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超凡双生-第2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场景开始飞速的快进。杨奇看到男孩和女孩愉快的交谈,飞速的增进了解。

    一个说自己是山东人,一个说自己是陕西人。

    一个抖着山东话,一个回敬陕西腔。

    简单的一个自我介绍,却忽然熟悉起来。然后,既然是组队训练,自然会安排各种培训和各种难题来一起解决。老师发下来一张纸,上面写着很多特长,让大家发扬沟通交流的能力去凑人才。

    男孩搭眼一看,乐了,说:我会唱歌跳舞弹钢琴,一个我就凑齐了!

    女孩挑着眉,带着点挑衅说:虽然咱刚认识,但不妨碍我吐槽——你是吹牛吧?

    男孩一瞪眼:呀喝还不信啊?回去就给你露一手!

    杨奇静静地看着,看着两人上了一上午课,中午自然而然的一起去食堂吃了饭,下午又在课堂上大展身手。当时的自己锋芒毕露,而那女孩也不甘其后,两人竟然把其他小组杀的屁滚尿流。下班后又自然而然的一起去坐班车,一路都在聊,男孩从没有如此话唠过,但是那时却停不了嘴。连比带划,兴高采烈。

    “整齐的齐,晨曦的曦,齐曦……原来,我们是这么认识的。”

    唰,电梯的门关上了,回忆的电梯继续向下行驶。

    一站又一站,一个又一个场景。

    杨奇看到两人一起去充值水电费,但却因为搞不清天津滨海的电卡水卡使用方法而抓耳挠腮。

    杨奇看到两人一起去银行激活工资卡,但却因为不知道到底哪个分行在周日上班,而迷失在塘沽的小路中。

    杨奇看到,两人一起去超市。他们的公寓设施还算齐全,但是锅碗瓢盆总要自己准备。杨奇看到了一个超市,人人乐超市。超市中,男孩推着购物车,女孩在不停挑拣商品。这个碗,那个锅,这个橘子那个苹果。你喜欢吃橙子,我喜欢吃菠萝。

    “姐比你大,这次姐请你客了!”

    “你也就只比我大几个月而已吧?”

    “那也是87和88的区别,再说了,姐可是狮子座,比你这个双子的大了十个月呢。”对,这个女孩,是一只母狮子。“来,帮我把那个养乐多拿下来,姐可离不开它!”

    “行,哦对了,你手边那个泡椒凤爪,帮我拿一份,没它我活不了。”

    杨奇看着男孩和女孩在超市中挑挑拣拣,他点点头走回了电梯中。唰,电梯门闭合上,这一次电梯没有再继续下沉,而是飞速上升,升回了心湖的表层————

    现实世界中,杨奇与姑娘对视着,在一个刹那之中,杨奇的双眼中演化出无数情绪,最后化作单纯的笑容。

    原来,这个姑娘是自己的朋友啊。

    于是,杨奇绽放开纯净的笑容:“好久不见了啊,齐曦。”

    对面的女孩神色复杂的张了张嘴,最后只是点点头道:“是啊,好久不见了,傻……杨奇。”

    杨奇非常习惯的接过了推车,同时将手中那板养乐多放到了女孩的推车中:“看,我还记得你喜欢喝什么饮料。”原来如此,难怪我会下意识的把养乐多拿下来呢。但——他的目光无意识的扫过了推车。

    车里,放着两包泡椒凤爪。

    ——我自己竟然都忘了,曾经喜欢过这个东西。

503 呆子,傻瓜,笨蛋() 
“杨奇,你……比从前变化好大,整个都不一大一样了,我一眼都没认出来。”超市中,齐曦和杨奇缓缓走着。虽然并排,但隔着两步的距离。

    “是啊,的确有很多变化。”杨奇微笑着点点头。外形上,他长高了、瘦了、健壮了,骨架更匀称了,连五官都微调了,整个人的贴图精细了不少。内涵上变化就更大了,这完全是改头换面,认不出来是正常的。事实上,还能把如今的他认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他并不是唯一变化的,不用看太多眼,杨奇就知道齐曦与记忆中也不同了。自记忆中的时间点起已经两年了,从前那个扎单马尾的女孩,现在有一头披肩长发。她的头发原本带着点淡淡的金色,现在全黑了。

    不过虽然是地道的汉族人,她的头发原本的颜色就是微微带金色的,如今的纯黑反而是染过的颜色。两年了,女孩显得更清减了些。记忆之中那个母狮子,骄傲到看谁都会先不自觉的用眼角扫两下的母狮子,骄傲到嘴角时常挂着挑衅的弧度的母狮子,现在显得低眉顺眼了不少、文静了不少。

    实话说,稍稍有点不习惯,但杨奇不以为意。就向他曾对女王说过的那样,两年了,时光就像她的染发剂一样,总会改变些什么。

    “我是不是帅了不少?”杨奇顺手从货架上拿下一包薯片,给齐曦过个目,随意问道:“是这个牌子没错吧?”

