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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教白马踏梦船-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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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她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族人,跟随着凯旋而归的史东方,回到了京城。那时那刻的她,茫茫京城,一无所有,唯一陪同她的人的,只有她这个好听的名字: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很不幸的是,当时的郑老龙王郑袭同学,当然,他当时刚刚篡位,还不老,年轻着呢。年轻的郑袭,因为是篡位坐上皇帝的,所以,他对任何臣子都有着莫大的戒备之心——他怀疑任何人,都会如同他一样,谋反。

当然了,我们的史东方同学,虽然凯旋归来,但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凯旋而改变,他依旧是郑袭同学的假想敌。

郑袭一直想处理掉史东方,但是史东方太会做人了,所以,郑袭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和罪名,为此,郑袭同学一度患上了轻度抑郁症。甚至他都焦躁的考虑,要不要以“史东方,你家的母鸡和孙太守家的狼狗有不伦之恋嫌疑”的罪名,把史东方给打入大牢。

现在,他得知,史东方带回了一个异族女子,甚是宠爱。所以,郑袭同学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就派小刘太监,也就是现在的刘公公,带着他的旨意去了将军府。

史东方本来以为得到的会是凯旋归来的奖赏,不想却是皇帝的圣旨,说太师夜观星相,将军府有异族妖女出现,将会危害到江山社稷,离间君臣云云,最后,就是,史东方,你把你的小锦瑟砍了吧。

史东方当时肝胆俱裂,他知道,这只是郑袭同学的一个阴谋。

但是,圆滑世故、老练沉稳的他,最终,为了她,抗了圣旨。

不是不怕死,不是不贪慕荣华,只是,他想不出自己为什么要辜负这个叫做锦瑟的女子。他不能辜负她一路跟来的辛苦。

死就死吧。

好在,我们能死在一起,不是吗?

锦瑟当时泪流满面——感君千金意啊,怎能不流泪啊。

最后,史东方逃过了这一劫——当然,不是因为锦瑟的眼泪起了作用了,而是,太多的人为他上书求情,而当时郑袭刚刚篡夺了皇位,地基还不稳,所以,一看这阵势,只好作罢!最终,放过了史东方。

不过,郑袭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他赦免了史东方的同时,大典之上,又借着国师的嘴,说到,妖女尚可活。若今后,妖女生下儿子,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女儿: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是男孩!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观错了天象”的国师,给砍了。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他要活着!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得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份痛苦!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最后,啼哭了起来。

郑袭后来得知了锦瑟的行为,噤声了。

他并没有如史东方所担心的那样,追究新生儿的眼睛还建全的问题。在他看来,反正史东方已经不会给自己把柄,如同两年前那样轻狂抗旨。而自己,虽说残暴,但是残暴的人,并不是一点儿人性都没有的。

他也是有母亲的人,同时,也为人父,自然,为锦瑟的护子真情给感动了。

感动有余的郑袭,就赐了一个美女给史东方,这个美女美啊,美得和锦瑟一样惊天动地——这就是后来,史笑燃的母亲,芙瑶。

这时,你肯定会问,郑袭这算哪门子感动啊?这根本就是夺去了锦瑟的儿子,又谋夺锦瑟的夫君!

没错,郑袭确实被锦瑟感动了,热泪盈眶啊。但是感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生气呢,好一个锦瑟!你居然敢违逆我的意思,让我的小心脏虽然感动但是却很不痛快。

你让我一时不痛快,那我就让你一生不痛快!当然了,芙瑶呢,顺便也可以充当一下,我放在史东方身边的情报特使。

看见了吧?

这就是郑袭郑老龙王的做事风格,爱谁谁,就是这么有个性!

第四章

四十七:只因为他的面容与气质,引得了月光倾城!

斜眼四叔伯对着二呆子讲完了史东方年轻时代的风流韵事、以及以后来欠下了锦瑟的感情债后,不住的叹息。

二呆子喃喃,说,原来,这小金靴是这么个来历啊,怪不得老爷会昏过去,原来是心债啊。可是,这跟你说的“月光什么……什么……倾城”有什么关系?

