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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淡淡地语气,但是却给人一种不容置喙压力。那办案的警察脸色一红,自觉地不好意思,说了一声抱歉之后,匆匆带人离开了这里。
倒是李凯文,在人都走了之后,一下子笑得直岔气。对着萧戈竖起了大拇指,“头儿,我等着喝喜酒呢。”
萧戈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收起你那不该有的思想。”
同时视线撇过脸色早已苍白的张馨月,走到许墨酌身旁拉过她的手,两人往楼上走去。
一进了房间,许墨酌就抽回自己的手,因为屋里没有椅子,索性自己坐到了床上,双手环抱在胸前,“做个交换,你告诉我你找的东西,我告诉你我知道的。”
“为什么我要和你交换。”他伸手在烟灰缸里摁灭烟蒂,“我想知道的自己可以去查。”
“哦,那再见。”说完她起身就往外走。
萧戈挑挑眉,还是这么冲。看起来气还没消呢。他忽然扬声开口,“我昨天是看看里面能不能找到关于人骨珠的线索。”
许墨酌也不遮掩。她转身,定定的看着萧戈,“天奇告诉我说,要想找这个东西,还得从当地人手里入手。”
天奇?萧戈对这个称呼微微不满,眉头不自觉的皱在一起,“刚刚回去的时候,怎么没见到他?”
“他出去找我去了,你刚走不久,就回来了。”许墨酌解释着,顿了顿继续说道,“他这次也要去找人骨手串的东西,所以,萧戈,这次不是我们要和你一起。因此,请你不要再随随便便地干涉别人的事情。”
说完,就径直转身下楼。
萧戈透过窗户看到离开的身影,却是不自觉的陷入了沉思。当地人,那么究竟该如何入手。
隔日,警方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出了两个喇嘛被打昏了绑到了一起之外,其他的,并没有任何的损失。渐渐地,到了下午的时候,市中心又恢复了它的喧哗。
李凯文不知道从哪里得知酒吧里有拼酒比赛,刚吃完晚饭的拉了佟天奇和萧戈。三个人到酒吧的时候,比赛差不多已经到了最精彩的时候。
正在大快朵颐的男人,应该是当地的藏族,没想到男人体格壮硕,喝起酒来的时候,跟喝白水没什么两样。萧戈看了一眼,自己坐在吧台,点了一杯啤酒,随意地坐着。看酒保正悠闲的擦着杯具,同时还关注那个拼酒的男人,他问道,“你认识他?”
手指了指男人拼酒的地方。
酒保点点头,“边巴,酒吧的常客。藏族人,胆儿也肥。”
“怎么说?”他轻笑着,将空杯子放在吧台上,示意酒保再来一杯。
“天葬你知道吧?”他一边倒着酒,一边说道,“边巴就是做天葬的那个出身,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干了。”
天葬,是西藏和内蒙古等一些地方,沿袭下来的传统。萧戈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西藏多实行“鸟葬”。即在人死后,将人分尸,喂于鹫鹰。若是鹫鹰食后升天,那就是表明,死者顺利升天。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边巴应该是做那个分尸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天葬师。
☆、第十四章 巧遇
萧戈觉得边巴应该会对人骨念珠有一定的了解,心里刚好有了决定,就只听那边一阵喝彩声。他扭头看过去,只见那个叫边巴的男人一把将最后一个杯子倒扣在桌子上。而在那之前,桌子上已经是几乎差不多一摞一摞的杯子。那个杯子,是大号儿的啤酒杯。
喝彩声之后,看热闹的人都一哄而散。萧戈端着酒杯来到那个男人身边,正在穿衣服的边巴觉察到身边有人。他扭头看了一眼,又淡淡地收回了视线,继续自己手里的动作。
近距离之下,萧戈才得以仔细的打量这个男人,留着络腮胡,虽然满是酒态,但是一双精明的眼睛,却是怎么也隐藏不住。边巴没有和他对视,而是低垂下眼睑,挡住了打量自己的思绪。
萧戈看到桌旁的一个包装精致的袋子,才想着这个或许就是礼品。他摁下边巴提起袋子的手,边巴凶神恶煞的等了他一眼。萧戈却是淡笑着回视,同时渐渐加大了手上的力道。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们两个人的手,会发现,两个人的手都在颤抖。一个反抗,一个压制,都在较劲儿,谁也不肯服输。壮硕的男人被眼前这个一脸淡笑的男人的力道所惊诧,边巴脸上横肉满布,所以眯起的双眼,几乎就看不到他的眼睛。
萧戈手上的力道不减,忽然开口,“兄弟,帮我个忙。”话音刚落,倏地就松开手。
