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烈焰红唇-第1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娶了那个甩不脱的丑婆娘。

    要是有来生,他说宁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再娶婆娘了。他说婆娘这东西,他妈的也是把双刃剑,娶到一个好的,这一辈子其乐无穷,更是风光无限,娶个像他婆娘这么个凶悍而又奇丑无比的水货,简直就是抓屎抹脸,是自取其辱。

    ——下辈子绝不再娶婆娘!

    准确说,是不娶不丑陋而又凶悍的这种货,像琼这种既懂得卖弄风情,又懂得体贴男人的女人,就是娶上一百个,也是开心无限的事情。

    他看着琼,一时竟忘记移开眼睛了。

    眼睛就那么直直的看着琼,心里则像涟漪一样不断扩散开来。

    心中有景,花香满径。但在李福来心里,此刻却尽是非份之想。

    在他看来,琼就是他今生今世遇到的仙女。

    家中那个悍妇,跟她捉鞋都不配。

    她就是个扫把星,走到那方就会黑到那方。

    除了他,天底下绝没有其他男人愿收留她。

    他妈的,当时真是割了眼,怎么就摊上她了啊?要是那时自己再稳重一点,也不至于这一辈都受她一个人的窝囊气啊!

    家有贤妻,男儿不遭横世。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早知道她是个悍妇,就算剁下他脑袋当夜壶,他也不会娶她来当老婆的。

    但娶都娶了,就算是泡屎,也得把它咽下去啊!

    不过所幸的是,他在老了老了的时候能遇上主动送上门来的琼。

    这琼,就像一朵刚刚开放的水莲花,要多美有多美,要多性感有多性感。

    看着她就是一种幸福。

    所以此刻的李福来,感觉看着眼前的琼,就像梦中搂着仙女入眠一样幸福。

    在家里,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幸福。在他心里,妻女就像噩梦一样令难以摆脱,——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摆脱那丑婆娘对他的束缚,虽说那丑女已经结婚去祸害别人了,但一想到那个可怜的乡下女婿,他就有些于心不忍。

    当初,要是那个乡下女婿的家境好上那么一点点,也不至于他被自己那个丑陋不堪的女儿祸害了。这事说起来也不能怪他李福来,因为他当初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因为他那小青年太本份了,本份到他看到自己那个丑陋不堪的女儿居然也不说她丑,只说人长相并不能决定什么,只要两个人结婚了能好好的过生活就成。

    结婚就为好好的过生活?这理论在李福来还是头一遭听到,他觉得新切,问他读没读过大学,他说他已经研究生毕业了,而那年,他那个丑女才三本毕业。也不知他怎么就看上了他那个丑女,其他男人,那怕娶不到媳妇,也不愿娶他那个丑女。

    其实人长丑点倒没什么,关键的是脾气要好,可他那丑女不但人长得丑,关键的是脾气还一点都不好。早些时候,李福来真有些担心她嫁不出去,要他养她一辈子,不想她大学才毕业,就让那个可怜的乡下女婿把她相中了。

    为了表示感谢,李福来没让他出一分钱的彩礼。

    为嫁掉她,李福来花了将近三十万人民币。当然,这钱是他自愿花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强迫他,包括他那个女婿,也对他没有过分的要求。

    当然,他那女婿对他的慷慨与大方还是相当感激的,毕竟凭借他的财力相结婚,连门都没有,倒不是他这个人不能独力生存,而是他这个人压根就不敢与女人接触,不管是与那种女人接触,他都会发疯也似的脸红,最后闹个不欢而善。

    在遇到李福来女儿之前,他相亲的女生起码有一个连的人,他个个都看得起,但人家却没有一个看得他,她们说嫁人嫁人,嫁的人要像个人。言下之意,是说他不像一个人。事实上,他也长得不像一个人,因为他和四五十万前的山顶人长得差不多,额头好像还要突出来一些,只要是女生看到他,都会不自禁的打哆嗦。

289。悍妻(下)() 
女人相夫,重才不重貌,那是过去的传说。

    现在的女生找情人,看的是高不高,帅不帅,富不富(女生看男生,则是白不白,富不富,美不美)。尽管如此,但我们仍然不能责怪世道,因为女人选择夫婿本就与世道无关,一切,都只与女人天生的第六感有关。

    就像潘金莲嫁武大郎,虽然她极心里不愿意,但那却是力所不能左右的,按当时女人嫁男人的规矩,就是她必须嫁,那怕那人比武大郎还武大郎,她也必须嫁,因为她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嫁。

