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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译注 16-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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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①。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②,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后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①报政:汇报施政效果。②革:变革。
  伯禽即位之后,有管、祭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①。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②,曰:“陈尔甲胄③,无敢不善。无敢伤牿④。马牛其风⑤,臣妾逋逃⑥,勿敢越逐⑦,敬复之⑧,无敢寇攘⑨,逾墙恒⑩。鲁人三郊三隧⑾,歭而刍茭、糗粮、桢幹⑿,无敢不逮(13)。我甲戌筑而征徐戎,无敢不及(14),有大刑(15)。”作此《肸誓》,遂平徐戎,定鲁。
  ①徐戎:古东夷部族之一,西周时居住在今淮河中下游,曾联合淮夷等抗周。又称“徐夷”。兴反:造反。②《肸誓》:今存于《尚书》中,作《费(bì,必)誓》。③胄:头盔。④牿:关牛马的圈栏。无敢伤牿:深意是保护好牛马以备作战时使用。⑤风:走失。⑥臣妾:男女奴隶。逋逃:逃跑。⑦越:远离。逐:追赶。⑧复:归还。⑨寇攘:劫掠侵扰。⑩逾墙恒:跳墙,指偷窃物品。(11)三郊三隧:古以城外为郊,郊外为隧。三郊三隧,此指鲁国西、南、北三方的近郊远郊之人。因东方面临徐戎,需要防守敌人。所以只向三郊三隧之人征发军用物资。(12)歭:准备,备办。刍茭:牲口吃的草。糗粮:干粮。桢幹:筑土墙之工具,夹土之板叫“幹”,支持幹之木桩叫“桢”。(13)逮:达到,此处指达到要求的物资数量。(14)及:到来。(15)大刑:指死刑。
  鲁公伯禽卒,子考公酋立。考公四年卒,立弟熙,是谓炀公。炀公筑茅阙门①。六年卒,子幽公宰立。幽公十四年,幽公弟杀幽公而自立,是为魏公。魏公五十年卒,子厉公擢立。厉公三十七年卒,鲁人立其弟具,是为献公。献公三十二年卒②,子真公濞立。
  ①茅阙门:简称“茅门”,实际应为“雉门”。《说文·隹部》:“雉古文作。”或省为“弟”,与茅形近,而误为“茅”。诸侯有三门:库门、雉门、路门。外朝在雉门之外。因雉门两旁有高台,称作“阙”,故又名“茅阙门”。②本段所记之鲁国各君谥号及年代,因在我国历史记载正式纪年以前,故与他书多分歧,今择其要一并录于下:考公酋,《世本》作“考公就”、“考公遒”。炀公熙六年卒,《汉书·律历志》作“六十年”。幽公宰,《世本》作“幽公圉”。魏公,《世本》作“微公弗”。献公三十二年卒,《汉书·律历志》作“五十年”。
  真公十四年,周厉王无道,出奔彘①,共和行政②。二十九年,周宣王即位。
  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为武公。
  ①奔:逃亡。②共和行政:周厉王因国人暴动逃亡后,周公与召公共同执政,史称“共和行政”。
  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①,犯王命,必诛之②: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③;行而不顺,民将弃上④。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今天子诸侯⑤,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⑥;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①犯王命:干犯了周先王制定的嫡长子继承制。②诛:诛灭。③政之不立:政令不能具有权威。④弃上:不服从其统治者。⑤建:立。⑥壅:阻塞不能通行。
  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弑懿公,而立伯御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鲁,杀其君伯御,而问鲁公子能道顺诸侯者①,以为鲁后②。樊穆仲曰:“鲁懿公弟称,肃恭明神③,敬事耆老④;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固实⑤,不干所问⑥,不犯所(知)〔咨〕⑦。宣王曰:“然,能训治其民矣。”乃立称于夷宫⑧,是为孝公。自是后,诸侯多畔王命。
