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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 [校对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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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整个人看起来失色不少。同时那几个地痞很凶恶,她流下的泪水让叶欢心头一软。

于是,叶欢救了她,拿出了十两银子帮她葬父,并留下十两银子给她。

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她哭哭啼啼的想要跟叶欢走。

这时候,做了一番梳理的女子居然变成了绝色的美人,还是狐族。

叶欢当时没有起疑心,因为散落在天下的狐族也有不少,卖身的时候她把一对毛耳朵隐蔽在头巾中。

“公子大恩大德无以回报,妾身唯有以身相许。”

可惜,那个不解风情的人却没有任何的想法,他推开了她转身而去。

“叶公子,你是君子,让我敬你一杯。”

她喝了一些酒,脸颊如同春桃一般红润,艳到骨子里去。

小姑娘正在叛逆期,学习成年人的样子。

她的名字是吴茹仙,她的姐姐是狐族族长。

“我听说你要和谢姐姐要到蒲州,怎么没有和你一起走?”

吴茹仙有些好奇的问道,她能接触狐族中不少的机密。

……这个,叶欢摇了摇头,怎么说呢?

“我爸爸晕船,但是谢姐姐要坐船。”

谢梦落没有嫁人,于是蓉蓉就叫她姐姐,而且谢梦落也喜欢这个称呼。

本来到蒲州最近的路就是坐船,可是叶欢晕船。他从小到大就是这个样子,就算是转生了也一样。还不是一般状况的晕船,他一上船就晕得上吐下泻,天昏地暗。

而谢梦落却需要办几件事情,于是,两个人就分开了,大家约好在蒲州见面。

“叶大侠,能否帮我一个忙好吗?”

“不,我这次出来是轻松的,所以请吴姑娘原谅。”

叶欢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邀请,狐狸狡猾,他才不想再次被吴茹仙骗。

吴茹仙望着叶欢,突然一点红晕荡漾,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姐夫,帮帮我,好不好?”

她身边的几个狐狸也靠近了叶欢,都在低声的哀求。

“这个狐狸精!”叶欢转过头,心中低声的骂了一句。

那天她诱惑他的时候,他和她发生了一些尴尬的事情。

这种叛逆年龄,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狐狸,他才不想和她发生纠葛。

半个时辰后,叶欢向着铁臂苍龙郑重的抱拳。

铁臂苍龙非常的慷慨,一出手就将身上的一半银子送给了叶欢。

“叶大侠,你不要推辞,这些银子放到我身上,迟早要进青楼勾栏那些娘们的手中,但是放在你的手中,却会派上大用处。”

叶欢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他接过了那装有四百两银票的包裹。

“再见!”走出门,将蓉蓉架在了肩头,叶欢微笑的招手。

真的是非常的感谢,感谢钱掌柜,感谢铁臂苍龙,感谢这些帮助他的人。

抬头向上一看,吴茹仙和那几只小狐狸正在向着他挥手。

高楼,丽人,修眉美目,姗姗毓秀,如黛的青山映照在她们的身后,含烟的杨柳在微风中吹拂。

“姐夫,我们一定会再见的!到时候别忘了请我们吃糖!”

笑了笑,叶欢同样挥手。

天地广阔,以后见面的机会也不多,但是,多谢她们的热情。

第三章 一剑纵横

蓉蓉安稳的坐在了叶欢的肩头,吃着糖人。

“别担心,蓉蓉,我留下了两成作为我们的生活用品。这些银子是铁臂苍龙送给我们的,我们当然要用来帮助别人。”

蓉蓉点点头,剩下的银子在蓉蓉的口袋中,她才不会让爸爸用她的钱做好人。

“我知道,爸爸你呀……爸爸,你也来吃一口,很好吃的。”

她将糖人放到了叶欢的嘴边,笑得如同蜜糖一样的甜。同时低下头香香的在叶欢的脸上用力的亲了一下,咯咯咯的笑着。

突然,叶欢的眼光停住了。

鸣乐敲锣的声音响起了,一大群人从街角处行来。

首先是三十人的队伍开道,皮鞭挥动着让周围的人纷纷让路。

侍卫们手握钢刀,警惕的看着左右。

然后是黄金高台,八辆马车拉动着其平稳的走在街上。

那是用沉香木,珠玉和宝石搭建的平台,雕龙落凤,金丝缠绕其上。

他,一名身着八爪蟒袍的中年男子坐在了其上,看着下面那些低头拜倒的人群。

那显赫的声势,那让人窒息的威严……叶欢嗤之以鼻,但是蓉蓉却看得两眼发光。

“爸爸,他是什么人?”

“是龙,但不是那种兴云布雨的龙,而是恶龙。”

“恶龙?”

