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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及此,艳彩心里有几分自得。
她的容貌,在当年说是艳绝天下也不为过,赫赫有名的艳姬,引起诸国纷争,被多少文人义士称作红颜祸水。
然而如今,时光辗转千年,有多少人又记得她艳姬呢?
只有薄熙之。
所以——
她绝对不可以让人将薄熙之抢走!
艳彩微微弯腰,冲着白墨面孔上轻轻吹了口气。
一缕黑色气息扑面而来,渗透出丝丝阴冷之意。
白墨屏住口鼻,静观其变。
艳彩吹了口气,然后轻轻地叫着这具身体的名字,“慕流苏慕流苏”
白墨装作刚刚被她唤醒的模样,幽幽睁开眼睛
入目——
一张纯正的女鬼脸。
黑色长发凌乱覆面,青色煞白的脸庞,突出的眼珠像是要跳离眼眶,眼睑下还流着两行血泪
可以说大半夜被人叫醒,骤然见到这样的场景,肯定会被吓得不轻。
艳彩都已经准备好,眼前这个女人——薄熙之名义上的妻子,岭南慕家的大小姐,民国时期有名的大家闺秀——
像个泼妇像个疯子一样大声尖叫,然后整个帅府就会知道她的“真面目”,嫌弃她这个新媳妇。
然而,艳彩预想中的一幕没有出现。
黑暗中少女,勾起唇朝她一笑,宛如白玉生晕。
她说:
“请问,你是傻逼吗?”
第1142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5)()
虽然不知道傻逼是什么意思,但艳彩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艳彩更惊讶的是——
慕流苏这样一个娇娇闺阁小姐,居然没有被吓到?
这太不可思议了。
难道是慕流苏胆子太大,或是她现在的样子还不够吓人?
这么想着,艳彩便将自己变得看起来更加恐怖吓人了几分。
脸堪比车祸现场,甚至一只眼珠子悬挂掉落,露出血肉模糊的眼眶。
效果也堪比恐怖大片。
现在的艳彩,哪里还有在薄熙之面前,那美艳不可方物,媚色天成摄人心魄的模样?
若是让薄熙之见到他心爱的美人这一面,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得七窍升天,或是被直接给吓死?
毕竟原著中,薄熙之可是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睡的是一只千年女鬼呢。
白墨有点期待前世爱女主,哦,不,这只女鬼爱得要死的薄熙之,知道自己日了鬼,会是什么个表情,什么个反应?
是对艳彩一如既往的情深呢?还是拔屌无情的跟她翻脸呢?
但那都是后话。
眼下——
白墨拉回神思,眸光望向艳彩,仔细打量,犀利点评。
“请问女鬼小姐姐,你长得这么丑,薄熙之知道吗?”
!!!
作为一只有修养有修为有年龄有品位的千年女鬼,很少有人或者事情令她失态了。
然而,慕流苏一开口,就叫她破功——
她的第一反应是:“你为什么不害怕?”
她的第二反应是:“你怎么知道薄熙之跟我的关系的?”
白墨回以一笑,“你太蠢,不需要知道。”
自诩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艳姬,一下子被人说成又丑又蠢,这简直是——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叔可忍,婶也不可忍!
艳彩本就可怖的面色,在瞬间凌厉了起来,乌黑长发无风自动的在空中乱舞。
原本根根晶莹如玉的纤纤十指,鲜红蔻丹的指甲变得一寸长,指甲盖透出不正常乌黑青色,十根指头弯曲成爪,划开凌厉而危险的弧度。
这出场,这人设,颇有梅超风九阴白骨爪的意思。
“慕流苏,我本来只想让你知难而退,但你今日冒犯了我,又知道这么多,看来我是留你不得了!”
“要怪,就只怪你自己,谁叫你嫁给了薄熙之!”
艳彩阴森森冷笑着,双爪朝白墨眼睛袭来!
白墨:“”
按理来说,慕流苏才是薄熙之明媒正娶的妻子吧?
你个鬼小三还有理了?
女鬼小姐姐,请问你的三观呢?被你自己给吃了吗?
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人类,她这只修行千年的女鬼,可以说是不用费吹灰之力。
艳彩心中笃定。
想象当然是美好的。
然而,现实呢——
艳彩那双爪子还没有触碰到白墨的眼睛,就被一把木剑给从中截断,挡住!
白墨扬眉一笑。
桃木克鬼!
艳彩的双手,像是被什么灼烧,发出“呲溜——”下油锅的声音,同时她的手背冒起一阵黑色扭曲的烟雾。
“啊,你这贱人竟敢伤——”
那个“我”字还未出口,气息腥浓的黑狗血,迎面朝艳彩兜头兜脑浇下!
