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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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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文大为不满,忍不住哼了一声:“老先生读书还真是一目十行,这么快将看完了。方才你好象只看了两页吧,两个开头都没看完,就说这书不成,任何叫人服气?”

    “看两页就够了,多看也是无益。”俞兴言俞老板道:“老夫常去西安购书,走得次数多了,城中的几个有点名气的作者也熟,也曾经同他们切磋过。另,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即便不能写,可一本书写得如何,能否大卖还是能够一眼看出来的。”

    高文张嘴欲说些什么,俞兴言将手一伸,打断他,道“高小相公勿急,且听老夫把话说完。老夫自十年前盘下这间书坊,每日读书,这么多年下来,看过的演义话本书儿没有一万,六七千册还是有的。高小相公是第一次写话本吧?”

    见高文点头,俞老板一副“我就说嘛”的神情,笑问:“高小相公,敢问,一般人读话本书儿为的是啥?”

    高文:“打发光阴。”

    俞老板:“对,就是打发光阴。这人生啊,按照佛经上的说法:众生皆苦。人活着,就是到这个世界上来受磨的。读书人或许还有个读书科举入仕的念想,一跃龙门,则天下闻名。

    出将入相,享尽荣华富贵。可一般人,每天一睁眼就忙到天黑,一天天就这么过去,直到彻底闭眼那天。当真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高文:“俞老板这个人生态度颓唐了。”

    俞兴言俞老板来了谈兴,道:“正因为如此,这人总得找点乐子。有人好色,流连于花街柳巷,枕风月而眠有人好酒,呼三朋好友,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可这两桩乐事却需不少钱财。这个世界,更多的是普通人。相比起狎妓吃喝,花上几十文钱买上一本书,或者直接租本书儿回家读上两日,倒可以承受,也无伤大雅。”

    高文点头:“说的正是这个理儿。”确实,看是最经济实惠的休闲方式。就后世来说,一本书也不过二三十块,一顿饭钱而已。你若是在大保健、唱、泡吧,一个不小心,几百块就出去了。再说,一本书到手并不是读一遍就算,还可以反反复复的看。拿他自己来说,金庸的自己不知道读过多少遍,都可以倒背如流。可每看一次,都会有意外的发现和意外的惊喜,并不觉得乏味。

    至于后世的网络,正版订阅,便宜的一千字才两分钱,一个章节五毛,连个馒头都买不到。

    如今的明朝虽然正值盛世,市井繁荣,天下勉强太平,可总体来说普通百姓还是很贫困的。越是经济不景气,如看这种娱乐方式越是兴盛。道理很简单,便宜。若人人都有钱了,我吃上两斤黄酒,再去青楼找两个小妞唱曲然后包夜,不比看书来得爽利?

    俞老板:“所以,我们这些印书的商家,在每印一本书的时候,首先在心中就得有个计较:这书是刻给谁看的,他们喜欢读什么样的书,愿意为什么样的故事掏腰包。若不想好这一桩,只要是书就印,用不了两年,就算坊中有金山银海也得一并赔掉。”

    说了这么多话,口有点干,俞兴言俞老板端起茶杯润了一下嗓子,接着道:“那么,就咱们韩城县而言,究竟是什么人在看书儿呢?细分着看来,大抵是读书人和读过书识字的人。

    对他来说,什么才算是好故事。或者换个方式问,他们最想要什么?”

    高文:“最想要什么?”

    见高文下意识地接话,俞老板好为人师的兴趣起来了,笑道:“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想要的不过是家有良田千顷,手中有使不完的银子,那些美貌女子……”

    “那些美貌女子见了我,就哭着喊着扑上来,想要与我双宿双栖终成眷属?”高文没好气地说。

    “对对对,高小相公悟性不错啊!”俞兴言被高文这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一般人如何能够有此番光景。可如果有一本书能够将这些东西的写进去,叫人在读的时候沉醉其中,迷迷糊糊,如中魔障,将那书中的主角当成了自己,这书就算是一本好书。”

    代入感,这就是代入感,高文前世是个做编辑的,如何不懂得这一点。

    俞老板:“所谓好书,其实说来说起就是那个套路。不外是公子落难,偶遇佳人。公子固然色授魂予,佳人也是惠眼识珠,芳心暗许。于是,二人月下私会,山盟海誓,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君不嫁。无奈公子落魄,除了一肚子学问,却穷得无立锥之地。”