“对,在西方的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最可怕的动物就是龙。”

天子为龙,然后其龙子龙孙掌控天下。

万民为蚁,民脂民膏喂养之。

“他是当今天子的五弟,琅邪王,杨秉纯。”

龙生九子,多暴虐好杀,而琅邪王无疑是败类中的败类。

他没有洛阳王的天纵奇才,也没有楚王的乐善好客,他是一条恶龙。

他横征暴敛,贪淫好色,整个境内民不聊生。

周围的店铺纷纷关门,路边的行人也如同蚂蚁一样跪倒在地上。

黄金高台离叶欢越来越近,他长叹了一声说道:“我们走吧。”

但是,命运的奇妙却让下一秒叶欢和琅邪王产生了交集。

琅邪王的目光扫向了路边,他看到了骑在叶欢脖子上的蓉蓉。

明媚的阳光正落在蓉蓉的侧脸,如雪一样精致的容颜上微微的泛着胭脂似的红。她正好奇的看着琅邪王,就像是一具精美而雅致的瓷娃娃。

她是那样的美,就连琅邪王这种花丛老手的心头也不禁一跳。

暖洋洋的风吹在了脸上,这是心动的季节。

“好漂亮的小姑娘!”他笑着对着手下说道,“带回府中吧。”

他的话就是旨意,一名仆从走到了叶欢的面前,直接去抢蓉蓉。

这种强买强卖的行当看来他很熟悉,也没有人敢反抗。同时,他将一块碎银抛向了叶欢。

“王爷看上了你的女儿,让她回去享福吧。”

他的手去抓玲玲,但是却落在了叶欢的手中。

令人发麻的骨头断裂之声响起,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二十六步,二十六步的距离,他离他只有二十六步的距离。

家丁脸上的一滴冷汗顺着脸颊,正要落下。

琅邪王举起了酒杯,晶莹的水珠离开了杯沿。

不远处,警惕的军官手握着钢刀,浓眉微微的皱起。

一切仿佛突然停止,琅邪王笑容凝固在脸上。

手放在长剑上,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但是他没有动,只是看着挡在了琅邪王前面的三个人。

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一双手落入了插入了身下的鹿皮口袋。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手边有一把牛角刀。

而一名花季少女,正有兴趣的看着叶欢。

琅邪王手下的三员大将,老字号的老苗荷,唐家唐一多以及血屠子王变红。

“杀了他!”琅邪王挥了挥手,说道,“别伤了小女孩。”

一怒拔剑,血溅五步。

青色的长剑脱鞘而出,蓉蓉从他的怀中跳下,躲在一边。

一团黑色的网向他笼罩而来,出手的那名妙龄女子。

唐门暗器,天下无双,而唐一多作为唐门三代弟子,虽然才出道不久,但是这名妙龄少女却已经击败了自己的几位堂哥,甚至连琅邪王手下的暗器高手千千手李曼多也败于她的手下。

一吸气之间,她已经用散花天女的手法,一连打出了六枚铁蒺藜,八枚回旋镖,十二枚银莲子。

同时,还有三点鱼骨刺似缓实快,等接近叶欢之时,就会猛然加速。

每一枚暗器上都附有剧毒,只要擦破皮就能致死。

老苗荷的举动非常的简单,他挥掌。

他的手掌干枯如鸡爪,漆黑如墨。

三十年苦练的九幽百毒掌,曾经让无数的江湖豪客饮恨其下。

一片晶莹的刀芒盛开在叶欢的下三路,那是血屠子王变红。

他本是一名屠夫,但是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江湖名刀客罗伟元留下的秘笈。

此后,他凭着一把牛角刀曾经在四川境内,一连击杀峨嵋派三十一位高手,后从峨嵋掌门的手下逃脱,落入琅邪王手下。

他们三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暗器封住了叶欢的每一条退路,九幽百毒掌粘人立亡,而王变红的牛角刀近战无比犀利。

叶欢已无路可逃,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女神的笑容。

叶欢挥剑。

这世界上没有毫无破绽的武功,就算有,也可以在其中制造出破绽。

在那些人的眼前,叶欢的长剑缓缓的划动。

一个圈,两个圈……他在那里画圈,一十三个圈子从他的长剑上产生。

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一道剑墙立在了他的面前。

唐一多的暗器,就像是狂风遇到了巨石,虽然猛烈,却无法伤害他分毫。

老苗荷的九幽百毒掌被一股绵韧的力道推开,身体不由自主的一斜。

王变红的牛角刀冲入了剑圈,但是他却看到了一道道的寒芒。

他感到自己仿佛冲进了一团粘稠的棉花包,里面充满了一道道如同针芒般的剑气。

这是他最后的感觉,叶欢的反击这一刻开始了。

一道道的剑芒呼啸而出,剑光笼罩了一切。

武当的武功还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当者立扑。

王变红身体飞溅着鲜血倒下,牛角刀断成了两截。

叶欢的长剑落在了老苗荷的手上,但老苗荷却反手一抓。

他的一双手坚如钢铁,可以生撕虎豹,根本不畏惧兵刃。

但是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叶欢的长剑微微的一颤,然后一旋,一拉,血光暴溅。

三年练剑,让他对剑的微操作炉火纯青。一人合抱的大树都能被他一剑挥断,更何况是护体真气?

