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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却说道:“此举不妥,此时右北平刚刚安定,若是吾带着正室回渔阳,恐怕众将士会有我遗弃他们的想法,特别是现在这里降卒很多,若是有心人煽动,会有发生哗变之虞。”
甄氏闻言说道:“那妾身不走,但是夫君一定要带上一个体己之人,请夫君把淑儿带去吧。”
“嗯?淑儿。。。。。”曹丕倒是没料到甄氏会让他带上淑儿,虽然淑儿现在出落的妩媚客人,纵然不如甄氏,也算得上一等一的美人,尤其是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小蛮腰因为久习舞蹈的缘故看起来扶风摆柳,极有弹性,着实有一番风情。但是甄氏在袁家呆的日子不短,特别是袁熙尴尬的身体状况导致甄氏要面对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她怎么会不知道淑儿是卞氏留在自己身边的眼线?
这般主动提出让卞氏的眼线跟着自己去渔阳自然让曹丕讶异,更别说淑儿早就是自己妾室的人选,作为正室的甄氏如此作为实在是不用寻常的大度。
看出了曹丕的疑惑,甄氏拉着曹丕的手做到榻上,款款说道:“夫君,妾身刚刚过门,又本事弃妇,这出生不高,入了曹家,是万万不能做妒妇之事的,更何况母亲聪慧,若是妾身不给淑儿和夫君相处之机,恐怕日后见了母亲妾身不太好说话,更何况淑儿妹妹也是人间秀色,自不能因为妾身一己之私浪费了她的大好年华,说起来,淑儿妹妹自幼便陪着夫君,夫君也该怜惜她一些才是。”
曹丕从甄氏的言语中听出了自己的这个老婆已经知道淑儿是自己老娘卞氏的眼线,但是她这个出生不够显贵,而且又嫁过一次人的曹家媳妇不敢得罪卞氏,所以只能让淑儿和曹丕又相处的机会,这样一来淑儿就不会去卞氏那儿告状,自己也就好做人一些,同时他也隐晦地暗示了曹丕,如果曹丕能够告诉淑儿一同去渔阳的机会是甄氏为他争取的,那就更好了。
“爱妻果然是佳偶。”曹丕这般说话等于默认了甄氏的建议,甄氏自然大喜,倒在曹丕怀中求欢,嘴里却道:“但愿妾身能是第一个给夫君子嗣之人。”
曹丕哈哈一笑,自然搂过佳人,和她翻云覆雨一番。
三日之后曹丕带着牛金、挛鞮和一百虎豹骑前往渔阳郡,渔阳郡的治所叫做渔阳城,现在鲜于辅正带着精简的军队驻扎在城中,的知道曹丕要来之后早早就出城迎接了,还邀请曹丕巡视他们的军队和营寨。
但是曹丕的目的却不是此处,而是要前往贾玑所在的潞~~县,所以只是勉励了鲜于辅几句之后推掉了巡视军营的事,表明自己要前往潞~~县。
鲜于辅闻言立即说道:“下官可派出一曲护送州牧。”
曹丕却摆手道:“罢了,如今汝麾下军士已然不多,再分出五百人来护送吾,如何镇守边郡,吾麾下一百虎豹骑可保得吾平安。”
鲜于辅闻言便不再坚持,转而说道:“前些日子,行军司马带着两千精骑从下官渔阳城过,前往代郡。从此处过代郡尚需要经过上谷郡,上谷郡乌桓大人难楼有子民九千余户,麾下能战之士不下万人,行军司马麾下两千骑兵乃是新兵,只怕会受到难楼麾下袭扰。”
曹丕闻言一愣,他没想到上谷郡乌桓人还有这么大的势力,要知道九千户的部落可比乌延、苏仆延、楼班加起来还多。他倒不是不担心曹彰不能穿越上谷前往代郡,如果带着两千装备精良、而且还有幽州子弟的骑兵都不能避过乌桓人耳目的话那曹彰就是一个大庸才了。
他担心的张辽麾下的五千步兵面对着九千余户的难楼如何扫荡乌桓,自己是否还需要派出袁军?要知道上谷郡大部分地方都是平原,在平原上步兵对骑兵本来就是有劣势的,何况对方还在人数上占优,最要命的是张辽麾下还有民夫,民夫看到千骑奔腾的场面一般都会被吓得两股战战,毕竟那声势好像雷霆降世一般,若是民夫顶不住溃逃了,那张辽就输了一般,因为那意味着他的辎重要没了。
想到这里曹丕问道:“鲜于将军见过了行军司马,可成见过别驾张将军的军队从这里取道去上谷郡?”
