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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对他倾注了我所有的母爱,就怕有什么来不及给他就错过了。
瑞雪不同,她会陪着我和凯撒直到永远。由于她的特殊身份,我总会严加管教她。她还是个孩子,不能正确地明辨是非,分清楚善恶。尤其她生下来就是吸血鬼,有着常人没有的能力,行招踏错一步,就会万劫不复。
我不希望我和凯撒的结合,会带来一个危害人类的孩子。
自然,我也理解凯撒对于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怕我过于宠爱瑞辰,让他学不会独立解决问题。到时候离开父母,瑞辰就会更加艰难。男人么,在凯撒的眼里,就应该像水手这首歌里唱的那样,要经历过千锤百炼,才能更有担当。
或许是遗传了凯撒的优良基因,瑞辰很爱看柯南,很喜欢推理。孩子看柯南的时候,我也会装嫩在一旁看,顺便拉着凯撒一起看。谁让我至今忘不掉他那句帅气的至理名句呢:“我叫凯撒,是个侦探!”
太酷了!要是瑞辰长大后可以子承父业,那该有多好。
总而言之,两个孩子都很乖。
凯撒唯一一次任由我责打瑞雪,是因为瑞雪无意间咬死了瑞辰养的兔子。那个时候,瑞雪的虎牙已经极富攻击性了。她若是再没轻没重,哪天说不定就会喝到人血的味道。
我脱掉瑞雪的裤子打得她的屁屁红肿一片的时候,瑞雪强忍着没哭。但是当瑞辰拿着一瓶跌打药水挂着眼泪鼻涕来替她求情时,她却哭了,哇哇地像是一个正常孩子一样的大哭。
“我没想要咬死那只兔子只是它看着和蠢弟弟一样,老是傻傻的一副招人欺负的样子。他自己不抵抗,不变强,别人就会把他当兔子,就会欺负他我不要看着他被欺负。”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瑞雪这么讲,心里忽然震撼无比。原来,瑞雪不是嫉妒瑞辰的一切,她幼小的心灵里其实很早慧。她或许早就看明白了,瑞辰和我们不同。她将瑞辰当成了脆弱的小白兔,怕有一天自己不能随时在他身边时,会保护不了他。
甚至或许,她也想过,弟弟有一天会离开她。她在以自己的方式保护着自己的家人。
我摸摸瑞雪的头,有点自惭形秽,发现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其实一直都在魔化瑞雪。
我总觉得吸血鬼的小孩如果缺少管束,就会做出攻击人类,欺凌弱小种种灭绝人性的事情来。然而,小小的她却是这么的善良。
原本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了。但是,孩子越大,我们面临的问题就越多。托儿所、幼儿园这些没有关系,我可以做个全职太太,教会孩子学习。但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尤其是瑞辰,他总要进入社会。
我可以教他学前班的课,但是,中学呢,高中呢,大学呢?未来呢?大人承包的一切真的是他的人生需要的吗?
马双杰要过继这个孩子过去的时候,理智上,我虽然知道自己是该答应的,但是,我不舍得,他在我眼中还是那么小,是个羽翼未丰的雏鸟,我不放心他舍我而去。
凯撒对我过度保护瑞辰是有看法的,但是他体谅我良苦用心,所以,总是默默地等我自己想通,从来都不是逼迫我。
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凯撒是那种喜欢你的时候,会欺负你到死的性格,结婚以后,却是会宠爱你到骨子里的人。这几年来,他对我始终如一。我们像是一对正常夫妻一样,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从来不让对方为自己的事情难过。
