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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鉴赏文库-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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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送实用的礼物。 
  不单是因为它可为朋友提供立等可取的服务功能,更因为我的利己考虑。 
  此刻我们是朋友,十年以后不一定是朋友。 
  就算你耿耿忠心,对方也许早已淡忘。 


  速朽的礼物,既表达了我此时此刻的善意,又给予朋友可果腹可悦目可哈哈一笑或是凝神端详的价值,虽是一次性的,也留下美好的瞬间,我心足矣。 
  象征久远意义的礼物,若是人家不珍惜这份友谊了,留着就是尴尬。或丢或毁,都是物件的悲哀,我的心在远处也会颤抖。 
  若是给自己的礼物,还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好。比如一块石子一片树叶,在别人眼里那样普通,其中的美妙含义只有自己知晓。 
  电话簿是一个储存朋友的魔盒,假如我遇到困难,就要向他们发出求救信号。 
  一种畏惧孤独的潜意识,像冬眠的虫子蛰伏在心灵的旮旯。人生一世,消失的是岁月,收获的是朋友。虽然我有时会几天不同任何朋友联络,但我知道自己牢牢地粘附于友谊网络之中。 
  利害关系这件事,实在是交友的大敌。我不相信有永久的利益,我更珍视患难与共的友谊。长留史册的,不是锱铢必较的利益,而是肝胆相照的情分,和朋友坦诚的交往,会使我们留存着对真情的敏感,会使我们的眼睛抹去云翳,心境重新开朗。  
友谊
  友谊,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是理想土壤中的小花,是宏伟乐章上的两个音符。 
  没有友谊,生命之树就会在时间的涛声中枯萎;心灵之壤就会在季节的变奏里荒芜。  
友谊与爱情
台湾当代大学生散文选
丁思逸
  童年是一场梦;少年是一幅画;青年是一首诗;壮年是一部小说;中年是一篇散文;老年是一套哲学。人生各个阶段都有特殊的意境,构成整个人生多彩多姿的心身历程。其中如诗如画的青少年时期孕育着最纯真的感情;初恋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感情之花,怯生生的欲语还羞,稚嫩而懦弱,不堪风吹雨打,容易随风飘去,留下淡淡的惆怅。这是思春期的一种幼稚的对异性的憧憬和幻想而已。 
  从前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或“男女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谊”之类的观念早已落伍,不合新时代潮流了。现在青春男女自由选择朋友,多方观察,选定对象,由当初淡淡的友谊,慢慢进展,蜕变成浓浓的爱情,经过如诗如梦的恋爱阶段,挽手步入结婚礼堂才是标准的婚姻三部曲。没有友谊的基础,何来爱情?所谓一见钟情的奇遇究竟是偶然,闪电式的结婚喜剧也不一定妥当。友谊是孕育爱情的蓓蕾,恋爱是爱情之花的盛开,结婚可不是恋爱的结束,而是更精彩的统集,花开得更完美,更馥郁,并且边开边结下丰美的果实。 
  男女间的感情是微妙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中的男女陶醉在诗情画意的幻想中,只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雾里看花,隔着一层朦胧神秘的美感。婚后才发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原来是个笨牛,曾经拜倒迷你裙下的她也不是什么维纳斯的化身。婚姻的美满幸福不是天赐的,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培养,对方的缺点要容忍,自己的个性要改进,相互切磋琢磨,像两个多角石头碰在一起,越磨越圆,才能渐趋圆满。 
  婚前多交几个异性朋友,可以比较选择,原是合情合理的事。年轻时,在感情的汪洋中漂流探险,寻找理想的对象,留下一些浪漫的回忆,也是人生旅途中的韵事。一旦结了婚,就得收住感情的帆,准备驶入爱的避风港,过波平浪静的生活。 
  婚前的友谊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婚后的爱情是独占的、专一的。为了避免无谓的风波,必须把稳感情的舵,当心情海里的暗礁,纵然沿途有多少迷人的旖旎风光,也只能远眺欣赏,不可涉足其间,流连忘返,迷失方向。 
  有人说:男女因误解而结婚,因了解而离婚。又有人说: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实在是耐人寻味的问题。果真因了解而离婚,宁可不了解,只管爱就好了。新婚燕尔,卿卿我我,偶尔闹点小意见,也只是一阵感情的涟漪荡漾而已,立刻雨过天睛,互相道歉,反而增加情趣。不久,孩子降临,忙得没有闲情逸致闹风波,青春的一首诗是很容易朗诵过去的。 
  壮年的小说却是多彩多姿的,这个时期的人生,就像棋局的中盘,千变万化,风起云涌,异军突起,成败得失,难以逆料。这部小说不管它如何写法,我们总希望男女主角有始有终,克服一切险阻,把稳爱的小舟,安然渡过去。现在的社会男女多半婚后都有职业,女人走出厨房,接触社会群相,对于男女间的友谊也有比较开朗的看法,对于先生的应酬交际也不必多疑多问,男人对太太当然也是百分之百的放心。成功的婚姻基于互相敬爱和信任,更有赖于双方自重自爱的修养。 
  中年是人生的秋天,思想成熟,子女长大,事业有成,经济富裕,从此迈向人生的坦途。这篇散文写来应该轻松流畅,毫不费力,也值得自我陶醉。不过万一掉以轻心,不加约束,也有可能节外生枝,无端起风波,触上感情的暗礁。现代人寿命延长,驻颜有术,中年心身未衰,事业发达,精力过剩,交际场中偶尔逢场作戏,灯红酒绿,心醉神迷,所谓“四十而不惑”的话,有时候好像不怎么可靠呢!时代不同,这句话恐怕可要打点折扣吧? 
