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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要想清楚了,这是森林之神给你的一次机会,你如果放过了,定然会后悔终身。”
吴归苦笑道:“我是想去,可是得有命去才行啊!”
巫鸦为他分析道:“森林之神有伟力,不会想不到这个问题。她既然约你到危险的云梦泽,显然是为了考验你的胆量和意志,如果你遇到危险,她应该不会置之不理。”
他这话听着似乎有道理,但吴归却不会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不可预知的因素上,闭口不言。
见吴归依然不为所动,巫鸦终于坐不住了,挪了挪屁股怒道:“好吧,你这痞赖的孽徒,为师再荐一个强大的帮手给你,一定能保你云梦泽之行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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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吞天鳄和湿地之母()
“强大的帮手?”吴归感觉自己好像是要去西天取经的唐僧,而老巫鸦则是介绍孙悟空给他的观世音。
“如果他真能把猴子送给我当保镖,去一趟云梦泽也不是不行?嗯,猪八戒和沙和尚也要一并要来,对了,还有白龙马,少一样哥就不去。”
吴归心里算计着,开口问道:“什么帮手?不会是猪大肠吧?”
“哼,不要看不起我!”猪大肠啃着鱼肉怒道。
“你能保我?我保你还差不多!”吴归瞪了猪大肠一眼,又问巫鸦:“是族里的哪个人?我们部落里有能力去云梦泽的恐怕只有光阿了,不过我跟他儿子是仇人,他不会护送我,我也不想跟他同行。”
勾长老摇头笑道:“光阿是族里的猎官,身负保卫部落重任,怎能为了你私事动用他?而且他地位高,性子傲,就算巫鸦公也请不动他的。”
“那还有谁?其他人也不比我强多少吧?我可是先说好了,要是护送我的人能力太差,我坚决不去。”吴归一摊手叫道。
在座的众人也纷纷议论着哪个人有本事陪吴归同行。
巫鸦摩着手里光滑的骨杖,等他们渐渐息了声,才不慌不忙的说道:“那个帮手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光阿与之相比,也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天底下还有这么厉害的人?”众人都惊呼。
巫鸦道:“不错,这个帮手实力逆天,但是脾气也大,你想要他帮你,就必须自己去请。我介绍他给你,算是尽了师父的职责,如果你没本事请到他,就别怪师父不帮你。”
吴归和一帮听众以为他说的可能是某个隐居的猛士,见他还在卖关子,都急的不行,一起叫道:“到底是哪个?巫鸦公你快说呀!”
“师父你告诉我那个人的所在,我定能请他来。”吴归昂然道,他自信够油滑,不论那个猛士脾气多么不好,都能哄到那人开心前来。
“哈哈哈,徒儿你可要听好了。”巫鸦大笑一声,一字一顿的吐出了几个字:“吞——天——鳄!”
“哇!”正聚精会神听答案的一圈人全都被雷的仰面倒地,吴归直接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了。
“不是吧?”众人狼狈的翻起身来,异口同声的叫道。
“嘿嘿。”巫鸦老神在在的抿了一口果酒,“我是认真的!”
吴归坐起来抹干净了嘴角的沫子,感觉眼前还在冒金星,他使劲甩了甩头,无力的说道:“师父,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我反正去云梦泽也是个死,不如就近死在吞天鳄口中,省的麻烦。是这样吧?”
巫鸦脸色一沉,用力一墩骨杖喝道:“大胆!你就这样跟自己的师父说话吗?”
吴归实在不想和这个说话没谱的老头再交谈了。去不去云梦泽,离不离开丛林,他都会自己决定,再也不会听这糊涂老家伙的意见了。于是便低着头,大口喝酒,不再说话。
好好的一场宴会,就这样被他师徒俩破坏了气氛,大伙有些尬尴的又吃了一会酒,便散了酒席,送巫鸦三人回去。
巫鸦骑上毒鸠前面走,吴归闷闷不乐的抱着施法材料跟着后面,猪大肠则浑身挂着勾家人送的礼物,熏鱼、腊肉、果酒、鱼皮衣、兽皮等物,兴奋的傻笑着。
三人一路无语,举着火把施施然回到家,吴归扶着巫鸦进门,猪大肠去点亮了屋里的火盆照明。巫鸦在他的熊皮垫子上安坐,打发猪大肠去放东西,又招呼吴归到他身前坐定。
师徒俩相对无语,过了一会,巫鸦有些伤感的说道:“我们俩个从来都不能相互信任,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没有,师父你多心了。”吴归口不应心的说道。
“唉。”巫鸦叹了口气,面容显得更老,腰变得更弯了,“我相信我们师徒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但在处事观念上,我们从来都没有一致过,也从来都没有完全信任过彼此。”
“以前的你,从不听我要亲近自然的劝说,一味的追求征服杀戮的快‘感,还认为我迂腐软弱。现在的你则一直怀疑我的巫术,怀疑鬼怪神灵的存在,巫术在你看来,是一种可笑的谎言。”
吴归有些佩服他察言观色的能力,竟然通过自己的言行,看透了自己的内心想法,果然是人老成精了。
见吴归默认了,巫鸦苦涩的一笑,黯然说道:“我视如珍宝的巫术,本来想传给我心爱的徒弟,没想到在你眼里却毫无价值。这是何等的讽刺啊!”