瑞辰是我们唯一飞分歧。
可是我和瑞辰相处的时间本就不多。
凯撒说:“正因为他以后要独立出去,所以,我们现在更应该放手。八岁都已经记事了,若往后再分开,只会更加痛苦。”
我说:“我还需要一段时间。”然而,正式这次的犹豫,瑞辰出了车祸。
为了救他养的泰迪狗免予被路边的车子撞到,他挺身挡在了车前。
看着医院手术中字样的灯一直亮着,我的心煎熬成一团,在医院的长椅上坐立不安。凯撒如我生产时那样,始终握着我的手。小梅、马双杰还有他们的女儿小默默,都静静地守护在医院充满消毒药水的过道里。
瑞雪虽然一直不讲话,但是今天的猪肝汤,她一口都没有喝。
紧张的一天一夜。瑞辰被从手术室推了出来。小脑袋上扎着刺目的绷带。幸好医生说,他已经脱离了危险期,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下去。
我们虽然作为他的父母,却不能为自己的孩子输血,因为我们的血反而会害死他。这是何等的痛!原来,我们真的不能保护他一辈子。随着他的长大,这样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我们势必会离开a市,因为模样不在改变的我们,如果长时间在同一个地方,就会遭到外界的怀疑,被当作怪物。
没有哪对父母会比自己的孩子还年轻。
手术后,瑞辰的记忆就开始缺失。而我也知道,这是上帝给我的一个警示。
探望过瑞辰过后,我和凯撒带着瑞雪离开了a市,一直在意大利生活。
从马双杰和小梅夫妇时常的来信中,我们知道瑞辰过得很好。虽然他的性子依旧淡然疏远,似乎刻意与人保持着距离,但是沉着冷静,睿智沉稳。
瑞辰的学习成绩一向很优异。尽管马双杰夫妇一直开口拒绝,但是凯撒每年还是会汇出很大一笔费用,比起疼爱孩子,他比我只多不少。虽然汇了钱,但是凯撒都一再交代,合理规划孩子的开支,不能让他养成骄奢的习气。
或许是继承了凯撒聪明的侦探头脑,抚养他长大的马双杰又是优秀警队,小梅是局里远景文明的女法医,瑞辰从小就立志除暴安良。以a市头名状元考进大学的时候,小梅激动地打来越洋电话,语无伦次地说了几个小时。总结就一句话:“姐,你儿子好有出息!不,是我儿子好有出息。”
小梅她从来不把瑞辰当作外人。
大学的时候,瑞辰选了心里犯罪侦查科,据说是一门非常难学的专业。但是当时的老师、家长都很看好他,说瑞辰是块极速吸收养分的海绵。因为年仅十八岁,瑞辰已经协助警察破获了多起的案件。论名气,一点也不比当年的凯撒逊色。
举行成人礼的那天,小梅给瑞辰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男孩虽然犹显得稚嫩,但是眉清目朗、英姿勃发,长得一表人才。
为了不至于让我总担心孩子,凯撒让我报考了很多学术研究的项目,研究法医学。
曾经有一次,我偷偷忍不住去看过瑞辰。
那已经不是他接手的第一起杀人案件。当时的他作为特派员协助b市调查一宗离奇案件。
那是一起无头女尸案,犯人凌虐完被害人之后,都会割掉被害者的头颅带走。迄今为止,已经有十多名女子被害。
“从这些女尸的皮肤组织、衣着打扮来看,都是不会超过二十五岁的年轻女子,而且经常出入酒吧等夜晚场所,很有可能是吧妹或者特殊职业的人群。凶手专门锁定这一类人,可见他曾经受过这类人的侮辱,或者小时候有心里阴影。造成难以愈合的心里创伤,要靠不断杀人来发泄心中挤压已久的愤怒和抑郁情绪。所以,我猜测,凶手经常出入*,并且年龄不会很大,作案手法尚且不纯熟。大致推算的年龄在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打扮应该非常时髦,或者故作时髦。”
案发现场,众人哑口无言地听着瑞辰分析,木木道:“为什么?”
