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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爹是有心人,十年前在南京(那时称京师)便秘密成立神龙密谍。
成立神龙密谍的基本成员,就是以往的飞龙密谍,有心再掀起一次夺位大计。
可是,真正在锦衣了大权在握的大员,是早年燕山三护卫的老将,他们对皇室忠心耿耿,汉王世子根本无法买通他们谋逆叛变。
这次远在京外保护钦差的计划,就是锦衣卫一些老将所策定的。在京都还有更妥善的安排,策划得天衣无缝,真真假假实实虚虚,连许多皇亲国戚也一头雾水。
她的老哥大世子瞻圻,在京都暗中指挥不少神龙密谍活动,也打听不出丝毫风声,花了不少金银,买了不少假消息,自乱脚步。
真钦差秘密动身走了三四天,假钦差仍留在京都准备行装。
她做梦也没料到,罗百户那些人胆敢向她袭击。结果,最后的心腹亲信几乎被一网打尽。
汉府派人在真定德州拦截钦差的事,在京都闹得沸沸扬扬。结果,朝廷调动大军,沿山东漕河以及真定至河南大官道一线,宣布戒严以保证太子赴京登基。
罗百户率领四队人马,空袭兴隆屯,是因势利导所匆匆策定的计划,暗中的联络人是燕山双剑客与王玉芝姑娘,促成人是曹世奇和幻剑飞仙。
人马空袭兴隆屯成功,曹世奇已远走赵州间道,脱离是非场,他总算兑现对罗百户、燕山双剑客的承诺,善后工作与他无关。
取回寄放的坐骑行囊,已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暮色四起。
他不能在真定府城附近逗留,怕真定卫好些心存叛逆的骑兵悍将找麻烦,买了些干粮酒菜,在暮色苍茫中,绕城而过,连夜走间道奔向赵州。
杜琴小姑娘要前往京都,西山双剑客答应就近照料。小丫头顽皮急燥,在京都天子脚下,很可能闹出能以收拾的风波,有西山双剑客照料,必可减少一些风险。
幻剑飞仙与他同路南下,颇不寂寞。曹世奇本来打算在黄平府东走山东临清,避人耳目乘船南下的。神龙密谍散处天下各地活动,他不想与这些人再引发冲突。
但他改变了行程,送幻剑飞仙到河南开封,绕睢州走凤阳,反正他不急于赶路。
幻剑飞仙必须西上,两人在开封依依分手。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每个人有自己的世俗事务需要处理,一声珍重,各奔前程。
七月末,江南大丰收。
太子已安全抵达京师即位,诏订明年为宣德元年,大赦天下,许多被久囚的人犯重见天日。
因逃避移民而遭囚禁的人犯,从各地囚牢释出,兴高采烈踏上返乡回归故里之途。
重新掀起寻找失落亲人的寻亲潮。天下太平,百姓反而骨肉离散,委实是一大讽刺。
这天,曹世奇风尘仆仆,策马接近滁州的东乡,进入东阳桥北面一座大农庄。
滁州,好地方,南京附近的名城,人文荟萃名满天下的都会。
这里,也是大明皇朝的名城。
太祖高皇帝起兵,第一次领兵攻下的第一座城就是这里。从此,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后来,他把大宋皇帝韩林儿迎到滁州,自己到南京(当称集庆路,他改为应天府)做他的“吴国公”,又晋封吴王。
最后(两年后),他派水寇出身的廖永忠去滁州,把大宋皇帝接至应天府(南京)坐皇位。船到爪步山江面,忠心耿耿的廖永忠,把船弄翻了,把皇帝韩林儿淹死,结束了大宋皇朝十二年的天命。
