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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贞观-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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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床头上的一个凸起引起了长孙的注意,凸起不是很明显,若不是因为经常磨损有些发亮,怕是长孙也看不见,这张床是李承乾自己打造的,曾说睡不惯踏,就叫人在长安城最好的木匠铺子打造了一张床,带着一丝疑惑,长孙伸手按了一下,之间咔哒的一声轻响,床下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掉了出来。

    床下面出现了一本册子,长孙带着疑惑拿出那卷册子翻开,只见里面密密麻麻的写了一大堆东西,上面最多的还是一些奇奇怪怪的字符,看到这里,长孙的嘴角勾出了一丝笑意。

    ******************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天色有些阴沉,长孙手把手的在教李承乾写字,写的正是李承乾的名字,突然李承乾转过身朝着长孙说道:“阿娘,孩儿教阿娘认字吧。”

    长孙抿嘴一笑“你会那些字还不都是阿娘教的?”

    仿佛是刺激了自家儿子的自信心,李承乾有些发急了,“阿娘你看,这是我从番人哪里学来的,你看这个字念1,这个念2这个念3,。”

    长孙看着番邦的文字亦是有些好奇,轻敲了一下李承乾的脑袋说道:“这番人就是懒,一二三还要写的这么简单,多写几笔又能怎样?承乾莫要学他们。”

    “不是的啊娘,我觉得这么写很好啊,您看,如果说我们要写一组数字,汉字是这么写的,五百二十一,或者是伍佰贰拾壹,若是用番人的文字就是521,你看,这是个,十,百,只要是稍稍的一练就能知道是什么,是不是很简单呢。”

    长孙仔细的看了看那些数字,虽然当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那些数字还是紧紧的记在了心里。

    “五百大碗良驹,三万五千贯,三百横刀,八千六百贯,上等皮革甲三百,一万六千贯,所需杂项三万三千五百贯。”

    越是到了后面就越是震惊,这事一个账本,中间的笔迹长孙认得,这就是李承乾的笔迹,而且这些东西只能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承乾有私兵,而且是三百多训练精锐的私兵,从粮草到军械,满满的都是三百人份的,长孙虽然没有经历过战阵,但是有一个四处打仗的丈夫,这都些东西就算是听也都听会了。

    “这孩子想干什么?他究竟是想干什么?”长孙目光呆滞的坐在床上,一切都想通了,为什么李承乾视财如命,为什么四处做生意,很多很多的事情长孙都已经想明白了,双手死死地抓着手中的账本,长孙的眼泪又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纤细的手指因为用力过度已经开始发白,猛地在翻开账本,记录的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很多的东西已经被抹除,但是最后一页的东西确实让长孙险些晕过去。

    千牛备身:李桓武,支出三百贯。性高傲,自持武力,暴虐,喜色,恋财。

    千牛备神:王忠发,支出三百贯。性孤僻,为人仗义,外冷心热,易相处。

    后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名字,钱财不等,但是都有一特点,全部都是皇宫禁卫的校尉,最高的赫然是长安县:崔士人

    连忙将东西收到怀里,此时长孙的脸色已经变得煞白,他清楚这份东西意味着什么。

    “那是你父亲的事情,你跟着掺和什么!这可是要命的东西!”

    重新翻开那本账簿,最后几页记得是一大串人名,殷志宏,武子楚,匡三,后面紧跟着的是人的性格,籍贯,年龄,还有职位,当看到匡三那个名字的时候,长孙的眼神一亮。

    “路萝,准备车架,去西市!”

    **********************

    “你就是匡三?我家贵人寻你有事,跟我来吧。”

    “贵人若是想买牲口吩咐一声就成,那还用小的过去见面?”

    看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匡三理智的选择了闭嘴,讪笑一声朝着两人说道:“烦请官人带路,呵呵带路。”

    西市的一间茶楼的包房里,长孙正坐在椅子上品茶,刚喝了一口就将茶水放下,皱了皱眉说道:“绿萝,把自己带的茶泡上。”

    不多时,侍卫压着匡三走了进来,当匡三看见长孙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但是看着两个粗壮的侍卫,匡三只能是按压住了心底的恐惧,看着长孙躬身一礼道。

    “小人见过贵人,不知贵人想要问什么,小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长孙断过路萝递过来的茶水,轻轻的抿了一口,这才点头微笑,并不看匡三,而是将自己的头转到窗外。

    “承乾调教的人果然是跟他一个性子,油嘴滑舌的,没一句实话。”

    匡三头上冷汗直冒,这姑奶奶全都知道了,咽了口唾沫,将头抬得更低。

    “贵人在说什么?小人不甚懂,承乾是谁?咱们主家的名字叫殷志宏,前仆射殷开山的长子。”

    长孙闻言咯咯一笑转头看着匡三,戏谑的说道。

    “殷家的小子我自然会找他算账,现在我就问你一句,承乾那个小兔崽子在哪?”

