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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 作者:赵赵-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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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返回身去又与迪迪好了。我与艾森交往后,迪迪与我断绝来往,她根本懒得见我,只在电话里说:“艾森是我认识的,你算老几,凭空来一杠子?”我说:“迪迪,我不知道……”,她迅速地打断我:“住嘴吧,我还要上班呢。”电话里隐隐传来飘渺而庸俗的大堂音乐。
  我们僵持了几秒种,挂断了。我的脸很红,替自己,也替仍然在大堂吧里端茶送水的迪迪。是的,艾森本来是要去改变她的命运的。
  我回国后,偶然去“中国大”等人,在大堂吧,突然抽疯似地打听起迪迪,领班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浓眉大眼,陪着笑说:“迪迪?我们没有印象啊。”
  我看她就像第二个迪迪。
  如果不是迪迪,也许我会和莉文一样,到今天仍在当导购。莉文结婚生子了,保养不是很好,被调去卖洗发水。
  艾森和迪迪一同消失了。他们两个,像是到我生命里来指条明道,把我扶上马,却坚决不肯再送一程。艾森自认为明智地觉得,如果他不果断地把我扔掉,将来,许会被我扔,不过出来混玩一场,何必呢?
  艾森从始至终没有想过要了解我的心灵,我是这样一个对生活逆来顺受的人。也许他从不以为我有心灵。
  但你知道吗?我一生中最喜欢、最难忘的那套衣服?
  在艾森的公寓里,迪迪曾经睡过的床上,他毫不费力地脱去我的白色文化衫,白色大裤衩,然后盯着我瘦弱的紧张的身体,皱着眉头、兴趣全无地说:“你怎么还把儿童式的跨栏背心和四脚裤当内衣穿?你知不知道一个女人,应该穿贴身的莱卡胸罩和三角裤?”他用力强调着“女人”这个词汇,他显然没意识到,当时我还不是一个女人。
  那件棉质的背心,还有圆圆的小花边呢,我一直以为那是世界上最舒适的衣服。那条的确良的碎花四脚裤,松松的,是妈给我买的。
  我当时很想流眼泪,不是为失去了什么,是太过羞辱。我说过,我一向对自己的身体充满着自卑感,我不为它失去了什么而难过。但整个毫无乐趣的、干巴巴的过程中,我迎着艾森的脸,却躲着他的目光,十分尴尬。好在他也并没怎么看我。
  从此,我是一个女人,后来,我成了一个SUPER MODEL。
  我的内衣,全部白色莱卡,胸罩75B,内裤中腰,无花哨。后来的男人们发问过:“为什么不试试其它花色款式?”
  我很想说:这是一个叫艾森的人教我的,他教的可能很粗暴并无心,但我死死地记住了。
  可我凭什么告诉他们呀?
  我后来见过艾森的字,很工整漂亮,那是一次在某歌厅,他在点歌单上写下了四个字:《红尘有爱》。
真情流露
  去肖业家那个晚上,他喝醉了,我没有。
  那天晚上太高兴了,很多好朋友,讲笑话,谈爱情,喝酒,跳舞,肖业那么好看的人,很多女孩跳到他身边去,跳得很疯,身体紧紧粘着,看不到缝隙。很多女孩,轮流粘着。
  我在吧台喝可乐,远远地看着。我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
  小杨问:“你为什么不过去跳?”
  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继续保持我的清醒。
  我不要是那么多女孩中的一个。
  可是,肖业有没有后悔?晚饭时我刚一见他,就悄悄问:“今天我去你那里方不方便?”
  他微笑着,并不看我,一边伸筷子夹菜,一边说“没什么不方便”。
  这话十分暧昧,他为什么不直说“方便”?我不觉得自己受欢迎,可这也确实不是拒绝。
  我在旁边想了片刻,就兴高彩烈地把它当作肯定的答复。
  所以现在任谁粘着他,我自岿然不动。
  但我不希望他后悔,如果这些女孩子里有他喜欢的,我不愿意坏他的好事。我真不是那么有所谓的,和他回不回家,或者说,和别的什么人回不回家,都无所谓的。
  音乐很强,跳舞的人越来越癫狂,可乐越喝越冷。我把目光挪开,看着电视屏幕里的《猫和老鼠》,想: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喜欢他的女孩太多,有一个共性:年轻貌美。我不年轻,也不自认为美。我和那些女孩没有相似之处。
  肖业是一支时下正红的乐队的键盘手。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小杨办公室的墙上,一张一比一的巨大海报。我那天心情不好,就分别站在那些漂亮男孩前面比试,一边问小杨:“哪个更合适一点?”
