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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初雪踏清歌-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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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相思不知说:你打算继续袖手旁观?

    相思不知对你说:小七她们说的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是事实,不是吗?

    你对相思不知说:ok,要开撕,我奉陪。

    相思不知对你说:我还是那句话,问心无愧。

    至此,林初雪不再犹豫。撕破脸皮,也不过是三言两语的事。

    雪初:相思开我号离婚,然后你俩偷偷结婚我有说半个不字?偷拿我的红凌波,有说你半句不是?我倒是想问问,还要怎样你才满足,才不失望?

    月恋风:妖小七收起你那副令人作呕的恶心嘴脸,先不说你三人情缘,偷人家时装的事。现在自己招惹了盟主帮,被打了还敢理直气壮的黑别人,谁给你的脸,啊?

    妖小五:偷你麻痹,红凌波本来就是相思的。

    我是风儿:这个八卦挺大的,三情缘,偷时装,啧啧。

    我最帅:知情人士表示妖xx一行人是惯犯,提醒各位小心了。

    妖小小:我最帅,艹你麻痹。

    一时间,世界频道上鸡飞狗跳。或许是看多了战斗帮之间没有任何营养的口水战,这种撕逼简直像是一股清流,激起了众多玩家的兴致。纷纷在世界上求问详情的,展开联想的,或者是补充妖小七她们前科的。不怕事情闹大,就怕事情闹的不够大。

    直到盟主清风说话。

    清风:突然发现踢馆挺好玩的,决定以后每天来一发。

    清风的话并没有攻击性,但是弦外音却并不难懂。毕竟,刚刚才对染月发动了踢馆并大获全胜。他想要针对的对象,不言而喻。

    不知道是不是被清风的话威慑到了,妖小七的一众亲友不再跳世界,纷纷偃旗息鼓。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相思不知竟然接话了。

    相思不知:如果欺负小帮派觉得很有成就感,随时恭候。

    洛少:啧啧,看啊,王战就只会欺负弱小。没关系,怕被打的都可以来我们帮,倚天屠龙欢迎有志之士加盟。

    殇情:没错,进了倚天屠龙就是一家人,我们团结一致,一起打狗。

    相思不知的话,又引来王战敌对帮派的帮腔。虽然他们只是借题抹黑王战,并不是真心想要帮助相思不知。而倚天的人一开口,王战的几个常与他们口水的人又冒了出来。

    百里君:去你麻痹,你们倚天才是一窝牲口,专职三人情缘,偷人钱财。

    知否:倚天的孙子,今天地宫无限安返,就问你爽不爽?

    洛少:说的你们好像没有躺似的,尤其是楼上的三秒君。三秒就被老子的九子射到死,那你是不是爽翻了?

    于是乎,一场撕逼刚落幕,每天的日常口水战又迫不及待揭开了帷幕。

    总算是告一段落了,看着王战和倚天的人互喷,林初雪松了一口气。第一次觉得,口水战不是那么辣眼睛。

    人,终归是自私的。看别人撕逼的时候,站在旁观者的角落可以风轻云淡的去讨论,那是因为事不关己。可一旦自己深陷其中,才能体会到那种无奈与烦闷。

    明明事情的真相不是这样,却偏偏有人听信对方的说辞,有时候甚至让你百口莫辩。

    林初雪一直觉得自己玩游戏的心态很好,除了亲友,她把其他的事情都看的很淡。可遇到妖小七她们后,她才知道,其实自己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豁达。所以,遇到这样的事,她没有办法不堵心。但是,又偏偏无计可施。

    骂人,不是她的强项。杀人,对方也不过是多回几次城,多跑几次路,也没有什么意义。可若什么都不做,自己又太憋屈了。

    似乎是察觉到了林初雪的低落,月恋风一直在队伍频道安慰她,害她都不好意思再一个人自我纠结了。

    雪初:谢谢你们,我没事,她们也就口头上逞逞能,反正不能我又不会因此少块肉。

    月恋风:这样想就对了。我看她们也蹦跶不了多久了,得罪了王战,等着帮派解散吧。

    雪初:唉,将近三年的八级帮,解散就可惜了。

    染月这个帮,虽然不是林初雪他们建立的,却是他们在小号时,就进了帮的。后来老帮主a了游戏,本想将帮主之位传给风倾月。但彼时风倾月正值毕业,忙着找工作,没时间管理帮派,大家推来推去,最后帮主之位就落在了相思不知的头上。

    然而相思不知接管帮派一年多的时间,老玩家a了不少,也转帮了不少,元老级的玩家,本来就剩下他们一队人。可如今,继林初雪被踢出帮后,其他四人也先后退帮,最后只剩下相思不知自己了。