第1143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6)()
谁能想到,除了桃木剑,她被子底下藏着一袋子新鲜的黑狗血呢?
黑狗血,同样是鬼的克星!
艳彩双手捂住脸,恍若被毁容了般,痛苦凄厉的大叫着——
“啊啊啊啊,我的脸,我的脸!!!”
桃木剑——是帅府一棵几十年的老桃树,纤云折了一枝略粗的枝桠回来。
黑狗血——是帅府厨娘养的一条大黑狗,放了它一碗血。
都是在帅府就地取材,趁着薄熙之和艳彩共赴云雨时,白墨加工赶制出来的。
无论是桃木剑还是黑狗血,都不能杀死一只道行千年的鬼。
伤一伤她,却还是做得到的。
原本黑狗血对艳彩的伤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但是对于一个爱惜容颜的女鬼,白墨这一招出手不可谓不狠。
谁叫泼的是她脸呢?
本来很轻微的灼伤疼痛,顿时被女人的心理作用给放大无数倍——
艳彩觉得她被毁容了!
这怎么可以?
毕竟她一生放荡不羁,全靠那张脸是底气!
现在,艳彩除了她的脸,什么心思都没有了。
比起取这只弱鸡人类的性命,明显她的美色要重要得多!
艳彩变身化作一缕黑烟飘卷而走,不过临走之前,她回头看了白墨一眼——
戾气深重,满眼的怨毒之色毫不掩饰,藏也藏不住。
原本,她只是想让慕流苏知难而退,没想过要伤她性命。
但是眼下,她注定和慕流苏是不死不休了!
…
女主轻飘飘的走,正如她轻飘飘的来,她挥一挥衣袖,带走一脸狗血。
跟女主的首次交锋,白墨发现——
女主除了千年女鬼这个身份吓人以外,好像她本身是个战五的渣渣?
战五?
只听系统嗤笑一声,毫不留情的蔑视,如果她是战五,你最多算个战一。
白墨冷漠道:“可是我刚才打跑了她。”
人家分分钟碾压你不解释好吗?
白墨不为所动:“可是我刚才打跑了她。”
人家黑化起来连自己都怕!
白墨坚持己见,重复的说道:“可是我刚才打跑了她。”
你特么的是个复读机,还是只会这一句?
系统抓狂。
它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了好吗?!
白墨眨了眨眼,“如果你赞美一下我长得好看,又不欺负我这种可爱的女孩子的话,我保证不再继续说下去了。”
系统斜睨着她,你?夸赞你长得好看?可爱?你想得美!我不能昧着我的良心说话,不然良心会痛哒!
白墨:“谢谢夸奖。”
它哪里夸了?哪里夸了?你耳朵瘸了吧?
白墨似乎读出系统所想,解释道:“我长得很美,所以我想得美。谢谢。”
系统:
妈妈,我不想跟这个智障人类再交流了!
…
系统铩羽而归。
不过它的出现却确实给白墨提了个醒。
女主就跟系统一样,同样铩羽而归。
但系统弱了吗?
不是。
原著中,女主能单枪匹马灭了茅山领取过专业捉鬼资格证书的道士,想来这只女鬼还是有两把刷子,她的确不可掉以轻心。
第1144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7)()
第二日,白墨早早被纤云弄巧叫醒,精致的梳妆打扮,换上一身鲜艳红色的旗袍,乌黑长发如瀑般披在肩头,只在鬓边别上两个点缀着明珠的发夹,雅致端庄中,透出丝丝娇艳。
那样鲜艳的红,配上娇艳欲滴的妆容,典型的闺秀气质顿时增添了一丝艳色。
然而在见过了艳彩这样媚色天成,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之后,薄熙之再瞧其他女子,便觉得寡淡而无味了。
因此,在见到白墨活色生香袅娜娉婷的出现在眼前,薄熙之的眼底除了最开始出现的一丝转瞬而逝的激赏,便再未生起一丝波澜。
薄熙之穿着一身雪锻金色底面的长衫,雪一般的颜色映衬得他苍白俊秀的面孔,愈发的面色如雪。
好似真的病得很严重,弱不胜衣的秀气模样。
但是知晓剧情的白墨却知道,明明薄熙之在可是为了表忠贞,体现出他永远只属于女主,就算慕流苏得到他妻子的名分,也不可能得到他的心他的人,在新婚夜当晚跟女主被翻红浪,共赴巫山呢。
除了先天体弱,薄熙之并非他表面上病得那样严重,他的身体可好着呢!
