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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红唇-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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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巴扎一直想挣一笔大钱给老婆买时尚的时装和名贵的手饰,给儿子买漂亮的衣服和高档的食品,送他上好的学校,给老娘买合身的衣服和甜美的糕点,带她去世界各地旅行……这些梦想,他一件都没有实现,反倒连带他的老婆、儿子和老娘成天跟他一起提心受怕,甚至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他们提心巴扎被打死,担心他被警察抓去,担心他被判处死刑,担心他死无全尸。每当他回到家里,就会听到老娘唠叨这些不着边际的话。

    其实巴扎明白,他老娘也不是乱说,她是担心他真的沦落到那种地步,他死了倒没什么,可她和他的媳妇还有他的儿子总得要活下去啊!活着,苦点累点倒没什么,一旦孩子大了,当有人说他父亲是干什么的,那他拿什么跟人家说呀!他总不至于说他父亲是恐怖分子吧!想到这些,巴扎的心就像刀扎一样痛。

    他真的不想干了,但是他不干这么离开,因为他张三狗和坎巴不准他就这么离开,他要离开就得付出点什么,有可能包括命。

    死他不怕,他怕的是他死后张三狗和坎巴去找他媳妇儿子和老娘的麻烦,他们可是什么都干得出的亡命徒啊!当巴扎第一天认识到他们的真正本性的时候,就萌生了退意,但他亲眼看到那些退出张三狗和坎巴组织的人的下场后,他就不敢离开了。

    ——张二娃,张三狗的堂弟,离开前走漏了风声,被张三狗放狗活活的咬死。

    ——泰国人阿娇,一个貌美如花的寡妇,坎巴的情人,只因她不想做坎巴的情人了,坎巴就把她吊起来打,打得她遍体鳞伤之后,就把她丢到野外喂了野狼。

    ——巴卡,巴扎儿时最好的朋友,只因为家里穷,想挣点钱贴补家用,结果投到坎巴门下,钱没挣到不说,结果却因他贩私被坎巴三枪六个洞打死了。

    ……在这个恐怖组织里面,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除了张三狗和坎巴,其他人的生命与自由,全都掌握在张三狗和坎巴的手里,张三狗和坎巴说要谁活谁就可以活,他们要谁死,谁就得死。他们就是审命的判官,他们就是勾命的阎王,他们三更判谁死,谁就活不到五更。

225。平静的生活(上)() 
乱石坡下面,冯子龙和赵敏看着倒在地上哀嚎的阿威,脸上不由现出了一丝苦色。一个原本不该就这样完蛋的生命,却要就这样完了。

    一个男人,只要蛋蛋完了,那这个男人就彻底完了。

    阿威完了。

    彻底的完了。

    除了他自己,再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要救他的,也只有他自己。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关键之处在于,他想不想救自己。

    如果他想,他就能重新获得自由,反之,那他就只有死在恐怖组织给他预设的死亡形式里了。恐怖组织的死亡形式有N我种,比如炸死,比如烧死,比如乱枪打死,诸如此类的死亡方式,都是以自杀式的攻击开始的。

    恐怖组织之所以令人恐怖,是因为它的杀戮几乎是从自杀式的攻击开始的。

    在恐怖组织内部,没有人怀疑过这种杀综戮的恐怖性,因为他们都是甘于自杀的人物。

    巴扎自从加入了恐怖组织,就感觉他与这个世界好像越来越远了,包括他回到家里。事实是,他确实与这个世界隔得有些远了,因为他已经脱离了这个社会。

    他已经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就像冯子龙和赵敏此刻生活在乱石坡上一样。虽然他们能看到外面的人与物,但是外面的人却看不到他们。

    表面上看,恐怖分子过得很逍遥,但其实逍遥不逍遥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他们成天生活在恐惧当中,——尽管他们给世人给这个社会制造着恐惧,但同时也把他们自己带到了自己制造的恐惧当中。

    一切,都将以恐怖的形式展开。

    一切,也将以恐怖的形式结束。

    没有人可以摆脱,也没有人可以逃离。

    这是每一个恐怖组织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恐怖组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制造恐怖。

    巴扎已经痛恨制造恐怖了。

    他看惯了太多的死亡,也看惯了太多的妻离子散,亲情呼唤……一切悲剧,都在杀戮中变成现实。而现实,却在爆炸声中变成悲剧。

    悲剧还在延续。

    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在刀头上舔血的生活,他要离开他们,重新像过去一样生活。当他萌生出这样的念头,立刻向刚才伸出来手挑阿威蛋蛋的地方移了过去。但是遗憾的是,当他暗中把手朝知石坡伸过去的时候,像是遇到了厚障壁一样把他的挡在了外面。

    里面可以伸出手来杀人,外面的人却不能把手伸进去?