    其实中间有人a有人走,林初雪他们也从未觉得是相思不知的原因。但若是因为得罪了王战被打的散帮,那相思不知就绝对是罪魁祸首之一。

    一想到染月有可能会被王战打散,几人就唏嘘不已。毕竟呆了将近三年的帮,感情还是很深的。但是现在他们都已经退帮了,染月的事他们也插不了手。若相思不知执意要作死到底,他们也莫可奈何。

    想到染月的前途,林初雪刚平缓的心情又变得不好了。反正日常已经刷完,左右没什么事可做,林初雪便打算下线。

    和小伙伴们打了招呼,便退出游戏界面,暂时告别游戏里这些糟心的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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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退出游戏后,林初雪才忽然想起自己想要的白凌波还没有收到,便又退出了关机界面,重新打开了浏览器,搜索游戏交易平台,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选择自己所在的大区和服务器,入目的是一溜的银子交易订单。往下拖了一半,才看到有挂时装的,不过可惜,第一页都是萝莉时装。林初雪耐心的一页页翻看着,直到十几页都翻了个遍,也没有看到纯白女凌波。倒是有几件不错的萝莉时装让她很心动,虽然她自己没有养萝莉女儿,但是可以看锦绣的号过过眼瘾。而且,马上就要七夕了,就当做是节日礼物好了。

    所以,林初雪毫不犹豫地充钱买了两件浅色系的萝莉云川和萝莉云隐。这两款时装很飘逸,而且因为时装本身色系偏白,所以不论什么颜色搭配起来都很顺眼。价格也不贵,两件加起来都不到一百,林初雪便一口气都买了下来。因她已经下线,不能当面交易,便选择了邮寄的方式。

    有一件纯亮青色的男云隐林初雪也很喜欢,但是她并没有男号,而且也不方便送人。哪怕是固定队,她也从未送过情深缘浅和风倾月时装。在她看来,有些东西的意义不同,除非是情缘,否则关系再好,也不能乱送,不然可就会让人误会了。虽然锦绣也是男的,但谁让他玩的是萝莉,还是大家都心水的女儿。

    最后,林初雪又买了件纯乳白色的豆蔻,打算送给月恋风。又恋恋不舍的看了好几遍男云隐,才关掉网页。

    购物,果然是转换心情的好方法。买完东西,林初雪的心情瞬间一扫先前的阴霾,恨不得立刻就上线去接收时装。不过看了下时间,也不早了,最终还是抑制了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关掉电脑,洗漱一番便上床睡觉了。

    原本以为自己会兴奋的睡不着,却不想没多久就入了梦。

    次日是星期天,周末的最后一天,林初雪趁着林母不在家,毫无压力的呼呼大睡。若是以往,不到中午她是决计不会起床的。哪怕是醒了,赖也要赖到中午才会起来。

    不过这天,却是又不能如她所愿了。早上八点,林初雪就被催命连环call给吵醒。不接电话还不行,那可是未来嫂子打过来的。

    “喂,大嫂”林初雪摸过手机,咳嗽了几声,才按下接听。努力装出一副自己早就起床,是个勤快宝宝的样子。然而有些喑哑的嗓音,却毫不留情的出卖了她。

    “雪儿,还在睡呢?”电话那头的汤以情笑问。

    汤以情和林初雪的大哥林初阳是大学同学,大二期间就开始拍拖了,今年五月订的婚,准备在国庆节那天结婚。虽然二人的大学并不在g市,但却都是g市人。所以在大学期间,便见过双方的家人了。毕业后,两人都回了g市。林初阳进了自家公司跟着父亲打理生意,不过汤以情却是考了公务员,没有夫唱妇随。不过这样一来她的时间也更多,周末基本都是固定双休的。所以她常常来林家帮林母做做家务,或者约林母和林初雪逛逛街,看看电影之类的。即使在和林初阳订婚后,两人搬进了新房里,一有时间,汤以情还是会过来这边帮忙,或是约婆婆和小姑子出去玩。

    故而,林初雪对汤以情并不陌生,而经过几年的相处,再加上林初阳的“出卖”,汤以情对林初雪也算的上知根知底了。

    林初雪周末和节假日爱睡懒觉,在林家无人不知。所以,哪怕林初雪装的再像,这个时间,除非有意外发生,不然林初雪肯定是还在睡觉的。

    这不,林初雪一听到汤以情带笑的口吻,立马就原形毕露了。她也懒得再装,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哈欠连连,口齿不清的问道:“大嫂,这么早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吗?”