吴归看他凄凉,心中不忍,握住他的双手说道:“师父你言过了,哪怕我不赞同你的看法,但我敬爱师父,从未改变!不论我去不去云梦泽,我都不会离开丛林,直到你生命终结那一天。”
巫鸦听了不由老泪纵横,拍了拍吴归的手,哽咽的说道:“我老了,只有你一个亲人,我舍不得你离开我啊!”
他抹了抹泪水又道:“但你是森林之神眷顾之人,注定要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我一个将死的老头子,不能妨碍你的前途,也不能对森林之神不敬。所以你必须去云梦泽寻找属于你的命运。”
吴归慨然道:“师父放心,就是死在路上,我的尸体也会朝着云梦泽的方向。”
“有森林之神在,你不会死。但是要做好准备,你必须去找吞天鳄,有了它的守护,此行便有了八分的把握。”
吴归心中又烦躁起来:“可是那吞天鳄凶恶无比,又是鳄中王者,可杀不可辱,它怎么可能会帮助我一个弱小的人类?”
“没有把握,我会叫你去找它吗?你真以为我老糊涂了?”巫鸦目光如针尖一般盯着吴归,身上散发出了大巫师的气势,压的吴归身子一矮,不敢再跟他顶嘴。
吴归无奈道:“好吧,我再去找吞天鳄试试看,正好还和七角那坏蛋打了赌,如果能成,一发都解决了。”
“你想的美!”巫鸦一声冷笑,“就这样去找吞天鳄,就算你送自己给它吃,它也不会动一点心思。不能硬来,要智取!”
“哦?”吴归一喜道:“师父有好办法?”
“办法自然是有,却是你从来都不信的巫术。”
“无所谓啦,管用就行。”
“这个巫术很特殊,但是绝对有效,只要成功的用在吞天鳄身上,它就会变成你的一条忠犬。”
想象着自己骑着一条公交车那么大的一条鳄鱼招摇过市,横行丛林,那场面,啧啧,没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了!穿越以来,吴归第一次爱上了巫术。
他喜的抓耳挠腮,迫不及待的叫道:“师父快说!”
巫鸦笑道:“此巫术威力虽大,但施法条件苛刻。我教给你方法,你得自己去找材料,自己施法。施法和寻找材料的路途都很危险,你可能会死!”
“有去云梦泽危险吗?有直接找吞天鳄危险吗?没有?那就没问题。”
“好,我有一物赐与你,是我珍藏了很多年的宝物,它会带着你去有材料的地方。”
巫鸦取来一个竹筒,抠掉竹筒表面上包裹的厚厚一层蜂蜡,打开盖子,从里面倒出来一卷东西,小心翼翼的递给吴归。
吴归接到手里,感觉很薄很柔软,是一张光洁的兽皮卷,有些泛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制成。轻轻展开一看,上面用黑、红、绿三种颜色,叉叉丫丫的画满了弯曲的线条和抽象的符号。
他就着火盆里的火光仔细看一会,抬头道:“是地图。”
又指着其上一处地方说道:“这里看样子应该就是我们村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附近方圆百里的地图。”
巫鸦惊讶万分,良久才点头道:“没想到你一眼就看出来是地图!我当年得到此图时,整整看了三天才明白是什么,又花了十年四处探索对照,才弄清楚是什么地方的地图。徒儿你真是天赋超人。”
“我这哪里是天赋超人,只是见多了而已。”吴归心中苦笑。
丛林土著没有见过专业的地图,他们倒也会在地上大致划几下地形,但是像这么复杂的地图,绝对画不出来,也看不懂。
巫鸦没有学过相关知识,连方向标示、比例关系都不知道,只是自己琢磨,说他用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并不夸张。
吴归没有回答自己是如何能看懂地图的,只是心中疑惑这样一张制作精良的地图怎么会出现在一个土著部落里,莫非是外界的文明人带进了的?可惜上面的文字他不认识,不如也有可能发现一些线索。
巫鸦很快给了他解释:“此图是我在一处古代遗迹里找到的,它封存在蜜蜡中,不知存在了多少年,也不知是何人所作。”
“什么样的遗迹?在哪里发现的?”吴归很少见的严肃了起来。如果那是文明社会探险队留下的营地,肯定会有一些线索,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和外界联系上。
巫鸦道:“是个石头城的废墟,在南边八十里外的高山下。就是这里。”
他在地图上给吴归指出了位置,吴归看了一眼,发现是个山脚下的大沼泽,画着一个梯形石塔的图案。