从此,不再是“龙凤”十二年,改成“吴”元年。此后,灭元兴宋,他为自己开创大明皇朝三百年历史。
城东,建了卫城,称为滁州卫,捍卫着这有纪念性的名城。
来这里游名胜的人受到欢迎。想来这里为非作歹混口食,得准备进大牢吃太平饭。所以这里的治安,在江北是首屈一指的干净城。
这里的乡民,第一次移徙(移民)来自浙西。永乐大帝迁都北京,把这里已经生根逐渐富裕的富户,得新移徙京师,因此滁州的好百姓们,亲友有些在浙西(浙江西部),有些在京师(北京),逢年过节,访亲扫墓的人络绎于途。
这就是“身背着花鼓走四方”的由来,正当的农工平民,是禁止穿州过县流浪的。
曹民奇就是受这座农庄主人的委托,至京都寻觅亲友的,总算顺利地不负所托,来回一次,费时百日,去时稻田青青,归时已入仓。
半个时辰后,他到了城西南五里左右的丰山东麓,牵了坐骑进入一座小庄院,受到热烈的欢迎。
小庄院的主人姓张,州城附近的人,提起丰山张大爷张斌,只知道他是曾经两次出任粮绅,十分讲公道有良心地主,即不知道他曾经是大江下游大有名气,曾经有相当局面的江湖仁义大爷。
在大江下游,翻江鏊张冲,名列大江七雄的一雄,手下有三百条以上好汉,五十艘大小船只,承揽正式的人货航运,也兼做私枭勾当,八年前在池州府与另一雄六爪苍龙火并,右臂骨折筋断,从此退出江湖,返回老家安居纳福。
所谓仁义大爷,一定为人四海,朋友最多,铁户担道义,受到江湖朋友尊敬。
像翻江鏊这种人,虽说已经退出江湖,但不可能与江湖断绝往来,经常接待知交好友,把臂言欢。
他年过半百,闯了半甲子江湖,有各式各样的朋友,退隐八载,豪气不减当年。
曹世奇受到热烈欢迎,被安顿在东厢房贵宾室。
掌灯时分,主人在客院的花厅置宴款待贵宾,仆人皆被遣开,只留一位小侍女伺候。
酒是徐沛高粱烧一锅头,酒香满室。
酒过三巡,曹世奇将入京的经过简要地说了。
东乡那位大农庄的主人,是翻江鏊的朋友,共有四家人的亲友被移徙到京师,到底被安置在何处,数年来音讯全无,翻江鏊朋友众多,答应请人上京替他们查访亲友的下落。
翻江鏊有朋友认识曹世奇,就这样辗转请托,由曹世奇跑一趟京师,幸不辱命守完满达成委托,取得亲友的书柬信物,功德完满。
翻江鏊并不完全了解曹世奇的底细,反正是一见如故的朋友,不需盘根究底。江湖好汉一言不合可能打破头,话一投机便是好朋友,不需盘三代履历,谁也不计较朋友的身份地位高低。
回到南京,曹世奇已经不是曹世奇,叫曹不文,意思是一文不名,也有粗野不文的意思。当然,这也不是他的本名,嘲世意味极浓。
南京,指京城。应天府,指京城外的行政辖区,知府大人管不了京城的事,应天府下分两县,东北,是上元县;西南,是江宁。
上元县江边有一座栖霞镇,栖霞山是南京东北四十余里的名胜区,佛门弟子的盛地,栖霞红叶是南京八景之一。
栖霞镇有一间小小的不文斋,是一家小小的艺品店,当时称为四宝坊,经营小规模的琴棋书画买卖交换,出售文房四宝。主要的收入,是替栖霞寺的施主大德抄经。
曹不文就是不文斋的小店东,由一位老秀才主持店务,有四个伙计三个徒弟,负责抄经,生意不错。
曹不文很少在家,不务正业,不时替亲朋好友,至外地寻亲,经常远赴京都,与失散的亲友取得联系。
翻江鏊朋友众多,与曹小东主攀上良好的交情。这次远走京都替朋友寻亲,就是翻江鏊促成的。
“回程有些小波折,多耽搁了几天。”曹世奇不便将所发生的意外说出,以免惊世骇俗,“兄弟打算在贵地逗留三五天,如何?”