  ①道:同“导”,启发。顺:通“训”,教戒。②鲁后:鲁国君位的继承人。③明神:敬神。④耆老:此处泛指老人。⑤遗训:此处指先王之遗训。咨:询问。固实:固,通“故”。故实即已往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及其相应处理方法。⑥干:干犯。⑦犯:抵触。⑧夷宫:《集解》引韦昭注:“夷宫者,宣王祖父夷王之庙。古者爵命(任命爵位)必于祖庙。”
  孝公二十五年,诸侯畔周,大戎杀幽王。秦始列为诸侯②。
  ①周幽王二十一年(前771),申侯引犬戎人宗周攻杀幽王。②幽王死后,平王继位,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洛邑有功,被平王封为诸侯。二十七年,孝公卒,子弗湟立,是为惠公。
  惠公三十年,晋人弑其君昭侯。四十五年,晋人又弑其君孝侯。
  四十六年,惠公卒,长庶子息摄当国①,行君事,是为隐公。初,惠公適夫人无子②,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③,以允为太子。及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①长庶子:古人称正妻所生为“嫡子”,妾所生为“庶子”。息虽为庶子,但在众嫡庶中年龄最大,称“长庶子”。因为他不是嫡子,所以按嫡长子继承制他不能为君,只能代理。②適:通“嫡”,正妻为嫡。③登:高升。
  隐公五年,观渔于棠①。八年,与郑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许田②,君子讥之③。
  ①渔:渔人捕鱼。这句是指让捕鱼之人陈设取鱼之备,观其取鱼以为戏乐。此举不合君礼。事详见《左传·隐公五年》。《谷梁传》亦谓“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②易:交换。事详《左传·隐公八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因郑桓公是周宣王的同母弟,所以赐给郑国祊(bēng,崩)邑,令其在天子祭泰山时,郑国助祭。又因周成王营建洛邑王城时,想迁都于洛邑,所以赐给周公洛邑附近的许田,以便鲁君朝见周王时住宿。后周天子泰山之祀废弃,故祊邑对郑国无用,又因祊远离郑国(祊在今山东费县附近),而许田(在今河南许昌附近)又远离鲁国,所以郑庄公想用郑之祊换鲁之许田。但天子所赐之邑不能随便交换,所以想出一个借口,说让鲁祭祀泰山,而郑祭祀周公(许田有周公庙)。此事至鲁桓公元年才交换完毕。③君子讥之:指作史者评论此事时讥贬鲁郑二国擅自交换天子赐邑。
  十一年冬,公子挥谄谓隐公曰①:“百姓便君②,君其遂立③。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隐公曰:“有先君命。吾为允少,故摄代。今允长矣,吾方营菟裘之地而老焉④,以授子允政。”挥惧子允闻而反诛之,乃反谮隐公于子允曰⑤:“隐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图之。请为子杀隐公。”子允许诺。十一月,隐公祭钟巫⑥,齐于社圃⑦,馆于氏⑧。挥使人弑隐公于氏,而立子允为君,是为桓公。
  ①谄:巴结献媚。②便君:以您当国君为合宜。③遂:终。隐公本为代理,公子挥功他最终还是自立为君,不再让位于太子允。④营:建造房屋。老:养老。⑤谮:说坏话诬陷。⑥钟巫:神名。鲁隐公祭钟巫的原因是,当鲁隐公还是公子时,在狐壤地方与郑国作战被俘。郑人把隐公囚禁在郑国大夫尹氏处。隐公买通尹氏,向尹氏家中所立钟巫之神的牌位祈祷,后与尹氏归鲁国,隐公就在鲁国也立起钟巫的神牌,经常祭祀,认为它有灵验。⑦齐:同“斋”,即斋戒,古人在祭祀前要整洁身心。《礼记·祭统》说:“及时将祭,君子乃斋。……及其将斋也防其邪物(指邪念),讫(禁绝)其嗜欲,耳不听乐。”社圃:园名。⑧馆:住宿。
  桓公元年,郑以璧易天子之许田①。二年,以宋之赂鼎入于太庙②,君子讥之。
  ①隐公八年时,郑已将祊邑给鲁国。本年郑国因为祊邑比许田小,故又加赠玉璧来补偿。交换祊邑与许田之事正式完成。可参见《春秋》及《左传》桓公元年记载。②宋之赂鼎:鼎名“郜(gào,告)大鼎”。原为郜国所铸,宋灭郜,占有此鼎。鲁桓公二年时,宋国太宰华督杀其君殇公,立宋庄公,用郜大鼎贿赂鲁桓公,又给齐、陈、郑三国礼物,争取支持。鲁桓公将此鼎放入太庙,鲁大夫臧哀伯谏止,公不听。其事经过及臧哀伯谏辞详见《左传·桓公二年》。
  三年,使挥迎妇于齐为夫人。六年,夫人生子,与桓公同日,故名曰同,同长,为太子。