白墨跟在薄熙之身后,落后他小半步,涂着胭脂的唇轻轻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
帅府是昔日清朝时期一位王爷的王府,建筑古香古色,花园假山,亭台水榭,廊回路转
白墨亦步亦趋跟在薄熙之身后,完全体现出民国时期女子以夫为尊的地位。
旗袍下裙摆微漾,露出一小截莹润如玉的小腿,纤细脚踝被白色罗袜包裹着,黑色小皮鞋与陈年的原木地板亲吻,姿态轻盈的行走,发出优雅而含着独特韵律的哒哒哒声。
她心里想着事情,便不觉微微低了头,只凭本能不紧不慢地跟着薄熙之,与他保持着一段距离。
晚清王府占地面积极大,约莫走了十来分钟,都还没有到前府花厅。
在水榭走廊转角处——
白墨低着头便自然没有看见,迎面而来一道长身玉立俊雅挺拔的男人身影。
跟薄熙之瘦弱削薄的纤秀身材不同,男子举手投足间透出丝丝凌厉。
绿色军装帅气而凌厉,俊美逼人。
可惜,白墨没有见到男子这凌厉惊艳的一面。
男子额前墨色碎发下,那双狭长睿亮的墨眸,却在第一时间精准的仿佛盯上猎物,眸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那微微低垂着头,露出一截优美玉颈,乌黑鬓发的明珠发夹,薄如蝉翼的耳垂坠着同样的明珠耳环。
明珠耳环随着她轻盈的步伐,在白皙优美的颈间悠悠晃漾,有时会亲吻到她的颈上。
他完了。
薄少铮心想——
不知觊觎兄长名义上的妻子,会是个什么罪名?
没错,觊觎。
见到这个女子,想狠狠地将她揉进骨血里,想亲吻她,想欺负她,欺负得她哭
薄少铮只是想想,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了起来——
原来他并不是清心寡欲不近女色啊!
念及此,薄少铮狭长墨眸深了几许。
第1145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8)()
因此,眼见女子要撞上来,薄少铮亦不闪不避——
“啊”
白墨撞入一个气息凉薄的男子怀抱,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
被坚硬的胸膛、军装衣襟金属扣子撞得鼻尖一酸,眼眶都不禁微微红了,看起来就像是被欺负得哭了的模样。
薄少铮军装竖起略显禁欲风格的衣襟下,喉结上下滑动了几下,凉薄清冷的嗓音都莫名低沉喑哑了几分。
“没事吧?”
说着,薄少铮双手微微一拉,想将怀里的女子给带了出来。
却被一道清丽的轻呼给制止了动作,“别不要我的发夹卡住了!”
本已经走出一段距离的薄熙之,听到声音折返回来,便看见自己昨儿刚娶进门的新婚妻子,跟那个素来不近女色的弟弟抱在一起,脸色不禁变了变。
饶是他有心上人艳彩,不喜欢慕流苏,娶她回来只是当做摆设,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容忍名义上的妻子红杏出墙,还是当着他的面儿红杏出墙!
——看,这就是男人!
薄熙之充分体现出一个男人的无耻和劣根性。
而他,也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男人当中的一个罢了。
薄熙之面色沉了一瞬,但很快便敛起那一丝不快,甚至嘴角边挂起一抹书生秀气的微笑,说。
“九弟,是你嫂子太莽撞了,她刚嫁进帅府不懂规矩,竟然冒冒失失的冲撞了你,等回去大哥会好好教育她的,请你不要见怪。”
薄熙之一上来,劈头盖脸将白墨数落一通。
“流苏,你是怎么走路的?还不赶快过来跟九弟道歉!?”
说着,薄熙之上前就想将白墨给拉过来——
毕竟妻子被弟弟抱在怀里什么的,实在让他觉得头上颜色绿得有点鲜艳。
薄熙之捉住白墨的手腕,就将她往外扯。
然而白墨乌黑鬓边的珍珠发夹,和一缕头发缠在了薄少铮军装金属领扣上,被他这么一拉,头皮顿时紧得痛了起来!
如果不是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白墨真想一巴掌给他呼过去!
有人比她想象中的动作更快。
薄少铮伸手精准轻巧地扼住薄熙之的手腕,薄熙之握住女子纤细手腕的大掌,倏然一松——
经过训练的身手与力气,完全不是薄熙之这个只知风月自诩读书人,这具病弱身体爆发出的力量可比。
好歹是男人,就算瘦弱纤秀,也不可能像女子一样娇弱。
薄熙之咬牙强忍着手腕传来的剧痛,咽下那一声快到嘴边的痛呼,俊秀苍白的脸庞此时倒呈现出一些血色。
有一半是痛的,有一半是气的。
薄熙之面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状似不解的问道:“我只是想让流苏给九弟赔礼道歉而已,九弟这是在做什么?”
