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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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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之后,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昨日在长门宫游玩了一整天,宋乔,苏稚都没有什么精神,倒是云音被突然出现的何愁有抓着在绳子上来回的走练习平衡功夫。

    宋乔要补觉,因此,一大早就把云哲塞给了云琅,云琅就抱着胖儿子慢慢的在云氏漫步。

    夏日的早晨空气极为清冽,不过,这样的好时光勉强能保持到太阳出来之前。

    那颗大火球还没有完全升起,地上就跟着火一般热浪袭人。

    天空响晴响晴的,云琅四处张望,看不见一丝云彩,看样子,今天日子难过了。

    抱着儿子走了一遭菜园子,摘了一篮子香瓜,衣衫就被汗水浸透了。

    “今天歇工!”

    把菜篮子交给梁翁之后,云琅就淡淡的吩咐一声。

    “谢侯爷!只是,只是……”

    “没什么好只是的,今天的天气热的邪乎,赚钱再重要也没有命重要。

    全部停下来,仆役们也停下来,一天不洒扫不会死人!”

    既然家主都发话了,梁翁就把香瓜篮子用绳子系着放进水井里,到了中午,正好拿出来吃。

    老虎缩在最阴暗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的装死狗,云琅见这家伙可怜,就让仆役们送来好大一块冰。

    然后老虎就愉快的趴在冰块上,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

    仆妇们用冰凉的泉水擦过席子,云琅把云哲身上的衣衫全部脱掉,赤条条的丢在纱帐里。

    自己也脱掉衣裳,就穿着一条短裤,坐在平台上摇扇子,至于早饭,他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太阳出来了,大地就着了火,云音汗津津的从父亲身边跑过,抱起云琅的凉茶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看样子何愁有算是放过她了。

    “热死我了……”苏稚一把推开窗户,满头大汗的喘气。

    木头房子,夏天能热死人,至于冬天……自然能冻死人,这样的楼阁除过好看,没半点屁用。

    好在云氏的冰多,当一大块冒着寒气的冰块被丫鬟抬进苏稚的屋子,苏稚立刻关上窗户,一连串的吩咐丫鬟,她要吃沙冰!

    同样穿着短裤短褂子的霍光从楼下走上来,猛猛的吃了一大碗沙冰,这才对云琅道:“师傅,今天可是印书作坊给太学交付书本的时间。”

    云琅不负责任的道:“这样的大热天,让他们等等!”

    “可是,太学的管事已经来了。”

    “那就让他回去,天凉了再来,云氏今日休假!”

    “那我去说!”

    “安静的坐下来纳凉,让仆役们去。小子,云氏没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要给人留一下瑕疵。

    以后啊,只要天气热成这样,云氏就休假,多少钱都不赚!”

第十五章璇玑宫主人() 
第十五章璇玑宫主人

    关中的天气其实是很糟糕的,春秋短暂,冬夏漫长。

    于是,云氏的休假一口气就进行了六天之久。

    在这六天里,天空还是一丝云彩都没有,晴朗的让人恐惧。

    麦子已经完全成熟了,再不收割,麦粒就会掉在地里,于是,云氏满门上下,就在天不亮的时候进入了麦田抢收。

    所有的作坊继续停工,即便作坊的收入是田地收入的十倍以上,云琅还是做出了停工的决定。

    很多时候,钱没有粮食重要。

    尤其是在大汉国,粮食随时随地都能换到钱,而有时候,拿着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粮食。

    云琅是一个被饿怕了的人,只要家里的存粮不够全家五百多口吃一年半的,他心里就发慌。

    整个云氏,修建的最好的仓库就是粮食仓库,仓库的底层不仅仅用条石压底,条石上面还铺了一层厚厚的三合土,因为有大量的白灰,老鼠都不喜欢光顾。

    每年这个时候,必须要把粮库里面的旧粮腾出来,然后再把新粮装进去。

    五千亩的麦田,在全家一千多人的努力下,三天功夫就收拾的干干净净。

    此时的云氏,充满了农家的乐趣,但凡是太阳能晒到的地方,都铺满了麦子。

    “师傅咱家的皇粮缴纳完毕了,被少府监评为一等。”霍光有气无力的从外边走进来,对正在看书的师傅道。

    云琅放下书本,摩挲一下赤裸的胸膛笑道:“那是啊,咱家送上去的虽然是去年的陈粮,却都是最好的粮食,少府监的人要是眼睛不瞎,给个一等是必须的。”

    “咱家还是第一个缴纳皇粮的。”

    “那是自然,谁让咱家怂呢!”

    “少府监的人看我就像看傻子!”

