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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波小姐的上海情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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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头:“比如说,星星啊,月亮啊,美酒啊,音乐啊,诗歌啊………”
风林白了我一眼:“神经病”,自去睡觉了。
我拿出那朵的小雏菊,自叹自怜着,唉,我这样一朵娇嫩的花怎么就插到了风林这堆不解风情的牛粪上了呢!
自那次跟海平在“星空”酒吧聊得投机,我们就渐渐熟悉起来,我知道,海平是个大律师,供职于沪上一个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同时还给几家公司做兼职的法律顾问,有房有车,典型的中产阶级。这样有经济基础,有才情,懂格调,爱浪漫的男人,有多少女人争着要嫁呢,可是,我不能,我腿上还栓着风林呢。我就越发地看了风林郁闷。
一天,海平邀请我这个周末做他的女伴一起去参加一个上流的鸡尾酒会,我欣喜地答应了。我知道这个决定有些对不住风林,然而从这一点看来,我显然已经不够爱他了。
我很快遇到了难题,自从我辞职后,我做撰稿人的收入,正好够我日日在酒吧里的花销,而我参加这个酒会还没有合适的衣服鞋子啊,我用什么去置办呢?
回到家,我阴着脸,风林问我怎么了,我没好气地跟他说,没钱添新衣!风林这次倒没跟我讲什么大道理,反而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钱出来:“这是我的季度奖金,你喜欢,就买件新衣服吧!”
我拿了风林的钱,心里有点惭愧,用风林的钱去买跟另一个男人约会的新衣,是否有点太过分了?可就象灰姑娘在渴望那个王子的舞会,我无法摆脱“上流酒会”这四个字的诱惑,我立即就跑到百货公司去了。
在新品上市鞋柜上,我看到了那双鞋子。淡米色,小羊皮的材质,复古的式样,小圆头,细而高的跟,脚腕部分有几根细细的带子,鞋面和鞋帮上镶嵌着紫色的碎水晶,这简直不是鞋子,而是精美的工艺品,灰姑娘的水晶鞋也不过如此吧。我急忙看了一下标价:1800元,还好,我手里的钱刚刚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买下来。
风林知道后就跳起来:“1800元买双鞋?你疯了,小暖,你现在怎么变得这样虚荣,我们还要过日子呢!”我气得拿枕头去丢他:“我虚荣,是你没本事吧,让自己的女人灰头土脸,连买双鞋子都要唧唧歪歪,算什么男人!”,风林气得拿了枕头去书房睡了,我一个人嘤嘤哭了半夜。
周末的酒会,我焕然一新地出现在海平面前,海平用赞赏的眼光看我,恭维地称我:“穿水晶鞋的小公主”,他频频向他的朋友介绍我:“美女作家林小暖”,许多人跟我握手、交换名片,我顾盼神飞,得意洋洋,海平看向我的眼光越来越炽热,我清楚地感觉到,他已经拜在我这双水晶鞋下。
我回到家,看着紧闭的书房的门,叹了口气,经过了这么美妙的一个晚上,我踏着水晶鞋归来,仍然要走回灰姑娘的角色去。我第一次想到了分手。 
第二天,风林一早就出去了,留了张字条:“小暖,我去加班了。”这男人,大概是头牛托生的,只有辛苦劳作的命。
中午,我收到海平的信息:“我的公主,我在星空酒吧等你!有惊喜给你!”,我飞快地穿上我的水晶鞋,跑下楼去。
也许是跑得太急,在楼梯转弯处,我绊了一脚,身体就直摔出去,好一会儿,我才在剧痛中坐起来,先查看了我的鞋子,呵,还好,鞋子没坏,可是,我却站不起来了。
那一跤,我跌骨折了。风林在医院里找到我,先骂了我一顿,然后就打开带来的水果袋,气呼呼地开始给我削苹果。
我到了第二天才想起来给海平打电话,我拨通电话,那边传来一声:“喂?”
