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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了湖边,曾凡惊异的发现,白天还光滑如镜的湖面,一夜之间翠绿满湖鲜花怒放,在朦胧的月光下显得那么神秘妖娆,这些花长得也太快了,如果在湖边亲眼目睹这些花竞相开放的景象,看着花径从水里冒出尖来,蹭蹭的往上窜;叶子呼呼的往出长;花骨朵跟吹气球似的越吹越大,一瓣一瓣地绽开,大概不是惊喜而是惊吓。简直太妖异了,它们是气吹起来的吗?
等走到了湖边,曾凡想明白了,这些水里的花和草原上的花草是一样的,并不是一夜之间长大的,而是白天他们藏在了水下面,晚上随着温度的上升再长出了湖面。虽然外面的空气很温暖,湖水还是十分的冷冽,手伸到水里还是刺骨的寒冷,这些花能在寒冷的水里生长,也是一个奇迹了。
天已经全亮了,曾凡装了一大袋的水做饭用,又用水洗了一把脸,这才准备洗衣服,水拔凉拔凉的,洗衣服实在不太适宜,曾凡也不想使劲的搓揉了,把花岗岩的呕吐物涮掉就行了。曾凡正要把衣服放到水里,看到水里有几条银色的大鱼游了过来,他们几乎和湖水是一个颜色,不细看还真发现不了他们。
这些鱼游到曾凡前边,竟然像侦察兵似的探出头,看了曾凡片刻,挽了个水花,不紧不慢的向湖中心游去。哎!真成精了,还有露头看人的鱼,真是奇闻,从没有听说过,也许从来没有人打扰过这些生物吧,所以他们也感到好奇。这样的解释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
曾凡三把两把的把衣服洗完了,找了一根长树枝削了一个标枪,然后集中精力注视着水里,等它们再出现,抓一条大鱼回去做早餐。等了十多分钟,这些鱼一条也没有回来,难道他们不可以更好奇一点吗,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可能是受到惊吓了,不会再来这里玩耍了。曾凡沿着湖边换了一个地方,这里湖水很浅也很清,能看到很远的地方,现在没有鱼,也许像刚才一样,也有好奇的来看他也说不定,曾凡点燃一支烟耐心的等着。
(本章完)
第106章 宝石玉米()
这次等的时间更长,大概有半个多小时,终于有一条鱼出现了,这条鱼也是银色的,比那几条还大,估计能有十多斤,距离岸边十多米的距离停住了,也像那几条鱼一样探头看了曾凡一会儿,然后转身要走。这条鱼一出现曾凡就一动不动的举着标枪等着,等它到了岸边再动手,距离远了他还得下水把鱼捞上来,湖水实在太凉了,曾凡可不想下去。
再不下手这条鱼也要溜了,难道它真的知道曾凡是一个捕猎者吗?曾凡没有动就是怕它发现自己是一个活物,受到惊吓,但从它主动探头看的情形,好像是有目的过来的侦查的,该不会是那些鱼回去报告了,这条更大的鱼才过来验证的吧?那样也太鬼古怪了,世界上哪有这样聪明的鱼,传说中的美人鱼有这样的智商还差不多。
没功夫纠结了,这条鱼虽然很优雅很有尊严的慢慢转身离去,再不下手也游远了。曾凡手里标枪脱手而出,正中那条鱼的头部。哈哈!扎中了。正想下水去捞这条大鱼,没想到投出去的标枪又从水里弹了回来,就好像让人接住又扔出来一样,亏得曾凡躲得快,才没被标枪扎到。
曾凡投出去的力量很大,因为标枪进到水里也会遇到阻力,按曾凡的力量即使不把鱼穿透也能深深的扎进鱼的身体里,可结果是不但没有扎死它,标枪还会弹出来,这是一条铁鱼不成。
还没等曾凡从惊恐中缓过神来,一条犀利的水线从水中喷出,曾凡再想躲开已经来不及,水正喷到曾凡的脸上,不但激的曾凡曾凡一激灵,脸上还火辣辣疼,水线的力量也够大的了,把曾凡当车给洗了。
曾凡擦掉脸上的水,往水里一看,那条大鱼还在,从水里探出头看着曾凡,尾巴还轻轻的摆动着,好像跟曾凡示威一样。妈的!这是什么地方?连鱼都成精了吗?让一条鱼戏弄,这要说出去不但没人相信,也够丢人的了。我还治不了你了,非把你扎穿了不可,曾凡捡起标枪使出全身的力气向那条鱼扎去。
如果这条鱼真的聪明就应该躲开标枪,可是它竟然也是个倔强的家伙,不但不躲,还跃出了水面摆动尾巴迎击曾凡投出的标枪。这次曾凡看得清清楚楚,标枪被打了回来,飞出好远,一条十多斤重鱼跳到空中还有这么大的力量,这可让曾凡大开眼界了,他都怀疑这是一条鱼吗?