    “那是自然啊,谁家会把最好的粮食拿去交皇粮呢?”

    “我们为什么要拿最好的粮食交皇粮呢?”

    “那是因为我们家差一点的粮食都拿去喂猪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那些拿去喂猪的粮食交皇粮,再把那些陈粮跟别人交换更多的差粮来喂猪呢?”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想了想道:“在我的潜意识里,我认为人比猪高贵一些,所以这中间就会有一个顺序问题,好的,应该优先供应人,剩下的才考虑猪。”

    “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家就会受损失!”

    云琅摸摸霍光圆圆的脑袋道:“这就是我们因为自诩高贵而应该付出的代价!”

    “高贵之心很重要吗?”

    “很重要,这会让我们怜惜自己,不鲁莽做事,不轻易的舍弃性命,对他人有怜悯之心,以天下大任为己任,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你而变得更加精彩。”

    “可是,这样做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云琅笑道:“没好处,甚至有坏处。”

    “没好处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小子,你可能不知道,高贵之人眼中的好处跟一般人眼中的好处不太一样。

    你年纪再大一点就会明白。“

    “我已经很大了!”

    “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不意味着你就能理解这个世界,理解人,现在,你需要更多的感悟,把那些学问化作实实在在的道理,最终变成你觉得需要恪守的道德。

    完成这一步,你就算是长大了。“

    “师傅,你已经感悟到了吗?”

    云琅叹息一声道:“师傅的情况比较糟糕,以前感悟到的东西跟现在感悟到的东西有误差,还需要融合……

    以前的时候,师傅认为贫穷就是人世间最糟糕的事情,出山之后看到了被匈奴人肆虐之后的边地,以及乡间的土豪劣绅们的作为之后,就发现,想要脱离贫穷,首先做的就是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以及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

    这是脱离贫穷的前提。

    我以前做了很多事情,比如改良农具,改良作物,制造了很多能加快财富聚敛速度的东西。

    结果呢,获益的是勋贵跟土豪们,而我们家,也变成了其中的一份子,总之,很失败!”

    霍光摇头道:“没有失败,至少我们家的人过的很快活!”

    徒弟的话让云琅心里非常的舒坦,霍光说的没错,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桩大功德,更不要说改变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了。

    既然心情好,师徒二人就破开了一个大西瓜,今年的西瓜比去年的还要好些,至少瓜瓤子里面的瓜子少了一些,果肉也变得更加饱满,糖分更高。

    用勺子挖着西瓜吃,是吃西瓜的最高奥义,十来斤的西瓜被师徒二人吃光之后,擦一把脸上的瓜汗,相视一笑,这该是一个学问与味蕾上的双丰收。

    烈日下的官道上,行人稀少,即便是平日里最勤快的伙计,这时候也不好意思挑着货物在路上行走。

    道路两边的树荫下,横七竖八的躺着赶路的行商。

    这些人从天色微明就开始赶路,直到日上三竿再也经受不住烈日灼烤,这才躲在树荫处补觉。

    行商从来都是一个非常辛苦的活计,肉体上的辛苦也就算了,还会经常遇见拦路抢劫的蟊贼。

    不过,这种忧虑在上林苑一带是没有的,这里的百姓大多富足,不会干出拦路抢劫的事情,更何况,因为富裕的缘故,他们也不允许盗贼在这里出现。

    去年的时候,几个奴隶逃脱了,上林苑的人空群出动,短短两天就把逃奴全部抓获,最后当着奴隶们的面,把那几个逃奴全部都给吊死了。

    如果出现盗贼,他面临的局面跟逃奴差不多。

    因此,行商们才会大咧咧的在这里呼呼大睡。

    三头毛驴从官道尽头慢悠悠的走过来,毛驴上坐着三个人,其中戴着幕篱的该是两个女人,一个青衫男子戴着一顶斗笠,即便在这样炎热的中午时分,他依旧左顾右盼的,似乎对眼前的这一切非常的好奇。

    行商们睁开惺忪的睡眼打量一下这三个顶着烈日赶路的人,觉得他们不可能是自己的客户,就重新躺倒,继续大睡。

    “再有三里地就到富贵县了,小乔,小稚在那里有一座夫家给开的医馆,师弟师妹,可以在那里歇歇脚,明日再去见见姑爷!”

    打头的蒙面女子掀开幕篱,露出一张极为苍老的脸,笑吟吟的对身边的一男一女道。

    青衫男子不满的道:“既然小乔,小稚全部嫁给了勋贵,为何还要在富贵县操持医馆呢?

    难道说,她们不受姑爷喜爱?”

    药婆婆看了男子一眼道:“这句话藏在你心里已经很久了吧?”

