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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希望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
他是义父从c国边境的人口贩卖团伙解救下的,一双属于c国皇室独特的墨蓝色眼眸,注定了他的身份是个大麻烦。
之前的记忆已经逐渐模糊,但是有一个场景永远在他记忆里历久弥新:
“小家伙这眼睛真好看,正好我缺个儿子,有没有兴趣做我干儿子?”
男人扛着冲锋枪,墨发稍稍凌乱,额前碎发微微垂下,遮住眼睛里狠戾的光芒。
俊美的面孔上沾着星星点点的血迹,平添几分妖冶野性之美。
冲锋枪枪口依旧冒着白色硝烟,满地人贩子尸体血流成河,这个男人从天而降,宛如神袛般在灿金色日光下笑问。
那时,他虽然年纪尚小却已经聪慧知事——毕竟c国皇室勾心斗角这样环境成长下的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不会是什么傻白甜。
他审时度势,知道在这样恶劣的形势下,跟着眼前的男人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哪怕,等待着他的是前路迷茫,或是另一场华丽冒险未知之旅
“我跟你走,义父。”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心思几转间,从善如流地说道。
即使面对眼下如此恶劣又残忍的环境,一般小孩早已吓破了胆,但是他却依旧笑得甜甜的,天真无邪的模样,很难令人产生恶感。
闻言,男人神色玩味,饶有兴致的一笑,“你就这么毫不犹豫的跟我走了?就不怕我跟他们一样,将你卖到e国去挖矿?”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试探了。
那时的他是怎么说的?
“义父,虽然你可能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相信你绝不是跟这伙在边境猖獗的人口贩卖团伙一样,不然你没有必要在这里跟我一个小孩子费话这么多。”
顿了顿,又说。
“更何况,有这样一双眼睛的我,难道义父您不觉得把我卖到e国去挖矿太浪费了吗?”
叶听风哈哈一笑,“的确浪费,你这样聪明的孩子,我不收你当义子简直可惜!”
话锋一转,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名字,在他被背弃时,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因此,他抬起脸,扬起纯真无害的笑,说:“以前的名字啊忘记了,可以请义父赐名吗?”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从今以后你就叫做——景行,如何?”
略微一顿,叶听风说,“至于姓,就跟着我姓吧,记住,我是叶听风!”
他——叶景行,清脆又响亮的说道:“多谢义父赐名!”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叶听风的义子,不管你曾经是谁,有什么前尘往事,我会护你周全。”
“——走吧!”
叶听风弯腰将还是孩子的他,单手一把抱起。
在记忆里,他的身影是前所未有的高大。
就这样,世间少了一位c国皇室嫡王子,多了一个叶景行。
那双墨蓝色眼眸,和他成为叶景行之前的特殊身份,给义父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义父自信的笑言,他本就是刀口舔血的国际雇佣兵,打打杀杀才是他过惯了的正常生活,这点小麻烦又算什么?
然而,他知道c国皇室那群信奉斩草除根的人,从来都不是善茬,不然怎么会将他这个年龄尚小还威胁不到王位之争的人,偷渡出王宫发卖到边境人口贩卖集团呢?
果然,在c国皇室王位之争中,获得胜利的下任女王现在的王储凯瑟琳公主——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委托义父叶听风护送一条名为“黄金蛇眼”的金丝血翡项链。
鲜艳的血色,预示着不详。
他心知肚明,凯瑟琳公主的目标,绝非这条“黄金蛇眼”项链,而是——他。
他的存在,会连累义父。
义父却浑不在意,擦拭着吃饭的家伙——枪,年轻时不似如今儒雅沉静,而是颇有着几分游走在刀口舔血的军痞味道。
“一亿美金的佣金,开张吃三年啊,接,为什么不接?”