  十六年,会与曹,伐郑,入厉公①。
  ①郑厉公于桓公十五年被大夫祭(zhài,寨)仲所逼,出奔。本年春天,鲁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盟会,夏四月伐郑。想支持郑厉公归国执政,但未成功。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夫人如齐。申谏止①,公不听,遂如齐。齐襄公通桓公夫人②。公怒夫人③,夫人以告齐侯④。夏四月丙子,齐襄公飨公⑤,公醉,使公子彭生抱鲁桓公,因命彭生摺其胁⑥,公死于车。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好礼。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请得彭生以除丑于诸侯。”齐人杀彭生以说鲁⑦。立太子同,是为庄公,庄公母夫人因留齐⑧,不敢归鲁。
  ①申谏辞为:“女有家(夫),男有室(妻),无相渎(轻慢)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见《左传·桓公十八年》。②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襄公之妹,二人通奸。③怒:谴责。④据《公羊传·庄公元年》,文姜向齐襄公说:“鲁君说太子同不是他的儿子,而是齐侯的儿子。”齐襄公听了大怒。⑤飨:用酒食招待。⑥摺(lā,拉)其胁:摺,折断。胁:肋骨。⑦说鲁:向鲁国解释。⑧因:于是。
  庄公五年冬,伐卫,内卫惠公①。
  ①内:同“纳”,用武力支持某人归国为君。卫惠公因谗毁其兄卫太子伋,致被国人不容,出奔于齐。此次被诸侯武力支持回国。可参见《卫康叔世家》。
  八年,齐公子纠来奔①。九年,鲁欲内子纠于齐,后桓公,桓公发兵击鲁,鲁急,杀子纠。召忽死。齐告鲁生致管仲②。鲁人施伯曰:“齐欲得管仲,非杀之也,将用之,用之则为鲁患。不如杀,以其尸与之。”庄公不听,遂囚管仲与齐③。齐人相管仲。
  ①齐襄公被杀后国内大乱,襄公之子子纠母是鲁国之女,因此来避难并寻求援助。本段史实详见《齐太公世家》。②生致:得到活的。齐桓公抢在公子纠之前进入齐国,成为齐君。又听鲍叔牙建议,想任用管仲为齐相,故欲生致管仲。参见《齐太公世家》及《管晏列传》。③与:给。
  十三年,鲁庄公与曹沫会齐桓公会于柯,曹沫劫齐桓公①,求鲁侵地,已盟而释桓公。桓公欲背约,管仲谏,卒归鲁侵地。十五年,齐桓公始霸。二十三年,庄公如齐观社②。
  ①劫:劫持。事详见《刺客列传》。②观社:参观祭祀社神之活动。按齐国祭社,聚男女以游观,本身不合于周礼。鲁庄公去观看别国诸侯祭社,也不合于周礼。因此曹沫(huì,会)曾谏止,“公不听,遂如齐”事详见《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国语·鲁语上》。
  三十二年,初,庄公筑台临党氏①,见孟女,说而爱之,许立为夫人,割臂以盟。孟女生子斑。斑长,说梁氏女,往观。圉人荦自墙外与梁氏女戏。斑怒,鞭荦。庄公闻之,曰:“荦有力焉,遂杀之,是未可鞭而置也②。”斑未得杀。会庄公有疾,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庄公娶齐女为夫人曰哀姜。哀姜无子。哀姜娣曰叔姜③,生子开。庄公无適嗣④,爱孟女,欲立其子斑。庄公病,而问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继一及⑤,鲁之常也。庆父在,可为嗣,君何忧?”庄公患叔牙欲立庆父,退而问季友。季友曰:“请以死立斑也。”庄公曰:“曩者叔牙欲立庆父⑥,奈何?”季友以庄公命命牙待命于针巫氏,使针季劫饮叔牙以鸩⑦,曰:“饮此则有后奉祀⑧;不然,死且无后。”牙逐饮鸩而死,鲁立其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侍丧,舍于党氏。
  ①临:毗临。②置:赦免。③娣:妹。④適嗣:正妻之子。⑤继:父死子为君。及:兄死弟为君。⑥曩者:不久前。⑦鸩:毒酒。鸩相传是一种有毒的鸟,其羽毛泡成的毒酒也叫作“鸩”。⑧言外之意是不杀你的后人。
  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荦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奔陈。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湣公。
  湣公二年,庆父与哀姜通益甚。哀姜与庆父谋杀湣公而立庆父。庆父使卜袭杀湣公于武闱。季友闻之,自陈与湣公弟申如邾,请鲁求内之①。鲁人欲诛庆父,庆父恐,奔莒。于是季友奉子申入②,立之,是为釐公。釐公亦庄公少子。哀姜恐,奔邾。季友以赂如莒求庆父③,庆父归,使人杀庆父,庆父请奔,弗听,乃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庆父闻奚斯音,乃自杀。齐桓公闻哀姜与庆父乱以危鲁,乃召之邾而杀之,以其尸归,戮之鲁④。鲁釐公请而葬之。
