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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老高虽然大了李默十岁有余,但也不会真的直呼其名。摇着头说:“不好,你是咱们的头儿,哪有那么叫的道理?这样吧,以后就先叫队长。既然大家是一个团队,就该有个团队的样子。”
瞧瞧,果然是军人出身。估摸要是李默同意,这货能把大家给编成一个班,然后再自荐班副(都快赶上炊事班了)。
李默知道高猛的脾气,也不推脱,算是坐稳了队长的名分。至此,既然大家都彼此认识了,自然就要开始忙正事,便起身道:“那咱们就开始整理物资。”
话音落下,高猛那边包括郑彤在内,都是二话不说就要忙活。结果反倒是没动弹的甄樱四个,让李默脑门冒出了问号。
“怎么了你们?”李默问道。见她们似乎有话要说,高猛三人也停了脚。
那四个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甄樱代替大家表态:“刚才我们收拾物资的时候商量了一下,都觉得超市里的东西太多,运回去很麻烦。所以咱们为什么不干脆就住进这里呢?”
说完之后,圣母女王脸上的表情有点得意,也有点期盼。恨不得立刻见到李默一拍大腿,惊呼一声:“好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而剩下那三个也是一脸的赞同,都觉得前后卷帘门一锁,啥都不缺的超市简直就是个堡垒,何必还费事搬东西啊。
可谁知道李默听完更痛快:“照搬!”他可是知道,以前这女人就是这么干的,不想如今还是琢磨出这个馊主意了。
“你!”被泼了冷水的甄樱有点下不来台,好在还知道要维护某人队长的威严,硬生生压下了脾气。
边上的老高一看这架势,却是乐了,心说这个队伍还是有点嫩,也不是那么好带啊。至少他就拉不下脸,去给几个女人脸色看。
李默看着甄樱那副委屈模样,当然不会真的一点面子不给,总得留台阶下:“我知道你们这个想法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不过你们考虑的还不够。超市虽好,但却是个闷罐子,容易被人把咱们堵死在里面。”
其实道理很简单,前后两个门,且不说遇到尸群。就是幸存者开两辆车也能堵死你,要是再放一把火,哼哼,那可就真的插翅难飞了。
而且这个超市最大的问题就是,窗户少的可怜,在里面的人,根本就没法很好的观察外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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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高猛的提议()
七号楼如今整栋楼都被清理干净,所以说那才是真正的城堡。不论是防御还是撤离,都是最佳的选择。
想像一下,即便是被堵住了居住的一单元。但只要有绳子或是梯子,就能顺着六层的露台逃到任意一个单元去。到时候随便找一间屋子躲起来,入侵者想找到都难。
而且楼道可是典型的易守难攻,就算只用长枪管叉再配合一些阻挡物,也能挡住相当一定数量的丧尸。若是幸存者就更简单了,没有枪械或者远程武器,能让轻易你上来才怪。
李默没有过多的去解释,点出关键点就行了。只是甄樱还是难免有些失落,原本以为自己帮大家找到了一个,更好更安全的根据地呢。
好在圣母女王从来就不是那种自怨自艾的人,即便受了打击,还是很快就一扫颓势。而这,也是李默最欣赏她的地方。
“可这么多东西怎么搬啊?得跑多少趟?”只是一想起要搬运的物资,甄樱又有点头疼。按照估计,就算每人推一个购物车,没三趟怕是根本搬不完。
李默对此却是早有打算,笑道:“外面的停车场不是有辆金杯嘛,咱们就拉一趟,能装多少装多少。所以一会儿收集物资,一定要紧着储存时间更长的方便食品拿,水则是以纯净水和矿泉水为主,饮料就算了。”
刘进进入角色挺快:“队长,咱们干嘛就拉一趟?”在他看来,金杯车两趟,绝对能把超市里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搬光。
又不是多远,就算小区里还有游荡的丧尸,但对于自己这些人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麻烦。
不过这次没等李默回应,高猛就一巴掌扇在了他的后脑勺上,斥道:“都给搬走?难道你真要把其他幸存者的活路给断了?我他娘以前怎么教你的?做人要有良心!”
