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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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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恨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都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暴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也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还有胸口和臂膀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那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地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的话,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了,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地一笑,赤裸在寒冷的空气中,“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得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不过披上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地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得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地抱紧他,无所顾及地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地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报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的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摇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地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掏出了一大叠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还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哪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80公里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劫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叠钞票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却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说:“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要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吗?”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透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照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窗边有个简陋的电脑台,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过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当田小麦第一次收到《101次求婚》,她就已经感觉到了——除了他以外,还有谁会知道这些呢?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拥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去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地找了个角落坐下,看着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再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得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走出房门锁好,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能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里从没来过女生,突然早上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浮想连翩起来。她尴尬地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廉价外套的背影,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的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是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的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若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小麦好几年没吃过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保证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淀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用语言来安慰盛赞,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尖闪耀的钻戒。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些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搀进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是在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代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刮得却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还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的气味混合着香波,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娇小而清秀,并不是很漂亮,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流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浓重乡音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也大多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当,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如像——”

“别说了!”女孩悲伤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扭了起来,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作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情,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流泪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直到陪伴他一同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便立即停止自己流泪,反而安慰起阿春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它,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在宿舍狭小的床上,有时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它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阿春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是因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这件事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乃至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为1995年死在他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以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似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哥哥,失散几年渺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她的哥哥已经死了。

不过,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却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再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像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间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他的吉它,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条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赶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要找到阿春,最后是在遇难者遗体中间找到了。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

其实,遇难的工人们都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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