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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重生御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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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雁南征

【(备用域名:。 ),】

第1章  重生在末世前十小时

“你小子莫非是只真猪,睡了这么久还不醒,赶紧起来,不要耽误了学校组织的化妆舞会喂……我的话你听到了吗,快……起……来……呀……不要耽搁了……我们兄弟的百年泡妞大计……”

“据消息人士泄露……这次舞会,连校花刘琴都会降临本次舞会,那可是你的梦中情人呀,这次全校所有男光棍这次也都摩拳擦掌,打算掠的美人归,老大你卖相比他们强多了,略微努力的话,说不得可以泡上那个香喷喷的校花刘琴……”

林枫抬起头,见到自己大学时的死党刘文定在猛拍自己的屁股,并且对着一阵猛喊喊,依稀还是以前的无耻模样。

这是在哪里,末世还是地狱?

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林枫才缓缓坐起了身体,但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浑身的关节也比过去僵硬了很多,仿佛他此刻完全换了一具身体一般。

眼前的一切怎么完全变了样?

林枫心中满是疑惑,审判日战争中,自己不是被九头鲲鹏与赤尾龙王联手击杀了吗,怎么自己又回到了大学里的校园里了,难道传说中的阴曹地府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文定,是你吗,在地府这么多年,你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吧,在末世挣扎了这么久,我也来了……”

按照林枫的记忆,刘文定在末世初期,便死在了僵尸的利口下,自己今日与他相见,自然是与他相聚与地下了,看着刘文定。

林枫帅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

他的思绪继续飘起,心思飞到了审判日战争开始,与九头鲲鹏,赤尾龙王决战的血腥岁月中……

那一天是末世历十五年,审判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日子,也就是在那一天,林枫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被赤尾龙王的一只利爪洞穿了身体。

那天,感受到体内的生命力一点点流逝,林枫的脸上反而有了一丝微笑。

在末世中苦苦挣扎了十五年之久,一切都要在今天终结,以后,自己终于不用再过血腥野蛮的日子了,也许死亡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早出晚归,抱着战刀在簌簌的寒风中孤独的与怪兽厮杀了,不必再担心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刘文定站在林枫眼前,诧异的叫起来:“狗屁地府……老大,你今天是睡糊涂了,还是最近看聊斋看多了,竟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外面阳光射进来,刺得林枫眼睛发痛。

末世中很少阳光灿烂,一般都是狂风怒号的日子居多,难道这里不是阴曹地府,也不是冷血末世,而是真正的大学校园。

难道自己穿越了,并回到了末世之前,谁给告诉自己这是怎么一回事?

“今天是几年几月几日?”

“老大,你还真是睡糊涂了,那好,我就郑重的告诉你,现在是公元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六点整,听清楚了吗。”

“什么,今天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原来真的回来了?”

林枫现在心中终于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重生了,第二件事就是现在距离真正的末世,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一刻,只剩下不到六小时的时间了。

六个小时,自己能做什么?

拯救世界,想都别想。

上一世,如果不是侥幸遇上了一名进化人类的话,自己早就死在末世之初,凭自己这两下子,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去拯救世界,做梦吧?

这一世,自己能不能继续上一世的好运气,并像上一世活的那么久还很难说。

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可以依靠上一世的经验,一步步成为全球最强,并完成上一世的最终心愿,杀光所有僵尸与怪兽,再建新世界。

“跟我走!”

“去哪里?”

“工农新村。”

林枫之所以着急赶着去工农新村,主要是他知道一件事,在龙蛇混杂的工农新村,末世来的时候,那里会有一个很不错的遗迹的连接点会出现松动。

只要自己及时赶过去,就可以进入里面,得到遗迹认主。

如今距离真正的末世还剩几个小时的时间了,自己完全可以趁这段时间赶到工农新村,并得到那个遗迹的认主。

那时自己才有了真正在末世中纵横不败的资本。

自己要赶紧赶过去,如果末世来临的话,大街上将会僵尸怪兽横行,那时自己在想出去就难了。

上一世中,末世后期的强大人类,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遗迹空间,由于林枫上一世并没有得到那样的遗迹空间,才使得他在末世中活的很辛苦,希望这一世会发生改变?