边巴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急忙扶着桌子稳住身形,但是带起的力道让整个桌子的就被都晃了起来,发出不小的声音。但是酒吧里有够嘈杂,所以除了他们附近的人看了一眼之外,并没有太多的人注意到这里。
“理由。”边巴不悦的收拾自己的东西。
“因为人骨念珠。”他顿了顿,才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嘎——巴——拉。”
边巴收拾东西的手顿了顿,却是很快又恢复了平常。他嚷嚷着,“发什么疯,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起开起开,我要回去了。”说着,双手拨开挡在他面前的萧戈,就往酒吧外走去。
刚刚边巴的动作,萧戈并没有忽视过去。他扭头看了一眼李凯文那里,那小子正和陈明磊聊得正欢,他给李凯文发了短信,说他先回旅店。自己就直接跟在了边巴身后出去,准备再去说服他。
一路上,边巴都昂首阔步的走着,脚步有些虚浮。也不知道是真的醉了,还是故意醉的。萧戈单干肯定,凭着刚刚边巴的表现,不会是一个宿醉的人该有的清明。
尾随着一路往一片住宅区走,萧戈渐渐发现,这里的住房都不再是市区那种多层小楼,也不是家属院。反而更像城市里的棚户区,边巴进了一个巷子里之后,走到一个拐角那里的房子面前。萧戈急忙闪回身,见边巴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四周,确定周围没人之后,才敢关门。
周围有狗叫的声音传来,萧戈匿了足音,一跃跃向那个院子的墙头,打量着这个拥挤的院落。
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还有一个棚子下是睡梦中的牦牛,整个院子里就别无其他。忽然屋内一个房间的灯亮起,从窗户上透出的光影,萧戈看到了边巴的身影。正要起身离开,准备明天再来的时候,只听屋内边巴声音传来。
“你怎么还来!”
萧戈心下一凛,他被发现了?可是边巴的声音又传了出来。
“我不是告诉你了,我不会再去阿里的,当初你让我把你送到了那个地方,现在再让我把你取回来,你休想!”
他在和谁说话,萧戈心里暗暗一惊,轻声跳下,走到窗户那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向屋内,屋里除了边巴之外,还有一个瘦小的身影。萧戈的双眼眯了眯,他还注意到一个地方,这个身影没有影子!也即是说,这个人,不是人!难怪,自己在窗户上,只看到了边巴的身影。
他刚要有下一步的动作,只听忽然隔壁院子里的狗狂吠着。萧戈一跃跳出院门,刚站稳了脚步,两个人就已经过了拐角出现在他面前。
萧戈淡淡地看向那个走在许墨酌身旁的男人,没有说话。
佟天奇也看到了萧戈,脸上笑得温和,“萧队长,好巧。”
“是好巧。”他嘴角噙笑,看着佟天奇那只揽在许墨酌肩膀上的手,“散步散到这里,你们还真的有情调。”
佟天奇轻笑一声,即使是身穿冲锋衣,但是依旧掩盖不了他身上的儒雅。
只是,萧戈身后的门忽然被人从里打开,边巴探出了脑袋,看到伫立在门前的萧戈的时候,脸上又恢复了凶狠的表情,“怎么又是你!”又看到了萧戈身后的那两个陌生人,“你们又是谁?赶紧走赶紧走,少在我家门前晃悠。”
“你是边巴吧。”佟天奇从口袋里递出了一封信,萧戈瞥了一眼,信封上写着藏文。
佟天奇对边巴的无理丝毫不在意,一席话语说的温温和和的,“这是一位扎西师傅托我来找你的。”
正准备锁门的边巴倏地有走了出来,接过那封信看了一眼,才又对着佟天奇他们说道,“进来吧。”
即使语气依旧不好,但是却是没有那么无礼。
许墨酌目不斜视的进了院子,仿佛没有看到一旁的萧戈一样。萧戈赶在边巴关门之前就闪了进去。男人粗狂的声音又吼了起来,“你进来做什么!出去!”
“我和他们是一起的。”他面不改色的说道,同时自己一个闪身到了许墨酌身边,不着痕迹的隔开那个佟天奇。
佟天奇轻声笑了笑,对着边巴点点头,“没错,他是和我们一起的。”
边巴骂骂咧咧地关了门,听着有些吵得过头的狗吠声,他吼了一嗓子,只听一旁的院子里传来狗呜咽的声音之后,这个夜又逐渐的恢复了平静。
进门之后,萧戈注意到,屋子里已经没有了那个人的身影,但是许墨酌进门的脚步却是顿了顿,才又继续进入屋内。
☆、第十五章 奔向阿里
老人从口中吐出一颗黑色的珠子。递到许墨酌面前,“这个你保管。”
精元!萧戈也是一愣,没想到老者竟会坐到如此。
许墨酌不客气地取过那颗珠子,随意地在手里把玩着,“把命都交到我们手里。”抛了两下之后,却是直接丢给了萧戈,“你拿着吧。”
萧戈扬手接过,淡淡地笑了笑。
老者见状却是满是激动,“你们答应了!”