语气中,隐隐有些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质问之意。
而平日里,他是绝不会就这么跟这个素有狠辣之名的弟弟正面对上的。
说实话,手上染过鲜血的薄少铮,一个凉薄的眼神,都不禁叫薄熙之心里发怵。
道你妹的歉!
白墨忍住暴走的冲动,默不作声伸出手去解缠在衣襟扣子上的头发。
薄少铮擒住薄熙之腕骨的手一松,瑰丽色泽的薄唇翕动,说:
“看到了么,嗯?”
第1146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9)()
骄矜的口吻,傲慢的态度,自有一股高高在上的漫不经心。
薄熙之只觉得腕骨都差点被他给捏碎,钻心的疼痛,有点难以忍受。
不过,更令他难以忍受的是薄少铮宛如高人一等令人仰望的傲慢态度——
明明都是父亲的儿子,他还是长子,薄少铮非但没有将他当作一个兄长般尊重敬爱,就连他们共同的父亲薄大帅偏爱的也是这个小儿子,没有觉得他傲慢的态度,对兄长的不尊重有何不妥,从来不对他加以指责。
以至于,好像整个帅府的人,都要小心翼翼的讨好这位少帅。
包括他,名义上的帅府大少爷,薄少铮他的哥哥——薄熙之。
薄熙之压下心底随着日积月累而变得愈发不忿的,那些浓烈的负面阴暗情绪,将钻心疼痛的手缓缓地收了回来,负到身后。
长衫雪袖下,手慢慢的紧紧攥成拳头。
面上却勉强微笑说:“倒是我疏忽了,流苏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呢。”
白墨懒得理他。
薄少铮同样不屑理他——哪怕薄熙之是他名义上的兄长。
在他看来,兄长乃至于整个帅府的人加起来,都不如眼下他怀里的这个女子重要——
见白墨跟他的衣襟扣子做斗争,薄少铮纡尊降贵的抬起他那拿过枪支,染过鲜血,被世人说成是杀人如麻的双手
“你不要动,我来。”
薄少铮嗓音低沉喑哑,口吻是不自觉的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更改的上位者命令,但那语气中已经含上一丝不易察觉却十分罕见的铁骨柔情。
制止住她无厘头胡乱的越解越乱的动作,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灵活轻巧地动着,替她解开缠上金属纽扣的明珠发夹与乌黑长发。
动作是前所未有的轻柔,给予了十足的柔情与耐心。
好像他修长手指下的并非是女子青丝,而是在组装精密的枪械。
见状,薄熙之心底生出惊涛骇浪!
这个弟弟多绝情多凉薄,甚至是多清心寡欲,他是亲眼见识过的——
曾经北城以美貌闻名的陈家小姐,对他这位九弟投怀送抱,然而薄少铮非但没有收用这么个绝色美人,反倒命人将那陈家小姐送到父亲薄大帅床上。
最后帅府又多了一位年龄最小的姨太太。
原本薄熙之还感叹,这位九弟不近女色太过,将这样一位绝色美人毫不留情的就送了出去。
当然,在薄熙之心中,那位陈家小姐的美貌是比不得心上人艳彩的,但是至少比慕流苏美貌许多啊,慕流苏最多只能算是古典气质的大家闺秀罢了!
可是偏偏,这个他各方面看不上眼的新婚妻子慕流苏,竟然入了他这位从来都眼高于顶的九弟的眼。
薄熙之可不认为薄少铮是看在他这个兄长的面子上,对“嫂子”慕流苏另眼相待,毕竟谁都知道薄家九少、北城少帅凉薄绝情起来,有时候就连自己父亲薄大帅的面子都不给。
就连这次薄大帅让他代替兄长迎亲,同样是付出不少代价。
慕流苏
她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能令薄少铮萌动凡心?
薄熙之俊秀的脸庞闪过一丝奇异之色,敛下眼底的莫名情绪,不说话了。
第1147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20)()
约莫一分钟过后,薄少铮瑰丽色泽的唇低沉吐出两个字:“好了。”
听到这两个字,薄熙之紧绷的面色骤然一松,像是捉到红杏出墙的妻子,等她终于穿完衣服遮住旖旎风光的吃醋丈夫,心底不禁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毕竟民国时期思想保守,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