    所以过去有嫁鸡随鸡随嫁狗随狗一说。

    这话并不是胡言乱语,说的是事实。因为过去女人嫁与不嫁,并不是女人本身说了能算了,她的任务是只能嫁。

    嫁过去了,就算你不乐意,你也得认了,因为古人还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米汤,意思是说女人一旦嫁了,就不能回到家里了。当然,那个叫卓文君的漂亮美女除外。

    虽说现在在婚姻方面女人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其实深究起来,男女双方并不平等,比如说男人离婚好像十分光荣,女人离婚了就要遭到他人的唾弃。为什么会唾弃离婚的女人呢?几千年积淀下来的陈规陃心,足以毁掉一个人,更不要说婚姻了。

    就像现在男人仍然可以嫖,人们仍然会说这个嫖女人的男人如何如何有本事之外,并没有谁指责他怎么样怎么样,包括我们一些包养二奶的干部,人们并不会过多的指责他的道德出了问题,总会在背后议论说可惜某某了,要是某某女人去祸害他,也不至于他那么年轻就毁了自己。

    果真是那个女人毁了他么?

    不是。当今社会虽然进步了,男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平等了,事实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几千年积淀下来的陈规陋习,并不是说毁掉就能毁掉的。

    要毁掉陈规陋习,那还得几代人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行。

    所以现在仍然是男人的天下。

    可在李福来女婿年孝生家里,他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他的男权已经被他的女人李美丽夺走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年孝生,只是李美丽腰裤带上的一个可怜虫。包括做男女那点事儿,李美丽说不做,年孝生要是想做了,也不敢有任何表示,否则她就会把他吊起来用冰水冰那个地方,直到他说下一次再也不敢混想了才会放了他。

    李美丽整起年孝生来,手段比她老妈还要残忍,还有狠毒。

    有一次,年孝生发了三千块的奖金没有上缴给李美丽,李美丽发现了,毅然捉住年孝生的耳朵一旋,然后顺理成章的跪到搓衣板上,老老实实回答她的问话。问话是这样的:

    ——你这钱是发地里得来的?

    ——单位发的奖金。

    ——你干了什么好事,单位要发奖金给你?

    ——因为我没有旷过一天工,没迟过一次到,没刁难过领导……

    ——你敢吗?

    ——不敢!

    ——这本事你说是谁教你的啊?

    ——自然是你了。

    ——既然这些本事都是我教你的,那你说这些奖金该归谁啊?

    ——自然是你啊!

    这段柏拉图似的对话,让李福来一下子就损失了苦心挣来的三千块钱的奖金。

    那可是他这些年唯一可以支配的一笔钱啊!

    他看着那三十张连号码都没有错的毛老头被他老婆收走了,心在滴血。但是他不敢说,因为他说了,不但钱失去了事小,再遭受一顿遍体是伤的问候就不划算了。

    唉,算了,蚀财免灾。这是他当时唯一能安慰自己的话。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像过去一样,不敢说他老婆半个不是。因为他老婆在他心中就像高高在上的神一样存在着,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是不敢说他老婆不是的,因为他老婆一旦听到了,那他就又要悲催了。

    年轻的时候地无所谓,要打就打吧,现大年纪大了,骨头脆了,一打就断,一断就得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裁才能下地,——他五年年被他老婆一铁棍打断了小腿,他在床上躺整整半年才能下地走路,自此他不管说什么也不会说他老婆的不是了,因为那要他付出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做代价。

290。邪恶(上)() 
这种事情,只有傻瓜才会做第二次。

    作为一个高智商的存在,李福来自然是不会做第二次的,这正如有朋友戏笑他说,其实这就像你不敢娶第二个老婆一样哈。

    事实上,他也不敢娶第二个老婆。

    要是他动了这方面的念头,他就难惟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有一次他睡着了,在梦中说金花我爱你,结果他就得到了一盆冰水洗澡,醒来后的他盯着像怒虎一样瞪视着他的老婆,问她为什么凭白无故的拿冰水泼他,她冲到他面前狠狠的煽了他一记耳光,厉声的说他在梦中爱了另一个女人,像他这种花心的男人,早该送给包黑炭去铡了才是正理。

    李福来当时那个气啊,简直无法言说,只因为梦中说了句金花我爱你,就要遭到冰水泼面,要是那一天她看到某个女人走在他身边,那她还不得一刀把她剁了?