“义父”
“别担心,华国有句话叫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义父信誓旦旦的说着,却到底是被凯瑟琳给算计了。
那条名叫“黄金蛇眼”的金丝血翡项链,在护送途中丢失,义父也身陷险境。
回来之后,义父身负重伤,却差人去查一个无名无姓甚至不清楚相貌的年轻华国女子,和那条价值已经涨到十亿美金的项链。
年轻的女子,价值连城的宝石,身负重伤的男人
那又是另外一段香艳神秘的故事了。
这一查,就是十九年。
义父这么执着的原因,他看得分明——
十亿美金这样庞大的钱财对叶听风而言,可有可无。
他活得潇洒,从不看重这些身外之物,不然也不至于在他一手创建的国际佣兵团声名大燥时,将势力收拢,退到华国重新起家,更是在盛年便将权利移交给他的三个义子,退居幕后。
至于这是义父雇佣兵生涯的唯一败绩污点,他想要一雪前耻这种可能,就更不存在。
钱财与虚名,对叶听风而言,都只是身外之物。
义父在华国新建起势力,花十九年的时间,锲而不舍寻找的,或许是
那个年轻的华国女子。
而原因,或许是因为
爱。
当这个名词浮现出脑海,叶景行觉得很不可思议——
他的义父,叶听风这样的男人,也会爱上一个女人?
那时,叶景行对这个名词,是嗤之以鼻的。
后来,叶景行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如此艰难却又如此简单的事情
一眼,一面,就足以。
而这,我们可以称之为:一见钟情。
…
韩七宸和安以炫,同样是义父叶听风收养的义子,跟他一样拥有相同坎坷曲折的身世。
韩七宸排行二,安以炫则是最小的一个。
他是亲眼看着义父收养他们的,安以炫因年龄较小,再加上爱玩闹的性格使然,对他这位大哥算是比较信服。
但是老二韩七宸,冰冷的外表下一颗心却是野心勃勃。
韩七宸心里不服他,叶景行是知道的。
他更知道,韩七宸不服他的原因大概是认为——
如果他不是先他一步被义父收养,沿袭了叶听风的“叶”这个姓氏,义父最看重的继承人未必是他叶景行,而是他韩七宸。
或许,安以炫也是这样以为的吧,认为他只是占了时间、感情、姓氏的便利,所以才在义父心中与众不同。
但是,他们都猜错了——
义父选擢继承人,在收养他们三个人时就已经决定。
他问了一个同样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韩七宸和安以炫回答的都是自己的本名,而他则是在决定认叶听风为义父时,便摒弃了自己的过去。
义父这样的人,需要的是绝对的忠诚,哪怕只是一个名字。
刚开始的时候,难道他就决定将此生的忠诚奉献给一个名叫叶听风的人吗?
并不是。
只是他较之韩七宸、安以炫两人更加聪明,会揣度人心罢了。
或许,这也是义父选择他为继承人的原因之一罢。
毕竟未来的叶家家主,除了忠诚,还需要一颗聪明的头脑。
难道这说明韩七宸就不聪明吗?
也不是。
至少在叶景行看来,韩七宸为了踩下他成为继承人,也是很拼了。
毕竟,让韩七宸找出了十九年前的辛密。
韩七宸掌管的暗部,与他的势力相互渗透制衡,因此饶是韩七宸费力隐瞒,但最终还是被他知晓——
义父所要寻找的项链,与那个华国女子。
毕竟,韩七宸这座称得上冰山的少年,他本身跟尹蔷薇交往这件事情就已经算得上是最大破绽。
不过,他没有确切证据,从不打无把握之仗的他,就只能先接触尹明珠的女儿,徐徐图之。
初见那一面,他并非偶然路过顺手解救她于那群狗仔记者的疯狂追问中,而是——
蓄谋已久的一场守株待兔。
起初,他的目的并不单纯,谁知后来,将自己的心也算计了进去。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啊。
哪怕,当时她连帽子口罩都未拿下,连容颜都未露出。
但是,这又有什么重要呢?
好看的容貌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令他动心的,并非是百年以后终将成为红颜枯骨的好看皮囊,所以她是美是丑又有什么关系?
更何况,在去见她、图谋这一面之前,她的容颜乃至生平巨细无遗早已呈上他的桌面,印刻在他脑海里。
…
尹蔷薇曾经与老二交往过,甚至是喜欢迷恋过老二这件事情,让叶景行非常、很、十分之不爽。
这种不爽,哪怕就算是他们如今已经分手,甚至决裂到关系恶劣,都不能消减半分。
叶景行知道,这叫做独占欲。
或许他骨子里就是霸道的人罢,不然怎么会连这种陈年老醋都吃呢?
毕竟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现在她生命里呢。
他又有什么资格去吃这种醋?
