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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那些镇守在边疆的战士,我们在享受安定祥和生活的同时,谁能想到那些没日没夜镇守在边疆的他们?
如果一旦爆发战争,最先牺牲的一定就是他们。
可是,他们的名字又有几个人知道?
相比起那些默默无名,甘愿付出的无名英雄。人们似乎更愿意去记住一些大明星的名字,甚至有的时候,他们连自己父母的生日都不曾记得,但是他们却能准确地说出某个明星的生日和喜欢的颜色和喜欢的东西。
现在的人都失去了信仰了啊。
既然,别的方面给不了人们信仰,那我就只能给他们创造一个信仰了。
道术,以后就会成为他们的信仰。
“邹大哥,这消息要尽快传到道上,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郑家小爷的手上,有着能让世人为之疯狂的神药!”
攘外必先安内,要想让道术回到人们的实现以内,我必须先要解决掉我们内部的麻烦。
就算这些人帮不上什么忙,最起码我也要保证,在关键时刻,这些人不能在我的背后捅刀子。
邹继群身上隐藏起来的气势一瞬间就爆发了出来。
原来的邹继群,就是一个正经八百的商人,和普通人无疑。而现在的邹继群,就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小爷,我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邹继群身体颤抖着,情绪有些激动。
我叹了口气,这些年,确实让很多道上的人寒了心,受了委屈。
当年,为了让道上的人隐退。
政府大肆打压封建迷信,很多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传承,被人以封建迷信的名义打压,甚至有人死在了这个过程中。
同样,那些幸存下来的人,也对我们郑家寒了心,觉得那个时候我们没有站出来保护他们。
就这样,很多人脱离了我们郑家。
很多人都不理解,按照我爷爷的性格,当时为什么会眼睁睁地看着道术受到迫害,看到道术被冠上了封建迷信的名字。
甚至,当初就连我爹都很不理解这件事情。
这就是这件事,给我们郑家留下了很多隐患。
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心这种东西,无论在成就千秋霸业上面还是建立一个商业帝国,民心都是最重要的。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道上就会把这个消息传开了。”邹继群笑着说道。
“不,要做就做大的。我不仅要让道上的人都知道这个消息,这一次,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道术的存在。道术不仅仅是他们口中的封建迷信。”
道术蕴含了华夏几千年的文化,这才是真正传承下来的精华。既然道术能够造福人类,为什么我还要把道术藏起来呢。
华夏是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我们在未来的发展上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可是我们现在有些舍本逐末了,放弃了国家原有的文化,偏偏一味地去追求所谓的国外先进文化。
邹继群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副吃惊的表情。
其实在我看来,邹继群在成熟稳重方面,要比他哥哥邹继超要更强一些,要是外人看来,会觉得邹继群可能是哥哥。
能让成熟稳重的邹继群目瞪口呆,足以证明这件事的震惊程度了。
这件事千百年来都没有人完成,那就让它在我手上完成吧。
“好,好啊。这么多年,我们没有白等。我这就去准备这件事,我已经等不及了。”邹继群的声音有些颤抖,就连桌子上面的茶水也别他弄洒了。
邹继群在这里建立了他自己的圈子。
我们两个在茶楼门口分开了,我们兵分两路,开始了这个骇人的计划。
要想让普通人接受这些,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新闻媒体。
现在的新闻媒体那么没底线,为了吸引眼球,不管是有的没的的事情他们都敢报道。
尽管现在国家仍然高度打击“封建迷信”,但是只要能够帮助新闻媒体吸引眼球,他们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忙宣传的。
我径直来到了酒吧,找到了李云飞。
这种时候,找林云飞帮忙才是最合适的。
要说,道上的事情我只能找邹继群帮忙宣传出去。那么,在普通人之间传播谣言,林云飞才最拿手。
毕竟,他是三教九流之徒,他认识的人自然也是三教九流。
叫林云飞传播谣言,这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世上真的有长生不老的神药吗?”林云飞搓着手问道,看样子,他对这个长生不老的神药也挺感兴趣的。
也是,谁不想长生不老呢,尤其是林云飞这种身居高位的具有野心的枭雄,他们对自己的命更加看重。
我一瞪眼睛,板着脸说道:“怎么?我还能骗你不成?要不要我把管胖子叫回来给你叫几个小鬼来伺候伺候你,你就相信了?”
