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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殿下-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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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一热,天祐这下可以确定,这个敢顶嘴反抗的,根本不是「他的」和平,这家伙肯定是被掉包了!
「哈,我不想要了,你快给我出去!」摇晃著腰肢,想将他弄出去。
和平发出低嗄的呻吟……
第七章
    无论如何,不回点颜色给他瞧瞧,天祐实在太不甘心了。
昨夜,是他范姜天祐的人生中,倒数第二不甘心的一晚。第一不甘心的那晚,是当他打电话至游家,问他们和平去念哪所学校了?而和平的家人竟回说:「他想要好好读书,所以暂时不想和过去的朋友联络。」而被挂上电话的那夜。
当天祐决心要让和平记取教训的时候,可是不会手软的。
所以,无视仍在抗议著、抱怨著不想起床的身体,天祐早和平一步醒来,早和平一步梳洗干净,并打了通电话。
他「小小的报复」很迅地在三十分钟内抵达和平的公寓门前,但多了个不请自来的「意外」。
姑且先把意外放一旁,现在天祐喜孜孜地做在客厅中,等著卧房里迟钝的家伙醒来的一刻。
终于,卧房里传些许的声响。
天祐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刻意不瞟往卧房门边,拿起英文早报翻了翻。
睡著睡著,和平顿感饥肠辘辘,彷佛有什么东西正不段地刺激著他的肠胃……是食物的香气?煎得香喷喷、酥酥脆脆的培根,刚烘培的法国面包,还有……不对啊,这些都不是自己平常早餐的菜单,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梦中?
霍地张开眼,和平伸手往旁边一探。
没人?!
殿、殿下已经起来了慌慌张张地捉起挂在床尾栏杆的睡裤,和平套上一脚,正要穿另一脚时却被布料缠住,「砰咚」地跌了个东倒西歪。
摸著作疼的鼻子,为自己没来由的毛躁感到好笑。不管殿下在哪里,他总不会不告而别才是。
因为,他们不是才分享了一个美妙的夜晚吗?
殿下只有在刚开始时有小小的抗拒,但很快地,他的表情就由不悦变得陶醉,尤其是自己贯穿他的时候,苦闷的脸蛋格外香艳惑人,呻吟也是一次比一次还高亢欢愉。怎么看,殿下都应该享受到了乐趣,不可能再像从前一样,被自己的笨拙给弄得痛苦难当吧?既然这样,殿下没有生他气的道理。
自己无需杞人忧天,担不必要的心吧?
和平自我催眠完后,定下心,换好衣服,走出房门──
「唔哇!」
惊惧地张大眼,和平揉了揉眼睛,再揉了揉眼。可是没啥路用,他需要去看眼科了,因为不管他怎么眨、怎么揉,他的「客厅」里都被爆满的LV行李箱给挤得像间仓库似的。这不是他自己的眼睛出问题的话,那……这、这么多东西从哪里来的?
「殿下!」
隔著成堆的行李山,好不容易让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天祐──又是穿著一套过去从没看过的丝绸赭红唐装(他家衣柜清一色都是唐装不成?)。俊脸清丽、双眸神采奕奕,挑著眉回望著和平,好像他坐在行李堆中,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这时候的殿下,完全无法让人与昨夜抠著和平的肩膀,无助呻吟的那个「他」,联想在一块儿。
「你还没跟我道早安,和平。」
现在谁还管得了打招呼啊?!和平指著客厅到处堆放的行李箱。「这、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殿下。」
「我的行李啊!」
「你、你的行李?!」眉心打成死结。「为什么你的行李会在我家?」
这时,一名身穿黑色西装,打著蝴蝶小结,梳著西装头的优雅绅士,走向天祐说:「大少爷,您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请上餐桌。」
「噢,好的,阿福伯。谢谢你。」
这个阿、阿福伯又是谁啊?和平不敢问下去,因为他不认为自己的神经受得了谜题揭晓时的打击。
「和平,你还呆站在那儿做什么?过来吃早餐啊!」
呆若木鸡的和平,试图了解天祐究竟想做什么?这是什么玩笑吗?但现在离愚人节还很久好吗?