  小杨问:“你觉得呢?”
  我指着最左边那个最漂亮的:“他。”
  小杨伸出大拇指:“好眼光,赞。”
  那就是肖业。
  小杨后来为我们制造了很多机会,多得再蠢的人也能看出用心,再不会说话的人也熟稔了。
  开始是打着上我们节目的旗号,上完一次再上一次,再上一次,后来实在不好意思再上了,我就说:“他那么讨喜一张脸,不如来试试镜,看能不能做我们的主持人。”
  但那次他迟到了。我很生气,约他试镜是想制造再见面的机会,但也还有一半是公事,他居然迟到?
  我根本不看他,只一味拉长着脸忙别的事情。还是小杨急了:“你以为肖业是无业游民吗?他是有工作的,为你们节目他请了多少回假了?你还生气?!”
  “啊?”我这才抬起迷朦双眼:“他有另外的工作?”
  “人家也是白领来的。”
  太意外了。我要是有这种皮囊,每天只研究吃喝玩乐。这个意外令我对他的好感增加了十倍不止。
  但他不适合做主持人,他太随和太松弛了,而再放松再亲切的主持人,相较普通人,还是多了一点做作。
  他也无所谓,依然等到最后拉我和小杨去吃饭。到了地方我才发现,乐队的人都在。从那天开始。他责无旁贷地坐在我身边。
  这种关系不算短了。但是,我从来没说过什么,他也没有。我不去看他们排练,他也不邀请我。只是吃吃饭,打打球,然后例行送我回家,在车上东拉西扯,到地儿下车,他挥个手,就开着那辆很老的“桑塔纳”走了。乐队的男孩子都有女朋友,一个比一个漂亮,一次比一次漂亮,我混杂其中,无论如何,看上去都像是颗混沌的鱼眼睛。
  今天我想跟他回家,也是一时冲动。不知为什么,今天从起床起,我的心情就极度不好,心情极度不好的时候,我就会主动去做一些挑战性的事。
  终于散了。那些女孩跳得瘫了下来,肖业也疲态毕露。他大睁着眼睛四下找我。还好他没有忘了我我不至于太尴尬。
  天已经朦朦亮了,像有雾气,街道发出淡蓝色的光。他开得很快,一直不说话。
  “要不要我来开?”
  他笑,但已经笑不动了,只嘴角一撇:“不用。”
  他住在二楼,楼道很宽,我跟在他身后。不知道为什么,悔意开始侵蚀我。
  他回手拉住我,漫不经心地。
  我最喜欢他的手,白皙修长,很暖,任何我不喜欢的事,他一拉我,我就觉得嗯可以接受。
  他的家是典型单身汉的家,凌乱,但不脏,墙上有他画的画儿,桌上有相框,里面是他和一个女孩子在高速路中间大笑。
  小杨告诉过我,他刚失恋。
  不知道小杨有没有告诉他,我刚失恋。
  那个女孩子小有名气,演过几部古装片的女二号。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手,他从来也没在我面前提起,就像我也对过去紧咬牙关一样。
  他问:“累吧?”
  然后拉着我的手到洗手间,我们一起洗漱。
  我问:“你今天上班吗?”
  他嘴里有牙膏,“嗯”了一声,乌里乌突地说:“十点就要走。”
  我有点窘,那我怎么办?
  他接着说:“下午三四点就能回来,你等我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摇了摇头,若无其事地说:“可我下午有事。”
  然后,回到屋里,我们甚有默契地互相拥抱,随即作爱。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不知道怎么居然熟门熟路,可能因为太累了,只拣最顺手方便的来。
  我们甚至没有交谈,他睡着前说了一句:“你要是走,把门撞上就行了。”
  我睡得并不好,因为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顶没有意义的事。
  他起床的时候,我有微微的醒。我听见他慢条斯理地洗漱,然后就出门了。我是一个感觉灵敏的人,但我觉得他没有看我一眼。
  门撞上那一刻,我睁开眼。是个阴天。
  外面有棵树,树枝离窗户很近。窗是开着的,纱窗洗得很干净,我闻见雨前的湿润味道。
  我拿起他和她的合影。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高速路上前后都望不见车。他们穿的是情侣装,是什么样的高兴事,能把两个人笑得完全不注意观感?比如,我的观感。
  我心里有瞬间的嫉妒。我印象里,他只微笑,从来不放声大笑。
  我焦躁起来,想抽烟。但找了一圈,屋里并没有烟灰缸。耸起鼻子闻了闻,他的屋里没有烟味,不仅没有烟味,什么味都没有。
  她在的时候呢?女人都有自己的一种味道。
  相框上有灰。我没有帮他擦干净,我去洗了手。
  他还没适应没有她的生活吧?