我抱歉地说:“海平,我是小暖,不好意思,昨天失约,是因为……”
海平板着声音:“哦,对不起,我现在正在忙,如没要紧事,我就挂了。”
我沮丧地想,他这种绅士格调的男人,一定恨不守时的人,他肯定生我气了。可是,看着刚刚进来的,满头汗水给我送饭的风林,我忽然第一次觉出,象海平那样闪着钻石光芒的男人,原来内里也是刚硬冰冷。
看着风林抹汗,我对他说:“天气那么热,为什么不打个的?”
风林瞪起了眼睛“我才不象你个败家女,以浪费钱为乐事!我喜欢挤地铁,比打车还快!”
“你这个吝啬鬼!”我骂着,打开风林带来的饭盒,里面却是剥好的两只大大的螃蟹。我沾了点蟹黄,吸在嘴里,眼睛渐渐湿润起来,我知道,在这个季节,大闸蟹都贵得离谱。
我要风林也吃一点,风林将头一扭:“我才不爱吃那玩意。”
风林就是这样,进口的水果、对虾、牛排、红酒,凡是我爱吃的,他都声称自己不喜欢,我曾大加嘲讽他的“下里巴人”和“不识货”,现在,我看着这个39度高温奔来奔去不舍得打的的男人,觉得自己真象个公主,一个被人捧在手心里呵护疼爱而不自知的,被宠坏的,幸福的公主。
三个月后,我的腿好了,与风林的结婚计划也被提上了日程。让那些琴棋书画诗酒花都见鬼去吧,我要嫁给这个肯衣不解带照顾我三个月的吝啬穷男人,不再为那个给我编织一个又一个浪漫美梦的多情王子动摇了。
那一天,我请了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看婚纱,正好路过星空酒吧,就请大家上去喝饮料。就在几个女人嘻哈着开玩笑的时候,我看到了海平,他正和一个胖胖的女人拉着手走过来,他好象没看到我,却和我的一个朋友打了招呼,点头笑着走开了。我朋友跟我说,这是她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妻子三个月前刚从加拿大回来了,听说现在怀孕了呢!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想起了几个月前他接我电话时,没来由的紧张与冷漠。
原来,童话真的不是骗人的,那天,是我的水晶鞋阻止了我,将我从虚荣和欺骗面前拉回来,保护了我的爱情,成全了我真正的幸福。
刺猬、小Q和我
    (一)
上海冬日的清晨,阴冷刺骨,寒意逼人,我裹紧了大衣,不停地呵手跺脚,看看表,时间已经过去20分钟了。我心里暗骂着那个叫“吴畏“的家伙,哼,第一次就迟到,甭想着他会在以后表现积极——我开始打着飞掉他的主意。
这个城市最近流行“拼车”——上下班路线、时间相近的车主与乘客结成“车搭子”,乘客搭车主的顺风车,与车主分担一定的油费,一方能节省开支,一方能节约时间,在倡导“节约型”社会的风潮下,这种一举两得的“拼车”行为,在上海几大商务圈的小白领中很是风行。吴畏就是我在一个“拼车网”洽谈好的“车搭子”,今天是我第一次搭车,没料到他竟迟到了。
一辆草绿色奇瑞QQ车急驶而来,“吱”地一声停在我的脚边,车窗摇下来,探出了一个蓬乱的刺猬头,有点气促地喊:“是李小鱼吗?快上车,我要迟到了!”,我火大,这个欠扁的男人,理直气壮地连声歉都不道,好象刚才久等的人是他!
我刚刚坐到副驾驶坐上,车子就“嗖”地开出去了,我坐稳了,开始向他开火:“喂,你这个人怎么搞的?害我在路边等了二十分钟,冻也冻僵了,你也好歹是个上班族,连起码的时间观念也没有吗?”
吴畏一边开车,一边扫了一眼我的衣服,漫不经心地说:“那你下次穿多一点好了!”
我气怔了,这是什么人啊,一辆小破QQ,就拽成这样子,我声音大起来:“你这辆破车,下次我还不坐了,有什么了不起,几万块的便宜货!”