工农新村附近的那个遗迹,几乎是后世已知遗迹中最完美的一个,任谁得到了那个遗迹,都会在短时间内变成很强大的存在。

换句话说,哪怕是一头猪进入了那种稀有的遗迹,也会变成猪八戒那样半神半魔的存在,这样宝贵的遗迹,怎么能放过?

林枫还记得,上一世,这个遗迹是被工农新村是被附近的一个黑道大佬所得,并使得那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北方地区排名前十强的自由战士之一。

如果自己得到那个遗迹的话,就可以在末世以初活的很好,说不定还可以超越上一世,成为威震全国的十大超级战士之一。

上一世后期,林枫离十大超级战士还有很大的差距,他的最高成就,最多也是排行在一百名左右,算当时一个小有名气的强者罢了。

刘文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林枫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他不明白林枫为什么不去参加学校一年一度的假面舞会,须知假面晚会上,可是一个泡妞的好地方,学校里的极品美女刘琴也在,他怎么会不去呢?

林枫这厮虽然嘴上不承认,他心中还是很欣赏刘琴那个在大学中有一只花之称的美少女。

夜深情浓处,是个最容易产生暧昧的地方。

午夜时分,在面具的掩盖之下,原本那些清新婉约的女生,也表现出了狂野的一面,变的大胆火辣起来,并主动对心仪的男生发出邀请。

一曲舞毕之后,只要男生们不算太二,基本上都会抱得美人归。

林枫一边走一边思索,他还隐隐记得,上一世的凌晨时分,四维时代突然来临,很多男生女生还沉寂在舞会甜蜜中之时,灾难便突然降临人间。

受宇宙射线的影响,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类突然间变成丧尸,而全球的动物也在同时变成了凶猛的怪兽。

变异后的僵尸,力大无穷,哪怕最弱小的丧尸,也能发挥出七八百斤的力量,有些丧尸的力量还可以达到一千斤。

一拳下去,一名丧尸可以打死一头牛。

按照末世的计算标准,一百斤相当于一个人的力量总和,也就是一个点的力量,七八百斤也就是七八个点的力量,一千斤则是十个点的力量。

可以想象,当身边的人突然变成拥有十个点力量的丧尸,朝周边的人类扑过来的时候,对方又是利口如锯,指甲如刀,普通的人类,不知有多大的机会可以活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末世刚开始的前半年,被后世史学家称作血腥元年的原因所在。

在大批僵尸的围攻之下,没有变成丧尸的近八亿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八九亿锐减到了不足两亿,绝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末世以始。

上一世的假面舞会中,整个学校中除了刘琴,学校里的校花之外,几乎所有没变成丧尸的同学,都死在了已经变成丧尸的同学手中。

上一世四维时代来临之时,自己恰巧在地下室里养病,才侥幸躲过了这一劫,并依靠几箱方便面,在里面藏了半个多月之久。

后来食物吃光,无奈之下,林枫到丧尸林立的大街上觅食,并被丧尸群围困。

如果那一世,他不是恰巧遇上了一个进化人类,如果不是那名进化人类那天心情甚好,将他从丧尸的围攻中救了下来的话,他也很有可能在末世以初就死掉了。

那名进化人类教会了林枫一种从丧尸怪兽血肉中吸取力量的秘法,这才使他在残酷的末世初期活了下来。

能够最终存活下来,并活到审判日降临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强大人类而已,这一世,自己可不可以利用自己十五年的末世经验,超越所有人呢?

如果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就从这一刻开始吧!

刘文定见到林枫要出去,他似乎不打算随行,林枫冷冷的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去?”

刘文定想说老子泡妞要紧,今天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当然不能跟你去,不过他看到林枫今天有些神经兮兮,神态不正常的模样,又暗自替他担心。

毕竟两人是大学多年的死党,现在林枫的脑子似乎出了问题,在这种时刻,自己也不能重色轻友,什么也不做就独自离去吧?

“要去工农新村也行,你总要给我一个理由吧,要不然,平白失去了这么一个泡妞的机会,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末世将在六个小时之后降临,到时丧尸与怪兽将会横行全球,人类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将会在第一个月被丧尸与怪兽吞噬,血腥元年降临……”

“靠……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吗,现在都是二零一三年了,你怎么还在说二零一二年的那个老笑话?”

