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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墓中走出的强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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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这世界上还真存在着神仙妖魔,原来那些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神话传说,背后居然也隐藏着几分真实。”他自言自语的咕哝着,语气里很有些感慨之意,“如果我修炼有成,是不是也能跟传说里描述的那样,飞升成仙?唔,要能成仙的话,仙魔的世界又是什么模样?”

    赵瑞在那胡思乱想着,思绪就像脱缰的野马,四处乱奔。

    过了好一会,他才将思绪收拢回来,从床上坐起来,摆正了姿势,闭上眼睛,开始吸收天地灵气;修炼《八荒戮仙诀》。

    赵瑞这时已经进入了夺灵前期的境界,希望自己的实力能够更进一步,早日进入夺灵中期。

    作为一个修真者,每提升一个层次,实力都会成几何级数的增强,不过相应的,困难度也会翻倍增加。

    从夺灵前期到夺灵中期,虽然仅仅只是提升一个层次,但修炼的境界和修炼的难度都大不相同。

    夺灵前期,真气在经脉中流动,大幅提升了赵瑞的爆发力,让他能够突破人体极限,举起数百斤的重物,甚至能让他全力一击,粉碎坚硬的花岗巨岩。

    但是,赵瑞却不能自由的控制真气射出体外,他必须将真气和**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不过,如果到达了夺灵中期,他的力量将会产生质的变化,他将不再受**的羁绊,可以自由的操控真气,伤人于无形,即使是一片落叶,一张薄纸,到他手上都会变成置人于死地的恐怖武器。

    如果到了夺灵后期,他的力量将更加强大,真气将自动覆盖全身,连子弹都对他不起作用!

    赵瑞从脑海中调出《八荒戮仙诀》十五幅光图,然后静下心,摒除一切杂念,将意识凝聚在第二幅光图上,按照上面的法诀感应天地间的玄奥。

    慢慢的,天地间的灵气开始向他聚集,先是一丝丝,一缕缕,慢慢的透过他的肌肤,透过他的骨骼,进入到经脉中,过了一会,灵气涌入的速度开始加快,就像是被无形的力量撕扯着,从四面八方流了过来。

    天地间灵气顺着经脉流入丹田,在丹田这个大熔炉里经过反复的淬炼提取之后,形成云雾状的真气,又顺着经脉,流入四肢百骸,将污浊之气一点一点的驱除干净。

    真气就这样不停的往来循环着,在经脉里流动不息。

    赵瑞觉得自己就像是在云端漂浮着,浑身上下无比舒畅,完全没有了前次修炼时,经脉欲裂的痛苦感受。

    天地间的灵气不断吸入,赵瑞体内的真气也不断的增长,不断的循环,最终回流进丹田。

    丹田里的真气呈云雾状飘散着,一点一点的扩张,壮大,没有任何约束。

    赵瑞根据第二幅光图上的法诀,将丹田里真气调出,让真气顺着经脉,一直流到指尖。

    他能够感觉到,真气在指尖不断的聚集,不断壮大,但是由始至终,这股真气在指尖上聚集着,却怎么也无法射出去,

    仿佛有一堵无形的墙壁,牢牢的阻隔在前边,不论怎样努力,也无法有任何进展。

    赵瑞知道自己的道行还是不够深,无法突破这层障碍进入夺灵中期,再急也于事无补,于是放弃继续尝试,静下心来,一心一意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壮大自身实力。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赵瑞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睁开了眼睛,从修炼状态清醒过来。

    他发现,体内的真气经过修炼之后越发的强大,随意挥出一拳,只见一道残影带着尖利的破空之音,在空气中一闪而过,他毫不怀疑,这一拳要是打在人的身上,绝对能把别人打成一堆碎肉!

    不仅如此,他的感官也变得更加敏锐,视力有所提升,能看得更远更清晰,而听力也大幅加强,甚至连对门孙小兰被她母亲唠叨的声音都清晰入耳。

    “幸福的小兰姐。”

    赵瑞有点羡慕的咕哝了一句,孙小兰有父母关爱,而他想找个人唠叨都没有可能。

    这时天已大亮,阳光透过窗户直射到身上,让人热得难受。赵瑞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客厅,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石英钟,准备确定一下现在到底几点了。

    这一看不打紧,石英钟上日期居然显示到了八月二十八号,这可是开学缴费的日子!

    “不会吧!”

    赵瑞揉了揉眼,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他开始修炼的那天,明明离开学还有一个礼拜!

    然而,石英钟上的日期确确实实显示的是二十八号!

    赵瑞明白过来,自己在修炼中,居然不知不觉的度过了七天时间!

