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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偷日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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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这件从海关稽查员那里偷来的蓝风衣已经给了我预感,归根结底,法与不法彼此混淆,互相掩盖,而且彼此不无眷恋地论证反面的道德,那么这件风衣促使史蒂利达诺进行了一次冒险。谈不上什么高明美妙之举,不过更深入日常生活实际,家常便饭而已。也还谈不上背叛的问题。史蒂利达诺是一个强者。他的自私划定了他的天然边界。(史蒂利达诺对我来说是一个强者。)    
  史蒂利达诺夜里很晚才回来,他告诉我一切都办妥了。他见到了海关稽查警察。    
  “他让你放心。事情过去了。你可以像以前那样随便出门。”    
  “可风衣怎么办?”    
  “我留着呗。”    
  我已经猜到,这一夜肯定熬出了一锅怪味粥,低三下四,勾勾搭搭,无奇不有。我是局外人,还是少说为佳。    
  “行了!”    
  他用那只活动的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要脱衣服了。我同往常一样,跪在地上为他解下葡萄串。    
  他事先在裤裆里挂好一串工艺葡萄,葡萄球薄皮内塞满了棉絮。(葡萄球颗粒硕大如意大利李子,当时当地风流女子喜欢在翘边草帽上装饰这种工艺品。)每次,在克里奥拉街,总有某个男嫖客被他鼓鼓囊囊的裤裆搅得神魂颠倒,不由伸手去摸。受宠若惊的手指一旦碰到那假玩意儿,顿时畏惧起来。敢情那串货真价实的宝贝东西,枝头上挂的果也太多太离奇了。    
  克里奥拉并不光是男妓们出没的夜市。也有几个穿裙子的小伙子在那里跳舞,还有一些家庭妇女助兴。娼妓们带来自己的掮客和嫖客。史蒂利达诺本来可以赚许多钱,只要他不唾骂男色鬼就行。他蔑视这些鸡奸客。他挂上葡萄串是故意挑逗他们恼羞成怒寻开心。玩笑开了好几天。我把那串用保险别针牢牢挂在蓝色牛仔裤里的葡萄摘了下来,可我没有像往日那样笑嘻嘻(因为我们行动时经常哈哈大笑互相取乐)地把葡萄串搁到炉子上,而是情不自禁地把它捧在手里,贴到我的脸上。史蒂利达诺居高临下看着我,脸色可怕极了。    
  “扔掉它!下流胚。”    
  我得蹲下才能解开他的裤裆。史蒂利达诺暴跳如雷,超出了我往日热情的承受能力,吓得跪了下来。这一姿势是我下意识造成的,正好面对他。我一动不动。史蒂利达诺用他的双脚和单拳狠狠地揍了我一通。我本来可以挣脱逃跑,但我留在那儿不动。    
  “钥匙就在门上。”我想。他的两腿疯狂地夹击我,我从他的裤裆间看见钥匙挂在门锁上。我真想再转两圈关上保险,索性把我和打我的凶手一起关在里面。我不打算对他如此出格的暴怒及其原因进行追究,因为我的思想对心理活动不感兴趣。至于史蒂利达诺,打从这天起,他就不再挂葡萄串了。天快亮时,我先回到房间,等着他。在一片寂静中,我忽然听到发黄的旧报纸发出神秘的沙沙声,那张报纸代替玻璃贴在出气窗孔上。    
  “真见鬼。”我自言自语。    
  我发觉许多话语特别耳新。房间里一片寂静,我心头上也无声无息,在等待史蒂利达诺之际,低声细语弄得我坐立不安,我当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心烦意乱紧张了好一阵子。是谁——或什么东西——在一个穷光蛋的房间里鬼鬼祟祟瞎捣乱?    
