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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扯开嗓子大喊:“秋收!你在哪里?”
竹林边缘有些游客,他们都被田跃进吓到了。今天有不少放暑假的学生,尽是十几岁的男孩,秋收很可能就淹没在这些人里。再往竹林深处却是人迹罕至,只有凉风吹过竹叶间发出海浪般的声响。
女儿气喘吁吁地喊道:“爸爸,别找了!我们找不到的,我想他自己肯定会回来的。”
“不,我了解这个孩子!他是个固执的人,会做出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无论如何,必须要找到他!”
他命令小麦到外面去找,而他自己留在竹林里,兵分两路或许还能找得到。
小麦缓缓走出竹林,发现天空更加阴郁,远处就是公路,说不定少年已坐上公车回去了?该死的小子!一声不吭就玩失踪?难得有兴致放风筝,一眨眼就被彻底扫了兴。
凉风吹过她的头发,肩膀不禁哆嗦一下,回头已不见半个人影。她开始后悔了,为什么要听老爸指挥?他根本就不把女儿放在心上,还让她一个人出去找,不担心把女儿找丢了?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她警惕地注视四周,不断回头看山顶的教堂,以免迷失方向。
将近黄昏,荒野上直起一棵枯树,掠过几只被她惊起的乌鸦。
顺着乌鸦飞行的方向看去,荒野尽头站着一个孤独的人影。小麦往前快跑几步,才看清那个瘦弱的少年,他的名字叫秋收。
这个不懂规矩的小子,真想立刻就抽他一个耳光!
“你到哪里去了?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没事乱跑什么?”
就在她边走边嚷时,少年却伸手大喊道:“别过来!危险!”
她低下头才发现,就在脚下不到两尺外,横着一条深深的沟。
这条沟并不是很宽,小麦估计一大步能跨过去。但可怕的是不知道有多深,也看不清沟底在哪里?像荒野上开了道裂缝,竟一眼望不到尽头,把沟的两边分割为两个世界。
秋收站在沟的对岸,阴云下的脸庞很是阴沉,瘦高的身体在风中摇晃,微微皱起眉头,露出一对抑郁的眼神。
“你为什么要逃跑?”小麦隔着一条深沟,大声质问着面前的少年,“你知不知道?我爸爸找你找得急死了!”
“对不起。”
“你快点跟我回去!”
她就像老师教训学生,但少年无动于衷地站着,两人面对面相距咫尺,却谁都不敢跨过当中的深沟。
终于,一阵风吹湿他的眼睛,摇摇头说:“我不想回去。”
“为什么?”
“我想,你爸爸很难再抓到杀死我妈妈的凶手了。”
“不,他是最好的警察,没有他抓不到的坏人!他肯定可以替你报仇的。”
这是小麦第一次为父亲辩护。
少年苦笑着说:“你爸爸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个好男人,我非常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但是,凶手不是普通人,凶手是一只恶鬼,警察抓不到恶鬼的。”
“放屁!”这又是小麦第一次在他面前说脏话,“连你自己都没有信心了,哪能让警察有信心呢?你还算是男人吗?”
秋收却给了她一个淡淡的微笑:“小麦,我很高兴认识你,也很高兴能和你一起生活那么多天,我会一直记着你的。”
“你说什么啊?”她想起少年说的“一起生活那么多天”,脸上就挂起绯红,瞪圆了眼睛,“别乱讲话哦!”
“再见,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说完他转身往后面的小树林走去。
小麦急得大喊:“等一等!”
但少年不会再回头的,他飞快穿过荒芜的土地,渐渐剩下一团模糊的背影,最终被那片小树林吞没。
黄昏的天色越来越暗,天空西方泛起一片红云,风呼啸着吹动小麦的裙摆,荒野却凄凉得催人落泪,似乎脚下那条深沟存在的目的,除了把两个世界分开以外,就是收集所有来到这里的人们的泪水。
“别走!”
她看看脚下的那条深沟,心想自己跨过去应该没问题,便鼓起勇气后退几步,把裙子卷到大腿上,深呼吸一口开始助跑——她在深沟的边缘,拼尽全力跨出右腿,接着又是左腿,感到自己飞了起来。
空中的瞬间,风,夹着某种声音从耳边掠过。
眼看右脚要踩到深沟对岸,身体却仿佛被什么抓住了,或是刹那间沉重了许多倍,心脏也同时狂跳起来。
她踩空了。
整个人笔直掉下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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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1995年,炎热的八月,暑假的最后一周。
十三岁的田小麦,这是她初中时代最倒霉的一周。
“别走!”
