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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地主-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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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对车马的速度,也就仅比张千户那队快马稍稍慢了一些而已。而这慢一些,应该还是为了照顾身后跟着的那批官吏。毕竟在辽东府。哪一家也不可能有比征虏前将军、沈大总兵更快、更好的马和车了。

    沈六从车上下来,众人都赶忙上前行礼。

    “都起来吧。”沈六站在那,四下看了一眼。才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说道。

    就有人搬了桌椅,请沈六坐下。至于辽东府和锦阳县城的众官吏,都只能侍立左右。

    唯有李大人和另一位中年文官,有人搬了凳子,让他们在沈六的下首坐了。

    连蔓儿站在人群里,打量沈六。比起上次见面。沈六的脸似乎清瘦了一些,看来最近他是真的很忙,不过精神头却似乎更好了。

    今天的沈六穿了一件宝蓝色织锦的团花袍子,一头乌发用锦冠包裹了起来,腰间玉带。连蔓儿离着好远,都能感觉到那一块块碧玉的清透柔润。

    “所有的玉米都在这了?”沈六的目光在人群里飞快地一扫,问道。

    “回六爷,是的。”连守信和张千户一前一后,都答道。

    沈六点了点头。

    “行了,继续干吧。”

    众人就回到原地,接着尅玉米。

    就有车夫赶着沈六那辆马车往外走,马车后面,还拴了两匹骏马。一匹白色,一丝杂毛也没有,另一匹是青色,比白马略矮,却肥肥壮壮,比周围所有的马。有一匹算一匹,都要肥实。

    对这两匹马,连蔓儿是有印象的。白色的那一匹,应该是沈六的坐骑,而青色的那匹肥马,好像是沈小胖曾经骑过?

    沈小胖也来了,怎么没见到他?

    连蔓儿正这么想着,就看见沈六那辆车的车帘动了动,一张圆乎乎的包子脸从里面探出来。

    沈小胖的眼睛细长,但这不影响他的眼神。可以说,他的眼神比一般人还要好。就是一探头之间,他一眼就看见了连蔓儿。

    沈谦忙朝连蔓儿挥了挥手。

    连蔓儿手里拿着玉米,略微抬了抬,就又放了回去。果然,这小肥尾巴是沈六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就有小厮赶到马车跟前,沈谦跟那个小厮说了几句,那小厮先是摇头,后来似乎很无奈,不过还是将小胖子从车上抱了下来。

    沈谦下了车,就抛下那个小厮,跑到了沈六的跟前。

    沈六抬手摸了摸沈谦的头,又往旁边招了招手,就有人搬了个凳子,将沈谦抱了上去坐着。

    连蔓儿在尅玉米,她心里想,这些人光看着有什么意思,他们怎么不想自己试试尅玉米?

    让连蔓儿颇有些失望的是,似乎没人想来试。

    她们在这边尅玉米,那边已经有人运了一台大称过来,开始称量玉米。

    连蔓儿想了想,就跟身边的五郎耳语了几句。五郎站起身,走到沈六的跟前,低声说了几句话。

    沈六点了点头。

    五郎就招手叫了吴家兴,两个人抬了一袋子品相略差,不能留作种子的玉米,赶上车,离开了打谷场,直奔镇上的磨坊。

    这是她们一家人商量好的,毕竟,大家都只吃过煮的嫩玉米,这完全成熟的玉米是什么味道,大家还不知道。趁着沈六这些人都来了,现磨出些玉米面来,做些玉米饼子,给大家伙尝一尝。

    连蔓儿急切地盼着五郎快点回来,因为,她馋玉米饼子了。

第三百九十三章 吃货

    还剩下最后半栅子的玉米棒子没有尅完,那边的小吏在忙忙碌碌地将一麻袋一麻袋的玉米过秤、记录、五郎和吴家兴比预计的时辰回来的要早,这是因为前一天已经和磨坊定好了,他们一到磨坊,不用排队,就直接磨面。

