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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花丛-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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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住:纣王?!!怎来得这么不是时候!
    再透过薄薄的窗纸往屋里一瞧:那两条肉虫早已分开,一条惊惶失措的找地方钻,一条强自镇定的梳理掩饰。
    虽然三级镜头已经结束,可捉奸片段又再上演。
    到底要不要帮伯邑考逃过此劫呢?看看情况再说。如果他值得帮,那就帮;如果不值得,就由得他被剁成肉酱吧!
    反正,这是虚拟世界,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影响真实世界的历史。
    大门“砰”的一声被踢开,进来一个六十开外的老人。他身材魁梧,嘴巴阔大,腮帮子短促,眼部突出;用皮毛装饰衣服,看人时视线抬得很高,仿佛睥睨一切的样子。
    后面跟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太监,佝偻着身子,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道:“娘娘正在歇息,容奴才为大王引路。”
    “不用了。滚到一边去!”老人不耐烦地挥着手,声音大而嘶哑。
    我不禁想起某些相书的介绍,和他的形象特符合:猫头鹰一样的眼睛,老虎一般的嘴巴,豺狼一样的声音,因而容易害人,也容易被别人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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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纣王生性残忍,害人无数,最终亦没有好下场——自焚于摘星楼。
    《封神演义》是这样说的,不知道在虚拟世界,结局如何。
    他刚接近那屋子的门口,妲己就已轻摆莲步,款款走出来:“大王,都这么晚了,干嘛还在这里转悠呢!明天你还要上朝,要保重身体。”微嗔薄怒,无限娇媚。
    纣王一看到她,脸上的怒容渐渐散去,便搂着她进入屋子。我也趁机闪进去。
    那太监识趣地关上门,到外面把风去了。这样说好像不太妥当。
    哪里都是主子的地盘,还用得着太监为他把风吗?但在下才学有限,暂时也只能这么形容。正如我的古文知识不过关,惟有启动战衣的语音转换功能。
    “大王,是不是有哪个不懂规矩的奴才激恼你啦?告诉臣妾,让我去惩罚他。要小心龙体。你关系到江山社稷的安危呢!”妲己软语低求,轻轻地舔了舔纣王的耳坠子。
    “只要能看到爱妃,我的怒气已消去大半。”纣王淫笑着伸出满是黑毛的大手,在妲己高耸的胸脯用力揉搓着。她渐渐呼吸急促,婉转呻吟。
    不会吧?!这么快又有A片上演啦?
    我紧张得屏住呼吸,不敢移动半步。虽然现在我是处于隐身状态,但纣王征伐多年,久经沙场,如今虽垂垂老矣,但谁敢保证他已经雄风不再?
    两人在床上缠绵了大约十分钟,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忽然,纣王恨声道:“姜子牙那家伙,真是太不识趣了!”
    “姜子牙?莫非就是那个到处招摇撞骗,不务正业的方外术士?大王,何必为这样的家伙气恼呢?派人杀掉他就可以啦!”妲己缓缓抚摸着他浓密的胸毛,柔声道。
    “如果让我知道他在哪里,早就杀掉他啦!以前我觉得他是可用之材,才叫他监造鹿台;可他一点都不识相,居然说要十五年才能完成,还说我不关心百姓,只知沉迷酒色。那时就想杀掉他,没料到却让他从九龙桥借水遁逃跑了。
    最近来了一个道家高手申公豹,似乎很看不惯姜子牙,还知道他现在到了西岐。我已经派申公豹去捉拿姜老头了。
    要是让我查出姬昌有收留他,连那家伙也一并治罪!老匹夫姬昌的势力越来越大,不早点铲除,恐怕会后患无穷。也好,借着这个机会,将西周族连根拔起!”
    纣王捏紧拳头,残酷地冷笑着。
    就在这时,床对面的梳妆台底下玉柜,传出“当啷”的一声响。
    “谁?!!”纣王猛然警觉,推开妲己,走近梳妆台,一脚踢向玉柜。
    他的脚法非常漂亮,绝对超过贝克汉姆。我赶紧将这精彩镜头下载,输入战衣左下方口袋处的记忆设备。以后万一要打架,或许能够用上。
    “啪嗒!”那一脚竟有千钧之力,将玉柜门踢得粉碎!而藏在里面的伯邑考,也狂喷着鲜血跌出来——已是半死不活了。
    纣王捏住他的脖子,捉小鸡般提起来;眼睛里射出两道凶狠至极的光芒,似乎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伯邑考“呀呀”地挣扎着,双脚乱蹬,又如何出得了声?
    纣王又望住妲己,受到极大侮辱般:“他说不了,你应该有合理解释吧?说!若是有半句让我无法心服,就让你们尝尝炮烙的滋味!”