鲜于辅答道:“张将军虽然穿过渔阳,但是并非去上谷,而是出关西行,往西关去了。”
“西关。。。。”西关其实就是居庸关,乃是上谷郡境内长城段的一处要塞,离后世的首都不过五十公里的距离,乃是太行八径之一,兵家必争之地,张辽选这条路进上谷自然有他的深意,这倒让曹丕放下心来,因为张辽可以选择路径显然是有了计划,既然有计划,就不用太担心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交心()
“既然张将军往西关走,而不是选寻常之路汝上谷,想必有其深意,上谷乌桓不过是一群胡人,张将军乃是吾父麾下一员骁将,他若有定计,胡人必然不是敌手。至于行军司马。。。。。。。。其麾下都是鲜于将军和护乌桓校尉麾下骑兵精选而出的精锐,还有一部分幽州大族子弟,不但善战,还熟悉地形,更何况我这兄弟有万夫不当之勇,更有司马伯达先生为其谋划,不必担忧。”曹丕缓缓说道
鲜于辅连连称是,不再言语,曹丕则决定在渔阳城休息了一夜,再前往潞~~县。是夜,曹丕跟淑儿圆房了,男女之事一旦开了头,就很难停下来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有点想入非非,曹丕不知道别的男人,反正他自己就是这样,所以这一夜叫淑儿圆房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淑儿虽然跟着曹丕很久,还曾经为曹丕放水、洗澡、擦身。但是真正真刀真枪的时候还是非常羞涩,亏得曹丕一路引导才能尽享鱼水之欢。是夜,淑儿光着雪白的身躯躺在曹丕身边,既不敢离曹丕太近,又因为床榻不大所以不能离太远,位置多少有点尴尬,只是直直躺着看着房梁。
曹丕也光着身子仰躺着,突然问道:“吾的一言一行,汝是否都会告知母亲?一般多久汝会和吾母亲同次信呢?送信者是何人?”
虽然两人没有肌肤相接,但是曹丕还是感到刚才在自己胯下婉转承欢的淑儿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只听淑儿颤声说道:“奴。。。。奴婢不敢。。。”
曹丕叹了口气,想起自己当年刚刚穿越,这具身子还年幼,淑儿也年幼的时候,两人相对都没什么机心,还能说说笑笑,但是此时此刻,他曹丕身居高位,淑儿依旧是婢女,反而夹在了他和卞氏中间,变得更加卑微和畏畏缩缩,这样的女子,纵然有一身美貌,可是终究魅力有限,或许因为自己是现代人的原因,自信、独立和有想法的女性在曹丕看来更有魅力,无论是甄氏、吕玲绮、辛宪英都比淑儿有魅力,在淑儿自己的心里,曹丕和卞氏都是她主宰他命运的神,虽然现在他和曹丕在同一张床上,能够看清楚曹丕的一切,可是在她的心中,曹丕依旧高不可攀。
“淑儿,你我年少作伴,到如今也不少年了,吾不是傻子,岂会不知道母亲把汝留在吾身边是为何?不止是吾,恐怕子文、曹植、曹熊身边都有这样的婢女吧?其实这也不奇怪,吾父年纪渐长,终究会有这么一个儿子继承父亲衣钵,作为其母,岂能不知道儿子的一言一行?吾还记得吾有一位舅舅,名叫卞秉,建安初年就和父亲转战四方,如今那些初时跟着父亲征战的将领人人都高升了,但是吾这舅舅却依旧是别部司马,虽然封了一个乡侯,可是比起乐文谦、于文则、李曼城之流可差得天远,更别说元让、妙才两位叔父了。看样子我这父亲是不打算给舅舅升迁了,而舅舅又是卞家唯一的男丁,父亲指望不上,自然要指望儿子,如果派一个人来看看哪个儿子更听话,那怎么决定支持谁来继承衣钵呢?对吧?”曹丕不咸不淡地说道。
淑儿依旧不语,但是颤抖的更厉害,曹丕又接着说道:“淑儿,大汉立国数百年,外戚干政一直是大乱之由,吾是必然不容母亲如此的,至于别人,吾管不着,但是吾又不想母亲觉得我这儿子很不听话,你我自小相伴,会帮我这个忙吧?”