    磨回来的面,分了几只小口袋,先是给沈六等人看过,才过来交到连蔓儿的手上。

    连蔓儿就放下手中的玉米棒子给别人尅,又叫上了张氏、连枝儿、赵氏和连叶儿,将几小袋的玉米面带上,直接奔连记铺子的厨房来。

    几小袋子的玉米面,因为磨数和过筛数不同,所以面粉的质地也不同。

    最粗的一种,不能称之为面,而应该叫玉米碴子。是采用略嫩和没晒干的玉米,粗磨一遍,不过筛。这样的玉米碴子煮粥,香软有嚼劲,而且甜味足。

    然后是粗磨一遍,细磨一遍,过一次筛的粗玉米面。庄户人家一般吃的高粱米面,就是这么磨出来的。这种面略有些粗,庄户人家习惯了吃粗粮,吃这种面最实惠、顶饿。

    再然后,就是粗磨一遍,细磨两遍,过一次粗筛,一次细筛的精磨玉米面。周氏最爱吃的大菜包,所用的高粱米面,就是这样磨出来的。精磨玉米面比较细,可以做更精细一些的食物,比如说做面皮包馅吃。

    旁边一袋子,那就是磨玉米面筛出来的糠皮。和高粱米面糠皮一样,是喂养鸡、鸭、猪、牛、马等各种家禽家畜的优质饲料。

    两个大灶都烧上了火,先是将玉米碴子粥煮上了。

    至于玉米面,连蔓儿打算多做几种吃食。

    玉米高产,能入口、能顶饿,这样才值得推广♀面那些人怕是都吃过煮的嫩玉米,但是这完全成熟的玉米,他们怕是没吃过。

    光听说不行,得大家伙都自己试试。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能吃、顶饿。

    较粗的玉米面,拿水和匀了,就在大铁锅的锅边做贴饼子。而锅底,可以做庄户人家最常吃的炖菜。主食和配菜一锅就得了,方便、省事。既顶饿,营养又全面,最适合庄户人家的生活。

    而那精磨的细玉米面,则是考虑到今天来的这些人,包括沈六,只怕都是山珍海味吃惯了。他们的嘴巴和胃肠,怕是克化不了粗糙的食物,虽然粗糙食物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很有好处。

    连蔓儿想的是,要让这些锦衣玉食的人知道,玉米不仅高产,能够解决更多百姓的温饱问题,而且采用略微精细一些的做法,滋味也很不错。如此。要大力推广玉米种植应该会更加顺利。

    一小瓢细玉米面加糖和面、发面,做了一笼屉的玉米发糕。又将一瓢的玉米面和白面、细豆面混合,发酵。做了一笼屉的玉米面三和面馒头,其中一半是实心的馒头,另一半加了剁的细细的咸菜丝和少许肉末做成了咸菜肉馅的包子。

    几个人在厨房里忙活,就听见外面纷乱的脚步声,紧接着,就有人掀开门帘,沈谦从外面走了进来。

    “哈……”一进门,沈谦就跑到连蔓儿跟前,大喝了一声。

    “蔓儿,你在做啥吃?”沈谦轻轻吸了吸鼻子。看向盖的严严实实、正在冒着蒸汽的大铁锅。

    “玉米饼子。”连蔓儿答道。“你咋来了?来了,咋不下车?后来咋又下来了?”

