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贰S谑牵瞧肷停罢绞克抛咛煜拢亩沙嗨銎姹诮煜罩胤啥桑俟笱舯评ッ鳌彼窃谄教沟墓飞希焕牢抻嗪廖拮璋墓飞希派铰泛退返募栊粒约鹤承小R担钦庑┤四模囊桓鍪呛ε鲁ね景仙娴模磕囊桓鋈嗣挥芯叱ぢ返亩土叮烤攀锏奶雇荆褂凶孕谐担道词遣辉诨跋碌摹K窃苹谥形缰澳芄桓系侥康牡兀墒率瞪希攀锫罚蔷谷黄锪肆龆嘈∈保谖绾笠坏愣嘀硬爬吹饺思业男T埃仍苹砹艘桓霭胄∈保庋蔷秃汀拔逅摹贝砉恕!�
这一个半小时的耽搁,都是因为一个人,这个人,我们先不去说她,只记住她叫“小玲珑”就是了。因为“小玲珑”,他们才晚到了这一个半小时,结果,他们就撞上了一个空校园。
这个学校,说来奇怪,它建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离那座它冠名的小城,还有三十多里的路程。此刻,它陷落在就要起来的青纱帐中,一片静谧。它身后也有一条河,叫作潇河,这学校艺术系里的学生,就总是在潇河边写生,画它的蜿蜒、草滩和芦苇,或者,去那里挖雕塑用的胶泥。
七七级和河边的学校(4)
只有一条公路,一个汽车站,将这旷野中的学校和那座小城连接起来,城里开出的汽车,一天中,有几班从这里经过,其中一班就是中午十二点半左右。这学校,周六下午是没有课的,所以,这学校的学生们,在周六的中午,午饭前就纷纷离校了,或是赶那班汽车,或是骑自行车,或是随便搭一辆顺风车。等他们赶到时,晚了,这学校已是一座寂静的空巢。
当然,不会是杳无一人,不会是一座鬼城,总还会有一些不回家的人留守,可那有什么用呢?不会有一个他们期待的、热烈的、戏剧化的“会师”场面了。他们兴冲冲地,赶了九十里路,却扑了空。他们站在人家的校门外,有一点茫然和失落,还有一点点抱怨。他们又累又饿又渴,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旷野,连个打尖的地方都没有。他们只好找了个树阴处坐下,沉默地,吃他们带来的面包和干馒头,喝着水壶里最后的一点清水。午后的太阳,晒得庄稼叶子蜷起来,静静地听,似乎,能听到咝咝的神秘的响声,那是水分在阳光下蒸发的声音,袅袅升腾,像万物的灵魂。他们吃得无精打采,可地上一群大蚂蚁却兴奋不已,呼男唤女地,忙着来搬运那些掉在地上的面包屑。潘红霞低着头,看着那些忙碌的渺小的生命,一只蚂蚁,坚韧地,磕磕绊绊地,挪动着远比它庞大的一块面包屑,它几乎是在拖着一座山脉爬行,身子一歪,翻倒了,向着天空祈祷一样拼命蹬腿挣扎,又翻过来,再爬。真是愚公移山哪。她看得出了神,心里慢慢慢慢涌上来说不出的感动。
其实,这一天,并不是一无所获的。这一天最终还是有了一个戏剧性的结尾。他们是谁呀?他们怎么会一筹莫展呢?他们最终还是把他——文学新星找到了。就在他们回去的路上,途经那座小城时,他们闯进了人家的家里。其实,他们只有他一个大概的地址,是从那学校留守人员那里打听来的,知道他住在那小城,一个很大的厂矿区。他们想,好了,就是海底捞针,我们也要把他捞出来。他们真把他捞出来了,从一个有着万余名职工,大得本身就像座小城一样的厂子里找到了他的家。那样的工厂,只有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在苏联专家的手里,才可能诞生,辽阔得简直奢侈。到处是树,建筑却朴素,结实笨重,在标志性的地方,比如,一座俱乐部的屋顶,往往有一颗克里姆林宫式的孤独的红星。