    也是因为都知道林初雪的这个懒人毛病,所以家人也就任由她去,没事都不会打扰她。

    “有好事。”汤以情神秘兮兮的回道,“你赶紧起来,我在天宇百货门口的奶茶店里等你,速来哦。”

    “哎大嫂我不想去逛街啊。”一听天宇两个字,林初雪直觉嫂子又要她自己去逛街,赶紧拒绝,然而她大嫂汤以情挂电话的速度明显比她说话的语速还要快。摆明了就是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嘛,林初雪长吁了一口气,只得认命的下床。

    二十分钟后,林初雪已经站在了楼下不远处的地铁站台里。周末人就是多,地铁的冷气已经开的很足了,可在人头攒动的站台上,依然能热的直冒汗。

    林家倒是有家用车,林初雪也拿到了驾照,但她平时都是能不开车就不开车。一是因为开车容易堵车,而且停车也不方便。遇到没有停车位的时候,光停车都要耗费不少时间。二来,则是天宇离家很近,搭地铁是最快捷的方法。像她这样的懒人,肯定是首选便捷之道的。

    不过,林初雪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这个时候出门,有多热。幸好只有两站路,否则,她宁愿装死也不出门。五分钟后,林初雪夹在人群中好不容易出了地铁站,看着外面一片片白花花的太阳,不禁心有余悸。

    盛夏的阳光,落在皮肤上,带起一片炙热感,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林初雪不爱带伞,她就这么顶着烈日,随着人流穿过天桥。汗水不断地从后背和额角渗出,让林初雪恨不得立刻掉头回家泡在冷水里。

    好在下了桥,就是天宇大厦。林初雪快步朝旁边的奶茶店走去,刚一进门,强悍的冷气又吹出了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

    一眼看到角落里的汤以情,她正咬着吸管,一边刷着手机,一边不时抬头看向门口。在看到林初雪时,原本就大的眼睛一亮,显得精神奕奕,颇有股顾盼生辉的味道。

    “雪儿,这里!”汤以情面露愉快地朝林初雪招手。

    林初雪流星似的三步并作两步蹿了过去,也不待自己嫂子招呼,便端起桌上的芒果味奶茶喝了起来。

    “热坏了吧。”汤以情以手为扇,在林初雪的脸庞扇了扇。

    “这天气,命都是空调给的啊”林初雪大大的吸了一口奶茶,有气无力的回道。

    平时在家或者上班开着空调并不觉得天气有多热,只有在外出,直接接触到太阳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哦,这就是夏天,热的让人分分钟中暑的节奏。

    “大嫂,你到底有什么事呀?”林初雪连喝了几口加冰的奶茶,感觉身体的热量都散发了,这才精神了点,想起正事来。

    “走。”汤以情却不答,直接拉着林初雪起身。

    “去哪?”林初雪用另外一只手端着奶茶,满脸疑惑。

    “天宇。”

    “啊,真要逛啊?可是我没什么要买的。”

    “nono,今天我们可不是来购物的,我们是有任务在身的。”

    “什么任务啊?”林初雪不禁好奇。

    “先去看看咱家的专柜。”汤以情依然没有给林初雪解惑,反而是拉着她去往林氏在天宇设的专卖柜台。

    天宇是g市的大型百货商场,里面产品繁多,且非常齐全。天宇大厦一共有十层,地下室是超市;一层是珠宝首饰和化妆品护肤品的专卖;二至四层为服装鞋子;五层为儿童世界,里面全是和儿童有关的东西;六到七层是餐饮;八层为电动城和电影院;九层是酒店和ktv,最顶层是办公。

    林氏是专门生产护肤品的,不仅在g市的知名度高,在国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品牌。因此,多年前就和天宇百货合作,在这里设置了专柜,业绩一向都不错的。

    难道是最近销售额不理想,所以嫂子要来这里暗访?林初雪揣测。但是很快又否认了这个猜测,因为嫂子汤以情并不在公司上班,就算她平时有从大哥那里了解公司的状况,但没有进入公司内部,懂得也不过是皮毛,这么贸贸然带着自己过来,也是没什么用的。

    林初雪虽然满腹疑虑,却还是跟上了汤以情的脚步。

    然而,汤以情只是在自己家的专柜面前看了看,便就拉着林初雪出去了。

    “雪儿,你看咱们这个专柜的位置怎么样?”汤以情忽然转身问林初雪。

    林初雪回头看了看,林氏专柜虽然不是正对着大门,但是离大门也不远。属于一进大门,便能看到的范围内,且和国内知名珠宝专柜毗邻,因此客流量不少。

    “不错呀。”林初雪如实回道。

    “我也这么觉得。”汤以情点点头,却又话锋一转,“可惜,合同马上要到期了。”