老苗荷的手跌落在地上,然后叶欢一脚将他踢飞。

唐一多的脸色变了,叶欢的强大出乎她的意料。

鹿皮手套再次握住了暗器正准备发出,却感到了咽喉一痛。

叶欢的手一扬,长剑脱手而出,穿透了她的咽喉。

两死一伤,叶欢的目光冷如冰霜。

武以剑犯禁,因为侠客有反击的选择。

三分钟以后,手中的长剑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王府侍卫的尸体七零八落的倒在了地上,叶欢拉着蓉蓉一步步的退后。

七步之内,杀十二人,重伤四人,叶欢的长剑饱饮了鲜血。

“我的女儿,不卖。”

长剑上的血点点滴滴的落在了地上,琅邪王的脸色发青。

没有人敢于追赶他,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调虎离山的伎俩并不少见。

叶欢也没有击杀琅邪王的想法,越往琅邪王身边,他的高手就越多。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护卫琅邪王的生死,而不是击杀敌人。

一天后,通缉的文书漫天飞。

叶欢,行刺王爷,形同造反,诛九族。

夜色笼罩了大地,城外三十里处的小庙中燃起了一团篝火。

叶欢正在为蓉蓉烤着兔子,蓉蓉的主食还是馒头。

“蓉蓉,不好意思,又让你露宿了。”

那时候,他完全可以抱着蓉蓉转身逃走,但是他却拔剑而起。

“不要紧的,爸爸,琅邪王的样子,实在是太神气了。

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他一样,那多么好?“

数千年,刘邦望着天子之队,说,如能取而代之……

蓉蓉回想着那时候的情景,眼睛中转着圈圈。

人的幸福,来源于和别人比较,只要自己的衣食住行好于旁人,那就是幸福,如果还能奴役别人,那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宝宝呀,你能当王爷,还不如盼我有一天当天子,那么你就是蓉蓉公主了。

到时候,爸爸给你造一座金屋,蓉蓉就在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吃馒头的时候,吃一个扔一个。“

他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笑了起来。

蓉蓉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比较张扬。

对于那个通缉令,他倒不是十分的担心。

一怒拔剑,快意恩仇,如今他武功已成,大不了带着蓉蓉改名换姓到别的地方。

当有人想要抢夺自己女儿的时候,还不拔剑而起,那还是男人吗?

突然,叶欢制止了蓉蓉的说话,急促的说道:“有人来了,蓉蓉,到我的身后。”

小庙外传来了沙沙的声音,有不少人在奔跑。

难道是琅邪王的手下追踪而来,叶欢拔出了剑。

走到外面一看,却发现那是神拳门的弟子,铁臂苍龙三徒弟白才!

他一身浴血,正在向着这里逃来,而他的背后还有数人追来。

“叶大侠,救我……”他倒在了叶欢的怀中,身上到处是伤痕。

这次,江湖中传闻天姥瀛洲图出土,不但蒲州有消息,甚至在这里也有人发现。

吴茹仙听说了这个消息后,于是带着几个姐妹前来寻找。

天下间狐族广为分布,但是琅邪王治下却几乎没有。

他的一个重要的财源,就是掳得狐族,然后做人口的生意。

虽然狐族将琅邪王的领地作为禁区,但是考虑到这里是琅邪王领地的边缘,而且为了安全,吴茹仙还雇佣了神拳门等高手作为外围。

可是,这是一个圈套。

既然领地上的狐族被抓的差不多了,那么琅邪王就想别的方法。

他让人散布出天姥瀛洲图的消息,然后坐在那里等着狐狸进来。

他想用这个圈套来抓获狐族的重要人物,甚至是狐族族长吴月娘。

吴茹仙路上遇到叶欢只是一个偶然,她想考验一下自己未来的姐夫。

姐夫的反应让她非常满意,君子剑果然是君子。

铁臂苍龙和吴茹仙一行人在城中落脚,却没有想到琅邪王早就在那里等着她们。

白天叶欢见到了琅邪王的时候,也正是收网的时候。

吴茹仙她们因为一个意外,逃脱出来,但是……铁臂苍龙却倒霉。

神拳门借宿在城外龙门镇一家田性大户中,当他们发现自己被包围后,铁臂苍龙做出了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放弃抵抗,将生命交给别人的手中。

其实,这也没有错,对方是官府,杀官等同于造反,而琅邪王一纸文书,就能让神拳门三百年基业灰飞烟灭。

毕竟,他们只是接受狐族的委托而已。

毕竟,琅邪王是官,不是吗?

