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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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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来告诉你,这个下午不用上坡了。”
  “是来了个新知青吧?”毓秀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着这个自己的直接领导者:中等身材,黝黑皮肤,透着憨厚和帅气。
  “你怎么知道?”柱子疑惑不解。
  “刚刚我跟春妮在外面玩,正好碰到楚爷,就说起这事。”
  “那我就不再多说了。来这么久,你们几个知青也该凑在一块乐哈乐哈了。”说完这句话,扭身就走。
  没走几步,又踅转来:“对了,那个新来的知青叫林巧云,跟你们那个吹笛子的同宗呢。”又想起什么似的,停了停,把蒲扇放在风箱上,二姐留他吃饭他也没搭腔,径直走了。
  吃过午饭,毓秀、林瑶和另两个知青在柱子的带领下来到村南边的一片果园。说是果园,除去几排桃树和苹果树之外,还兼种着各类蔬菜。看守果园的老伯看样子六十多岁了,弯腰驼背,脸上沟壑纵横,不过行动倒还清朗。
  “瞧人家城里娃一个个长得,就跟那电影里的仙人似的。”老伯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只是到了咱这穷地方,受委屈喽。也好在,混个一年半载,也就回到爹娘身边啦。”
  柱子订正:“人家城里可不兴叫爹娘,就你这老土才这么叫呢。”
  几个人都乐起来。
  “说得也是,”老伯呵呵笑起来,牙缝里仿佛透风撒气的,含含浑浑地,“除了闹鬼子那会儿,我还没出过这个村呢,外面的花花世界哪里能知道?现在土坷垃都埋到脖梗子了,这辈子也就这样啦。”
  一句话说得毓秀他们几个笑弯了腰。
  “今儿个咱就吃个新鲜,”柱子对几个知青笑笑,又转向老伯:“二叔,你看着弄几样菜,够七八个人用的,今儿个晚上给城里来的娃儿们接接风。”又转向毓秀他们,“我已叫二姐去买二斤肥肉,几瓶酒。你们也一个月没沾点肉腥了,趁这个机会开开洋荤。小伙子也多喝点,在姑娘们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毓秀抿嘴想笑,没敢出声。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腼腆的小队长,居然也这么幽默。她也听二姐说过,村里买肉都捡肥的买,为的是能煎出大油来,在食油供应紧缺的年代,肥肉也成了稀缺品。她就亲见过二姐炼油的方式:先是把膘肉打成片,然后放进锅里用急火熬,把炼出的油沥出来,直到锅里只剩下肉渣为止。
  晚餐是在大队队部进行的。
  队部位于秀水村的最南端,在整个破败的村子里鹤立鸡群:地基明显抬高了一米左右,六间敞亮的北房全用青砖砌成,而且地基处还有凿着花纹的青石板。门楼虽有部分倾圮,仍不失其辉煌壮丽。走进院落,空空荡荡,只有西南墙角停着一部锈迹斑驳的链轨拖拉机。毓秀听二姐说过,这个队部原是挨批斗的支圣的爷爷留下来的。土改那会儿,不但土地没收,宅院也充了公,唯一的后人支圣寄居在死掉的一个“五保户”摇摇欲坠的草房子里。
  接风酒宴进行的热烈而愉快。
  接待他们的除了柱子还有大队的民兵连长。他膀大腰圆,一身军装,说话粗吼咙大嗓子。当过三兵年,虽没混上一官半职,却也立过功,受过嘉奖,并因此入了党。退伍回到秀水村,第二年便被任命为民兵连长。
  毓秀能看出来,这个自我介绍叫“李茂生”的连长性情豪爽,直来直去,丝毫也不遮掩他在村里的王者之气。他一面劝知青们多吃,一面豪饮大嚼。
  几杯酒下肚,知青们也不再拘束,放开嗓子大声说笑起来。柱子一边给连长斟酒,一边劝毓秀和巧云多吃些菜。
  酒酣耳热之际,一个背着长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闯进来:“连……连长,贼……贼……捉到了。”
  “干得好!”李茂生一摔筷子,“呼”地立起身。仿佛意识到有些失礼,朝毓秀他们陪笑说:“噢,我们民兵连接到的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你们接着来,我去看看就回。”
  说罢,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衣领,同持枪的小伙子一起消失在夜幕中。 


第八章 隋三麻子

  村里人已经几天没见到隋三麻子了。自那日去公社开完批斗会回来,神情一直恍惚,言语较以前更少了。见了村民除了还像以前一样点头哈腰,或是不那么自然地笑笑,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下来。据他的邻居单嫂子说,三麻子中了风,瘫痪在床,别说身不能动,连说也不能说了。
  单嫂子说这些话的时候言之凿凿,也虽像其他村民一样不敢进隋家的门,但这事却是听三麻子的老婆亲口说的,当不会假。而且,以他们家的身份,也断不会敢散布是什么假情报,那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村民便也相信了单嫂子的话,但心里总系着一个疙瘩:这个三麻子的路,真的就这么走到尽头了吗?
