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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了,可能投奔亲属或者是别的镇子的临时安置点了。
曾凡很失望,正想到别处看看,忽然背后传来了女人凄惨的哭声,回头一看,一个女人坐在院墙的一个角落里捂着脸哭着,身边是方形的地洞口,她的两条腿搭在洞口里,是刚从地洞里出来,这个方形的洞口是客栈储存食品和蔬菜的菜窖,曾凡跑到她的跟前刚蹲下想问她话,那个女人一下子扑倒他的身上,抽噎的更厉害了,曾凡拨开她散落在面前的头发,这个女人正是阿莱古丽。
阿莱古丽告诉曾凡,哪天送走曾凡回来时,正是吃早饭的时候,她去叫一男一女两个客人吃饭,发现他们没在房间里,可能是一早晨出去溜达了。这样古朴的小镇很能引起客人的兴趣的,来这里的人都会逛上几遍,用照相机照下来留作纪念,也在这里留下他们的身影。太阳升起不久,既不像白天那样炎热,也不想夜晚那样寒冷,客人们都喜欢这时候在小镇里溜达,两个客人一会儿就会回来的,阿莱古丽也没有太在意。
就在这个时候,街上传来了姚大夫歇斯底里的叫喊,说出人命了,他的病人都被杀死了。镇子赶紧派人去报案,半道上就碰上了几十个警察和五辆救护车向小镇赶来,这些人全部穿着防护服,把小镇警戒起来,发现不光那些病人被杀了,那一男一女两个客人也被杀了,尸体在汽车的后备箱里找到的。
喀啦昆小镇从有第一座房子起一直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这里的居民虽然都很强悍,邻里之间偶尔也会发生矛盾,但还是很团结的,在这荒凉的沙漠边缘,能互相帮助的都是左邻右舍,大家的感情都很好,有了事情也是一致对外,这次的凶杀案也说明了这点,死的都是外来的人,小镇的居民连受伤的都没有。
调查一直也没有结果,除了姚大夫,都没有人知道他那里还有八个有枪伤的病人,客栈来的两个客人倒是有不少人见过,他们来的那天还在小镇里溜达了,但怎么死的,谁也不知道。小镇上的人口径出奇的一致,也是,因为他们都没有撒谎。神不知鬼不觉一下就死了十个人,小镇的很多人都吓坏了,都要离开小镇,可是案件还没有破,小镇的每个人都有嫌疑,不允许他们离开,集中起来做身体检查,一直到了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警察才宣布,说凶手在逃跑的路上被抓住了,和喀啦昆小镇上的居民没有一点关系,让大家不要惊慌,安心在这里生活,并准备在这里设一个派出所,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警察和医生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才走,阿莱古丽的爸爸和姚大夫也要求一起去协助调查,因为有两个人客人死在客栈里,客栈的老板是知情人,虽然凶手被抓到了,也不能只听他的一面之词,还要对案件细节进行核对和验证。
至于姚大夫他的责任更大,因为那八个人是枪伤的病人,他是没有权利收留为其治疗的,应该上报公安部门让病人去县里的医院治疗。姚大夫后悔自己太贪财了,这八个人的手术治疗费用就两万多元,自己有这个技术,到手的钱不挣白不挣,在这个偏僻的地方谁会知道呢?没想到他刚救过的这八个人却让人杀死在了他的诊所里。
既然凶手已经抓到了,阿莱古丽的爸爸和姚大夫做个证就会回来了,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他俩也没回来,阿莱古丽的妈妈和姚大夫的老婆两个人隔三差五的就去县城里要人,每次去都被告知案件比较复杂,还没有调查完,让她们安心等待,只要调查一结束就送他们回来。
去县城来回要两天的时间,小镇又刚发生这样的事情,阿莱古丽一个人在家她妈妈也不放心,去了县里几趟也见不到人,也就不总去了,反正没有做什么错事,相信阿莱古丽的爸爸很快就会回来的。
