第十三层的怪物。

    刚刚翻看了魔化蝙蝠的身体,也试着干掉了一只,发觉它的肉体并没有多强韧,斩马太刀已经足够应付得了。

    至于对抗它们利爪的盔甲之类的东西,我不大习惯穿,也不大喜欢穿,总觉得会阻碍到战斗时候的敏捷度。

    看了下肩膀被抓伤的位置,伤口并不大,也不是很深,估计不会致命,可以先缓缓再想对策。

    现在最主要的,是如何在昏暗的洞穴里将它们的身影捕捉到。

第102章 买个火把() 
“要不买个魔法手电筒?”

    我突发奇想,记起了前世电视剧中,那些身处黑暗,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手枪或匕首,满走廊寻找敌人的片子。

    然而思索再三,我还是否定了这个主意,不仅不方便,而且显眼。

    试想一下,提着个魔法手电筒在昏暗的洞穴中走来走去,洞穴中昏暗的光线和手电筒释放出来的强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整个人在不由自主间,形成了一颗闪亮的明星。

    那群隐匿在黑暗中等待猎物的魔化蝙蝠,说不定还处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冷不丁来了这么道强光,有种在提醒它们‘喂,点心来了,赶紧热热身子准备享用吧’的感觉。

    如此一来,那群饥饿的怪物们不攻击我,还能攻击什么样的!

    要不换成火把?

    在蔚蓝星球上,这种类型的野生动物一般都比较害怕火,见了避之不及,地下城中的怪物是不是也会有类似的恐惧心理呢?

    思来想去,我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就算到时候真的没用,带着火的棒子也是一件不错的武器。

    打定主意后,我离开了地下城,时间刚到下午。

    来到日常用品店,向店老板说明了来意,不多时,柜台上就摆满了长长短短,形态各异的十几根火把。

    “这些是时下最受欢迎的”老板扶着柜台,笑容可掬道。

    我挑了挑,从里面找出了一根看起来比较结实的,用手掂了掂,又用指甲用力划了两下,点了下头,问老板道:“这根火把什么价?”

    “三十枚银币”老板一脸真诚道。

    但他满脸的真诚看在我的眼里,却是赤裸裸的勒索。

    三十枚银币。你卖的不是火把,是夜明的钉锤吧。。

    我皱了皱眉头,一脸难色:“是不是有点太。”

    “太便宜了对不对”老板全然无视我一脸蛋疼表情,仍旧殷勤道:“是的,我这里的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物美价廉!”

    他接过我手中的火把,道:“就拿这根来说,纯钢打造,镂空雕花,大师作品,一旦燃起火焰,就会有一种蓬勃而发的激情感,站在人群当中,立刻会成为众人的焦点,成为艾瑞城的明星,成为最闪耀的男人!”

    “额。没事儿举着个火把在那儿晃,是挺耀眼的。”我汗了一个:“不过多半,我一般管这种人叫做‘****’。”

    “。”

    老板怔了一下,明显,他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此刻,看他表情,估计正在脑子里飞速盘算着,如何组织更恰当的语言。

    “小伙子,来看看这个”他另辟蹊径,转移话题,道:“你看这个地方。”

    他指着火把道。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了过去,火把上,记录着一行小字,然而很可惜,我看不懂。

    不解的抬起头,我问:“这是什么?”

    “你没看懂?”

    老板的表情很诧异,仿佛在看无知的天外来客,似乎这几个小字和蔚蓝星球的‘脑百金’一样路人皆知,凡是不懂这几个字的,都是******的存在。

    “这上面难道写的是。。”我挠着头猜道:“自由女神像的冰激凌?”

    “不是”老板很正经的否定了我的猜测。

    “鬼剑士的大棒?”

    “不是,这上面写的是名字,名字!”

    “德玛西亚?”

    老板终于被我大开的脑洞所击败,擦了把头上的汗,道:“这上面写的是坎贝尔。”

    “坎贝尔!”

    我大惊失色。

    “你知道了?”

    老板的表情也变得激动起来。

    “他是谁啊?”

    再次恢复到面无表情的状态,老板险些摔死在地上。

    “你不会连坎贝尔这个名字都不知道吧!”

    老板脸上的表情异常精彩,眼神狐疑,貌似在猜测我是否在耍他玩,但是又根本无法从我真挚的脸上看出来任何虚假的影子,叹了口气,随口道:“你还真是。”

    估计他想说我孤陋寡闻,却发觉这样说顾客并不礼貌,而且对他的财路也没什么好处,便放弃了接下来的话,清了下嗓子,道:“坎贝尔其实是。”

    话未说完,就听身后有人接口道:“坎贝尔是和风大陆的铸造大师。”

    转身看去,来人,是一个穿着华贵袍子的英俊男人,年纪比我略大几岁,皮肤很白,满头金发,贵族气息很浓。

    他冲我微笑点头,很是礼貌。

    我也点了点头,表示回礼。

    在男人的身后,跟着两名全副武装,满脸横肉,类似保镖的人,正警惕地打量着四周,从他们的行动举止来看,实力应该有五级冒险家左右。

    就在我仍打量眼前男子的时候,身后的老板突然率先打了招呼:“哎呀,这不是罗德尼少爷吗,大驾光临,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

    他一脸奴才样的从柜台里快步走出,来到男人身旁,双手抱拳,放到胸口,双眼放光,射出贪婪而又卑微的眼神,一张原本就不小的嘴,瞬间咧到了耳根子下面,而且还在夸张地长大,他腆着一张老脸,嬉笑道:“罗德尼少爷,今天您打算买些什么回去?”

    他的双手不断搓动,仿佛正在驱寒一般,只是我感觉得出,他的手心在冒汗,而且双手颤抖不止,按照一些无良老师们的话:他不是癫痫就是多动症。

    感觉到他的白痴行为,而且并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我立刻朝着较远的位置挪了两步,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嘛。

    “不急!”

    罗德尼的嗓门不大,动作却很豪迈,他大手一挥,道:“是这个小兄弟先来的,让他先买。”

    “呦,这年头,如此有礼貌懂规矩的钱二代可是不多见”我在心里暗自嘀咕道,不自觉间,给他点了个赞。

    老板转头向我,瞬间变了个脸,由一开始的贱卑贼笑换成了不耐烦的冷脸。

    “三十个银币,爱买就买,不买就走吧。”

    呦,看老板这语气态度,跟打烊了急着回家和老婆啪啪啪的新婚男人似的,说赶人走就赶人走。

    得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就是为了买个火把,我也不想找别扭,犯不上和他一般见识。

    想着,我摇了摇头,道:“太贵,我不买了。”

    说完,撇了撇嘴,我一边走,一边无奈的叹了口气。

    “等等!”

第103章 菊花不能丢() 
我停住脚步,狐疑的回过头。

    是在叫我?

    我指了指自己。

    那个叫做罗德尼的男人冲我点了点头。

    我抽了抽嘴角,心道:难道真如前世的网络小说中所讲,贵族总是会得一种叫做‘不强迫你做什么就会死’的病症?

    难道他就是那个传说中势必会成为我垫脚石的无脑贵族男一号?

    想到这里,我开口道:“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当然有”罗德尼见我没过去,自己竟然微笑着走了过来。

    难道他打算主动向我发起挑衅攻势?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会是:他和我无礼,我礼遇有加,他继续装逼,我继续礼遇有加,他再次装逼,我忍无可忍,于是乎动手了,将他揍得连他亲妈都不认识他了,然后他满脸鼻血,指着我说,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报仇的,然后我冷傲的一撇嘴,呵呵。

    基本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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