    匡三神色有些尴尬,一个是少主一个是少主他娘,少主他娘要找少主,少主不想让少主他娘知道少主在哪,这都什么事啊!不过这件事情也只能是装傻充愣,希望少主他娘看在少主的面子上别太过为难自己。

    “贵人在说什么,三实在是听不懂,不过我家主人曾经说过一句话,吃谁的饭就该给谁办事,要是坏了规矩,哈哈,贵人家的奴役坏了规矩怕是惩罚也是级重的。”

    言下之意很简单,我吃的是李承乾的饭,跟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就算是你逼我我也不会说,说了就会受惩罚,而且惩罚很重,您老人家别为难我一个下人了。

    “他在哪?”

    “贵人说我家主人么?我家主人出去游玩了,怕要个三五天就能回来,等着少主回来,我自会通秉贵人。”

    长孙闻言朝着匡三挥了挥手,示意匡三退下,看着长孙的动作,匡三深深的松了一口气,转身正要出门,就听见长孙说道:“他究竟给了你什么?让你如此卖命?”

    匡三转过身,看着长孙嘿嘿一笑说道:“一块饼子,一口水,还有一个家,贵人若是没事,小人就退下了。”

    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长孙朝着匡三挥了挥手,看着桌子上的茶水说道:“一块饼子,一口水,还有一个家?挟制伊恩,报之以力,这么缺德的事情为娘可是没教过你啊。”

    顾不得衣服黏在身上的感觉,出了茶楼,半步也不敢停歇的回到了铺子。

    长孙看着远处飞起的信鸽朝着卫士挥了挥手,看着桌子上放着的账本喃喃说道:“终究还是小了些。”

    李承乾看着已经被绑在原地的侍卫脸色十分难看,看着那是为那副戏虐的神色,恨不得大脚板子印上去。

    “殿下果然是神人,属下也是百战余生的老兵,还是没逃过您手下的法眼,不过咱们好歹主仆一场,是不是先给属下松绑,这样说话着实累了一些。”

    “我松你大爷!给我压倒地牢,先关狗日的半年再说,夯货,就不知道给小爷瞒着点?追鸽子能追到这来,你倒是好本事你!”

    李承乾闷闷的坐在椅子上,烦躁的搔着自己的脑袋,看着桌子上摆放的书信,不知道从何下笔。

第三十一章:为了活下去() 
春日的风夹杂着微寒吹在了刀疤脸的身上,让昏迷的刀疤脸皱了皱眉头,可能是觉得周围有些微寒,刀疤脸蜷了蜷身子,不多时,一声呻吟从刀疤脸的嘴中传了出来,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着依旧很浓烈的夜色,又将眼睛轻轻的合上,许是想到马上就要回家看儿子,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丝笑意,不过笑意瞬间就挂在了脸上。

    猛然起身,看着周围已经空荡荡的一切,刀疤脸的脸上除了惊恐,还有一丝绝望,那片空地仿佛是什么可怕的怪兽,让刀疤脸失去了身上的所有力求,瘫坐在原地喃喃的念叨。

    “完了,全完了,全都完了~狗日的强人,你们害死我了。”

    丢失货物的把头们是活不下去的,因为他们的命早就跟那些货物拴在了一起,货在人在,货亡人亡,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自己若是跑了,家小会统统卖身为奴,这事对不守信的人最重的惩罚,刀疤脸干了半辈子的把头,这种事情他最清楚不过,李元吉不是一个善良的人,若是不出意外,自己跟兄弟们那一家老小,恐怕会被李元吉诛杀殆尽。

    “货呢!咱么的货呢!天爷爷啊~天爷爷啊~”

    寂静的黑夜里,一声声哭喊声树林里传了出来,透过夜空,惊动了无数的山中野兽,不时有受惊的鸟兽从树丛中窜出,发出擦擦的声音,然后渐渐的,树林里只剩下了众人的哭喊,那批货就是他们的命。

    “大哥,大哥,这可咋办,您倒是给个主意啊。”

    狗蛋不断地摇晃着已经成了行尸走肉的刀疤脸,就像是失去头羊的羊群,不知道回家的路在哪里,六尺高的汉子此时哭的却像是一个孩子一样,凄厉,而又迷惘。

    “完了,全完了,全完了,王爷不会放过咱们的,把头,你倒是想想办法啊!想想办法啊!”