「和平,快点过来啊!」
垂下肩膀,反正……和平知道,天祐脑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的时候,自己是忤逆不了他的。
「是……」移动著慢吞吞的脚步,一到餐厅,和平又下了一跳。
坐在餐桌旁的,除了天祐,还有一名陌生女子。看起来很有教养的她,先朝和平点了个头,露出亲切的微笑。和平也反射性地还他一个礼。
现、现在又是怎么了?谁好心点儿,帮帮忙,告诉我,在我睡觉的时候,殿下究竟干了什么好事?!
竟弄了个女人到家里面来?殿下的这个玩笑也开得太大了吧!
****
几分钟后,坐在餐桌旁,和乐融融的三个人,开开心心地说笑、交谈。
「原来你是殿下的妹妹啊!」
从哪只眼看,都看得出这个简单的事实吧?天祐举杯啜了口每日早餐必来上一杯的大吉岭红茶,内心暗暗吐槽著和平。
「殿下?」范姜天华瞟了眼兄长。
天祐耸耸肩。「高中时的绰号,和平念旧嘛,到现在还改不掉喊我殿下的习惯。」
耳根羞红,和平点个头说:「歹势,积习难改。给您见笑了。」
赶紧摇摇头,十八岁的少女,细声细气地微笑著说:「这个绰号我能懂,哥哥看来就像王子殿下一样嘛!」
「……不是。」天祐悻悻然地摇头。
「咦?」她眨眨眼。
和平尴尬地补充道:「其实是阎王殿下。」
「咦咦?!」讶异到连淑女形象都不顾了。
提起这个,天祐觉得自己真是冤枉。
「殿下在班上的成绩一向优秀,又有领导力,很获老师们的倚重,曾经一次兼三科小老师,常帮老师辅导成绩不好的人,甚至连决定考几分的人应该重考也是他,所以同学们就说他是握有众人生杀大权的阎王爷,得尊称他老人家一声殿下,闹著闹著,连别班同学也进来凑热闹地喊殿下。到毕业时,『殿下』是谁,全校差不多都知道了。」弯著眉,想笑又不敢越界的和平,只是微微地牵动了唇。
天华掩嘴格格笑著。
「我那时候以为,知道了这些背后的典故,殿下会很生气,没想到他倒不排斥别人这么喊他。」
天祐不是不排斥,奈何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你能拿他们怎么办?一个个去禁止他们这么叫,不但得浪费许多宝贵精力,说不定私底下反而会被叫得更凶。
「好了,一个绰号罢了,不值得聊。」
和平从善如流地,换了个话题到:「对了,我以前也到贵府叼扰过好多次,那时怎么都没和你打过照面呢?
「我不是跟你讲过,还有个妹妹在乡下老家吗?」天祐皱皱眉。
和平摇摇头。「你没讲,你有讲我一定会记得的。」
「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在工作、外务很多的大忙人,他们又不喜欢请保母、外佣带小孩,所以我就被留在乡下老家了。刚好我回台北来读初中时,哥哥已经从高中毕业,不然我应该更早就认识游大哥了,真是遗憾。」
和平懂了。或许是隔代教养的关系,她习惯与年长的人相处,所以言谈之间丝毫没有时下八十年次世代的稚气,颇有古典淑女的风范。
「可能是你与殿下的年纪差太多,我才没有立刻发现你们是兄妹。」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门。
「我和哥哥本来就长得不太像。哥哥的美貌承袭了我母亲家族一系的俊男美女血统,我则比较像我父亲,一点儿也不出色。每回和哥哥出门,我都觉得压力好大。外头的人说不定都在想──哪来的丑女?竟敢和这样的美男子走在路上!」
「不、不,没这回事。」和平同意他们兄妹俩长得不像,但妹妹的相貌也不差。只是不像天祐那样出色罢了。
「天华,哥哥不是一直告诉你,你该对自己更有自信些吗?你长得很可爱,不要受电视上那些脸颊瘦巴巴的女明星的影响,以为那种营养不良的样子叫做美。真正的美是像你这样珠圆玉润的,多可爱。」
范姜天华呐呐地说:「那是哥哥这么认为,外头的人才不这样想呢!我根本是标准的肉饼脸。」
「肉饼?你是肉饼的话,那这家伙就是方块酥了。」天祐一指脸颊刚毅方正的和平。
「哥哥你太没礼貌了啦!」
自尊些许受创的和平,只得尴尬地笑笑。好个方块酥!
