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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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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不敢当不敢当。”

他兴奋,有点着魔,“你知道你们像什么?两朵花,两朵碧青的栀子花。”

我听过不少肉麻的话,但这两句才是巅峰之作,我受不了,世球年纪不会大,但不知恁地,最爱戏剧化的台词。

陶陶觉得热,随手脱下小外套,里面穿一件露背裙子,整块背肉暴露在眼前,圆润嫩滑,不见一块骨,晒得奶油巧克力般颜色,连我做母亲的都忍不住去捏一捏她的肩膀。

世球看得呆了,我去碰碰他手臂,叫他表情含蓄点,狼尾巴也别露得太显著了才好。

陶陶并非绝色,飞雁不一定会降落地面来欣赏她的容貌,再过二十年她也不过像我这样,成为一个平庸的女人。但她现在有的是青春,像盆栽中刚刚抽芽的嫩枝:光洁、晶莹,绿得透明,使人怜爱珍惜,即使最普通的品种也自有一种娇态,这便是陶陶。

她脸上没有一条表情纹,眼睛闪亮有神,黑白分明,嘴唇天然粉红,绷紧的微微翘起,手肘指节处皮肤平滑,不见松折,换一句话说,她如新鲜的果子,怎么会得不引人垂涎。

连每条头发都发散着活力,有它自己的生命,她随便晃晃脑袋,便是一种风景,额角的茸毛还没褪掉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连哭起来都不会难看,何况巧笑倩兮。

世球在说欧洲的旅游经历给她听。

她的导演男友鼓起腮帮子,因镜头被抢而闹情绪,文艺青年哪是叶世球的手脚,门儿都没有。

世球说:“驾车游欧洲是最好玩的,但危险程度高。”

“在法国尤其得当心,他们开车全无章法,速度快不去说他,又爱紧贴前车,在倒后镜中,可以看到后面的司机的眼白。”世球说。

陶陶笑得前仰后合,一头直发如黑色闪亮的瀑布般摇摆。

世球也怔住了,他没想到他说的话有这么好笑,这么中听。

这也是年轻的女孩子吸引男人的原因:每句话每件事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好玩的,会得引起她们激烈热情的反应。而我们还有什么是没见过没听过的,只觉事事稀松平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暗暗感叹,老了老了,有这样的女儿,怎能不老。

那文艺青年的面孔渐渐转为淡绿,我有点同情他,给他一杯汽水。

陶陶笑问我:“妈妈,怎么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罗伦斯?”

“机缘未来。”我说。

世球说:“叶杨两家,是几代的朋友呢。”

到了半夜,客人渐渐散去,陶陶也被她的男友带走。

只余世球,他握着酒杯坐在沙发上,对着客人留下的战迹,仿佛有无限的心事,不语。

过很久他问:“你几岁生下陶陶?”

“十七八岁。”

“是怎么生的?孩子生孩子,很痛苦吧?”

“如此良宵,世球,即使你还有精力,也不宜谈这些事。”

“一切困苦艰难,你是如何克服的?”

“世球,我不欲说这些。”

“说出来会好过些。”

“我没有不好过。”

“你太倔强,之俊。”

“世球,一切已成过去,往事灰飞烟灭,无痕无恨,不要多说了。”

他凝视我良久良久,然后说:“没有烙印?”

我只是说:“没有不愈合的伤口。”

“之俊。”

我打一个呵欠。

世球笑,“我这就走。”

“明天见。”

“工作顺利吗?”

“没听见我叫救命,就是顺利。”

“很好。”

“世球,谢谢今天晚上。”

他做一个手势,表示一切尽在不言中。

陶陶第二天一早便来找我,做早餐给我吃。

她梳条马尾巴,穿条工人裤,忙出忙入。咦,已把复古装丢在脑后了?

她说:“罗伦斯真是一个好玩的人。”

好玩?这两个字真是误尽苍生,这算是哪一国的优点?一个男人,啥贡献也没有,就是好玩?

“妈妈,其实他不错,你有没有考虑过他?”

“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我怎么敢考虑他。”我笑。

“他有多大年纪,有没有四十?”

“没有没有,他比我年轻,顶多三十三四。”

“人很成熟。”陶陶说。

“是的。”

我在想,我出世后叶伯伯才结的婚,世球应当比我小一两岁。很多人在这种年纪还蹦蹦跳不懂事,我相信陶陶的许导演并不见得比世球小很多,但因环境影响薰陶,世球自小背着做继承人的责任,因此成熟圆滑,与众不同。

“我觉得他真有趣,而且他同叶公公一样,没有架子。”

这倒是真的,绝对是他家的优异传统。

“听说他女朋友很多。”

我诧异,“你都知道了?”

