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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忧伤的年轻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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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论大概是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隐藏着一株水仙花。不过那个叫“narcisuss”(水仙)的希腊少年实在是可怜,当时的客观条件比较艰苦,他只能每天对着湖水自我欣赏,结果终于不幸失足,尽管化成了美丽的水仙花,但还是不免遭受后人嘲笑。镜子的发明,为我们的自我欣赏乃至自怜提供了安全而且清晰度高的条件。

我有时想,对于个人来讲,镜子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它让我们的脸比较干净,衣服比较得体,让姑娘们可以准确无误地把口红涂到嘴唇上……但我们是否真正注视过镜子中的自己,或者说我们是否真有勇气直视自己。

当你长久地注视着镜面时,你的面目是逐渐模糊的,甚至失去了分辨自己五官的能力,它们漂亮或不漂亮,组合得协调与否已经不再重要,你会发现你正在接近你的本质,你的始终隐藏的内心世界。你正在把镜子里的家伙的面具一层层地剥下来,这过程真让人不太愉快。各种平日你一直在躲避的情绪——懊悔、愤怒、惭愧,似乎全都用心险恶地露出它们的狰容,而你的内心世界似乎也正在被各种混乱的情感所搅拌。你正在逐步逼近你的内心,镜子里的那个家伙有点熟悉,更多的却是陌生。每一面镜子都具有穿透效果,它让我们看到一个复杂得令自己吃惊的自己,它几乎形成一个巨大的黑洞,一点点地吞噬那个熟悉的自己。

在短暂的自我迷醉之后,你会开始躲闪镜子。只有真正的自恋者、对于自己具有无穷信心的人才能长久执著地盯着镜子。这样的人必须具有卢梭的气质,《忏悔录》其实正是一面哈哈镜,它把所有的优缺点都转化成动人的影像。而《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让我似乎看到一个柔弱的老年人不知厌倦地坐在静静的湖边,久久地注视着水面映衬出的人像,越看越觉得凄惨动人,越看越为自己的不幸遭遇而痛苦,越看越觉得世界的不公。

我们的平庸,似乎也正是我们从来不敢赤裸裸地面对自己,对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缺乏持久的关怀与信任。我们永远只能停留于镜子所映衬出的表面现象。自信与自恋从来都无法区分。当然有关数学家哈代的故事却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个据说是本世纪最智慧的人之一的剑桥教授,他从来不允许他的房间有任何照得见人的玻璃,甚至剃须刀的镜片都不行,他每次进旅馆,都用毛巾把所有的镜子包起来。他的同事斯诺认为,这由于他曾经有过一段自我意识过强的时期,而如今的行为是对最初的背叛。不过幸好他是研究数学的,那些客观的公式需要的是他热情地关注宇宙与永恒,而不是自己。但不管怎么说,对于镜子,他已经表现出一位杰出人士的不寻常态度。

当然,如果不管这些让我们多少感到沮丧的镜子的功能,我知道的最美妙的镜子的用处来自法国电影《芳芳》。为了夜以继日地欣赏芳芳,那个可爱的男青年像那些心理学家一样,把他与芳芳的墙壁改成了那种从一面看是镜子,而另一面则是透明玻璃的墙壁。每天,芳芳对着镜子欣赏自己,而男主人公则欣赏着芳芳,并且想象着和她在一起。最后镜子被打破了,真实的热情终于冲破了虚幻的景象。我一直幻想着这种场景发生在我身上。

林忆莲的眼睛与徐志摩的鼻子



两个世纪前,德国人叔本华曾经写道:“人的相貌有如象形文字,这种象形文字是可以破译的……他的相貌概括了他所要说的一切。”我想要做的,是以这句话为基础,讲述我们如此熟悉的两个人脸庞的局部。在我看来,文章的题目蕴涵了我们这个时代所饥渴的一些品质。这个春天,蹩脚的影视作品与娱乐新闻让我们愈发认识到这些品质的可贵和这个时代的贫乏,就让我们从林忆莲的眼睛开始。

我总怀疑林忆莲的眼睛蕴藏了几个世纪的忧伤。你在里面看到了《红与黑》中德·瑞纳夫人在观看于连被宣判时的神情,看到了《法国中尉的女人》中莎拉站在大海边的眼神,还看到了林徽因在与徐志摩诀别时的那一时刻……

那双细狭的眼睛永远是那样微睁着,朦胧着,若有若无地诉说着,再加上那触目惊心的单眼皮。细狭的眼眶与平坦的单眼皮达成了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的效果,它毫不掩饰地流露着一个女人的爱与哀愁,一个女人的情感可能达到的最浓稠的密度。