「我是拿他当示范。你怎能用圆或扁或方或正来当成美的标准呢?」挥挥手,天祐一副小事干麻放在心上的态度。
「真是的,哥哥就是这点不好,神经总是那么粗!」
兄妹就是兄妹,即便是直接点出对方的缺点、坏处,也不伤感情与和气。和平羡慕的看著敢直接向天祐的权威挑战的少女,暗下决心,有机会一定要向她讨教讨教,该怎么做才不会老是被天祐「压落底」?
这时候,那位「阿福伯」又走过来,撤下每个人面前的沙拉盘,改放上装盛著炒蛋、培根与两条法国香肠的盘子。
和平这才想到自己还没问到,关于神秘的行李箱堆以及这个阿福伯怎会出现在他家的答案。
「殿、殿下……关于那些行李箱……?」
范姜天华停下刀叉。「对啊,哥哥,你说要搬到这儿来住,爸妈可是吓了一大跳,所以我今天才会代替爸妈先过来看看的。你不觉得这间屋子太小了吗?这样怎能住人?」
咚!和平意外地中剑落马。
天祐瞥瞥和平苦笑的样子,纠正自己妹妹道:「不可以说这种话,天华。」
「噢,对不起,游大哥。」觑了和平一眼,女孩遮住嘴,吐吐舌。
和平正想摇头说「没关系」,天祐却在他一旁道:「薪水只有七、八万的小警官,住得起多像样的房子?我们不能够因为这样,就侮辱人,说这房子不能住人。顶多你可以说:住这么狭窄的房子的人真是辛苦。」
天华只踩了一脚,天祐的话却重重地踹了三、四下。和平宁可他没添后面那段话,唉!不讲没关系,讲了徒伤心。他是一个月只赚七、八万的「小」警官没错,但是要养活自己也绰绰有余了啊!
反正他又没有家累……咦?
和平后知后觉地拍桌跳起来。「你、你……你要住在这里?!」
「不只我,还有阿福伯。」叉起一块培根,天祐真不知他才大惊小怪什么,这点「报复」就这么吃惊?他本来还想要连爱车那一块儿牵过来的,但附近找不到车位。
「阿……阿福伯?」和平瞪大眼。
「我母亲认为没有个管家跟在身边照料我的生活起居,我一定会过不下去。她坚持要这么做,为了孝顺、不忤逆她老人家,我也只好照办。」
「你、你……你说要搬过来,好歹也跟我商量一下吧?」
「哥,你没取得游大哥的同意吗?你也太乱来了!」
天祐冷冷地瞟他一眼,手上的叉子精准地戳进德国香肠里。「昨天的事,你忘记了吗?你是希望我拿这根香肠出出气,切一切就算了,或是要我切切另一根胆大妄为、不听制止的『香肠』,你自己选择。」
和平突地坐直,双手收到餐桌底下,两眼直愣愣地盯著天祐慢条斯理、优雅无比地以刀叉将香肠切成三段、四段、十段……冷汗滴下来。
「加上,六年前的那档事,我还没加计利息算给你呢。」天祐将一段香肠送入口中,慢慢咀嚼著说。
吞咽了一口口水,和平犹做垂死挣扎到:「刚刚你也说了,这儿太小了……」
「嗯。所以我肯忍耐,算你的福气。」
和平嘟嚷著:「以为自己是吉祥物啊!」
「不。我是你的护身符。」奴才的小小言语反抗,若不宽容地对待,可是会招致不人道的评语,因此天祐微笑地说:「避免你又不小心『迷路』,不知道该怎么回这间公寓来。」
「……那、那至少,就我们两个人生活……三个人实在……太挤了。」
「假使游先生担心我会影响到二位生活,请您放心,我这个人的长处是善于隐形,会尽量让您不感觉到有我存在的。」管家阿福伯从厨房走过来说。
「可是……」和平碍于一旁还有「淑女」在场,总不好当著她的面说:这样不是连想在自己家里打手枪都不能了吗?唉!