边巴缓缓地站直了身体,“你们知道去阿里那个地方有多危险么。”
“我们怎么称呼你。”萧戈跟玩弹珠一样玩着那颗珠子,很明显,没有人理会边巴的话。
老者笑得满脸菊花,“叫我多杰就行。”
边巴见没人理会自己,他啐了一口,就开始挥手赶人,“都走都走,顺便把这个老东西也给我带走。”
萧戈手腕一转,将珠子握在手中背在身后,看着满脸不耐烦的边巴,“你也要一起去。”淡淡的语气,带了命令的口吻。
边巴脖子一梗,“凭什么?”
多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脑袋,“什么都凭不了才让你去的。”
边巴虽然是嘟嘟囔囔的不愿意,却也没在反对。萧戈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他之所以让边巴一起,是因为他通过之前边巴和多杰话,可以知道,边巴去过阿里,应该对那里还算是熟悉。而他们,必须需要一个向导,除了边巴,再无其他合适人选,毕竟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他看着边巴即使心有不满,但是却并不反对多杰。心里忽然有些好奇,边巴和多杰之间到底会是什么关系。
之后,三个人分道扬镳,约定后天才边巴家集合,商量路线。
包车,买装备,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准备中。
因为为了掩人耳目,萧戈他们商量的是,依据旅游进入阿里的路线进入。因为萧戈回旅馆的时候,李凯文他们得知他要去阿里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要跟上来。萧戈想了想,人多的时候,虽然引人注目,但是又可以掩饰目的。所以,在和另外两人商量了之后,原本的四人一魂变成了七人一魂。但是,李凯文并不知道同行的,还有一个灵魂存在。
七个人,直接两辆越野车。因为还有一些必须的装备,所以直接是租了两辆车,这样子宽敞点。
七个人中,陈明磊没驾照,剩下的四个大男人都会开车,所以是两个人换着开车。查边防证,身份证,基本上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停下来检查。
西藏上限速,所以一行人也是走走停停,差不多是在第二天的时候,到达了阿里地区。因为这次事情有点急,在路上并没有太多的停留。这里面最年轻的尾巴,陈明磊,也只是在车上对着窗外那一闪而过的景物拍个不停。其他人,并没有太多的关注。
即使是到达了阿里地区,但这时候距离那里的村镇尚有一段距离。边巴告诉他们,虽然是个镇子,但是连有的村落都比不上。所以他们直接在路边找了一块儿空地,露营,扎帐篷。
晚上,轮到萧戈和边巴守夜,四顶帐篷扎在黑夜里的高原上,即使有寒风挂过,但是,依旧可以为他们挡去一些寒冷。他看了一眼拿着酒壶又开始啜饮的边巴,问道,“为什么不做天葬师了?”
边巴喝酒的手顿了顿,拧上铁壶的盖子说道,“因为,我也不想送死。”
“呵呵。”萧戈轻笑着,拾起一根木棍,挑了挑燃着的火堆。
边巴看了一眼它手上露出的那串珠子,指着问道,“你这串珠子哪来的?”
“被人送来的。”萧戈神色淡淡地。
边巴扔了一个柴火丢进火里,看着不断晃动的火焰,“你们中原古时候是有刽子手,那人也是胆大之人吧。”
萧戈点点头,等着边巴的下文。
“天葬师其实也是一样。我虽然是砍得死人,但是整天面对着的,也是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人死了之后,连秃鹰都不屑于吃他们的肉体。这些人的灵魂太肮脏,所以,他们不能投胎转世。所以他们的怨气就一直回荡在天葬台周围,在世间霍乱。有一次,我举行完天葬仪式,会的有点晚。没想到却被一个恶灵给跟来。那一次,几乎是九死一生。就在我就要绝望的时候,多杰出现了,救了我。”边巴停下来,喝着酒。
“所以你即使不耐烦多杰,但是并不会反对他的话。”萧戈之前困惑自己的疑问,现在有了答案。但是,没想到,性情中人,竟然会如此信封神灵。这让他想起在拉萨看到的各种朝拜之人,即使脸上满布沟壑,即使有些已经行动不便。但是看着他们每一次的叩拜,匍匐他都觉得这是一种极大地虔诚。
边巴继续说道,“后来,我知道了多杰的事情,对他有着一种敬畏。但是,却又不能帮助他。除了能帮他送回尸骨之外,其他并不能做些什么。所以就将他带在了身边。”
后来两个人聊了很多,有关于边巴的,也有关于多杰的。那天晚上,边巴告诉萧戈。那个恶灵,并没有被多杰灭掉。因为多杰本身年纪都大了,而且抵不过那个恶灵身上的煞气。因为恶灵在天葬台那里吸收了太多的怨气。
那个恶灵并没有就此罢休,因为他缺少特定人的骨头制成的念珠。这需要有一百零八个充满阳刚但是又不缺少戾气之人的眉心骨制作而成,但是那个恶灵却是缺少这种人。所以,就瞄上了他,但是因为有多杰的帮助,所以一直都没有找到。
后来,在边巴在送多杰的尸骨回到阿里的路上,在一处废旧的草原上,看到了十八个无头尸。萧戈在听到这个的时候,神色一凛。边巴看到尸体的时候,多杰多多少少有猜出来什么,多杰告诉边巴,说这个是那个恶灵的手脚,只是可怜了这几个中原人。于是,他就在多杰的指示下,把那几个人埋了。
☆、第十六章 遇袭
听到这个的时候,萧戈猛地抬起双眼看着边巴,他问道,“那几个汉人是不是有人身上带有一个黑色的小珠子?”
