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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生如夏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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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侬去的女人。她们在家庭有很强大的势力,她们做家务会有满嘴抱怨,会为儿子请最好的老师教英语,以备多年后不会错过出国的机会,会把老公的钱袋看得紧紧的,只给予有限的零花钱,但看不住老公的心必定成为她们一生最大的悲哀,松懈的皮肤与变形的身材让她们失去了女人最后的法宝,这个母性或者阴盛阳衰的城市里女人主掌的不过是个空躯壳。        
走了进去,随手拎了一个红色的购物筐,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毕业后整整有一年是在城市的繁华与边缘间行走,像鬼魂一样过颠三倒四的生活,朝五晚九。迄今我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卖盗版CD戴鸭舌帽的青年男子,性产业工作者,房地产老板的金丝雀,房地产老板的夫人的经纪人,唱摇滚的做西餐的,画插画的写小说的,我不断与他们发生故事,不记得深夜把科罗娜泼到了谁的脸上,清晨把谁的鼓槌一撅两半,黄昏地铁站为哪个落荒而逃的罪犯画过素描,深夜和不同的人在酒吧跳舞,扭动自己的躯体,左右摇摆沉重的头颅,直到天亮。天亮我们就像被歼灭的蟑螂一样无精打采,各回各的家,睡觉,以最饱满的精神迎接下一次的狂欢的到来。父亲终于有一天被我气进了医院,我用酒杯狠狠砸向一个男人的脑袋,不管涌出的粘稠的血液交杂着他鬼哭狼嚎的叫声让我无比安逸,我并没有做错,我只是换种方式希望他把我右肩裸露皮肤上的手拿开,别无其他。我的家庭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母亲说如果你不出去工作的话,我会找一个男人把你嫁出去,你需要一个男人来束缚你。        
我说我还是去工作吧。        
我最终选择的城市是北京;我不是可以离开城市喧嚣的人,我习惯了在城市霓虹灯下将自己伪装,被炙烤的脆弱,也要将自己保护得好好的,我不给任何人伤害我的机会,因为我是最独立的个体,我的世界只有我,别无其他。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工作,一个人买醉,一个人奔跑,一个人生活。        
上海——北京,生活从未被篡改。        
我拿了一包乐事红烩味的薯片,蓝色包装,金黄的薯片有红红的调料,放一片在嘴里,诱人。我放了回去,因为想起母亲说薯片吃多了会发胖。        
我拿了三卷卫生纸,也放了回去,嫌它漂白得不够。        
我拿了瓶可伶可俐的爽肤水;还是放了回去,我的皮肤好得出奇,无需这种东西来弥补。逛了几圈,我的购物筐还被空气占据着。        
曾经我习惯买很多很多东西,大多没有用处,只是大包小包买回来放在那里,然后看都不看一眼就把它们打入冷宫。我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物质,但我的精神空虚往往需要腐烂的物质掩埋,掩埋。        
只是,现在的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的紧张渐渐不给空虚喘息的机会,我想我将慢慢学会适应。        
小姐,你需要选点什么?我能帮助你吗?        
不买东西就不能享受超市免费的凉气吗?我头也不抬,反复比较几款灯泡的光亮度,我想我需要一个足够大的灯泡把我的房间照得透亮,也许曾经有一段日子我过得暗无天日,但现在的我很明白自己需要的不过是正常的生活,一份稳定的工作,一间宽敞明亮的房子,一套温暖的宜家家具,一摞平面广告设计图鉴,仅此而已。        
没有爱,爱情不过是我生活的一剂调味,可有可无,无,不影响饥饱度,有,不过是更添美味,对于味蕾麻木的人来讲,爱情是不被需要的调料。        
我想兴许有一天我就会变成味蕾麻木的人,对爱情毫无感觉。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无权干涉你的自由。        
我挑到了最合适的飞利浦40W灯泡,我甚至想像得出不到一个小时,我的房间就会光彩夺目,我肆无忌惮地欣赏那些外国最优秀的广告创意,或者彻夜看DVD,从来吓不倒我的《午夜凶铃》,使我为梁家辉身体深深呼吸的《情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霸王别姬》,还有就是没有伤痕,没有期待的《恋恋三季》,我喜欢灯光下被暴露的一切真实。        
抬头。如果带我去半成品柜台,我考虑原谅你。        
如果我放弃,是不是没有机会再见到你?        