在林忆莲最得心应手的MTV中,这个爱错了男人的黑衣女人总是出现在一间晦暗的房间里,一只手臂托住自己的脸庞,另一只软弱地伸向前方。她低着头,是在呻吟还是在歌唱,我无法辨别。猛然,她会抬起头,她的脸是如此平淡,但这种平淡感迅速就被那双眼睛粉碎了。

第一次注意到林忆莲的眼睛时,我14岁。14岁的孩子还无法理解女人的风情,我直接的反应是这双眼睛很特别,但一点也不好看,那时候的我,更喜欢关之琳式的眼睛。21岁时,我突然理解了林忆莲那双眼睛的韵味。

那一年,我惊恐地发现,我被一种浮躁与喧嚣包围着。在流行文化中,一群肤浅的小女生们开始满口的“爱”,她们或者扭捏作态,或者乱蹦乱跳,她们的眼睛如卡通人物一样明亮。然而,我在那里面只看到了空洞。

我突然意识到林忆莲的眼睛的珍贵,它恰到好处地宣布了一个女人所应该含有的柔情与哀怨,如果更深一层,我可以说,林忆莲的眼睛表明了一个女人具有爱的能力。不管爱的对象是否选择错误,是否真的不回家,这个喜欢把自己裹进黑色衣服的女人,用她柔弱却坚定不移的口吻在强调道:我爱这个男人,并愿意为他全部付出。

林忆莲充分展现了人类文明传统中最优秀的女人所具有的最美妙品质:温柔、坚定、无私。在上个世纪的后半叶,这种品质遭受了颠覆性的考验。生硬的女权主义者拼命挤压着女人身上芬芳的汁液,把她们变得勇敢却干燥起来,她们错误地把男性化的行为与倾向理解成坚强。紧接着,商业化的无处不在,进一步挤干了女人身上最后的温柔。他们阴谋把女人变得扁平化,她们率性而缺乏包容能力,她们将爱情过滤成一种快乐的男女关系,而非灵魂与肉体的对视与结合。她们把男人仅仅当成一件获取欢乐的玩偶,这个玩偶与流行的电影或者芭比娃娃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赵薇式的眼睛的逼迫下,我不得不逃避到对林忆莲的眼睛的回忆中去。在那里面,除了目击到几个世纪的忧伤外,我分明还看到了我们曾经纯真而伤感的年代,在一连串打动我们耳朵的名单里是蔡琴,是欧阳菲菲,是林青霞,是罗大佑与齐秦……她们的声音与样子,曾经悄悄进入我们的灵魂。而今天,对应的名单则是范晓萱,是赵薇,是李玟,是张惠妹,是陈小春与陈晓东……

这个春天,林忆莲复出,并推出《铿锵玫瑰》。做了妈妈的林忆莲变得激动与热烈起来,面对这个因为爱而获得幸福的女人,我突然忧伤起来,我突然如此地渴望那个深深陷入爱的苦恼的黑衣女人,还有那双触目惊心的眼睛中流露出的触目惊心的忧伤。



这个春天,徐志摩也意外地出现了。这是个男性荷尔蒙过重的春天,苏联小伙子保尔·柯察金与永远的革命者切·格瓦拉已经为空气里注入了强烈的男性气息。而徐志摩在这样的情况下,柔弱而轻飘地出场了。于是,徐志摩的鼻子开始进入我的分析视野。

通过那些黑白照片,你会发现,这个小伙子的确儒雅英俊,在他雅致的面庞上,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鼻子。在那样精细的布局中,他的鼻子显得突出了一些,这一点徐志摩在个人日记里流露了同样的惋惜。

但正是这点,或许已经泄露了徐志摩最能打动我们的品质:不合时宜。他的鼻子在他的面部不合时宜地突出着,而徐志摩本人则不合时宜地凸显在中国历史上。如今,我们或许会说,是那些诗歌与爱情让徐志摩刻在了我们的记忆里。但事实是,没有人读过几首他的诗,也没有人稍微认真一点了解他的恋情。徐志摩留给我们更鲜明的记忆是他的行为本身。

我们记得他如何爱上了林徽因,如何在梁启超的痛斥下与陆小曼结合,如何在险恶的现实环境下实现他缥缈的理想……这个出身富豪的年轻人,几乎没有受过残酷现实的一点污染,他满怀着希望与理想,游学美国,浸淫剑桥,并最终堕入诗歌。他脑中梦想着拜伦与雪莱的伟业,却在中国黑暗的20年代生活。这样的年轻人,只可能制造轰轰烈烈的不合时宜。不管对于激进左翼作家,还是右翼作家,徐志摩都是个异类分子。前者认为他只关心风花雪月,而后者则对他的激情与理想不屑一顾。而很显然,徐志摩在生活上所表现出的欧化,更让当时的人群无法接受。徐志摩在本质上作为唯美主义者的特性,让他个性鲜明地游移于一切群体之外。

