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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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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有近乎十名吐蕃兵士,进村探路了,脑中闪过兵法里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人人都会念,但真正能够用出来的又有几人。

    探路的人确定县里没人后,吐蕃兵如裴旻想的那样陆续进城了。

    正好到了正午时分,休息的休息,做饭的做饭,防守异常的松懈。

    裴旻嘴角不自觉地溢出一丝微笑:吐蕃人终究没有学会他们兵法的全貌,又或者一路的畅行无阻,对于唐军颇有轻视之意,竟然没有谨慎的设防,只是安排了少数的岗哨。

    他稍微等了会儿,一声令下:“走!”

    裴旻领着众人缓缓逼近,村子周边都是田地,极好藏人。他们借着田埂的掩护,直接潜伏到了村口,吐蕃的岗哨才发现异常,正要惊呼的时候,一支劲箭穿喉而过。

    裴旻将弓箭挂在背上,拔出秦皇剑。

    此时此刻奔行了几个昼夜的吐蕃兵,大多都如死狗一样,躺在各家各户的竹席上休息,十之**都去了衣甲,有的甚至都合眼恬睡了。

    连老将阔竭勒也受不住夏天的气候,将身上的盔甲脱了,在一处水井旁悠闲的冲着冷水去热。

    地脉的凉水,清爽无比,阔竭勒舒爽的几欲呻吟出来……

    突然!

    “杀——!!!”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响起,树林中无数的鸟儿受到噪音的惊吓,扑着翅膀飞上天空。一时间尘土飞扬,适才的宁静与安详不翼而飞,已全然被混乱与嘈杂所取代。

    阔竭勒惊吓手中的木桶摔在地上,只见无数唐兵从菜地田埂里钻出来,凶悍的冲进了村里……

    尤其是当先的那数百号人,他们肤色不一,在一个少年郎的带领下,彪悍无比!

第十一章 讨取敌将 大获全胜() 
裴旻本还有些担心自己不长于马战,在于吐蕃策骑交锋的时候,发挥不出因有的实力。

    却不想兵无常势,战局变更,马战变成了步战,成了他得心应手战场。

    裴旻想要真正获得金城的控制权,以抵御吐蕃即将到来的大军。当务之要就是得到军心,让军中将士信服。带领他们取得胜利是其一,展现自己的武勇也是必不可少的。

    身先士卒,是激励兵士收拢人心的最佳妙法。也当仁不让的冲在了最前头,他的脚步轻快,与身后那群猛汉的冲锋不同,更加潇洒飘逸,犹若闲庭信步。可速度却不逊于他们,步入村内,迎面对上了一名警戒的吐蕃兵士。

    他身形下曲,脚尖猛地一蹬,力量聚于秦皇剑,自下而上斜刺挥砍!正是斩虎剑法中的第六式:纵身撩剑斩虎腹。

    斩虎剑法威力过大,对于自身气力的消耗也是巨大,本不适合在战场使用,可裴旻存着立威激励士气之心,一照面施展了出来。

    刚猛霸道的剑招配合无坚不摧的秦皇剑,寒光乍起如贯日白虹。

    吐蕃兵士哪里见过此等剑法,本能的以刀格挡,还未反应过来,忽然觉得下半身剧痛,低头一瞧,战刀已经剩下半截刀柄,自己的身子从下腰至右上肩,竟然错位,给斩成了两截……剑招太快太猛,秦皇剑又过于锋利,以至于透体而过,一时间都不曾分离。

    “杀!”

    裴旻一剑击杀挡在面前的敌人,丝毫不作留念,高吼一声,冲进了县城。吐蕃兵卒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怕热,此刻他们大多刺着身子,衣甲都顾不得穿,慌里慌张的从屋舍里跑出来战斗,哪有什么建制可言。

    手中的秦皇剑化成了一团团一道道的电光,立了威的他,已将斩虎剑法舍弃,手中施展的是最简单直接的杀招。但即便是最简单的杀招,在他手上依旧有着莫大威力,寻常兵卒在他手上,几乎无招架之力,冲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片死尸。

    回望战场,敌我双方的战斗在县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巷里展开。

    吐蕃兵卒日夜奔袭,体力严重不足,又受到奇袭。纵然再如何骁勇,实力在这一刻也大打折扣。何况吐蕃先锋骑擅于马战,策马冲杀。步战武技,稀松平常,对上养精蓄锐的唐兵,对上死亡线上讨生活的雇佣兵,胜负显而易见。

    在这街巷的乱战之中根本无需什么阵法兵法,在生龙活虎的唐军的猛冲狠杀下,短短不过几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吐蕃人的死尸。战场上街巷里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刀砍杀的唐军。

    尤其是那些雇佣兵,这种街巷战最适合他们的发挥。他们三三两两的游走街巷,手中兵刃肆意的收割着吐蕃人的尸体,杀敌技巧极为娴熟,都有着相当不凡的武术根基。四百唐兵表现的也是不俗,固然战技比不上雇佣兵扎实,但陇右秦地民风向来彪悍,毫不逊色裴旻的老家燕赵之地,功底犹在,手上开了荤,红了眼,也跟着嗷嗷叫的四处找吐蕃兵来杀。

    裴旻大感欣慰,谁说唐兵弱了,只是缺乏前景,兵卒不愿意从军,对于训练敷衍了事,这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只要兵制改革落实到位,给他们希望,经过一番训练,辅以战阵练习,绝对不会比雇佣兵逊色。

    正在这时,身侧狂风骤起,一股劲风奔他后脑而来!