    “这修真还真是耗费时间,难怪有些小说里面的修真者,一闭关就是几十几百年。”

    他大声抱怨了一句,急急忙忙的取了学费,去对门喊孙小兰,一起前往学校。

第九章 同学相聚

    赵瑞就读的东菱大学位于东安市西南边,离赵瑞的住所也不是很远,坐公交半小时以内就能到,当然,那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

    十几年前,东菱大学所处地域算是郊区,十分偏僻,不过东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城市早已经扩张到了那里,甚至延伸到更远处,学校周边已经成为非常繁华的区域。

    东菱大学属于一本,软硬件条件都还不错,校内学生众多,当两人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接近上午十一点,学校大门口学生进进出出,十分热闹,还有些穿着绿色军训服的学生,一脸意气飞扬的边走边大声谈笑,那是刚入学的大一新生。

    赵瑞和孙小兰刚跨进校门,身后忽然传来了呼唤声:“赵老大!赵老大!等等我!”

    赵瑞转过身,顺着声音望去,就看到一个圆头圆脸的胖子,背着书包,拖着一个大旅行箱,一边挥着手,一边气喘吁吁往这边跑了过来。

    “罗成?真巧啊!居然在这碰到了。刚下火车?”赵瑞笑着打了个招呼。

    罗成体型肥硕,外号胖子,跟赵瑞一个宿舍,年纪比赵瑞小几个月,在宿舍里排行老二。

    “是啊,刚下火车就直接奔学校来了。”罗成抹了把脸上的汗,不停喘着粗气,这短途冲刺可不是他的长项。

    “要不要我帮你拿点东西?”赵瑞见他累成这样,于是问了一句。

    “哎呀,老大,您可真是及时雨啊,我正累得够呛。”罗成赶紧把背上的书包给卸下,递了过去。

    缓了口气,他又笑眯眯的对孙小兰说:“小兰姐,两个月不见,你又变漂亮了。”

    “你还是老样子,油嘴滑舌。”孙小兰抿着嘴,轻轻一笑,极为灿烂,差点让罗成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不过看到赵瑞正在一旁不满的瞪着他,他赶紧扭过头,眯着一双小眼,寻找其他目标,转移注意力。

    东安在八月底的时候,天气还是十分炎热的,女生们普遍穿得比较清凉,正好让他大饱眼福。

    “还是开学好,漂亮mm多。”过了半晌,他才重重的慨叹了一句,一脸的满足。

    三人去交费处交了学费,领了书,然后各自回宿舍,准备好好打扫一番,然后住进去。根据以往经验,一个暑假没人打扫,宿舍的灰尘都有一寸厚,脏得没法住人。

    赵瑞他们宿舍是四人标准间,上面是床,下面是电脑桌。除了他俩之外,宿舍里还住着另外俩个同学,一个叫韩星,另一个叫周伟。

    等赵瑞和罗成进宿舍的时候,周伟首先到了,宿舍里另一个兄弟似乎还没来报名。

    周伟是江浙人,相貌清秀,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十分斯文,外号叫眼镜。比赵瑞和罗小几个月,父亲是个大建材商,家境富裕,这从他吃穿用度上就能看得出来。由于这几年东安发展得很快,他父亲也有往东安扩展生意的想法。

    周伟是家中独子,年少多金,为人也不错,只是嘴巴比较刻薄,不会说话,经常得罪人,看不惯他的人一大把,朋友很少,不过跟宿舍里几个人的关系倒是处得非常不错。

    三人见了面,一边聊着各自暑假的趣闻,一边齐心合力开始清理着宿舍。

    赵瑞把自己暑假遭遇海难的事情说了说,让两人不禁啧啧称奇,一个劲的说赵瑞运气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周伟,你暑假又干了啥?我记得你放假前就嚷嚷着要去国外旅行的,去了没?”罗成有点羡慕的问。

    “没!”周伟苦笑了一下,“我以前不是跟你们说,我爸想把生意扩展到东安来么?刚好东安的华天集团有个大项目,我爸想接下来,于是到处找关系,希望能跟华天集团总裁见上一面!唉,他做生意,偏偏还要把我带上,害我暑假计划全泡了汤。”

    “那搞定了没有?”

    “没有!”周伟泄气的说,“华天集团总裁哪里是那么好见的。我爸花了大力气找关系,这才获得了一个见面机会,结果到了见面那天,我们从中午等到晚上,却只见到了一个老管家。唉,我们这还算是好的,至少能进人家的大门。还有好多等了一天,连管家面都见不着的!”

    罗成一听,小眼睛都瞪圆了:“我靠!他谁呀,摆这么大谱!”