文学新星正在院子里和煤。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在文学新星的小城,甚至,在我们的省城,都还没有煤气。我们还在用最古老的方法:生火做饭。在我们这个盛产煤炭的地方,煤自然是主要的燃料,“和煤泥”是家家户户的男人,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最平常的一项家务劳动。
他挽着肥大的裤腿,穿一双拖鞋,夹脚趾的,类似日本木屐的那种,他穿拖鞋劳动这一点让姑娘们印象深刻。还有,就是他娴熟舞动铁锹的双臂,非常健壮、结实,是劳动者的双臂。这时,太阳已经西斜了,这个到处是树的大院子,凉爽下来。煤堆旁,一只小板凳上,坐着一个非常小的小孩儿,一岁,也许是一岁半,扁扁的小鼻子,双手捧着装了橘子水的奶瓶,喝两口,举起来,冲着那个劳动者,爸爸爸爸一阵喊叫,快活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肺腑之言。那一刻,他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劳动者,一家之主,和父亲。
当然,他们来了,呼啦啦一群,他们向他走来,在那一刻他们忽然觉得这是史诗的一天,奥德修记的一天。奔波、坎坷、挫折,然后是,家园和美景。他们走向夕阳中劳动的他,他很惊愕,直起了身。他们中为首的那一个,向劳动者伸出了右手,叹息一样地说道:
“我是刘思扬。”
“哦——”他扔下了铁锹,用沾满煤灰的手握住了那只手。他们会意地、惺惺相惜地、感动地握在了一起:相逢何必曾相识啊。
在后来的岁月中,一个七七级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和另一个七七级邂逅相逢,只要彼此说一句:“七七级的吗?”仍然,会有一种亲近感:相逢何必曾相识啊。无论生活使他们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得意还是失意,贫穷还是富贵,堕落还是高尚,也不管他们从事什么职业,一句“七七级的吗?”就是一句重返青春时光的符咒,一句意味无穷的暗语。七七级,这是一个共同的名字,一个共同维护的回忆:他们创造了共和国校园历史上短暂的、也许是绝无仅有的一段浪漫时光:自由和诗情的时光。那是他们每一个卑微者涓滴成河聚沙成塔的合力创造。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去,再看看那所学校吧,河边的学校,潘红霞刘思扬的学校,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历史,也没有一座上年纪的建筑,春天,沙尘暴袭击这城市的时候,它总是首当其冲,一无阻挡。沙尘暴把在操场上上体育课的学生们吹得像枯草一样拼命摇晃。没有关紧的玻璃窗乒乓乱响,有时还会有玻璃被打碎的尖利惨烈的声音。即使所有的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你看吧,要不了一会儿工夫,那些原本干干净净的课桌上讲台上就会蒙上一层细密的黄尘,像被筛子筛过的一般。可就在这样昏天黑地令人绝望的天气里,也仍然会有阻挡不住的清新蓬勃的笑声。
假如是在一个晴好的天气,这样的好天气毕竟还是有的,你爬上四楼,在朝西的随便任何一个窗口,向外面眺望,你都会看到我们的河流。它曾经壮阔,年轻丰满,脾气很大,可现在它衰老得厉害,几乎就要流不动了。泥沙使它的流水又浑浊又黏稠,这学校的学生,曾试图在那里游泳,可失败了,河水浅得已经浮不起人来,更别提船了。但他们仍然爱它,爱它平凡却意味深长的景致,像爱一个有神秘经历的老人。