吴畏的脸也涨红了:“你大小姐觉得我的车破,自己去买辆好的嘛,何苦搭人家的车呢?你不坐,我求之不得呢,你住的这个地方七拐八拐,害我找了大半天,你以为我愿意迟到,告诉你,全是因为你,我今天早会要泡汤了!”
一路上,我们俩人都气哼哼的,互不理睬。
下车的时候,吴畏勉强跟我说“再见”,我奋力将车门一甩,咬牙切齿:“再也别见了!”
(二)
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一天不到,我们就又见面了。
下班时分,天上又下起了小雨,我在站牌下候车,人群越聚越多,每辆车都挤成沙丁鱼罐头的样子,我看着都喘不过气来,实在没勇气尝试,叹口气,决定打的回家。这个时候,出租车成了人人争抢的宝贝,我穿着细高跟鞋,拎着只大包,实在跑不过那些长腿长脚的大男人,几个回合下来,我只有在路边一边喘气一边跺脚的份:这个世界的绅士都死绝了吗?
骂声未落,一辆车在我身边噶然而止,车门打开。我大喜过望,看也没看,一屁股坐下去,关上门,长长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道谢,只听一个揶揄的声音响起:“又见面了,真是冤家路窄啊,承蒙你看得起我这辆破车。”
我转过脸,又看到那个刺猬头,正是吴畏,嘴边噙了丝嘲讽的笑。我的背立即挺直了:“又是你,你跟踪我?!”
吴畏“噗嗤”一笑,一边开车一边说:“跟踪?你的想像力也太丰富了,你在大马路上踩着高跟鞋跟人百米赛跑,我想看不到你都难!”
我尴尬地红了脸,不声响。吴畏在倒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呵,你也会脸红啊,早上象个张牙舞爪的小猫,这会儿成了腼腆的小绵羊了。”
我反唇相讥:“总比你好了,照照镜子,你早上象只刺猬,现在还是象只刺猬。”说完,我忍不住一笑,车子里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吴畏撸了把头发,笑道:“嘿,天生的,没办法,这叫个性!”
下车的时候,吴畏向我伸出了手:“我们讲和了,好不好?”我也伸出手,一笑:“明早见,可别再迟到了,刺猬先生。”
吴畏没再迟过到,我也没再闹过脾气,在一早一晚的同行中,我们相处融洽,越来越熟络,竟不打不相识,成了一对好友。吴畏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随我喊他“刺猬”来“刺猬”去的,只是听不得别人诋毁他的爱车——这辆QQ是他省吃俭用一年买的,用他的话来讲:“我亲爱的小Q,在感情上抵得上个把女朋友”,我从此就叫他的车“刺猬的女朋友,小Q”。
每天早上,如果我来得及烧早餐,会帮刺猬带一份——我知道这个头发都来不及打理的懒人是永远也不晓得做早饭的,他一边开车一边大嚼食物的时候,我拿他的后视镜当化妆镜,描眉画眼打腮红;晚上,如果我加班,刺猬会等在我楼下,一边听音乐一边看杂志,心情好的时候还会买份快餐送到我的办公桌上。有好事的同事就问:“你男朋友啊?”我就说:“哪里啊,人家女朋友在楼下等呢!”
(三)
半年后的一天,我正在上班,接到刺猬的电话,他的声音兴高采烈:“小鱼儿,你猜怎么着,嘿嘿,我升职了!薪水加了2000大元,今天请你吃饭吧。”我也为他高兴:“好啊,这么好的事情,不让你大出血实在太对不住自己了,我要吃海鲜!”
我和刺猬在酒店大快朵颐,两个人都吃得眉飞色舞。酒足饭饱,我拍拍肚皮:“嘿,你要是每天都升职多好!”,刺猬裂嘴:“我就算每天都升职,也吃不消你这张大嘴巴啊!”
我一边擦嘴巴,一边把一个大袋子拎到桌上:“哼,我可不是白吃了你的饭,瞧,我还有祝贺礼物呢!”