回到水里这条鱼也没有走的意思,还是气昂昂的和曾凡对峙着,好像曾凡是一个入侵者,它要誓死保卫家园的样子。曾凡的倔劲也上来了,我还对付不了一条鱼,还活的什么劲呀。一纵身跳到水里,扎不死你我还逮不住你呀。这条鱼也真算奇葩了,见曾凡跳进了水里也急了,张着大嘴向曾凡冲了过来,一副鱼死网破的架势。
来的正好,抓的就是你还送上门来了,曾凡抱住了鱼,鱼也咬住了曾凡的短裤,差一点就咬着曾凡的大腿,曾凡不松手,鱼也不松口,一人一鱼在水里扑腾开了,虽然鱼在水里的力量很大,曾凡要想把这么大的鱼抱出水里也不是难事,可是这条鱼的力量出乎曾凡的预料,一下子把曾凡顶倒在水里,向岸边推。嘿,这倒是好事,省的曾凡费力气了,到了岸边再把你抱离水面,想跑可就跑不了了。
到了岸边,鱼的身上忽然分泌黏糊糊的液体,它是用这种方法逃离曾凡的控制,眼看就要抱不住了,曾凡十指变勾猛地叫力,十根手指都紧紧的抠到了鱼鳞里边,使劲的把鱼甩到了岸上,曾凡刚爬上岸,看到那条鱼竟然用鱼尾当脚站了起来,像人站立跳远一样,一弹一弹的向湖里弹去,曾凡顾不得起身,来了一个卧倒射门,一脚把鱼踢得老远。这条鱼还真够顽强的,又蹦起来一弹一弹往河边弹去。曾凡捡起标枪,用脚踩住鱼,狠狠的把它钉到了地上。
气温果然在下降,应该是龙卷风偃旗息鼓不再往这里吹了,湿衣服贴在身上更加凉,不如在这里生火烤干,穿着湿衣服回去,曾凡非冻感冒了不可。曾凡哆哆嗦嗦捡了一堆干树枝,点着了篝火,把衣服拧干挂在篝火边烤着,自己裹着睡袋抽烟。
无意中看到水里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大群银色的鱼,每个都比岸上这条大好几倍,密密麻麻的排列在水里,也不游动,头都向着岸边,就像是严阵以待的一群将士,时刻准备迎击进犯的敌人。
这可是太蹊跷了,曾凡简直吓了一大跳,它们是来报复自己的吗?亏得它们不能上岸,曾凡断定,假如它们能够上岸,肯定会对自己群起而攻之,实施猛烈的报复。这是个什么湖哇,里边的鱼竟然凶悍如斯,跟群狼好有一比。
曾凡转念细想,自己来到湖边,首先是被鱼发现,然后被鱼监视,接着这条顽强的鱼好像是阻止他下水,假如这些鱼真的有灵智的话,莫非他们在守护这什么吗?一个湖里能有什么呢?