陶陶笑,“这么小的一个城市,总有人认识一些人。”

“你对他的印象,好像好得不得了。”

陶陶直率地说:“是的,这是我的毛病,我觉得每个人都可爱,都有他们的优点。”

是的,直到你上他们的当,被他们陷害、利用、冤枉、欺侮的时候。

年轻人因在生活道路上还没有失望,看法与我们自然两样。

“我要上班了。”

“我去看外婆。”

“你怎么不上片场?”我奇问。

“许宗华生气,臭骂我一顿,开除我,我失业了。”

这小子气量奇狭。“就因为昨日你同叶世球多说了几句话?”

“是的,他说他吃不消。”

我微笑,“不相干,这种男人车载斗量。”

陶陶有点惋惜。“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的演出全部剪掉?”

我心想那更好,谢天谢地。

“陶陶,你这样吊儿郎当的腻不腻?暑假够长了,马上要放榜,要不你找份正经工作,要不去读大学。”

陶陶沉默。

“你也知道这样是过不了一辈子的。”

她听不进去。

当然,她才十七,再嗟跎十年,也不过二十七,仍然年轻,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急什么。

我几乎在恳求了,“陶陶,你想想清楚吧。”

“别为我担心,妈妈,暑假还没有过去。”

我在上班途中放下她。

我们这个小组忙了一天。伏在桌子上死画死画,固定的姿势使人全身发硬,起立的时候,发觉腰板挺不直。这样就做老人了,真不甘心。

助手说,如果我肯去跳健康舞,情形会好一点。

会吗?此刻我也在跳呀,做到跳,被老板呼喝着来跳:一二三、去开会,四五六、写报告,左右左、快赶货,扑向东,扑向西,还原步,少唠叨。

还需要什么运动?

她们都笑。

试都考完了,我与陶陶将同时拿到文凭,你说幽默不幽默,再艰苦的路也会走完的,此刻我只想努力工作,做出个名堂来,以弥补其他的不足。

下班时母亲说我有封电报在她处。

我问:“什么地方拍来的?”

“美国加州。”

我心中有数。

“谁十万火急拍电报给你?”

“是我去应征工作。”

“那么远。”

“我下班马上来拿。”

不知有多少时候未试过五点正下班,通常都做到六七点,累得不能动了,喝一瓶可乐提提神再来过,在要紧关头,可乐可以救命。

到母亲家是七点,阿一给我碗冰冻的绿豆汤,上海人从来不讲“凉”与“热”这一套,我呼噜呼噜豪爽地喝掉,从母亲手中接过电报,不想她多问,立刻开门去,称有要紧事。妈喃喃骂我学了陶陶那套。

一出门面孔便沉下来,我拆开电报。

“之俊,何必避而不见,一切可以商量,下月我会亲自来见你。英念智。”

我将纸捏作一团,放进手袋。

我心中愤怒燃烧,我最恨这种锲而不舍,同你没完没了的人。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要杀人,实在非这样不能摆脱他的歪缠,与其长期痛苦,不如同归于尽。

回到家又把电报读一次,才一把火烧掉。仍然决定不去理他,等他找上门来再说。

这一阵子陶陶也索性不再回来看我眉头眼额,我倒是清静,空白的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日日腾云驾雾似的。这样算起来,有心事也是好的,烦这烦那,时间一下子过去:替孩子找名校,为自己创业、读夜课……匆匆十余年。

如今我唯一的心事是父亲的病,而母亲那边,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叶成秋有整整十天没与她见面。

母亲很生气。“一辈子的朋友,落得这种下场,他老婆撒手西去,仿佛是我害的,内疚不来了,这倒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只得往叶公馆跑一趟。

我一直没上过叶家,如今叶太太过世,一切在阴暗面的人都可以见光,我想叶成秋亦不会介意。

叶公馆坐落在本市最华贵的地段,虽说在山上,步行十分钟也就到闹市了。

我这个人最爱扫兴。如果有顾客搬到人迹不到的幽静地带,我便悲观兼现实地问:“谁买菜?”佣人才不肯去,女主人只得自己开车下山去买,如果是上班的太太,那更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是叶公馆这样的人家。