刺猬一脸惊喜:“嗬,这么大袋子,你好大方啊!”,打开一看,笑容僵掉:“什么啊,坐垫?有升职礼物给人家送坐垫的吗?!”
我白他一眼:“真是的,没看到这上面的绣花——拉绿色QQ车的小刺猬?是本大小姐亲自绣的,天下独此一件呢!本想作为你的生日礼物,今天高兴,提前给你,先说好了,生日我就不送了。”
刺猬好象很感动的样子:“嘿,看不出,你还会做女红?不过,我只听说有给男人绣荷包的,没听说有绣坐垫的啊?”我敲敲他的头:“美得你,坐垫是给你宝贝小Q的,绣荷包之类的事情,留着让你未来的老婆大人做吧!”刺猬笑:“嘿,吃了你这么久的早餐,我觉得你来做就很称职哦!”我张大眼睛,故意夸张地说:“别害我了,我可不想跟一辆小车争宠!”
我们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一路上,刺猬在车里放了张“雅尼”的CD,细柔的音乐在这个温暖的空间轻轻流淌,我头靠着座位,醺然欲醉。突然,迎面来了一辆面包车,速度极快,很象是直接撞过来的样子,刺猬将方向盘一打,急速避让,小Q一下子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上。
我定下心,感动地发现刺猬情急下将坐在副驾驶坐的我避让出去,撞在栏杆上的是他那一边,我心里暖暖的,连忙问:“刺猬,你有没有怎么样?”刺猬头上起了个大包,一手捂着头,先看看我毫发无损,推门下车,又察看小Q,听他在车前心疼地直吸气:“哎呀,保险杠都弯了,车灯也碎了!”,然后,这只刺猬,竖起全身的刺来跟那个司机吵架:“喂,你不要命了,有这样开车的吗?如果我小Q不能完好如初,我跟你没完!” 
我看了面目全非的小Q,也十分心疼,埋怨刺猬:“这么大的地方,你偏往栏杆上撞,哪怕略避开一点点也好啊!”,刺猬伤感地说:“刚才不是只担心你嘛,唉,我对不起小Q,我发现自己好象已经移情别恋了。”我脸一红,装做没听到的样子,蹲下去抚着小Q受伤的保险杠。
(四)
其实,我也是很喜欢认真直爽,能跟我肝胆相照的刺猬,问题是,那个时候,我正被我们部门的MANAGER杰瑞热烈追求着,他是海归新贵,开一辆白色“蓝鸟”。
我拿这两个人征求我的闺中密友,所有人都说:“傻啊,一辆白马,一辆青蛙,这还用犹豫,当然是‘白马’王子喽!”我叹口气:“可是,这个白马我并不熟,而那个青蛙我却是越来越离不开了”大家就劝我:“不熟,多了解下不就行了。”
因为这些意见,当杰瑞有一天邀请我搭他的车下班的时候,我没有拒绝,反正小Q正在修理中。
杰瑞的蓝鸟比吴畏的小Q明显宽敞了很多,只是有些凌乱,车座上乱堆了些杂志、CD什么的,车垫也灰蒙蒙的,我想起了每天都是光洁如新的小Q,哎,小Q真是好福气,有个那么爱它的主人。
杰瑞打开音响,放了张摇滚CD,一边开车,一边随着鼓点摇动身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只乐队”,问我的意见,我老老实实地说,我从不听摇滚,杰瑞耸耸肩:“OH,MYGOD,那你是太OUT了,以后我会多给你听一点的”他摇得我有点头晕,我想,真是怪了,今天的路怎么变长了。
有一段路正在修,坑坑洼洼的,我请他绕路而行:“路不好走,对车损耗大。”杰瑞笑了:“没关系,我没那么小气,车子坏了去修就是了,再不行换部车也没有问题”,我听了有些不舒服:“这不是小不小气的问题,它天天为你服务,你应该爱护它”杰瑞豪气冲天地说:“我买回来就是为我服务的嘛,除了那新鲜感的第一个月,我现在恨不能多损耗它一点,好早日换台新的哦!”我知道他的本意也许是在向我表明他的经济实力,可听了他的大论,我开始为这匹可怜的“白马”心痛,——一路上我在感叹,生而为车的话,我情愿去做吴畏的青蛙,也不去做杰瑞的白马。
到了我的公寓,我要下车的时候,杰瑞热烈地看着我:“时间还早,我们不如再去游游车河?”我摇摇头:“不必了,我好象有点晕车。”
那个看上去很难的选择题,小Q已经给我解答了。我知道,以车来论人,一定有人会说我偏颇,可是,我想,一个对车都怀有万千柔情来宝贝的男人,对心爱的人能坏到哪里去?一个对朝夕相处的坐驾冷漠至此,对老婆能体贴一生么?
