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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捉鬼笔记-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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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鹏笑道,“元泰兄,那就咱俩比赛,看谁能给那野兽致命的一击。”

    李元泰笑道,“肯定是我。”

    高鹏哈哈大笑,“难道你不相信我的枪法吗?”

    尼玛,这两大帅哥竟然临危不惧,这种时刻,照旧谈笑风生。

    嗷——呜呜——

    说话间,一个身长足有十几米的庞然大物从洞窟内走了出来。

    看见那东西的模样,我特喵的十魂也去了九魄,光是一脑袋就有一米多长,嘴边满是锋利的獠牙,大嘴一张又是嗷呜呜一声。我站在它面前,渺小的如同一只小耗子。它那两只大脚踩住我使劲一捻,我绝对粉身碎骨,连渣都剩不下。

    尽管我吓得直想给这大爷跪下,可是我右手的食指却不自觉地指向那怪物,嵌入我食指中的辨兽仪滴滴响了两声,凭空便出现一个半透明的控制面板,面板上写着,霸王龙,又名暴龙,属暴龙科中的一种,名字的意思是残暴的蜥蜴王。是史上最庞大的肉食性动物之一和最著名的食肉恐龙,它是恐龙中生存年代最晚的种类之一,体长12~14米,最长15米。平均臀部高度3。6米,最高4。1米。平均高度5。1米,最高6米(从地面至头部)。平均体重9吨,最重14。85吨,头部1?55米。咬合力居陆地生物和食肉恐龙第一(咬合力可达20吨),同时也是体型最为粗壮的食肉恐龙。

    尼玛,我立刻吓尿了,这咬合力达20吨,我这小身板在它嘴里还不想当于一块小饼干啊?我看了眼它白晃晃的獠牙,耳边不禁响起自己的身体被它咔擦一下咬成两截的声音。巨大的恐惧感攫住了我,我不由自主地朝后缩去。

    高鹏倒像个没事人似地笑道,“竟然是传说中的霸王龙,来得好啊,这现代已经灭绝了的古生物,杀了有点可惜啊。话说嵌入路飞食指中的体重秤也不是完全没用。”

    “擦,那明明是辨兽仪好不好?”我跳起来反对。

    李元泰道,“那就不杀,困住它就好。”

    说时迟那时快,霸王龙已经挟着一股腥风朝着我们仨猛扑过来。

    李元泰拉着我和高鹏闪过一旁,霸王龙收不住势,庞大的身躯径直朝着我们身后的岩壁撞过去。

    嘭——轰隆隆——

    被撞的岩壁当即瘪了进去,一时间,碎石沙尘乱飞,迷得人睁不开眼。

    烟尘散去之后,巨岩上立刻出现一个难看的大坑。

    霸王龙一扑不中,显然恼羞成怒,他嗷呜呜地咆哮着再度朝我们仨冲过来。

    李元泰见状,立刻比出剑指,默念咒语,只见一道金光从他指尖飞出,金光飞至半空,立刻幻化为一张金色的巨网朝着霸王龙兜头罩下去。

    霸王龙也不傻,见着金网飞过来,急忙闪到一边,想不到那么庞大的身躯竟然也如此灵活,生生把金网给甩开了。

    (本章完)

第383章 终于可以安心去地府报到了() 
嗷——呜呜——

    霸王龙甩开金网之后,再次朝着我们仨扑过来。

    李元泰拽着我和高鹏再次闪过一边。

    霸王龙再次扑了个空,庞大的身躯一歪,险些又撞向边上的岩壁,不过这次它长记性了,两条柱子般的腿稍一趔趄,再次稳住身形。

    我不由地惊叹道,“擦,这玩意那么庞大的体格行动起来却比猴子还要灵活,我也是醉了。”

    高鹏笑道,“废话,人家恐龙家族可是在远古时代统治地球长达一亿多年的霸主,笨手笨脚的能填饱肚子吗?”