一天吃过晚饭,天完全黑了下来,阿莱古丽才想起要到菜窖里取羊肉和蔬菜,因为下午小镇又来了几个穿便装的陌生人,调查前些天发生的凶杀案,每家都去查看一番,闹得人心惶惶的,阿莱古丽把这件事忘了。平常都是爸爸下菜窖取东西,爸爸不在,妈妈太胖就得阿莱古丽去菜窖取东西,一下子死了这么多的人,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人肯到小镇来,不过生意还得做,她家就是靠这个谋生的。
阿莱古丽对菜窖放的东西不熟悉,在里边呆的时间长了一些,隐约听着外边有人惊慌的叫喊声,还有乒乒乓乓的枪声,喀啦昆乱成了一团,阿莱古丽不知道小镇又发生了什么事,着急出来看,慌忙中一脚踏空从梯子上掉了下去,腿被摔坏了,一动弹就钻心的疼,听着外边火烧东西的噼啪声,人的呼喊声和清脆的枪声,坐在菜窖里干着急。
(本章完)
第27章 真凶()
腿勉强能动了,阿拉古丽才强忍着疼痛一点一点的爬到了洞口,往外一看,小镇里火光冲天,烈焰呼啸,她家的客栈也被大火吞噬了,有两个背枪的人不是好声的大笑着把她家养的羊投进燃烧的大火里,这火是他们放的吗?阿莱古丽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杀人放火,吓得浑身直哆嗦,眼泪哗哗往下流。她没有看到妈妈,难道妈妈被大火烧死了吗?阿莱古丽挣扎着往外爬,好在那两个人并没有往角落里看,没有发现她,看房子轰然倒塌,大火越烧越旺,拍拍手扬长而去。
阿莱古丽嗓子都喊哑了也没有妈妈的回答,这样的大火没有没有人可以逃脱,阿莱古丽悲痛交加,受到这样巨大的惊吓,昏倒在地不省人事。阿莱古丽再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上午,她是被一阵汽车声惊醒的,两辆越野车和两辆重型卡车还有两辆消防车开进了喀啦昆小镇,车上下来的人和昨天晚上放火的人穿着一样的衣服,都是迷彩服,手里的枪也差不多,他们又回来了吗?阿莱古丽爬回了菜窖躲了起来,一连几天再也没有出来过,直到听到曾凡的呼喊她才从地窖里出来。
看着一片废墟的喀啦昆,曾凡追悔莫及,心里非常的难过,是他连累了喀啦昆小镇,如果他不杀这十个杀害李莫的凶手,小镇可能就不会遭此大难了,但是当时他又不得不那么做,如果小镇真的被不明病毒感染,可能也要面临灭顶之灾。
这里已经被搜查和清理过了,所以什么都没有发现,曾凡认为这是金蝎王他们对小镇实施的报复行动,曾凡恨得握着双拳,牙根直咬,要是他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在雾岛上就把金蝎王的人都干掉了,一个也不留。
事情和曾凡想的并不一样,杀人放火的并不是金蝎王的人,曾凡把这里的情况汇报给了大队长楚越,楚越对这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得到了信息,他给曾凡发来一份关于金蝎王他们的最新的资料,除了曾凡他们掌握的情况,还有更多的是机密的情报,而且还有和喀啦昆小镇有关的。
金蝎王的背后竟然有一个这么庞大而又神秘的组织。
曾凡很惊讶,在这个组织里,金蝎王根本就微不足道,只是这个组织外围的人,可能连真正的核心人物都没有见过。这个组织的势力遍布世界各地,组成的人员也非常复杂,有政客,军火商人,黑恶势力,军人,他们甚至渗透到某些国家的重要部门中和军队之中,危害也特别巨大,传说他们的负责人是一个叫约瑟夫的东方人,但是,我们对这个组织知之甚少,更不知道约瑟夫是一个怎样的人,从传出的情报看,说约瑟夫是一个心术不正而又有政治野心的人,但也仅此而已,他的身份,国籍,都不知道,东方人很少有叫约瑟夫这个名字的,大概名字也是假的,想要找到他很不容易,楚越的意思是要找到这个约瑟夫。
“我们要找到这个约瑟夫吗?为什么?”
曾凡现在想的是怎么找到毁灭喀啦昆小镇的人,金蝎王抓到了,东西也拿回来了,任务完成了,找不找约瑟夫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如果喀啦昆小镇的事就是他们组织的人干的,这个理由充分吗?”