四叔伯看了看二呆子,继续整理自己的思路,叹息道,这月光倾城啊,说来就话长了,喏,二呆子,你看看你四大爷我这双眼睛,就是因为这个“月光倾城”变斜了的!

啊?二呆子一听,嘴巴张得老大,连忙问他斜眼四叔伯,这是怎么会儿事儿?

四叔伯端着盘子,仰天长叹,说,因为,月光倾城来到的那一天,我们这些下人啊、侍卫啊、丫环啊、老婆子啊……反正只要在场的人都斜着眼睛狠命的看他啊,你四大爷我还是幸运的,你不知道啊,还有一些不幸运的家伙,两只眼睛都盯着月光倾城盯斜了,你说,将军府这么要面子的地方,怎么可能留下这些斜眼睛歪脖子的下人呢!所以啊,都齐齐给辞退了,所以,现在的将军府,没多少老下人了,自然也没多少人知道为什么今天老爷见到这双婴儿大小的小金靴会面如白纸,如丧考妣。你看看,你四大爷我啊,命好啊。

说到这里,斜眼四叔伯叹了一口气,看了看二呆子,说,我还是接着刚才的头给你讲吧。刚才讲到哪里了?

哦,讲到当今皇帝郑袭,在锦瑟眼瞎之后,将小美人儿芙瑶送给了史东方。

要说这爱情最大的残酷,莫过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自从皇帝将美女芙瑶赐给了史东方,锦瑟的天空就全然塌陷了——眼睛失去了,恩宠失去了,只有小婴儿因为脚丫被束缚的太过疼痛而发出的没日没夜的啼哭声,伴着自己微合的双目。

不过,眼睛瞎了也好。

至少,她可以永远都看不到芙瑶的美丽,永远看不到史东方追随在芙瑶身上深情而热烙的目光,一如当年,望向自己的目光一样灼热绵长。

从此之后,她的世界只剩下了无边黑暗和婴儿的午休止的啼哭声。

芙瑶这个女子,虽然如同锦瑟一样美丽,但是,却全然没有锦瑟身上的那份恬淡安静。她是嘴巴如蜜的,但是蜜里藏着刀。她用蜜糖一样的舌尖,搅动着砒霜一样的流言,刻毒的瓦解着史东方对于锦瑟的仅存的情分。

渐渐的,将军府里,锦瑟和她的儿子,变成了淡淡的影子,没有人关心,没有人过问……最后,她们母子,沦落到被下人欺侮。

就这样,史东方负情锦瑟女的故事,一时之间,在江湖中人的传播之下,沸沸扬扬了整个江湖——当然,也只是茶余饭后的聊资而已。

不过,这个消息,最终传入了锦瑟的故土。

而那个时候,锦瑟母子已因天凉,染了风寒,因为旧居冷落地,自然没人关心,只等待着死亡的暗影,步步逼来。

终于,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里——是的,没有月亮!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这个时刻,要出现一个人,他的身份,是锦瑟母子的救世主!当他身着白衣,不沾凡尘的出现在将军府顶,面纱摘下那一瞬间,整个将军府,如同沐浴在融融月色之中!

是的!

只因为他的面容与气质,引得了月光倾城!

从此,月光倾城,这个名字,就这样流传在将军府,流传到了整个北国江湖。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真实身份,只是记得,当初,他出现在将军府,带走锦瑟和她的儿子的时候,没有人阻拦。

将军府的侍卫和士兵们,都傻了眼,手里的刀,落在了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他,从容的来,又从容的去。

也就是说,这个被人们叫做月光倾城的男子,他有一种巨大的魔力,这种魔力超乎了容貌的美丽,或者说,他的容貌美到了具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比简钺公子还要具有杀伤力。

简钺公子的美,令敌人无法对他举起屠刀。

而传说中月光倾城的美,则令那些侍卫和士兵们放下了刀剑。

昏迷的锦瑟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怀抱,那时的她,已经看不见了,却依然能在高烧的昏迷中,嗅出他的气息,一声柔若无魂的轻唤,对着这个前来救她的男子:师兄,你还是来了。

