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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王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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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加工,坚韧程度还是很可观的,溪水湖畔正好有那么大一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加以利用就太可惜了!”

思及此,她兴奋莫名,嗖的一下站了起来,来回走动着,伸长了脖子垫脚张望,就等着路石林来跟她汇合,然后回家去整整芦苇编艺呢!

没想到自己之前的一时兴趣,在这里竟然能够起到这么大的作用,看来人多学一些知识还是很有用的咩!

可是路石林这货未免也太不给力了吧!去了那么久,还不回来,慢死了,该不会已经失足滚下山了吧!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就怕他要死不活的,还得连累自己一辈子!可恶!~~

又等了一个钟头,依旧没见路石林来跟她汇合,雪锦的头上不禁开始浮现出了一片惨淡的愁云。

然而她再怎么着急,也是断然不敢四处乱跑的,因为她的方向感极差,别说东南西北了,她甚至连左右都分不清,贸然闯入森林,于她而言就是一场噩梦,一场可能就此迷失、再也见不到外界阳光的噩梦。

不过如果能够出去的话,兴许她就可以大赚一笔了呢!嘻嘻……

清晨的巫峰山树林在寒风料峭中展示着自己独特的魅力,没有秋日应有的枯黄与衰败,只有一望无垠的碧色与生机。

而就在那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致中,瘦弱的小女孩正独坐在某棵参天大树下,形单影只,分外落寞。专属于森林的浓郁墨色连成一体,将她渺小的身姿吞没,她的存在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天色渐明,斑驳的树影投射在她单薄的后背上,更衬出她的孤寂。她已经在此处枯坐近一个时辰了,要等的人始终没有出现,百无聊赖之际,她也只得靠着拨弄附近的小花小草来打发时间了。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问津的小草……

作为一株有药用价值的小草,是甘愿在树林里得到永生,还是更愿意发挥自己的价值,成为救人于危难之中的灵丹妙药呢?

如果要让我选的话,我宁愿独守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我可没有救苦救难的菩萨心肠,才不要牺牲自己去成全他人呢!

雪锦一面戏耍着脚边儿上的小草,一面胡思乱想,却是突然眼前一亮,像发现了宝藏似的惊叫了起来,“啊!这货不是马利筋吗?”

第十五章 像霸王草一样

如果要让我来选的话,我宁愿独守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我可没有救苦救难的菩萨心肠,才不要牺牲自己去成全他人呢!

雪锦一面戏耍着脚边儿上的小草,一面胡思乱想,却是突然眼前一亮,像发现了宝藏似的惊叫了起来,“啊!这货不是马利筋吗?”

马利筋可是个好东西,有清热解毒、活血止血、消肿止痛的功效,中医常称为莲生桂子花。

由于花色绚丽、花形独特,她家以前种了好多,所以她一眼便将其认了出来,采摘了一大把,塞进了竹篓里,心满意足的笑了。

也不知道周湦现在怎么样了,昨天看他还能生龙活虎地跟路石林聊天,想来已经无大碍了吧!他的体质和恢复能力简直好得异于常人呢!

人体都有自愈能力,现在只要注意别让伤口感染就行。伤口在愈合的不同阶段,用药也不同:伤口分泌物较多时,用水性药,否则极易引起湿疹;伤口干燥时,要改用油性药,否则极易引起组织坏死。

周湦现在最需要的应该是消炎止血的药,也许这附近就有,只要不走远就行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么想着,雪锦简单地在身旁的灌木上绑了根布条做记号,便循着左手边缓缓走去了。

巫峰山因为长期封山,平常也就只有平乡的几个农户来打打猎、挖挖菜之类,所以被保护得很好,完全没有受到破坏。

高低起伏的各种植物尽情的展示着它们的风姿,让雪锦感觉自己就像是走进了一个神奇的百宝袋,时不时就会因为看到新奇或者珍贵的物种而发出阵阵惊叫,“啊……那不是传说中的鸽子树吗?还有冬青、含笑……哇塞,居然有这么大一片乌桕林啊,太漂亮了,最爱红叶了……”

突然,一片绿白交加的世界毫无预兆地撞入了她的眼球,让她整个人都呆住了。要知道她这一路走来,动植物们都和睦共处,杂生交错,而这家伙却是独自霸占了周遭的一大片地盘。

那一朵朵酷似蒲公英的白色小花骄傲地聚成一团,盛放在绿叶之间,就如同一个个穿着翠绿衣衫的大美女,昂首挺胸地向这个世界宣示着她那独一无二的魅力,谁与争锋!

“紫茎泽兰果然不愧为霸王草,今天算是见识到了!”雪锦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取走了一些绿叶,便匆匆离去了。

传说这紫茎泽兰有剧毒,其花粉能引起人畜过敏性疾病,甚至有报道说牛马只闻闻它的气味儿,就得了气喘病,更有甚者连蹄子都烂了,光想想就毛骨悚然!