“找,我一定要找到这个约瑟夫。给喀啦昆小镇的居民们报仇。”
曾凡现在满脑子都是报仇,虽然他不清楚小镇有多少人遭遇到了毒手,但是,整个镇子都给毁了,实在太残暴了。
这事绝对不能完,不管是谁干的,我们都要找到他们,不能就这么完了,曾凡看到小镇这个模样的时候就下决心要找到杀人放火的人,既然是约瑟夫这个组织干的,曾凡就会追踪到底。
曾凡看看在车里睡着了的阿莱古丽,他一定要给阿莱古丽一个交代,给小镇的所有居民一个交代。
现在知道线索非常少,事情也不仅仅是喀啦昆小镇被毁这么简单,约瑟夫正在筹划一个“田鼠”行动,具体是什么还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以这个组织的能量和约瑟夫本人的野心,绝不会是像烧毁喀啦昆小镇这样的小事情,危害会更大,甚至大的可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他们烧毁喀啦昆小镇的用意我们不知道,但不是为了给金蝎王的手下报仇,他们还不配让约瑟夫这么做,那么,既有可能是转移我们的视线,也有可能就是“田鼠”行动的一部分。楚越能够提供的也只有这么多。
曾凡把阿莱古丽送到了自治县公安分局,她的爸爸和姚大夫还在那里协助调查,阿拉古丽是火灾现场的唯一幸存者,也要把看到的情况汇报,他们以后的生活政府会安排的,曾凡要立刻开始了行动了,心里有些兴奋,跟这样高端的敌人斗才更有意思,他从没想到会有什么危险,一个人,单枪匹马,随意而为,他享受这种感觉。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感觉的,也许是父母不在的那一刻起,他的家他的根都随父母而去了,他渴望每一次的任务,走出去,天涯海角,不管会有什么危险和不测,爸爸妈妈从来就没有畏惧过什么危险,他也一样,他能够证明自己是和他们一样的人。有一天见到他们的时候不会有一点的羞愧,他是他们的孩子,他做的和他们一样的好,他一直深信父母还在的,楚越也看出了他的心思,怕他被这件事一直困扰着他,开导他好多次,也改变不了曾凡的信念。
现在唯一的线索是那些放火的人,找到他们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约瑟夫这个组织的人。三天以后,曾凡穿越了沙漠,到了一个小镇,油箱里的汽油已经不够再走两里路的了,这里正好有一个加油站,就在小镇的入口的路边。加油站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五短身材又黑又壮,但却只有一只胳膊。见他很陌生,看看他又看看他的车。
“你是从沙漠过来的?”独臂老板问。
“你怎么知道?”
曾凡愿意别人和他搭话,交流才能知道一些事,但不能特意的打听。听别人说,哪里都有喜欢说话的人,从他们的话中了解情况是最好的办法,问就太愚蠢了,曾凡善于从别人的话中听出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油都耗尽了还不是从沙漠过来的?就你一个人?”
“你问这个干嘛?”
曾凡假装警觉的说,只有雏儿才有这种警觉,说明他没有什么经验和阅历,还处处加着小心,在这个地方,不是谁都可以游历的,还真得有点胆儿。
“呵呵,不干嘛,就是佩服,小伙子挺有种。”
(本章完)
第28章 住店()
好话谁都爱听,曾凡显示出很受用的样子,放松了警惕。
“其实也没什么,都说沙漠可怕,传言也不都是真实的,除了晚上贼冷的以外,没那么传说的那么邪乎吗。”
曾凡对沙漠表现的很不以为然。老板不冷不热的笑笑。
“是你运气好。你这车不错,丰田陆地巡洋舰,走沙漠还真就是这车好用。”
独臂老板说话前句和后句有点不搭。
“呵呵,哪有,二手的,装门面嘛,你知道的,不值钱,开车来这儿的那个不比我这个好呀,就是前几天的吧,有一队十多辆车先过来的,你看到了吧?那车才叫好那,贼牛X,我有事耽搁了,没跟上,要不就和他们一块过来了,一个人倒是也没啥,就是没人说话,特闷。”
曾凡又显示出一些警惕,财不露白,出门时家里的大人一定嘱咐过。说没钱,谁信那,十七八岁的纨绔少年,开着酷车过沙漠,家里的钱还不定期拿出来晒呀。加油站老板有理由把曾凡当成富二代,不过这小子胆子也确实太大了。曾凡漫不经心的看着独臂老板的反应,那些人应该是经过这个小镇的。
“前几天?好像没有,就有几辆军车,往东南去了。加满吗。”
“对,加满。没过来?那这帮小子上哪去了?一群兔崽子,难道还落到老子后边了?曾凡装大,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加完油,曾凡上了车,发动着了汽车就要走,独臂老板不再搭理曾凡,转身回院子,刚才他正在修理一辆皮卡车,零件散落一地。他不但经营加油站,还有一个修理厂,但是没有看到别的修理工,他就有一只胳膊,也真够他干的。
“大叔,这儿有住的地儿吗?”