    蒙面女子连忙道:“子良绝无此意,只是与两个丫头四年未见,很想知道她们的近况。”

    药婆婆苦笑道:“你们如果真的关心那两个丫头,当初归隐鹿鸣山的时候,就该告诉我们一声。

    现在想想那两个孩子那时候的惶恐模样,老身的心都疼,如果不是遇见了姑爷,就她们两个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苏子良叹口气道:“当初官府逼迫的紧,要我们全部搬来长安,宫中所有医者全部入军,再不离开璇玑宫就有倾覆之忧。

    那个时候,也就顾不得许多了。”

    药婆婆傲然笑道:“鹿鸣山虽然安静,却是穷山僻壤之地,虽然避开了官府,那些弟子们的一身医术却没了用武之地。

    我早就说过,我医家本身就是入世的学问,避世逃离,还要医术何用?

    小稚随姑爷远赴三里外的边关,一路上活人无数,医术大进,虽是女子,却在军中一言九鼎,无数骄兵悍将见了小稚不敢侧目!

    去军中就去军中,在那里不但可以接触到无数伤患,而且还可以打开人体,参研其中道理,毫无后顾之忧。

    这样的事情,那里是你们在鹿鸣山能做的?

    至于你说小乔,小稚不受家主疼爱?哼哼哼,云氏就两个女主人,一个是小乔,一个是小稚。

    这世上没有比姑爷更疼爱两个丫头的人了,包括你们!”

第十六章佳婿() 
第十六章佳婿

    “天气太热就不要再劳作了,虽说日子不好过,也要照顾好身体。

    老命都没有了,家业再大也没有用。

    你这是痰蒙心窍,高热神昏,且有呕血之症,这很危险了,我给你开了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

    晨昏各一,不要嫌弃药贵,犀角,牛黄丸去长门宫开的药铺购买,能得不少的折头。”

    宋乔刚刚给一个老妪看完病,洗手之后就开始书写药方,顺便将注意事项一一告知了老妪。

    就在老妪被儿子搀扶拿着药方千恩万谢的准备离开的功夫,就听门外有人高声道:“犀角地黄汤,安宫牛黄丸虽然对症,药物靡费太多,百姓万万负担不起这样的药物。

    我看她四肢抽搐,不如开羚角钩藤汤为好。”

    正在喝茶的宋乔顿时就愣住了,茶杯无力地从手里滑落,眼泪顿时溢出眼眶,嘴唇蠕动两下,就要起身为眼前的青衫人行大礼。

    身体还没站起来,就被一双手牢牢地按在椅子上,就听背后的苏稚怒道:“还是像以前一般穷酸!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有神效,岂是区区羚角钩藤汤能比拟的!”

    青衫人叹息一声瞅着同样泪流满面的苏稚道:“囡囡啊,四年不见,一声耶耶也不叫了吗?”

    苏稚哽咽着对惊恐莫名的老妪道:“放心去拿药,长门宫的药不吃白不吃!”

    老妪这才冲着苏稚施礼,连忙走了出去,对她来说,宋乔跟苏稚才是神医,至于青衫人——谁知道他是谁!

    苏子良僵在原地,正不知该如何应对的时候,却看见苏稚从桌案后面跑出来,抬腿就要踢父亲的小腿,终究没有踢下去,张开双臂抱住青衫人嚎啕大哭。

    苏子良轻轻地拍着苏稚的后背任凭闺女哭泣,目光却落在宋乔的身上。

    宋乔盈盈下拜道:“不肖弟子宋乔拜见恩师!”

    苏子良眼中湿润,惨笑一声点点头道:“是师傅不好,当初不该让你们下山的。”

    苏稚猛地抬起头瞅着父亲道:“母亲呢?”

    “被药婆婆带去了内室,耶耶想早点看到囡囡,就忍不住来到了药堂。”

    苏稚立刻离开了父亲的怀抱,大呼小叫的向后堂跑去。

    苏子良见状不由得摇头苦笑。

    宋乔准备邀请苏子良进入内室,却听师傅道:“囡囡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还不知道怎么埋怨她母亲呢,等她灵智恢复之后再见不迟!”

    今日是看不成病了,宋乔就吩咐旁边的羌女道:“医者今日有事,暂停一日!”

    苏子良摇摇头道:“外边的病患还多,断没有让他们白跑一趟的道理。

    你平缓一下心神,继续给病患瞧病,为师就在这里看着,看看我徒儿这四年来是否有长进。”

    宋乔见师父正在看药堂门楣上的“神医堂”就笑道:“这面匾额可不是弟子不知廉耻的自吹自擂,而是我夫君亲笔书写挂上去的,他常说,有了神医堂,就该有神医,即便现在不是,将来一定会成神医!”