    这……这套路也太古老了吧……高文一阵大汗,禁不住接嘴道:“然后,落难公子上门求亲,无奈丈母娘嫌弃,只得愤然拂袖而去。越明年,上京赶考,得中状元,富贵还乡。这个时候,丈母娘哭着喊着求上门来,要将宝贝女儿许配状元公。状元公出言讽刺,丈母娘羞愧无地。最后,落难公子抱得美女归,有情人终成眷属,花好月圆。”

    “好,说得好!”俞老板击节赞赏:“高小相公果然是一点就透,日后若走这条路子,光靠润笔,别得不敢说,餐餐有肉还是可以的。当然,写的时候加一点男女之间事儿就最好不过了。人嘛,不就喜欢这调调儿,所谓肉色生香,风月无边。就你这本书来看……”

    我草你麻拉隔壁德,这是要让我写黄文啊!想我高文,虽说是个民壮,可前世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怎么能够写这种污七八糟的东西,那不是要教坏小孩子吗?

    还有,你一个无良商贾懂什么,反给我这个经验丰富的出版人上写作课,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文脸色难看起来:“我这本书又如何了?”

    俞老板:“你这书弄个猴子出来做甚,即不能读书科举考个状元,又不能上青楼诗酒风流,如何勾引看官入戏?难不成,大家还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猴行者,和一群母猴儿耍子玩闹?选材错了,就算书儿写得再好,没人肯看,也是白搭。”

第十三章 丞相大法好() 
“俞老板,我这可是一本仙侠……呃,神魔,可不是风月书儿。本章节由芗忖暁説網 。提供关键是故事好,只要你读下去,将这一章读完,绝对就能识得其中的好处……”

    “不用了,请回吧!”俞兴言很干脆,站起身来做了个起的肢势,高文的痴缠叫他有些不耐烦。

    高文被俞兴言一通指导,心中怒气涌上来。写小黄书,我高文还丢不起这个人。某穿越到明朝,凭这一身本事,将来可是要做大事业的。若真写了这种书儿,将来如果出人头地。一旦被人将这段黑历史翻出来,还如何见人?

    当下就想站起来,戟指喝骂俞兴言“斯文败类”“诲淫诲盗”“不当人子。”

    想了想,看人家身着谰衫,显然是有秀才功名在身,正经的名教中人。而自己,不过是小小的胥吏,还是预备役。真同他闹将起来,吃亏的只怕是我高文。

    明朝实行养士百年,社会从上到下都尊书重道,读书人地位极高,拥有政治上的特权。譬如俞老板身上这件谰衫就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穿的,穿了你就是犯法。曾经有个无行浪子为了在青楼博美人一笑,手那折扇,换上儒袍。结果被一个也在青楼里潇洒的秀才发现,上去就是一记耳光,直打得那人着声不得,赔了半天礼,把所有人的单买了才算完事。

    想起家中的瞎眼老母,高文将捏紧的拳头松开,拱手道:“多谢指导,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高文受教了,告辞。”

    说罢就伸手拿出自己的稿子,揣进袖子里,欲要告辞而去。

    高文脸色难看俞兴言如何看不出来,他这人少年时也是一个神童,七岁能诗,八岁能文。十八岁就中了秀才,入了县学做了廪生。在世人看来,简直就是前途无量。

    可说来也怪,自中了秀才之后,老天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混,将赐予他的的生花妙笔收了回去。

    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俞兴言在乡试考场上屡战屡败,一口气蹉跎了二十来年。不但如此,仿佛一夜之间,他连如何作文都不会了。每年县学考核都是最后一名,屁股都被学政官打烂,沦为士林笑谈。

    实在熬不住学官的打和士林同仁的嘲笑,俞兴言索性绝了科举的念头,借了些银子开了这家书坊,十年下来,生意做得不错,在韩城县也算是中产阶级,这才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大约是早年受过太多屈辱,老头表面上看起来随和,其实骨子里还是很小气的。见高文这般表情,顿时就恼了,道:“年轻人,你的字是好,文笔也算不错,可不是那么好写的。你若不听老人言,命中注定要做一个扑街仔。”

    俞老头少年时也曾经游学过几个省府,能说几种方言。这“扑街仔”三个字用的乃是广府话,原本以为高文听不懂。

    可谁曾想,在后世,这三个字在出版界写手界那是必用的装逼之口头禅,高文如何不知?

    顿时,压抑在胸口那一口怒火就喷薄而出。

    高文忍不住大声冷笑起来,戢指俞兴言,喝骂:“皓首匹夫,苍髯老贼,你又写得几本,换回多少孔方,安识我绝世雄文。吾观你眼带邪淫之色,额有晦涩死气,安敢在此饶舌?只知诱人写那风月书儿,陋逼之至甚矣!败坏人心风俗,最大恶极,一条断脊之犬,还敢在我面前狺狺狂吠!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真金不怕火炼,我就不信这韩城书坊就你琳琅阁一家,死了你俞屠户,还吃带毛猪?”

