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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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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来讲,没有什么国家的存在,只要利之所及,他能够毫不犹豫的出卖自己的灵魂。

他最先投效的是颉利可汗,再他麾下当以谋士,当年东突厥能够如此迅速的兵临城下,直逼长安,就是他献的计策,带的路,只是最后颉利可汗没有听他的劝,让李世民的虚张声势给震慑住了,方才有了渭水之盟。

东突厥灭亡之后,宇文博伟又投奔了薛延陀,在他的策划下,薛延陀把握住了大唐开拓西域的契机,讨好唐朝的同时,成功的在北方壮大,成为北方雄主。薛延陀能有今日之盛况,一切都离不开宇文博伟的谋划。

宇文博伟也在薛延陀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他的地位只在薛延陀的夷男可汗之下,吃着山珍海味,搂着娇妻美妾,享受着权力带来的乐趣。

当宇文博伟得到大度设带来的消息,也为之失神,动容,沉默了许久,旋即一笑道:“布尔特做得好,这种情况寻常的刺杀是无效的,只会打草惊蛇,暴露自己。”

大度设无奈道:“那我们只能坐这等死了?”

宇文博伟冷冷一笑道:“这也不尽然,他们能够防止刺客,但是能够防得了强杀吗?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还有一个词叫做‘雇佣军’。”

PS:呃,今天35度高温,前所未有,二代外出了一下,中暑了,头昏脑胀的,今天只有一更,明天三更补上。

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

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

饿狼莫贺巴哈是草原上最凶狠的马贼首领,他们不是部落,但有着最骁勇的战士,有着最贪婪的心。因为从不满足,所有人都称他们为饿狼,草原上的饿狼。

他是一个让草原民族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招惹他们,曾几何时,有一个叫茉谒族的敕勒部落首领不开眼,公开与饿狼莫贺巴哈为敌。

茉谒族聚集了三万强兵,征讨只有两千之纵的莫贺巴哈。

然而他们没有连莫贺巴哈的影子都没有看见,但随即得到了消息。莫贺巴哈趁着他们大军压进的时候偷袭了他们的老巢,整个族人十万百姓,大半数找到了残杀。

为了示威,莫贺巴哈在茉谒族援兵回来之前,将所有惨死的茉谒族人的脑袋割下来,堆积起来。五万多颗头颅,堆成了十多座让人心悸的山丘。

如此惨无人道的手段,震惊了整个草原,即便如此,莫贺巴哈还不打算放手,领兵游走于茉谒族人四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袭扰。他们人少,遇到大部队则逃,遇到小股部队则联手诛灭。

以至于整个茉谒族连外出放牧都需要大部队保护,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一年,直到茉谒族被领部吞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领部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小的族部,他们能够吞并茉谒族,皆因这一年里,莫贺巴哈拖垮了茉谒族所有的经济力量,让一个中型族群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地步。

从那以后,整个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敢惹上莫贺巴哈,即便族里遭受到他们的打劫,部落酋长也只是自认倒霉,不敢吱声。

哪怕是薛延陀这样的草原霸主,也不愿无端惹上莫贺巴哈这头饿狼。当然莫贺巴哈也不是蠢蛋,去招惹薛延陀这头草原上的猛虎。

郁督军山是北方草原上的名山,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山中的大树高可齐天,走在山中,几乎瞧不见天上的太阳。这里地势险峻,重重叠叠,若非熟悉地势之人,非在山中迷路不可。

这一带水草丰盛,但却没有一个族部有胆子迁居在这里地方。

因为草原上的饿狼就藏身在郁督军山中的一处不为人知的山谷里。

他们这小小的一股力量,也因为这郁督军山的存在而变得无比强势。

这日在人迹罕至的郁督军山附近,一个蒙面书生信步走上了山。

蒙面书生正是宇文博伟,他见郁督军山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暗自心惊,难怪这莫贺巴哈有胆子招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敞开了门来做生意,坐拥这郁督军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在缺乏攻城手段的草原,谁能奈何的了他们?