    “唉,胖子,你是不知道,人家还真是有资格摆这谱。”周伟垂头丧气的说,“华天集团的产业覆盖了地产,能源,机械制造等好几个重量级行业,资产超过百亿,手下员工,超过万人。而在背后掌控华天集团的东安云家,更是名声显赫的大家族,关系网密布西北三省,在政商两界都有着巨大影响力。华天集团总裁就是云家现任族长云雄,云雄年逾七十,尽管近年来已经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但是依然牢牢掌握着家族和公司的权力。至于那个老管家,在云家地位也相当高,所以说,能见到他,已经算是不错了。”

    “东安居然有这么牛的人物,我还从没听说过!”罗成张大嘴,半晌没合拢。

    “胖子,你不是东安人,自然没听过。”赵瑞插进来说,“在东安市,不知道云家的人,真是不多了,唯一能跟云家比肩的,大概只有查氏家族,不过查家好像跟黑道联系紧密,一般人弄不大清楚。”

    周伟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神神秘秘的说:“我在云家大院里等的时间虽然长,却也不是全无收获。你们猜,除了云家的老管家以外,我还见着了什么人?”

    赵瑞瞥了他一眼说:“不会是什么漂亮女孩吧!”

    “还是老大厉害,一猜就中!”周伟猛一拍电脑桌,把赵瑞和罗成都吓了一跳,“我在云家,竟然见到了云老爷子的宝贝孙女——云菲!”

    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神往的神色:“漂亮女孩我也见得多了,但是像她那样漂亮精致的女孩,还真是从来都没见过啊!”

    “是,是,要能取她做老婆,那就更好了。又漂亮,又有钱,至少少奋斗十年!”罗成一边点着头,一边大力挥动着扫把,把灰尘垃圾都给扫到宿舍外,弄得整个宿舍乌烟瘴气,尘土飞扬。

    “娶她做老婆?梦里面娶吧!”向来有些自傲的周伟,这时却自嘲的笑了笑,“以她的身份,追求她的高官子弟、富家公子,都不知道有多少了,怎么轮也轮不到咱们。就连接近都很困难,我也不过是碰巧在云家,远远的看了她一眼!”

    “搞了半天,你原来就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啊!听你说了大半天,还以为你跟她面对面的套上了交情呢!”

    赵瑞取笑了一句,把床板上的灰尘用扫把扫掉,又把卷成一堆的铺盖拿到阳台上晒。

    这些东西在宿舍搁了俩月,早就潮透了,还不知道有没有老鼠蟑螂之类的在上面爬过,以前也曾发生过老鼠在被子里做窝的事情,不晒晒还真是不敢随便睡。

    当然,也有些像罗成这样不讲究的,打开铺开就直接用,不过赵瑞显然没有那么彪悍。

    刚从阳台回来,罗成就笑嘻嘻的凑到他身边,揶揄道:“老大,既然周少对自己没信心,不如你亲自出马吧!说不定你哪天时来运转攀上了高枝,咱也能当回鸡犬,跟着你一起升升天。”

    “不感兴趣。”

    “也对,你都有小兰姐那么漂亮的女孩了,自然不会感兴趣。”

    “别胡说,她是我姐。”赵瑞瞪了他一眼。

    “又不是亲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正合适。”罗成刚嘀咕了一句,立马看到赵瑞高高举起了扫把,连忙惨叫了一声,往宿舍外蹿去。

第十章 集宝斋

    报完名后没两天就开始正式上课了,宿舍另一室友韩星也按时回归宿舍。

    韩星是东北人,不过体型并不怎么高大魁梧,反倒是有些瘦削,他性格开朗,为人也相当仗义,他对cs特别着迷,自己组织了一个战队,时常带着战队出去打比赛,在cs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日子很平静的过去,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赵瑞除了上课以外,每天就是找僻静的地点修炼《八荒戮仙诀》。

    另外,他有时也会去学校的图书馆,借阅一些古本的神话传说还有各种有关法器的历史资料。

    之所以借阅这些资料,主要是为了对修真多一些了解,他以前可是从没接触过这方面知识,最多也就是去看看。

    这天上午,他靠在床边,正望着一摞资料发呆,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赵瑞接起来一听,是孙小兰打来的。

    “小瑞,有没有时间。”

    “有啊!怎么了?小兰姐?”

    “如果有时间的话,就陪我出去一趟吧!”