李欧梵在《中国现代作家的浪漫一代》中这样写道:“林纾证明了爱,苏曼殊在爱中漂流,郁达夫创造了他的爱的想象,而徐志摩则体现了爱本身。”

这句话再分明不过地表明,徐志摩是一位行动主义者。在现代中国历史上,徐志摩像一个极纯真的孩子一样,闯了进来。像他崇拜的诗人一样,他不相信现实世界的游戏规则,执著地相信自己的力量。就像他与朋友争论时说的:“我并不否认黑影、云雾与恶,我只是不怀疑阳光与青天与善的实在;暂时的掩蔽与侵蚀,不能使我们绝望。我是一个生命的信徒,起初是的,今天还是的,将来我敢说也是的。”

有了这种信念,他才会有疯狂的爱与单纯的诗。在今天看来,他的诗歌明显带有少年人的肤浅痕迹,而他著名的《爱眉小札》则是充满了酸味与肉麻。但是,不管你如何否认,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是由一颗单纯的丝毫未受污染的灵魂撰写的,他藐视了我们熟识的游戏规则。他似乎总是在追逐,在努力获取一种更美好的东西。

35岁这一年,徐志摩带着已经走向绝望的恋情离开了人世。像一切著名的天才与唯美主义者一样,他选择了早夭。这为他带来了一个传奇而完美的结局,因为早夭几乎已经成为天才的一个重要标志了。

我们在这个春天,煞有介事地回忆起他。可惜,大众传媒的制作人员无法理解徐志摩所蕴涵的真正意义,而电视的主要动机是取悦公众,这一点已经背离了徐志摩的不合时宜的特征。这已经决定了一切有关徐志摩的叙述的演绎都是缺乏灵韵的。

年轻正是天堂

1799年,29岁的华兹华斯在伟大的诗篇《序曲》中这样谈及法国大革命:“活在那个黎明多么幸福,而青年如进天堂……”这个诗人革命者的话,像法国大革命本身一样激励了后来的一个世纪青年的成长。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整个世界被一种青春的激情驱动着,年轻人对于现实的不满与抗争,通过他们的惊人或平庸的才华、持续或短暂的热忱输送进入人类文明的血管。

“浪漫式的反叛”,罗素在文章中如此定义这种青春精神,他写道:“这种浪漫式反叛激奋着,从1789年到1918年的年轻人与部分年老者。在这漫长的年代,欧洲与西半球的每一个最有才能的人都相信,世界上各处都存在着悲惨和压制,都由坏人的小派系造成;人们早晚会在高贵的愤怒下揭竿而起,反抗他们,而在地球上建造天堂。一代接着一代过去,人们失望了,年轻人得到的新收获,不断取代了‘迷失的领袖’。”

有了这段明确的注解,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雪莱在牛津的第一年就因为撰写危险的《无神论要义》而被校方开除;而拜伦为何如此狂热地卷入希腊的战争;或者是,俄国那些年轻的十二月党人,还有年仅15岁就被这些革命者感动的赫尔岑;理解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还有《父与子》为何具有如此的感召力……

当然,这段历史不仅仅被这些充满勇气与良知的青春所充斥,它同样隐含着其他层面。年轻的法国军官拿破仑,野心勃勃的家庭教师于连,巴黎街头那些嗜血的职业革命家,还有叫嚷着为艺术而艺术的王尔德……

这些看起来并非高尚的东西,也同样是浪漫式反叛的一部分。它们可能带有太多个人欲望的成分,但无疑,他们也是这段激越人心的历史的重要组成。反叛,不管它出于何种目的,成为这段历史的主线。这也是人类历史上青年人的第一次大规模反叛,它带有的青春痕迹在今天看来是如此动人。翻阅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政治、文学、艺术,还是音乐领域,年轻人正在不断颠覆着前人,他们如此饥渴地重写历史。

也是这段历史,人类社会还没有遭受过重大的战争摧残,人性也还没有遭遇可怖的技术侵害。相反,伴随着人类征服世界进程的加速,他们被一种乐观精神包围着。所以,青年人还没有机会表现一个世纪后出现的可怕的颓废,所以此时的青春还未遭受污染,它明媚而宽广,理想而浪漫。

于是,我想去描述这段历史。现实的青春让我备感挫折,我的周围充斥着一丝不苟的功利者,或者沉溺于小情小调的小布尔乔亚。很长时间以来,我始终隐隐地感受到我的青春中的缺憾,即使在高晓松的浪漫的音乐中,我都感受到某种遗憾。而华兹华斯的诗句我让明确了这种缺憾——我的青春中缺乏力量,缺乏真正的使命感与宏大的生命力。当然这也是我们整个时代的缺憾。我在想,既然我的肉体注定要生活在这平庸的现实中,何不让我的灵魂卷入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呢?因为在那里,“青年如进天堂”。