  夫妻双方对于爱情和友谊的看法,往往有些出入,两者观念如果混淆不清,容易引起误解,徒生龃龉。尤其女人比较小心眼,往往疑心生暗鬼,越想越不对,疑窦丛生,于是来个电话查勤,突击检查,甚至秘密跟踪,演出侦探小说的话剧来。 
  男人也有特别多心的,对于在外做事的漂亮太太很不放心,整天猜想一大堆,疑云重重。其实,只要有信心,互相信赖,对于友谊和爱情之间的界限,有明确的认识,也就不至于庸人自扰,自寻烦恼了。 
  友谊和爱情都是人生旅途中寂寞心灵的良伴,友谊淡如茶,爱情浓似酒,好茶清香解渴,好酒芳醇醉人。能有机会结识几个知音益友是人生难得的幸运,香茗尽管多尝无碍,好酒可不能随便乱喝,只有两人珍藏的幸福美酒,可以浅斟低酌,深情款款,慢慢地品尝。 
  所以这一篇秋天的散文需要两人衷诚合作,才能写得开朗豁达,飘逸潇洒,趣味隽永。 
  当夕阳无限好,白头偕老时,茶香酒味都已尝尽透彻,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唯有相顾莞尔,笑而不答的哲学况味了。  
有谁是你
《中国青年报》
夏凡
  我把泪水和欢笑留给你;我把梦和追求留给你;我把早晨和黄昏留给你;我把我的一半留给你。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必有你的存在;必有你成为我的一半成为我的太阳;必有你容纳我并拥抱我的一切……虽然有时候我很孤独很寂寞,甚至忍不住想尽快寻觅你得到你,想向你倾吐我的思恋,想向你敞开我的情怀,想向你挥霍我的欢颜,但为了来日如期的温馨,我必须凝聚我的渴望,必须凝聚我的向往,必须凝聚我的热情。 
  我知道你一定在的,一定在前方某个路口或者某个站台上等我。我知道你最终会出其不意地走过来,出其不意地和我相识并且相知。 


  就这样,我很孤独、很快乐地走在这条路上,我的目光总是坚定不移总是向着前方。而且全然不顾荆榛如林、险壑遍地。 
  我时常检查自己的脚步是否坚定,时常希望跨度大些再大些。我老是想像即将与你相会的日子,老是回味你。我甚至已经感觉到你的存在,感受到你的呼吸。我已经看到你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正摇曳着一束鲜花,向我频频致意,频频呼唤……所有的阳光铺满这条道路,有一种充满魅力的幸福在牵引着我,与你相随我信心勃勃、步伐坚韧。 
  就这么走向你,我满是尘土、满是疲惫。 
  就这么奔向你,我泪流满面、笑容满面。 
  纵然不知——现在有你是谁?究竟有谁是你?!  
有些人
《台港文学选刊》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有信
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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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念的是信!”午宴时同桌有人叹口气道,“现在没人写信了。要不是周途电话减费,恐怕我们全会失去了联络。” 
  “琼可是常写信的。”请吃饭的主人说。 
  大家都转眼望着我。“是吗?讲给我们听吧!” 