    “去哪?”赵瑞有些疲惫的揉了揉额角问。

    “书院门。”

    “书院门?那可是古玩市场,没事去那干啥?”赵瑞有些不解。

    “我妈下礼拜生日,我想给她买点礼物。”

    “哦?是伯母的生日啊!那是得买件礼物。不过书院门水深得很,不懂行的人很难买不到真货,就算买到真货,也不一定值那价钱。”

    孙小兰在电话那头说:“没事,没事。我身上的钱不多,也没打算买什么名贵古董,花点小钱,淘个小玩意,让我妈高兴高兴,大不了买个仿的,摆家里看看也好。”

    “既然这样……那行,我马上下来,你在哪等我?”

    “篮球场。”

    “哎,好,我马上到。”赵瑞答应了下来,开始换衣穿鞋。

    今天礼拜六,周伟早在昨晚就跑到音乐学院泡mm去了,到现在还不见人影,韩星和罗成因为作晚跟其他宿舍联机打cs,打到凌晨三四点,到现在还在蒙头大睡,他却在宿舍里闷头看了几个小时的资料,实在是有点无聊了。

    到篮球场跟孙小兰碰了面,两人就直接出了学校,坐车前往书院门。

    书院门不是一扇门,而是一条街,街道两边,两边鳞次栉比地集中了碑帖拓片、古玩字画、印章印谱、文房四宝等一百多家店铺。

    小店的红漆格子门半开着,大大小小的湖笔从门檐上面垂下来,带着浓郁的古风古韵。

    偶尔,也能在这条街上见到一些偷偷摆摊的小贩,不过城管一来,就卷着东西,风liu云散了。

    东安是个古都,古玩交易异常红火,书院门作为东安市最大的古玩市场,明里暗里的交易更是不知有多少,能在这里做生意的人,三教九流,都不简单。

    大概是礼拜六的关系,再加上这条街原本就是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窄窄的街道上人流如织,往来不绝。

    孙小兰兴高采烈的这里看看,那里瞧瞧,时不时还跑到街边的店里,挑了一些小物件跟老板讨价还价,但逛了大半天,最终却什么都不买。

    “我这叫打探行情。”怕赵瑞不耐烦,孙小兰一本正经的替自己辩解。

    赵瑞又好气又好笑,明明就那么几百块的预算,在这里能买的东西真是少之又少,还说什么打探行情,其实就是喜欢逛街嘛,不过,见她兴致这么高,也不好戳穿她。

    还没来得及说话,孙小兰突又伸手往前一指:“哎,去那家古玩店看看吧!”

    说完,一溜烟的跑了过去,赵瑞只好苦笑了一下,跟在后边。

    那是一家相当气派的古玩店,三层小楼,里面的装修,古韵中透着奢华,却并不俗气,几个一色唐装的店员在里面站着。

    赵瑞抬头看了看这家古玩店的匾额,“集宝斋”三个烫金大字反射着阳光,刺得人有点眼花。

    “集宝斋?”

    他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仔细一想忽然想了起来,以前在一家酒吧做兼职服务生的时候,曾听客人说过,这集宝斋好像是书院门里最大的一家古玩店,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老板吴良当初靠的是盗墓起家,手下有一帮技术高超的盗墓贼,在书院门这块势力极大,古玩店里的古玩至少有一半来路不明,只是由于他和东安云家攀扯上点拐弯抹角的关系,因此直到现在也安如泰山,没出过什么岔子。

    经过二十年的财富积累,吴良可以说是相当富裕,但他为人却极为悭吝,锱铢必较,另外他还一个毛病,就是除了自己之外,对任何人都不信任,不管什么都要亲力亲为。跟他做生意,不被坑已经算是相当不错,要想赚到便宜,简直是难上加难。

    赵瑞原本是想叫住孙小兰的,但孙小兰这时都已经跑进了店里,他也只好跟着走了进去。

    店里的店员见两人进来,瞅了一眼,就把目光转向别处,没有上去招呼。在集宝斋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店员,目光早锻炼得毒辣无比,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来买东西的,谁不过来瞎逛的。

    很显然,现在进来的两人就属于后者,他们懒得花精力去招待。

    孙小兰确实就是闲逛的那种,进了店,专挑些精致的古玩观赏。

    但是赵瑞却不一样,就在他踏入集宝斋的那一刻,他就察觉到,这集宝斋里的古玩上,都带着淡淡的灵气,而且每一种古玩上的灵气都有所不同。

    赵瑞先是觉得奇怪,仔细一想随即明白过来,这些古玩绝大多数岁月都是埋藏在地下,直到偶然被发掘出来,才出现在世间。在地下长时间吸收天地灵气,自身肯定也会带上一点。而埋藏的时间越长,古玩上蕴含的灵气也就越多。

    另外,那些制作精美的古玩,凝聚着制作者的智慧与灵感,上面蕴含的灵气也就更多一些。

    至于那些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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