    苏子良摇头笑道:“你夫君好大的口气!”

    宋乔给师傅倒了一杯茶笑道:“他本来该是神仙中人,只是喜欢自苦,这才自贬人间。”

    苏子良手里的茶杯抖了一下,漾出一点茶水,稳住手苦笑道:“你如此推崇你夫君?”

    宋乔大笑道:“这也是他自己说的!”

    苏子良闻言大笑,良久,才看着宋乔发红的眼睛道:“看来他真的很疼爱你们。”

    宋乔笑道:“徒儿的运气不错,事事只敢求中庸,却不知老天把最好的一股脑给了徒儿。”

    苏子良笑道:“你莫要安慰为师,当初璇玑城仓促远遁鹿鸣山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璇玑城上下一百四十六口,为师身为城主,不可能为了你们三个就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

    你们生气也好,恼怒也罢,再来一次,为师依旧会这样做,不会因为你跟小稚一个是我的弟子,一个是我的女儿就有所改变。”

    宋乔委屈的点点头道:“弟子还好,多少能知晓一点师傅的难处,小稚年纪小,有些脾气……”

    苏子良摆摆手道:“为师只亏欠你跟药婆婆,至于小稚,他是我的女儿,为师做什么决定,她还没有资格质疑。”

    宋乔连忙道:“师傅,这些话您对徒儿说说就好,千万莫要让我夫君知道了,他疼爱小稚入骨,又是一个狷狂性子,这番话必为他所不喜!”

    苏子良沉默片刻道:“永安侯?”

    宋乔点点头道:“云琅,也是山门中人,且是最神秘的西北理工门下,经史子集无所不知,天文地理无所不通,即便是医道也造诣惊人。

    而他常说自己最拿手的却是庖厨之道!“

    苏子良震惊的瞅着徒弟道:“前面那些话也是他自吹自擂的?”

    宋乔微笑着摇头道:“是弟子自己感悟的,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我们说什么,他都比我们理解的更深,有时候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发人深省。”

    “咦?这倒要见识一下!你继续瞧病,先让为师看看你的本事!”

    宋乔笑着敲响了桌子上的金钟,一个包裹着脑袋的病患就从外面走了进来……

    给老虎洗澡是一件苦差事,只要进到水里,他就喜欢在水里扑腾,刚刚弄好的肥皂沫,不等云琅动手揉搓,老虎就一头钻进水里,把肥皂沫全部弄掉。

    再加上这家伙力大无穷,不论云琅跟霍光两个如何努力都无济于事。

    倒是霍光用刷子给他刷屁股的时候,这家伙一副很享受的模样,把尾巴翘的高高的,方便霍光行事。

    一个时辰之后终于把老虎洗干净了,这家伙懒懒的爬上岸,抖抖毛,就卧在他的破毯子上,一双淡黄色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瞅着云音。

    云音拍拍脑袋,很快就让仆役拿来一块新鲜的带骨猪肉,这家伙立刻就来了精神,将猪肉按在木板上狼吞虎咽。

    云音很羡慕父亲跟师兄两个可以在水坑里扑腾,好几次想要下去,只要一想起母亲的话,就恨恨的用脚踩一些水花,然后老老实实的陪着老虎,看他吃东西。

    太阳西斜,此时正是睡觉的好时候,云琅,霍光爬上岸,找了一处睡觉的好地方,等仆役铺好毯子,就躺在上面,给云音留了一点空隙,三人就愉快的休憩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云琅忽然听见老虎在低声咆哮,睁开眼睛一看,只见一个青衫人站在距离他不到三丈的地方,正在看着他。

    云琅朝四周瞅瞅,果断的起身施礼道:“小婿云琅见过大人!”

    苏子良瞅着只穿着一条短裤的云琅皱眉道:“君侯何故如此失礼焉?”

    云琅笑道:“大人第一次见小婿,裸坦相见也好让大人看的清楚些,免得以为阿乔,阿稚所托非人!”

    苏子良大笑道:“这就是你们长安人常说的名士风范?”

    云琅也笑了,披上衣衫,唤醒霍光,抱起依旧酣睡的闺女邀请老丈人去前厅叙话。

    梁翁站在远处冲着云琅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这该是苏稚搞的鬼,云琅也不好怪罪梁翁。

    换过衣衫之后,云琅重新见过刚刚到来的老丈人,丈母娘,老丈人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不错,所以,称呼他们为大人,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老丈人很强势,丈母娘从头到尾没有说话的余地,苏稚骄傲的坐在丈夫跟父亲中间,左看看,又看看,见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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