“老弟,你这是甚么话?”翻江鏊大笑,“哈哈!你如果不文斋那边还丢得下,在我这里住三年五载,保证你乐不思蜀,老哥我求之不得,欢迎你留下。”“兄弟不是在你这里享福的,我准备把琅琊山的一些碑拓带回去。尤其是醉翁亭丰乐亭碑记真迹,已经禁拓了多年。老哥,能设法吗?”
“哈哈!天下没有不可能的事,交给我啦!保证满意。这几天我空闲得很,粮已进仓,今年粮绅不是我,一身轻松。我陪你游丰山琅琊山。你要办的事,我派人替你办妥,不必操心。”
“那我就先谢啦!敬你。”曹世奇欣然敬酒。
两人喝了一坛一锅头,宾主尽欢。
在陌生的地方,有热心的朋友代辨事务,是极感欣慰的事。曹世奇不需费心,可以放心畅游琅琊名胜了。
翻江鏊是热诚的主人,而且人也不俗,对本地的名胜十分熟悉,谈起来如数家珍。
第一天,带了他畅游庄院附近的名胜。
庄院后面的丰山与五里外的琅琊山,是连成一线的风景区。丰山也叫丰亭山,山上有汉高祖庙。
山北是幽谷,四周山势合围,庄院迤北遍西,叫柏子龙坑,也叫龙潭。山西北的双燕洞,能出云雨,俗语说:丰山着帽,丰年之兆。天欲雨,云气发弥漫像巾帽。
在读书人来说,丰山的盛名,源自大文豪欧阳修所建的丰乐亭,所传世的丰乐亭记出于他的大手笔。而书碑的又是大文豪苏轼,文与书世称一时瑜亮。
欧阳修在琅琊山,所游的醉翁亭,所传世的醉翁亭让,更是脍炙人口,也是由苏轼题跋。亭后有一座二贤祠,祀的就是他们两人。
由于各地前来拓石的人甚多,年深日久,碑文必定腐蚀,因此已禁止拓石。后来天启年间,在亭内加建了宝宋斋,严密保护碑石,只有那些有特权的人,才能获得特准拓墨真迹了。
次日一早,由两名庄丁挑了食篮先走。翻江鏊是本地人,游程皆胸有成竹,预作安排,准备作琅琊山一日游,踏着朝曦就道。
琅琊不是一座山,而是一列小山峰,俗称摩陀岭。南面地石屏门和丫头山,山虽不高,却是著名的风景区。信绅的人,可以到开化寺(琅琊寺)礼佛,四十余座殿阁,足以供一日游。
文人逸士,则游醉翁亭,刻有百十处摩崖碑刻,集各代名家之大成。
那时的醉翁亭,还维持原始风貌,不曾扩建成楼,宝宋斋也是后人所建。附近的几座小型八角亭也没命名,九曲流觞也仅具雏型,游客们用树叶权充流杯。
他们先游归云洞,登南天门,在醉翁亭午膳,向居民买了两坛酿泉(亭东南的玻璃泉或六一泉)酿制的佳酿,占了小丘的小亭开怀畅饮。
游客甚多,皆在醉翁亭流连,偶或有三两个游客,从这座小亭经过。
翻江鏊不曾行脚京都,少不了问及京华胜迹。曹世奇三度往来京都,谈及京华见闻头头是道。
“那地方真的不好。”谈起风土人情,曹世奇的批评颇为苛刻,“四四方方的高大城墙,围住低低矮矮的宅院,除了皇城的宫殿顶,你在城外甚么都看不见。秋风一起满城飞沙,走在大街上,你像是到了异邦外国,每一个人说一种你听不懂的语言,每个人穿的衣裤也各式各样。说难听些,那简直就是一个四十里巨大的兽槛,囚禁着各色各样的飞禽走兽,日子真难过。”
京都城高三丈五尺五,建宫殿建了十三年。那时,完全以兵垒的形式筑城,防备蒙古人反攻。
城内除了宫殿之外,不许百姓建造楼房。各城门的雄伟城楼还没兴建,光秃秃的巨大城墙上只有九座小形的城门楼。
天下富裕的富户,以及各地的贫民,不断往京师强迫移徙,贫富的差距愈拉愈大。各地的方言在这里大集合,掺杂有凤阳腔的官话刚成型,推行还有待努力。