  ①请鲁:请求鲁国人。②:奉:跟随。③求庆父:要求把庆父引渡回鲁国。④戮:陈尸示众。
  季友母陈女,故亡在陈①,陈故佐送季友及子申②。季友之将生也,父鲁桓公使人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间于两社③,为公室辅④。季友亡,则鲁不昌。”及生,有文在掌曰:“友”,遂以名之,号为成季。其后为季氏,庆父后为孟氏也。
  ①亡:逃亡。②佐送:帮助护送(季友和子申回鲁国)。③位于两社之间,意指成为执政大臣。古诸侯库门之内、雉门之外为外朝,左右有周社、亳(bó,博)社。诸臣多于外朝处理政事。④公室:即国君之家族。辅:辅佐之臣。
  釐公元年,以汶阳、鄪封季友。季友为相。
  九年,晋里克杀其君奚齐、卓子。齐桓公率釐公讨晋乱,至高梁而还,立晋惠公。十七年,齐桓公卒。二十四年,晋文公即位。
  三十三年,釐公卒,子兴立,是为文公。
  文公元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三年,文公朝晋襄公①。
  ①据《左传》载,文公二年时晋国因为文公不朝晋,来鲁讨伐,文公去晋。晋君派阳处父与文公盟而辱文公。本年,晋人又认为去年做法太过火,所以重新进行盟约仪式。参见《〉左传·文公二年、三年》。
  十一年十月甲午,鲁败翟于咸①,获长翟乔如,富父终甥舂其喉②,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③,以命宣伯④。
  ①翟:通“狄”,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名。②舂:通“冲”,直刺。③子驹之门:鲁国都北郭有三门,最西称子驹门。④此指用“乔如”来给叔孙得臣之子(宣伯)命名。按此次战胜翟人、追获长翟乔如,主要是鲁大夫叔孙得臣的功劳,当战斗时,得臣是主帅,富父终甥是车右(战车上位于右面保护主帅之人)的副手。详见《左传·文公十一年》。得臣给自己的儿子起名“乔如”是为了纪念此战的胜利和自己的功绩。
  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①,司徒皇父帅师御之,以败翟于长丘,获长翟缘斯。晋之灭路,获乔如弟棼如。齐惠公二年,鄋瞒伐齐,齐王子城父获其弟荣如,埋其首于北门。卫人获其季弟简如。鄋瞒由是遂亡。
  ①鄋瞒:北方狄族一部落名。亦称“长狄(翟)”。相传其为防风氏之后代,夏商时称为汪芒氏,周代称为长狄氏。
  十五年,季文子使于晋。
  十八年二月,文公卒。文公有二妃:长妃齐女为哀姜,生子恶及视;次妃敬嬴,嬖爱①,生子俀。俀私事襄仲②,襄仲欲立之,叔仲曰不可。襄仲请齐惠公,惠公新立,欲亲鲁,许之。冬十月,襄仲杀子恶及视而立俀,是为宣公。哀姜归齐,哭而过市,曰:“天乎!襄仲为不道③,杀適立庶1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鲁由此公室卑⑤,三桓强⑥。
  ①嬖(bì,必),爱:宠幸。②私事:事,本意为事奉。此处私事指暗中笼络。③不道:即无道。④恶、视为正妃所生,是嫡子:俀(wēi,危)是次妃所生,是庶子。所以说“杀適(嫡)立庶。”⑤卑:衰微。⑥三桓:鲁桓公三个儿子形成的仲孙氏(庆父之后)、叔孙氏(叔牙之后)和季孙氏(季友之后)三个贵族家族。
  宣公俀十二年,楚庄王强,围郑。郑伯降,复国之。
  十八年,宣公卒,子成公黑肱立,是为成公。季文子曰:“使我杀適立庶失大援者,襄仲。”襄仲立宣公,公孙归父有宠。宣公欲去三桓①,与晋谋伐三桓。会宣公卒,季文子怨之②,归父奔齐。
  ①去:除掉。②怨之:怨恨襄仲之子公孙归父。
  成公二年春,齐伐取我隆①。夏,公与晋与郤克败齐顷公于鞌②,齐复归我侵地。四年,成公如晋,晋景公不敬鲁。鲁欲背晋合于楚,或谏③,乃不④。十年,成公如晋。晋景公卒,因留成公送葬,鲁讳之⑤。十五年,始与吴王寿作梦会钟离。
  ①其详载于《左传·成公二年》。②指“齐晋鞌(ān,安)之战”,详参见《齐太公世家》。③谏者乃季文子。据《左传·成公四年》:“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服从晋国),未可以贰(背叛)。《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岂)肯字(爱)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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