    “嘿嘿!有这个必要吗?”妲己慢慢地披上蝉蜕般轻纱,慢慢地走下玉床,慢慢地走到纣王身旁,慢慢地去要他手里的伯邑考。
    风姿绰约,娇媚婀娜;每一个动作,都那么柔美,都那么高贵,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可就在刚才,这天使般的人物,比普通的淫娃荡妇更为淫荡!
    她的脸上,忽然闪烁着银色光辉,有如神话中的精灵。
    纣王先是一愣,怒气更盛:“你说什么?!!再多说一次!”捏住伯邑考脖子的手,为之一紧。可伯邑考只是微微抽搐一下。他早已昏迷。
    “我说,没有解释的必要。”妲己朝着他的脸吹了口气,喷出一丝淡淡烟雾。味道却十分强烈,连靠在门边的我也闻到了:是狐臭!
    “你、你、你不是‘‘‘‘‘‘人类?!!”纣王愕然,扑通地跌倒在地。虽然已经晕过去,但两只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充满惊恐和愤怒。


    妲己踩住他的头,用力搓着:“我让你看,我让你看!要不是暂时你还有利用价值,我早就干掉你了!你真的好讨厌!尤其是那股口臭!”
    我为之偷笑:你的狐臭还不是一样?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了。看你怎么办。
    她的形象已经被我拍下,输入战衣的资料库;回去再慢慢研究她究竟是什么精怪,到底属于哪种级别。但看样子,肯定不弱。如果按照《封神演义》里的说法,她就是修炼千年的狐狸精,我更不能轻举妄动。
    妲己将纣王那庞大的身躯踢到玉床,无限怜爱地扶起伯邑考:“你真的好可怜!那该千刀万剐的家伙,居然将你折磨得这么惨!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将他紧紧地贴着自己的饱满胸脯,缓缓地向他嘴里输气。
    三分钟左右,终于传来伯邑考那急促的咳嗽声。
    “我在哪里?!我、我死了吗?不行,不行!我不可以死!!父亲,父亲,你在哪里?我要去见他,要告诉他,纣王要对我们不利!”
    伯邑考似乎无法睁开眼睛,正焦急地在妲己怀里挣扎。
    “放心。只要时机一到,我会让他永远消失。但我必须听女娲娘娘的命令。她说纣王的寿命还没到尽头,如果现在就杀掉他,便会触犯天规,堕入饿鬼道。”便放下伯邑考,走到梳妆台,从抽屉里取出两根碧油油的六叶草。
    我暗暗奇怪:什么东西来的?居然没枯萎。
    妲己先捏开纣王嘴巴,塞一根进去。然后又让伯邑考服下一根:“吃了这遗忘草,今晚的事就会彻底忘记。你不会活在梦魇中。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你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可惜,这是违反天规的。”幽幽地叹口气,无限感伤。(2005…6…12)
    现在的我,一头雾水,越来越搞不懂妲己。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世人眼里,她即使是淫娃荡妇,也绝对不是纯粹的淫娃荡妇。至少,在虚拟世界是这样。她对于伯邑考的深情,会是装出来的吗?!为什么要装呢!!
    我总觉得,在很多时候,这位妲己是身不由己,是值得同情的。生为妖怪,已无法选择;而她又必须听从女娲娘娘的命令,去诱惑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
    《宫女传》里,是这样评价她的:
    周文王和周武王立誓要灭掉商朝,是基于政治发展与私人仇恨所产生的态度,丑化妲己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商朝的灭亡是因为大力经营东南,重心已经转往长江下游地区,使得中原一带空虚,周人才得以乘机蹈隙。
    硬是把商朝的亡国,推到一个女人身上;就常识的观点看,也很难使人苟同。
    顶多只是苏妲己入宫以后,由于争宠而与其他妃嫔引起纷争;而那些失宠的妃子各有氏族背景,因而加深了纣王与诸侯小国之间的冲突。
    如果硬要说苏妲己是亡国祸水,未免太高估了她!
    纣王服下遗忘草后,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妲己将刚才的太监唤入,令其将伯邑考送回他目前暂住的地方。那太监点点头,毫不费力地抱起伯邑考,健步如飞,消失于夜幕之中。
    咦?!莫非他也是妖怪?!!
    我盯住妲己的魔鬼身材,不断咽着口水;约莫三分钟后,才跺跺脚,溜出皇宫。
    开启战衣的气味搜索功能,才发现沈天香如今是在一间名叫“客似云来”的高级客栈。只不过神色憔悴,包扎着左手,渗出血迹。却没看到百合。
    她怎么会受伤的?!!!百合呢?!!都怪我,贪色误事!