然后,就昏死了过去。

白衣人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眼底浮起不知是受伤还是心疼的表情史东方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女子和儿子,为这个白衣男子掠去,并没有追,而是放他走了。因为在他看来,。电子书锦瑟已经病危,而那小婴儿,也差不多将要死去。他没有必要去为两个快要死去的人,同谁争抢。

其实,早在皇帝赐下金靴之时,他已经预料到了锦瑟和儿子的命运必将是死亡——因为郑袭是那种不依不饶的人,只有她和孩子死掉,郑袭才能顺了这口憋了两年的气。

而他,在当时,虽然不舍得,但是也只能默认了这种结果。

此时此刻,这个白衣人将锦瑟母子带走,似乎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解脱——反正她们母子病重如此,迟早是死,那还是不要死在我眼前了吧。

或者,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老年之后史东方,会如此处心积虑的想要说服宋绯凉死去,因为从锦瑟身上,他得到了太多的经验:郑老龙王,永远是会出昏招的那一个!宋绯凉活着,始终会成为儿子史笑燃的祸患,不如她一个人死掉。

因为月光倾城从屋顶降落到将军府,所以,史东方从此有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将军府中要人的屋顶是不太牢固的,为的就是防止飞贼——

月光倾城。

月光倾城。

从容的来,从容的走。

但是,他离开时,却留下了一句不够从容的话,这句话让史东方二十多年来,不能好好安睡——终有一日,这双金靴会回来,专门盛你的眼珠!

……

四叔伯说到这里,似乎还沉浸在整个故事里,喃喃着:他说,终有一日,这双金靴会回来……终有一日……

第四章

四十八: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

他说,终有一日,这双金靴会回来……终有一日……

将军府中,卧榻之上,史老将军喃喃着上面的话,似乎想起二十几年前的那个可怕的夜晚,数百兵士在这个魔蛊一样的男子面前,齐齐丢刀弃甲,呆若木人。

他从昏迷之中醒来后,声音颤抖着,把整个故事说给了史笑燃,然后, 痛苦的看了看桌上的那双婴儿脚丫一般大小的金靴。

刚才的昏迷,对于他来说,恍如一个梦,梦过了二十多年的梦啊。

史笑燃看了看史东方,又看了看桌子上那双婴儿脚丫一样大小的金靴,低声说,父亲,你先好好休息吧。这等事情,孩儿自会处理。

老将军不住的颤抖,此情此景,很难让人相信,他曾是一个久经沙场、战功卓绝的伟岸男子。可想而知,这月光倾城,究竟有多大的杀伤力!

可是,我宁愿相信,史老将军不只是恐惧月光倾城本身,更是恐惧月光倾城到来那刻,将他二十多年前的心债带回。

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

是啊,他如何忘记那个曾经在他心中,如花一样绽放,又如花一样凋零的女子。

这一生,她把她的所有的妩媚所有的美好,都给了他;而他,却在温柔的最终,给了她一座冰冷的坟墓。

这么多年,她还活着吗?还有她……哦,不是,是他们那小小的孩子,还活着吗?应该是死去了。否则,月光倾城会带给她和孩子,一生的照顾的,毕竟,他曾深爱过锦瑟这个小师妹,那么, 自然不会前来复仇。

这么说,她们母子一定是死了,天那么冷,风那么大,已染风寒的她和孩子都是那么的柔弱……可是也不对啊?如果早已死掉了,月光倾城为什么今天才来,整整二十多年……哦,明白了,他是在替死去的她们母子惩罚自己,让自己在这整整的二十几年里,常陷惶恐愧疚之中,难以自拔。

是的,他最后辜负了她,做了薄幸的男子——只是,他做不到了无牵挂,回忆总会出现,作为对他最好的惩罚。

只是,月光倾城,你在哪里呢?

又会如何惩罚我呢?