黄昏的风卷走了少年的背影,也卷走了她的这声呼喊。
佘山背后的荒野中,她为了追上逃跑的少年秋收,冒险飞跨一条深沟,却不幸坠落到深沟底部。没想到这条沟竟这么深,让她结结实实摔断了腿!
小麦绝望地躺在沟底,她知道自己的骨头断了,大腿以下全部麻木。她感到额头在不停流血,害怕会不会留下伤疤?她竭尽全力地大喊救命,但沟底距离地面起码有两米,上头也是荒无人烟。更可怕的是,夜幕迅速笼罩大地,头顶只见一条长长的缝隙,浓浓的黑云终于散去,恰巧露出一轮月光。
嗓子都已喊哑了,只有无数青蛙在回答。身下的泥土充满潮湿,若是下雨一定积满了水,大概就这样把自己淹死吧?她努力摸了自己的大腿,依然毫无感觉,会不会就此被截肢?从此将坐上轮椅?十三岁啊,人生才刚刚开始,从此就要这样回到地狱?
一直等到半夜,才听到地面响起爸爸的声音:“小麦!”
她被救了起来。
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幸好医生处理得非常干净,才没留下后遗症,若再晚送来个把钟头,恐怕女孩就要变成瘸子了!至于额头上的伤口,后来也慢慢愈合,没有什么疤痕。
小麦打着石膏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
后来的一个月,她每天拄着拐杖去学校读书,成为整个班级嘲笑的对象,就连班上最丑的同学都在说她的笑话!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进校门,都会屈辱地低着头,好像整个中学都在看着她,看着一个绑着石膏的小怪物走进来。她真想给自己弄副面具,不要再让别人看到她的脸。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俩大吵了一架,她质问爸爸当时为什么把她丢下?为什么让她一个人去找少年?如果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就不会任由她一个人走这么远,最后掉到沟里差点没命!
所以,她得出的结论是,爸爸一点都不爱她——自己可能不是他亲生的女儿?
她还恨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岁的秋收,当天从那条深沟后面逃跑,独自坐了一辆公共汽车回市区。他用身上仅剩的几十块钱,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两天后回到了小县城,回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父亲身边。
田跃进也很苦恼,想不通自己对少年那么好,他却一声不吭地逃跑了,还害得女儿小麦摔断了腿,差一点点就会终身残废。
真是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旧早出晚归地办案,全力投入在秋收母亲的凶案上。他没时间照顾骨折卧床的女儿,便让小麦的姑姑搬到家里,全天二十四小时照顾她。
这一年剩下的几个月里,每次虹口体育场有足球比赛,他都会准时来到那个看台——秋收发现凶手的那个看台,等待那只恶鬼出现在身边。那年很多球迷都购买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个人买的也是套票的话,就一定会重新来到这个看台。
虽然,只有少年看到过那个人的脸,老田也只看到过那张脸一瞬,完全记不得那人长什么模样,但他有一种感觉——只要那个人走到眼前,就会立刻辨认出来!
他知道恶鬼身上有什么气味。
很不幸,田跃进在球场里等待了三个月,被球迷们来回拥挤了三个月,看到主队一场接一场辉煌胜利,直到整个1995赛季结束,申花队捧起甲A冠军奖杯,他都没有再等到过那个凶手。
1995年的冬天来临了。
局里给田跃进分配了其他案件,他明白可能在今后的几年内,都无法再抓住杀害许碧真的凶手了。许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告诉他,那只恶鬼会很好地隐藏自己,像只老鼠躲藏在这座巨大的城市中,并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进行类似的杀戮。但有一点他坚信不移,无论多么狡猾冷静的罪犯,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
只要一空下来,他就会翻阅那桩案子的卷宗,反复默念自己的工作笔记,看着从1995年8月7日开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时还会想到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只恶鬼一定会被抓住!
他确信这不是幻觉。
1996年的寒假,春节前夕,田小麦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地址名字,并没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纸上写着工整的字体——
〖小麦: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现在说对不起,你也不会原谅我的。那天我不辞而别,只想快点回到老家,快点见到我的父亲,当时他也躺在医院里。我不愿无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妈妈给我的礼物那样,等待那个永远等不来的抓住凶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后,我才从你爸爸的电话里听说,你为了追我竟掉到沟里,结果还摔断了腿。我很抱歉!我以为你不敢跨过来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会来追我。对不起,我以为你心里一直想赶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还很开心。是我误解了你的想法,也是我低估了你的勇气——总之,一切都是我的错,只是我现在还无法为你弥补。
请接受我的道歉!虽然,你可能不会接受。
就写到这里吧,请不要给我回信,如果你愿意的话。
新年快乐!