  三麻子只有一个儿子,还是那年被抓夫之后三个月生下来的。三麻子第一次见儿子的时候,儿子已经满大街跑开了。这让三麻子欣喜,同时也觉着悲哀。喜的是自己终于活着回到了秀水村,悲的是这么小的娃儿就已经背上“汉奸崽子”的恶名,从此在秀水村,在这个世上抬不起头。小孩子家不知名声之累,等大了,那还不得向我这个做老子的吐唾沫?我自己吃了三年苦不说,那是很快就成为过去的,可这“汉奸”的名号,却是要背一辈子的啊。
  如今的三麻子再也不是以前的三麻子了。说不是,也还是有些像,不同的只是以前还能在村里溜达溜达,虽不能乱说乱动,也还能到村口那片空地上听上一辈的人“讲古”,听同辈的人讲农田里发生的奇闻异事,更可以看小孩子们在眼前欢蹦乱跳。现在,所有的一切真的都将成为过去。
  这个世界给了自己什么?三麻子的思绪有时会进入真空状态,长时间地迷糊。即使清醒着,也还是有些紊乱。他老婆最清楚什么时候老头子神智还好些,那就是老头子眼角挂着泪珠的时候。她守了这个男人二十多年,虽见不出什么大能耐,却也很少见过他流泪。就是每次批斗会押回来,也只是眼睛呆滞,木讷不出一声,但泪仿佛是在那三年里榨干了,再也流不出一滴来。不管是公公老去,还是婆婆病死,都没看出他有什么伤痛,也不敢太过声张,守几天灵,找几个人帮忙,草草埋进墓地了事。回来,更是一句话不说,抚弄着爹娘常用的几样东西愣神。在她心里,这个男人已经不把这个世界当成人世,他的心早就死了。喘气,只是死的另一种形式,当这口气不在了,也就算正式到阎王爷那儿报到了。那些势焰张天的人,也只是在为这个结局做准备就是了。
  这个男人完了,隋强老婆想,其实,他早就完了,也早该完了。也或者他原本就不该活着回来。他回来,带给自己的也就只是多了张吃饭的嘴,多了具听话的摆设;自己呢,少了个“寡妇”的名号。可有了这些,儿子却真正地完了。从还没懂事起,就被人指着“汉奸崽子”、“汉奸崽子”地戏弄。不能上学,不能跟其他孩子痛快地玩,甚至连高声大气地说话也不够资格。而今已经二十多岁,连个提亲的人也没有。也能理解那些女孩儿们,哪个愿意做汉奸的儿媳妇?就是她们愿意,她们的父母愿意吗?这不是一辈子的事,连儿子生了儿子,也还是汉奸崽子的崽子。这样一辈辈传下去,永无出头之日啊!
  隋家的根从此断了。躺在床上的三麻子即使心如死灰,但还是不愿意相信这就是老隋家的末日。自己家可是祖祖辈辈的本份人,怎么到了自己这辈就变了呢?上愧对祖宗,下对不起儿孙呐。儿孙?儿子没媳妇,哪来孙子的影儿?自己死了也就完了,儿子呢?三麻子不愿想这么多,可就这么躺着,不想不成呐。自己这辈子没混出人样来也就罢了,儿子也跟着完了,隋家就这么完了。难道给生病的母亲抓药错了吗?这不会错,错就错在那只蛮横不讲理的部队,他们见了强壮的男人便抓,敢逃跑的就打得死去活来。那时,他连在给谁卖命都还没搞清楚,战事就结束了,就这么回到了秀水村,就在一次运动中顶上了一纸白帽子,就从此背上了汉奸的恶名并即将随之埋葬。
  他的泪“哗哗”地往外涌,他老婆也不再给他擦,就那么任由流泄。虽然很少与老头子交流,但相处二十年,她了解这个男人,他不刚强,但也决不懦弱。每次批斗都要在台上低头弯腰几小时,回来,从不叹一声气。他认为这是自己罪有应得,怨不得哪一个人,于是欣然领受人家的批判。人家说他有什么罪行,他都说“是是是”,别没有其它的话。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是不是真心,那三年就是自己走过来的,没有谁冤枉自己。走错一步路——不,也不能说是自己走错,是身不由己地走错了——也得拿一辈子来承担。这是报应,这种报应反让自己心安理得。活着挨批斗,这个不委屈;要死了,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一样不委屈,而且还很坦然。进了天堂那是自己的福份,下了地狱那是自己的应得,证明报应还没有结束。
  可现在,他有些不平了,不是为自己不平,是为自己的老婆不平,是为这个老婆的儿子不平。一个人的错一人担当,可他们是无辜的啊!没有人听见他说什么,他也没向任何人说起过。他死了,死的坦然,可又死得不安生。他活着,没给家里带来什么好,他死了,那个进出自己家门的小伙子还是“汉奸崽子”。
  枕头洇湿了大片,和着厚厚的油灰黏黏的。他知道,他的老婆也懂他了。她可以给自己擦屎擦尿而不给自己擦眼泪,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明白自己的心思了。可光是明白又有什么用?