“奴。。。。奴婢送信之前可以给公子过目。。。。”淑儿总算说话。
曹丕笑了笑,翻个身,用手搂住对方光洁的肩膀,把她搬得和自己面对面,用手在淑儿身前轻轻揉搓,柔声说道:“淑儿,比起甄氏,汝才是吾的贴心之人,吾不负你,汝也切勿相负。”
被揉的情迷意乱的淑儿听到这番话美丽的眼睛泛起神采,正要回答:“婢子不负公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嘴再度被堵上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不但要有安宁的天下,还要有一个安稳的后宅,曹丕一直这样认为。所以昨晚他才会在生理和心理上做淑儿的思想工作,对于卞氏派人监视儿子的做法曹丕虽然理解,但是却不怎么认同,而且他觉得这个手段很烂,或许卞氏认为很高明。
事实上,卞氏的之孙女是魏帝曹奂的老婆,曾之孙女则是魏帝曹髦的老婆,卞氏一门可以说靠着曹家显赫了好几代人,所以卞氏这招对原来的曹丕说不定是有用的。。。。
离开渔阳城的三日之后曹丕等人到达潞~~县,包括县长一下的一众官员立即出来迎接,本地乡绅更是争先恐后地要请曹丕饮宴,毕竟州牧这样的大员来到这个小地方是了不得的事情,曹丕随即在县府大开宴席,把当地乡绅都叫来,饮宴一番之后次日才开始做正事。
贾玑借住的宅子主人很听话,无论贾玑要什么他都答应,以至于贾玑现在搬到了城外的一处大庄园里,庄园里不但有三十个婢女,还有一百个佃农,一百个农妇,七十三个佃农和农户生的小孩,现在丰收季节已过,所以他们的工作只是负责看管买来的种子。
曹丕到了之后立即跟贾玑说明甄选种子的重要性,贾玑毕竟有优秀的遗传基因,所以很多事情是一点就透,不懂的就是记下步骤,打算倒是照做便是,日后慢慢琢磨。毕竟让他理解所谓40多个染色体杂交抗逆的概念还是很难的,曹丕也没有强求,只是对他说道:“这种植增产种子的天地不用多,三五亩地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地方还是让农夫中寻常麦子,这渔阳的屯田怎么样都要明年才能做起来了,因为吾的人手缺乏,是以今年吾等只培育种子。另外季巧尚需找水源充沛的地方种一亩水稻,吾会传授汝高产之法,然后明年在涿郡种植。”
贾玑已经看了很久曹丕的手书,对于杂交水稻和小麦的增产原理已经明白了很多,在他看来,就像驴跟马杂交的骡子更吃苦耐劳一般,但是直到此刻他还是很难相信这只是一门学问,他更不相信曹丕就这么把这样一门学问交给了自己,所以他问道:“如此奇术。。。。州牧怎会轻易交出?”