    刀疤脸苦笑一声,依旧是瘫坐在哪里,双手用力的抓着自己的头发,脑袋一下一下的磕在地上,好像是只有这种办法才能让刀疤脸冷静下来。

    狗蛋终于缓过神来,也不阻拦刀疤脸,看着远处一个想跑的汉子,上前就抓住了他的领子,那人正是掌柜的李仲。

    “你要干什么?”那人正是王府的管事,虽然刀疤脸是把头,但是他并不是李元吉的亲信,这个人就是负责跟李元吉通信的人,不过这人似乎不是很聪明,威胁一群已经疯了的人,这样的做法十分的不理智。

    王府的侍卫全部都扒出了刀,指着狗蛋说道:“小兔崽子,放开李掌柜,别忘了你家老小现在还在王爷的手里呢。”

    狗蛋哈哈一笑,放了李仲?放了李仲自己也是免不得一死,与其窝窝囊囊的被人砍了脑袋,倒不如拼上一拼,或许这就是江湖汉子的魄力吧。

    “把刀放下,狗日的反正小爷也活不成了,今日就落了草,你们要是再敢上前一步,我就剁了这狗日的。”

    看着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把式们也都抽出腰间的刀,这些人都是王府的侍卫,平时眼睛就长在脑瓜顶上,对着把式门就跟孙子似的,打架都是把式们上,自己躲在后面看热闹,他们早就看着这些人不顺眼了,相对于这些跑江湖的,兵将们显然是心眼实在了些,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把式门的刀已经落在了自己身上。

    把式们先发制人,三十几个侍卫瞬间就倒下了大片,还有极少赋予反抗的,很快就被众人砍倒在地。

    待在地上的刀疤脸眼睁睁的看着眼前发生的血战,眼神渐渐的冷冽了起来,但凡有一线生机,谁都不愿意去死。

    空气中渐渐的弥漫出了血液还有内脏的腥臭味,山峰吹过,刚才还喊打喊杀的常见面瞬间就宁静下来,出了众人的呼吸剩下的只有受伤人的闷哼声。

    “李仲,我李异客的为人你知道,这次是我的错,但是我想活着,我还想见见我儿子,告诉我,他们在哪,我保证放你走。”

    李仲只是一个生意人,厮杀场面也见过许多,但是他真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些事情将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看着有经倒地一片的侍卫,李仲艰难的咽了口唾沫,神色惶恐的看着刀疤脸说道:“把头,咱也有家小,王爷不傻,咱的家小可是都在他手里攥着呢,若是我说了,他们可就没命了哇。”

    刀疤脸冷笑了一声,看着李仲说道:“李仲,咱们相处有四年了吧,我的脾气你知道,我最后问你一遍,人在那?”

    李仲惊恐的看这刀疤脸,他第一次觉得这个男人狠,斜眼看了看围着自己的众人,李仲说道:“要我说也行,不过把头先答应,把我家小也接出来,以后我跟着你们混。”

    刀疤脸疑惑的看了一眼李仲,又看了看边上的众人说道:“你说的是实话?”

    李仲看着刀疤脸的神色有松动,赶紧开口道:“哎呦,我这哪敢啊,我现在跟你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躲不了我怕也跑不了你,我哪敢骗您哇~”

    “人在那?”刀疤脸知道时间不等人,若是再耽搁,怕是要出事。

    闻言李仲咽了口唾沫对着众人说道:“蓝田县,李家庄,哪里有一百多人,都是老兵,我早就叫人挖了地道,那地方只有我知道。”

    刀疤脸不疑有他,提起李仲的领子说道:“你若是骗我们,拼着死也要剁了你,狗蛋,你带十几个兄弟先藏起来,若是我们不来寻你,寻个机会将这王八蛋全家屠了。”

    狗蛋还想说话,看见刀疤脸朝着自己打眼色,也只能是认了,闷闷不乐的蹲在地上,看着他们朝着远处走去。

    亦庄是蓝田县到长安城官道边的一处庄子,这也是齐王李元吉的一出封底,虽然不大,但是地方富庶,又是自己的地盘,所以李元吉就把那些需要控制的人的家小全都放在这里,统一看管。

    在临近的镇子买了些鸡公车(木推车),顺便置办了些干草,经过一天的时间,终于还是在第二天的晚上到了亦庄,刀疤脸一行人推着鸡公车朝着亦庄走去,看着就在近前的庄子,刀疤脸的紧张的脸色终于有些缓和了下来,这两天提心吊胆的,终于是有了盼头。

    将木推车停在路边,刀疤脸解开绑在车上的甘草,将被捆的严严实实的李仲放下,对着李仲说道:“李仲,前面就是亦庄,地道在哪?”