莫贺巴哈不仅干着打家劫舍的事情,同时还是雇佣军,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可以干任何事情,杀人放火,都在他们的接管之中。

在进山的那一刻,宇文博伟就以察觉自己早已让人盯梢了,索性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的交易。”

右手林中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首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

宇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中,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颉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中久久无语,显是为宇文博伟一句“颉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颉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颉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日让一个书生一语道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首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中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中走出了一个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发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中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下酒。”他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在手中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对此非但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迷上眼睛,一脸的回味,那种满口血腥的感觉,似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

宇文博伟不免心寒,但却自信笑道:“我明白,但我相信,我的来意足以打动身为草原雄鹰之子的大人你。”

莫贺巴哈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显是对于“草原雄鹰之子”这个称呼有极大的感触,道:“你明白就好”

宇文博伟会心一笑,问道:“不知大人是否记得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人?”

莫贺巴哈并不答话,但听到前者眼中有着凶狠之色,听到后者却微露奇怪。

宇文博伟续道:“阿史那社尔是当年与你父亲为敌的主谋之一,若不是他与突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一些事情?”

莫贺巴哈拳头紧握,眼中以闪现血焰。即是因为阿史那社尔,也是因为执失思力,更是因为他父亲在大唐的遭遇,粗着声音道:“别婆婆妈**,你想说什么,直说。”

宇文博伟道:“也许大人还不知最近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举动吧,此二人为了讨好李世民,忠心的做唐朝的狗,已经开始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他们要抹杀突厥这个民族,要让狼神的子孙彻底的沦为唐人的奴才。”

宇文博伟的话很具有感染力,莫贺巴哈痛恨道:“可耻的小人”

宇文博伟续道:“突厥的百姓已经受到了他们的愚弄,绝大部分都放弃了我们突厥的习俗。据我的估计,再过不久,他们将会前往突厥军营,劝说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征战的先锋。李世民卑鄙的利用突厥兵卒为他打天下送死,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却不顾突厥人的利益,安心的做李世民的走狗。他们二人该死该杀,我的来意便是如此。此二人既是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大人的敌人?替我杀了他们,我付你们五千匹马,外加黄金一千两作为报仇。”

莫贺巴哈没有任何的犹豫,点头道:“时间,地点,对方有多少人?”经过宇文博伟的劝说,他已经对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动了杀心,宇文博伟丰厚的报仇更是让他坚定了下手的决心。

宇文博伟道:“具体时间暂时不明,但他们在月余之内必然会往塞外军营,游说突厥兵卒。出雁门关距离塞外军营有三十里之遥,这段时间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也是唯一的机会。他们随行的护卫有一百人,其中还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机会只有一次,一但他们进入军营,或者退回雁门关,那将功亏一篑,除非你们拥有五万大军,否则不可能撼动他们分毫。也就是说,在雁门关与军营的中心地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莫贺巴哈略作沉吟,他们现在有三千人,而且大部分是昔年颉利可汗麾下最骁勇善战的金狼军,有着啸傲草原的力量,以多击少,以千人抵百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后也道:“成交”

宇文博伟也松了口气,他当年是颉利可汗的谋士,深知莫贺巴哈与金狼军的厉害。都说阿史那结社率是草原的第一勇士,那是在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莫贺拔死了的情况之下。在当年对战的时候,莫贺拔就曾两招将阿史那结社率打成重伤,在床上躺了半年。

而莫贺拔就是如今的莫贺巴哈。

至于金狼军,那是纵横草原常胜一败的劲旅,当年李靖奇袭襄城时,率领大唐三大精锐之一的军队捷胜军就曾与金狼军死磕了一战。

那一战准备充分的捷胜军血战仓促应战的金狼军,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取得胜利。尽管如此,金狼军还是护着颉利可汗从容离去,可见金狼军的战力如何。