独臂老板没回头。“有个招待所。”
招待所在小镇繁华的街道上,这条街道上都是店铺。招待所的规模挺大,比阿莱古丽家的客栈大得多,紧挨着招待所的左边是一个商店,右边是一个拉面馆,对面竟然还有一个酒吧,酒吧的两旁也是饭店。
来住店的多数都是远客,招待所的后院是停车场,有两辆卡车停在那里,除了挡风玻璃还算干净外,都落满了灰尘。曾凡把车停到了后院,不经意的在卡车的车头上蹭了一下,露出了绿色的本色。这两辆车很像是军车,应该是退役报废的军车改装的,还是保留了军车的保护色,两辆车都没挂牌照,从地上的车辙痕迹看,是新停在这里不久的。
曾凡的心里暗喜,应该和他估计不错,这些人穿过六百多公里的沙漠来到了这个小镇,然后从这里解散,各奔东西,因为这么多人不可能长时间的集中在一起行动,他们不是恐怖组织,没有固定的基地,被雇佣的可能性更大,只有雇佣他们的人才有可能是组织的人,他只需要出钱就行了。这群人当中也许有的就是这个小镇的人,只要找到了参与这个行动的人,才有可能找到那个组织的人。
招待所的老板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胖女人,对人特别的热情,也不是对所有的人都特别的热情,是对曾凡特别的热情,问东问西,介绍小镇的情况,还给曾凡安排一间朝阳的干净房间。比曾凡先来一步的那个高个子的男人却没有这么好的待遇,曾凡在门口就遇见了他,曾凡停车去了,他先进来了。曾凡进来后,他被晾在了一边。
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他是先进来的,理应先接待他,他当然不满意,几次插话想先办理住店的手续,可是老板娘对他很不耐烦,让他先等等,并不怕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拂袖而去,毕竟这个交通要道上的小镇不会只有他们这一家招待所。
高个子的男人脾气还真好,耐着性子听老板娘啰嗦,曾凡拿着钥匙上楼了,才给他办手续,交完押金,他又拿出一百元放到柜台上,老板娘没拿这一百块钱,而是伸出两个指头,高个子的男人楞了一下,询问的看着老板娘,老板娘摆了一下胖脑袋。
“那边过来的,靓着呢,有调调。”
男人没吱声,又掏出一百元放在那一百元的上边。
“老规矩,服务费另付。”老板娘没有表情的说,给了男人一张盖着红印章的硬纸片,有点像过去单位食堂的饭票,男人收起纸片上楼了。
招待所只住宿不管饭,曾凡洗了把脸感觉还不饿,脱掉外衣上床睡觉,好几天没有脱衣睡觉了,虽然他习惯了这种野外生活,但是能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觉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一直睡到傍晚的时候才起来,到招待所旁边的兰州手拉面馆吃饭。
曾凡没想到这个边陲小镇的小饭馆的生意这么好,一屋子的人,热气腾腾,人声鼎沸,牛羊肉的膻味直往人的鼻子里钻,服务员跑前跑后忙着,大声的报着菜名,老板还用老办法结账,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店里还真没有空桌子,刚好有一个客人吃完了,让出了一个座位,曾凡坐在这里要了一碗牛肉面,对面的客人低头吃得呼噜呼噜的,不知真的是面条很好吃,还是他几天没吃饭了,饥不择食吃什么都香,好像要不歇气的一口把一碗面都吃掉。那个人似乎感到了曾凡异样的目光,抬头看了曾凡一眼,呵,这不是和他一同办理住店手续的那个高个子男人吗。
“大叔,是你呀,你也来吃饭。”
曾凡热情和他打招呼,那个男人稍微楞了一下,也想起了他们在招待所时见过,冲曾凡勉强的笑笑,算是打招呼了,低下头又吃了起来。这个人不是哑巴,在招待所时说过话的,可是跟曾凡一个字也不说,难道是还记着在招待所受的不公正待遇,还记恨这曾凡。曾凡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也不吱声了,什么人哪,说句话还能把你的金牙吐出来呀,他刚才呲牙一笑,曾凡看到他的嘴里一左一右镶着两颗金牙,个头还挺大。
(本章完)
第29章 拉面()
热气腾腾拉面也上来了,曾凡可不会像这个大金牙似得牛饮一样的吃,先喝一小口汤,仔细的辨着味,牛肉汤不错,正宗的兰州口味,酸辣清香,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俱全,熬汤的牛肉和牛肝很新鲜,没有注水,鸡汤也是肥美的老母鸡熬炖的,不过,曾凡还是品出来不一样的地方,这个牛肉汤加料了,熬汤的水一定是泡过大烟葫芦了,难怪生意这么火,回头客这么多。当然,一般的食客是无论如何也品不出来的,只知道这家的拉面食材好,口味地道,吃过了还想吃。
一碗拉面吃得曾凡满头大汗,还没吃够,他又买了一碗打包带回招待所。招待所的老板娘见曾凡进来,喜笑颜开,曾凡出去时她恰好不在,没有拉上话,可得留他拉会儿话。
“小兄弟,吃饭去了?咋不在饭馆吃,还带回来,嫌人多闹着吗?”
“吃过了,我不怕人多,热闹吃的才香,是太好吃了,带回来一碗,半夜饿了再吃。”
曾凡吧嗒着嘴,赞叹着,一副夸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