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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你是来拿绝学的吗?”听到雪月离开的提示音,月恋风才开口问道。
“绝学?哦,哦,对,你们的就先给行歌吧。到时候我会从他号上取走,一起去拍卖,届时再给你们发工资。”清风说到。
“好的。大神,来交易吧。”说罢,月恋风便向一旁的行歌发送交易请求。
月恋风将情深缘浅的圣火令章节给了行歌后,其他人也自觉的上交了自己拿到的绝学,除了倒霉忘记开需求的林初雪。
雪初:活跃已满,好像没什么事可做了,是不是该洗洗睡了?
月恋风:对哦,明天又要上班了,苦逼。
锦绣:大热天的,这么早你们睡的着啊?
风倾月:要不去刷一次真武吧?10分钟的事。
情深缘浅:我随意。
雪初:大神去吗?
行歌:嗯。
于是,一行人前往洛阳城的翡翠商人处,修理好装备,又吃了各种加buff的药,便兴冲冲的进了本。
而他们刚开完boss,沉默了半晌的帮主大人又说话了。
“哎呀呀,你们怎么还在这小黑屋呢,大厅已经嗨翻天了。”
原来,因为倚天的高战号自从晚饭过后集体不上线,他们没架打觉得无聊。正巧拿了五个世界boss,就有人提议唱歌庆祝下。当然,唱歌唱的好的是有奖励的。帮主大人心情好,格外大方,100锭银子一首歌,好多人冲着钱报名参加呢。
“帮主,我们在刷真武呢,没时间跳频呀。”作为奶妈无需盯着boss输出的月恋风抽空按了f2,回答帮主大人。
“这还不简单,走,本帅带你们嗨去。”话落,清风不喘气的将他们全部拉到了大厅。
彼时的王战歪歪大厅依然聚集了百来号人,开了麦序,除了麦上的人,其他人都被禁了声。而麦上有十人在序,其中九人在排队,而第一位则是雪月,正在唱一首很火,翻唱版本数都数不清的威风堂堂。他们被拉到大厅的时候,正好是歌曲的前奏,伴着阵阵酥骨的娇喘声充斥整个耳朵。
雪月的声音其实很好听,她乐感也很好,林初雪觉得比网上那些人气很高的翻唱也差不了多少。当然,正忙于刷真武的林初雪,看不到歪歪里满屏的鲜花和狼嚎。不然,肯定要被雪月庞大的粉色团惊到。
一曲完毕,林初雪他们也刷完了一次真武,正在外面修理装备以及治疗回血和蓝。
雪初:那个雪月妹纸唱歌很好听啊。
月恋风:的确不错,不过雪儿你唱歌也不差。
承认别人的优点,也算是自己的优点。林初雪是真心赞美雪月,而月恋风称赞林初雪,也没有夸张。虽然林初雪声线稍细,但乐感的确不比雪月差。只是,因为嗓子的缘故,一次性不能唱太久而已,不然就容易破音。
锦绣:话说,雪儿也好久没有亮嗓子了,今天来一首?
情深缘浅:这个可以有。
风倾月:这个可以有。都准备好了吗?进了哈。
行歌:这个可以有。
因为风倾月进本速度太快的缘故,几人待进了真武才看到行歌的话,都纷纷表示惊讶大神竟然也学会了复制黏贴。
而此时的林初雪怎么也想不到,她的歪歪马甲已经被主持人抱上了麦序。
于是,待第二次真武刷完后,小伙伴们还来不及感叹蹭到的高分,就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吓到了。
月恋风:雪儿快看歪歪麦序,你榜上有名。
雪初:纳尼?谁干的?
锦绣:肯定不是我。
情深缘浅:我倒希望是我。
风倾月:看起来像我吗?
行歌:主持人。
雪初:
主持人是谁?是一个林初雪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她是信了邪了才会相信主持人无缘无故的抱自己上麦。要说队伍里的人没有出“叛徒”,打死她都不信。
不过看小伙伴们的反应,摆明了是不会承认的,林初雪叹了口气,思考着下麦的可行性。
像是肚子里的蛔虫似的,林初雪刚动一下念头,月恋风就已经发话了。
月恋风:雪儿你不会想临阵脱逃吧?你要三思啊,这可是王战,不是染月。
锦绣:是呀,我和情深还是无业游民呢,你这要是惹怒了盟主大人,别说进帮了,小心杀的我们退服啊。
情深缘浅:工资还没拿到呢,刚才世界boss被王战的杀死了好多次。
因珍兽岛boss模式和锦绣,情深缘浅二人非王战成员的缘故,两人在打世界boss的时候,被其他人无差别攻击到当成boss打死了好多次。说起来,也是够心酸的。
风倾月:雪初你可以的。
雪初:我去了有啥好处?