刘文定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这一点林枫也知道。

毕竟,令人恐慌的末世二零零二没有降临,玛雅人的末世预言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笑话,所有人都确信,末世本来就是一个传说,永远也不会真正降临。

冥冥中,末世危机却在一个任何人不曾注意的角落里一步步逼近,并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一分突然来临。

几乎在同一时间,舞厅里,学校中,工厂里,所有的人或者动物存在的地方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大变。

很多人才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吗,便被身边蜂拥而至的丧尸把他们的身体给撕成了碎片,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消亡。

看到刘文定不相信的目光,林枫没有理他,而是扭头就走。

他不怪刘文定不相信他,换做自己是刘文定,也不会想象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这种事,太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了。

虽然在末世中活了十五年,但林枫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曾经甚嚣尘上的二零一二末世什么事去都没有发生,却在二零一三年突然降临。

如果刘文定今天这么走了,林枫也不会将他强行留下,哪怕今天晚上他被曾经追求过,但变成僵尸的女同学给吃了,也是他的命,与自己无关。

对此,林枫没有一点愧疚之心,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浴血的末世中活了十五年,每天早上扛着战刀出去,晚上则拖回一具具怪兽尸体,并一看着身边的同伴先后死去的人会因为朋友的死而良心不安。

残酷的岁月把他的心早就变得麻木,他心中只剩下了杀戮与生存,末世中,冷酷的岁月他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人了。

望着林枫远去的脚步,刘文定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林枫在一觉醒来之后,叫刘文定都不敢相认了,尤其是他的眼神变得极为冰冷,哪怕他随便看上别人一眼,也似乎能将别人的身体冻僵。

他的眼眸深处,更有一种久经沧桑的岁月痕迹,这哪里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的目光。

想起过去两人在曾经的一幕幕,两人不分彼此的在一起学习,吃饭,一起调戏女同学,一起旷课,刘文定的眼睛湿润了,曾经的真挚岁月又怎么能忘记?

“哎,我说老大,没有我相陪,你小子还不孤单死,等等我,就算去找小混混打架,我也奉陪到底,今天我舍了这一百多斤了……”

见到刘文定追了上来,一脸冰冷冰冷的林枫眼中有了一丝笑意。

他终于选择了相信自己,或者说选择了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这很好呀,也许这一世有了同伴的自己,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孤单寂寞了?

第2章  滚你个贱货

天津滨海新区……

“走,去第四大街与工农新村结合处……”

“什么,怎么是那里,第四大街与工农新村结合处可是津门一代小混混横行的地方,你莫非真的要去找混混打架,我们长得这么瘦小,如果到了那种地方,那个混混看着我们不爽,说不定会把我们给一刀给砍了……要不,我们还是去滚石吧,那里面的妞可正点了,又没有什么风险。像我们这样有身份的人,去自然要去文明一点的地方……”

林枫只是‘嗯’了一声,直接无视刘文定的提议,独自朝第大四街走去。

刘文定见状,差一点口喷喷血。

丫的,你既然知道工农村一代是天津最乱的地方,还有胆量去,难道你小子真的活腻了。

刘文定心中甚至骂自己痰迷心窍,居然不去参加学校组织的假面舞会,而去第大四街附近的工农新村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可是自己既然已经打肿脸充好汉,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林枫看了一下时间,傍晚七点,离末世降临还有五个小时的时间。

他掏出了手机,给自己的妹妹,一名在三岁的时候被自己的父母收养,名字叫琪琪的漂亮女孩打了一个电话。

“琪琪吗?”

“老哥,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想我了吗,老妹我反正想你了?”

琪琪说这话的时候,口气中明显有撒娇的味道,她心中却有些奇怪,自己老哥的声音,怎么变得那么冰冷了,那股浓郁的寒意,仿佛可以通过手机,可以冻结她的身体。

林枫长叹了一口气,自己的父母在几年前先后离世,只剩下了这个妹妹,虽然她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但是两者的感情却超过亲生的妹妹。

如果末世有她陪伴,也许自己这一世不会像上一世那么孤单堕落吧?

记得上一世,琪琪便是在末世以初,四维时代突然来临的时候,被丧尸分食的,自己也是在好几个月之后,才得到的这个消息,那时他整个人差一点疯掉。

但是今天,自己重生了,便不能叫悲剧再发生。

“琪琪,不要问为什么,你现在多去超市购买一些食品与饮水,最好够吃几个月的,然后躲到地下室里不要出来,过几天,我会去北京找你,记住,一定要照我的话去做。”

“老哥怎么了,是美国佬要打过来了吗,还是世界大战要发生了?”