七七级和河边的学校(5)
他们并不知道这河流的历史,说实话对所有的历史他们都知道得不多。他们一点不知道,就在他们常常聚会散步的地方,可能就是一个古渡口,贾岛就是从这里登船,离开了他客居十年的异乡。李白途经此地,也正是在这里弃舟登岸。再往南,没有多远,曾经有一座跨城的城堞,将东西两岸两座城池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座世上独一无二的河上的城墙,下面舟楫穿行,上面则是车辚辚马萧萧。这壮丽的河上的城墙,后来,被冲天的大火烧成了灰烬。这些年轻人,他们不知道这河流的荣耀,也不知道它的伤痛和屈辱。就像后世的人们,更年轻的人们,也不会知道他们和这河流曾经有过怎样深刻的缠绵。
当然,在低处是看不到河流的,比如,在礼堂的窗口。礼堂,其实又是学生食堂,很大的一个大厅,空空荡荡,没有座位。开饭时,人们就蹲在地上吃饭。大家围成一个圆圈,围着一只装主食的大桶和装菜的脸盆,那时,这城市还实行着供应制,细粮,也就是白面大米,只有百分之三十五的比例,其他都是粗粮,而炒菜用的食油,每人每月只供给半斤,所以,那装主食的大桶里,经常装的都是金灿灿的玉米面窝窝头或者发糕,菜则基本上是水煮一般。和那时的许多学校一样,这所学校,潘红霞刘思扬们的学校,也曾因为食堂糟糕的饭菜引起罢课的风潮。
可他们是爱这学校的,爱这学习的生活,他们是这学校历史上最爱母校的一批学生,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有。他们抱怨她的种种不是,苛责她,可他们人人都知道自己人生的历史是从这个地方改写。他们都不算年轻,有各种各样的经历和磨炼,也积累了社会的经验,有的甚至已经为人父母,可来到这里他们多多少少都有些忘情和撒娇的举止。比如,新班级聚会的时候,他们不住嘴地唱歌,唱那些小时候的歌曲,童年时代的歌曲,“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儿吹着我们,”“你看那万里东风浩浩荡荡,万里东风浩浩荡荡……”还有,“生产队里养了一群小鸭子,我每天早晨赶着它们到池塘去,”甚至还有,“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脑袋,真奇怪,真奇怪。”等等,等等,直唱得他们泪流满面。他们一边唱着两只老虎一边流下百感交集的热泪。这童年的歌,没想到,竟唱到舞台上去了,不是他们,是李提摩太那个学校的学生,可这有什么区别?仍然是他们。他们站在灯火辉煌的台上,没有化妆,就穿着家常的衣服,一排排地,也没有刻意地排列队伍,所以,看上去有些参差不齐,他们参差不齐地站在台上,用沧桑的喉咙,唱着孩提时代的歌——就像唱着圣歌。
把童谣唱成圣歌,那就是他们的特征,也许,是疾病。
小城女儿(1)
现在,该说说那个小城姑娘潘红霞的来历了。这姑娘,她就生长在这里,几乎从来也没有离开过这城市。她的家住在一所中学,中学的宿舍院,很简陋的平房,单薄的青砖,没有暖气,冬天要生火炉取暖。很多人家共用一个老式的公共厕所。那公共厕所的墙上,总是涂写着一些骂人的话,比如:“潘红霞,王八蛋,小二人,不是人,是个小狗看大门。”“小二人”是什么人?谁也不知道,可人人都这么写。夏天,那里则到处爬满蛆虫,大人们撒下厚厚的六六粉或者是生石灰,在墙角、地板、便坑,白雪似的,呛得人几乎喘不上气,可那肥硕的蛆虫,却是前仆后继,杀不灭的。后来,在中学里,老师给他们讲过一首诗,说,“发如韭,割复生,头如鸡,切复鸣,人不畏死,小民从来不可轻。”而她,非常悲哀地,想起的不是别的,竟是夏天厕所里那生生不息的东西。那可真让人绝望。她不知道,其实,那时,她就已经种下了“洁癖”的病根。