    祭出丞相之后,心中那股畅快,当真是难以言表。

    背后的书坊中传来俞兴言剧烈的咳嗽和气急败坏的痛骂:“你你你……败类,败类,扑街的玩意儿,冚家铲,你的书老子不收,打死也不收。老子就要看看,又有哪家书坊肯要你这本赔钱货。气死我啦,气死我啦!”

    方才高文这一通痛骂,用的正是诸葛亮和王朗嘴炮时的原文。

    王司徒何等人物都被诸葛宰相骂得七窍流血而亡,区区一个俞兴言如何经受得住,顿时经脉逆行,内息乱成一团。

    冚家铲是粤语中的一句粗口,意思是全家死光,这已经是非常恶毒的骂人话了。

    前世高文从小就失去了爹娘,内心中做梦都想回到幼时父慈母爱的幸福年月。这次穿越,也是老天可怜,给了他一个母亲,感情上接受了她之后,高文对这突然降临的幸福异常珍惜。

    母亲双目失明,身子骨又弱,高文所思所想不过是赚些钱让娘过上好日子。家庭和亲情是他高某人的逆鳞,此刻,俞兴言算是彻底把他给激怒了。只想转身冲进书房,揪住这糟老头的领口一顿痛打。

    关键时刻,高文强行按捺住胸中的戾气。这里可是明朝,殴打有功名的读书人的罪名很大,自己可不想惹这个麻烦。

    可别人都骂你全家死光光,若不将这口气挣回来,非得要耿耿于怀到耿死不可。

    回头骂道:“老匹夫,你有目无珠,肉眼不识金镶玉,别人可没你这么眼瞎。难怪你一把年纪还是个落第秀才,老酸丁。你不收这书,那是你自己的损失。我也不去别的书坊,就同你耗上了,不过是几页稿子罢了。”

    “混帐东西,混帐东西……”里面的咳嗽声更大,然后是一阵锤胸顿足。高文骂他别的还好,功名却是他心头永的痛,落地秀才四字如同洪钟大吕,直接将他击倒。

    这里好歹也是韩城的政治文化中心,街上行人不少,听到两人对骂,顿时就有好事者围过来看热闹。

    见来的人多起来,高文越发来劲,当即就从怀里掏出一串铜钱连同西游记的稿子扔到一个摊儿上。指着书坊外面那堵外墙,道:“劳烦,帮我将稿子将这面墙贴满,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高某人的话本是何等的精彩。”

    这一串铜钱大约有二十文,乃是高文去黄河边当差时母亲给的零花,说是路虽不远,可也是我儿第一次出门,所谓穷家富路,身上带点银钱总是好的。

    等到铜钱一扔出去,想起老娘织布挣钱的辛劳,高文有些后悔。可那摆摊儿的人显然是生意清淡,今儿好不容易逮着开张,如何肯放过。就以闪电般的速度将钱抢了过去,唱了个大诺:“兄台太有钱了,好说,你看好了。”

    说罢,就提了一壶糨糊,“唰唰唰”麻利地把那十几页稿子贴了上去。一边贴,一边在口中赞道:“兄台这手字,真是绝了,好,真好!”

    听到那人这么一叫,好事者都围了上去,对着这十页稿子品头论足,指指点点。

    原来,这里距离衙门不过一条街。旁边又是文庙、县学,往来的不是羽扇纶巾的读书人,就是进城告状,请青天大老爷为自己做主的乡民。因此,不少穷书生就在这里摆个摊儿,替人写家书,写状子,得了钱买二两米回家养活老婆孩子,或者在琳琅书房租本风月书儿,沉醉在那香粉撩人的风月世界中。

    高文这一冲动,木已成舟,后悔也来不及。

第十四章 七舅老爷() 
此事无论如何看,自己做得都不算漂亮。百度搜索飨n網 。首先,身上仅有的二十文钱只不过换了一陀糨糊。最要紧的是,西游记第一章就这么莫名其妙贴了出去,让人分文不花地白看。

    罢,气是出了,下一步该怎么走呢?