怪他,来得太晚。
本就恨平生太匆匆,相逢太晚,余生无多。
但是他的义父,自从认回自己的宝贝女儿之后,就像是防贼一样防着他和老二,恨不得女儿永远不嫁呆在他身边才好。
叶景行有很多次都生出了大逆不道的心思——
不然先发动个“宫变”,让义父提前颐养天年好了,这样他就能将她娶回家。
毕竟,义父温香软玉在怀,整天拉着他未来岳母尹明珠在他们面前秀恩爱,很拉仇恨的有没有?
不过,看在义父是未来岳父的份上,他到底还是没有这样做。
只好等了。
结果直到等到义父与未来岳母的第二个女儿叶薇薇都九岁了,他才终于如愿以偿。
这中间,他等了十年。
不过没关系,他们还有很多个十年。
…
等你来,等花开,等我爱。
第1128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1)()
姓名:白墨
性别:女
年龄:18
积分:29908点
技能:黑客术、易容术、变声术、炼毒术
收藏:琅嬛匕首、朝夕剑、高级丧尸晶核(9999+)
特长:一片宫商、陌上纤舞
印记:红莲业火
回到空间里,见到刷新的身份信息不仅多出一行特长,还多出两个——一片宫商和陌上纤舞什么鬼?
系统给了白墨一个白眼,鄙视她,吐出一个字:笨!
白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原来这个典故是真哒
不把她怼得面目全非,就别指望能从系统这货的嘴巴里撬出什么东西,白墨还是决定自己猜。
“宫商角徽羽,都是指乐,那么一片宫商应该指的是歌?陌上纤舞就更好猜了,指的是舞!”
白墨笑嘻嘻的问系统,统儿,我猜得对不对?是不是因为上个位面里,尹蔷薇是娱乐圈歌手,舞蹈也很厉害,所以我get到了这种新技能?还一下get俩?
系统冷漠脸,这么智障的问题,本系统拒绝回答。
呵呵。
智障反弹!
白墨:“统爹,你整天拽得这么二五八万的,是会没有朋友的。”
白墨这么一说,系统不但拽得二五八万了,它还吊炸天,像我这么有智慧又有颜值的系统,需要朋友这种东西吗?我只需要你这样的走狗就够了。
白墨:“”你要控制住你自己!
系统露出一个慈父般温暖如春风的微笑,问道:孩子,你很有前途,愿意做本系统的走狗吗?
白墨:“”好想给你两巴掌!
#喂,妖妖灵吗?这里有人在装逼,场面快控制不住了!#
系统冷笑一声,叫妖妖灵?你叫10086都没用!叫吧叫吧,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你注定是本系统的走狗!
白墨黑线,试探的问:“统儿,你是被霸道总裁附身了吗?龙傲天还是叶良辰?”
系统同样黑线。
龙傲天和叶良辰是什么鬼?竟敢用来形容它这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以下省略五百字)的大帅比统?!
“嘶——”
白墨细思极恐,震惊脸,震惊道:“莫非是传说中的——尼古拉斯赵四儿?”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可以吗?
“赵四儿,我是慕容”准备来场认亲大戏的白墨,突然懊恼道,“慕容什么来着?额,忘词了,抱歉抱歉。”
系统不屑地评价道:演技浮夸,差评!
白墨也不生气,笑嘻嘻的:“总比没有演技的你强,虽然差强人意,但总好过聊胜于无嘛”
系统:你等着!
“我等着”
who怕who啊?
好,很好。系统阴森森冷笑,老子要把你这不孝女送去跟鬼斗智斗勇!
鬼?
本上神虽然法力无边,但就是没有学会怎么捉鬼啊?
鬼是地府管,老子是天上的!
白墨认错态度良好,且认错速度飞快,“统爹我错了,统爹原谅我,统爹么么哒。”
#上一秒气焰嚣张,下一秒哭爹喊娘#
系统先是嘻嘻嘻,忽然变脸,冷笑道:晚了!
………
ps:这不是灵异位面,不吓人的,不要怕。
这个鬼是女主。
第1129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2)()
叮!第十三个位面传送开始
叮!传送完毕!第十三个世界——民国人鬼情未了,任务难度a级,完成任务奖励积分5000点。
被系统毫无征兆踹到新位面,白墨一睁眼,就感觉整个人摇摇晃晃的像是坐在轿子里,眼前是满目的大红色盖头,缀着明珠的流苏。
耳边是繁琐热闹的吹拉弹唱,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白墨自顾自掀开红盖头,低头瞧了瞧自己这一身,凤冠霞帔,待嫁新娘。
再联想系统说的跟鬼斗智斗勇
顿时——
握草!