不过取紫茎泽兰鲜叶适量揉绒敷于创口,用布条固定,每天更换一次,可起到消炎止血之功效,要不然雪锦也不会冒险去摘那些绿叶了!

“咦……这该死的紫茎泽兰的味道可真够难闻的!用来熏蚊子倒是不错!”雪锦轻声调侃了一句,掩鼻遁去,脑海里猛然浮现出了之前的那番想法,她不禁莞尔一笑,只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人是群居动物,怎么能够独活?避世的想法太过天真,她可不是紫茎泽兰,没有摒弃一切的洒脱和霸气。

现在消炎止血的药材找到了,她已失去了在树林里四处闲逛的借口,便耐心循着记忆中的路线,不紧不慢地踱回到了和路石林约定好的集合地点。

路石林早就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窝了一肚子的火,见雪锦还慢吞吞地不知所谓,忍无可忍地咆哮了起来,“你干什么去了?”

“嘻嘻,我当然是去找草药了,你看我找到了什么!”雪锦忙不迭地将背篓取了下来献宝。

谁知道路石林那货看完之后,非但没有夸奖她,反倒是猛地咳嗽了几声,换上了一种古怪至极的语气,“你找那么多马利筋做什么?你月经不调吗?”

“噗…你才月经不调!这个是止血的好不好!”雪锦毫不顾形象地一脚踹了过去。

“是吗?我只知道马利筋是治月经不调的!”路石林淡淡地应道,完全不避讳,那语气就像是在说“我家门口有棵树”一样的平淡。

一向被封建思想统治的雪锦窘迫得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杀杀路石林的锐气,她还是鼓起了勇气反问道:“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治疗月经不调那么有研究啊?”

“这有什么!我女朋友从小体弱多病,我也是为了她才去研究中草药的,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用场了!”路石林说话间,挥手秀了秀自己辛苦找来的草药,大抵也就是三七和山藿香之类。

不过雪锦看到的重点却并不在他的手上,而是在他说的话里。

“咦?你有女朋友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新好男人呢,居然为女友做了那么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体弱多病?难道是林黛玉型?温文尔雅,贤良淑德,哇……”雪锦连连惊叹不止。

“呵呵,她也没什么,只是比你好上个几百倍罢了!”路石林向来不喜欢跟别人谈论隐私,随口回了一句,便步履匆匆地扭头离去了。

“好几百倍?切,怎么可能,我才不信!你那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就算是个豆腐渣,在你眼里也比我强吧!”雪锦毫不客气地追上去,还嘴说道。

路石林闻言一僵,突然停下了脚步,害得她一个刹车不及,直接撞到了路石林的后背,磕伤了鼻子,生疼生疼的。

“你干什么呀?脑浆被口气冻住了吧!”雪锦被撞后,恼怒地揉着鼻子骂骂咧咧,猛然一抬头,正好对上了路石林森冷的眸子。

嗜血的眸光如尖刀般刺伤了她的内心,让她不寒而栗,瞳孔骤缩。她惊慌失措地睁大了美目,不可思议地看着路石林。

路石林浓郁的眉头皱成一团,呼吸急促,面部神经紧绷,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振聋发聩,他说:“我不允许你侮辱她!”愤怒,毋庸置疑,似是被触及了逆鳞的猛兽。

“你哪只耳朵听到我侮辱她了?哼,你要是真的那么喜欢她,就去找她啊!跟我凶什么凶啊!”雪锦气急地反驳。

“她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最爱,我自然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她!”路石林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甩袖而去,决绝的背影在雪锦眼前一起一伏,越过了森林里的重重障碍,逐渐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雪锦气得舌头都打结了,对着路石林的背影猛做鬼脸,却并没有立马追上去,因为她觉得热脸去贴冷屁股很没面子。白等了那么久,吃力不讨好,还要平白无故受这等冤枉气,任谁都会火大吧!

“这辈子唯一的最爱,呕,真恶心,这么肉麻的话你也说得出口!奇葩果然是奇葩啊!无情狗被雷劈,吃饭噎死,喝水呛死……像你这种蛮不讲理的霸王草,也只配像紫茎泽兰那样孤独终老,没人疼没人爱吧,哼哼……”

雪锦手拿木棍,一边骂着路石林,一边拨开重重荆棘探着路,脚步虚浮,踉踉跄跄,心情郁结得就像是喉咙里哽着个臭鸡蛋似的。

想到臭鸡蛋,她不禁又想起了周湦;想起了周湦,她就忍不住裂开嘴笑了;笑着笑着,她竟是开始有些神情恍惚,找不着北了。

在原始森林里,有三条最浅显的道理必须铭记于心:一、时刻保持警惕,二、切忌冒进,三、尽量保持安静。

这些道理昨夜周湦才刚刚跟雪锦讲过,可是她转眼便将其抛诸脑后了,以至于一个不留神踏进了雷区,她还在兴致勃勃地哼着小曲儿,全然忘记了自己当前的处境。

直到眼前突然窜出来了一群青面獠牙的凶残生物,她才如同被泼了盆冷水般,浑身一抖擞,从异次元空间之中猛地回过神来,惊慌失措地惨叫了一声,“妈呀,有野猪啊!”