    我冷笑,“切,还不是照样灭绝了。”

    高鹏道,“恐龙家族之所以灭绝是因为哺乳动物的崛起,因为哺乳动物是胎生的,孕育后代的时候,胎儿在母亲子宫内生长发育远比卵生的恐龙要安全的多,恐龙孵化幼崽的时候,只能卧在一堆蛋上,当强敌来临的时候,它们只能弃蛋逃跑,而恐龙妈妈出去觅食的时候,恐龙蛋很可能因为无人看护而被盗走,尽管恐龙妈妈很痛恨盗蛋一族,可是它们也没办法,因为它们也得去觅食填肚子,总有疏忽被人钻空子的时候。而哺乳动物的母亲就没有这个烦恼了,因为孩子就在肚子里带着呢,所以相较之下,哺乳动物幼崽的存活率要高的多。这就是恐龙灭绝的真正原因。卵生的缺点太明显了。”

    就在高鹏给我们上生物课的时候,李元泰再度比出剑指默念咒语,金网嗖地一声朝着霸王龙追去,霸王龙刚要朝我们扑过来,却见那金网再次罩下来,霸王龙再次用与它庞大身躯极不相符的灵活一闪身子,再次躲开了。

    轰隆隆——

    金网撞向岩壁,岩壁上凸出的尖角悉数被铲平,石屑粉尘四处乱飞,原本停在岩壁上观战的翼龙吓得展开巨翼飞到半空惊魂未定地唧唧呱呱了一通。

    高鹏哈哈大笑,“元泰兄,你这金网也困不住霸王龙啊,看来还是得我出手啊。”

    李元泰尴尬地笑笑,“没想到这霸王龙看着粗蠢,行动起来当真快如闪电啊。”

    高鹏笑道,“等我的麻醉枪射中了它,它再快如闪电也白搭了。”说罢,他举起手枪,瞄准霸王龙。

    李元泰摇头,“放心,我能捉住它。”

    接下来,李元泰继续施法控制金网去捕捉霸王龙,而令人想不通的是,霸王龙依旧次次都能避开,而且东躲西避地折腾半天,连粗气都不喘,看来,它是把那金网当家家酒了。

    于是乎,就看见一庞然大物后面跟着一金网在黑黢黢的洞窟入口前,你闪过来我追过去,忙得不亦乐乎。

    估计李大仙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对手,我看他气得脸色青紫,不由地哈哈大笑,“李大仙,这次你的金网也不管用了。”

    李元泰冷哼一声,“我只不过是不想下重手杀它而已,毕竟它是已经灭绝了的远古生物。如果我想杀它,一个咒语它就完蛋了。”

    我知道李元泰绝没有吹水,以他的法力杀个恐龙跟杀鸡没有分别。

    一直举着手枪瞄准的高鹏瞅准机会,朝着霸王龙开了一枪。

    麻醉弹笔直地飞射进霸王龙的嘴里,霸王龙举起前肢,大张嘴巴咆哮一声,然后轰然倒地,一动不动地睡着了。

    “好枪法!”我立刻竖起大拇指。

    高鹏笑道,“好了,心慈手软的元泰兄就由我让它好好睡一觉吧。”

    我好奇地走上前,查看那个庞然大物,令我惊讶的是这个庞然大物的体表既没有鳞片也没有羽毛,它的体表就像是大象、河马和犀牛那样的皮肤。

    “它竟然没有鳞片或者羽毛?”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高鹏道,“动物身上的鳞片羽毛取决于温度变化,这一时期的远古时代气候温热,一个浑身长满了羽毛和鳞片的庞然大物显然不利于散热,所以在进化过程中,有羽毛和鳞片的恐龙逐渐被淘汰,剩下没有羽毛鳞片的种族逐渐发展壮大。”

    正当我们低头查看霸王龙锋利牙齿的时候,一股腥风迎面袭来,我们抬头一看,立刻道声不妙,洞窟内再次窜出一只霸王龙,它看见自己的同伴被袭击,立刻嗷呜一声,咆哮着朝我们仨扑过来。