    巴扎看着眼前的虚空,惊愣得瞪大了眼睛。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看来这话说得还真有道理。但是他没有伸张,他又朝其他地方探去了,他想的是,既然冯子龙和赵敏能够进去,那么他也能进去,只是他没有找到对地方而已。

    道理是这样,但他不知道能否进去还得看机缘。

    冯子龙和赵敏进去,纯粹是机缘巧合。

    巴扎不能进去,也不是他没有机缘,是他的机缘还没有来。

    他看着乱石坡,脑子乱糟糟的不知在想什么。他看见乱石坡上那向株双人合抱的大树像鬼影一样贮立在夕阳之中,世大的阴影遮掩了关边乱石坡。过去他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乱石坡,觉得他没什么看法,无非不了就是那么几株大树而已,只不过无法上去罢了。

225。平静的生活(下)() 
但他此刻仔细一看,才猛然发觉那几株树还真有些看法,其中一株好像是罗汉松,茂密的树枝覆盖了好大一片地方,距离它大概三四十米的斜坡上,则长着一株菩提树,叶子也有茂密,但没有那株罗汉松好看。

    就是这样的两株树,却占据了乱石坡大概三分之一的面积。也不知它们有多少树龄了,每一株双人都合抱不过来,特别是那株罗汉松,最少也要四五个人合抱才行。

    乱石坡上立罗汉,菩提树旁现真身。这是这一带流传的一句谚语。这句谚语是什么意思没有人知道,人们只知道过去的老人都是这么念的,于是他们也跟着这么念。

    罗汉是和尚,菩提树旁现真身的,自然也是和尚才对。

    巴扎眨眨眼睛,又看向了乱石坡上的第三株树。

    那却是一株槐树。

    每天春天,那株槐树都开满一树的花,花香醉人,十分惹眼。凡是在这附过长大的人,都知道这株槐树,——当然也知道那株菩提树和那株罗汉松。

    提起这株槐树,附近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它是这一带的名树,只要他开满了花,就有人开始下地种地了,——虽然热带的作物与季节的关系并不是很紧密,但在槐花开放那几天下的种,庄稼长得特别茂盛,果实结得特别饱满。

    因为它拥有这样神奇的预示功能,所以附过的人们都称它叫神树。至于那株罗汉松和菩提树,则少有人提及。因为它们就像它们本身的树形一样,一年四季总是枝繁叶茂,浓荫满地,总是让人分不出季节。

    巴扎看着它们,还想了一事,说的是很多年前,这个地方曾经发生过一次大战,交战的双方,一方是天上的神,一方是地上的人,神与人大战,自然是人败神胜,但是那次大战,却是人打败了神,神临开这个地方的时候,就裁了菩提树、罗汉松和槐树来纪他们的失败。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没有人去想过,包括巴扎。

    他现在想起这个故事,并不是说他想辨别这个故事的真假,也不是他想从中找到他所需要的答案。有些事情,是没有答案的。就像这个故事,也计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但是这附近的人们,却会一直传承下去,直到永远。

    巴扎现在想的却是——冯子龙和赵敏是不是就隐藏在那几株大树之上呢?他拿眼睛朝树上瞄好一半天,除了茂密的枝丫和浓绿的树叶,他什么也没看到。

    “巴扎,你在看什么啊?”阿三走到他旁边,把头伸到他面前问。

    巴扎看了阿三一眼,说:“我在看那三株大树。”

    “不就是几株大树么,有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觉得它们好看,是因为实在无聊,所以就拿它们来消遣时间了。”

    “那你说说,那几株大树,那一株是公的,那一株是母的?”

    “人分公母,树不分公母。”巴扎折了阿三一眼,不想再理他了。阿三这人,最烦的地方是不管你在干什么,他总会跑过来插一手,叫你始终不得安宁。阿三见他似乎不大高兴自己破坏了他的雅兴,也就知趣的走开了,不过他才走出去两三步,就又折了回来,把嘴巴伸到他耳朵边说:“巴扎,听说你的情人卡西回来了。”

    “那婊子我不要了,她回来你去,送你了。”巴扎说完,就又傻傻的看他的大树了。

    阿三真弄不明白,向株大树有什么好看的,居然一看就是好一半天。他说:“这话可是你说的,回头我上卡西,若是你再杂七杂八说我的不是,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你对我客气过么?”巴扎反问了阿三一句。