新的朝代建立不久,你还奢望甚么?曹世奇以一个山明水秀的江南人目光看京师,难怪愈看愈生气。
京都自唐代的范阳郡沦亡之后,便一直成为异域。然后经过辽的南京、金的中都、元的大都一直是游牧民族的地盘。
尤其是蒙古人在这里建大都,把这一带所谓幽燕之地,以及山东、河南,所有的百姓杀掉十之九,走上百里不见人烟。
元未群雄并起,刘逼通大宋旗下的猛将关先生,从河南打入山西,进入察哈尔逼大漠,杀入大元帝国的上都(库伦)。然后东进辽阳,打进朝鲜半岛,占领高丽皇都,最后死在那里。这期间,他的兵马纵横万里,沿途除了追杀蒙人、辽人、金人的部队之外,城堡只有极少的人烟,如入无人之境。
可知大明皇朝往北(以及西北)移民,实在有其迫切的需要,有皇帝,有皇城,而没有人民,像话吗?
这就是当年大明皇朝的帝都,百废待举。一个从江南花花世界,突然踏入京都的人,唯一的念头,是赶快回江南快活去也,此地留不了爷。
“听你所说,咱们家乡被迫迁徙的,生活岂不是很苦?”翻江鏊似乎有点不相信。
“那能不苦?”曹世奇不住摇头苦笑,“迁徙的人有两种:富人和穷人。富人坐吃山空,穷人永远从事低下的行业苦熬。”
“那就铤而走险呀!”
“铤而走险?兵比人多,如何走险?我在真定府,兵的人数比百姓多两三倍。咱们一些江湖朋友,三三两两往北走,到京都看风色,结果一个个败兴而返,那里不是江湖朋友发展的猎食场。”
他想到幻剑飞仙,想到一剑三奇欧阳虹。这些人都是失望地离开京都的,途中如果没有他插手于预,这些人恐怕尸骨早寒了。
至于西山双剑客,他们是军籍人员,生活的范围有发展的空间,可以适合京都的环境。
想起幻剑飞仙,眼前突然出现幻剑飞仙的倩影。
“兄弟,你怎么了?”翻江鏊发觉他的神态有异。
“哦!没甚么。”他定下神,收回目光。
一位明眸皓齿的美丽女郎,正微笑着沿小径接近小亭,面庞与五官轮廓,的确有七八分神似幻剑飞仙尚绿云姑娘。
女郎的年纪与健美的身材,也与幻剑飞仙相像,穿的是绿衣绿裙。
仔细留意察看,他知道看错了人,这位女郎不是幻剑飞仙,而是他一时产生错觉,也表示他心中,对幻剑飞仙有相当浓厚的关切和怀念。
在后期的接触中,他对幻剑飞仙的好感与时俱增。他终于明白,他对幻剑飞仙的第一印象是错误的,幻剑飞仙不是骄傲自负的女人,反而是善体人意的可爱小姑娘。
也可能是俏皮泼辣的杜琴出现,衬托出幻剑飞仙的善体人意优点,加强了他对幻剑飞仙的了解,产生情投意合的融洽感觉。
翻江鏊是背向绿衣女郎的,本能地转首回顾。曹世奇的刹那间失神,老江湖知道必定事出有因。
看到绿衣女郎,翻江鏊脸色大变。
女郎脚下轻盈,明眸紧吸住翻江鏊的眼神。
“你知道我是谁,是吗?”女郎站在亭栏外笑问,没流露丝毫敌意,落落大方的明媚笑容,任何人看了觉得可爱。
翻江鏊却惊得几乎跳起来,女郎的托大,已表示出敌意,来者不善,相见决非偶然。
“听说过你这号人物。”翻江鏊警觉地推箸而起,“绿衣使者余含芳,扬州天罗院院主。”
天罗院,天下四大杀手贪集团之一,据说人手并不多,但该院所接的买卖从没失败过。而该院买卖花红之高,即高居四大杀手集团之首。
天罗院信誉佳,但声誉却差,因为该院办事的宗旨,强调买卖是买卖,与恩怨是非无关。
不管谁,只要有钱,任何人皆可请他们办事,是非曲直他们概不过问。那么,没有钱岂不注定了要受害?