  “这是一张西班牙文报纸,”我又自言自语,“怪不得我听不懂他弄出来的声音。”    
  我顿有流落他乡为异客的感觉,我的神经质后来使我具有我称之为诗的渗透力(实在找不到别的词)。    
  在灶台上的那串假葡萄令我恶心。一天夜里,史蒂利达诺特地起来把它扔进厕所里。身挂葡萄串的时候,他的美貌外观并没有受到影响。相反,夜幕降临时,下面塞得有点鼓鼓囊囊,致使他的双腿稍有弯曲,走路稍显摇摆圆滑不便。特别是或前或后挨着我走路的时候,我就感到一阵美滋滋的骚动,因为是我亲手为他准备披挂上阵的。正是通过这葡萄串的神通圈套(我至今还这么认为),我才同史蒂利达诺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我才得以解脱,那是在一个风琴舞会上,我同一个水兵跳舞,我的手不知不觉地摸进了舞伴的衣领里。表面上纯洁无邪的动作往往会暴露致命的德行。我的手平贴着年轻水兵的后背,知道会受到水手身上天真标志的掩盖。我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动,不由以为是扎瓦在拍打翅膀。但在这个时候谈论扎瓦未免为时太早。    
  我还是小心为妙,不对葡萄串这个神秘的港湾妄加评论。不过我在史蒂利达诺身上高兴地看到一个自怨自恨的男妓形象。    
  “他故意为难和伤害那些向他求欢的人,非要让他们感到恶心不可。”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这样自我宽慰。特别是好梦难圆辗转反侧之时,这种念头更搅得我心神不宁(我可以加以利用得大头):史蒂利达诺曾买了一块人造伤疤贴在最尊贵的地方;我知道他那块伤疤妙极了;他的目的是要清洗因断手而受到的蔑视。于是,经过一番胡思乱想的自我安慰后,我又重弹乞丐及其苦难的老调。在现实或伪装的肉体痛苦背后(这种痛苦一目了然,但也因此容易被人遗忘),往往隐藏着更加隐秘的心灵病痛,我不妨把这些难言的内伤和毛病罗列如下:    
  牙齿蛀蚀,    
  呼吸恶臭,    
  手被砍断,    
  脚臭熏人,等等。    
  如果要掩盖以上伤痛,也为了激发我们的自尊,我们有自己的招数:    
  断手,    
  瞎眼,    
  假肢,等等。    
  我们一旦带有失足的印记,就只能在倒霉中堕落。我们自己心里清醒得很,伪装欺骗的伎俩再高明也是不管用的。惟一可以使用的武器就是我们的高傲,苦难要求我们高傲,我们要经营最恶心的伤痛来博得别人的怜悯。我们落到这般田地,已经构成了对你们幸福生活的谴责。    
  然而,我和史蒂利达诺生活得极其悲惨。有时候,多亏嫖客开恩,我带回了一点小钱,但他总是显得盛气凌人。我有时不免寻思,他在我记忆中,是不是因为他自我吹嘘才显得高大,而我恰恰成了他吹嘘的借口和主要心腹。我的爱情真谛要求他表现出男子汉气概。假如他是那只可爱的斗兽,凶狠使他阴险,也使他闪光,那他就应当投身到无愧于凶狠的命运大赌博中去。我激励他去偷盗。    
  我们决定偷一家店铺,他也一起去。电话线安装得很随便,就从店铺门边通过,只要用钳子把电话线剪断就行。巴塞罗那五金商店很多,我们随便进了一家:    
  “你看我使招时,千万别乱动。”    
  “那我干什么?”    
  “什么都不干。你留点神。”    
  史蒂利达诺脚上依然穿着草底帆布鞋。他上着土黄色衬衫,下是蓝色工装裤。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奥妙,可当我们出门时,我才大吃一惊,看见他衬衫口袋纽扣盖上,有一样类似小蜥蜴的东西沉着冷静地张望着,牙齿紧咬着纽扣钩。这是一把我们正需要的钢钳子,史蒂利达诺刚刚偷到了手。    
  “让他耍猴子玩,逗男人和女人开心,还可以。”我这么想,“他身上吸引人的磁性来自那镀金般发达的肌肉、环状鬈发和琥珀般晶莹透亮的皮肤。若用这些魅力来吸引目标,那该是什么性质的吸引力?”不过,我并不怀疑,无论什么东西到他手里,总是言听计从,服服帖帖的。换句话说,他对它们了如指掌,如身便臂。他太了解钢的本性了,这段特殊的钢材,大家叫它钳子,你看它紧紧勾搭着他的衬衫,不知疲倦,千依百顺,恋恋不舍。别看它尖嘴猴腮,却死死地咬着布扣,那么准确无误,而且丝丝入扣,无论怎样也掉不下来。不过,有时偶尔一个拙笨的动作也会惹恼这些小家伙,从而使他本人受到伤害。史蒂利达诺也有切肤之痛,他的手指头轻伤累累,指甲有的断裂发黑,但这反而增加了史蒂利达诺之美。(据物理学家说,落日绯红是因为只有短波光线穿透较厚的大气层所致。中午时分,天空万里无云,我们的心头也更显风平浪静,但只有到傍晚才能看到无限好的美景。傍晚是一天中最悲怆动人的时刻,夕阳西下远道,为追逐神秘的命运而亡命天涯。某些物理现象可以给万里长空带来绚丽多姿的辉煌,而最能激发想像力任意翱翔的时刻,乃是最灿烂天体的失落。)不起眼的日常事物都可以美化史蒂利达诺。他的(卑劣行为)慵懒本身就化解了我的艰难困苦。我爱他的好懒作风。有人说他是可以从密封容器中偷偷溜走的气体。我们弄到钳子以后,他就勾画了一条退路。    
  “很可能有狗看门。”    
  我们考虑在牛排中放毒干掉这只狗。    
  “富人家的狗,不是什么东西都肯吃。”    
  史蒂利达诺突然想起流浪吉卜赛人的传奇把戏。据说,小偷裤子涂上狮子油可以防狗。史蒂利达诺知道这是异想天开,根本不可能弄到狮子油。但这个主意激发他触类旁通。他顿时刹住了嘴。他无疑进入情况,夜里,他穿着一件油彩裤,在一片小树林子里窥视着猎物的动静。他本来就猛如雄狮,野蛮无比,随时准备投入野战,随时准备赴汤蹈火,随时准备受红烙刑具的煎烤,随时准备走进坟墓。他浑身油彩武装,极富想像力,真是帅极了。我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意识到年富力强之美,胆大浪漫之美,也不知道他是否有意这样深入社会,领教三教九流的秘密。  
三    
  “愿意当茨冈人吗?”有一天他问我。  
  “问我?”    