    过去,他仗着张三狗是他的姐夫,从来就没把巴扎看进眼里过,只要巴扎触犯了他的利益,他会在第一时从他身上找回来。巴扎虽然早就看不惯阿三了,但因为他是张三狗舅子的缘故,巴扎一直隐忍着。

    但巴扎的隐忍是有限的,——任何人的隐忍都是有限的。

    阿三不知道巴扎已经准备对他实施反击了,他还以为眼前的巴扎是过去那个巴扎,是过去那个温顺如绵羊的巴扎,所以他一点也没把巴扎放在心上。事实上,此刻的巴扎,首先在内心里已经变成一头吃人的狼,不为别的,只为他自己及他的家人,他实在不想这想干下去了,他要重新找回自我,重新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我对你用不着客气。”阿三还是像过那样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一点也不把人家阿三看进眼里,“如果你服气,你可以过来打我啊!”

    挑衅,赤祼裸的挑衅。

    但巴扎并没有立即就发火,他觉得现在还是发火的时间,因为他还没有找到那个入口,只要他找到了那个入口,他会第一个取了阿三的狗命,他要阿三记住——人,不管是怎样的一个人,都是不可任人欺负的;欺负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坎巴还在指挥他的手下瞎折腾。

    拿坎巴和张三狗相比,坎巴就是一头猪,一头从来不用会大脑思考问题的蠢猪。

    他也不想想,要是乱石坡入口那么好找,岂不是在N多年前就被人找到了?正因为它不好找,所以N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人能找到。

    这乱石坡是一个秘密,一个不传的秘密。

    如果随便花点时间就能找以到出入口了,那这里就不叫乱石坡了。乱石坡的秘密,其实就隐藏在那几株大树上,只不过没人发现罢了。

    巴扎是发现这个秘密的人之一。

    但他不会对任何人说。他必须通守这个秘密打开走向另一年入口——他看出来了,只要冯子龙不追究他的责任,他就可以重新回到过去的生活当中去,和妻子、儿子和老娘过平静的生活。

226。随缘(上)() 
赵敏一刀挑了阿威的蛋蛋之后,就窝到了冯子龙的怀里。冯子龙隐隐有着直觉,乱石坡的出入口就在这附近,只是轻易不会察觉罢了。

    但他是个一旦认定某事就不会轻易放弃的人。

    同时,他已经作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先杀了坎巴这个家伙再说。而乱石坡外面的坎巴并不知道,冯子龙对他已经动了杀心。

    坎巴仍然一幅凶神恶煞的模样,一会儿指挥这个敲敲这里,一会儿喝叫那个弄弄那里,一幅十足的怂包样。

    事实上,他就是个怂包。

    他不知道,他的手下背着他都叫泰国怂包。当然,这泰国怂包也不是一无是处,其他的不说,单是他凭音定位这一点,就是很多人都赶不上他的地方。在荒无人烟的大漠里,只要有他坎巴在,就不用担心会不会迷失方向,因为他可以凭借灵敏的听觉判定他所处的位置,然后选准一个方向,就可以畅通无阻的走出大漠了。

    因为他的听觉比蝙蝠还要灵敏,所以他的手下私底下又叫他泰国蝙蝠。

    泰国蝙蝠不知道,现在要杀他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过去一直瞧不起的泰国人巴扎,一个中国国安局的冯子龙。

    巴扎杀他,是为泄私愤,重新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出路。

    冯子龙杀他,是冯子龙不想再等了,他必须杀掉他,然后再去干掉张三狗。因为这两个人留着也就是留着,并没有其他的意义了。过去,他一直以为李开山会联系他们,现在看来,李开山和他们好像从来就没有联系过。

    找到李开山并把他干掉,才是眼前的当务之急。

    问题是,李开山到现在都还没有现面。他不现面,要找到他比大海捞针还难。偌大一个东南亚,只要他随便挪个窝,就够他冯子龙找一年半载。

    “你不是李开山一定会来这里的吗?”赵敏像蛇一样缠绕在冯子龙身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整个绵软得就像是一条温柔可爱的美女蛇。

    冯子龙侧头在赵敏脸上吻了一下,说:“种种迹象表明,他不会来清凉山庄了。”

    赵敏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她也不想再继续问下去了,因为此刻的她心中所想的,不是杀人狂魔李开山,而是她想一口吃了冯子龙。

