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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走出营地,正好碰到了金猛。高鸣顺口问道:“金村长,有没有看到我那个学生,叫厉胜男的?”
金猛咧着嘴嘿嘿的笑,说道:“今天早上她和小贾专家来找我,说是要把整个村子都考察一遍,要给我们村建个幼儿园加小学。我怕他们两个迷路,专门让金大棒子去给她们带路。”
“就大棒子一个人?”高鸣的脸色变得严峻起来。
抬头看看不远处他穷尽目力都看不太远的原始森林,在大山里生活十来年的高鸣知道,森林很美丽,但美丽中也藏着无尽的凶险,别说什么虎狼猛兽,就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就有可能让人送命。
“放心吧,高专家,大棒子昨天我已经把他丢水塘里泡了半天,****的差点儿没把鱼都给熏死一片,现在身上已经干净多了。”见高鸣脸色有些难看,金猛还以为是高鸣嫌弃金大棒子身上味儿太大,熏着两个从城里来的好心姑娘,忙解释道。
“你认识路吗?”高鸣问道。
“那能不认识。在这村里我生活了四十多年,全村四百八十户人家,那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闭着眼睛都能摸着。”金猛得意的说道。
“带我去找她们。”高鸣说道。
“怎么滴?她们还没有回来?大棒子个****的在干什么?”金猛的脸色变得难看至极。
现在气温并不高,但金猛却是瞬间大汗淋漓,大颗的汗珠从脑门上滴下。
金猛心里很清楚,那两个城里姑娘要是出了事儿,他这个村长绝对是干到头儿了。
虽然说九路寨村穷得可以说是掉渣,整个村委会一年才不到一万块的资金。可是,隔三岔五的,都能去镇子里接着开会改善改善生活。而且,有救济衣服或者救济款来的时候,全是由他说了算,这走在村里,那个碰到不恭恭敬敬的喊声“金村长”?
有时候,面上的荣耀比多拿点儿钱还要让人满足。
“我的个娘哎。赶紧走。可别遇到了野狼和熊瞎子。大棒子啊,大棒子,你要是没保护好两个专家,老子非得把你烤了吃了。”金猛把希望都寄托到金大棒子身上,可声音里都带着明显的哭腔。
“野狼?熊瞎子?”高鸣的脸色难看起来。
他这才想起来,金大棒子给他吹嘘他那匹小马的时候提起过,他放牛羊吃草的时候曾经碰到过狼群,还是小马发飙救了他和羊群。
既然有狼,这种热带原始森林里遇到狗熊,那应该也是正常现象吧。
如果厉胜男真的遭遇不测,她那个彪悍的老妈还不带人把自己给拖出去打的个稀巴烂?还有,现在她的堂兄可是全副武装,一直看他都不怎么顺眼。。
还有贾丝丝,贾老爷子可是完好无损的交到他手上的,要是。一想到这儿,高鸣脑门上的汗也不比金猛头上的汗少多少。
两个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的男人,望着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发呆。
…
“他会不会怪我?”厉胜男问道。
她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将挡在她前面的荆棘树条给撩起来,好方便自己通过。
一身墨绿色的迷彩服,脚踏军靴,戴着露出五根手指头的皮手套,一身戎装的厉胜男颇有些巾帼英雄的味道。迷彩服还是专门照着厉胜男的身材所做,不仅大小合适还能恰如其分的尽显她曼妙的身材,英挺而不失妩媚。
这行身头是她来山村之前金水水准备的。按照金女王的说法,这身迷彩既实用,能起到保护女儿身体的作用。又要它穿在身上好看,能够给女儿的泡男大计加分。
据她说,每个男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充满着制服情节的小恶魔,这身迷彩制服一出,只要是正常男人,那颗心就得蠢蠢欲动。颇有制服一出,谁与争锋的意味儿。
当然,对于老妈这些“胡言乱语”,厉胜男向来是主动忽略的。可今天,她还是穿上了。
也许是觉得在丛林里还是穿这套衣服更方便些吧,谁知道呢?