    它如同一头开足马力的美洲豹迅速而敏捷,我几乎嗅到弥漫在空气中的它呼出的腥臭口气,它雪白的獠牙就像是一根根梭镖般的寒光刺目。

    此刻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咬合力20吨的可怕数字,我吓得直喊救命。

    李元泰左手抓着我,右手抓着高鹏,掠起身形,飞到岩壁上,才躲开它的袭击。

    霸王龙扑了个空,看着我们飞到岩壁上,急忙跑过来,气急败坏地用它巨大的脚爪猛踹岩壁,并一下下跳起来,张大嘴巴试图咬我们,得亏李元泰拉着我们飞得足够高,否则早就被它够着咬成两截了。

    它每跳起一次,立刻会发出地震般的巨响,震得岩壁上的石块稀里哗啦的,掉了一地。

    我抹着头上的冷汗道,“艾玛,同样是霸王龙,怎么这只要凶猛的多啊。”

    高鹏道,“因为这只是雄的,刚才那只是雌的。雄性总是更具攻击力。”

    我仔细盯着这只恐龙的下身,果然看见它粗大的子孙根,于是点头道,“好吧,难怪它那么生气,自己的老婆被欺负了,它不出来捍卫尊严,还算个男人吗?”

    这只霸王龙不住地跳起来张嘴咬人,看它样子似乎对自己没翅膀飞不起有无限的愤怒,我们的耳朵里塞满了它愤怒的咆哮声。我相信如果它有翅膀的话,一定会飞上来追着我们狂咬。

    高鹏趁它再次起跳的时候,照准它的嘴巴,不慌不忙地开了一枪。

    出乎意料的是,这只狂暴的霸王龙中弹之后,并未马上倒下,而是又跳了两跳才一下子瘫在地上沉沉睡去。

    看着它轰然倒地,高鹏才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没打到嘴里去呢,吓我一大跳,要知道这麻醉枪里只剩下三发子弹了,咱们得省点使。”

    (本章完)

第384章 番外 地府报到() 
我走到那两具骸骨身边,打开他们的背包,找到一块法式面包和一包奥利奥饼干,还找到五发麻醉弹和两人的工作证身份证,我把麻醉弹扔给高鹏,我们仨把面包分吃了。

    尽管我知道拿死人的东西很不好,可是在远古时代,能吃上现代的食物多少有点令人欣慰。反正他们已经死了,任何东西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毫无用处的,不如废物利用一下。

    高鹏和李元泰也放下身段,在其余骸骨的背包里翻找,那些死了很久的尸体,背包里即使有吃的,也早过期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哎,高衙内,你说这洞窟前穿着现代服装的骸骨都是些科研人员穿越过来找刑天的头颅的,那那些穿古代服装的骸骨又是怎么回事?”

    高鹏笑道,“路飞,你可真笨,穿古代服装的骸骨肯定是远古时代的百姓呗,他们一准是被翼龙抓进洞里来吃掉的。”

    我闻言扭脸一看,那只翼龙正附身在骸骨堆里找东西吃呢,不由地打了一个激灵,“话说这东西还真是吃肉的。”

    高鹏白我一眼,“那不废话吗?它跟霸王龙一样都属于食肉恐龙。”

    我看着手里的一堆工作证身份证发呆,原来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里的除了钱教授和厉教授之外,还有张教授、王教授、李教授、陈教授等等几十位教授。他们来自不同的科研所,目的却是相同的,就是为了抢到刑天的头颅。可惜的是,刑天的头里没到手,自己的命却丢在了这里。

    令人开心的是,我们仨在骸骨堆里翻腾半天,又找到五包尚未过保质期的饼干和若干麻醉弹,以及三把麻醉枪。

    高鹏乐滋滋地把其余三把手枪也塞进自己的背包,厚颜无耻地道,“元泰兄一身本事,要手枪根本没用,路飞这么笨,就算给他枪他也打不中人,徒然浪费子弹罢了。手枪就由我这个神枪手来保管好了。关键时刻,我一定要同时拔出两把枪,吓得那些恐龙撒腿就跑。”说罢,他刷刷两下,从背包里同时拔出两把手枪,左手一把右手一把,半跪在地上,摆出瞄准的姿势,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说不出的帅气敏捷。