    裴旻本能的反手挥剑一荡,钢铁相交,当的一声。这还没等他进招,古怪的劲风竟然再次袭来,威力更是巨大。

    裴旻这才发现对方的兵器竟是罕见的流星飞锤,正是因为这奇门兵器的特性。巨大的飞锤没有因他的回击而退却,反而借着他的力量,在空中画了个圈,再次飞砸他右脑……

    这一下若是砸中,脑袋都要爆裂开来。

    裴旻不再硬刚这力量古怪的飞锤,身子后仰秦皇剑自下而上,搭在飞锤的铁链处,飞锤不可避免的绕着秦皇剑打了一个死结……

    两人一人握着手链,一人持着剑柄,相互对视着。

    裴旻也看清楚了来人,他身高大约六尺,四方脸膛,浓眉大眼,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汉。只是此时满身满脸都是血污,刺着身子,仅穿了一条湿漉漉的裤衩,正是先前在七里河县外瞧见的吐蕃将领。

    唐兵袭来的太过突然,阔竭勒猝不及防之下衣甲都顾不得穿,取了兵器指挥迎敌。但是溃局在他们进入县内休息的那一刻起,已经决定。奇差一招的他们,几乎是不可能挽回败局的。阔竭勒打仗向来以凶悍著称,擅打硬战苦战。只在乎输赢,不在乎伤亡,心中更没有退却一说。凭借这股顽强凶悍,多次逆转战局,反败为胜。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只要能够斩杀敌首,便能败中求胜。

    阔竭勒游走战场,找到了裴旻,藏身附近,见裴旻在观察战局,顿觉天助,以流星飞锤暗中偷袭,本以为万无一失,却不想对方竟然从容避过了。

    阔竭勒全神戒备,喝问道:“阁下是谁?”他的流星飞锤称得上是一门绝技,这种绳索类武器攻击方向和节奏最最难以预测,威力非同凡响。在偷袭的情况下,对方还能闪避的如此从容,实在了不得。

    裴旻仰天大笑,厉声道:“你侵我大唐疆土,杀我大唐百姓。在我大唐的疆域,问我是谁,谁给你的勇气资格!要问,找阎王问去!”他右手猛地向后一拉,似乎要与阔竭勒比膂力。

    阔竭勒狰狞一笑,手上用劲,比力气,他可不虚!

    裴旻却趁势一绞,扣在秦皇剑上的铁链竟然全数断裂。

    阔竭勒用力过猛,身子向后仰了过去。

    裴旻一剑抽击在流星飞锤上,飞锤如炮弹一样,砸在了阔竭勒的脑门,鲜血泉水一般从口鼻中流出,横死当场!

    想着电视里的情形,裴旻上前一剑割下来阔竭勒的头颅,高举着喝道:“敌将,授首!”

    顿时整个七里河县响起一片热烈欢呼!

    裴旻再次环顾战局,此时大局已定漫山遍野都是溃逃的吐蕃兵。

    吐蕃兵卒早就陷入败局,全靠自身勇悍憋着一口气强撑着。

    如今主将授首,哪里还有再战的勇气,纷纷往四处逃窜。

    面对这些残兵败卒,裴旻深知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并未留情,将阔竭勒的头颅弃在一旁,毫不犹豫的下令穷追不舍,斩尽杀绝。指挥着兵卒继续冲杀,务必最大限度的杀伤敌军。

    不论是在强悍的兵士,只要陷入溃败之局,溃败的一方大部分缺乏主心骨的兵卒,皆如羔羊一般,任意宰杀。

    这时他意外发现七里河畔竟有一小股吐蕃兵卒负隅顽抗,一个较为年轻的吐蕃番将收拢了一小股吐蕃溃兵兵卒,挥着一柄刃红似血的长刀,咆哮着呼喝着,手中红光闪烁宛如一条血蛇在他周身旋转盘绕,眨眼之间两名冲上前去迎战的唐兵兵士给他砍成了两段。

    裴旻听不清吐蕃番将说的是什么,却也猜出了他的意图。吐蕃先锋骑入县歇息时,将马匹放养七里河畔由它们吃草喝水。

    番将护着河畔,显然是见败局已定,招呼兵卒夺马而逃。

    裴旻毫不犹豫,正准备上前。

    却见一名红袍雇佣兵冲了上去,他左手持着一面倒三角的钢盾,右手转着一把三尺剑。举盾藏身,向那番将猛撞过去。

    有两个吐蕃士卒横插过来迎战,却吃他盾牌一撞,两人俱是口吐鲜血飞了出去。

    裴旻不由顿住了脚步,那红袍雇佣兵将劲力聚于钢盾,与他的斩虎剑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佣兵中,还有如此人物?