  我家里已经没有他的照片了。以前是有的,但一分手,就迅速不见了。
  现在我才想起,我与以前那个人,竟然没有一张合影。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阴天的上午,我坐在肖业的床沿,心情灰暗到极点。
  我想我不会再找他了。
  因为我突然发现,我对他的感情并不如我想象中那样不明不白,那张照片让我看到自己不死的心鲜明地跳动。所以,我不愿意我们把彼此当作过渡期。
  洗手间里没有香水。那个女孩子离开得很彻底,我不相信是肖业把她的东西扔掉。
  我每天都喷香水,随身带着一支小型装的“真情流露”。
  我其实舍不得,肖业的随和让我渡过最难捱的日子,他永远淡淡地笑着,不多话,不插嘴。那样好脾气的好人。
  可是,我想起昨晚,越想越觉得失败。那样一个无所谓的平淡的晚上。
  我站在窗前,就莫名其妙地真情流露起来。我听见自己在哭。
  我不能接受暧昧的生活。我看不得我的,也看不得他的。
  我已经决心从此消失。
  但他会记得我吗?他会费事去找我吗?
  我很想留下什么纪念,但是什么都没有。我不是有准备而来,我没有那种心机。
  我站了很久。然后,取出那支“真情流露”,喷在他的纱窗上。
  我想,如果有风,透过纱窗吹进来的时候,他会记起若有似无的我的味道吧。
  我哭了一会儿,听得楼道里安安静静,就像个贼一样溜走了。
  那天晚上,我临时回台里帮同事编片子,那么巧,他们拍了肖业以前的女朋友。
  那女孩子在谈爱情。像所有演艺圈里的新星一样,她无辜地双手一摊,眼珠一转说:“没有啊,没有恋爱。”
  记者问:“以前呢?有没有难忘的爱情?”
  女孩子眼睛很大,黑白分明,说:“初恋都很难忘。我在念书的时候……”
  那是假的,明显是假的,我听过几百个小星星这样说:“我在念书的时候……”即使是真的,她说的也不是肖业。
  我突然想,如果那是我,我愿意瞬间真情流露,我喜欢那个男孩子,他有一双修长白皙的手,他非常温和……
  窗外雷电交加,我在机房里呆呆地。
  谁知马上就有了一个交换工作的机会,我迅速地离开了北京,在新加坡一待两个月。手机停掉了,只有最熟悉的人才知道我去了哪里。他是我最熟悉的人吗?不,不是。
  两个月。秋天过去了。我一个人。
  在新加坡没有朋友,我不打电话寻找乡情,只在酒店里看电视。我曾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肖业他们的乐队在国内的演出,在接受采访,他们的VIDEO。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其实一直没有变化,就那样不远不近,北京到新加坡,远吗?
  回来的时候请小杨来接,电话里小杨说:“20号?那不是你生日吗?28岁了吧?要什么礼物?”
  我咬牙切齿地说:“要男人。”
  谁知一出来,第一眼就看见肖业,他就站在人群的第一个。我看见他,心里突然很委屈。
  他还是那样漂亮,温和地笑着。我问:“小杨有事?”
  他说:“没有。”
  我有点窘。
  隔一会儿他又说:“她说让我来送礼物。”
  我的脸烫了起来,突然生气了:“也许我想要件新礼物。”
  我和他走去取车,拉开门,副座上摆着一个扎得很漂亮的礼品盒,我突然慌起来,想自己也许是会错意了。拿起来,要放到后座去,他说:“你拆开吧。”
  我就拆开了。
  那是一支“真情流露”。我看见那胖胖的瓶子,嘴唇形状的盖子,就呆了。
  他一边开车一边说话,口气里有埋怨:“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香水呢,你知道我在商场的化妆品专柜一家一家地试啊找啊……”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说:“那天下了那么大的雨,我回到家,屋子都被水淹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居然不替我关窗……”
  我就那样傻笑地听着。
  “我简直要气疯了,从来也没遇见过你这样自私的女人,我对你不够好吗?……”
  很罗嗦啊。
  他直视前方:“居然还玩消失这一套!是不是身处异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很酷啊?很自怜啊?谁同情你呢?”
  他瞪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也只好回瞪着他。
  我们瞪了一会儿,他突然叹了口气。
  “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一个人在家,想起你闷声不响的样子,就觉得你好象在旁边似的,就想起你身上一直有一直有的那种味道,就有一瞬间觉得这香味就在身边,再仔细闻一闻,又没有。真是怪事,那似乎是思念呢。”
  他又瞪了我一眼:“所以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吧。”
  我用手捂住了胸口,感谢老天,那一天那一场雨,洗掉了我做作的动作,他到底有没有发现那个秘密,他的那扇窗,是否还留有真情流露的味道?