    我哭笑不得,“怎么?高衙内你一人拿四把手枪,打算学小马哥呢。”

    高鹏正色道,“走,咱们该去找刑天的头颅了,既然两个看守头颅的霸王龙已经被咱们放倒,咱们得抓紧时间,赶紧行动。”

    我和李元泰点点头,跟高鹏往黑黢黢的洞窟内走去。

    一进去,我立刻感到那股令人作呕的腐臭气更浓郁了,几乎呛得人睁不开眼睛。我紧皱眉头捂着鼻子,跟在他俩身后。

    由于洞窟里黑呼呼一片,高鹏打开了阿呆送给他的袖珍手电筒,我们才看清眼前脚下满是动物和人类的尸骸,越往里走尸骸越多,有些地方骸骨甚至坟起一人多高,也是,既然这洞窟里住着这么两位庞然大物,它们一天就得吃掉多少食物,光是吃刑天长出来的身体远远不够充饥。

    令人惊讶的是,再往里走,洞窟内逐渐变得明亮起来。

    我们惊讶地往前走去。

    仔细看去,原来是因为洞窟深处的岩壁上满是亮晶晶的石块,这些石块互相反光,根据光的折射原理,这些光线互相反弹,把整个洞窟照亮了。

    由于那些石块个头都不大,每块也就拳头大小的样子,奇妙的是,由于每块石头的颜色不同,所散发出来的光线的色彩也不同,石块的颜色大抵都是浅色的,浅红、浅粉、浅蓝、浅绿、浅灰、浅银、浅紫……每块石头的边缘还有金色描边。

    人在洞窟里竟然宛若待在金碧辉煌的宫殿般的错觉,我们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石头,不由地停住脚步,仔细地打量着岩壁上的美石。

    “难怪这两个家伙没事就窝在洞窟里不出来,原来洞窟里面这么美。”高鹏关了手电筒,看着岩壁上无数亮晶晶的石块,忍不住发出惊叹。

    李元泰也点头,“是啊,大自然真是太奇妙了,总会在不经意间用美来震撼你,话说之前的钟乳石奇景就已经美不胜收了。”

    我捂着鼻子道,“这洞窟里面的确很美,但是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实在是太臭了,简直是令人窒息的味道。”说罢,我被呛得直打喷嚏。

    高鹏打开手电筒对准那些石头不断地调整手光照的强度,惊奇的一幕又出现了,光线越强则石头的颜色越浅,当高鹏把光线调到最亮的时候,这些石头统统变成金色,刹那间,我们感觉自己像是站在一个满是金矿的洞窟内,眼前全是黄橙橙亮闪闪的金子。

    我兴奋地跳了起来,“哇,发财了,咱们找到金子了,好多好多的金子啊。”

    高鹏在我脑门上敲了一下,“傻路飞,你激动什么,这些石头并不是金矿。”

    我凑过去眯着眼睛仔细打量那些神奇的石头,像打了鸡血般地大吼,“那它们也是宝石,你看它们发出的光芒多美啊。”

    高鹏哈哈大笑,“路飞,你真可爱,这些也并不是宝石。”

    我猛地转过脸,惊愕地看着他,“那是什么?”