是的。        
我紧紧地跟着这个男孩,他轻车熟路地找到我的需要——半成品菜。        
我选了一盒鱼香肉丝,因为便宜,只有六元八角。男孩告诉我炒五六分钟就差不多了,方便至极。        
在哪里付钱?        
一直向前走五十米,会有一位慈祥的老奶奶与你交易。        
哦。我连多余的笑容都挤不出来回应他。        
我可以问你的名字吗?        
我想没有这个必要,这种搭腔的方式对我来说已经司空见惯,茂名南路的酒吧,来来往往的人,同样的方式,不能免俗。        
我叫卓昂,二十岁……他的介绍被我打断,我没有耐心听他的陈述,我不明白一个第一次见到我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话。        
对不起,我要回去了,我说。        
第二次买半成品菜是三天后;我在单位旁边的一个小餐馆吃了两顿牛肉面;难吃谈不上;但周围鱼目混珠的环境让我恶心;我宁愿再吃一次炒砸了的半成品菜。        
超市人很少,北京的夏天温度是让人生病的瘟疫,太阳毒辣辣地炙烤着我的皮肤,我想它们会把我的皮肤照射出健康的小麦色,要比一周几次健身房经过人工合成的色彩都要来得自然。        
空调保持在20℃,冷风的更迭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恰到好处。那感觉像跳蹦极的感觉,纵身一跃,耳边尽是呼啸的风,浮现的景象,未完成的牵挂,与不置可否的温存。     
第二部分第6节:半成品的爱情(一)(2)   
曾经,在上海体育馆见过一个女子,被黑色紧紧包围,不给其他颜色喘息的机会,她睁着眼睛从近百米的平台纵身一跃,不足百斤的身体却在下落过程中异常沉重,我无法读出她眼里影像,深爱人的面孔,曾经流逝在悲伤的似水年华,冬至天凉若水的天空,或者只是大团大团掺夹在一起的色彩,颜色造就了这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如一杯鸡尾酒,相互交融却层次清晰,本身就是矛盾。        
两分钟后,我听见清脆的一声响,我知道有什么东西坠落在地上。        
第二日,《新华晚报》。                
本报讯 3月23日,上海体育馆发生了一起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蹦极游客死亡的恶        
性事件,有关责任人已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悉死者为女性,22岁,北京人,原上海××经贸        
大学学生,生前从事于文学创作。在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游客一定要注意游乐时的人身安        
全,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两个月后,已故女作家葵子的处女作《流浪的红舞鞋》正式上市。        
那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从上海到北京,景物飞逝,情欲流转,当看见一个人眼睁睁死在眼前,鲜血真的染红了大地,眼睛却还是倔强不肯闭上,似乎要看透这最后一片天空,满是伤痕,满是缠绵,惨不忍睹的景象让我在瞬间有想呕吐的感觉。我用左手扶了扶墨镜,右手按住我的小腹,稍稍弯曲,努力让自己不要呕吐,不适的感觉瞬间蔓延,头晕目眩,瞬间流泪,六神无主,满目苍凉,却坚持不肯离去。        
我直直地矗在那里,围观的人群不断更迭,直到血肉模糊的躯体被抬离现场,直到一摊血渐渐烘干。一切结束后,我听见有人过来问,小姐,你没事吧?        