“照我说的去做,最多一个月,我便会去找北京找你,记住,不要乱跑……”

琪琪现在在北京勤工俭学,就算林枫要照顾她,也是有心无力,但她只要躲入地下室,应该可以避开一般僵尸的攻击,自己一但力量增强,便可以过去接应她。

当林枫打完这个电话的时候,直接将这个最新式,造型拉风的苹果手机扔到了下水道,而后他很酷的向前走去。

几个小时之后,生物时代来临,各种宇宙射线将会覆盖全地球,地球的一切将会彻底改变,没有了通讯网络,手中的苹果手机也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除非到了末世二年,人类逐步发展起来,幸存军队组建的希望之城在全球遍地开花之际,那时一些强大的希望之城才会接通一些局域网,才开发出一些短距离的通讯器。

不过那种简易的通讯器价格却极其昂贵,也只有那些军方的高级将领与极少数的盖世强者才有资格使用。

在上一世初期,那时的林枫还是个小人物,并没有资格配带这种昂贵的通讯器。

看到林枫好不心疼的扔掉这个名贵的苹果手机,刘文定却心疼的差一点掉下眼泪来。

他心中更断定林枫的脑袋出了问题,而且是出了大问题……就算装酷,也不用把如此精美且价格不菲的苹果手机,随手扔掉下水道里去吧?

刘文定紧紧跟在林枫的身后,心中并暗自祈祷,千万不要与这里的混混发生什么不愉快,不然,自己与这个疯子一定会死的很惨。

前面的林枫满不在乎的朝一家极为豪华的夜店走去,当他来到一个按照六星级标准建造的娱乐场所之时,一名穿西装的彪形大汉走了过来,并拦住了他们去路。

“你们是干什么的,敢来这里溜达……这里不是你们这种人来到地方,在我未发火之前,给我滚的远远的……”

这名身穿西装的内保,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林枫与刘文定不是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再说他们也没有来这里消费的财力。

来这里消费的人,绝不会穿的如此朴素,更不会连个轿车都没有,看来他们是两个走错路的穷学生。

林枫看了一下表,如今已经是八点一刻,四维时代降临还有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将要来临,对他来说,已经时间无多,他必须在四个小时之内,得到那个叫战斗城堡的小型遗迹。

要不然,那个遗迹便会落入一个黑帮老大的手中,那时自己就白来一趟了。

“滚!”

林枫眼中突然射出一道杀气。

残酷的末世,将他的性格磨练的极为冷酷,末世中,有时候仅仅看一个人不爽,二话不说就把对方给砍了。

这种事,在末世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因此林枫一上来就大骂对方。

那名豪华夜店的内保愤怒了,作为资深内保,自然可以看得出谁是客人,谁来这种地方消费不起,是来闲逛的。

林枫则是属于那种消费不起的人,他一见面,才会对林枫如此无礼。

可是林枫比他还直接,一上来就对他破口大骂,而他眼中流露出的不屑,就仿佛一个高贵的帝王在斥责一名低贱的乞丐。

听到林枫的喝骂之后,那名内保顿时火冒三丈,看着这小子是被其他帮派的人收买了,来踢场子的人。

这个豪华的夜店是大款们赌博玩乐的地方,来这里的人龙蛇混杂,为了减少麻烦,一般这样的夜店都会雇佣当地有黑道的混混来看场子。

出于利益关系,也有很多黑道组织经常过来踢场子。

看林枫冷口冷面的模样,这名内保心中才敢断定对方多半是其他帮派派过来踢场子的,要不然这个小青年不会如此嚣张。

那名西装大汉一把抓向林枫,打算掐住他脖子,把他扔到大街上去。

这时刘文定看到了不敢置信的一幕,林枫只是随便一伸手,便抓住了那人的手腕,而后咔嚓声响起,那名西装大汉的臂便自中折断。

更叫刘文定感到恐怖的是,西装大汉小臂中的骨头居然戳破了肉膜,白森森的骨刺直接从黑色的西装中裸露了出来。

血水满地,现场极为凄惨,而那名内保,也爆发出一声哭爹喊娘的惨叫声。

面对如此血腥的画面,林枫不但不震惊,反而一脸的平静,仿佛他只是在看电影。

这叫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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