“哎呦,大哥你打我干嘛!我不就是一时没反应过来嘛!”刘进最怕高猛,连忙捂着脑袋求饶。不过看向李默的眼睛里,明显多出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甄樱四人也是一样,她们原本都以为那个冷心的家伙,才不会去管其他幸存者的死活呢。
虽然每个人都知道物资的珍贵,虽然每个人对之前试图哄抢超市的幸存者们都心有不满。但是在这里的每一个人,却也都还依旧饱有着做人最基本的良知。
沉默不语的李默同样有点感叹,高猛和自己的确是有默契的,一眼就能看出自己的心思。
虽然之前李默放出丧尸赶走了一号楼的幸存者,但并不代表他真就是一个冷血动物。他的血液,一样是有温度的。
按照李默的估计,金杯车一趟应该能拉走七成的物资,至于剩下的三成,就当是给其他幸存者留下些机会吧。就算他不想做曾经甄樱那样的救世主,却也有着自己的底线。
而看着高猛临去收集物资前,朝自己露出的笑容,李默知道,这个刚刚组成了雏形的小团队,已经朝着正确方向步入正轨了。
其实华夏国的很多老话都非常有道理,其中有一句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李默似乎现在才有些明白,为什么在曾经那个时空里,高猛宁愿在甄樱这艘大船即将沉默时,去拼命帮她填补漏水的窟窿,却也不愿弃船逃命。因为从根儿上,他们根本就是一类人。
至于李默自己,一向的行事准则就是多做少说。因为在他看来,审视一个人就是要观其行,而非听其言。因此他从来不说什么豪情壮语。
同样,他做事也喜欢考量利益得失。所以在他看来,以三成物资换来了队伍成员的敬服,凝聚了人心,光这一点就算值了。
大家都默默不语的忙活起来,倒是落在最后的方清雪,忽然凑到李默身边,有些担心的问:“哥,你说的那辆车,有车钥匙嘛?”
李默晒然一笑,难得的揉了下天然呆的小脑袋:“傻丫头,你就放心吧。就算没钥匙,那辆破车哥也能给它弄着了。”
天然呆第一次见李默对自己这么亲昵,不由一呆。也才发觉,“黑面神”哥哥笑起来,原来这么好看。
旋即就傻傻一笑,推起一辆购物车,喜滋滋的跑去帮甄樱收拾东西了。傻孩子,你忘了这货怎么虐待你的了?
……
打着一辆普通的金杯,对李默而言真不算是个事。
而见识了他“偷车”神技后,众人又是一阵新奇加佩服。不是没见识,实在是那种用两根线就能把车点着的手段,以往只在电视里看到过。
当然了,大家只看到了表面,并不知道这种手段,只适用于老车或者低端车。而那些好车就不用去想了,大都是有防盗密匙的。
之后,李默又秀了一把车技。一把轮,直接就把金杯的屁股,笔直的顶到了超市的后门前。而后轮距离后门的台阶,居然只有一厘米左右。
众人再次惊呼,大开眼界的同时,心里也都生出了同一个疑惑:这货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没用太多的时间,收集好的物资几乎就填满了车厢。结果就是,除了开车的陈梅和副驾驶上的天然呆,李默只能带着剩下的人跑回去。
其实李默原本是要让甄樱开车的,无奈圣母女王末世前刚拿了驾驶本没多久,油离配合没掌握好灭了火。
因此李默不得不再次把车弄着,就算没说什么,可甄樱自己却怕再熄火耽误时间,说什么也不开了,最终换上上了驾驶经验更丰富的陈梅。
毕竟人家以前是小三,现在七号楼的楼下还停着她的高尔夫,以及齐刚的那辆A8。
不过回去的时候,却依然是腿着的李默带路,所以陈梅几乎只是用怠速慢慢的跟着。李默也依然选择了清静安全的路线,一路上并没遇到什么麻烦。
等到了家把物资尽数搬回,已经将近下午一点了,大家都是饿的前胸贴肚皮。
“我们去做饭。”甄樱俨然就是女人中的老大,一声令下,包括新加入的郑彤都跟了去。
没一会儿功夫,一桌饭菜上桌。很简单,基本都是保质期短的熟食,要先紧着这种食物吃。
只是吃饭的时候,也许是因为高猛三人的加入,大家还处于一个比较陌生的状态,所以除了李默外,甄樱四个基本没人开口说话。
可高猛从超市到这里却已经忍了许久,终于问出了自己最希望搞清的问题:“队长,我老高人直,你看是不是能和咱们说说,到底什么是进化?”
一句话立时引起了除李默外所有人的共鸣,当一个普通人亲眼目睹了进化者的实力,哪个不想跻身其中?