「你怎么决定,快点说吧!」
天华看不下去地说:「算了吧,哥。游大哥好像真的很为难,你不要欺负他嘛!」
「嗯?是我『欺负』了你吗?和平。」
和平叹气,摇了摇头,真是哑巴吃黄莲。
「无论如何都不想要阿福伯住进来的话,嗯……」天祐单手支颔,坏心眼地望著他说:「那你就接下阿福伯原本打算在这个家揽下来的工作,打扫、煮饭、洗衣样样都得帮我打点好。」
听到事情还有转圜余地,和平二话不说地点头答应。「我做、我做!你一根手指都不必动,我全部会做好!」
「不只是厝内的歹志,厝外的歹志也得和过去一样,不能偷工减料。」用台语揶揄地提醒他。
和平点头如捣蒜。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做他范姜天祐的奴才也没关系,只要别搞什么三人同居就行。因为,这间房子也才二十坪大,光装天祐这尊「菩萨」就已经满了啦!
「好吧,那么……阿福伯,你回去替我转告母亲,就说我暂时还不需要你的帮助。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我会再跟他们说。」
「好的。」
事情按照原订计划,圆满解决。天祐微笑地对和平说:「还发什么愣?快点把早餐吃掉,上班要迟到了。」
上班,和平「唉」地望著面前难得丰盛的早餐,偏偏他现在是一点儿食欲也没有。
****
跷著二腿,天祐坐在不到十坪客厅的双人小沙发中,观看著五十寸液晶电视(不用说,这当然是从天祐家搬来的行李之一)。难得一个没有紧急出勤任务的休假日,向来热中户外活动的他竟然没出门玩乐?理由无他,更有趣的「玩具」就在这间屋子里面。
「和平,我的茶没了。」眼睛盯著电视上精采的棒球转播,扬声朝著厨房一喊。
背对他的高大俏「男佣」,站在不到一坪的厨房中洗著碗盘。
听到天祐的召唤,他不得不先把手上的洗碗精泡沫冲干净,以纸巾擦干,在走向餐厅旁的温热开饮机,拿起茶壶、放进茶叶、冲入热水。将茶壶放在茶盘上,端到客厅,没精打彩地说:「你的茶来了,殿下。」
「喔、嗯……等等……」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的电视的天祐,在和平转身离开前,叫住他,钜细靡遗地说:「等茶叶泡开了,倒进茶杯,帮我吹到茶水水温四十度时,再端给我。」
「咦?」和平蹙起眉头。
天祐不怀好意地瞟著他说:「阿福──」
「我知道,阿福伯都是这样做的。是、是,我照做就是,你别再搬这个名字出来了。」
被迫吞下天祐开出的条件──「替代阿福伯的工作」,方能逃过二加一的三人同居生活,自那天起,和平不知听了多少次这个名字。
举凡和平做不来,或是不很想做的家事,天祐动不动就会把「阿福伯都是这么做的,你不想做,我就叫他来做」挂在嘴上。
听的次数之多,和平都快要作与「阿福伯」有关的恶梦了。每听一件要求,和平知天祐在家中到底过著多么「受宠」、「大少爷」的生活。
比方说,水果去皮去蒂剥好都是最基本的,切成一口大小也都能接受。但、是──葡萄先去籽有听过,但谁听过火龙果也需要去籽的?!