    事实是凡是知道李福来老婆的女人,都会自觉的保持与李福来的距离。

    东大有一年来了一个长相漂亮的女人,她学的与李福来一个专业,而且也姓李,说起来与李福来还是同一个字辈的呢,可当李福来老婆看到她和李福来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她二话没说,冲到那个女人面前,直接挥圆臂子就劈了过去,可怜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就那么给她一记漂亮的勾拳打肿了一半边脸,害得那女人一个星期都不敢去见她老公。

    李福来当时冲她咆哮说要狠狠的教训她一回,她狠狠的盯了他一眼,撂下一句话就走了。那句话是——吼你妈,回家去再说。

    结果那天他回到家里,连蛋蛋都被她狠狠的捏了一下。用他的话说,要是那次她真想要他的命的话,他那可怜的蛋蛋就只得破碎了。

    所幸上天垂怜,她最后没有捏碎他的蛋蛋,但她随后叫他跟他做那事,他说蛋痛,她说老娘就是要你蛋痛的时候上老娘,折磨不死你,就是老娘没本事。结果,他那天晚上差一点就死在了她的肚皮上。

    她当时摸着他的脸蛋说,你这样死了,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他愣愣的盯着她没有说一句话。

    整个一个烂货,还以牡丹自夸,他妈的就是一个不要脸的婊子。

    尽管他在心里发狠的骂了她一回,但从此,他再也不敢与其队女人套近乎了。

    跟其他女人套近乎,一是跟他套近乎的女人不得安生,二是他自己也难保性命,——直是一刀子抹了脖子,死了就死了,顶多就是脖子上多了个碗口大的疤而已。可是她偏不这样一刀抹他的脖子,她要一点一点的折磨死他,让他到死都得记住她的凶悍与蛮狠。

    所以即近到退休的他,看着就老了,却不想天可怜见,竟然送了个大美女到他面前来,那老婆娘也没有,跟眼前这大美人套一下近乎也没什么,不就是一两甜心窝子的话么,说了也就说了,就算有人传到那老婆耳朵里,大不了再断一回骨头就是了。

    心里这样想的他不禁把脸往琼的面前又伸了伸:“漂亮的琼,你还没有结婚吧?”

    琼听他忽然问她结没有结婚,当下心里一格登,立时有了应对他的话语。

    “你说呢我的李大教授?”

    李福来见她说话的嘴角拉成一条美丽而又迷人的狐线,不禁在心里炸开了朵朵烟花,心想他妈的这女人原来这么好套近乎啊?早知道女人都这么好勾引,年轻的时候真该在女人身上多花点功夫才算没有白白浪费掉这一生大好的年华。

    唉,可惜的是,大好的年华都过去了才发现这一点,他妈的这过隙的白驹也跑得太快了些,早一天知道个道理就好了。

    “我想应该结了吧?”

    琼腼腆一笑:“我倒是想结婚呢,可是没有那个男人看得起我啊!”说这话的时候,她把本就饱满的胸脯挺得更高了些。

    站在李福来的角度看过去,那饱满胸脯就像珠穆郎玛一样耸入去宵。

    李福来吞了口口水:“是么?”他那老双老眼,都掉到琼的**里去了。

    他就像一个淫鬼。

    他就是一个淫鬼。

    准确说,他是个有色心但没有色胆的淫鬼。

    在家里,他已经把自己逼坏了。

    所以他看女人从来都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看,就连他到野外去散步,一旦他看到在泥地里打滚的老母猪,他眼睛也会发出淫光来。

290。邪恶(下)() 
所以尽管他当了副校长,所以他在学校的口啤一点都不好。特别是那些女学生,一看到他就烦,——她们烦他没有男人味,烦他那双眼睛就只知道往妇人身体里钻,烦他恨不得天下女人都不穿衣服,一到了他的选修课,大多数女生都愿意选择逃学。

    所以在学校里,如果做一次谁是最不受欢迎的老师的民意调查,李福来的大名一定位居榜首。就像他的同事副院长向明开他的玩笑说,老李啊你都快六十的人了,那看女娃儿的直眼光也该改一改了,虽然这些年你那老婆娘没有发现你的这陋习,可要是那天她发现了,我担心你下面那老弟就要从此长眠在你的裆下了,哈哈哈……

    向明说的是事实。

    但这个事实李福来最怕他老婆知道,一旦她知道了,那他这辈子就甭想在他人面前抬得起头了。再怎么不济,得保住这晚年的名节啊?

    名节不保,这人还有什么活法啊!