我背过身突然拼命地呕吐,情欲不再流转的时候一切东西的存在都显得那么没有必要。        
那个叫卓昂的男人依然在超市里游走,像张雨生曾经反复吟唱的一天到晚游泳的鱼,鱼不停游,高亢的声音多年已成为千古绝唱。我绕开他,省得他的打搅,可他还是如获珍宝地发现了我,他跑过来打招呼,好像我们是多年未见又亲密无间的朋友,事实我们只见过一次面而已。        
好久没看见你光顾半成品柜台了?他笑嘻嘻地矗在我面前,好像恭候已久的样子。        
三天而已。我懒得看他,拿了一盒宫爆鸡丁就往外冲,穿越过陌生的人群,穿越他的视线,我旁若无人地走出了大门,没走几步却被一名中年妇女拦住。我的菜掉在地上,我想起我还没付钱。我经常犯一些不可原谅的错误,我拿一百元钞票要买申江服务导报,拿走了报纸却遗漏了九十九元,买东西经常忘了付钱就横冲直撞,出门忘记带钥匙。忘记是一种病态,我在整日颠三倒四与酒精为伍的生活中,逐渐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驻足北京后,我以为自己已经慢慢恢复,但卓昂惊慌的神情让人害怕,他奋力地跑过来,他说姨妈,冷雪不是故意的,她是忘记了,真的忘记了……        
他激越而痛苦的叫声,像一把刀,扎进我胸口。        
我付了相当于原价十倍的价钱买走了那盒半成品菜,尽管那个被卓昂称做“姨妈”的女人已表示相信这是误会,但我的态度还是很坚决。我站在马路中央彷徨,看飞速行驶的车流从我眼前掠过,听他们为我响起的喇叭。我的长发被汽车扬起的风吹乱,张牙舞爪地飞舞,像在黑暗中的舞者,跳跃,不停息,如田园交响曲般齐鸣。        
当卓昂拉住我的手时,我已失去任何自主能力。他说闭上眼睛,让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闭上眼,把手交给他的同时,一滴泪顺着我脸颊下滑,我用舌尖舔了舔,是咸的。我和他手拉着手在马路上狂奔。看不见,心中却有一颗七彩的玻璃球在晃啊晃,有抛物线一样优美。我放任自己相信这个陌生的男人,我知道,如果他松开手,我将不复存在。        
卓昂最终还是松开了我的手,没有眷恋,我无助地矗在那里,手脚冰凉,等着车来撞死我。        
他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睁开你的眼睛。        
我的眼泪已蒸发干了,我麻木地睁开眼睛,是在我公寓的门口。阳光灿烂依旧,温度炙热依旧,牵挂未完成依旧,生命继续依旧,一切依旧。        
卓昂站在我身边,重新冲我露出孩子般的微笑,他有皓白的牙齿和明亮的眼睛,还有纯真。我是值得你信赖的男人,他说。        
你充其量只能算个男孩,你还没有长出胡子。我说,你究竟多大了?        
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两个月前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你应该叫我姐姐。        
微笑。这是我第一次冲陌生人微笑,我的微笑我的嘴唇在旁人看来总是那么地诡异,像一只薄翼蝴蝶驻足在这个世界,当它疲惫不堪的时候,会长期停留,吸干我唇上的养分,使它显得那么颓败,当它欢欣喜悦的时候,如蜻蜓点水稍微触碰,不带走不留下,使唇魂恢复最本色的娇艳。        
他问我能不能去我的公寓坐会儿,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没有人进过我的公寓,更何况是男人。我们需要相互取暖的时候,并不需要家的温馨,对我来说家是因为有爱才得以建立,我和那些男人没有爱,只因为身体长时间冰凉,被贪婪的欲望,满世的纷争,不停息的战争包裹得一尘不染的彼此褪去负担,一丝不挂,是最本质的状态,我们光着来光着去光着走,赤赤裸裸,拒绝掩饰。我的公寓乱得出奇,地上堆满了我失败的广告作品,沙发上杂乱地摊开着从旧书市场买来的美术杂志,一个人生活就是这么无拘无束。        
我尴尬地笑了笑,让他随便看看,好让我把客厅收拾干净。        
他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水色。        
卓昂惊异了一下,他天真无邪地问,水有颜色吗?        
有呀,可乐是黑色透明液体,咖啡是咖啡色有小颗粒弥散的粘稠液体,葡萄汁是紫色的世界上最美妙的液体,啤酒是黄色的有丰富泡沫略带苦涩的液体。        
他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我喜欢他纯洁的笑容,尽管我不说,我见过太多男男女女的笑容充斥着虚假。        
他说水色,能陪我过生日吗?        
我说等我收拾干净再陪你出去吃好吗?        
不用,我下厨做给你吃。卓昂的回答让我吃惊,可还是默许了。        
卓昂下厨时没用我帮忙,反正我只会越帮越乱。他利用冰箱里有限的资源和那盒半成品菜为我准备晚餐,好像今天过生日的是我。他的菜做得很快,我的客厅只收拾了一半而已,他就跑过来帮我,有男人的帮助使我备感轻松,很快就让客厅有了崭新的面貌。他问我能不能把那些未完成的广告作品算做生日礼物让他带回家,我很慷慨地答应了,反正它们留在我身边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与其用来包油条不如顺水推舟送给卓昂。        
卓昂拉我去看他准备的晚餐,宫爆鸡丁,水果沙拉,西芹百合,炸鲜奶,贡丸汤,这对我来说已经相当丰盛了。他还许诺只要我愿意可以天天做给我吃,把我吃得白白胖胖,像头小猪。        
大笑。     
第二部分第7节:半成品的爱情(二)(1)   
卓昂问我家里有没有红酒或葡萄酒,这样或许更符合生日的气氛。        
我摇摇头,只拿出了几罐嘉士伯啤酒,让他凑合喝,别喝醉了就行。他说男人喝啤酒是很少醉的,除非对女人伤透了心。我问他有女孩让你喝醉过吗?他说没有,让我买醉的女孩还没有出现。        
卓昂菜做得很棒,有专业厨师的水准。我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哪个厨师技校毕业的,现在供职于某家大饭店。        
他说我是中央音乐学院提琴系大二学生,假期在姨妈的超市帮忙而已。        
我在工艺美术学院学的是广告设计,现在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广告公司供职。我是上海人,你去过上海吗?        