    我心急如焚,依照战衣系统的指示,迅速飞往“客似云来”。
    天香所在的房间,门是虚掩的;我刚推开门,就迫不及待地狂吼:“百合在哪里?!百合在哪里?!!快点告诉我,快点告诉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用力摇晃着。
    “你也知道关心她的吗?!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到底在哪里?!!”沈天香愤怒地拨开我的双手,“她为了帮你找能源,被妖怪捉去了!你满意了吧?!”眼睛里翻涌一股寒意,令我不由得噔噔噔地倒退几步。
    “你骂我也好,打我也好,我都绝不会恨你。但是,请你快点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好不好?!好不好?!!我求你啦!”痛楚流淌于全身,我终于知道心在滴血的滋味。
    如果百合出什么事,我会自怨自艾一辈子的!都怪我!


    天香愤怒的神色渐渐消退,音量也回复正常:“迟点再和你算帐。现在救百合姐姐要紧。她在异人的后花园里,被水猴与长发女妖捉去了。异人是姜子牙的好朋友。”
    “该死!又和姜子牙搭上关系!那还等什么,快点出发吧!”
    “且慢!百合姐叫我交这东西给你。如果你不先研究研究,去了也没用。别说是水猴与长发女妖联手,论打架,你谁都赢不了。要不,百合姐姐在危急之时,也只是请我去帮忙,根本没指望你!既没本事,又毛毛躁躁的,最差劲。”
    天香冷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光盘。
    我强忍住怒气,将光盘塞进战衣正中央的微型电脑驱动器。
    光盘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百合与我分别后,便到处闲逛,看看有没有低等妖怪,好捉回来给风神战衣提供能源,延长并挽救我的生命。
    当她路过异人的后花园时,突然听到里面传出断断续续的哭声,极其凄惨。心地善良的她,碰上这样的事,当然不会袖手旁观。她便翻过高墙,进去了解情况,看能不能帮上忙。
    自从后花园闹鬼后,人迹不至,早已荒芜;但依然是个好去处,和《封神演义》里描述的一模一样:左边有两行金线垂杨,右壁有几株剔牙松树。牡丹亭对玩花楼,芍药圃连秋千架。荷花池内,来来往往锦鳞游;木香蓬下,翩翩翻翻蝴蝶戏。
    而那哭声,似乎是从荷花池里传出的。难道,对方是妖怪?!!
    荷花池的水面上,似乎坐着一个人;
    百合慢慢走近,才看清对方的形态:天!居然是半人半猴的怪物!
    她大吃一惊,直觉告诉自己:这个家伙惹不得。可看到他如丧考妣,又忍不住心软了:“你有什么困难吗?不妨说出来,希望我能帮助你。”
    那猴子抬起头,可怜兮兮地望着百合:“谢谢。谢谢你的好意。可是,你帮不了我的。”又再呜呜咽咽,凄凄惨惨戚戚。
    “你不说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又怎能帮助你呢?乖啦!说给姐姐听。”百合柔声安慰。
    猴子举起双手,带出一阵“啷啷”的响声——粗大闪亮的锁链!原来是被谁绑着。可是,它为什么能够坐于水面,而不沉没呢?
    “我被这‘蚀骨链’折磨已久,你能帮我解开吗?”猴子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但很快便回复黯淡,“没用的。谁也帮不了我。你还是走吧。谢谢。”低下头,眼泪滴答滴答地落到水面,激起层层涟漪。
    “不让我试试,又怎么知道不行呢?就让我试试吧。”百合举起右手,并指如剪。她体内含有混合植物细胞,可以自动生成多种植物武器。例如,锋利无比的锯芒。
    宛如锯芒的右手,与“蚀骨链”接触后,发出有若突然刹车的刺耳声。链子不断地洒落着粉末,似乎不用多久,就能锯开。百合欣慰地微笑着,锯得更起劲。
    可就在这时,那猴子忽然邪邪一笑:“对不起,你上当了!”尾部突然伸出一只怪手,飞快地将百合捉住,将她往水里拖!
    我“呀”地惊叫出声,可那该死的荧屏,突然一片雪花,什么也看不到!?!