    “对,是这个牌子。”齐曦点点头,然后忍不住道:“你……你辞职之后,过的还好吧?”

    “辞职啊……”杨奇眼前闪过了一串串回忆,回忆起自己在老鬼那个公司的种种落魄、辛苦,嘴里随意道:“还好吧……话说我当初为什么要辞职来着?”记忆中第一个公司还相当不错的,当初离开那里投奔老鬼的原因又是什么啊?

    “我哪知道,你一声不响的忽然就走了。”说到这个,齐曦略有微词道:“事先和谁都没说过,忽然给大家发了一封邮件,然后就闪电离职了。你们14楼的那些男生们还说要去给你开送别会来着,最后也没找到你的影子。”

    “是吗?当时我有这么酷吗?”杨奇惊异了,以自己的性格,不至于这么中二啊。

    齐曦瞪视了回来,眉角一动,有了点当初的感觉:“你还问我?自己都不知道吗?你失忆啦!”

    好吧,姑娘,你说对了,我还真就失忆了。

    “走快点,萌萌快过来了,给她买点东西。”原来她是来给笨蛋萌买晚饭的啊,难怪,算算时间还真是刚巧。

    “那成,加速了!”杨奇双臂微微用力,开始在整个超市中扫货。心湖底下泛起水花和气泡,那是被解封的几段记忆,融汇到了杨奇的心中。随着记忆的解封,杨奇渐渐找回了当时的感觉。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当时的自己最常和齐曦去的地方,就是超市。

    油盐酱醋、锅碗瓢盆,都是家长里短的东西。没去过任何游戏、消费的场所,完全是最平凡的最生活化的地方,但偏偏聊的还挺开心。现在,身边的妹子好像有点生分了,但是没关系,购物的默契还是那么强。往往齐曦目光扫到某物之前,杨奇已经先一步拿到了手里。

    几分钟后,结账走人。杨奇大包小包,齐曦手中也不少。她固执的抢下了一半,没让杨奇都拿着。倔强之中,还带着一种刻意的、疏远的——客气。

    这些疏远,杨奇都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他的笑容很纯净。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毫无疑问,那个八月,两人都是朋友。投机,但还算不上死党,只是不知为何互相厮混的比较亲。

    没有深入心像世界中,杨奇眼前也在不停的飘过画面。他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每天坐班车上下班。自己若是早下楼,就多占出一个座位,齐曦会自动坐过来。如果自己下去的晚了也不要紧,因为这个姑娘也会多占出一个来。

    在刚刚入职的那个互相都陌生、互相都矜持防备的时间里,有这么一个可以互相帮忙占座的人,一个在班车上可以分享MP3的耳机听歌的人,一个完全不在乎四周异样目光的人。

    一人塞一个耳机,听同一首歌。都有点低血压的两人,刚好能借助提神曲醒醒觉。

    那感觉,很好。

    只是,一时半会儿还想不起来,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才是分享MP3的了。

    夜风吹来,两人并排走在夜下的上海里。前前后后没有多少人,这是一条安静的街道。杨奇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旁边的女生:“对了,我记得你头上有根呆毛来着,现在怎么没了?”

    “你才有呆毛呢!”女孩立刻不能忍了。

    “哈哈哈!”杨奇忍不住放声大笑,对,这个带点小脾气的表情才是她原本的样子。

    忽然,心中一震悸动,眼前的场景再次触动心海,回忆的电梯再次载着他到达更深的地方。这一次,是夜下的街道。天津,滨海,第三大街。这个场景中,男孩和女孩也是如今这样并排走着,但互相之间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

    男孩说:你的单马尾倒是绑的漂亮,但是为什么会竖起一根呆毛啊?

    女孩说:你才有呆毛呢!

    没错,不明白怎么搞的,室内倒也无所谓,但迎风一吹的时候,女孩头上总有一缕头发会向上翘起。就像一根逗猫棒,不停左晃右晃,把男孩的手逗得蠢蠢欲动,总想一把抓住。在回忆的场景中旁观的杨奇也忍不住笑了,三次元中的呆毛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想象,但的确存在。原本看起来野性又典雅的女孩子,加上这一根呆毛之后忽然显得极其天然呆。

    呆子曦?好像,的确有这么一个外号啊。

    是的,我想起来了。就是这一夜,男孩和女孩从朋友变成了好朋友。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那个时候,男孩刚刚离开了亲爱的同学,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遇到到了一群陌生的人。从学生忽然变成社会人,那断奶一般的阵痛和无措,让每一个人心中都暗怀忧虑。