林云飞连道不敢,他再三保证,这件事他一定办的漂亮。
我在重庆毕竟不能呆的太久,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办。
别的事情不说,萧涯尽的事情我就不能推脱。
萧涯尽绝对不是只有阴阳眼这么简单,通过这两天的观察,我看的出来,萧涯尽身上有着一种天生的与鬼亲近的气质。
无论是街道上面的孤魂野鬼还是那些怨念有些深的厉鬼,见到萧涯尽之后,都有着天生的亲近。要说这些小鬼对我更多的是敬畏,那对萧涯尽就是朋友关系。
怪不得,厉海那个只知道占便宜的混蛋会让萧涯尽帮自己经营便利店。
这样的家伙,帮助小鬼了却心愿才是最合适的吧。
如果非要用天才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萧涯尽,那就只能用天赋异禀来形容了。
这要是放在玄幻,萧涯尽绝对是那种身负九条龙脉,出门就被神级功法砸到脑袋的人。
单靠邹继群和林云飞去“造谣”,还是太慢了。
我决定,要去学校里面制造出一个轰动全城的大新闻。
谁知道,就在我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的男人拦住了我的去路。
第389章 帅气的大叔()
一个带着帽子的男人挡在我的面前,我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校门口。
现在正好是学生下课的时间,学校门口人来人往的。而且现在天气也有些冷,有不少人都戴着帽子。而这个男人始终还低着头,和周围低头玩手机的低头党根本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注意到他。
直到这个男人拦住了我的去路,我才注意到他。
“小九,好久不见。”
男人摘下了自己的帽子,笑着说道。
男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叔,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衬衫,他的声音有些沧桑,有些嘶哑。可是,岁月在他的脸上仿佛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要不是大叔的眼角已经有了些鱼尾纹,在加上他的两鬓已经有些花白了,根本看不出来他的真实年纪。
男人长的不丑,相反,他长得还非常斯文,脸上的笑容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说实话,我面前的这个大叔和那些电视上面的明星都有一拼。
这个大叔的脸确实有当小白脸的潜质,要是他要是去夜店的话肯定有很多女人愿意把自己灌醉,给彼此一个机会吧。
大叔的笑容让我产生了一丝好感,恩,至少是不厌恶的那种。
只是,他怎么知道我叫小九?
知道我叫小九的人并不多,只有和我最亲的人知道。
我爷爷和奶奶,老郑,我妈,胖子,还有村子里面的一些老人。
而胖子从来都不会叫我小九,他一般都叫我三水哥。。
所以,小九这个名字绝对不会是从胖子那里泄露出去的。
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了,这个大叔是我认识的人。
只是,我仔细回想了一番,这个大叔最多让我觉得有意思亲切感,我敢肯定,我对这个大叔好像没有什么印象。
看着我愣在那里,大叔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退,反而继续对我说道:“小九,你不认识我了?这样吧,咱们两个去旁边再细聊。要是继续站在这里,肯定会引发交通堵塞的。”
我看了一眼周围,原来就只有这么一两分钟的功夫,我和大叔的周围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了。
大多数都是女学生,她们有的拿出手机对着大叔猛拍,有的则是双手握紧激动地跳了起来,一副花痴的模样。
“啊,好帅啊,他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为什么我之前没有见过?”