再比方说,洗衣服很简单对不对?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倒进洗衣剂、漂白剂、柔软精,这些都没有问题嘛!衬衫浆烫,对于曾被警大操过的和平也不算刁难。问题是──从里面穿的内裤到外面穿的每一件上衣、裤子,都要先用檀木香薰过一遍才能收起来?!这是哪个年代的人才会做的事?民国都快一百年了耶!
真的怪不得和平快要举其投降了。
假如这就是天祐平日在家中过的生活,那有一点是和平必须佩服他的──天祐在外面一向随意,有什么吃什么、有什么用什么,不会东挑西拣或是嫌弃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因此你完全无法想像到,原来他平常竟过著这样讲究的生活。
和平一方面埋怨那个阿福伯干麻做到这种程度,宠坏了天祐;另一方面也对阿福伯佩服到五体投地。他能多年以此等「吹毛求疵」的标准来服务范姜家,且一做四十年都是这样,真「神人」也!
「好了,帮你吹好了。」还当真拿著温度计测量过后,和平才将茶杯端给天祐。
天祐马上就接过茶杯,一口气喝了起来。
幸好自己辛辛苦苦泡好的茶没被冷落在一旁,不然和平真要丢下围裙,罢工抗议了。好了,也该继续去洗碗……
「和平,再来一杯!」
啥咪?和平眼球暴凸,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他说什么?再、再来一杯?呜呜呜,真是太失败了,为什么刚刚自己不是泡一大壶,而是泡一杯份的呢?!
呵呵呵,当他提出再来一杯的要求时,和平那副泪水在大大的眼眶中打转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天祐不禁想起他们初次相遇时所发生的事──
「……呜呜……」
套在短袖夏季制服内的高大身躯,不住地微微抖动,蹲在校园的花圃前方。
「喂,怎么了?你是受伤了,还是身体不舒服啊?」
虽然看到少年怪异模样的并不只他一人,但有这份正义感出声问话的,却只有天祐。
停止颤抖,高大身躯的主人慢慢转过头来。
天祐第一眼注意到了,就是那圆又亮的黑瞳,像是两颗圆滚滚的黑玻璃弹珠,而玻璃弹珠正泡在泪水中。一串泪咕噜咕噜落下,让人注意到了他眼角旁的小小黑痣。外貌比同龄少年成熟一点的他,在那一颗痣的点缀下多了分稚气。
接著,天祐便看见了他双手捧抱著一只脏兮兮、灰黑与毛全都沾黏泥巴、血块,显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普通鸽子。
「它……它死了……」少年吸吸鼻子,哽咽地说。
「嗯,看也知道。」天祐没什么感觉地回答。「那是你养的鸽子吗?」
摇了摇头。
「今、今天早上,我到学校来的时候,时间还早,就在这儿闲晃。我看到这只鸽子一直在地上走来走去,那时候我直觉猜想他也许是生病了、不能飞,想著要把它捉起来送到兽医哪里去。可、可是刚好遇到初中同学,我们在那头讲了一下话,结果……」
少年的眼眶内又冒出新的泪珠。
「……等我回来后,它已经变成这样了。要是我当时没有离开,要是我马上送它去医院,它、它可能还有救。」
天祐凑上前去。「看这样子,可能是被野猫给咬死的。看,这儿,它喙子上还黏有一撮猫毛呢!」
少年诧异地张大眼。
「你没有马上送它去医院是很遗憾没错,但真正害死它的是那只野猫,它才是凶手。猫与鸟是天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少年落寞的神情,让天祐心生一丝怜悯,主动提议道:「我们一起帮它弄个小坟墓吧?不然让它就这样在这儿风吹日晒也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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