以他们上千之众,对付百人,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第二十四章 危机来临

第二十四章 危机来临

雁门关又名西陉关,位于代县县城以北约二十公里处的雁门山中,是长城上的重要关隘,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更有人道“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可见此关之雄伟,此关之重要。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赵国起,经历千年,但直至现在,这雁门关始终是至关重要的关塞之一。

为了防范北地草原民族的作乱,李世民制高点铁裹门设关城,戍卒防守,又调归顺的突厥兵与雁门关外三十里处驻军,即可防御外地来犯,也可威慑北方群雄。

这天雁门关迎来了一伙行人,他们多做突厥打扮,身带兵刃,往来间列队整齐,一看便知绝非常人。在他们之中,只有三人做汉人打扮的,两男一女。正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一行人。

他们两人一个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仁义可汗,另一个是突厥著名的百战名将。他们在突厥人的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些突厥百姓才会如此轻易的接受大唐的统治。

他们在营地中呆了半个月,大功告成之后,踏上了往北前往塞外军营的路。也许知道此行并不会如说服突厥百姓,那么顺利,他们做足了准备,方才行动。至于那两男一女,自然就是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他们了。同行的秦煜,因为察觉出一丝异样,偷偷离队,潜伏至后方侦查了。

周灵灵见雁门关遥遥在望,松了口气,笑道:“好了,终于算是解放了。一路上寝食难安的,可累死我了。下次,我决计不干这种事情了。”

李逸风绷紧的精神也略作放松,柔声道:“在坚持一下,出了雁门关,我想我们会轻松一些。”

由于一切都是杜荷毫无依据的猜测,不确定刺客是否存在,李逸风还以为此行会很轻松,但实际情况却远远的出乎他的意料。在突厥营地的时候,他就隐隐察觉出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望着他们。

这并没有什么依据,只是纯粹的武者直觉。

不仅仅是他一人,周灵灵、巴宇兴、秦煜先后有着这种感觉。

一人可以说是疑神疑鬼,但数人同时有这种感觉,那就不是用疑神疑鬼就可以解释的了的了。

只是每当他们将注意力吸引走的时候,那种感觉即会出现,一但他们谨慎提防,那种感觉就消失无踪了。他们用尽一切方法,始终都无法查出身后的那双眼睛。

为防万一,四人一路上都绷紧着精神护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两人,任何靠近二人的人物都会收到他们的重点对待。

虽然一路上并没有任何的贼人出现,但他们精神上的消耗已经到达了极限,人人都感到疲累。

不过他们坚信这种情况只要出了雁门关,一切就好办了。

雁门关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一眼望去,方圆里许的情况尽收眼底,也便不用再担心任何的刺客靠近,他们自然也轻松起来,只需在行三十余里,他们的任务也算告一段落。

在这一刻,他们的脸色也渐渐好转,渐渐的放松警惕。

不过李逸风终究是老江湖,在没有达成目的以前,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警惕之心,道:“最后半天,我们也不可就此大意了。也许对方便是打算趁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下手也不一定,这种事情不是没有,总之这么多天都熬了过来,也不差这半日,打起精神来。”

周灵灵、巴宇兴为李逸风命是从,也强打起了精神。

此时侦察的秦煜骑马追了上来,甩蹬下马,道:“不行,我用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将那双眼睛揪出来。不是我们群体多疑,便是跟踪我们的人拥有着超乎一般的追踪技巧。”

李逸风沉默了会儿道:“既然找不着,那就用最笨的方法吧。刺杀两位大将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突厥兵卒与我大唐合并,想要做到这一点只能在我们抵达军营之前下手。只有最后半天的路程,假若真有刺客,他们一定会在路上动手的。”

秦煜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对了,近来你们可收到公子的来信?我前些天已经将此处的情况以飞鸽传书的方式告诉了公子,他才智无双,一定能够想到应对之法。算算时间,应该快回信了。”