再见。
秋收〗
读完这封信,小麦对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还惊讶于少年的语文水平之高,信里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段,那文笔好像报纸上看到的专栏。
不过,她从来就没想过给他回信——看来他是自作多情了。。电子书下载
反正受伤的骨头已经痊愈,额头的伤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着石膏上学留下的羞耻,她似乎确实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后,她就把他遗忘了。
第二部 小麦
我的眼睛给你
若不用看你就可以解决的话
我的耳朵给你
若不用听你的声音就可以解决的话
我的嘴巴给你
已经不想和任何人讲话了
——《人间失格》
第一章
2010年,11月。
又是个大雾弥漫的夜晚。深秋的黄浦江,散发着长江泥土与东海咸潮混合的气味。路灯只能照亮十米开外,两个黑色背影,如忽隐忽现的幽灵,随时会消失在空气深处。
喉咙像被浓浓的湿气堵住,田跃进感觉有些窒息,没想到自己跑得最快,把几个年轻人全甩在身后。他没有把枪掏出来,赤手空拳地狂奔,看着大雾中的两个人影,特别那瘦小的影子,就要被大雾吞没时,响起小男孩稚嫩的“救命”声。
前头就是江边的码头。他飞快地跑过去,却撞上一个健壮的身体,紧接着一拳打在脸上。在痛得几乎晕倒的同时,田跃进条件反射地飞起一腿,踹在对方肚子上。随着凄惨的嚎叫声,一阵秋风从吴淞口袭来,眨眼吹散了江边的大雾。
码头白色的灯光下,是个捂着肚子的男人,手中抓着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只有五六岁。小孩穿着名牌童装,可怜地大声哭喊,男人狠狠地用手堵住男孩嘴巴。
后面年轻的警察们迅速赶到,举起几只手枪对准男人。刚被打中一拳的田跃进,嘴角还淌着血,焦急地嚷道:“全都把枪放下!”
所有手枪都放下了,慌乱的男人掏出一把尖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
突然,小男孩拼命咬住男人手指。
刀子随之掉落在地,警察们乘机往前急冲,小孩已逃出男人的双手,转身往后跑去。
“不要!”
田跃进话音未落,男孩就从码头掉了下去——身后就是黄浦江。
黑夜里一记落水声,溅起无数冰冷的水珠,拍到飞奔而至的老田脸上。
男人已被两个警察压在地上,小孩却在秋夜的江水中挣扎。田跃进不假思索地脱下警服,纵身跳入波涛汹涌的黄浦江。
好冷!
冷得刺痛每根骨头,快要冻僵的刹那,他才探出水面看到小男孩。深吸一口充满咸味的空气,一个猛子扎到浑浊的泥水下,举目望去如黑暗地狱。终于,抓住了男孩柔软的腰,竭尽全力让他的头浮出水面,手臂夹着小小的身体,回身往码头游去。男孩双手双脚乱动,几次差点挣脱,害得他也一点点下沉,冰凉的江水渗入血管……猛吸一口空气,却呛进一口脏水,肺叶难受地像要爆炸。
眼看就要摸到码头了,警察们接住男孩上半身,硬生生拽上岸去。泡在江中的田跃进,腿肚子却不由自主地抽筋。他还想抓住那些年轻人火热的手,却眼睁睁看着他们远去,看着自己沉入黑暗水底。
虽然紧靠码头,却是黄浦江的深水岸线,深得宛如通往另一个世界……
怎么还没沉到底?四周全是黑暗的淤泥,还有百年前的沉船残骸。
水,肮脏的冰冷的水,再度涌进鼻子和嘴巴,灌满筋疲力尽的肺叶。
在无穷无尽的深渊,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瞬,他看到漆黑浑浊的水底,闪过几束柔和的光,照亮一条紫色丝巾——不,是巧克力般光滑的丝巾本身,反射遥远水面上的月光。诱人的丝巾像条水蛇,围着某个美丽白皙的细脖子,在急促的水流中越收越紧,也缠绕在他的颈上……
啊,终于看到了,看到了那张脸,那张绝望的少年的脸。
这不是幻觉。
第二章
外滩三号。
五楼餐厅,响起淡淡的蓝调,还有以英语为主的各种语言。每张桌上的高脚杯,都荡漾着鲜血般的红酒,令人有身在彼邦的幻觉。
菲籍侍者端来橙汁,小麦轻啜一口,看着窗外的黄浦江。若回到八十年前,还会看到带着巨大翅膀的和平女神像,如今只剩同样古老的气象信号塔。江面上穿梭数艘游船,闪起花花绿绿的灯火,竟不像这人间所有。
心底忽然一凉,不知为何想起忘川水?