  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其他的人家可以向国家申请点救济粮,而自己不能,没有那资格。家里养得两只老母鸡都饿得下不出蛋来了,也就断了家中财路。没钱又没粮,可饭总得吃啊!所以,当儿子提出要到田里偷割一些稻穗的时候,这个老实了一辈子也窝囊了一辈子行将就木的男人面无表情,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第九章 深夜捉贼

  月黑风高。
  除了“呼呼”的风声,“唧唧”的虫鸣,整个世界死一般寂静。
  隋小强趴在稻田里已有好长时间了,他采下一簇稻穗,停下来,听听除了风声和虫鸣是不是还有其它什么声音。没有,什么也没有,但他依旧不敢懈怠,每采一簇便再次停下来。等稻穗装了半条编织袋,他觉出都有些心率不齐了。仿佛有种预感,不敢再采下去。静静地躺在两行水稻的夹缝间,闭上眼,平衡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心平静了些。睁开眼,还是只有风声和虫鸣,便稍微有些放心。
  要是一直躺在这里多好啊,这里的世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没有谁再说我是汉奸崽子,我也不用再朝谁低眉顺眼。风固然大了些,但空中没有一丝纤尘,不然,星星也不会那么明亮,向自己调皮地眨巴着眼睛。它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是在做贼呢,是偷公家的稻子,是挖社会主义墙脚。
  小强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星星怎么会知道?我的心思风儿能传递给它吗?小强当然不会这么浪漫。现实的问题是,怎么把这半袋子稻穗偷运回家。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向亲戚借的二斤玉米面早已掺杂进地瓜叶和野菜变成面糊糊进到爹娘和自己的肚子里了。
  忙碌了半天,他才觉得肚子咕咕叫起来。几天没正经进食,它早就提出抗议了。不是他不想理会,是想理会而没有条件。有什么法子,谁让自己的爹是汉奸,谁让自己从汉奸老婆的肚子里爬出来?
  他顾不得想这些,现在唯一做得就是让爹娘早一点吃上新鲜的米粒。他弓着身,小跑着奔向路边。坐在地堰上,眼光向村庄的方向注视着。其实,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天上的星星。他伸出手,连手指都看不到。他不仅不害怕,反倒感激老天爷给了自己这么好的机会。天这么暗,风又这么大,看坡的民兵大概早都回家守着老婆娃儿睡大觉了。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个贼,如此大胆地深埋在暗夜之中。
  小强,是母亲给他起的名字,按说,他父亲叫隋强,自己是不应该起这样的名字的。但起名字的时候,母亲不知道那个叫隋强的男人还活着,更不知道那个活着的男人还做了汉奸。娘想爹,把眼都哭肿了。后来娘告诉自己,为了纪念“死去”的爹,便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爹回来了,有人劝娘把这名字改了,娘说:“那个男人是回来了,可回来的只是一具干尸,跟死人一个样儿了。”便也没有另起别的名。好在,名字只是个记号,何况,像自己这号人,这辈子也出不了秀水村,有这么个记号就足够用了。
  小强当然更忘不了这些年受的委屈。从记事起,全村的小孩子就都不跟自己玩,不光爹成了牛鬼蛇神,连自己也人不人鬼不鬼的。看到爹在人前低声下气的,他也学爹的样儿,也一样在人前低声下气。他忘记了自己活这么大是不是笑过。好像有过一次,一个小女孩被一块碎砖拌倒了,他扶起了她。那个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声,朝他裂开小嘴笑了,笑得那么甜,他也就跟着会心地笑了一下。小女孩奔她娘那儿去了,他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是,这是真的,他这辈子肯定忘不了。
  他说不出为什么这辈子非得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事实就是不一样,自己也改变不了。这种不一样是爹留给他的,抹也抹不去,更不会有别人给他抹去。爹其实还不到五十岁,可真是老了,即使年龄上还不算老,心也老了。现在,已经瘫在床上,治愈的可能连想也别想,这口气什么时间断,仿佛数数指头就能算计到了。
  爹这辈子是完了,娘这辈子也看到头了。自己呢,才二十出头,仿佛也看到死亡的边缘了。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看不到未来。一个人,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开。来这个世上图个什么?这是没有答案的问号,而答案又是明摆着的。可是小强说不出,他只知道,先弄几粒米,让爹死前也吃顿饱饭。