第十六章 超级大乌龙

野猪,一种喜欢在清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的野生动物,现在这个时间段,正是它们活动的高峰期。

而经雪锦这么一叫唤,原本还在拱土找虫子吃的野猪们瞬间便被惊动了,还以为她是来抢地盘的呢,个个目露凶光,发出一阵阵惨烈的杀猪叫,齐刷刷地冲了过来。

雪锦惊吓过度,肝胆俱裂,撒腿就跑,但是她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与野猪相媲美啊!

眼看着野猪群越来越近,死亡的威胁步步逼视,雪锦紧张得心脏都不跳了,只有双腿还在拼命地奔跑。而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数支离弦利箭飞射而来,掠过她的耳畔,每一支都稳稳地射在了野猪身上。

箭簇夹带着强劲的气势没入了野猪的脖间,将离她最近的三头野猪射飞了出去。其它野猪见状发出一连串凄厉的惨叫,如过街老鼠般,争先恐后,纷纷逃窜开了。

雪锦虚脱无力地瘫倒在地,惊魂甫定。是谁救了她?箭法好准!她好奇地循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去,开始四下搜寻起了救命恩人。

一个骑在马背上英气勃发的青年男子瞬间撞入了她的眼球,朝阳为他高大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光,让他看上去就像是传说中的战神,正骑着战马在战场上驰骋呢!

雪锦呆坐在原地,怔怔出神,深褐色的瞳孔里印出了姜仲卿翻身下马的英姿,随着那颀长的身影越走越近,她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忐忑不安的内心持续在询问着自己:他要做什么?

只见姜仲卿径直绕过她的身旁,走到了野猪跟前,蹲下身子,悉心地查看了起来,他似乎对野猪更加感兴趣。

雪锦这才缓缓舒了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忙不迭地准备逃离,却听得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戏谑的声音,“我救了你,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他似乎很不满。

“谢…谢谢!”雪锦磕磕巴巴的道了声谢,紧张地看着脚尖,不知所措。对于姜仲卿,她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畏惧,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面对着学校最高领导张校长一样,又敬又怕。

“你为何如此怕我?难不成我会吃人吗?还是说,你做了什么亏心事?譬如…窝藏了正被追捕的重犯?”姜仲卿冷声说道,一把将没入野猪体内的箭矢拔了出来,顿时鲜血四溅。

“我没…没有!”雪锦吓得魂飞魄散,全身颤抖如筛糠,连带着声音都有些变形了。他果然发现了吗?可是他是如何发现的呢?

“你是在质疑我吗?还是误以为我也和你们一样蠢顿如猪?当真以为给他脸上抹了点烂泥,我就认不出了吗?呵呵,还有你的父亲,更是愚不可及,他明明没有进过树林,却对林中事务了如指掌,他的那套说辞很明显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能骗得过赖武那班蠢驴!

还有你,竟然丝毫不避讳,还带着他那枚从不离身的玉坠四处招摇撞市,我是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该说你愚蠢呢?难道你是在炫耀吗,炫耀你是他的女人?呵呵,太可笑了,你以为他当真会娶你吗?

怎么?被说到了痛处,不敢抬头见人了吗?哼,抬起头来看着我,看着我……”姜仲卿咄咄逼人的喝道,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徐徐朝着雪锦走了过去,凌厉的语气配上凶恶的目光逼迫得雪锦连连后退。

原来他真的什么都知道,原来我们在他眼里是如此的滑稽可笑,原来周湦的忍辱负重都是徒劳,原来我们都是傻瓜!雪锦下意识地握紧了项间挂着的那枚玉坠,心慌意乱,欲哭无泪。

姜仲卿却是在那一刻突然冷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很僵硬的笑容,也可以说是皮笑肉不笑,森冷而诡异,直看得雪锦头皮发麻,恨不得立马悬梁自尽,早死早超生。

而笑够了之后,他又开口了:“你也不用那么紧张,我既然决定放他走了,就不会再去抓他。不过别人我就不敢保证了,你还是劝他趁早离开申国吧!”语气平淡,不带任何表情。

可是这段话在雪锦听来却是振聋发聩,犹如X光般直接摄入了她的内心深处,让她又惊又喜,忍不住反问道:“此话当真?你不反悔?”