    沈谦听连蔓儿问他,就微微地撅起了嘴。

    “蔓儿,快领着九爷屋里说话去。这外屋烟熏火燎地,别把九爷给熏着。”张氏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说道。

    活差不多都干完了。只剩下看着火候就可以了,连蔓儿就答应了一声,也将腰上的围裙摘下来,就拉着沈谦进了里屋。

    那些小厮没有跟进来,他们留在厨房,说是沈六让他们过来给张氏帮忙的。

    进了屋,连蔓儿就让沈谦上炕坐了,她从柜子里拿出个装好了点心和果子的攒盒出来,招呼沈谦吃。

    “……给你吃这个,新鲜的秋李子,我姥爷前两天帮我们收庄稼带来的。”连蔓儿拿出帕子来,将早就擦洗干净的秋李子又擦了擦,这才递给沈谦。

    秋李子正当季,个头不大,因为是熟透了的,通体红润,还没入口,就能闻见清新的李子香。秋李子汁水和纤维质都很丰富,非常好吃,而且还能顶饿。烧锅屯就有一句俗语,说是李子树下吃死人。

    沈谦不挑食,接过秋李子就吃。

    “……说是来看你,我要来,六哥不带我,说人多、办正事。是我守着六哥,跟六哥磨了好久,六哥才肯带我来的。”沈谦往连蔓儿身边挪了挪“蔓儿,你说我对你好不?”

    说到这,沈谦眯着一双细眼看连蔓儿。

    连蔓儿眨了眨眼,沈谦的意思,是说他为了来看她,很辛苦,这是在……邀宠?

    “小胖……你、最好了。”连蔓儿嘴上这么说,表情、姿态难免就有些敷衍。

    沈谦咧嘴,露出一排雪白的芝麻牙,要笑,却还有点不那么满足,一张肥乎乎的包子脸上,表情显得有些纠结。

    连蔓儿忙又从攒盒中拿出一个八里香,放到沈小胖面前让他闻。

    “香不香?”连蔓儿问。

    “香。”沈小胖诚实地答道。

    “这是八里香,只有我姥爷那个屯子有。”连蔓儿将八里香擦了擦,递给沈小胖。

    “蔓儿,你也吃。”沈谦伸出胖手,也从食盒里拿了一个八里香,递给连蔓儿。

    连蔓儿笑着接了,两个孩子对坐着吃梨。

    八里香,个头没有鸭梨大,成熟后果皮绿中带红。刚从树上摘下来,一般不会立即就吃,而是要捂起来,等果子变软,香味发酵出来的时候吃,那才最好吃。

    之所以叫八里香,是形容这种梨子捂熟了之后,香气浓郁,方圆八里的地方都可以闻见。张氏就爱将八里香放在衣柜里捂着,将一柜子的衣裳都染上果香。

    “小胖,你六哥这些天是不是特别忙?”连蔓儿问。

    “嗯。”沈小胖点头“前几天,六哥一直住在兵营里,都没回家。”

    连蔓儿就点了点头,看来那天收玉米的时候,沈六没有来,确实是忙的抽不开身。

    沈谦晃了晃两条小胖腿,趁着连蔓儿吃犁,没注意他的时候,又往连蔓儿身边挪了挪。

    “刚才一到这,我就想下车找你玩。六哥不让。我在马车里待不住,自己下来了,那么多人跟前,六哥就没说我,嘿嘿。”沈小胖似乎有些得意,嘿嘿地笑了两声。

    “蔓儿,我在马车上就看见你了,跟你招手,你不理我。我想去找你玩,那么多人……,六哥说,得注意体统。”说到这,小胖子又像模像样地叹了一口气“这不,等你出来,我才找机会跟六哥说了,跟过来找你。”

    “小胖你辛苦了,一会玉米饼子熟了,第一个给你吃。”连蔓儿笑道。

    “真的?”沈小胖眯着眼看连蔓儿“蔓儿,是你亲手做的不?”