    等到重新出现画面时,却是天香和一只猴子在打架,旁边还有一个长发飘飘,连脸部也覆盖得严严密密的女人,时不时出手捣乱。
    “这到底怎么回事?!!快点告诉我!”我再次抓住天香的肩膀。但这一次没有摇晃。
    “人造人的身体,具有自动记忆功能,可以记录最近半小时所看到的东西。风神战衣不是也具有这种功能吗?水猴设计捉住她,并拖进他的水底家园。百合姐便立即将部分片段存进光盘,并向我求救。可惜,那两个家伙联手,我打不过。”
 第五章 爱情为何物
    两小时后,我随着沈天香,飞快地赶往异人的后花园。
    此处是朝歌,离南门三十五里,是宋家庄;而宋异人,就是宋家庄的员外。这个时候,大约相当于现实世界的凌晨三点。风神战衣上的电子表,有时间显示。
    先前的两小时,前半段时间,我认真地将光盘的内容研究了一遍。
    百合之所以将她如何上当受骗的过程贮存,大概是想告诉我,要小心水猴的第三只手。它的尾部位置,并不是尾巴,而是一只怪手。而将后来天香和水猴、长发女妖的打斗过程也贮存,则是要我好好研究他们所运用的打架方式和招数。
    天香似乎擅长用毒和放暗器,身体每部分总会射出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色彩斑斓,变化多端。这个我学不了。她是人造人美女,其功能设备以及体内四分之一的混合植物细胞,可以不断为她生产出各种暗器和毒药;正如百合可以将身体每部分都变成锋利的兵器。


    与我融为一体的风神战衣,虽然具备诸多令人艳羡的功能,但并不能制造出各种暗器、毒药或兵器——非常损耗能量。我又不能像她们那样可以进行光合作用,及时补充能源。
    如果百合与天香是在白昼碰上他们,至少能够全身而退。
    不过,水猴以三只手使用的猴拳,长发女妖利用锋利指甲及钢针般长发,作出的迅猛攻击,我却是可以模仿,也是可以预防的。只要有一件称心的武器。
    将水猴和长发女妖的打斗方式,输入战衣的记忆系统后,便立即进行随机组合,自动生成可以克制他们的招数。在皇宫里,曾经贮存有纣王的漂亮脚法,干脆也混合进去。不知道等一下与水猴、女妖打架时,会有什么样的怪招数呢?
    先不管这些。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快点恢复精力。这个天香可以帮我。只要她和我来一次最亲密的肉体交流,马上就能办到。这个已在百合身上得到最好证明。
    问题就是,像她这种如此讨厌我的美女,又怎会和我那个呢?没办法,既要挽救百合,又要解决生理问题,我必须使出浑身解数,逼她“就范”。
    虽然到目前为止,这方面并不擅长。但有时候,某些东西,你必须学习并实践。
    于是,在我动之以情,晓之以义,甚至有点霸王硬上弓的强烈攻势下,天香终于半推半就极不情愿地和我成全了好事。
    奇怪的是,做完之后,她对我的态度有了些须改变,至少没再露出厌恶的表情,偶尔还对我傻笑。莫非,就如疯癫博士所说的,只要你和她做了,爱情自然会产生。只有那些傻瓜,才会痴痴地等待,期盼对方先将心交给自己;至于肉体交流,应顺其自然。
    前不久的我,就是这种傻瓜;从知道有爱情存在的那一刻,多年来忍受着禁欲的折磨,最后却只残留满腔落寞,伊人已投他人怀抱。
    我一直在怀疑,究竟是对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还是我在最需要采取行动时,却出现最不应该的犹豫;妄图验证是否能用心维系爱情,而忽略肉体交流的重要性?
    不知道。过去始终过去,只要还活着,能够吸取教训,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或许,总需要一些曾给你痛苦的人,跌倒再爬起来,才能慢慢成长。
    况且,曾经觉得天就要塌下来的惨事,如今回首,也只是莫名失笑,笑自己的幼稚和冲动而已。面对曾经爱过的人,浓浓的爱意恨意醋意,早已归于平淡。
    所有的缠绵悱恻,所有的恩恩怨怨,尽化解于相视一笑间。与其选择去怨恨对方,不如选择去祝福对方。惟有如此,你才能从自设的桎梏中解脱,去寻找真正属于你的爱人。
    人生旅途,谁都只是匆匆过客;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多点爱,少点恨呢?你可以选择不去爱别人,那是你的自由;但至少,你要爱自己。
    ——咦?!咦?!!我怎么又离题万丈啦?!还要赶去救人呢!诸位读者朋友,真是对不起哇!本人的脑袋老是短路,常常还在夏威夷晒太阳,突然就跑到维也纳听音乐去了。
    好,不岔开话题,继续故事。请容许我保留上述的白痴观点。以后回头看看,或许我也会傻傻微笑滴。应该记住的,何必遗忘?
    因为时间紧迫,我是如何说服天香与我那个,具体情形又如何,这里就不详细描述了。如果谁有兴趣的话,可以找些相关的东西研究研究,或者实践实践。
    当然,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用卑鄙的手段得到对方,乌龟王八蛋才会那样。即使一时得逞,又有什么意思?大家都是巾帼须眉,不应有狗熊行为。请原谅我的胡说八道。
    平日,宋家庄前熙熙攘攘,热闹非常;后花园里却一片死寂,阴森恐怖。
    因为人迹不至,虽有锦鳞畅游,蝴蝶翻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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