    嘴里长时间塞着东西,让李仲的喉咙有些不适应,弯着身子干呕了几下,待到嗓子稍微湿润了些,指着村南说道:“那边有口枯井,入口就在井里。”

    刀疤脸朝着边上的一个人使了一个颜色,那人低头答应,朝着村南的枯井快步跑去,李仲看着这一切眼中流露出一丝失望,不过隐藏的很好,并没有被人发现。

    约么半柱香之后,那人走了回来,朝着刀疤脸一点头说道:“枯井不深,狗日的怕是也防着他家主子呢。”

    刀疤脸将布团塞进李仲的嘴里对着众人说道:“都先去歇歇,等着丑时动手。”

    刀疤脸问清楚了那些老兵的住处,重新将李仲的嘴塞住,反手绑在一边的树上,他最不放心的还是这个人,不过既然已经答应将他的家人救出来,刀疤脸自然不会反悔。

    因为已经快要到夏天,晚上的天气不是很冷,众人将鸡公车隐藏好,就躲在草丛里报刀蹲着,虽然已经是入夜十分,但是没有一个人睡得着,家人就在三四里外,而自己现在却是看不见他们,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把头,咱们出来之后去哪啊,难不成还真上山落草。”

    一边的伙计躺在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嘴里咀嚼着草根,感受着草根带来的甘甜气息,心里却是异常的苦涩,落草为寇虽然听起来潇洒,一代为匪世世代代就是匪寇,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选择。

    刀疤脸斜眼看了他一眼,亦是重重的叹了口气,若是有个别的办法,谁想干那种营生?以前虽然辛苦些,但总能让孩子老婆有个体面的身份,若是真落了草,以后怕是只能一辈子活在山上了。

    “有个甚办法,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在想反悔怕是已经晚了,那几十个人可是有官职再身的,杀官就是造反,你想着你老婆孩子跟你一起砍头?”

    那汉子闻言哼唧唧的不知道嘟囔些什么,大体也就是倒霉之类的。

    时间磨磨蹭蹭的到了丑时,夜凉如水,冰冷的空气冻醒了已经快要睡着的刀疤脸,看了看天色,轻轻的推了一下边上的人。

    “差不多了,抄家伙,咱们走。”

    夜色沉寂,出了偶尔风吹树叶的声音,树林中就只剩下哗啦哗啦的起身声,都是刀口舔血的人,手里沾过的人命不比那些百战余生的杀才少。

    在夜色的掩盖下,众人朝着远处的枯井走去,枯井连接着村口的一口水井,约么半个时辰之后,众人全部都出了水井,看着依旧是夜色浓重的小村,一行人悄悄的朝着村东头的一个院子走去。

第三十二章:李承乾的~缘分?() 
人性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有的时候越是知道,就越是恐惧,李承乾从来都不是一个坐等事情发展的人,他不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我们之所以不能看见未来,就是因为当你知道一件事情的时候,它就已经悄然改变,这就是时间的惯性,我们知道事情的发展顺序,就想着躲避那些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

    李承乾一直在努力的躲避,这个时代曾经犯过的错误,当他认为躲避不了的时候,他就像尝试着去改变,就比如此时站在他身前的三百人。

    两年以前他们只是长安城边上奄奄一息,等着死神召唤的活死人,为了活下去,他们曾经吃过草根,啃过树皮,当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不见的时候,他们也曾经想过吃人,李承乾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当时他只有五岁,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用饼子换你一条命,干不干?

    有什么理由让自己拒绝活下去?一口水,一张饼子,他们的命就卖给了李承乾,虽然后来的日子很苦,但是他们觉得值得。

    三百支火把将整个校场照的灯火通明,李承乾骑着一匹高大的战马,小小的身子在战马的映衬下显得十分渺小,身上的锦衣随着晚风被吹的咧咧作响。

    整个校场除了偶尔有战马发出的喷嚏声,剩下的只有风吹衣袂的咧咧声。

    看着精气十足的众人,李承乾咧嘴笑了,小的很开心。

    “瓜怂们!一块饼子就把命卖给小爷!你们亏大了!”

    众人没有笑,脸上依旧是那副肃杀的气息。

    “我等万死无悔!”

    李承乾又是一阵大笑,看着众人又是说到:“今天就要见血了,虽然只有百十个瓜怂,但那都是百战余生的老杀才!我倒是要看看,平时牛里牛气谁也不服的你们,到底是狂!还是真有本事。”

    没有人回答李承乾的话,仿佛李承乾这句话在侮辱他们一样,李承乾看着眼前的方阵,仿佛又回到了中东,那群混账东西也向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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