天罗院也有长处,那就是不用暗杀手段完成买卖。
天罗院的院主亲自找上头来,事态严重。翻江鏊曾经是一代枭雄,见微知著,经验老到,已经知道对方必定冲他而来了。
“张大爷不愧称江湖仁义大爷,知道我绿衣使者这号人物。三个月前,我的人总算查出此地的张大爷张斌,就是翻江鏊张冲,可见本院的消息,仍不算灵通。”绿衣使者一面说,一面用目光打量泰然安坐的曹世奇,“此后不断查证,真费了不少工夫。”
“其实,张某并非故意改名逃灾避祸,在地方乡亲中周旋,确也不宜使用江湖名号。余院主必定是为买卖而来,张某似已落入院主算计了,身上没带兵刃,身边没有人可用。不过,张某仍有放手一搏的勇气。”
翻江鏊捞起长衫的衣尾掖在腰带上,举步向亭外走。
“你有三个人呀。”绿衣使者举手一挥,“我带了两个人来。”
不远处的大树后,出来了一个穿青衣挟布卷中年游客。
下面通向醉翁亭的小径,另一个青衣人正缓步向小亭接近。
“我这两个长工,不知道甚么叫武功,这一位……”翻江鏊指指曹世奇,“是在下稍为稔熟的朋友。余院主,你最好不要伤害无关的人。”
“嘻嘻……”绿衣使者娇笑,“只要无关的人不插手,本院的人犯不着伤害无辜,伤害无关的人无利可图,我们不会做这种浪费精力的事。”
“余院主,你这些话,表示你为人还不算太坏。”曹世奇含笑整衣而起,“先用话警告无关的人,情至义尽,按理在下不该插手,但情势不由人。我在张老哥家中作客,他陪我来浪琊山游玩,因而身边不带随从保护,我能不插手吗?我不是不讲道义的下三滥混蛋。”
“老弟,没有你的事。”翻江鏊急叫。
在翻江鏊眼中,曹世奇只是一个文才比拳脚了得的不文斋的小东主,拳脚聊可自卫,见过世面,跑过不少地方,替人跑京师找寻亲友,才华与见识应付裕如。要和江湖的武林高手较量,简直是以卵击石开玩笑,所以急急阻止他强出头。
“呵呵!张老哥,今天如果我贪生怕死置身事外,日后我还有脸见人吗?”曹世奇大笑,走近翻江鏊,“张老哥,你并不蠢呀!”
“咦!你……”
“你要明白,江湖朋友办事,留活口见证是大忌。杀人灭口不留见证的规矩,你懂,他们也懂。你以为余院主这几句话,她就让我和你的两个长工,活着胡说八道?别蠢了,老哥,她只快办完正事,如何善后,是她的两个杀手的事,避免我和长工三个人妨碍她的行动。”
“可是,你……”
“不必替我担心,我自己的事我负责。如果我有些甚么三长两短,那也是我心甘情愿自找的。呵呵1老哥,你想知道计算你的人是谁吗?”
“在江湖闯荡了将近半甲子,结了些甚么深仇大恨我心里明白。但据我所知,应该不会有人请杀手要我的命。老哥我这一生中,除了因一些利害冲突,与同道发生冲突在所难免之处,自问遵守江湖道义从不过分。我敢以信誉保证,我的手,我的刀,从来不没真正杀过人。利害冲突,用不着杀人的,点到即止,这是我处事的宗旨。”
“也许我可以请这位余院主坦诚相告。”
“那是不可能的,兄弟。”
“总该试试呀!老哥。”
一旁的绿衣使者,愈听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