    高鹏咳咳两声,“这些石头叫做萤石,主要构成是氟化钙,又称为氟石。氟化钙晶体原本无色透明。萤石的晶体结构存在空洞,很容易被其他离子填充,所以在自然界中,无色透明的纯净萤石极其稀少。这种结构缺陷,同时也让萤石成为颜色最丰富的石头,因为含有铁、镁、铜等离子,绿、紫、黄、蓝、棕、橙、粉……萤石几乎可以呈现任何一种颜色,如果把这些颜色找齐,会比彩虹还美丽,因此很多人称萤石为彩虹宝石。然而,它们的价值却不高。”

    看着高鹏这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家伙说的头头是道,我语塞了。

    简直是大喘气嘛,还以为看见什么宝贝了,原来只是些不值钱的石头罢了。

    我烦躁地朝高鹏挥挥手,示意他赶紧往前走。

    (本章完)

第385章 番外 已入仙籍() 
高鹏哈哈大笑,“尽管这些萤石不值钱,可是这萤石洞窟还是颇具观赏价值的。近年来,有不少卖石头的骗子故意弄些萤石假充夜明珠卖给不懂行的收藏者。前阵,我爸爸的一个朋友就被骗了,他花了九百块买了一块萤石给我爸爸看,我爸爸跟他这石头就值十块钱,他还不信。亲爱的路飞同学,不是所有发光的石头都是宝石,记住了吗?”

    的确,尽管这些石头不值什么钱,可是照得洞窟内宛若宫殿般的富丽堂皇,人走在里面,说不出的心情舒爽。

    能落一个好心情也不错,毕竟这么美的萤石洞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见到。

    我边走边恨恨地想,这么多漂亮石头就没有一块值钱的吗?我还就不信了,等下回去的时候,要不要撬下一块来随身带着,将来带回现代,说不定我还发财了呢?

    为了最先发现好看的石头,我特意走在最前面。

    既然身边的岩壁上满是光彩夺目的萤石,谁还会注意脚下,走在最前面的我被一具骸骨绊了个狗啃泥,那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骸骨,骨骼异常粗大魁梧,绊倒我的正是它粗壮的前肢骨,我懊恼地骂了句真倒霉。

    跟在后面的高鹏喊道,“路飞,你就不能小心点嘛,这地上满是尖锐的骨头,万一你摔倒被一个肋骨刺中腹部或者眼睛可就麻烦大了。”

    “去,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我不耐烦地朝他挥挥手。

    李元泰道,“路飞,高兄可真没吓唬你,你还是留神点脚下。”

    等我手撑地打算爬起来的时候,却摸着一把黏糊糊的东西。

    凭空抓了一把黏糊糊的东西,搁谁也膈应半天,我使劲地甩甩手,像是这样用力甩就能把黏东西甩掉似的。

    由于岩壁上的萤石把洞窟照得亮若白昼,我不自觉地把手掌翻过来,看着掌心的那团黏东西,这一看,我惊得大喊起来,“血,是血啊。”

    李元泰和高鹏听了我的喊声,一起低头看地上,这才惊讶地发现地上有一行血迹,一直延伸到洞窟深处,我们循着血迹往回走,发现那血迹从我们还没走到这片美丽的萤石岩壁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只是我们仨顾着观赏美丽的石头,没有注意脚下,才没有发现那些血迹。这才发现我们走了一路,那血迹也一直都有的。

    我们又走回刚才发现血迹的地方,发现血迹还在一直往前延伸。

    我们蹲在地上仔细查看,很显然,血迹很新鲜,用手摸上去还有温热的感觉。

    “看,这里,还有这里。”我惊骇地指着前方空旷的地面大喊道。

    那居然是人的血手印。而且这些血手印,不是一个,而是一串血手印。

    高鹏点头,“竟然是人的手印,看样子,他应该是受了重伤,在用手使劲地往前爬,所以会在地上留下一串血手印。”

    听了高鹏的推测,我眼前立刻浮现一个受了重伤的人用手抓牢地面的骸骨努力往前爬,边爬伤口处的血边噗唧噗唧地往下流,这画风实在够惨。

    我不禁呕了一声,差点吐出来。

    高鹏见状,关心地拍拍我的背,“怎么了你?不是晕血吧?”

    马丹的,居然说劳资晕血,不是诚心挤兑我像个娘们吗?只有娘们才晕血呢?尽管我完全不买他的好,仍旧礼貌地摇摇头,“我没事,大概是这洞窟里的味道太熏人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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