(五)
第二天,我看到修整一新的小Q在楼下等我,几乎是欢呼尖叫着奔下楼去,如果小Q也有脸,我肯定会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再来个火辣辣的吻。顺带着,我今天觉得刺猬也英俊了许多,再仔细一看,咦,这个人,竟然将一头刺猬式的乱发剪成了短短的寸头,看上去十分精神。
我上下打量他:“刺猬,你今天怎么大变身了?”刺猬竟然红了脸:“恩,今天是对我很重要的一天。”我大笑:“哈,你跟小Q这样焕然一新,莫非你们要结婚?”
刺猬从小Q后备箱中拿出大丛的红玫瑰,递到我面前,似乎鼓起很大勇气,很文艺腔地说:“小鱼儿,我爱上你了!”
我忍着笑:“你在向我求爱啊?”刺猬点头:“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故意迟疑地说:“好象份量有些不够”
刺猬的脸一下子垮下来。
我哈地一笑,扑到他怀里:“不过,再加上小Q,就绰绰有余了!”
你是我的情人 我是他的宠物
    (一)
我是个宠物,我的主人是江浩波。
江浩波是个港商,在内地的各大城市都有自己的生意,他每个月都会在这些城市飞一圈,巡视自己的产业,很自然地,他在每个这样的城市都有一个“家”,而我,是他在上海的“家”的宠物。
我的宠物生活是这样的:主人不在的日子,我慵懒地晒太阳,逛街,做美容,主人来了,我则要使出浑身解数,讨他欢心,以求他开恩地在我头上满意拍一拍,下个月的生活费才会安全落入口袋。我知道,象我这样的宠物,他每个“家”里都有,而江浩波并不特别地宠爱哪一个,我们都有危机感,从不敢恃宠而骄。他是个精明的商人,懂得欲擒故纵的把戏。
这一次江浩波到上海来,在品尝了我新学做的蟹粉狮子头后,满意地咋咋嘴:“琳琅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我的胃都被你惯坏了,你说,要是我离不开你了可怎么办?”,我坐在他的膝头上撒娇:“亲爱的,那就整天呆在我身边哦,我天天换花样给你做。”江浩波呵呵地笑,他才不信我的话,但他对我的巴结很领情,拍了拍我的头,将一条亮闪闪的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我越发笑得甜美。
捏捏我的脸,江浩波的眼睛里渐渐升起了深沉的欲望,我知道,他在等着另一个“大餐”,我把它开在卧室的床上。
这次“餐”后,江浩波似乎略有不满,笑着拍拍我的小肚腩:“琳琅,我给你的生活是否太好了,看你的小肚子都长了出来,胖嘟嘟的。”我听了,心生警觉,脸上却不动声色:“哎,这一阵甜食大概吃多了,真讨厌,看来要减减肥了,不过现在减肥中心都好贵哦,我大概减不起呢!”,江浩波一笑,拿过搭在床头的西裤,掏出了一厚叠钞票:“生活费我都给你的银行卡充好了,这些随你喜欢,减肥也好,买甜食吃也好,只要你开心。”,我拿过钱,“啵”地亲在他脸颊上。
第二天,江浩波一走,我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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