她的父亲,是这所中学的会计,而她妈妈,则是一所小医院的护士。即使是在这样一座平凡的、不起眼的城市,她的家也属于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家,简直不值一提。从前,解放前,她妈妈做过助产士,自己挂牌营业,她爸爸则在旧政府里干一个小差事,总之,是灰色的背景,不红也不黑,没有荣耀也没有罪恶,非常暗淡平庸。潘红霞是潘家三姐弟中的老二,上面有姐姐,下面有弟弟,可以想象,即使是在这样的人家,她也远不是最受宠爱的那个孩子。三姐弟里,只有她,是一生下来就被奶出去的,虽然,只奶出去一年多,可是,大概由于她身上沾染了别的女人的气味,她妈妈,就像母兽再也闻不到幼仔身上熟悉的味道一样,从此,就有了永远的隔膜。
本来,这样人家的孩子,这样的处境,她极有可能长成一个内心紧张、自卑、不苟言笑的受气包,可是奇怪啊,她却处处反着来。她爱说爱笑,活泼开朗,越长越鲜明嘹亮。她也从不记仇,就算有时明显地觉出了妈妈的偏心和不公道,她哭一阵也就丢在了脑后。在一个处处被忽略的家里,她反倒觉得自由自在,没有负担,她出出进进,哼着歌儿,似乎总在唱,总在说。久而久之,就算她闭着嘴安静地坐在那里,她妈妈也觉得有声音就在她身体里汹涌着,奔窜着,她妈妈就想,这个丫头她活得可真嚣张啊!她还想,这个丫头可不是个省油的灯。
也许,真的是别的女人的奶水,改写了她的命运,别的女人的奶水,救赎了她,将她从灰色的生活中拯救出来。当然,潘红霞一点也记不住奶妈的样子了,可那有什么关系?她已经在她的身体里了,她日日夜夜在这个孩子淡蓝色的血管里奔流着,温暖、欢畅,她就这样庇护着这个孩子,使她不堕入黑暗。
就连外貌,她也越长越不像潘家的人。她的姐姐和弟弟,都是清秀的,孱弱的,小骨架,皮肤苍白晦暗没有血色。而她,则是一副宽身板:宽宽的肩膀,宽宽的胯骨,结实、健壮,十四岁就有了十八岁欢腾的乳房。她还有一张向日葵般饱满的大脸,皮肤光滑,暗沉沉,如同蜜蜡。有时,对着镜子,她自己也很惊讶,她想,你像谁呀,潘红霞?想到自己和这世界上某一个人神奇地相像着,而她们彼此并不知情,她心里就滋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虔敬,假如,有一天,在某个地方,她走在路上,一个人忽然分开人群来到她面前,抱住她,叫她“我的孩子!”她一点都不会惊讶和怀疑。这就是她相貌的意义,她必定会被一个母亲从茫茫人海中认领。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就像花开花落,就像所有的河流最终要流向大海。
必定会被认领,这是这孩子的信念,她相信这个。而且,她也曾经历了那狂喜——被一个朋友认领。那年,她十四岁,而朋友则是十八岁。那时,这座城市所有应该升入初中读书的孩子,全都停了学,他们拥有了一个长假。将近三年的假期,无论怎么说,都太漫长了一些。孩子们有的玩疯了,玩得过了头,做了“弟兄”和“姐妹”,有的玩腻了,变得百无聊赖。潘红霞就是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那一个。她在家里,养过热带鱼,养过鸡,还喂过蚕。养鱼的时候,她今天跑到湖里去捞鱼食,明天去臭沙河臭气熏天的污泥里一条一条挖小红虫。养鸡的时候,则是到汾河岸边草滩里去捉蚂蚱,为的是让鸡吃活食多下蛋。她忙忙碌碌,似乎,没有谁比她更投入更兴趣盎然。为了养蚕,她更是不辞劳苦,几乎跑遍了整座城市去寻找一棵不存在的桑树。