女人的心思,玉皇大帝都猜不到。
第726章 那是小狗?()
“至少,你做了你想做的。”走在她身后的贾丝丝说道。
贾丝丝还差2个月十八,厉胜男还差2个月二十,基本算是同龄人。
一个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一个为了追逐自己的爱情,都不畏生死的来到原始森林的深处,从性格上来说两个人骨子里也有着同样的冒险精神,所以两个女人一见如故。
贾丝丝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对做出比故事里还要浪漫几分追逐所爱的厉胜男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近乎于崇拜了。
所以,当厉胜男走出帐篷,想要走遍全村去了解情况的时候,她便毫不犹豫的跟上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当然就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金大棒子了。因为昨天得到高鸣对祖传秘药的认可,他已经成功的卖出了至少二十勺金汁儿。
西医们虽然都是憋着劲儿在搞研究,希望能盖过搞中医的高鸣一头,但经过这两天,没人还敢向当初一样瞧不起年纪轻轻的高鸣了,可以说,他们下意识中已经将高鸣放在和他们相同的位置,甚至是更高一点儿。连带着中医,他们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排斥和看轻了。
自然,高鸣极为推崇的“金汁”,他们也忍不住悄悄买一勺带回去,想借此也研究研究中医的奥妙,那怕这药物的原材料是他们之前绝对会连看都不看一眼的肮脏之物。主要是高鸣的神奇摆在那儿。
金大棒子一晚上就挣了两万块,如果能按这个价格把剩下的卖完,别说在村里盖间房子了,金大棒子觉得,就算在城里,他都能买上一套了。
妥妥的,谢寡妇要是还不愿意,大棒子就准备用钱砸得她愿意,这辈子他就看上她了。
想着马上就要有钱娶媳妇儿了,幸福的金大棒子昨天完全属于自愿性质的洗了这么多年的第一个澡,换上了套金村长提供的免费衣服,梳理了下长而凌乱的头发,收拾的还算是清爽。
所以当金猛说需要人给高鸣的学生当向导带路的时候,金猛就很主动的报名了。他必须得为改变他生活的高专家做些事情。
想着村里其他人那个家里都有病人,全村上下只有金大棒子一个闲人,尤其是他对周边的山林也熟悉,金猛也就让金大棒子来了。
九路寨村算得上东乡镇最大的一个自然村了,山谷正中心地势平坦,居住着九路寨村接近一半的村民,而剩下的一半,因为土地的问题,基本都是沿着山谷依山而建。
多的,四五户人家的房子相邻。少的,就是一户人家。星星点点的散落在整座山脚下。
金大棒子带着立志要走完村子里所有人家的两女一上午着实没少跑路,要不是金大棒子对这里的环境熟悉,不熟悉的人来这儿,别说考察整个村子了,说不定都已经迷失在山林里出不来了。
哦,对,还有匹马,一匹对全村所有稻田的位置小马识途的马,没有小二黑,就算是金大棒子也要多绕不少弯路。
“可是,他要是生气怎么办?”厉胜男还是有些担心。
“你已经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跑到这种随时都可能丧命的地方。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他会生气?”贾丝丝若有所思的看着厉胜男。“按照你现在面临的情况,这确实是一步妙棋。我想,你的对手们开始会认真的审视你。而不仅仅再把你当做一个学生,一个无关紧要的孩子。你需要平等的竞争,需要她们把你当做对手看待。”
贾丝丝很认真的讲述着,仿佛一个小大人一样,不管是说话的语气还是话语中的内容都和她的年龄极不相符。
这多少和小丫头所处的环境有关,她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习中医,所接触的都是那些看透世情的中老年男人,自然,这思维也就成熟一些。
当然,厉胜男也没有感到突兀,她这会儿只需要有一个倾诉的对象,对象是谁并不重要,她的心思,都在高鸣会不会生气这件事上。
“是啊。这么做,我并不后悔。”厉胜男说道。然后小声的‘啊’了一声,拔根扎进手指头的一根尖刺,说道:“我只是不希望他生气。”
贾丝丝叹了口气,说道:“胜男姐,像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任何男人都不应该对你生气。做为一个女人,你只是想要和自己的男人在一起而已。难道这算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吗?要换了是我,谁敢因为这对我生气,砒霜鹤顶红一起倒酒里里面,喝死他。”
厉胜男笑笑,没有说话。
虽然贾丝丝说话像个小大人一样,但这时还是暴露了她尚处少女阶段的本性。
她还不懂得,有些人,会让你想悲伤着他的悲伤,幸福着他的幸福。就算他不接受,她也不会怨恨,因为,她舍不得。
再次伸手拨开一截垂落下来的枯枝,厉胜男看着前面那只从地上歪歪扭扭的爬起来,像是一只肥胖的黑狗的动物,笑呵呵的说道:“咦,那是什么?谁家的狗狗跑到这儿来了?”