行歌:100d。
月恋风:上吧,皮卡丘!
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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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如果还是当初那个游戏在线人数不超过二十个,歪歪在线不会超过十个人的染月,林初雪还能矫情下,不过这可是王战的主场。
林初雪虽懒,却并不是不懂人情世故。其实在得知自己上了麦序的时候,她就知道,哪怕自己真的是五音不全,她也得开口唱两句。这种歪歪活动图的就是一个热闹,很少有人会下主场的面子。
眼看着前面排队的人越来越少,林初雪一边在队伍频道征求小伙伴们的意见,一边自己思索着等会要唱什么歌。
月恋风:要不雪儿也来一首威风堂堂?艾玛,一想到要听你娇喘,鼻血都忍不住喷涌而出了。
雪初:克制点啊喂,要听娇喘你自己来呗
别说她还不会唱这首歌,就算会唱,也得直接pass。在熟悉的人面前喘两下倒没什么,在这么多陌生的id前,她只能说一句“臣妾做不到啊”。而且,貌似之前有个818的就说女主很浪,经常在歪歪唱娇喘歌什么的。所以,林初雪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月恋风的提议。
锦绣:一时还真想不起来,小雪儿就唱你拿手的好了。反正你们很多歌都会唱,随便来一首就行。
情深缘浅:上次小雪儿不是说要唱一人饮酒醉吗?我可是一直记得的。
雪初:没看我这破麦又好了吗?这声音怎么唱这歌啊?还是等哪天又坏了,自动给我降调了我再唱吧。
一人饮酒醉是一首喊麦歌,林初雪很感兴趣,就学了下。暑假前,林初雪曾说过有机会会唱给小伙伴们听。而她,还真没想到情深缘浅会记得。所以说,承诺什么的,真不能随便说。
不过,最后林初雪还是否决了情深缘浅的提议,实在是她现在的声音,的确不适合唱这首。
风倾月:那就随便唱吧。
月恋风:要不大神来点一首吧?
雪初:那我唱一首小幸运算了。
行歌:小幸运。
月恋风:哇塞,你们两个神同步啊。
不能怪月恋风如此惊呼,实在是林初雪和行歌的话看起来像同时发送的。而且,两人选的歌,竟然都是同一首。这默契,也是没谁了。连林初雪,都不禁有些讶异。
而电脑另一端的韩歌行,也是诧异非常。他在国外留学,其实听的中文歌并不多。这首小幸运,还是清风特别推荐给他的。当时听第一遍的时候,并不觉得有多好听,且在心底怀疑好友的品味。不过后来又听了几次后,倒慢慢觉得不错。
所以,刚才月恋风说让他点歌的时候,韩歌行想都没想就选了这首。却不料,林初雪报的,也是这首歌。
巧合,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时间不紧不慢的走着,不多久,便轮到林初雪了。
“小幸运,希望大家喜欢。”上麦前,林初雪便打开了曲库,调出小幸运的伴奏。在前奏响起来后,才开声说话。
面对上百个人,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林初雪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歪歪里唱歌。她甚至感觉自己开口的瞬间,声音都是抖的。好在随着音乐,慢慢找到了感觉。
“与你相遇好幸运,可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遇见你的注定,她会有多幸运。”
“哇塞,这哪里来的妹纸,唱歌这么棒!”
“雪初?不是今天刚进帮的妹纸吗?唱歌厉害啊。”
“妹纸有对象不?看我肿么样?665帅爆的大武当哦。”
“楼上滚粗,妹纸来我怀里吧,让我大少林保护娇弱的你。”
甜美的嗓音唱伤感的歌,有种甜到忧伤的感觉。更何况林初雪唱功的确不赖,将那种怅然若失的爱情故事完全表达了出来。歪歪频道里哪怕不认识她的人,都在疯狂的刷花。惊叹的有,赞美的有,表白的有,逗逼的也不少。
幸好林初雪唱歌的时候不习惯看歪歪频道,不然看到公屏的那些话,指不定会喷麦。
月恋风:感觉雪儿唱歌更好听了呢,快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
锦绣:你不是一个人。
情深缘浅:你不是一个人。
风倾月:老婆说的都是对的。
月恋风:讨厌,破坏队形。大神呢?