想到这里,史东方更加没了主意,此时的他所担心的太多,担心自己,担心自己的妻儿,担心……可是,他却不能说太多,这毕竟是史笑燃的大婚之日,万不能破了这团喜气,辱没了皇家威仪。

就这样吧,该来的总会来的,该偿还的总得偿还的。

月光倾城,你就来吧。

二十多年后,我已经幡然知道——

命运就是一个轮回。

任是谁,都逃不掉的。

第四章

四十九: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最终辜负她辜负的彻底。

安置好史东方,史笑燃看了一直在自己身边沉默不语的简钺公子一眼,深邃的眼睛中充满了探寻,似乎是想听听他的意见。

简钺公子抬头,看了他一眼,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表示,虽然行走江湖多年,但是对于史老爷子口中,月光倾城这个人物,自己也很困惑。

难道,是老爷子一心想与儿子比比谁的风流史多,杜撰出来的人物?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便一同离开了史老将军的卧房,史笑燃沉声吩咐侍卫加强老将军的安全防备。

简钺公子看了看那些侍卫,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史笑燃,他没有来?

史笑燃愣了一下,点点头,说,朱三小姐无端惨死之后,尉迟谨一直卧病在家,如今我的喜事……他不来也好,免得触景伤情。

简钺公子笑笑,说,这朱家三小姐,自十梅庵拜佛之时,与爱妾花瑜相逢,一见如故,情同姐妹,生前常常来流云居做客……如今,佳人已去,这消息,若是花瑜知道,不知该多么伤心。说到这里,他看了史笑燃一眼。

史笑燃眉心轻轻皱了一下,似乎有所触动一般,他从衣袖里掏出一枚梅花簪,喃喃说道,原来,朱三姑娘与花瑜交好,常到流云居啊。

简钺公子看着那枚梅花簪,疑惑道,史兄……这是什么意思?

史笑燃叹了一口气,道,这是前些日子,我去流云居时,看到绿涯头上戴的梅花簪。难道你没有任何印象了吗?

简钺公子茫然的摇摇头,说,我对女儿家的花饰向来没有研究,自然不多留意。

史笑燃松了一口气,笑笑,说,此物并非绿涯所有,而是朱家三小姐的。说罢,将梅花簪递给简钺公子。

简钺公子仔细的看着手中梅花簪上的“朱府”两字,说,你的意思是……绿涯是梦夫人?她……杀了朱三小姐?而且,你怎么就只凭“朱府”两字就认定是朱三小姐的物什了?

史笑燃摇摇头,说,这是哪里话?我怎么会如此想绿涯妹妹呢!绿涯也是从流云居捡到的。至于,我为什么这么确定是朱三小姐的物什,那是因为这枚梅花簪原本有两支,是绯凉素爱的钗饰,后来,尉迟谨订婚时,绯凉就将一只梅花簪拖巧匠加工上“朱府”,送给了朱三小姐……

史笑燃的话,让简钺公子愣了一下。原来,这支梅花簪是绯凉的首饰啊。

绯凉。

绯凉。

自己曾经爱过的女子,也是曾经曲意承欢过自己的女子,而自己却全然不记得,她曾有过这样的钗饰。

自己的不记得还有多少?

不记得她描眉之时的温柔,不记得她画眼之时的浓情,不记得她轻点朱唇之时的期盼,不记得自己曾经许诺过她,此情不渝,地久天长……

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最终辜负她辜负的彻底,辜负到分别之后才幡然大悟——自己曾如此漠视她的悲伤和喜好。

想着过往,简钺公子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这一个细微的变化,并没有逃过史笑燃的眼睛,于是,他连忙说下文,生怕简钺公子误以为自己这是在怀疑他和朱三小姐的死有什么关联。

他说,当日,在流云居绿涯手里,看到这支梅花簪时,我就无比奇怪。原本以为梦夫人潜藏在流云居里,所以朱三小姐死后,这梅花簪才会出现在流云居……后来听你一说,原来朱三小姐与花瑜交好,时常出入流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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