    当时,每天夜里站在公寓的阳台上,看着外面的城市夜景,男孩总会失神与沉默。每次都会觉得,城市那么大,自己却很渺小。夏风那么热,却不觉得暖。

    在这水泥森林中,我,是孤独的。

    我,不属于这个地方。

    但就在这一夜,男孩和女孩肩并着肩一路走了很久。从普通的谈话,渐渐变成了更交心的神侃。你嘻嘻,我哈哈,一路笑声一路槽。这个女孩很明媚,有种特别的感染力。就连她无常识到搞不清红灯停还是红灯行的呆子行径,似乎都变成了一种萌点。

    在这夜下的漫步中,男孩第一次觉得,两边的路灯也是美丽的,这城市的夜景也是好看的,就连混合着汽车尾气的夜风都似乎清爽宜人。

    男孩第一次觉得,黑白的世界有了点色彩,就连那些半熟不熟的同事都飞速变得可亲起来。

    男孩第一次觉得,从超市回公寓的路,怎么他娘的这么短啊!

    【茫茫宇宙中一颗迷路的流星,忽然找到了一个引力。从此,成了一颗总是欢脱打转的卫星。】

    现实世界中,杨奇和齐曦走在夜风中,这场景似曾相识。心头涌起的回忆如此温暖,让杨奇的笑容也同样温暖起来。这温暖的笑容照耀下,两人间的气氛开始解冻。他好奇道:“对了,我记得你有个‘呆子曦’的外号吧,话说我那个‘傻瓜奇’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叫我‘傻瓜奇’啊?”

    “嘿,还不是因为你摆了个大乌龙。”提起往事,齐曦笑容也多了,好笑的摇摇头:“有一天你忽然打来电话,说你在超市呢,问我和萌萌有没有什么需要捎带回去的。我让你捎点葡萄回来,你满口的答应,结果却捎来了一兜子提子,还乐呵呵的跟我们邀功!”

    “葡萄?提子?”杨奇一囧,然后挠挠头不解道:“它们不是一种东西吗?有什么区别啊?”

    “哈哈,对!当时你就是这么傻乎乎的,没想到这么久了你还是分不清楚啊!”齐曦笑的很明媚,那神态如此熟悉,不自觉从两步距离走到一步距离:“真是个傻瓜奇。”

    “呃……呃哈哈……”对,想起来了,的确是这样。当时自己拿着一袋子提子回去,被两个姑娘笑了好半天。

    但!是!——并非没有好处。自从那天刚好踩在了饭点上被留下蹭了顿饭之后,似乎自己就顺理成章的常常去蹭饭了。一开始,自己还张罗着想帮忙做饭,但在笨蛋萌展示了一次电影级别的飞刀切土豆特技之后,自己就五体投地的拜服了,然后自觉自愿的成为了洗碗刷筷子的清洁工。

    做饭不刷碗,刷碗不做饭——这口号当时喊得很响,成为了三人之间的默契约定。

    “诶,对了,忽然想起来了。”杨奇忽然一拍手:“我当时应该还有一双特别的筷子,大学四年吃泡面都用它的,后来就不见了,应该是在你那里吧。”、

    那个时候,不知道是天命还是巧合,两人的筷子都是很少有人用的款式,但偏偏一模一样!

    因为实在太经常去蹭饭了,所以筷子就长期放在了呆子曦寝室的碗柜里。筷子的末端,还被呆子曦拿胶布贴了“傻瓜”字样。当然,杨奇也偷偷在她的筷子上贴了“呆子”字样。

    “谁还管你的筷子啊!自己搬家不想着拿走,还指望我给你想着吗!”要不是手里提着大包东西,齐曦一定开始左右挥舞手臂了。

    “嘿嘿,嗯,有机会去找找吧,我挺宝贝那双筷子的。”杨奇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对了,大萌的那个‘笨蛋萌’又是怎么来的?”忽然发现,不只呆子曦,连关于笨蛋萌的回忆都有一部分模糊不清了。

    “你不记得了?还是你告诉我的呢。算了,自己好好回忆去,自己给人起了外号自己却不记得实在是太烂了!”

    “好吧好吧!”杨奇眼前又闪过一个画面。那是自己、呆子曦、笨蛋萌,三个人一起下班回到公寓。在电梯中,把14、19、21的按钮按下之后,笨蛋萌惊讶的说道:“话说咱们仨的寝室号都是‘21’啊,真巧,一条直线。以后进电梯,看都不用看,啪啪啪点个等腰三角形就行了!”