曹丕哈哈大笑:“这算个什么奇术。”(。)
第二百二十五章 司马氏家书2()
贾玑愕然说道:“能够让中原百姓视若神明之术还不是奇术么?那什么才算是奇术?这如若这小麦增产之法再度见效,那天下粮食产量都能够翻一翻,这是何等丰功伟业。”
曹丕笑了笑,说道:“说得有些道理,但是此术的初衷却是为天下百姓谋福祉,并非什么奇术,吾也没有用此术谋取暴利的心思,能够得到一些名声已经足以,但是纵观古今,王朝兴替也罢、经学传承也罢、甚至连吃穿用度的每一个改善和发展都离不开有人,而人则需要吃饭,这粮食增产的奇术只能说是一个筑基之术,只有粮食多了、人多了,才会出现更多的奇人、奇才、奇术。”
贾玑闻言恍然大悟,佩服的说道:“公子胸怀宽广!”贾玑之父贾诩不是名门望族,但是知晓天资聪慧,也靠着自己的谋下了一份产业,所以他贾玑至少就熟读经史,虽然不感兴趣,但是对于治国之术却还是清楚一些的,无论贤君和还是昏君都喜欢用繁琐的礼仪和森严的等级划分把自己营造得神秘而高不可攀,在这个过程中,百姓无疑是最被愚弄的一个群体,这些百姓大多都是愚不可及的,所以在太平盛世的时候他们得过且过,在乱世的时候容易被鬼神之说煽动,席卷天下的黄巾之乱就是最好的证明。
曹丕现在曹丕却不介意拥有更多的百姓,甚至从百姓之中得到更多的奇人、奇术,对于上位者来说,这是一种很开明的手段,当然在贾玑的眼中,也只有曹丕这种深不可测的人物才能有这种胸襟,换做另外一个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至少在史书上贾玑没见过任何帝王和权倾朝野的大臣心中没有顾忌的人的。
曹丕对于贾玑的恭维只是笑了笑,接着当面向他讲解杂交水稻绝育、肥土、拉花的诀窍,贾玑虽然不如曹冲那样天赋异禀,但是却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所以一日光景已经说得差不多了,接着只听曹丕说道:“吾明日还要启程前往涿郡,这水稻和麦子之事就由汝操持了,万万不可怠慢,另外这绝育之术万万不可外传,当今天下能够让水稻增产的不过三人而已,能够让小麦增产的只有你我二人,吾弟曹冲虽然得了水稻增产之法,但是对于小麦增产却一无所知,而且就算他智比天高,也无法靠着水稻增产之术参破小麦增产的奥秘,因为其杂交品种的选育、肥土之法都大有不同,这细微之处有无穷道理,除非吾传授于他,不然他终身无法参透。”
贾玑闻言肃容道:“谨遵州牧之令,下官就算死也不会透露此法半句。”
曹丕点了点头,随即起身离开,贾玑一直把曹丕送到庄园之外才回去,是日,曹丕在城中休息一日后又南下前往涿郡而去。
在曹丕前往涿郡的路上,曹彰的大军刚从上谷郡离开进入代郡。此时他身后的骑士已经不足两千之数,而是变成一千七八百人,但是每人手上都牵着两三匹战马,甚至还有人牵着四匹战马,除了骑着骑士的马匹,其他马匹都驮这很多包裹。
司马朗此时也是一身戎装,他是文人,虽然不是弱不禁风,也练过一些击刺之术,但是终究身体不够强壮,所以没有披明光铠或者黑光铠,而是披着更加轻便的环锁铠。此时他正策马走在一身明光铠的曹彰身边。只听他说道:“公子,此处已经是代郡地界,代郡乌桓和上谷乌桓大有区别,部落林立,不相统属,并非如上谷乌桓一般归难楼管制,所以想像对付他们一般聚而歼之恐怕不易。”
曹彰此时两手控缰,一杆马槊挂在马匹的一侧,背上背着一张拓木弓,马匹的另一侧挂着两个箭囊,头戴金属盔甲,看不清面貌,配合他高大的身材,十足一个悍将的姿态,只听他气定神闲地说道:“麾下儿郎经过在上谷一番打磨之后,无能之人已经死去,现在的骑兵都是精锐,代郡部落多,人数就少,吾等粮食足够,逐个击破易如反掌。”顿了顿又说道:“多亏了先生相出妙策,在徐无时听闻张将军要出征上谷就修书于他,邀他共击上谷乌桓,一来可以为吾等骑兵缴获战马辎重,二来可以做练兵之用,更定下引诱难楼往西关去的奇计,利用关外军都山的地形配合张将军五千步兵歼灭难楼万余骑兵,才有今日局面,现在我们有战马轮换、有粮食进军,还有经历大战的猛士,区区代郡乌桓,何足道哉!”