    他真的怕他老婆知道他的这坏毛病。为此,他曾多次下恒心要改掉这一坏毛病,但多年养成的坏习惯,让他看不得女人则已,一看到女人了,那眼光就会人家裆里或是胸里钻,包括他在教室也是这样的。

    因为他这个坏毛病,还曾经被一个女学生煽一个耳光。那个女学生当时迟到了,李福来盯着她问她干什么去了,那个女学生说她起来晚了,李福来说是么,那个女学生说是,等她说完的时候,全班的同学便哄堂大笑起来,她问大家为什么会笑,大家说她没发现李教授的眼光都落到她的胸衣里了,她脸一红,对上李福来的眼光,果然看到他一幅色迷迷的样子,似乎已经把她整个胸部都揉搓了一便,让她在大家面前变成了一个体不佳丝的存在,当时便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她想都没有想一下便一个大耳括子煽了过去。

    叭!

    那一个耳括耳子煽醒了李福来,但同时也让那个女学生从煽他的动作中醒悟了过来,她愣愣的看着李福来,说你敢再看我咪咪我不但要打你耳括子,还会毫不留性的剜了你的眼睛。李福来听到心里咚的一跳,说我没有看你的咪咪,这话是同学们说了,他们都看不惯我的行为,不过我不怪你,因为刚才我确实看了你的咪咪一眼,虽然你咪咪在这班上不是最大的,但起码也可以排到前三……

    前三你妈!

    那个女学生听他越说越不像话,索性又煽了他一个大耳括子。

    李福来怔怔的看着那个女学生,你煽我耳括子干吗啊,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这年头也真是,老师说一句话学生不听也就算了,干嘛打人啊?你打我不要紧,一旦让我家那个悍婆娘知道了,同学,你就要悲催啊!

    当他当着全班学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居然一点愧色也没有。下课后,他就因此有了一个绰号,叫悲催婆。虽然他事后也知道了这个极为贬损人格的绰号,但他也不能叫大家收回去,毕竟他作为一个院领导,作为一个学高为师的教授,岂又会轻易的和同学们计较呢?事实是,他想计较,但是他不敢。何也?因为他怕他老婆知道大闹东大。

    孙悟空大闹天空,成就了唐僧的徒弟。他老婆大闹东大,只能把他搞臭。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他不会干。要干,也要让那个煽他大耳括子的小女生受到惩处才是,可是那天从同学们的表情来看,此事不提也罢,因为他要是不识趣的提及此事,极有可能被同学们怒而群殴。

    那种打群架般的攻击,在他是不敢尝试的,因为他知道别说现在,就是年轻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意气风发过。几十只拳头寸点般落到身体上,那可不是一般身体所能承受的。

    逢逢逢逢……

    想一想拳头碰击到骨头,骨头碎裂瞬间有多痛,又是多么的令人恐怖啊!

    因为他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他被他老婆猛揍的时候,骨头断裂时发出的咔嚓声太令人恐怖了。只听咔嚓一声,脚就站不起了,整个身躯就不听使唤的往地上噌了下去。

    接着,整个身体就变成了一泡狗屎。

    一泡臭得令人倒胃的狗屎。

    自打发地次骨头被打断后,他就不敢再与他人发生这种断骨级别的产冲突了,古人伙说得好,忍得一时之气,免是百年之忧。这话说到了点子上,他真佩服发明这顺话那个家伙,要是那个人活到现在,他一定把他供到香火上去。

    也自打那次之后,他对女人又有了新的看法:女人,特别是漂亮女人,千万近距离观赏她,否则你是怎么被打倒的都不知道。就像那看那个迟到的小女生一样,虽然他的眼光有些过火,看了不该看的地方,但你一个小学生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别的男人看得,为什么我就看不得了?当这种念头在他的大脑中盘旋的时候,他就觉得缺少男人的勇气与果断的精神,要是当时他再顺手煽一个耳不过去,那才叫拉同呢!但遗憾的是,他没敢把那一个耳光煽过去,因为他怕那一个耳光煽掉他的工作,同时还要遭到他老婆另一顿耳光加棍棒的教训。

291。变态(上)() 
他曾经总结过,得罪什么都可以,就是别得罪自己的老婆。

    虽然是那个小学生动手在前,但毕竟是他看人家胸脯啊!也就是说,是他理亏在前啊!要不是他理亏,那邓楚迪就是那个小女生的镜子。

    说得到邓楚迪,他的眼光就又落到了琼的胸沟里。

    那里,有他那个满脸皱纹的黄婆脸所没有诱人风光,要是琼让他钻到里面去看一看,摸一摸,嗅一嗅,就算上帝打他三百个大耳括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