曾凡望眼向湖面上看去,真像曾凡想的那样,随着气温的下降,湖面上的那些花正一点一点的收拢着叶子,花瓣也一点的闭合,向水下沉去,用不了多久水面上就会恢复到白天的样子,然后结一层薄薄的冰。咦!那是什么?曾凡不由得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敏感了。
在湖的中央,有一株很特别的花,其实不应该算花,那是一株玉米形状的果实,大小也和玉米一样,应该是穗状花序植物,由于它长在湖的中央,被周围的群花包围着,曾凡没有发现它,现在所有的花都在收敛沉入湖水里,只有它还亭亭玉立的站在湖水的中央,在初升的朝霞的照耀下,五颜六色的果实熠熠生辉,像一粒粒宝石,反射着着太阳的光辉,好像是蕴含着天地灵气的一个小精灵,在这大湖之上显得那么突出耀眼。
如果这颗果实不是这个形状,无论它多么的华丽曾凡也不会对它感兴趣,可是,这个玉米的形状深深的扎根在了曾凡的心里,荣格的玉圭,喀拉昆小镇的墓地,山谷里玉米形图案的石堆,山顶洞部落的岩画,这些都和这个图形有关,也许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也许仅仅是曾凡的注意力才把它们联系到一起的。不管是什么情况,曾凡都觉得这个图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本章完)
第107章 冰湖保卫战()
难道这些鱼保护的就是这个“玉米”吗?一个是植物,一个是动物,他们之间恐怕不会有亲情上的关系吧,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曾凡实在想不出这些鱼对曾凡进到湖里反应会这么激烈,还是这个湖里还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管是什么吧,这株光彩熠熠的“玉米”他可要到近前看看。
湖面的花朵绿叶都已经沉到了湖水下面,那株“玉米”也仅剩一个头还露在水面之上,过不了多一会儿也完全沉下去了,湖水里那些大鱼还挤挤插插的停在岸边的水里,盯着曾凡没有丝毫的松懈,随时准备和入侵者进行殊死的决斗。真是天下奇观,头一回遇到水里的鱼和岸上的人对抗。曾凡当然不会害怕这些鱼,但真下到水里,曾凡必败无疑,再说曾凡也不愿意下到水里,湖水太凉了,这是不明智的。
衣服都烤干了,曾凡收拾好了就回到了宿营地。吃完早饭躺在花岗岩的身上睡了一会儿,这是他最后一次在它的身上睡觉了。今天的天气很好,云雾都已散尽,太阳郎朗的照着,温度比昨天高了许多。
曾凡开始解剖花岗岩,他要把花岗岩的皮剥下来。剥上边的皮还容易一些,花岗岩实在太大了,身体根本搬不动,只能把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把骨头一根一根的拆开,花了六七个小时的时间,才把皮完整的剥下。四条腿的皮可以做成衣服,白天曾凡就不用裹着睡袋了。
曾凡又砍了些树枝和藤条,用树枝、骨头和花岗岩的皮扎了一个结实的大筏子,这样曾凡就可以划着皮筏子到湖中心去了。黄昏的时候曾凡才做好这一切,吃完了晚饭,云朵拉着大筏子来到了湖边,曾凡还带了好几十斤花岗岩的肉还有背包,晚上就在湖边宿营了。
今天来的比较早,为了不惊动湖里那些神经质的鱼,曾凡没有靠近湖边,在离湖边五十多米远的高坡上安营扎寨,坐在篝火旁看着湖里的花草慢慢的长出湖面,他最关注的还是那株玉米。果然它最先露出了水面,周围的花草护花使者一般围在它的周围,等它们全部绽放以后,玉米花被里三层外三层围住看不见了。
月亮升到九点钟方向的时候,湖面完全被朦胧的月光所笼罩,曾凡开始行动了,骑着云朵绕到对岸,把切好的花岗岩的肉块撒进了湖里,这些肉的气味很大,可以说是肉香浓郁,这些银色的鱼牙齿锋利,个头也大,应该是吃肉的鱼,假如它们的鼻子好使的话,很快就会发现这些难得的美食,都会跑过来大块朵颐。这是曾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和这些有脑子的鱼较量,还真得使点计谋。