“屁,他肯定不是咱们学校的。不然,号称是阅尽学校美男子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怎么看他这么像某某某明星啊。”
“是啊,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他挺像的。”
果然,人群里面一个勇敢的女生跑了过来,她手里面还拿着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
“xxx,你能帮我签个名吗?我可喜欢你了,你演的电视剧我都看过。”女孩脸红红的,声音有些颤抖。
看到有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其他女生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再这样下去,这些女生疯狂起来,会不会把大叔的内裤都抢走了啊。
“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你们说的xxx。”大叔虽然这么说着,不过他还是拿过了女孩的笔记本,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是能给你写几句诗词。”
女孩早就已经两眼冒星星了,她只知道傻傻的点着头。
大叔大笔一挥,一句诗词跃然纸上。
“隔户杨柳弱袅袅,恰似十五女儿腰。”
大叔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漂亮,铁画银钩,一笔一划之间能够显露出他的锋芒。只是,大叔的笔锋里面还隐藏着一些咄咄逼人地气势。
女孩可能根本不知道这句诗词的意思,可是大叔人长得帅,又写了一手好字。女孩早就犯花痴了,她抱着笔记本站在原地眼冒星星地看着大叔。
看着其他女学生已经开始翻找自己的书包,想要拿出笔记本的时候,我赶紧拉着大叔离开了人群。
我们两个就像是做了贼一样,找着缝隙四处躲藏穿插着。
好不容易,我们两个跑到了平时学生们都不会来的三教前面的一个小草坪。
因为三教前面的草坪正好对着后山,这里常年阴气很重,就算是三伏的天气,这里的阴冷也让人没有办法接受。
一路上,我一直在回想着大叔写下的那两句诗词。
这句诗词我好想似曾相识,我说的不是诗词本身。而是书写诗词的笔迹和风格,最重要的还是那隐隐有些逼人的气势。
我之前一定见过有人写过这样的诗词!
我的思绪回到了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个淘气的小娃娃。
我突然记起了什么。
那一年的夏天,村子里面突然来了两个人。
一大一小,他们是父子。
男人身子有些孱弱,他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白色的衬衫。拒男人的脸上有些风尘,可是他的白色衬衣却干净的有些过分。
男人的手里面还牵着一个孝子,孝和我还有胖子的年纪一样大。只是这个小男孩的鼻梁上面竟然还带着一副眼镜,这在我们村子里面还是挺少见的。
男人一来到村子,就去拜访了我的爷爷。
后来,这个男人成为了我们村子里面的教书先生。
而我和胖子也成为了那个戴眼镜小男孩的童年玩伴。
因为大家都是同龄的孩子,我们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次,我和胖子去找眼镜的时候,正好看到教书先生正伏在桌前,他手中握着毛笔,毛笔在他的手上好像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毛笔灵活的在泛黄的宣纸上面龙游蛇走。
当时,我就被男人的动作给吸引住了,也正是看到了男人笔下生风的帅气,我回去之后还练了几天的毛笔字呢,只是后来我半途而废了,爷爷说那是我还静不下心来,所以才写不好。
我记起来了,那个时候,那个还带着眼镜,穿着白色衬衫的教书先生写下的正是:隔户杨柳弱袅袅,恰似十五女儿腰。
难道?
我猛地转过了头,眼镜死死地盯着身后的男人。
男人笑容依旧,说道:“你终于记起来了?”
第390章 眼镜他爸()
是的,我记起来了。
拒男人发生了很多变化,他不再穿着那一身干净的白色衬衫了,而是穿上了一件黑色的。他也不再带着那有些笨重的眼镜了,反而是变成了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
他也不再是那个走起来来摇椅晃的孱弱的教书先生了,他反而更像是一个身体健硕的公司高层。
拒他的外貌和气质发生了一些变化,可是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这个男人。
他叫向承蒙,小眼镜向伟他爸。
在我们上了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小眼镜和他爸爸搬离了我们村子。村子里面的人都说,是眼镜他爸带他去大城市里面读书去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向承蒙向叔叔。