而李默也没有隐瞒的意思,对现在的队伍成员,他可以说都是有所了解的,刘进和郑彤也是,重生前都有过交集。
当然了,有关墨晶的问题,他却只字未提,只是把自己说成了一个先天进化者。
而当李默讲述完,所有人都对进化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虽然大家都很疑惑,队长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但即便是天然呆方清雪,都识趣的没有去问。
所以现在每个人的面上都是难掩激动,因为队长刚刚说了,像他们这种普通人,同样可以晋升成进化者。
就算队长在大家问起方法的时候,用一句“时候到了自然会说”应付了过去,但却没有一个人不满,也没人怀疑他的话。就算沉稳如高猛,这会儿也开始为自己之前做出的选择,而感到庆幸。
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进化的信息一定会在幸存者之间流传开。但高猛却明白,跟着眼前的这位队长,却能比其他人争取到难得的先机。
而且高猛的眼光很远,已经看出了日后的地球必然是属于进化者的。也知道李默之所以不说出进化的方法,是为了防止出现信息扩散的意外。
倘若自己这些人中,有人被别的幸存者俘虏了怎么办?又或者说,得到了进化的方法后,干脆走人了怎么办?高猛非但不认为李默的谨慎和防备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而当他坚定了融入队伍的决心,也快速的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提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建议。
“去找枪?”李默放下手里的空碗,眼见陈梅起身要去给自己添饭,忙摆了摆手,就再次看向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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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计划寻枪()
听到找枪,刘进和秦羽都有点兴奋,男人对枪都有着一种本能的向往。
“找枪好,只要有了枪,对付丧尸可就轻松多了。”刘进笑呵呵的插话。
边上的秦羽也好不到哪去,使劲点头。看那表情,估计已经在YY自己手持双枪,枪枪爆头的雄姿。
而高猛看着这个两个年轻的傻孩子,却是白眼一翻,没好气的说:“你当枪是那么好玩的?没一定基数的子弹去喂,别说爆丧尸的脑袋,百米开外,你能打着就不错。”
刘进最服高猛,直接就蔫了。不过心里却在低估:要是真如大哥你说的,那还冒什么险啊?
虽说高猛还没说出去哪找枪,但这里可是天朝,傻子都知道,就算真能找到也必然非常有限。
所以大家几乎都和刘进生出了同一种疑惑,还有必要去吗?不是大家觉得枪不重要,而是担心冒险值不值得。
尤其是甄樱,以她对李默的了解,一旦决定去找枪,估计自己这几个女人肯定又要看家。
所以说在甄樱的心里,李默其实并不是不懂得怜香惜玉。他每安排一项任务,都是在你有能力完成的前提下。
但一想可能又要替他去担惊受怕,甄樱心里就不舒服,忍不住说:“要不这事还是先缓缓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
李默看出了她的担心,摇头说:“枪还是要找的,而且要尽快。但并不是为了对付丧尸,而是用于防备幸存者。原因很简单,即便是现阶段的进化者,也怕子弹!”
说到这儿,他又朝着甄樱笑了笑:“所以说,枪对你而言其实更加重要,是最稳妥的安全保障。”
看来这次找到枪一定少不了自己的。圣母女王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倒不是为了枪,而是李默对自己的态度。
众人也是恍然大悟,原来是用来对付人的。再一想也是,要是手里有枪的话,那即便不开,对像一号楼那样的幸存者,也绝对是一种巨大震慑。
况且队长不是说了,就连进化者也怕枪。因此大家都有点羡慕甄樱,毕竟刚刚李默话中的含意谁都听的出来。
“那咱们去哪找枪?”刘进又忍不住追问起来。
“你指的是南街派出所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李默看向高猛,早就猜到了他的心思。只是对他而言,现今的轨迹,显然已经和自己重生前有了变化。
记得在那个时空里,高猛提出这个建议的时间,可是比现在要晚的多。而且最终当他们赶到南街派出所的时候,那里也早就被人家捷足先登了。
其实李默也打过那些枪的主意,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先训练甄樱几个,至少让她们有了自保之力,自己才能放心的出去。所以说高猛现在提出找枪,可以说和他不谋而合。
一边的高猛也在心里暗赞队长精明,点头道:“没错,就是南街所。其实我早就有这个心思了,但因为之前人手有限,不敢轻举妄动。可现在有了队长你,原本复杂的事就变得简单多了。”
临了,老高同志还没忘不着痕迹的捧了李默一把。
“可派出所那种地方,会有枪?”天然呆再次发挥了呆萌作用,也再次充当起泼冷水的角色。但有这种想法的可不止她一个,秦羽就是一样的失望眼神。
其实在很多老百姓的眼里,派出所就是解决鸡毛蒜皮小事的地方。而那种地方,还能有枪?派出所的警察,还会开枪?