行歌:很好听。
韩歌行所说倒不是恭维,而是发自内心。在他看来,林初雪的唱功,完全不输于他所听的版本歌手。
因唱歌的人太多,清风便弄了个奖项,评出前三名。最后,林初雪因一曲鸣人,和王战素有麦霸之称的雪月妹纸并列第一。除了参与的100d奖励,还有一等奖的150d,加起来就是250d。
什么?250不好听?林初雪表示有银子进账比什么都重要。
月恋风:嘻嘻,雪儿,你得了250耶。
雪初:嘿嘿,来一人发25d红包。跟着姐混,包管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25d等于250y,哼哼,这下可不止她一个人250了。林初雪怀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故作大方的给每个小伙伴发了红包。
雪初:大神呢?点交易呀。
雪初:人呢?我得睡觉去了,再不来交易,我不给钱了哦。
只不过,不论林初雪怎么点行歌,对方都不接,喊人也没有回应。再看下时间,已是将近十二点,再不睡觉,明天就别想准点起来了。
月恋风:唉,我们也要下了,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呢。
锦绣:一样,散了吧,早点洗洗睡觉去。
情深缘浅:白了个白。
林初雪:晚安各位。
最后,林初雪只得将银子邮寄给了行歌,并标注是红包。又和小伙伴们互道了晚安,这才退出游戏。
“唉,周末总是如此短暂。”关了电脑,林初雪站起身,先活动了下因坐得太久而酸痛的身体,然后才拿起睡衣朝浴室走去。
虽然是自家的公司,但林初雪的上班时间和其他员工并没有不同,都是早上9点到公司打卡。
林氏有自家的直属工厂,可以说,早期就是以工厂模式起步的。而工厂在开发区,距离林初雪一家居住的住宅30分钟地铁的路程。如果是自己开车,遇到堵车的话,可能需要花一个小时。
好在公司并不在开发区,而是在商业区的一栋办公大楼里。坐地铁的话,十分钟便能到。而且林家所住的小区不远处就有地铁站,倒也是便利。
至于开车,林初雪表示她懒。除非林父或者林家大哥林初阳回家住,林初雪才会搭个顺风车,否则,她宁愿挤地铁,也不会自己开车。但林父经常住在工厂里,比林家大哥还热心工作。林母在家还能管一下他,林母一回老家,林父就恨不得把工厂当自家了。
为了早上能多睡两分钟懒觉,林初雪从浴室出来后,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将明天需要穿的衣服一一提出来。包包里的东西也先检查好,手机的数据线,零用钱,公交卡,钥匙等物品。确定所有东西都在后,林初雪才放心的上床睡觉。
而另一边尸体了的行歌,却是被清风发起了视频聊天,不接受还不行,对方一直发。行歌耐着性子接受了视频请求,才一照面清风变挤眉弄眼的八卦他和雪初的关系。好不容易打发了清风,切回游戏界面一看,一队人的名字都是灰色的,队长也掉到了自己的号上。
队伍频道里好有林初雪他们最后道晚安的聊天内容,右边有一封闪烁的邮件。行歌点开一看,发现是雪初寄给自己的红包。
有了额外的收入,不忘和伙伴分享,这就是固定队吗?似乎不错呢,看着那一排灰色的名字,以及还未消散的内容,韩歌行心里暗想。
周一早上8点25分,林初雪调的手机闹铃准时响起,然而床上的一坨却纹丝不动。几十秒闹铃喧闹后,室内又恢复了宁静。直到5分钟后,闹钟再次惊天动地的响起来。林初雪才从床上一跃而起,闭着眼睛就往洗漱间走去。
大约8分钟后,洗漱完毕的林初雪再次返回房间,快速换好衣服,将时间显示在8点35分的手机塞进包包里,便提着包包出门了。
在g市,早上7点半至8点半是上班高峰期,公交和地铁都挤到爆。林初雪有一个同事住的比较远,每天要早起赶地铁,但经常被挤的坐过站。因为人太多了,到站的时候,要下车的人还没下来,上车的人就拼命往里面挤。所以,本来想下车的人往往被挤到更里面去了。
不过林初雪都是掐着时间点出门的,8点半以后,人就要少一半多。不仅不用担心被挤,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有座位呢。
和平日一样,林初雪卡在上班时间到达了公司打卡。刚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落座,坐右手边的同事许云转着椅子靠了过来,神秘兮兮的道:“雪儿,有个大八卦,要不要听?”