倒是在两三年以前,我见过小眼镜。
后面的事情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了,小眼镜虽然不是因为我死的,可毕竟还和我有一定的关系。眼镜死了之后,学校方面也没有联系上向叔叔,反倒是我叫来了老郑帮忙处理了小眼镜的后世。
现在眼镜的骨灰盒还放在白河村里面呢,就是在以前眼镜和他爸住的那间土房子里面。
偶尔我回到白河村的时候,还会去看看眼镜。
不管他怎么看我,反正我是一直都拿他当兄弟的。要说我对小眼镜第一次感觉到失望,那也是在他知道胖子他爹死了之后,只是“嗯”了那么一下。
在我看到那次他平淡的回应之后,我恨不得一拳狠狠地把他打倒在地上。
不管眼镜做了什么错事,他终究还是因为我而死的。这些年我的心里面也多多少少有着一些愧疚。
这次见到向承蒙向叔叔,我反而像是那个做错了的孩子一样。
我依锨得我小时候,向叔叔教给我们背诵《三字经》,《百家姓》,我小学里面学习的不是什么语文数学,学的最多的是诗书礼仪春秋这样的中国古代的文学。
而我小时候最擅长的就是《九章算术》,里面一共有二百六十道题,分为了九章。这些都是我们华夏古老的文明,是数十代人留下来的宝贵知识。
小时候,我们村子里面只有向叔叔一个教书匠,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他会给我讲很多很多故事,他也会告诉我们很多大道理。
我爷爷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一语否定了我妈让我去县城里面上小学的决定。
直到现在,我仍然很感激,向叔叔教给我的东西,那是在学校里面没有办法学到的。
正是因为这样,当我再一次面对向叔叔的时候,我的内心更多的不是什么兴奋,而是愧疚。当然,这不是说我再一次见到向叔叔,我的内心没有激动。
小眼镜是我弟弟,他死了,我这个做大哥的人做的不够好。
“向叔叔,你的变化还真大。”我声音有些嘶哑地说道,我咧开嘴一笑,却发现,我现在根本笑不出来。
在我的印象里面,向叔叔放在古代就是一代风流才子,然后家道中落才落魄的来到我们小小的白河村。
他和村子里面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村子里面的人都要下地干活,身上的衣服和皮肤常年都是又脏又黑。而向叔叔则总是穿着那么一件洗的非常干净的白衬衫,一边喝着茶,一边研究着学问。
村子里面的人好不容易才盼来了这么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人去下地干活。他们更想让向叔叔给他们的后代多教授一些文化。
“你的变化也不小啊,一晃都长这么高了。想当初,我带着向伟去你们村子的时候,你才这么高。”向叔叔比划了一下,那时候我身高才刚刚到他的腰间。
一提到向伟,我的眼镜立刻黯淡了不少。
我内心挣扎了很久,最后我还是决定要和向叔叔说实话。
“向叔叔,眼镜他死了。”
我讲了一些向叔叔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的事情。
我的话和中肯,没有添油加醋,把我和眼镜重逢之后发生的不愉快也都一口气说了出来。
小眼镜的死,一直是压在我心里面的一块石头,这么把一切都说出来了,我也着实轻松了不少。
这一个过程中,都是我在说,向叔叔在听。
从始至终,向叔叔都时刻保持着微笑,就算我说道小眼镜跳楼身亡的那一段,他仍然面不该色,这就让我有些没办法理解了。
向叔叔不喜欢小眼镜吗?
当然不是,向叔叔最疼的人就是小眼镜。
我还记得小时候,每次村子里面的枣树长出枣子的时候,都是向叔叔让小眼镜骑在自己的脖子上面去摘的。
就因为这样,我还跑回家跟老郑哭了一鼻子,说他不喜欢我,从来都不让我骑在脖子上面去摘枣子。就是因为这样,我还差点挨了顿胖揍。
胖子的下场比我好不了多少,王叔叔是个屠夫,在胖子提出了这个要求之后,胖子手里面提着两把很重的菜刀在猪圈里面站了一个下午。
想想那个时候还挺搞笑的。
胖子站在猪圈一个下午,我和小眼镜又是给胖子拿水,送水果的,我们两个也陪着胖子站了一个下午。猪圈里面的臭味别提有多重了。不过就算是那样,那也是我童年最好的记忆之一。
“你说完了?”向叔叔安静地听我诉说完了之后,仍然笑着说道。
我傻傻的点了点头。
“好,你说完了,下面就轮到我说了。”
我愣住了,向叔叔怎么一点都不伤心?就好像刚刚我说的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小眼镜可是他儿子啊。
看到向叔叔这个样子,难道他是因为一时接受不了小眼镜已经死了的事实?所以才性格大变?然后变成了这个样子?
可能是这样吧,只是,我以前只看到过有些人因为接受不了自己亲人死去的事实,有人疯了,也有人傻了。可是像向叔叔这样的,病情这么严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这次来找你,是想从你身上借走一样东西的。”
第391章 他是谁?()
向叔叔的话让我一愣,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