对于天然呆的质疑,高猛并没有不满。笑了笑,耐心答道:“放心吧,南街所是大所。虽说都是淘汰货,但也是货真价实的真家伙。数量不多,大概有四五把。”
“大哥,你知道的也太清楚了吧!”这下就连刘进也吃惊了,以前高猛可没和他说过这些。
“老高当然知道,他和南街所的所长是兄弟呢。”这次是郑彤接过话茬,只要遇到能帮高猛提升威信的机会,这少妇都不会放过。
而且似乎对方清雪的质疑,有那么点不满,大有回击的意思。只是这番心思白瞎,因为天然呆根本听不出她的针锋相对。
边上的李默倒是听的一笑,郑彤那点小心思哪瞒得了他。说什么和所长是兄弟,的确是夸大了,也就是面熟的事,毕竟光华小区也算南街所管。
他也不计较,却是忽然改变了话题:“对了,我记得离南街所不远,好像还有个消防站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
“消防站?”大家都有点跟不上他的跳跃思维。不是找枪吗,怎么又拐到消防站去了?
高猛也是有点糊涂,不过反应还是挺快的,试探问道:“队长是看上了里面的消防斧?”
李默点点头:“有这想法,就算这次咱们搞到枪,可目前杀丧尸主要还是冷家伙。所以我想顺路去看看,能不能弄些消防斧回来,总不能一直让大家用自制的管叉。”
长枪管叉虽然有着长度优势,不过更适合开阔地带。而要进入建筑搜索物资,还是劈砍类的短武器好用。即便是双手的消防斧,也比长枪管叉要方便的多。
说白了,自制管叉只能做为最早阶段的临时武器,很快就会被淘汰。而随着大家的体质渐渐增强,手段渐渐熟练,各种武器自然也就得心应手了。
不过与其他人相比,高猛却隐隐觉得李默没说实话。就算消防斧真的比管叉好使,但就为了那玩意单跑一趟消防站?似乎有点小题大作。
做为小区的保安队长,高猛不仅和南街所打过交道,对李默所说的那个消防站同样有所了解。以前光华小区还专门请过那里的消防员,给保安上过防火消防课呢。
因此就高猛所知,去消防站和南街所可一点都不顺路,虽然离得不远,但绝对是两个方向。
不过就算他心里怀疑李默的动机,却也不会傻到上赶着去问,那样纯属就是自己自讨没趣。他相信,到了该说的时候,这位队长一定不会隐瞒。
而已经将骑兵刀霸占的刘进,似乎对消防斧神马的没啥兴趣,但却不忘吐槽:“说来这末世一爆发,还是咱们天朝最惨。人多不说还武器管/制。别说枪了,就是消防斧一般地方也见不着。”
这小子有点贫,不过队伍里有这么个人挺好,能让新老成员之间更快的熟络起来,毕竟人类的交流就是从谈话开始。
可也不能太放任他,不然指不定话题就被他带着拐到哪去了。这不秦羽已经被带的跑了题:“可不是,这要是在米国,只要去一趟枪店……”
大男孩话没说完,就被李默敲着桌子打断:“扯远了啊,咱们还是继续说正事。找枪的事就定下了,赶早不赶晚,明天就去。人选嘛,我带老高和刘进就行了。至于要不要去消防站,到时候视情况再定吧。”
话音刚落,秦羽急了眼:“队长!怎么又不带我啊?你这是歧视!”大男孩显然对李默总把自己丢在女人堆里很是不满。
“傻小子,队长这是信任你,我老高想留下还不行呢!你想想,咱们都走了,家里不就你一个爷们。你得看家,得照顾家里的女人知道不!”
老高脸上挂笑。不带大男孩去他是赞成的,倒不是瞧不起秦羽,而是他有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老观念。冒险的事,还是应该成年爷们顶在最前面。
秦羽虽然也不小了,但十六岁的年纪在老高看来,依然还是孩子。
不过让高猛没想到的是,那小子却根本不领情,还朝自己翻了个白眼,意思就像在说:你少给我带高帽子,忽悠谁呢?
老高看的挺郁闷,心里却不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