司马朗点头道:“公子能够认清敌我形势便好,乌桓善于骑射,吾等已经领教过,纵然是逐个击破也要谨慎为之,尽所能减少伤亡之人,军中没有医官,若是重伤,只能离开大军。”
曹彰笑道:“这是自然,只是先生,吾不明为何兄长如此慷慨把阎柔和鲜于辅的战马都让与吾,而且还派出张将军出征上谷,这样算来他麾下只有虎豹骑一只军队和万余降军可用,难道凭借这些军队他就能灭袁氏余孽和三郡乌桓?”
司马朗摇头笑道“吾猜州牧并不像速战,而是先平了后顾之忧,坐拥右北平西面诸郡,存粮练兵,等到成气候之时才出征灭乌桓,或者是等待司空平了并州挥军北上再合兵东进。”
曹彰点头道:“原来如此,兄长真是持重之人,若是吾坐拥幽州,有五千劲卒、一千虎豹骑,还有万余降兵,必然会让降兵为先锋,杀出右北平,以就食于敌之法寇略乌桓、袁氏之地,任其厮杀,最后带精兵一举灭之,再回头扫荡代郡、上谷两地。”
司马朗笑道:“固然是好计策,但是如此一来,幽州有半数郡县都会成为鬼蜮,而且如此激烈的手段会让幽州百姓心中不安,日后不好经略此地,本来此处离皇都便远,天子恩泽难施,再如此折腾,百年之内,此地都是离心离德之地了,民心所向,方是天下之本。”
曹彰笑着摇头:“先生博览群书说得有理,吾只想披坚执锐征战沙场,这治民之事,着实不懂。”
司马朗笑笑不再言语,当日大军在代郡境内扎营,司马朗取出了一卷竹简,用刻刀写下几字“彰骁勇、善用兵。然非治世之才。曹公之后,仅丕、冲而已!”(。)
第二百二十六章 焦土千里()
司马朗正在写着家书的时候,牵招正策马立在右北平关外孤城俊靡之外的两百里处燕山山脉之中的一处山谷里,这里本来是一个乌桓部族的部落,山谷里有一抹山泉从山上留下,在山谷中形成一条蜿蜒的小溪,四周环绕的燕山上全是郁郁葱葱的叶油松林,挡住了背离的凛冽寒风,加上进入山谷的道路比较平整,适于马匹行走,出入方便,形成了一个天然的聚居地。
但是此时这里已经是一片焦土,山谷中的少量的田地被堆砌的尸体填满,蜿蜒的小溪已经变成了赤红的颜色,整个山谷的帐篷都变成了飞灰,山谷的血腥气似乎还没有散去。
牵招身后两匹拖着坐骑的战马静静地立在他的身后,仿佛也在为这人间惨象默哀。“季雍这条疯狗,真是够狠的!从俊靡出来,燕山山脉有十二个乌桓部族都被他屠戮一空,连妇孺都没剩下,这分明就是不遵守公子号令嘛!老子一定要追上去问个明白。”自语一番之后牵招策马离开,往北而去。
此时季雍已经在燕山北麓屠戮最后一个乌桓部落,他每次都是在深夜时分发起突袭,所以伤亡很小,散居在燕山山脉的乌桓部族被他一路杀下来之后其麾下的一百五十个骑士还剩下一百三十人,每过一个部族他们都会杀光所有男子,女子在蹂躏之后也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