    “可以续约吧。”

    “难说呢。”汤以情叹气。

    “怎么了?”林初雪不解。她刚进公司实习,且还是文案助手一职,对其他的事了解的还真不多。父亲和哥哥回家,也基本不会在她和林母的面前谈公事。就算偶尔提起,也都只会报喜不报忧。

    “听你哥说天宇的负责人换了,所以续约的事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互惠互利的事,聪明人应该都不会拒绝的。”

    “如果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汤以情笑了笑,拍了拍林初雪的肩膀,道,“不过不用担心,合约还有一个月才到期呢,爸爸他们肯定有办法的。”

    “嗯。”林初雪颔首。

    虽然立志当一只米虫的林初雪从小到大都对公司的事不怎么感兴趣,但是也不代表她对生意一无所知。就算和天宇续不了约,也不代表林氏就不行了,他们的产品,又不仅仅靠着这个小小的专柜来销售和盈利。何况,林父一个外地人能在偌大的g市立足,就足以证明他的能力。所以,林初雪倒是真的不担心。

    只是汤以情有些内疚,她不过是顺口说了下有关续约的事,并不是想给小姑子甩包袱。再说,她拉林初雪出来,为的可是另外一件事。

    “你不乱想就好,否则初阳肯定要怪我。”汤以情拍拍林初雪的手,又将她拉到一边,低声道,“其实我叫你来,主要是我听说天宇的新负责人今天会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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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啊?”汤以情的话题转的有点快,林初雪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见到这个来视察的负责人。”

    “为什么?”

    “哎呀真笨,我们可以偷偷收集下资料,到时候先下手为强呀。”汤以情手握成拳,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让林初雪不忍。

    然而汤以情却还没完,只见她瞬间又双手撑鄂作少女憧憬状,只差双眼冒心,自顾自地说道:“我还听说了,这个新上任的负责人很年轻而且很帅。说不定在他视察期间和我哦不,和你发生一段不打不相识,然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生的浪漫爱情故事。哦,不行,想想都觉得好苏。”

    是想想都觉得好俗吧,林初雪在心里吐槽。

    忘了说,汤以情还是某当红小说网站的驻站作者。擅长言情小说,不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的,都能信手拈来。所以,脑洞比较大。

    “大嫂,你小说写多了。”林初雪满头黑线的看了眼还在做少女捧心状的汤以情,转身就想走,“既然嫂子你不想逛街,那我就回去了。”

    “哎哎,雪儿你别走啊。”汤以情脚步踉跄地跟过去,将一心往外走的林初雪又拉了回来。

    “哎哟。”或许是跑的太急,又或许是地板太滑,汤以情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林初雪眼疾手快的抱住了她。

    林初雪低头,视线落在汤以情的高跟鞋上,无奈的开口:“嫂子,其实你真没打算逛街,只是想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吧?”不然,怎么会穿跟又高又细的鞋子过来?

    习惯了穿高跟鞋的女生逛一天都不是难事,但是林初雪和汤以情都是那种习惯穿运动鞋和平底休闲鞋的人,要让她们穿高跟鞋别说是逛街,走一段路都跟要命似的。

    被林初雪戳穿了小心思,汤以情有点羞恼。她含羞带怒的瞪了林初雪一眼,矢口否认:“才不是。”尔后又欲盖弥彰的补充道:“不许跟你哥说。”

    “知道了。”林初雪憋着笑,允诺帮汤以情保密。

    其实林初雪也清楚,汤以情就是纯粹的喜欢看美好的东西,不仅是帅哥,若是遇到美女,她也能像个变态痴汉似的盯着人家看。汤以情在家也是一副宅女打扮,但出门的话还是会注意下形象的。就像有些人在家再怎么邋遢,但出门一定会拾辍的光彩照人是一个道理,并不是丢人的事。不过,她穿高跟鞋出门,在林初雪看来,绝对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就知道咱雪儿最好了。”汤以情挽着林初雪的胳膊,不留余力地夸赞她。

    不过,夸归夸,对林初雪要回家的提议却是坚决反对的。

    最后,林初雪只得陪汤以情从一楼逛到了四楼。到中午的时候,已经是大包小包挂满了两手。当然,第一样买的东西便是平底鞋,否则,让汤以情穿着那高跟鞋逛商场,早就哭爹喊娘了。

    将东西寄存到服务台后,两人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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