“因为,这些女尸身上的气味。”我忍不住擦嘴,在来之前,我已经做了伪装。如果他们要我出示我的证件,凯撒也都已经帮我搞定。
这是十几年后,我第一次离自己的儿子这么近,也是由衷地为他感到骄傲。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亲眼看到瑞辰出落的很好,他不但会理性分析,看样子对法医学也有过研究。
他能在马双杰和小梅身边长大,真的是太好。
看到他的目光超我望过来,我淡淡一笑:“你继续。”
“没错。的确是气味。”他似乎没有认出我来,但是看着我的目光却带着探究的意味,似乎正努力想起来我是谁,“她们身上有很浓的古龙香水的味道”
我悄悄地退出了现场。
不多时,我看到瑞辰从里面跑了出来,左右张望了下,疑惑道:“为什么,她的身上能够感觉到妈妈的影子。”
我深深地捂住了嘴。虽然不能陪伴着他长大,但是至少能够鉴证他的成长。
回去的路上,特意去拜访了马双杰。他说:“当初,凯撒拐走了咱们a市的法医之花,至少送来了一个破案和鉴定并驾齐驱的奇才。我相信不出两年,不,更短的时间内,这个孩子就会崭露头角。”
他说:“一燕啊,你们为什么不和瑞辰相认呢,其实我和梅都觉得,他其实隐约都知道的。”
回去之后,我把这段话带给了凯撒。
凯撒这时候正在头疼瑞雪的恋爱问题。女大十八变,何况瑞雪的基因本来就遗传的好,如今出落的一上街,全世界的聚光灯和媒体、星探都和见了开缝的鸡蛋一样盯上来。
自然,包括身后排成长龙的追求者。
凯撒此时颇有几分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惆怅和担忧。这个时候,我则会安慰他说:“放心吧,咱们的小雪聪明着呢。你是担心她什么?当初,我明知道你是吸血鬼,可不是一样爱上了你。”
“你不一样,你现在,小雪”
“好了,好了,儿女的造化,要看他们自己的选择。所谓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只要做好我们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切端看造化,谁说不是呢。
番外三 布鲁图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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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布鲁图,出身贵族,但我过得并不富裕充足,因为我是一个私生子,是一个情妇生下的无足轻重的令人不齿的孩子。这让我在周围一些贵族孩子中总是受到欺负,让我抬不起头。
面对这些,我学会了笑。因为我发现,你越是委屈,越是一副丧家犬的模样,他们就越是开心雀跃。因为他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将你打倒。
当我再也不堪忍受,第一次笑得风轻云淡打回去的时候,领头欺负我的孩子狠狠地大哭。
以前围绕着他转的那些帮凶都来拉架,但我看得出来,他们开始惧怕我,不敢再轻视我。
越是遇到困难,我越是笑,人畜无害地笑。
那一年,我认识了凯撒。他像是一个天之骄子,身上处处汇聚了光环和目光,因为他来自于一个威望很高的贵族家庭,是众星捧月的存在。
母亲让我巴结他,这样,我们才会有好日子过。
所有人见到他都是谄媚和奉承。但我发现,阿谀和奉承只会让他越来越远。不愧是真正贵族的孩子,他永远站在顶点,他不喜欢奉承,那是因为他从未遭到冷眼。
他很喜欢我身上干净的气质还有阳光一般温和的笑意。与我的相处之间,他几乎是没有防备的。
来往的久了,闲言碎语总会向我和母亲泼脏水,说母亲为了我的地位和将来不惜做出臭不要脸的不齿之事,想要攀龙附凤。这一些凯撒都漠不关心,因为这一些他都不懂。
他只把我当作朋友,但别人和我都不会这么想,因为他永远都不能明白我的立场。凯撒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不是依托他身后庞大的家族吗?
的确,凯撒的身上有我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东西,比如说地位。许多他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的东西,我却必须费尽心机。
我痛恨那些留言,我也嫉妒过凯撒,为什么他注定比我优秀,得到什么都轻而易举。我也想过,要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没有凯撒,或者我就是凯撒,那该多好,可我只是更加风淡云轻地笑。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凯撒总是会向我倾诉他的苦恼,他说,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我像是他的一个树洞,不论他说了什么秘密,都不需要担心被揭穿。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信赖我。
后来,凯撒和大多数的青年男子一样恋爱了。
那个叫做凯萨琳的姑娘我见过,她有着和女神维纳斯一样的美貌,她的美像是一团热情的火焰,吸引着无数的飞蛾朝着她不顾一切地扑向她。
她妖娆,她骄傲,她任性,她耍脾气。爱包容了所有的缺点,让她成为一个征服男人无往不利的女神。
一切似乎都很美好,但是,大人的世界风起云涌,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左右我们不同的命运。
凯撒和她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往后会因为政见不合而反目成仇。而他最心爱的女人有一天也会联合他最信赖的朋友,对他包藏祸心。
我也不会知道,我和凯撒的命运会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毫无悬念的,凯撒成了一个将军,他在马前指挥若定,挥斥方遒,尊贵、威严、霸道。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深受人敬仰和爱戴。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光,仿佛一切的美好都在围绕着他,为他添砖加瓦,更添光彩。
他建功立业,实现人生巅峰。
然而,光的背后,必然有影。光线越是强烈,阴暗也越加明显。
不知合适,凯撒背后也出现了反对者。他们总是暗中密谋着什么,名誉地位、金钱女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必须对凯撒除之以后快。我惊讶地发现,这个计划的策划人里面居然会有凯萨琳。
这是一个心机和智谋都不输给男人的女人,更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但是无可否认,又是一个很有魅力很吸引人的罂粟般的女人。
为了让计划顺利的实施,他们决定游说我。因为,凯撒的性格其实非常多疑,尤其是在他当了将军以后。这种猜忌心才让他得以保命,活着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战役。
可我没想到凯瑟琳居然会来诱惑我。我们这种血统不纯的私生子不一向是他们这些正统继承人孩子的耻辱吗?