“狗?哪儿有狗?”贾丝丝跟在后面,还没看到远处的动静。
而走在最前面的小马“小二黑”却停住了脚步,不再走了,侧着脑袋,一双耳朵就像山中的猎犬一样笔直的竖了起来,低垂着的马尾突然蓬松开来。
金大棒子回过头,顺着厉胜男的手指方向看过去,原本就漆黑的脸色变的如烧过的锅底一般。他对着两人摆手,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喊道:“快跑。那是熊瞎子。”
一边喊,金大棒子一边一个敏捷的翻身往旁边的林子里蹿去,久在山林的他当然知道,这山里很多猛兽都不能惹,但最不能惹的,这带崽子的黑熊算是排列前三的存在。
“一猪二熊三老虎”可不是嘴里说说就完事的,当母黑熊感觉到自己的小熊崽子有危险的话,就是老虎和狼群都得退避三舍。
而且还不能像遇到野猪一样往树上怕,别看黑熊胖,但人家爬树的功夫可比人强多了,唯一的生路就是跑,期望黑熊担心熊仔的安全不会追太远。
这自然属于金大棒子的本能,跑过几大步,金大棒子才醒悟过来两个专家还在哪儿,忙扭头再准备招呼。
却看到让他恨不得一脚将两个蠢女人踢下山的一幕。
第727章 熊小了就可爱()
金大棒子敢说,他在村里被人喊了三十年的傻子,但自我感觉智商也比这两个外来的城里女人强多了。
虽然两个小姑娘长得白皙水嫩是个小美人儿,但金大棒子觉得这样的女人白送给他外加倒贴几万块他都不会要。
完全是蠢的不可救药啊。
他看到了什么?
看到的不是两个女人跟着他一起跑,而是,两个女人不仅一脸喜色的扑向小熊崽子,嘴里还傻呼呼的喊着:“哇,好可爱的熊宝宝啊。”
金大棒子都想哭了,这特么的是要把他一起害死啊。这是要告诉林子里的母熊,我要吃你宝宝了,你快来吧。
就连高度警惕的“小二黑”也闷闷的嘶鸣了一声,表达对两个“蠢”女人的不满,这是要让马豁出命去战斗的节奏啊。
可惜金大棒子什么都不能做,他也不敢喊了,再喊母熊可能会来得更快,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悄悄的从地上抄起一根鸡蛋粗的枯木棒子,等会儿和母熊拼命。虽然他知道,这打人都只能挠痒的棒子屁用没有,但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至于说丢下两个蠢女人自己一个儿跑,从小被爷爷教育“知恩图报”的金大棒子是做不出将帮助过他的高专家的女朋友丢下的事的。那太不仁义了,他是傻子,却是个有义气的傻子。
明代曹学佺的诗中曾言:“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其实并不是凭空所写的,这是有一定生活经验的。读的书越多,越懂得明哲保身,反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没读过多少书的却非常坚持他们心中认定的东西。
纵观华夏历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汉奸奸臣,从秦桧到汪精卫,都是饱读诗书的文人,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其实,从智商的角度,也不能完全说厉胜男和贾丝丝两个姑娘是蠢蛋。这主要是由于女人这种生物与生俱来的那种感性天性所决定的。
她们天生就不能拒绝那种毛茸茸而且萌萌的生物。
吓得金大棒子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小熊崽子显然具备萌到一切女人的特质。
小家伙儿本来长相就属于卖萌一类,头部又宽又圆,顶着两只圆圆的大耳朵,形状颇似米老鼠。
又因为才几个月,也不懂得危险为何物。本来动物就有种天性,它们能很快的分辨出生物对它是敌意还是善意,显然两个两腿站立的生物展露出的气息让它感觉不到任何威胁。
在厉胜男和贾丝丝扑向小熊的同时,小熊也向这二位跑过来,还拿着圆乎乎的脑袋碰厉胜男的脚。
厉胜男被逗得“咯咯”直笑,挪开脚去摸小黑熊崽子的脑袋,小黑熊不满的抬起头,吐着粉红色的舌头,呼呼喘着气,那模样简直能把最冷酷的铁汉都给融化。
一时间,厉胜男也忘记了刚才自己的苦恼,伸手抱起几个月大的小黑熊说道:“哈哈,小熊宝宝你好啊,怎么就你一只熊出门呢?你这么小,你妈妈也放心你出远门啊。”