    摇了摇头,看看已经到了午饭点儿,只得朝家的方向走去。出门耽搁了这一气,也不知道家中老娘要担心成什么样子。

    稿子没卖出去,反被那姓俞的上了一堂写作课,当真是有些郁闷。

    回到家之后,母亲还在织布,说是她已经吃过午饭了,饭菜留在锅里。

    贫家的饭菜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两个黄得发黑的馒头和一碟子咸菜。那馒头之中的面粉含量想来也不高,吃起来划得嗓子眼发疼。

    听到母亲响亮的织机声,看着她佝偻的身影,以及已经被汗水打湿的背心,高文心说:姓俞的老头甚是可恶,咒我扑街,某就不信了,偌大一个韩城,偌大一个明朝,就没地方出书了?老头你就等着后悔吧!

    飞快地吃完午饭,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文又磨了一砚台墨,摊开稿子,提起秃笔,想,看来西游记这书高大上了些,而且主角又是个猴子,确实不好让读者代入。要不,整个人类主角?那么,写什么好呢?

    首先这书不能太长,先前俞老头看书的时候也就随意读了前两页,依我看来,最多读了一千字。如果写的稿子太长,只怕书房的老板也没那个耐心读,看上两行,还没等进入故事里的第一个小**,人家就不耐烦了。

    对了,先前进书坊的时候,老家伙不是问我买不买时文集子吗?想来,那种短文章还是可以出版的。比如,一篇还算过得去的八股文就能卖五十文钱,书坊老板收了去攒上几十篇就可以结成一本集子,卖二两银子一本。

    虽然一篇文章没几个钱的稿费,可只有几百字,一会来工夫就能写完,不耽误事。不过,我又不懂得写八股文。

    要不,索性抄诗吧!

    对对对,这倒是个好主意。要说字书少,卖钱多,还有什么比得多写诗。而且,在那些穿越里,主角不都是靠抄袭后人佳作暴得大名,成为人人景仰的大名士?

    一首诗也就四句话,二十八个字。从明朝到现代,杨升庵、吴梅村、纳兰容若、龚自珍、甚至郭沫若,诗词大家颇多,也有不少名作可供抄袭,得来全不费工夫。

    想到这里,高文觉得这个办法很好。当即就提起笔在纸上“唰唰”写道:“九州风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不对,不对,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忙将笔搁下,高文眯着眼睛想了想,半天才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节。确实,要说起诗词,从明朝起到现代,真正称得上大家的也只有龚自珍和纳兰性德二人。而后人一提起明朝文学,首先想到的就是水浒西游三国三本。,才是明朝文学的顶峰,至于诗词,则乏善可陈。说起明诗,后人大多一头雾气水,也只有专业研究这个的才记得其中一首和前七子后七子区区十来人。就算这十四个诗词大家的作品,其实也不过是拾唐人牙慧,毫无新意。

    龚自珍和纳兰性德两人的诗词算是明清诗词的亮点,一旦拿出来,必然轰动一时。可这其中有个很大的问题。首先,要想结成集子出版,怎么着也得抄到一两百首。

    一两百首,且都是精品,这这这,这是不是太骇人听闻了。你一个小小的胥吏,前几日也就识得几个字,还被人“傻子”“傻子”地叫,今天却摇身一边成为大才子,岂不是要被人当成怪物?

    还有,龚自珍的诗政治味道实在太浓,甚至是愤世疾俗。你“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不要紧,若是被锦衣卫知道了,找上门来问:“什么叫万马齐喑究可哀,是不是对新登基的天子不满,心中还想着正统朝,作此反诗?拿下了,着三法司会审。

    ”

    明朝虽然没有文字狱一说,可土木堡之变之后,明英宗和明代宗哥俩你方唱罢我登场,短短八年之内改元易敕三次,不知道多少达官贵人人头落地或者彻底退出政治舞台。自己一个小小的平头老百姓,若被人牵强附会说以诗言志反革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念及于此,高文吓了一跳,心中顿时就乱了,这书自然也写不下去。

    心中烦闷,索性搁笔,走到院子里,提起一根哨棍舞了一气。

    脑海中还残留着身体原主人的记忆,这一招一式使将出来,当真是法度森严呼呼风生,将身子周遭遮拦得泼水不入。

    高文心中吃惊:想不到我竟是个大高手,直娘贼,这本事不去征战沙场博个万户侯还真是浪费了。

    不过,明朝文贵武轻,做军人可没有什么前途。再说,在严格的军户制度下去,军人等于贱民,军队上层都由将门世家把持,你一个小兵,就算武功再高,也没有进身之阶。

    高文这一舞将起来,堂屋里母亲织布的声音停下来。

    回头看去,只见母亲侧着脸,仔细地端详着自己,一脸的慈祥:“我儿这棍子使得真好。”

    使了一路棍法,身体微微出汗,心中的郁气也平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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