我心里冷冷地笑。原来凯撒能够得到的,我也可以。我并不是不能超越他。
看着凯撒从云端掉落吗?为什么不可以?凭什么他就一定要站在世界金字塔的顶端,而我却必须要仰望着他?
我们联合起来商量出了一个对策。让我和凯萨琳将凯撒诱惑到当时教会的一个元老院里。那下面有着我们联手为凯撒准备的殒命武器。
这个据说是恶魔之血的东西是凯撒从一次征途中得到的。他认为这是一个邪恶的东西,并且将它封锁在了元老院的地下室。
鬼使神差的,我将他偷了出来。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又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我就是这么做了。
想当然的,当我约凯撒出去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甚至都没有带上自己的亲信。
我们毫不费力的杀死了凯撒。尽管他有万夫莫敌之勇,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这个计划,我们权衡再三,商量了又商量,虽然过程比想象得更加曲折,因为凯撒比这些牛囊饭袋想的更有能耐,但是我们还是成功了。
杀死凯撒的那刻,意外的,我却并不如想象中的欢呼雀跃,也不像是其他人那样欣喜若狂。我并不如他们那样,有那么强的掌权*。
甚至说,如果外面那些人知道他们是以什么目的杀了凯撒,说不定还会被公然处死。
凯撒当时在人民的心目中威望很高,很受到拥戴。
我看向凯瑟琳,她也不如想象中笑得开心。照理说她报仇了不是吗?可她的表情也并不是很快乐。
我从凯萨琳的眼中看到了自己当时的表情,却发现,原来我也是一样的。我不但不快乐,反而还充斥着淡淡的感伤和失落,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情绪。
既然我不快乐,那我这么做究竟又是为了什么?
茫然空白我立在了原地。
我的脑海中还是回想着凯撒将我当树洞倾吐心事时的样子,他坦然看着我全方位信任我时的表情。他时常说我们,他把我当作朋友,而我却将“我们”划分成了你和我。
当那些策反成功的人欢呼着去商讨下一步的措施,以完全取代凯撒的地位的时候,我呆立当场,茫然无措。
后来,使用了传说中的恶魔之血。这个世界上据说非常邪恶的东西,我将它分给了自己和凯撒,然后静静地等待着它的药效。
这个东西,让我打开了恶魔的潘多拉之盒。
如果两千年之后,让我回到当初,再做一个选择,我还会不会这么做呢?我不知道,因为这个代价实在是太承重了。但是纵观往后所经历的一切,我想,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的吧。
没有想到,我们会变成了吸血鬼。凯撒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他虽然喝了我喂下的恶魔之血,但因为不清楚喝下去的那刻,他是不是真的死透了,而我却是活着的。我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最真实的变化。
在变成吸血鬼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凯萨琳也变成吸血鬼,但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用的方法不对,又或者中间有什么环节出了错误,总而言之,凯萨琳她死了。
第二件事情,不用我多费心。我原本设计,将陷害凯撒的那帮人全部以叛徒的名义处死,包括名义上的我。但是,风声一传出去,却有人更着急实施了这一个计划,我顺水推舟,借着他的手处理了一切。
随后千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等着凯撒苏醒。然而,他始终都还是原来的样子,不曾变过。我想,也许他在喝下恶魔之血,被桃木钉在绞刑架前,就已经死了吧?所以才没办法醒来。
随后的千年时间里,我游走四方,经历过世间总总,才发现自己一个人实在是无聊透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却似乎早就过了早就该属于我的那个年代。两千年,若是按照世界生死的自然规律,我恐怕已经成了一堆白骨,但是我却还活着,行尸走肉一样毫无目标的活着。
世界日新月异的变,但是属于我和凯撒的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认识我们的,爱恶魔,憎恨我们的都已经化成了白骨。一切都没了意义。
我也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