李逸风摇头表示没有。

一行人出了雁门关,看着关外截然不同的景致,人人都有一股心胸开阔的感觉,却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在他们的身后一双阴霾的眼睛盯着他们的后背,传出了至关重要的消息。

草原人除了骁勇善战以外,他们还有一个特性追踪猎物,潜伏行踪,这是他们长期以往捕捉猎物的锻炼出来的本能。他们的这种本能,连六识远胜人类的野兽都能够对付,寻常人等自然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虽然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秦煜他们身怀绝技,都不是寻常人,但也只能若隐若现的察觉出他们的存在,想要将他们揪出来,却非易事。

长安杜府。

杜荷在书房反复看着秦煜的来信,他知秦煜胆大心细,若不是实在找不出那双在阴影中的眼睛是不会修书求助的。但他想不明白,想不通透。依照常理推论,这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行动。尤其是干刺杀这类事情,更是如此。

人群可以给他们制造混乱,人群可以助于他们的乔装,人群可以掩护他们的存在。

即是如此,那刺杀行动应该在突厥营地展开才是,然而那些幕后刺客却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只是不断的跟踪跟踪再跟踪。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因为刺客要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目的显然是因为他们意图劝服突厥融入大唐的举动。

既然知道这一点,那不难算出他们两人最终的目的地——塞外军营,而通往塞外军营也只有雁门关这一条路可以走。

他们完全可以挑选一处集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展开刺杀,而不是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傻傻的跟在后面,像个跟屁虫一样。“物极必反,事怪必妖”,这是杜荷向来引以为座右铭的八个字,也是因为这八个字,他才能抽丝剥茧的将一个个的谜团解开,揣摩出对方的用意,从而占据先机,战无不胜。

便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拓拔无双求见的消息。

杜荷一怔,这拓拔无双也许是当初一个人在沙漠待久了的缘故,不怎么喜欢与他人接触,即便来到大唐也是如此。不过杜荷也没有强求,只是给了他一件偏僻的院子,让他安静的生活。

原先杜荷的用意是将他收入军中听用,以他的武艺与雕中之王猛儿的辅佐,一定是一大助臂,故而将他劝离沙漠与自己外出见见世界,激发一下他男儿雄心。但显然独自生活惯了,不在适应人多的生活。杜荷曾想让他回到沙漠,过自己的生活,但实在不舍猛儿,也便搁置下来,今日他来找自己,实在让杜荷觉得意外。

“让他进来”杜荷将手中的信放在一旁,说了一句。

拓拔无双昂首阔步的走进了书房。

杜荷望着他,眼中讶异,此刻的拓拔无双已经没有了那种沉沉死气,面色红润,眼中有着昂扬的斗志,那是找到新生活新目标的迹象,眼中也浮现一丝喜色,笑道:“恭喜无双,你终于想开了。”

拓拔无双感激道:“拓拔我有今日,少不了大人的劝解。我今日来是想拜托大人两件事情。一是请大人将翠柳许配给我,二我想从军,我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养家糊口。”

杜荷意外一笑,心情也想明白前因后果了。

翠柳是杜府中的一个丫头,无父无母的,长乐见她可怜就让人将她买了下来。她性子活泼开朗是个开心果,在府中小有名气,负责做打扫府中卫生。拓拔无双所居住的偏院就是她管辖中的区域,双方不缺乏见面的机会。这一来二往,混熟了也生情了,拓拔无双心态改变,对于未来,自然是满怀希望。

想起来事情有些狗血,但世界上就没有不狗血的爱情,也没有一个愿意带着老婆混吃混喝的男人。

拓拔无双理所当然的想通了一切,不再做一个宅男了。

明白一切缘由,杜荷二话不说的道:“只要翠柳同意,我愿意报这个媒,至于从军一事,那是求之不得。”

拓拔无双大喜过望,不住的点头道:“明白明白,我就是得到她的同意才来找大人的。”

杜荷也给出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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