    连蔓儿看着沈谦白里透红、肥肥嫩嫩的脸蛋,就有些手痒,好想捏。

    “是哒,是我亲手做的。”连蔓儿就答道。

    “那咱一会一起吃。”沈谦乐呵呵地道。

    “好。”

    她们在里屋说话的这工夫,外面的玉米饼子、发糕、馒头等陆续地出锅了。连蔓儿就先出来,给沈谦盛了一碗玉米粥,又将几样吃食一样拿了一个,端进来给沈谦吃。

    因为只是想让众人尝一尝,所以不管是馒头、饼子、还是发糕,都做的比较精致,也就是个头比较小。

    “这个粗,你少吃点。”连蔓儿指着玉米饼子。

    “嗯,蔓儿你也吃。”

    沈谦是真的不挑食,挨个地尝,还记得每一样分一半给连蔓儿。

    看着吃的香喷喷的沈小胖,连蔓儿觉得嘴里的玉米饼子更香了。

    “小胖,你觉得哪样最好吃?”连蔓儿就问沈谦。

    “都好吃。”沈谦答道,然后又想了想,就指着玉米发糕和咸菜肉馅的玉米包“我最爱吃这两样,……粥也好喝。”

    连蔓儿点点头,看来沈小胖的口味是偏甜,而且爱吃肉。

    “蔓儿,你爱吃哪样?”沈谦反过来问连蔓儿。

    “我都稀罕。”连蔓儿答道。

    她这不是忽悠沈小胖,她说的是实话。新鲜打下来的玉米,略微加工,就甜香可口。张氏的厨艺很好,玉米饼子的火候正合适,贴着铁锅的那一面烤的焦黄,却并不过火,将玉米的香气完全地烤了出来。玉米发糕松松软软、甜甜糯糯。玉米面的馒头和包子,也各有各的美味。

    还有玉米粥,这样香糯的玉米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吃到,等过些天,玉米被晒的完全干了,就没有这么甜和软了。

    尝过了玉米吃食,连蔓儿就忙带着沈谦出来,帮着张氏将几样吃食都装进食盒里。

    “这些东西,九爷都能吃不?”张氏小心地问。

    “都能吃,还夸说好吃那。”连蔓儿瞧了沈小胖一眼,笑着小声道。吃货沈小胖,只要是吃的,似乎是什么都吃的下。这一点,让连蔓儿家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很亲切。

    “那就请六爷和各位大人都过来尝尝吧。”

第三百九十四章 抢食

    打谷场上,玉米都已经尅完了。连家众人和张千户正带着人做收尾工作,小吏们忙着称量和记录最后一批玉米粒。

    就有小厮过来,到沈六跟前低声禀报了几句。

    沈六就点点头,站起身,随着小厮往连记的铺子里走。跟随而来的众官员自然都尾随着沈六。

    连记铺子的大堂里,已经安排好了桌椅。等沈六带着人进来,连蔓儿就过去,将沈六领到一张桌子旁边。

    沈六站在桌子只一眼,就发觉连蔓儿给他安排的桌椅,正是前几次来,他坐过的桌椅。这些桌椅与铺子里其他的桌椅看上去并没什么不同,但只要稍微仔细一些,就会发现,这些桌椅要更新一些,更干净、被保养的更好。椅子上,还垫了锦缎的靠背和坐垫。

    是因为他第一次来坐过,之后就好好收着,没拿出来用过,只预备着他来了,给他用的。

    这个待遇,对于沈六来说,并不少见。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此时此地,沈六就觉得连蔓儿的这个举动,让他身心都特别的舒泰。

    重视、体贴的恰到好处,而不带任何的谄媚和巴结。

    虽是这么想,沈六的脸上却依旧是毫无表情,只对身边的李大人招呼了一声,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玉米粥、玉米饼子、玉米发糕、玉米馒头和包子被一样一样地端上来。连蔓儿简单地介绍了每样吃食的做法和特点,就请沈六等人自己品尝。