“那里都被泡到水里了,露在外面的部分隐约可以看出来以前是个宏伟的城市,可能有几万人在那里居住。看那残破的样子,恐怕已经荒废了上千年。”
吴归很是失望:“原来是类似玛雅遗址那样的遗迹啊!虽然极有考古价值,但对我来说却没什么用处。这地图也许就是那个消亡的高等级文明绘制的。”
抛开这个话题,巫鸦指着地图继续说获取材料的事情:“你要沿着阴沉水往东走三十里,穿过石工部落的地盘。折向南,再翻过这座小山,便能看到一个湖泊。”
“湖泊北边是块小高地,高地上有座石头砌筑的神庙,里面供奉的是湿地之母神。你先到神庙里献上祭品给湿地之母,祈求她允许你在神庙周围活动。”
吴归见地图上湿地之母神庙的位置,画着一坨没有形状的东西,就像黏软的果冻一样,他以为画的便是那个湖泊。
“祭拜了湿地之母,然后你便在湖泊附近寻找一种‘双生蚰蜒’。那蚰蜒一绿一紫成双成对的活动,很容易分辨。抓住双生蚰蜒后,把绿色的装入竹筒细心保存,紫色的……”
下面的话似乎很难说出口,巫鸦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吴归,犹豫着说道:“紫色的……你张开嘴,让它活着爬入你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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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土着人集市()
蚰蜒是一种生活在潮湿阴暗角落里的毛脚蜈蚣,性子凶猛,以其他小虫为食,样子恶心至极,而且还有毒。
此物最喜欢往犄角旮旯里钻,人类身上的几个洞也是它的最爱。在居住环境恶劣的土著部落里,经常有人被它钻进耳朵鼻孔,还有的倒霉蛋被它钻到生殖器里。
不幸中招之人,运气好的引它出来后,痛上一场了事,运气差的,直接被它钻到死。还有的被它寄生在体内,又产些卵孵化了,导致发炎感染,让人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部落里唯一称得上医生的巫鸦,也只能在病情初发时,用他的巫术将钻进人体的蚰蜒引出来。若是已经深入体内,他也束手无策。
在几乎没有医疗条件情况下,被这玩意进入身体,几乎是必死的结局。在吴归的记忆中,有好几例被蚰蜒钻死的病例,都死的惨不忍睹。
大榕部落里的蚰蜒到处都是,路上一脚踢开树叶堆,屋里随便翻个物件,马上就会有一堆毛茸茸的长脚蜈蚣跑出来。
吴归不惧虫子,唯独对这玩意怵的慌,想想睡着后这种说某孀勇砺遗赖木跋螅突肷矸⒀鳌K刻於蓟嶙邢傅那謇砗眉副樽约旱淖〈Γ胨勒庑┬《衲В跏币捕伦《洌褪俏吮苊獗凰甑缴硖謇铩�
而现在,巫鸦竟然让他活吞一只蚰蜒进肚子!
要是那什么双生蚰蜒有剧毒,在他嘴里喉咙里咬上一口,就够他喝一壶了,再被它寄生到体内,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如果直接爬到胃里,可能会被胃酸溶解掉,那倒罢了,最多恶心一下而已。若是那长脚蜈蚣从他口中爬到入气管或者鼻腔,最后在肺部和大脑中安了家,那结果……呵呵!
“师父,你今天好诙谐啊,老是逗我玩。”吴归嘲弄道。
巫鸦知道自己弟子一直不相信巫术,让蚰蜒入体这种找死的事情,他肯定死也不会去做。
为难了一会,巫鸦明白说服不了吴归,只能退一步说道:“那双生蚰蜒是浸了神力的异虫,寄生体内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过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我这话。算了,我另外找人使用双生蚰蜒,你去找它们回来就是了。”
吴归松口气:“这还差不多。不过我很怀疑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放那东西进自己体内!”
巫鸦气上来了:“还是有人愿意信任我这个老家伙的!”
“提醒你两件事,第一,双生蚰蜒离开湿地之母领地后,便会逐渐失去巫力,你必须要在三天之内赶回来。第二件事,只有被双生蚰蜒寄生之人才能收服吞天鳄,到时候吞天鳄成了别人的守护兽,你不要后悔!”