叶府没有装修。宽大的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两组沙发没有朝代,永不落伍,套着浆熨得笔挺的捆蓝边白色布套子。

女佣人守规矩,放下茶杯立刻退出,不比咱家阿一,老爱同客人攀交情。

这些大概都是叶太太的功劳,女主人虽然不在了,仍然看得出她的心思气派。

叶成秋出来见我,他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我放下心,我怕他讨厌我。

“之俊,你怎么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

“你坐你坐。”

“多日没见你。”

“有多久?”他一怔。

“十多天。”

“这么久了?”他愕然。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母亲的忧虑被证实了,叶成秋的确有心与我们生分。


  







胭脂07



07

“母亲生你气。”我也不必瞒他。

他微笑,“她那小姐脾气数十年如一日。”

我说:“你要节哀顺变。”

他不回答,过一会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痛苦过,这数年来我一直有心理准备,没想到事情发生之后仍然支架无力。记忆中只有接获葛芬婚讯的那次有这么重打击,我哭了一整夜,那年我二十一岁。”

我大胆地说:“现在你们之间没有障碍了。”

“有,有三十多年悠悠岁月。”他很认真地答。

我的心沉下去,我知道母亲无望了。

叶成秋不会向母亲求婚,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只能维持旧貌。

反正我又不是为自己说话,不妨说得一清二楚。

“有没有续弦的打算?”

“现在哪里会想到这个。”

这就再明白没有了。

他一直以得不到母亲为憾事,那只是三十五年前的葛芬,与今日的她无关。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他已经为一个旧相识做了那么多。

我只得说:“我们少不了你,叶伯伯。”

“我心情平定下来就来看你们。”他说。

我还能坐下去吗,只得告辞。

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果然,自叶成秋嘴巴亲口说出,他对我母亲,不会有进一步表示。

母亲以后的日子可尴尬了。没想到吧,一个上了五十岁的女人,还有“以后的日子”,你现在总明白,为什么曹操要无可奈何地说:去日苦多。

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我对世球,无形中又冷淡三分。

他同我说:再次上去开会的时候,他会带我去看他祖父的家。

我冷冷地损他:“有什么好看,那种银行宿舍,一座木楼梯,上去十多户人家,木地板缝子足足半厘米宽,楼上楼下说句话都听得见,楼上孩子洗澡泼水,楼下就落雨一样。”

世球微微一怔,“你倒是知道得很详尽。”

“我当然知道,”我体内父系遗传因子发作,继续讲下去,“你们家的马桶就放在亭子间,你父亲就睡在马桶旁边。

我狠狠说:“不过是你父亲告诉我母亲的,并不是什么谣传。”

到这个时候,世球性格上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介意就是不介意,反正他又没住过亭子间,那是他祖上三代的事,他一于当逸事听。

他居然问:“还有呢?”

我心中气叶成秋,一不做二不休,“你们叶家穷得要命,唯一吃西瓜的那次是因为果贩不小心,把瓜摔到地下裂开,不得不平卖,于是令祖母秤了回家,让令尊令伯令叔大快朵颐。”

“真的?”

“当然,令祖的家训是‘白饭细嚼,其味无穷’,令尊常说,他并不希企吃到罗宋汤,只要有罗宋面包已经够了。还有,也不指望有排骨吃,有排骨汤淘饭已经够了。”

世球默然。

我知道自己过分,但正如父亲所说,他们不过是暴发户,为什么不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出身。

“这么苦?”

“就是这么苦,要不是你外公的缘故,叶世球先生,你自己想去。”

他摸摸下巴,“之俊,你熟叶家,比我还多。”

我哼一声,“那是你家微时的故事,发迹之后,谁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之俊,今天你生气,你生谁的气?”聪明的他终于发觉了。

我不响。

“那么带我去看你祖父家的屋子。”

“我祖父的住宅已收为公用。”

“那么你外公的家。”

“有什么好看?好汉不提当年勇,没落了就是没落了,迁移到南方后,一切从头开始。你别乐,叫你此刻移民往北美洲,带着再多的资金,也得看那边有没有机会,环境允不允许你,弄得不好,成箱的富格林也会坐食山崩,同我父亲一样。”

“之俊,谁得罪了你?你心恨谁?我帮你出气。”他完全知道毛病在什么地方。

我气什么?我心灰意冷,我母亲的事轮不到我气,女儿的事亦轮不到我气,我自己的事还似一堆乱草,我能做什么?

我问:“几时开会?”

“下个月七号。”

“届时会不会略见凉快?”