  我当时还不识字。只认识5个字母:J、O、A、N和X。这就够写一封示爱短柬给圣诞老人了。 
  “XXXXOOOO”,我在信里吃力地吐露心意,“X”代表吻,“O”代表拥抱。我把这样的感情填满整张纸,再用四种颜色的蜡笔签了名。妈写好信封地址,我贴上邮票,然后我们带着我生平第一封信走去投入邮筒。 
  那时我对地理,现实生活的范围或邮政局的工作,都一无所知。不过我明白可以把信托付给未知者,它自然而然会达到目的地。那个星期,我一想到自己的信到了圣诞老人手里,就兴奋得透不过气来。 
  他的回信来了。“阿琼,有你一封信。”妈喊道。 
  我手颤颤地拆开信,瞠目望着那些既神秘又美的字形。妈来到我身边,我顺她手指点着的地方,听她高声读那封信,一直读到那十分脱俗的结尾:“圣诞快乐,同时XXXXOOOO!圣诞老人。”我们母女俩瞪大着眼互相对望。 
  “再念一遍!”我说,有点哆嗦。 
  我就是那样地记住了通信的基本原则:有来才有往。而收到一封信实在是人生至乐之一。 
  从那时起我一直都在写信;每次听到邮车嘎嘎响转过街角,都引起我激动的期待。我希望在信里发现些什么?或许是二十年来对话的新转折。一段景色的描写。 
  一个发我深思的问题。一个突如其来的惊奇。或世界还是太平无事,一切如常的保证。 
  任何一封信都会使我春风得意或改变我的生活。17岁那年,我拆开一封邀请信,就此决定了自己选择的大学。跟着遇到了所嫁的人;住在我后来住的地方;有了子女;而多年来都是按照那天早晨信件中出现的命运来思想、感受、体验和做人处事的。 
  信件曾带我横过美国大地,进入外国原野,并且飘洋渡海。我有些极深厚的友情,全是靠信件建立维持的——没见过面,也从没听到对方声音。写信使我进入写作生涯而不感到困难。 
  但是即使没有这些事情发生,我也会写信,也会等待信件的。我爱信,尤其爱情书——不论什么样的信都爱。 
  我也爱说话。不过话说完了就忘记。信却是有形的——可以看了再看,传阅共读,或塞在衣袋中加以思索、考虑。 
  信中有斟酌、回想和沉思的余地。信依赖机智和哲思,对过去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望而滋长。信是人类寂寞感和合群性的表现,是我们签署后密封了的承诺,是我们对仪礼庆典和重大事件表示的敬意。 
  在信中可以夹些额外的东西。钱呀!姓娃的照片呀!飞机票呀!有一次我收到一只大甲虫——僵死得像木乃伊一样,但仍然斑斓华丽。 
  我年轻时每次收到一封信都很高兴,但是极少保存。后来妈快要去世了,我必须为她料理身后遗物,在沉寂的房子里我进行这桩伤心的工作。有一天我拉开一只抽屉,其中塞满了信——都是我的笔迹。有好几百封! 
  儿时我在街对面爷爷家过夜,总要写封闲聊的信回家。在家时我会用铅笔写些可笑的短笺给父母,吃晚饭时递给他们。离家在学校住读,我写了好多信。后来猫儿伏在我膝上,自己的三个子女围绕着我跑的时候,我继续不断地写温柔而满纸新闻的信给父母。原来每一封信都在这抽屉里。 
  我取出第一封来。信上写的是“XXXXOOOO”。那时强忍着的泪水终于使我两眼朦胧了。 
  破晓时分,我一直看到十几天前的一封信。引起回忆的那些岁月充实了我,也予我安慰。 
  家信是宝贵的资源。除了家信外,还有哪里能如此生动地记录下谁是我们心爱的人,以及我们是怎样过活的?我们即使没有很多的话可说,也都应该时常写信。 
  描写星期天的晚餐,学小提琴的情形,夏天的草长得多么长,以及猫儿干的蠢事,就够了。 
  我承认不容易有空。朋友们和我都是稍微有空不论在什么地方就写信的。信写出去不附带什么义务责任。没人会记帐或暗示说:“你欠我信债!”写信本身就是乐趣,没有别的。收信的人会感动,惊喜,而且会在能够执笔的适当时候作复。有巧运找到值得与人分享的半小时美妙时光而写出许多信,真是快事。我这封信就快写完了,还没有其他赶着要做的事情。你呢?  
有意思的故事
中华读书报
邓刚
  编辑责成我写一篇自己经历过的事,而且要写得有意思。这使我感到万分艰难并绞尽脑汁。突然间,我发现路旁树丛里有一对少男少女,扯手搂脖窃窃私语地谈情说爱。我立即灵感大涌,一下子觉得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是谈情说爱。打飞眼呀,传秋波呀,递情信呀,花前月下,海枯石烂……那真是有意思得不能再有意思了! 
  问题是我没什么意思,我甚至充满了痛苦。因为我那时找对象十分困难,前后左右的女孩子大都下乡再教育,再加上我有一个“有问题”的父亲,使所有的女孩子见了我就吓得拔腿就跑。 


  开始我还没有严重的危机感。二十二三岁时,我挺乐观,觉得青春还远着呢;二十五六岁时,我就有点沉不住气了;等到二十八九岁,我干脆就绝望了。在我们那个时代,30岁要是找不着对象,那就等于判了死刑。幸亏我那时发疯地爱好文学,整天挥笔描写幸福的生活啊,壮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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