萧家根据个人能力以及辈分的高低,分别给他们不同大小的黑曜佩戴。一般情况下,辈分越高,黑曜也就越大,雕刻更是越精致。
边巴回忆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一串珠子。怎么了,你认识他们?”
“埋葬他们的地方,你还记得么?”萧戈没说认识,也没说不认识。因为,他想亲自确认一下。
边巴点点头,“到时候回去的时候,我们绕过去吧。现在已经过了那个地方。”
两个人继续着之前的话题。
后来,从阿里回到拉萨后,边巴就不再做天葬师。因为常人经常和灵魂呆在一起会有变弱的情况,所以边巴就一直在酒吧带着,一是沾染阳气,二是喝酒暖身。
至于多杰的身份,这要从阿里区内的古格王国说起。
古格王国是在公元十世纪前后,由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的重孙吉德尼玛衮在王朝崩溃后,率领亲随逃往阿里建立起来的。西藏吐蕃王朝之后的600多年间,一个名为古格的王国雄踞西藏西部,弘扬佛教,抵御外侮,在历史舞台上留下浓墨重彩。然而,300年前,古格王朝突然由盛而衰,瞬间消失于茫茫沙海。但是古格王城的消失,一直是一个迷。遗址在阿里扎达县札不让区象泉河畔的一座土山上,占地约18万平方米。
而多杰,因为他自己当时跑出了阿里,所以躲过了那场浩劫。后来他回到家乡后,看到动荡,心知复仇无望,就开始在西藏流浪。后来,在半途,因为那一场病,最终却是没有挺过来。多杰之前因为和野狼搏斗,所以手臂上硬生生被狼给撕扯掉一块肉。而手臂上的那个佛像,就留下了半个。所以导致他根本就无法转世,但是又不想就此在地狱里受苦,于是就逃了出来。
但是,萧戈在谈话间,明显的注意到,边巴不时地打量着周围。
他扫了一眼他们露营的环境,“看什么呢?”他自己也看了一眼周围,除了辩不出五指的黑暗之外,仍是黑暗。萧戈习惯性地的看了一眼天空,却发现,原本是晴朗的夜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是乌云密布,并且,就感觉那片天空距离自己很近。
边巴拢了拢大外衣,“在黑夜的高原上,该提防的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萧戈轻笑了一声,没有说什么。没想到边巴却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继续说道,“看事情永远不要只看表层,即使是上善若水,但是平静之下,是连你自己都难以想象得到的东西。”
这让萧戈来了兴趣,“为什么?”
边巴咽下一口酒,眼神有些湿润,想起上一次自己经过那个地方时的每一幕。如果不是这一次,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踏入这个地方。想了想,他才又继续说道,“在阿里区普兰县的地方,有一个霍尔乡。那里有一个湖,叫拉昂错。但是更多时候,我们是叫它鬼湖。
其实,圣湖鬼湖原本是一个湖泊。但是犹豫中间出现一条狭小的山丘将它俩分开,所以,一个是闻名的圣湖,另一个就成为了诡异的鬼湖。鬼湖的来由,是因为它被称为是罗刹王的主要聚集地。只要有人住在湖边,就一定会出现不吉利的事情。
而上一次我来的时候,我和多杰,遇到了僵尸,两个人差点就葬送在这里。如果不是多杰还有一点灵力,那么,现在恐怕我也成为了一个鬼魂。或许是僵尸,也不一定。”说完,他自己忽然就低低地笑了起来,粗厚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黑夜草原上,说不出的凄凉。
萧戈正听着的时候,忽然身后传来一个东西划过帐篷的声音,异常的尖锐刺耳。他倏地起身,看向那里。只见一只手从里侧拉开帐篷上的拉链,陈明磊的脑袋就先探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