没有桑叶,她就采榆叶,用榆叶喂蚕是她的发明,而吃榆叶长大的蚕,居然,还吐丝作茧。她也学过女红,比如,用白棉线勾各种花样的手工艺品:茶杯垫、小桌布或者是一幅窗帘。可是,这一切,无论是蚕宝宝还是女红,没有一样,能真正填满她的生活。那所有的热情都是虚张和虚幻的热情,犹如一蓬茅草,一把火就能烧尽。后来,有一天,她忽然觉得生活变得不能忍受的无聊,似乎,除了灰烬一无所有。那些日子,她一个人从早到晚在她家的校园里无所事事地四处游荡,深秋的北方,落叶满地,她踩着满地的黄叶,第一次感到了秋天带给她的忧伤。
然后,她就听到了那箫声。
那时,她不知道那是箫。在一个红色的壮阔的年代,在一个惨烈的年代,箫是多么不合时宜和落魄。她从没碰到过一支箫和吹箫的人,她听过笛子唢呐小号甚至单簧管可就是没有听过箫。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声音,起初,她还以为是一个人在哭,等她明白过来她就呆住了,秋风中,它的呜咽和诉说,丝丝缕缕,安静委婉地钻进她尚待开垦正空虚的心里,她开始寻找这声音,她穿过空无一人的操场,来到南楼,那是学生宿舍楼的别称。她走进在白天也需要开灯的黑暗的走廊,也是空无一人的,只有残留的大字报和满墙壁的标语。她上楼,一直上到顶层,三楼,她跟着那声音,经过一个又一个锁着或洞开却阒无人迹的房门,她穿过了整个黑洞洞废墟般的走廊,然后,她就看见了她。
小城女儿(2)
一个姑娘,坐在窗下,垂着头,房门半掩,她只能看见一个侧影,还有,她手中那像笛子一样的乐器。后来,在潘红霞的回忆中,这一刻永远是不真实的,有如梦境,(美好的东西也许都具有梦境般的实质,)又像一个聊斋故事,在一座废墟般的建筑里一个人和一个异类相逢,(那是最具想象力的奇遇。)她的心怦怦地乱跳,但是她并不害怕,她站在房门口,许久,像是被催眠,后来她不知不觉把房门推得大了些,“吱呀”一声,姑娘回过了头。
箫声住了,戛然而止。
潘红霞如梦初醒地冲人家笑了一笑,说,“我不知道,笛子原来还能竖着吹。”
吹箫的姑娘也笑了。
后来,她就一直叫这姑娘“竖笛”。竖笛姐姐。她没有问起她的名字,她听人家都叫她赵什么什么,她觉得那名字和自己没关系,“赵什么什么”是另一个人,属于大家,属于人群,而竖笛姐姐,则是她一个人的,永远。
其实,到这个时候,箫,或者,竖笛,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在她们两人的关系中,箫声是一个引领,它引领着这个寂寞彷徨的孩子来到她命运中一个重要的时刻。当“竖笛姐姐”诞生的刹那,箫的魔力就暗淡了,它变成了一种可以解释的人间的乐器。
“这叫箫,洞箫,”她告诉她,“不过,你说的也不错,起初,它就是竖着吹的笛子,那时候,它叫‘篴’,也叫羌笛,‘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的就是它。”
“哦——”潘红霞这样回答。
“只不过,那时候,它只有四个孔,还不是现在这样子。”
“哦——”
“古时候,箫分两种,排箫和洞箫,只不过,那洞箫不是这洞箫,是什么时候,把它——”她挥了一下手里的那管竹器,“才称作‘洞箫’的,我也不知道,不过,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里的‘箫’,我想,应该指的是它。”
“哦——”长长地、类似呻吟地吐出一口长气。
迷住这个十四岁的孩子,是这么容易的事,就像水到渠成。仙女用手中的魔笛指引着,让她被认领,被一个朋友认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