很小的时候去参加过少儿小提琴比赛,印象不是很深。        
我们都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说话,喝酒,音乐,电脑,读书是我们共有的话题,亨利•;米勒,侯孝贤,卡百利是我们的最爱。我们懒得打扫桌上的残羹剩饭,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我们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消灭了冰箱里所有的食品。从上海带来的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播放卡百利的《You and Me》;这个爱尔兰四人组合陪伴我走了十年,1992~2002我们相互陪伴一起成长。卓昂告诉我他的父母都是经贸大学的教授,常年居住在国外,本来想让他学金融管理,然后去哈佛进修,入驻一家跨国集团,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生子,大展宏图,退休养老,生活被他们逐一设计好,并尽可能地把一切艰难险阻铺平,人生的轨迹是一条光滑的抛物线自然而然向上延伸,没有起伏。但他不争气地选择了音乐,一学就是十三年,只有站在小提琴前,才会觉得生活是沿着自己的意愿继续。我告诉他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在考上美术学院以后,才发现自己对广告根本不感兴趣,混混沌沌地过了四年。        
我在发现自己的酒量实在太差时已经进入了神情恍惚的状态,我的头痛得快要爆炸。在蒙中,我发觉自己躺在卓昂的怀里,他抱得很紧,我试图挣扎,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他用手握住我的下巴,然后像只薄翼蝴蝶轻轻把吻留在了我开始颓败的嘴唇上,随即还有一滴男人的热泪灼烧我的脸,我的心。        
嘴唇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总是很短暂。卓昂把我抱回了卧室,除了在我额头上留下他的吻以外,并没有过分的举动。他看了我一眼,带上门,关上灯,退出了我的卧室……        
我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上午;幸好那天我不用上班。我很难回忆起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模糊记得和卓昂一起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了,这是曾经不被允许存在的。我在酒吧里和那些人面兽心的男人拼酒,他们总是不服输,在任何方面,哪怕完全处于劣势,也要用尽全身力气赢得战斗。我是无心恋战的人,我只是用自己的健康为代价告诫他们一个人是不会一直胜利下去的,上帝是公平的。我进入卫生间,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泼,我是水色,像一摊水,却被着上咖啡黯蓝,朱红等颜色,千变万化,每种颜色在我身上都有恰到好处的体现:blue的忧郁,黑色的保护,咖啡色的浓郁诡秘,朱红的风情万种。然后冲了杯咖啡给自己,麦斯威尔总是有最温暖的温度,冬日,我握着咖啡杯对着玻璃轻轻呼气,水雾,弥散,我看清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我看清自己的眉,眼角抵触,我拨开长长的刘海儿,有一块鲜为人知的疤痕,指甲盖般大小。一个英俊的男人,一间叫树的回忆的酒吧,不断向我叙说童年,只是一些碎片,关于残缺的家庭,关于残酷的初恋,关于不为人知的阴暗,我不追究故事是否真实,一杯叫青春梦的酒,一首叫树的回忆的歌,反复交替,一切载满悲伤青春回忆的场景,他需要的是有人,最好是一个陌生女子用最温柔的母性怀抱包裹他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伤痕。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the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恩雅透明丰润如水银,瑰丽神秘如苍穹的天籁之音,是我们用身体取暖的最好配乐,那天的上海刚刚经历过台风的洗礼,污垢被清洗干净后,我们恢复到最初的纯净,我们的手掌静静交叉在一起,不开灯,怕看见彼此充满欲望的双眼,不开空调或电扇,交织在一起的汗水混合着彼此不同的香水味,像潮水不断汹涌,不断向对方推进。        
结束后,他突然变得异常凶残,不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受伤男人,像只受伤的野兽舔舐完伤口后,他开始扔所能触及的一切东西,烟灰缸,台灯,CD,击成碎片,打在我的身上,猝不及防,那个伤疤便是最完整的纪念。        
我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所有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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