  他自己都说不清该对爹该爱还是恨。他问自己,回答是恨。没有爹,就不会有自己,没有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毕竟是爹的儿子,不能就这么看着爹活活饿死。不,不是饿死,是饿死加病死还有屈死。屈?小强说不清,爹这一辈子是不是冤屈的。他知道爹当过汉奸,可那是什么样的汉奸啊,他只清楚是打过仗,但谁跟谁打,连自己都没闹清楚,就随着大部队做了俘虏。他爹还不让他往外传,说他曾经假设,如果自己的那只部队胜了,自己会不会也像民兵连长李茂生那样牛气。当然,小强也知道这句话的厉害,如果传出去,不光爹会被拉出去打死,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风声和虫鸣,也还是没有其它任何一点动静。也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明白了自己就是在作贼吧,反正脚步放的很轻很轻,而且,三四里地一直弓着腰。他希望一直这样,只是虫鸣欢快地在耳边唱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在耳边伴奏。他不希望有另外的声音出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夜晚。
  他就这么弓着腰溜到了家门口,又四处打量了一下,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他还是不自觉地这么做了。断定不会有人发现,他推开用几根铁丝缠起的木条栅栏门。
  他的脚才迈进家门一只,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砸在肩膀上,还没回过神来,背上的袋子就被鬼扯去了似的,两只胳膊也像被魔鬼之手狠狠地缠住,扭到后背反剪起来。
  “别吱声,出声老子打死你。”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在耳边低吼,肯定不是魔鬼,但听上去比魔鬼还恐怖。 


第十章 知青点

  秀水村的东端,有一座独特的院落。说它独特是因为它在这个破落的村庄格外耀眼。显然,这三间平房盖起来不到三年,还没有留下风雨侵蚀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全用青砖砌成的外墙皮,房檐处还有三重精致的红瓦,每当下雨的时候,顺瓦而下的水流如道道瀑布流泻而下,煞是好看。
  院落的东面,是成片的玉米地。正是玉米扬花的时节,站在院里,便闻到一股浓浓的玉米香。在院落和玉米地中间,有一条小道,供村民出入。小道与玉米地之间,用小河沟隔开。河沟里布满杂草,还能看出几天前下雨留下的一汪汪水涡。每到夜晚,偶尔还能听到蛤蟆的叫声和土蛰“唧唧乖乖”的和鸣。
  这就是“二流子”李有才的新家。别看家归在李有才名下,可从起屋到整个院落完工,并没有动李有才一分钱,也没让李有才出一分力。这是按上面的要求,给这个牺牲了两个孩子的“烈属”家庭特别的照顾。当然,也还有另一重意思,村主任当时就说:“李大妈献出了两个儿子,不能再让这个儿子打一辈子光棍,那样他们的父亲也会地下不安。”
  农村有种说法:“娶新娘,先有房。”而由大伙出钱盖成的这三间房,算得上是秀水村独一无二的了,按说这家的主人娶个媳妇不成什么大问题。然而,当提亲者一说到李有才,三里五乡的人没有不摇头的。
  “啊,就那个乌烂悠啊,就是有座皇宫也不能嫁给他。”
  不过,住了半辈子泥坯房的菊花爹却不这么想,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房子的重要性。有房才有家,有好房子才能雨不淋、风不动。至于人,那算什么啊?村里那么多好小伙子,不一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吗?结果呢,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当有人一撺掇,他的心动了。虽然有才比自家菊花大十岁,脾气又差,干活更算不上好手,但有了这房子,就比什么都强,这是村里任何一个人一辈子挣不来的。等菊花成了家,有了孩子,还怕李有才的心收不回来?
  他把这个想法试探着告诉了菊花,没想到女儿竟一蹦老高:“让我嫁给这个老光棍,我宁愿去死。”
  提到死,着实把菊花爹吓了一个愣怔。不管怎么说,自己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这辈子也算完了。不过,菊花爹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能让菊花嫁到外村去,要么招赘,要么也找个当村的,老来也好有个照应。
  李有才一直跟母亲住在老房子里,他自己也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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