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曾凡把皮筏子拖到了湖里,湖里的花草长的很奇怪,靠近岸边的地方水很浅,但都没有长,只有湖心的区域才生长,就好像在四周留出一个隔离带一样,曾凡猜测湖中心原先应该是一个小岛,胡来湖水涨了才把小岛淹没了,中心的水不会太深,花草才能扎根生长。
曾凡在皮筏子上升起了用花岗岩做的风帆,从山崖那边从过来的热风到达这里不是很大了,但吹着筏子前进还是绰绰有余的,曾凡也准备了船桨,最好还是少用,即使划的再轻再小心,也难免搅动湖水溅出水花。最好别惊动这些讨厌的鱼,在湖里对付它们比在地上对付一个强劲的敌人都费事,最好能瞒天过海接近湖中心,掰下那穗玉米就走,不和他们纠缠。
现在一切都很顺利,筏子顺风顺水马上就到花草的区域了,那些花的叶子有些像巨型荷叶一样漂浮在水上,有的倒撑着一把阳伞,花开的也很大,每个花瓣都有锅盖一样大,层层叠叠格外的艳丽,人都能藏到花蕊里,花瓣再闭合上,就是一个私密的小房子,不过得保证能自如的打开,否则就被花朵吞噬了。曾凡还真的见过传说中的能吃人的花草。
曾凡正高兴着呐,忽然感到筏子震动了起来,有什么东西从底下往上鼓动,是要把整个筏子托举起来。不用说,曾凡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的计谋没有能实施到最后。
湖水里肯定是那些可恶的银鱼,担心的事还是来了,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到达湖中心已经不可能了。曾凡拿起浆使劲的划了起来,可是,他还是没有那些银鱼的力量大,筏子不进反退,被这些鱼拖着向后漂去。
看样这些该死的鱼是很难绕过去了,不解决他们休想接近湖中心了,曾凡放弃了划桨,拿起一根圆头的长把锤子,这是花岗岩的一条小腿骨,关节处的大圆疙瘩比铁还硬,骨棒十分光滑粗细合适,拿在手里是一件很不错的兵器,正好用来对付这些银鱼。
这是曾凡应对银鱼的策略,这些鱼的鳞片坚韧无比,在水里用标枪扎它又借不上力,曾凡昨天已经领教过了,骨头锤才是它们的克星,就是一下砸不死它们,也能把它们砸昏了。
不能不承认湖里的银鱼进化的太巧妙了,和水一个颜色,又是在月光下,曾凡只能靠一条直的脊线和水花来判断它们的位置。他看准了一条,初试身手狠狠的砸下去,水花溅了他一身一脸,曾凡顾不得这些了,既然惊动了它们,就不能善了了。嗷的一声,这条鱼竟然叫的这么响亮,好像被打疼了的野狗的叫声,曾凡还是头一回听到过鱼的叫声,冷不丁的吓了一跳。
这条鱼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斤重,尾巴摆动了几下沉进水里去了,咦?鱼死了不是都要漂在水面上的吗?这条鱼怎么沉进去了,是因为太重了吗?这个曾凡还真不是很清楚。他是想把打死的鱼捞上来,鱼肉要不要没关系,鱼鳞可是个好东西。昨天扎死的那条鱼鱼鳞根本就没扎坏,是从缝隙中扎进去的,曾凡把鱼鳞都收集了起来,每片鱼鳞都比纸还薄,无色透明,却又坚韧无比,用匕首都割不断扎不透,用它做成防具就是一件宝贝。
(本章完)
第108章 奇怪的胜利()
玉米花的形状像玉米,可毕竟是水生的植物,摘花没有一个人是抓着花朵往下薅的,都是带着花茎折下来,然后插到花瓶里做成插画摆件,曾凡也是按着这样方法来折花。再说,玉米花看着和玉米一样,实际上是不是像玉米那样是不是实心的曾凡也不知道,也许每个果实粒都是一包水也说不定,直接抓到花上反倒抓坏了。
现在曾凡什么也看不见,但知道黑蛤蟆还没有向自己做最后的攻击,不如还是先把玉米花抓到手然后在开枪对付这些蛤蟆,以防再被甩出去,就不定甩到哪去了。
曾凡有向玉米花摸去,心想撅不折就给它连根拔出来,水下都是稀泥,根也不会多牢固。这次曾凡直接抓到了玉米花上,手感还真跟握着玉米一样,硬硬实实的,像掰玉米一样一使劲,玉米花让他轻轻松松的掰下来了,哈哈,知道这么容易刚才费那劲干嘛呀。早就掰完跑了,说不定就不会被为在这儿遭罪了。