“为何要悔?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姜仲卿答得理所当然,顿了顿又补充说道,“保护他是我母亲的遗愿,我自然不会违背,记得去告诉他,以后大可不必将我视为仇敌!”

“原来如此,我都知道了!谢谢,你真是个大好人啊,你的美意我会帮你传达的!还有你今天救了我的命,我也会铭记于心的!”雪锦感激涕零的应道。

却见姜仲卿又对她比了个剪刀手,冷声说道:“当日我警告他必须在两天内离开,现在可只剩下一天了,他今天若是不走,恐怕这辈子都别想离开申国了!”

原来剪刀手是这个意思,雪锦一阵恶寒:这次误会大了,得赶紧回去跟周湦说清楚才行,要不然酿成大祸,她就成千古罪人了!

思及此,她勉强扯出来了一丝微笑,再次低头对姜仲卿道了声谢,“我明白了,会去催他离开的,谢谢你的好意提醒!”

“哼,你倒是不卑不亢,你父母难道没有教过你对贵族要使用谦敬词吗?”姜仲卿高高在上地冷哼了一声。

“诶?抱歉,公子,我就是个山野小女子,不懂那些繁文缛节!”雪锦尴尬地应道,好不容易对姜仲卿竖立起来了一点儿好感,瞬间如同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般,分崩离析了。

“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尊卑有别,你们俩是不可能的!”

“是吗?我也想告诉你,我和他根本就不熟,没有什么可不可能!抱歉公子,我还有事,恕不奉陪!”雪锦说罢,也不等姜仲卿反应,直接甩下呆愣在原地的姜仲卿,扭头气呼呼的走了。

和姜仲卿这种自以为是的贵族子弟多待一秒钟都是折磨,从小生活在平等社会之中的雪锦自然无法忍受!

如果说路石林是一头猎狼的话,那么姜仲卿绝对是一只吸血鬼,一只有着天使的面庞却孤傲冷酷的吸血鬼,就会见缝插针,压榨无辜,以及欺骗无知少女,云绣那可怜孩子显然已经被他给残害了!唉……

去你的尊卑有别,呸呸呸,贵族很了不起吗?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东方不败叶城独孤无人能敌了吗?身上的肉隶属唐僧牌的,吃了能长生不老吗?哼,还不是顽固的古人一个!

雪锦越想越气,马力全开,匆匆越过了树林中的重重障碍。说来还真是奇怪,离开了姜仲卿那只吸血鬼以后,她脚下崎岖的山路竟然也随之变得通达了,就像是被谁给熨平了一般。

最神奇的是,背后的竹篓也轻得跟没有似的,而且她居然能够认清回家的路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困难之处,堪称奇迹中的奇迹!路痴也能认路了,这就好比是瞎子也能画画一样,令人惊叹不已。

也许是心境使然,走在那陡峭的山路上,她依旧如履平地,几乎只用了一晃神的功夫,便甩开了身后茂密的丛林,出了巫峰山。

山下是一望无垠的金黄色庄稼田,以及那些沐浴在阳光下辛勤劳作的平乡小农,虽然有些还叫不上名字,但是面孔她大抵还是熟悉的。

看着田间的乡亲们,她顿时倍感亲切,不自觉地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唱起了熟悉的山歌,“任他汗流浃背雨打风吹去,我爱我的平乡,我的粮仓,哎哟嘿……”

这首山歌原本抑扬顿挫,掺杂着浓浓的乡音,唱起来特别的拗口,却也颇具风韵,趣味十足,可惜被她这个外乡人一唱,全变了味道。

“哟,这不是乔大家的小雪吗?你们家出大事儿了,你怎么还有心思在这里唱歌啊?”田间一个健壮的青年汉子惊诧地看着雪锦,眼神中分明带着浓重的同情和怜悯。

“我家出什么事了?”雪锦忙不迭的反问道。

“你阿爸被官府的人打得不省人事了!”青年汉子急应道。

“什么?”雪锦惊呼一声,如遭雷劈,慌忙夺路而去!

第十七章 寒酸得让人想哭

听闻阿爸乔永被打得不省人事了,雪锦惊慌失措,再也没敢迟疑半步,卯足了劲儿直奔家门而去。谁知一激动用力过猛,竟是将那年久失修的柴扉院门给推倒了,又吓得她心里一咯噔:这可是不祥之兆啊!

抬眼望去,云绣正坐在门槛上嘤嘤哭泣,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只有身子的微微颤抖和那阵阵啜泣声的传出昭示着她在痛哭。云绣这丫头虽然才十岁,却是个男孩性格,一般是不会哭成这般模样的。

看来这次阿爸定是伤得不清,情况危急了!

想到这里,雪锦的脚步不由得又沉重了几分,也没敢再继续胡思乱想,拖曳着步伐,径直越过云绣身旁,踏进了屋里,都没来得及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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