对岸的陆家嘴,依次闪耀着东方明珠、金茂大厦,还有啤酒瓶扳手的环球金融中心——就像描绘未来的科幻电影。白天,她就在其中某栋摩天楼上班,却从未像今晚这样隔江远眺,如同在看一堆金属与玻璃的模型,全无丝毫的人间烟火。
“你在看什么?”
对面响起年轻男子的声音,她尴尬地笑了笑:“从没这么看过我工作的地方。”
他端起红酒尝了一口:“是那栋楼啊?我家在49层投了个科技公司,最近决定要追加五千万投资。”
“哦。”
轻描淡写回了一声,笑容还是极不自然,渐渐让相亲冷场。对方已口若悬河地说了半小时,话题不离财经与房市,从国务院发改委的宏观调控,到浙商温商私企的八卦,足以去财经频道做评论员了。
“对不起,刚才一直说自己感兴趣的,大概是受家族环境影响,父亲要求我三年内必须接班。”他长得还算不错,白净高瘦,就是普通话不太标准,“请说说你的爱好吧。”
“我?爱好?”
这个问题可难倒了小麦,她低头憋了劲想,却没有任何值得自豪的爱好——追看日剧?打CS通宵?泡晋江耽美闲情?在家做瑜珈?休息天睡懒觉?怎么每样都是足不出户?
“每个人都有爱好啊,我最大的爱好是自驾游艇出海。”
男子自豪地说出了他的爱好,小麦只能怯生生地蹦出一句:“我喜欢在淘宝上购物。”
“哦,我父亲跟阿里巴巴的马云很熟。”
“我在淘宝的买家信用等级是五颗钻石,我在阿里旺旺上有很多店主朋友,比如——”
她差点说出自己胸口的高仿卡地亚项链也是在淘宝上买的了。
不过,富二代哪用得着去淘宝?全身上下那套行头,自然是在巴黎置办的。暴露了自己是宅女的秘密,她淡淡地笑道:“是啊,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我就喜欢你这种女孩。”
看来贵公子对她还挺满意,除了天生丽质难自弃,这身在淘宝精心挑选的晚礼服,也为本次相亲增色不少。
“是吗?”她第一次直视对方双眼,“我这么值得你喜欢?”
“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松岛菜菜子。”
心底浮起《魔女的条件》中爱上高中生的女老师,以及《午夜凶铃》里的单亲妈妈。
“在她年轻的时候。”
他自作聪明地补充一句,小麦发自内心地笑了:“谢谢!”
贵公子得意地舒展眉头,心想这下要得手了吧,举起红酒杯开始摆酷。
小麦优雅地站起来:“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拿起坤包,穿过长长的走道,离开贵公子的视线。餐厅还有另一道门,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去,快步抢进电梯。
走出外滩三号大门,深秋黄浦江畔的夜风袭来,楼下停着一辆兰博基尼跑车,贵公子今晚的座驾——正在五楼耐心等待的他,或许心里盘算着怎么半夜载小麦兜风?
再见。
她轻轻拍了拍兰博基尼,迅速离开闪烁的霓虹灯,沿着外滩的老大楼走了几分钟,钻进最近的地铁站。
晚上八点,地铁已不太拥挤,她还是没抢到座位,拉住扶手,闭上眼睛。在黑暗地底疾驰片刻,泪水无声息地落下来,在香腮旁轻轻抹去。她只是感到在地铁上好孤单,想起两个月前分手的男朋友,为什么这个秋天的夜晚,没能陪在她的身边,让她靠着他宽阔的肩膀?
半小时后,小麦回到了家。
带电梯的小高层,十多年前老爸单位分配的,如今已略显破旧。回家依然见不到半个人影。外滩三号那种餐厅实在吃不饱,她跑进厨房煮起方便面,但她差不多也只会做这个。
她自诩方便面手艺一流,端着碗回到闺房,头一件事是打开电脑,IE首页是TAOBAO。
撩起筷子吃了两口酸辣牛肉面,便听到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她的手机铃声。
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却是怒气冲冲的舅妈:“小麦!你在哪里?”
“在家里啊。”
“你回家了?天哪!你怎么一声不吭就回家了?”舅妈仿佛已到了世界末日,“人家还在外滩三号餐厅等着你呢!”
“哦,那就让他继续等着吧,反正那里有不少女孩排队等着钓凯子。”
“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