提着滴血的剑,叶欢走入了田家。

白才的运气好,他凭借着一身好水性潜伏在小河中逃脱。

叶欢杀掉了那几名追兵,想要看看能否救人。

但是,他还是来迟了,血液已经将田家大院染红。

“不要杀我……”

“东岳一鹰”车君跪在了地上,苦苦的求着叶欢。

院子里面活着的人,只有琅邪王的爪牙。

“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长剑插入了车君的腿上,用力的搅动着。

“你发誓,我将这里的一切告诉你以后,你会放我走!”

没有放过最后生存的机会,“东岳一鹰”车君依旧在讨价还价。

“你们这些天杀的!”

叶欢低下了头,看着房中的屠场。

那群王府的侍卫,将田家、神拳门的弟子全家杀光……为的,仅仅是发泄和娱乐。

所有的男丁的尸体已经冰凉,那些禽兽刚刚杀光了那些受辱的女眷。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是……仅求一活都不能!

神拳门的高手原本有一搏之力,但是却轻信了琅邪王手下的承诺。

然后,三十四人全死。

这世界上有些人,总是以伤害或者损害他人为乐。

铁臂苍龙的一对眼珠子被挖了出来,身上体无完肤。

那些女眷身上多有凌辱的痕迹,男子们死去的脸上充满了痛苦。

九十九口人命,仅仅是琅邪王的一次发泄。

“你们这些禽兽!”

白才的脸扭曲的不成人形,手在不停的颤抖。

低声的叹了一口气,合上了铁臂苍龙的眼睛。

他将神拳门三十四口,以及田家六十五口一一的埋葬,然后一把火烧掉了那座田园。

刀俎鱼肉,他们……连死都那样的痛苦。

“把他拉到外面杀了,这种杂碎只适合喂狗!”

“你骗人,你怎么能骗人?”

“东岳一鹰”车君大声的怒吼道,叶欢承诺只废了他的武功,会饶他性命。

是的,叶欢的声誉很好,还被人称为君子。

叶欢笑得很冷,“我为什么不能骗人?”

“可是,你对着鬼神发誓,你不怕报应?”

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叶欢点中了他的死穴。

如果有报应的话,叶欢在冷笑“替我联络狐族,我需要她们的帮助!”

郭巡检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田家的事情他参与了,但对琅邪王的手段他不赞成。

何必要那样暴虐的杀人?可是当时的他,却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囊中有一块玉佩,那是从田家归来后得到的赏赐。

田家的血案被嫁祸给一名叫做叶欢的人,郭巡捕还在上面画了押。

玉佩能值十二两银子,良心,真相,那值几文钱?

突然,他的身体一震。

一根铁矛贯穿了他的胸膛,远处,一名年轻人正在冷笑。

王天宝骑着马巡视着街头,四名护卫保护在他的身边。

他是琅邪王手下的帐房,聚敛钱财是个中好手。

田家的财产被没入王府,他也从中得到不少好处。

他曾是落魄的书生,如今却高高在上。

周围的人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的畏惧他,所有人见到他都低下了头。

他喜欢这种情景,享受着人上人的待遇。

前方传来了一声巨响,一辆马车撞在栏杆上。

四名护卫的注意力被吸引,他们没有注意到路边一名戴着斗笠的人。

他手一挥,一道淡淡的寒光没入了王天抱的肋下。

李大同,作为琅邪王的手下的三总管,这些年过得很滋润。

他原本是黑道魔头,却发现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当豪门的狗。

辛苦在江湖中拼死拼活,风餐露宿,怎么有现在这样以官府的名义随心所欲?

就连以前追捕他的六扇门好手,见他还要叫一声李大哥。

“李总管,你要的人参。”

青衣小帽的仆人走了进来,手中的匣子中是李大同定购的百年人参。

寒光一闪,一把利剑刺透了他的胸口。

不可能……

这是李大同生命中的最后疑问,他没有在小李子脸上看到任何的易容痕迹。

小李子怎么会背叛他,什么时候,他有这么好的剑法?

反抗是弱者天生的权利,只有这样强者才会有所顾忌。

七天,六次刺杀,叶欢一连杀了十二个人。

有江湖高手,有文弱的帐房,有六品官员,还有通风报信的地头蛇。

狼不吃狼是因为别的狼会反抗,叶欢在为铁臂苍龙报仇。他,铁臂苍龙,当他送给他四百两银子的时候,当他和他喝酒吹牛的时候,他就是他的朋友。

“叶大哥,你怎么懂得这么多的杀手之道?”吴茹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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