  “正是。”    
  “谈不上不愿意,只是我不该呆在大篷车里。”    
  他有时候也想入非非。我以为已经发现了裂缝,我的温柔体贴好像开始从裂缝处点点滴滴渗透进他那披坚执锐的甲壳里面。他对黑夜冒险太没有激情,以至于我同他在一起行窃,不管是跟着他贴墙闪躲,小巷观风,花园张望,还是翻栅栏,跳篱笆墙,都没有真正如醉如痴的感觉。我至今没有留下惊心动魄的回忆。在法国,同居伊一起偷盗,那才叫刻骨铭心,我将有深刻的披露。    
  (有一次,我们关在一间小储藏室里,等待夜幕的降临,等待着B市信贷银行办公室人去楼空我们可以乘虚而入的时刻。居伊突然脸色一沉,露出神秘莫测模样。他可不是寻常小伙子,不是随便什么地方擦个肩碰碰肘就可以遇见的,他是某种毁灭天使。他似笑非笑,甚至硬把笑声咽回去,然后他双眉紧锁。在这个小同性恋者的内心,小流氓已不成气候,一个果敢的大小伙子冒了出来,叫别人畏惧,而自己则肆无忌惮。如果有人胆敢阻挠他的行动,他不惜铤而走险成为杀人犯。他笑了,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笑里藏刀,首先冲着我来。他愈是朝我看,我就愈加感到,他发现我的眼神里,也有一股同样果敢的意愿跟他作对。于是他板起了面孔。他的两眼更显苛刻,太阳穴金鼓齐鸣,脸上肌绞肉横。我也不示弱,以蛮横对蛮横。炸药库一触即发,就等我的一把火了。我窥视着他。如果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闯进一个人来,说不定我们惟恐对方先下手为强而吃亏,因而互相厮杀起来。)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总是形影不离,我也干点偷偷摸摸的勾当。我们认识一个巡夜警察,他经常给我们通风报信。多亏有他的帮助,我们才得以长期以盗窃为生。如果没有史蒂利达诺在我身边鼓气壮胆,那么小偷生活的胆大妄为及其绚丽光彩就毫无意义。我的生活困人而异,变得妙不可言,完全是因为我有一个漂亮的朋友,他的美源于豪华的观念。我是一个小小奴仆,本该精心保管价值连城的珍宝,为它拂尘,擦亮,上蜡,而友谊的奇迹竟让我独获至宝。    
  “如果我在灯红酒绿的街上招摇过市,就是绝代佳人也会忌妒我吧?”我这样想,“她大概正在嘀咕,到底是哪位淘气的王子竟然会同一位衣衫蓝缕的公主一起漫步?这位公主到底又是什么人,竟然有一个这么漂亮的情人?”    
  每当我提起这段生活,内心便激动不已,不由对它赞不绝口,但我还是要说,动人的话语在我思想深处所隐含的魅力远远超出它本身的意义。对我而言,也许它们所表达的苦难,也即是我亲历的苦难,这种苦难的本身就是奇迹的源泉。我要为这段生活平反昭雪,用生花妙笔把它写出来,冠冕堂皇为其正名。我的胜利纯属口舌笔墨功夫,应当归功于华丽的辞藻,但我依然要为苦难祝福,正是苦难迫使我作出如此的选择。我当时本只能低三下四地生活,但有史蒂利达诺在身边,我不再沉湎精神的糜烂。我憎恨精神堕落的种种标志:身上东躲西藏的虱子,破衣烂衫和蓬头垢面。也许,对史蒂利达诺而言,他本身的魅力就足以作威作福,不必有什么胆大妄为之举,但我还是愿意跟他更光明正大地一起生活,尽管我在他的身影(阴暗如黑人的影子,但却是我的寝宫)里,沐浴着千金小姐及其男友们羡慕的目光,心里感到格外舒畅。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们俩不管是谁,都不过是可怜的小偷。我一再激励他铤而走险,越危险越干。    
  “我们应有一枝手枪。”我对他说。    
  “你会用?”    