恐怕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了,真跟一场两军夺旗的军事演习一样,谁夺得了红旗,谁就是胜利者,哪怕只剩下一个人,另一方都要无条件的投降。
曾凡掰下玉米花的那一刹那,银鱼停止了喷水,跑的无影无踪了,五个黑蛤蟆收回了缠在曾凡身上的舌头,跟失败者一样无心再战,扑通扑通跳进湖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曾凡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这株植物连着他们的神经吗?它们是在保护它,即使是这样,他们更应该把玉米花抢夺回去,就这样失意的走了吗?
曾凡抹掉脸上的湖水,看着晶莹的玉米花,他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真实的,或者会不会因为从母体上强行的摘下而枯萎掉,还好,至少现在还没有什么变化。
他忽然的想到,也许湖里的生灵保护的是一株活着的花,既然被夺走了,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这是怎样的一个湖泊,又是怎样的一个生态系统,所有的动物奋不顾身的保护一株植物,这株植物会和它们的命运联系到一起吗?又是谁赋予它们这样的职责呢?
自从从迪夫的牧场到达这里,曾凡遇到太多奇怪的事,而无疑这件事情是最奇怪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如果不是亲生经历,曾凡不会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往往一种神物的出现都有很离奇的出处,这株玉米花不会是一株有神奇灵性的东西吧?或者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宝物。
曾凡哑然失笑,自己怎么会这么想?只有奇幻小说里才有这样的情节,自己当然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凡事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其实,曾凡自己没有觉察到,经历了这么多让人无法解释的事情,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某些的理念,只是自己极力的排斥而已。
曾凡划着皮筏子上了岸,在湖边挖了一个浅坑,把湖水引了进来,把皮筏子拆了,皮毛泡在了水里,把花岗岩的胃液到了进去,这是曾凡解剖花岗岩时特意留下来的。
花岗岩的皮毛即结实又暖和,正好可以做成皮衣服,山上的白天特别的冷,曾凡总不能天天裹着个睡袋吧,骑在马上还盖不住腿,光花岗岩四条腿的皮就够做两套衣服的,问题是皮毛必须鞣制柔软后才可以做衣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盐水和鞣酸鞣制,正好湖里的水含有盐分,鞣酸就用花岗岩的胃液代替,泡上一天多就差不多了。
做衣服的针线曾凡也没有,但曾凡有更好的办法,他用花岗岩的皮和银鱼的鱼鳔熬成了胶水,这可比针线缝的快多了。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是野外生存必备的本领,但能够达到曾凡这样的可没有多少,这样的聪明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处境多么险恶,总能找出化解的办法。
这更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有关,具有积极的,不认输,不气馁的心态,就会开拓思维,头脑领会,处事不惊,反之,遇到困难或身处险境就垂头丧气怨天尤人,要死要活的,思维就会一团乱麻,只能给自己消极的暗示,处境也只会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