    “六哥,这个好吃。你尝尝。”沈小胖跑到沈六跟前,指着桌上的吃食推荐给沈六,顺便显然他已经吃过了。

    沈六没有挑拣,将桌上的吃食一样一样地都尝了个遍。跟随的众官员也有样学样。连蔓儿在旁偷看沈六,想看看他最喜欢哪一样,不过结果让他失望。

    沈六每一样。都只尝了两口,不多不少,顺序也从从近到远,从他的表情上,你也看不出他到底对哪样有所偏爱。

    少顷,张千户带着连守信等人进来回报,说是玉米已经都打完了。

    “……可做玉米种的上等玉米共一百六十四袋。称重为一万六千三百八十斤,不宜于做玉米种的中等、下等玉米共十五袋,称重为一千四百五十六斤。”

    张千户的话音刚落,屋子里先是一片寂静,紧接着就热闹了起来。众官员脸上都有喜色。情不自禁地站起来,有的向沈六道喜,有的则是交头接耳。

    沈六点了点头,脸上也终于露出一点欢喜来,不过转眼,就恢复如常。他摆了摆手,屋内众官员立刻就安静了。

    “李老怎么看?”沈六问身边的李大人。

    “这是整二十亩地的总产量?”李大人就看着连守信,问道。

    “回禀大人,”连守信忙上前了一步。恭敬地答话道。也见了几次官,经过沈六的小厮点拨,又耳濡目染地,连守信也学会了对上对答的规矩。“不到二十亩,应该是十九亩零七分的地。”

    当时春耕的时候,连蔓儿家总共种了二十亩零两分的玉米。在初秋的时候。地里种的玉米,被挑出一部分当做嫩玉米卖掉了。现在秋收收割的玉米,就只有十九亩零七分。

    为了计算玉米的亩产量,这个数目,还是新近又丈量了一次所得的精确数目。

    “这么算,这玉米的亩产……”

    “是九百零五斤。”小七和五郎站在连守信的身后,忍不住出声道。小七说完了,左右看看,见大家都看向他,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不由自主地往五郎跟前蹭了蹭。

    “回禀大人,小的算过,大约就是九百零五斤。”就有一个拿着算盘的小吏出声道。

    经过了算盘演算出来的,那自然是没错的。

    “亩产九百斤啊……,这真是天佑我大明,天佑我大明啊……”李大人胡须颤抖,竟然落下泪来。

    这个年代,北方一年种一季的庄稼,南方一年两季,不过亩产量都不高,在北方,诸如三十里营子这里,土地算是肥沃的,庄稼的品种也好照看,一年每亩的收成最多也不过才三百斤。而到了南方,种植水稻、小麦的地方,一年种两季,亩产量加在一起,最多也不过是这个数。

    玉米亩产九百斤,于国于民,这个意义,简直是无法估量的。

    沈六坐在椅子上,看着激动的众官员,将身子往后靠了靠,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玉米亩产九百斤,连蔓儿当初估计的数字还是保守了一点。不过他喜欢。难得一个小姑娘办事能如此稳妥,处处留有余地。不只不让人操心,还处处让人觉得熨帖。

    想想早先送上去的奏折,再想想接下来要送上去的新折子,金椅子上坐着的那位看见后,应该也会喜出望外吧。

    天下的百姓能吃的更饱,国家的粮仓更加充实,这是他沈家对国家的贡献。

    要推广玉米的种植,自然是要从辽东府开始。辽东的百姓能够先其他地方的百姓吃的更饱,辽东府的粮仓更加充实,他手下的士兵们能吃的更饱。这是他沈家,他沈六,为自己的家乡,为自己带领的士兵将好事做到了实处。

    发现玉米高产一事,最初的原点是沈皇后给娘家人赐下外传进来的玉米。后来发生的事,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在牵引一样,让他、让沈家立下了这样大的一份功劳。

    现在天下太平,但是吃不饱饭的大有人在,更不要提每年必有的水旱等灾荒,无数的饥民,要靠国家的粮仓救济。

    这件事,功在社稷,甚至可以比拟沈家先祖追随太祖开国征战的功勋。

    即便沈皇后去世,有了这件功劳,沈家在朝堂上的位置也是稳稳的。当然,在奏折上,可不能彰显沈家的功劳,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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