这该不会是冥婚吧?!
白墨的手已经伸到喜轿门帘上,却在一鼓作气掀开的时候,突然改变主意——
还是趁这个时间先弄清现在的处境,不要轻举妄动。
于是,她把伸出去的手,给又缩了回来。
闭上眼睛,接收剧情。
正如外面的人不知道红盖头下的新娘子已经换了芯子,正在接收这具身体记忆的白墨,也不知道喜轿外人声鼎沸中的议论纷纷。
“恭喜,恭喜啊,帅府大少爷娶得美娇娘归”
“哎,喜什么喜,薄大帅府上的大少爷身子骨柔弱得很,成日缠绵病榻,听说今日娶新妇都是少帅帮忙代娶呢?”
“弟代兄长迎新媳妇进府,自古以来就有这个先例,这不算什么,更何况少帅出面,这已经是天大的殊荣了,不算辱没了这位新媳妇。”
“但愿帅府大少爷娶了个八字天合的美娇娘冲喜,体弱多病的身子骨能够逐渐好起来吧,不然这美娇娘恐怕就要”
剩余的话,没有人敢继续说下去。
寻常百姓,对薄大帅府是又敬又畏。
这是民国时期。
当然是架空民国,历史不可考究。
军阀割据,烽火硝烟,乱世哄杀,对女子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争天下是男人的事情。
女人只需要守在这后宅的一亩三分地,安安静静的相夫教子就行了。
——至少那个时代的女人,就是这样软弱的思想。
当然,这得是在男人有能力的前提下,才能在这乱世里守住自己的女人、财产、土地,以及家。
北洋军阀割据一方的薄大帅府,刚好就十分符合女子闲庭信步,赏花自照,不受外界硝烟战火。
这里就像是这个战火硝烟弥时代的,最后一片净土。
这里,上演着民国这样一个纵横捭阖挥斥方遒年代,烽烟白骨鲜血烈火之下的,最缠绵悱恻、娇艳凄美的爱情故事。
故事发生在北洋军阀薄大帅府,男主薄熙之身为军阀大帅之子,更为故事增添了一笔浪漫传奇的色彩。
薄熙之是帅府大少爷,与征战四方浴血疆场的枭雄爹、狠辣卓绝杀伐果断的少帅弟弟不同,他从小到大的人设都是君子端方、温润如玉、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明明出身军阀世家,生活在烽火乱世,薄熙之却宛如书香门第的世家公子,亦或是古代翩翩探花郎。
这样的人设,就像是聊斋艳谭里的文弱书生,必定免不了招女鬼!
第1130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3)()
这次的女主艳彩,十分特殊,她不是人类,而是附身在一副古画中的幽魂。
也就是人们俗称的:鬼。
…
武将枭雄这个大背景下出身的薄熙之,天生体弱多病,造就他成了这北洋军阀薄大帅府一道别样的风景。
英姿戎装满身杀伐中的一袭素袍长衫,手捧书卷,弱不胜衣的模样——
好有文化,好敬佩他,好想保护他哟!
在姨娘们这样的吹捧下,在丫鬟们爱慕的目光下,我们的薄大少爷也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很有学问很有文化的人了。
薄熙之确实爱好读书,甚至特别爱好点古籍孤本,用以拓宽眼界,俗称:涨姿势。
没办法啊,他先天体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难道要让他上阵杀敌?别开玩笑了,会把从小心脏不好的薄大少爷吓晕过去的好吗?
他不能上阵杀敌,是他体弱不是他的错,但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养在家里吃白饭啊,是不?
多读书才有出路。
——扯淡!
这一套在乱世里根本行不通好吗?
好在还有个狠辣卓绝人称少帅、可以继承他财产和军队的儿子,薄大帅没对这个病弱的大儿子抱有太大希望,吃白饭就吃白饭吧,虽然时逢乱世,许多百姓流离失所缺衣短食,但帅府却是养得起的。
不仅养得起,作为帅府大少爷的薄熙之,走到哪里都得被人恭恭敬敬称上一声:大公子。
虽说薄熙之在薄大帅心里,远没有第九子薄少铮重要,但是他膝下就这么两个儿子,儿子至少又比女儿重要得多,薄大帅自然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