    没错,那三个按钮,在键盘上刚好是等腰三角形。

    那个时候,一个傻瓜、一个呆子、一个笨蛋,是朋友,是好朋友。

504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杨奇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十分钟之前,他把齐曦送到了她套房的门口。

    杨奇吐槽,说她竟然住在这么奢华的地方,真是白富美。齐曦反吐槽,说姐就是生财有道,偶尔奢侈一把也负担得起。然后,杨奇放下东西就走了。他没提我进去坐坐之类的,她也同样没说你进来坐坐之类的。两年前,自然而然就能进去的那扇门,并不在这个高档酒店里。这酒店套房里住着的,是一个待嫁的女人。

    “你住在哪?远不远?”问住哪,其实就是逐客令了。

    “不算远。”杨奇下意识的隐藏了一些讯息,他没说自己也住在同一个建筑中。这一刻,他忽然不想住在这儿了。

    “回去的路上小心点。”不咸不淡的两句话之后,齐曦欲言又止的张张嘴,终究还是吸了口气开口道:“今天……实在不合适,请你理解,改天叫上萌萌一起出来聚聚吧。”

    总算,在最后一刻说了点不那么辞令化的话。

    “嗯,好。”

    于是,杨奇微笑着道了别,走出去绕了一圈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一进门,脸上的笑容就缓缓消退下去了。至今为止冒出来的记忆之中,和这姑娘的感情应该都还不错。两年后的现在,和她的交谈也有种莫名其妙的默契。但是,如今的两人之间总是隔着什么,或许在两年前发生了什么吧。

    要不然,也不能被称之为“黑历史”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杨奇一个背越式跳跃扑到床上,柔软的床垫让他上下弹了弹。他左手背盖着额头,下意识的盯着天花板上的华丽吊灯,喃喃自语:“一年前我不告而别,闪电离职。印象之中,笨蛋萌也是那个时候离开了公司。这之中有什么因果关联吗?难道说,是我们仨之间爆发了什么矛盾,闹得不欢而散?”

    话说,我又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认识笨蛋萌的?

    带着这样那样的疑惑,杨奇缓缓沉入了梦境之中。梦中的电梯载着他再次沉入心海的深处,楼层的按钮到达了一个新的场景,那是公寓园区后面的马路。哗啦,当电梯的门打开的时候,杨奇来到了黑黑的夜下。橘黄色的路灯灯光照耀中,有几个人正在呼哧呼哧的沿着大马路跑步。

    “怎么这么快就累了?”一个女生在前面轻松愉快的奔跑,还有余力原地踏步的等了等。而后面,一群人已经累得傻憨憨的了。这个英姿飒爽的姑娘,就是呆子曦。而后面累得傻憨憨的人之中,就有一个傻瓜奇。

    “你、呼呼、你也太、太能跑了吧!”傻瓜奇吭吃吭哧的追上来。但别笑话他体力差,因为后面还有更多男生被落的更远,那些大呼小叫着“啊我岔气了!啊我不行了!”的人已经基本出局了。傻瓜奇还算是能跑的,死命追上了呆子曦,忍不住喘着气吐槽道:“你、你这体力是怎、怎么回事啊!太、太夸张了吧!”

    “哈哈哈,你连我都追不上,比赛时就等着干瞪眼吧!”刚被追上,那姑娘就带着一串笑声再次跑远了。没错,虽然是一个身高一米六五的姑娘,但她完全是个体力怪物。

    因为公司要组织马拉松比赛,那个时候每个有志于在比赛中一展身手的上进青年,晚上吃过饭都会趁着夜风出来练习跑步。呆子曦交友能力很强,瞬间就拉出一个跑步小队来,然后在第一天就让男生们见识到了什么叫挫败。

    “妈蛋,怎能让她甩开!”傻瓜奇火从心头起,于是定下了一个阴险的计划——加练。从那天起,他每天偷偷加码锻炼。每一夜,都能看到一个在公寓园区的环道上一圈圈奔跑的身影。当然,跑步小队不是每天都出勤的,与那些懒惰的宅男相比,呆子曦几乎风雨无阻。而同样风雨无阻的傻瓜奇,成了最好的跑友。

    只不过,由于每天都有加练,所以在共跑的时候傻瓜奇往往累到没气说话。可即使累成那样,他也乐意共跑,乐意多共度一点时间。而这个时候,呆子曦也都会放缓速度,与傻瓜奇并肩而行。不嫌他速度慢,也不说他体力差,反而经常介绍运动常识。

    “跑步之后充分的拉伸肌肉,能防止把腿跑粗。”

    “跑步时可以减小步幅加快频率,这样更省力。”

    在好不容易跑到终点后,傻瓜奇扶着膝盖喘了老半天气,才回了一句话:“我推荐你去看一个动漫,叫《银魂》。”

    “银魂?”呆子曦好奇道:“我好多朋友都推荐过,但一直都没看过,真那么好看?”

    “相信哥,那是哥的本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