和电视剧或小说中富家子弟隐瞒身份进入自家公司,从基层做起不一样,林初雪还未正式进公司实习,大家就知道她是老总的女儿了。因为往年寒暑假的时候,她有空也会去公司参观参观。林初雪行事低调,并没有夸张的出入豪车接送,也没有全身被名牌包裹。相反,她低调随和的根本不像是一个富家女。再加上办公室里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虽说谈不上和林初雪处成闺蜜,但彼此之间还是有很多年轻人的话题可聊的。
“说吧。”林初雪一边开电脑,一边漫不经心的回道。
虽然林初雪进公司实习才一个多月,但和办公室的同事们相处的还算和谐。许云进公司有两年的时间,算的上老资格了,也是林初雪进公司实习的师傅。不过年纪也大不了多少,许云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故而两人不仅工作上配合不错,私下关系也融洽。
要林初雪来说,她觉得许云有点像自己的嫂子汤以情,爱幻想,脑洞大。而且比较八卦,远到明星,近到身边的人。不过有一点就是,许云虽爱八卦,但也不是那种特爱嚼舌根,专背后揭人短的人。
果不其然,林初雪一回应,许云便兴致勃勃的开始了自己最近的听闻:“听说天宇换负责人了,新来的是个非常帅的帅哥。啊,真的好想去看一看真人啊,听说比明星还帅呢!”
又是关于天宇新负责人的八卦,昨天她嫂子汤以情也是打了鸡血似的,非要拉她去天宇大厦逛。只不过
“这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啊,你也信?”林初雪不禁怀疑。现在很多高管都是上了些年纪的,不是说看不起年轻人,而且老前辈的阅历摆在那里,从这点上,刚出社会的年轻人的确是比不上的。
“哎呀,好多人都在传,肯定错不了。”许云信誓旦旦地肯定消息的准确性,转而又惋惜道,“可惜我们是策划部的,和天宇的续约,不能和经理一起去。唉,看不到帅锅,实在是蓝瘦!”
“赶紧审稿子吧,中午弄不完,你就不止是蓝瘦,而是香菇了!”林初雪毫不留情的打断许云的哀怨。
“雪儿你真是无情无义无理取闹。”
“”
“哼,姐姐干活去了。”许云朝林初雪做了个鬼脸,脚往地上用力一蹬,椅子就滑到了她自己的办公桌前。
摇了摇头,林初雪打开文档,开始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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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林初雪所在的策划部共有两个小组,每组有五个人。因马上就要七夕了,这次首要的任务就是策划七夕的促销活动。为了这个,林初雪他们已经加班了整整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赶策划案。不断的被否决,不断的修改。最后好不容易才确定了大的方向,目前要做的就是完善细节。
林初雪并不是很了解这种工作流程,而且她现在也只是个文案助理,写不了主要的稿件,也提不了什么有用的意见。不过,加班一周,她却是自愿跟着来学习的。也因此了解到了,工作人员的不容易。才知道,平时很讨厌的广告和宣传,是凝聚了多少人的智慧,和多少个通宵达旦的努力换来的成果。
尽管有时候效果不尽人意,但也不能否认,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
因林初雪并没有大型活动的经验,在方案确定好了后,只被委托了审稿的任务。许云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后,林初雪便打开电脑里的稿件,专心致志地浏览了起来,看有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遇到看不懂的,她也会虚心地去请教同事。
上午的上班时间本来就短,有事在身,会发现时间过的特别快。好像一不留神,就又到饭点了。
十一点半,林初雪将所有的稿件审完,改了不通顺的语句和错别字之类的,便将稿子发给了许云。再由许云和她手上的其他资料一并发给主管,主管检查一遍觉得无误后,最后会交由林初雪的大哥林楚阳来做最后的定夺。
“走,先去吃饭吧,是成是败,下午会揭晓。”许云将所有的资料发送给主管后,简单收拾了下桌面,便提过包,叫林初雪出去吃饭。
林氏的工厂是有食堂的,但是公司在商业大楼里,并不方便建立食堂或者私下做饭。公司便只能补贴饭钱,让员工自己解决。
这所商业大厦一共有四十二层,虽并不是g市最高的大楼,但地界却处于商业中心。不仅交通便利,地段也非常繁华。大厦分ab栋,其实也就是前后的位置关系。a栋只有六层,前面就是大马路。除了五楼是美食楼,里面是各种餐饮店,其余五层都是卖电子数码产品。b栋就是林氏公司所处之地,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