瞬间与牛仔裤

书店里,一个女人粘住了我的目光。这时候,我正在回想“三元牛奶”的电视广告,这则广告里的意思是说,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都是如此陈旧乏味,只有这种牛奶是保证新鲜的。于是,在这个陈旧乏味的下午,没有喝过“三元牛奶”的我瞬间就被这个女人所吸引。

确切地说,这个女人激起的是一种以生理为主导的亲切感。阴雨的天气里,黑色的长袜本身就可以唤起潜藏的躁动。在书店中,我若即若离地尾随着她,希望看清楚她的脸,同时更长久地欣赏她的身材。这时候,我感觉到牛仔裤有点紧。我对着自己微笑了一下。《纽约》杂志专栏作家大卫·丹比曾经在年过中年以后,回到母校哥伦比亚大学重新读书。他在课堂上突然感到牛仔裤的紧绷,这种感觉久违了。在他看来,因为一个景象而引起的生理反应是绝对属于年轻人所特有的。还好,我是站着,不用像大卫·丹比那样迅速地调整牛仔裤。这种反应让我有点兴奋,这意味着我对于生活本身又产生了某种饥饿感。相当长的时间内,我错误地以为这种饥饿感只属于高中阶段。记得高中的时候,一幅简单的影星图都会引起这些满脸粉刺的青春期男生的一片躁动,紧接着在课堂上是断断续续地调整牛仔裤的声音,这被当时一位充满个性的女生评为“无边春色图”。当然这个女人很快就消失了,在我没有开始胡思乱想之前。冲动的感觉冲淡了由于阴雨带来的悒郁感。

这样的场景在生活中不断地上演着,我清晰地记得一天的中午,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走过校园时带来的效应。那个女人显然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摇曳多姿地穿过校园的马路,肆无忌惮地展现着她的曲线。当时正在开饭时间,所有的正在拿着饭盒的男生都放慢了脚步,他们只是呆呆地望着她,而一位校警则一刻不停地行着注目礼。同样,这个女人的美也带有更多的生理色彩,在愉快甚至有点激动的欣赏过后,男生们都对她表现出了某种虚伪的不屑。

这两个陌生的女人,她们都在某一时刻激起了某种生理上的快感,这种感觉打破了我暗淡的心情。这让我有点矛盾,因为我越来越意识到,能给我带来最本质快乐的东西是来自生理上的。按照功利主义者的说法,一切让人类快乐的东西就是善的,而我们就是为这些快乐而活着。那么,这种本能的反应是否就是我生活的目的呢?

我为此而惭愧,我突然像一个迷惘少年一样为自己的生命意义而思考。这些有关生命目的的思考在人类历史上一直进行着。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可是省察的目的是为了把人生变成什么样子?拼命省察自己并不能让我在这个下午变得舒服起来。艾米莉·狄金森在一首诗里说,在漫长的生命历程中,我们所有的不过是一滴“生命的芳醇”。这个忧郁的女诗人说我们漫长的生命其实仅仅是为了那一滴而存在。但是,这一滴东西是什么?是我们的理想,还是别的什么?我从小就知道,应该让自己的生命变得美丽而有意义,也就是让这一滴物质更加纯正。于是,我要让自己参与到一个伟大的事件中去。据说,在这种伟大的活动中,我们将得到一种至高的快感和幸福。在这个范畴上,生命意义是通过一个外部的事件,或者一批与自己无关的人实现的。

生命是寄托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身上,这种结论让人失望。但是,如果要把生命的意义掌握在自己手中,似乎同样困难。我们有的只是一具躯体,或许我们也还有思想。帕斯卡尔几乎偏执地呼喊着,只有思想是我们在世间存活的理由。可是思想是什么,那些疯狂叫喊我们需要思想的人同样缺乏思想。思想,几乎已经被他们外化成一个平面的单词,它一点也不丰富。它不可把握,用它来解释生命的意义同样不可靠。

那么我们所真正拥有的只有肉体。放纵肉体,似乎成了唯一一种我们切实可以感受到的快乐。性、饮食,这些能够带来生理满足的东西就是我们生活的意义吗?按照弗洛伊德的观念,文明一直是对个人的一种压抑,只有打破这种文明的束缚,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即本能是人类获得快乐的终极方式。喜欢思想的尼采所说的:“性是上帝给予人类唯一的不需要付出就可以得到的快乐。”这是纵欲主义者的生活,我的先辈们是这样教育我们的。但是纵欲主义又怎么不好了?那是因为纵欲过后,你会倍觉空虚。并非纵欲本身不好,而是担心纵欲之后的问题。但是狄金森不是已经明确地表示过了吗?其实在大部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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