“来,来,好可怜的小家伙儿,是不是想找东西吃?给你吃这个。”贾丝丝则是迅速从包里拿出自己珍藏的私货………曲奇饼干,塞到张大嘴巴喘气的小黑熊嘴里。
金大棒子眼泪是真的出来了。我的姑奶奶啊,我特么的就害怕它妈,你还问它妈在哪儿?它妈要来了,我们才可怜好吧,这黑熊娘俩儿这个冬天就再也不缺吃的了。
有些事儿不敢想,但偏偏还往脑袋里钻,一想起自己有可能会成为黑熊过冬的食物,被塞在树洞里,黑熊睡醒了就弄个胳膊或大腿吃,金大棒子默默流泪的眼就有种要决堤的冲动。
这边小黑熊当然是不知道可怜的金大棒子的心事,双爪捧着贾丝丝给的曲奇饼干吃的很是开心,咔嚓咔嚓的嚼着,也不管嘴边饼干碎末沾的到处都是,短短的尾巴还愉快的摇着。
可爱的模样让两个女人的心简直都被融化了。
她们浑然忘记了,小熊的妈妈可是大黑熊,远没有小熊这么可爱的。任何动物包括最高级的动物………人类都是小时候可爱,但是长大了,可就是两样了,不光是体型的变化,其实更重要的是思维变了。
动物体现在眼睛,而人类,都放在心里。
贾丝丝呵呵只乐,拿着带的纸巾给小熊擦嘴角,“慢点儿,慢点儿,你这饿坏了吧,我这儿还有,你妈妈也太不负责了,这么小出门也不看着。”
金大棒子举起胳膊擦擦额头上滚滚而下的大汗,蠢女人啊,这你可真说错了。母熊可是这林子里最负责的母兽了。
他当然知道,如果母熊在冬季产仔时进入冬眠期,它往往是在昏昏沉沉之中生下小熊的。当寒冷的北风把母熊冻醒后,它要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赶紧把小熊搂到胸前,并用自己的呵气给小熊保暖。
等到小熊长到能够走路的时候,母熊就会把它们领到山坡上去练本领。母熊会很有耐心地把自己的一招一式都交给孩子们,或是搬石头,或是上树,母熊都要亲自做上几次示范。小熊都觉得自己学的本领已差不多了,就会偷偷地干些冒险的事。
?顽皮的小熊有时会偷偷离开母熊的身边,跑到一边去玩自己的游戏。有时还会在没有母亲的陪伴下,偷偷爬上树去,并且还会逞能地爬到很细的树杈上。这种情况被母熊发现后,它会在树下焦虑不安地注视着小熊。当小熊玩了一圈,跳下树时,母熊会上去扬起前爪给不听话的孩子一顿屁板,直打得小熊哇哇求饶,不敢再犯为止。
小熊崽子在两岁以内,一直跟着母熊生活,就是公熊也不能接近,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有第三种生物接触到熊崽子,当然了,被它咬死的猎物除外。
这样负责的母亲,你说,要是熊崽子出了什么意外,它会怎么办?绝对会发疯。
金大棒子的确对母熊的习性很了解。
这头小黑熊就是乘母熊自个儿采东西吃的时候自己偷偷溜出来,正好碰见两个它没见过的新奇生物,就跑过来玩耍,顺便蹭了点儿吃的。
可丢了孩子的母熊,这会儿可是真的急了。
“吼~~~~”不远处的山林里,一声能震动山岳的狂吼震的地动山摇。
树叶纷纷而落,就连山间吹过的山风都仿佛冷了许多。
金大棒子背心的冷汗瞬间沁湿了才换的新衣服。
母熊的位置距离他们,绝对不会超过五十米。
死定了。
第728章 熊大了就是可怕()
不光是金大棒子吓得屁滚尿流,就连混不吝的“小二黑”全身那毛都竖起来了,硕大的马眼也瞪得圆溜溜的,四只蹄子也不安的在地上刨着。
就算是勇斗过狼群的小马,也对这林中霸主有些惊惧不安了。
熊吼声惊天动地,自然是逃不过正往这边寻觅过来高鸣和金猛。
“不好,有熊瞎子。”金猛脸色变得煞白。
高鸣不待金猛反应,一个加速,朝山林中熊吼声处飞奔而去。
“高专家,我们要不要去喊人?。。”金猛的嗓音都在打颤,想跟高鸣建议。
然后,他就看到了这一生中也许都不曾见过或者说未来的生命中都不会再见的奇景。
一直温文尔雅态度温和的年轻专家仿佛化身为狂暴巨兽,压根儿都不带拐弯的朝粗大的藤蔓和满是尖刺的荆棘上撞去。
然后,他就过去了,只留下断枝残叶。
高鸣没时间给他解释,他在发力狂奔,大脑中也在疯狂的计算,熊吼发出的位置,大概距离他有一公里,如果在平地上,他全速冲刺的话,也不过就三十秒不到的时间,那已经是地球上百米速度最快跑进九秒6的“黑色闪电”波尔特的两倍多的高速了。如果折算成码速表,时速能达到120码。就算是地球上陆地生物中跑得最快的猎豹,也只能跟在高鸣身后吃灰的份儿。
可这还不够,三十秒时间,足够狂暴中的黑熊把那三个人撕成碎片的了。
更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