  “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干他一家伙。”    
  既然我是他的右臂,当然是我来开枪。他下达命令说一不二,我对他更是言听计从,我与下令者的关系也就益发亲密无问。不过,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团伙(坏蛋联合组织)里,年轻小伙子和同性恋者最为胆大包天。他们往往鼓动干危险的勾当。他们扮演浑身长刺的亡命徒角色。再加上壮汉的强悍,年长者的智谋,大小头目的权威,同伙的手足情谊和老家伙们临场坐镇,他们就更加有恃无恐。但男子汉强壮的体魄也只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上天就是他们本身。他们明白自己的弱点,难免前怕狼后怕虎。我的情况独特,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倒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步伐更加坚实,自我证明我有所成,证明我在世俗世界地位上升。在史蒂利达诺身边,我走起路来俨然像一位公爵大人的随从。我是他的走狗,既忠实又好妒忌。我的脸洋溢着自信和自豪。一天晚上,在兰布拉斯大街上,我们碰见一位妇女和她的儿子。小伙子很漂亮,大约15岁光景。我一眼瞄着他的一头金发不放。我们超过他时,我又转过身来看他。小伙子没有吭声。史蒂利达诺想知道我到底看什么人,于是也回转过身来。就在史蒂利达诺和我同时瞟她的儿子的那一瞬间,妇人立刻把儿子拉过去紧靠着自己,或者说立刻过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似乎要保护儿子免受我们俩目光的危险攻击,因为她不明我们的来历。就怪史蒂利达诺这一回头,致使母亲突然感到背后似乎有暗箭难防的危险。    
  一天,我在帕拉勒洛大街的一问酒吧(这间酒吧是法国司法机关备过案的惯犯接头场所,其中有皮条客、小偷、骗子、法国越狱逃犯等。这里使用黑道行话,略带马赛口音和唱腔,比蒙马尔特行话晚了几年,当时在这里已经通用。这里不玩轮盘赌博,但赌英国牌和扑克)等待史蒂利达诺。他终于来了。巴黎流氓帮出面接待他,照常寒暄客气了一番。他板着面孔,但眼带笑意,一大屁股往一张粗陋的木椅草垫上一坐,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席位的喘气声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我对史蒂利达诺庄严屁股的一片敬意,其魅力不全是也不总是就在此昙花一现。但此时此地,其实不如说在他身上,其魅力正从不同方位不约而至,济济一堂,并散发出极尽温柔体贴的浪潮和沉重如铅的情意!赋予他的臀部一种波涛汹涌的声势和声惊四座的分量。    
  我不爱咬文嚼字,不会成为正规语言的俘虏,但我这一次还得求助于一个宗教的形象:这个屁股是一座迎候圣体的临时祭坛。史蒂利达诺坐着,总是不失慵雅的风度。“我敲他们一家伙。”他到处这么说,他为这一赌局分扑克牌。我袖手旁观,玩牌的诸位先生并没有硬不让我参赌,但我自己回避了。出于关心,我来到史蒂利达诺身后。正当我俯身要坐下来之际,我在他领子上发现了一个虱子。史蒂利达诺很英俊,很强壮,在类似男人聚会时少不了他的席位。决定男子汉的威望同样要看肌肉是否发达,看是否了解手枪的脾气。在史蒂利达诺的衣领上,那只虱子(幸亏在场的男人们没看见),并非一个迷糊的小污点,它在动,在机警地、惶惶不安地转移,仿佛跑遍并测量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毋宁说是它的天地。但虱子并不仅仅是在它自己家里走动,而是在史蒂利达诺的领子上。这就表明,史蒂利达诺最终不过是从虱子窝出来的下九流,尽管他身上穿着丝绸衬衫,洒了科伦香水。我更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头发太长太脏,剪得乱七八糟,紧压着脖子。    
  “如果虱子继续爬下去,它就要向他的袖子进发,甚至掉进他的杯里。那些家伙会看见的……”    
  我情意绵绵,把头靠在史蒂利达诺的肩上,手也渐渐摸向他的衣领,但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动作,史蒂利达诺就耸了耸肩,摆脱了我的抚摸,然而小虫子却继续它的丈量行动。有一个皮加尔赌徒,据说与国际偷渡妇女集团有联系,他若有发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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