“开玩笑,不到九月不会有风,九月还有秋老虎。”

我摇摇头,伸手收拾文件。

“对了,你知不知道?”

没头没脑,我该知道什么?

“关于陶陶?”他试探性地问。

我“霍”地转身,“陶陶怎样?”警惕地竖起一条眉。

“陶陶找我提名她竞选香江小姐。”

我睁大眼睛,耳朵嗡嗡响,呆若木鸡,一定是,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妈的,我的耳朵有毛病。

后悔生下陶陶的日子终于来临。我储蓄半辈子就是为了她将来升学的费用,但是她偏偏不喜读书,出尽百宝来出洋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之俊,你不反对吧,小女孩就是爱玩,别像是受了大刺激好不好?喂,不会这样严重吧?”

“你已答应她?”

“我见没什么大不了,便签名担保。”

我厉声问:“你没有想过,一个十七岁女孩子的名字同一个老牌花花公子联紧在一起之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他也不悦,“不,我没有想过,之俊,我认为你太过虑,也许一般人的联想力没有你丰富。”

“表格已经交进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问陶陶?”

我双眼发红,“因为她什么都不告诉我。”

“那是因为你什么都反对。”

“可是为什么她专门做我反对的事?”

“她并没有作奸犯科,她所做的事,并无异于一般少女所做的事。”

“我不理她,我发誓我从这一刻开始放弃她。”

“这是什么话?”

我拉开房门。

“之俊,”世球推上房门,“听我说。”

“我的家事不要你理。”

“你今日是吃了炸药还是恁地,刚才还发脾气使小性子,一下子又摆出严母款,你身份太多,几重性格,当心弄得不好,精神崩溃。”

这一日不会远了。

我问他:“我该怎么办?”

“陶陶是应当先与你商量的。”

“不用了,她早已长大。”我木着面孔说。

“不要担心,这里头并没有黑幕。尽管落选的小姐都说她们没当选是不肯献身的缘故,这并不是真的。”

我呆呆地坐着。长了翅膀的小鸟终归要飞走,我再不放心也只好故作大方。

“之俊,你太难相处,这样的脾气若不改,不能怪她同你没法沟通,像她那个年纪的孩子,自尊心最强,自卑感最重,心灵特别脆弱。”

我呆呆地看着窗外。他倒是真了解陶陶。

“随她去吧,小孩子玩玩,有何不可?不一定选得上,市面上标致玲珑的女孩儿有很多。”

对。他叶世球应当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每个月都有市场调查报告。

“有事包在我身上。”他拍胸口。

我哼一声,“豺狼做羔羊的保证人,哈哈哈,笑死我。”

“我像只狼吗?”世球泄气,“凭良心,之俊,我是狼吗?”他扳住我肩膀,看到我眼睛里去。

我有一丝内疚。说真的,他并不是。

“之俊,做人要讲良心,我对你,一丝亵渎都没有。”他沮丧地说,“你这样为难我,是因为我对你好。”

“世球,”我过意不去。

“算了。”他解嘲地说,“之俊,你也够累的,能够给你出气,我视作一种殊荣,你不见得会对每一个人这么放肆大胆,我们到底是世交。”

“世球,你的气量真大。”

“男人要有个男人的样子。”世球笑。

世风日下,打女人的男人、骂女人的男人、作弄女人的男人,都还自称男人,还要看不起女人。

我抬起头来说:“好吧,你做陶陶的担保吧。”

他眼睛闪过欢愉,“谢谢你,之俊。”

“你还谢我?”

“我终于取得你的信任。”

人就是这么怪,他做着耗资上亿的生意,没有人不信他,没有人看不起他,偏偏他就是重视我对他的看法。

“之俊,我们去吃饭。”

“我要去看我父亲。”

“或许我可以在楼下等你,你不会与他一谈就三小时吧。”

“他对姓叶的人,很没有好感。”

“我听说过。”

“我自己到约定的地方去好了。”

“我坚持要接你。”

“世球,我不介意,我不是公主。”

“但是,每一个同我约会的女子,都是公主。”他温柔地说。

这个人真有他浪漫之处。

我心内悲怆,但太迟了,我已习惯蓬头垢面地为生活奔波,目光呆滞,心灵麻木,并不再向往做灰姑娘式的贵妇。装什么蒜,粉擦得再厚,姿态再摆得娇柔,骨子里也还是劳动妇女,不如直爽磊落,利人利己。

父亲见到我,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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