    冯子龙也感觉到了她的这种变化。

    因为他察觉她的身体变得似乎越来越软、越来越烫了。女人的身体起了这样的变化,是她心中燃烧起了一团火,一团熊熊燃烧的欲火。

    这火只有冯子龙才能扑灭。

    准确说,冯子龙才是她的救火的队员,唯一的救火队员,——此前他有好几个救火队员:欧阳,华建国、熊奇寿、冯子龙、丘兴武、钱通……除了这几个之外,还有临时的。

    在这方面她是个永远不知满足的女人。

    像她这样的女人,一般男人都不敢娶她,因为娶了她,就一定戴绿帽子。冯子龙知道赵敏的禀性,但是他爱她已经爱到骨子里去了,也就是这一辈子他都离不开她了,其他女人管有多漂亮,一律进入不了他的法眼,没有办法,他只能死心蹋地的爱她了,至于她和欧阳等人的糗事儿,他早就听说了,但他不想与她计较这些,他只想她嫁给他后能遵守一个女人应该遵守的妇道,别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难看就行了。

    赵敏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她自己敢保证,其他的人谁也不敢说,也不能说。

    东西长在她身上,给不给别人那是她的事,与旁人一丁点儿的关系也没有。就包括冯子龙内,那怕他和她结婚了,他也不宜把她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管得过多或是管得过死,都只能加速她红杏出墙的速度。

    红杏出墙这种事儿对于赵敏来说,那简直就不是回事儿,因为她在这方面早就轻车熟路,驾轻就熟,不要任何人指点也可以直达男人的要害之处,让得到她腥味儿的男人白天夜里都对她发痴想。

    这是她的本事。

    虽然这种本事不为女人所待见,但其他女人,就包括那些卖货,也没有几个能像她那样那男人弄得日夜神魂颠倒,恨不得时时刻刻守护在她身边,想和她干那事儿就干那事儿。

    冯子龙要和她结婚,首先就得顶住这些压力。

    当然,如果冯子龙也能像欧阳那样开放,那么他和赵敏就能相安无事,彼此需要了,大家就睡到一张床上,平时你玩你的我玩的,大家谁也不干涉谁,若是冯子龙想独占她,那就问她答不答应了。

    远的不说,就拿现在来说,虽然赵敏答应回去后就和他结婚,但她并没对他承诺什么,也就意味着她现在及今后仍有极可能像过去那样,今天跟这个男人明天又跟那个男人,当然,冯子龙肯定是她法律上固定的那一个。

226。随缘(下)() 
尽管如此,他仍然要背负她背判他的十字架。

    这十字架一旦背到背上,就得把它背进坟墓。毕竟她答应和他结婚,并不是想好了之后的一诺千金,而是他救她一命之后她心血激动时随口应答,——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过不了夜的。就像战争年代女人嫁英雄,你以为她当时是真心要嫁人英雄么?不是,那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大家觉得英雄好,于是就嫁了英雄,等其后发现英雄和常人并没有不同之处时,又觉得自己嫁亏了,于是今天埋怨明天嗔怪,觉得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于是就闹矛盾,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是,总之一句话,横挑鼻子竖挑眼,你不适合我,我也不适合你,那就离吧!

    现在结裸婚的跟当年的英雄婚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两个婚后过不来,一字,离。现在离婚又不靠一家两家,大家都这样,你不说我,我不说你,大家都心知肚明,再说也没什么好说的,想离就离罢。

    用年轻人流行的观点来说,就是合则结不合则离,没什么大不的。

    婚姻,好像成了儿戏,并没有多少把它当回事。所以有父母曾说,如今这年头,娃儿换媳妇比换衣服还勤便,今天这个,明天那个,就像牲畜市场上买猪买牛一样简单,看起那个挑那个,中意了,付钱,拉起牲畜走人,明天觉昨不中意了,又将之牵回到牲畜市场上,卖了便是。

    所以,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不喜欢和父母亲住在一起,他们觉得父母亲都跟不时代,只有他们才是时代的弄潮儿,才是时代的娇娇者,其实不然,天底下的父母其实都没有落后,都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的,但因为年纪的关系,他们已经由善于表现自我向收敛自我转变,这种转变,是一个人心性成熟的标志,但这,恰恰是年轻人认为自己的父母跟不上时代的特征。但我们有很多父母又总是不喜欢与自己的孩子争高论矮,于是更加剧了这种观点的延伸,于是两代人之间就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鸿沟,十分难沟通了。

    但冯子龙此刻在心里考虑的,却不是这些,他也没有时间考虑这些。

    他只希望赵敏能真心嫁给他就行了,至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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