  “还有,这么俗气的名字,真情流露,你随身总揣着这样一瓶香水吗?走到哪儿流露到哪儿吗?”
  我不要分辨。我沉浸在他对我的教训里,那种与前不同的亲密在老旧的车子里暧昧的荡漾。真情流露的时候,都是有点贱贱的。

  我从来也不介意他们说,艾禾是个势利的人。
  我是很讨厌穷,讨厌穷酸,讨厌随之而来的一切窘迫。可以吗?
  就像有人不喜欢吃羊肉,有人对花粉过敏,我只认自己体内可能有某些元素缺失,导致行为稍异于常人。但我不勉强别人,也不希望被别人勉强,我所讨厌的穷,穷酸,窘迫,都 

只针对我自己,我讨厌的是我自己穷,自己穷酸,自己窘迫,与他人并无干系。
  我只是把日子过得精细一点,单调一点,如此而已。比如,我只在“国贸”买衣服,只逛“赛特”和“太百”的超市,不坐“空客”,只认“国航”,渡假只趁淡季去到有海的国家……任何需要排队或等座的人声鼎沸之处,都是我的禁地。我不耐烦聒躁,讨厌人多眼杂,不愿忍受不体贴的服务,不去没有足够停车位的餐厅吃饭,不喜欢邋遢豪放的异性,我喜欢别人身上淡淡烟草味道,但不能容忍被烟熏黄的指甲,可以待在酒吧里闲聊,但如果该处通风较差烟雾缭绕会第一时间告退……难道,不是正常人的正常生活态度吗?甚至,我连洁癖都没有。
  因为要配合如此乏味的生活,我工作得十分努力,让生活维持简约的格调,其实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我绝非一个古板的人,良朋好友颇有俩仨,少吗?但就像我不肯买没有来头的牌子货一样,我视好友为人生瑰宝,拥有他们的友谊是我的福气,但显然人生中的福气不可能低头不见抬头见。
  对别人,我无能为力,各人有各人的追求,各人得各人的眼泪。
  父母对我的生活颇有微词,并不是嫌我刻板,只是担心我这样下去,终究要一个人终老。他们希望我随和一点,才方便交到共度一生的佳偶。
  但我答:“我不认为会在打折的大卖场里遇到金龟婿。”
  我连自己尚不肯迁就,难道还要屈就别人吗?
  我的收入理想,一个人过得风调雨顺,父母有兄嫂倾力照顾,生活安逸,无需我的薪水孝顺,横竖我只需喂饱一张嘴所以我当然可以要求生活得好一点。我挂在嘴边上的话是:“人少,吃点好的。”我不结交无所谓的酒肉朋友,所以同事之间那种团拜式的聚餐对我毫无吸引力。往来的朋友要水准相当,否则因为消费水平的参差不齐,食餐饭都要迁就收入欠佳的穷朋友,吃那些烂川菜,承受着无与伦比的烂环境,如坐针毡。
  林达问:“艾禾,你是否寂寞?”
  不,我过得不知多开心。
  “那为何你眼中总有落寞之意?”
  除了我不知道那个独一无二的、好品味的、温和体贴的佳偶在哪块地里长着,离秋收之时到底还有多少日子要渡过?我倦怠地伸伸懒腰。
  林达诡异地笑:“我有预感,你会在最难堪的情况下遇见他。”
  为什么?
  “因为我见不得你这样滴水不漏地生活,人总要有点挫折才好玩。”林达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坏朋友。
  林达在这一点上很像我的父母,担心我会像张爱玲那样一个人在公寓里老死,尸骨在数日后才被人发现。所以,她哭着喊着要为我介绍男朋友。
  “可是林达,我仍在期待一次最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你不能让我那些流行小说都白读了。”
  林达不屑:“张爱玲也是结过两次婚才一个人终老的。”
  我傻呵呵地笑。
  “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见到你拉家带口逛动物园游乐场孩子的小脏手紧紧抓着你四位数的裙子让你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林达是我的反面,她最热衷的事就是买打折用品,她说她一定是泥鳅托生的,就喜欢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喜欢杀价,她说那才有胜利感。真是个怪人。
  但林达与我最相投,因为我们都不是勉强别人的人,她拉不动我陪她逛大卖场,我也不要求她陪我在“国贸”走迷宫,但会兴致盎然地互相展示彼此的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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