“啊!怎么会这样?”吴归失望的叫道。
对他来说,收吞天鳄做守护兽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去云梦泽找九色鹿也没有这件事重要。因为有了巨无霸吞天鳄的做保镖,危险的丛林就成了他吴归家里的后花园,可以由他任意来去,想去哪就去哪。到那时,走出丛林也不过小事一桩。
他还可以骑着吞天鳄到丛林里四处探险,寻找遗迹宝藏。找到的黄金宝石和文物带回文明社会拍卖,换来一大笔钱。然后再到国外买上一个带湖泊的农场,把吞天鳄养在里面。一人一鳄,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
扯远了,总之吞天鳄对吴归非常重要。若不能收服它,那吴归还去冒险做什么?不如呆在部落里混吃混喝,等到烈山泓找到出路,再等到老头子死了,他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何必去拼命?
吴归犹豫半晌,忽然一跺脚,从地板里跑出来几只褐色的蚰蜒。他伸手捉住一只,拿到眼前,看着毛茸茸的一条蠕动的东西,心头发麻,痛苦的纠结着:“长脚蜈蚣!尼玛的,老子吃不吃呢?”
这丑恶虫子一被抓住,刷子似的长脚立刻脱落了一半,见逃命的伎俩没有奏效,便狠狠的在吴归手指上咬一口,立刻起了一个红肿的包。
“去死!”吴归手指一用劲,咬牙切齿的将它捏成了渣滓,忽然大吼道:“老子吃了!”
“嘿嘿嘿。”巫鸦得意的一笑:“好徒弟,你和小猪这就去准备吧,后天一早就出发。”
……
大榕部落村子中央有一大片平坦的空地,是用树枝在大树间搭建起来的悬空平台,足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平台上除了作为称重柱的大树干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建筑。这里是部落的聚众之地,也是周边丛林部落的交易场所。
平台周边密密的围了一圈高低不同木屋,都是民房、仓库和牲畜圈。最北边略高的地方,有几座整个村子里最大最齐整的巨屋,那里是部落首脑的议事厅。
在议事厅门口立着一杆旗杆,上面挂着一面暗红色的麻布大旗,大旗上画着一只黑色的大鸟。那黑鸟长颈长腿,双翅张开欲飞,头有有羽冠,尾如凤尾。
这便是大榕部落崇拜的图腾——玄鸟!
玄鸟又称玄鸦,巫师说它是一种神鸟。据说大榕部的最早的祖先陷入困境时,天上突现玄鸟,带领他们来到了现在的榕树林安家,才使他们一族能够繁衍壮大。从此大榕部就以玄鸟为部落守护图腾。
玄鸟又赐予大榕部鸦凰碎魂的守护。鸦凰就是玄鸟之王,巫鸦所说的他体内有鸦凰碎魂,便是大榕部落代代相传的圣物。
在吴归看来,玄鸟的形象完全就是凤凰,只不过颜色是黑色的。
今天难得一个不下雨的好天气,平台上人来人往,物品堆积,牲畜嘶叫,很是热闹。人群中既有本村的居民还有别的部落来客,人们在此聚集、聊天、娱乐以及交换物品。
因为大榕部落地理位置优越,水上交通便利,又实力强大守信诺,所以逐渐成了方圆几百里最大的一个物品交换中心。附近的部落土著经常会带着货物来到这里,交换自己所需的物品。
丛林里物产丰富,一年四季都产出各种果实,鸟兽鱼类更是数量众多。土著部落完全不用担心食物,人们也没有贮存食物的观念。要不是环境恶劣,猛兽毒蛇疾病肆虐,就冲着不愁吃喝这一点,丛林可以称得上是天堂了。
虽然从来都不缺食物,但恶劣的环境还是让丛林部落的人口增长非常缓慢,就大榕部落来说,据说几百年来,规模也仅仅扩大了一倍而已。
因为没有食物压力,进取动力也不足,所以丛林文明的层次很低。
大部分部落都使用硬木器具和骨器,石质武器也能制造,只是丛林里缺乏坚硬的燧石,所以石器也是比较贵重的。
已经掌握了编织技术,人们会用植物纤维和兽皮制作衣物、绳索、渔网。不过因为炎热多雨,衣物的需求很低,成年人大都半‘裸着,不论男女都只一条围着腰上的短裙,鞋都不怎么穿。
吴归曾经想做一身衣服蔽体,可是布料都是用粗麻绳编织的,穿在身上比麻袋还不如,皮都能磨破,兽皮和鱼皮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