    番将似乎也知来人厉害,身形右撤意图避开这一冲撞。红袍雇佣兵出人意料的将手中的钢盾甩了出去,那番将似乎完全没料到他这一招,举刀格挡,空门也在这时露了出来。红袍雇佣兵右手长剑疾刺,从那番将小腹护甲的缝隙向上直捅,整条刀刃都没了进去!

    红袍雇佣兵嗥声如狼,凶悍的将血淋淋的长剑,硬生生的抽了出来。

    番将正是千夫长那脱脱,这支先锋骑的二号人物……他这一死,吐蕃完全失去了反抗的余地。

    清缴了七里河县周边三里的所有吐蕃兵,裴旻放弃了追击的意思。余下的残兵败卒已经跑远,为了他们花费时间精力追击,很不值当。于是传令清扫了战场,将所有可用可修的兵器衣甲弓箭箭矢马匹通通收集,清点战果。

    此役三千吐蕃先锋骑折损两千一百八十六人,缴获了五千多匹战马,战果远远地出乎裴旻的意料。唐军也阵亡了一百三十余人,虽然伤亡比完全可以接受,但看着那方刚还并肩而战的同胞,裴旻心底依旧有些堵。

    “裴中丞,这一地的尸体怎么办?”杨云现在对裴旻是心服口服,恭敬的上前询问。

    裴旻想都不想,直接道:“将所有吐蕃尸骸搬于官道上,堆成京观,就地焚烧!”

第十二章 挑战() 
裴旻的话让杨云惊呼出声来。

    “怎么了?”裴旻淡淡的看了杨云一眼道:“觉得残忍?他们这一路而来,途中遇上的百姓商人,他们可曾有过手软?可曾于心不忍?对付他们,绝不能有半点留情,必需让他们知道犯我大唐的代价。只有如此,下次心生歹念的时候,才会忌惮一二。若非现在正是夏季,我连烧都懒得烧。”

    夏季炎热,尸体腐烂迅速,容易滋生大量的细菌,从而导致瘟疫的发生。

    这七里河县好说歹说也是他们大唐的地盘,裴旻不想引发瘟疫,这才堆而烧之。

    杨云尴尬笑道:“不是,只是担心激怒了他们,俗话说哀兵必胜,我怕金城受不住他们的怒火。”

    裴旻反而哈哈一笑道:“我这么做来,另外一个目的也是为了激怒他们,只有激怒他们,才会对金城越发重视。我们这里压力大,相对来说东面的压力就会小很多,就有更多的取胜机会。可以这么说,此次吐蕃入侵,决胜关键就在金城。”

    杨云无言以对,也知接下来的博弈,自己的才智肯定跟不上,老老实实的听命了。

    将两千多具赤条条的尸体搭成了一座高山,从四面八方放了把火,瞧着火焰将京观笼罩,裴旻下达了回军的命令。

    以一千二兵卒迎击三千吐蕃先锋骑,仅以百余兵士为代价杀敌十倍之众,战果不可谓不辉煌,也因此受到了城中百姓兵将的热情欢迎。

    尤其是百姓,本来多年未经历战事的他们,对于战争的来临有着莫名的恐惧感。但裴旻这漂漂亮亮的胜利,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子民,区区吐蕃蛮夷贼寇,如何会是对手?心中大安,纷纷响应户曹参军范晨招募,愿意担任役夫协助守城,顺便混些额外的食物钱财一举多得。

    为了庆祝,旗开得胜,长史鲁钰从府库里拨出银钱在瓮城中举办晚宴来款待此次出征的将士,同时还发放饷银以资鼓励。

    鲁钰最初只打算发放出战兵士的饷银,但在裴旻的提醒下,连同城中守卫休息的兵士也一并发放了。出征的将士固然值得嘉奖,可在城中坚守岗位的兵士也是有一定苦劳的。额数自然要比出征将士少,却不能不给。

    安抚了他们不满的情绪之余,同时也让他们知道了一件事情。战争并不可怕,反而是发家致富的一条出路。只要有功,一定会得到封赏。

    有前车之鉴在面前,那些心中稍微有点抱负追求的,斗志多多少少的提升了。

    但晚上的庆功小宴,却只有出战的兵士参加无疑。

    今日征伐,出战的兵士分为三波,豪门护卫、金城守兵以及西域的雇佣军。他们各有各的圈子,想要他们融在一起,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豪门护卫、金城守兵还好说,但是西域的雇佣军们,他们很多一部分人连华夏语都不会说。面前混在一起,反而坏事。

    在裴旻的提议下,豪门护卫、金城守兵就在瓮城下举办犒赏宴,金城的瓮城足够大,分成十数个宴会火堆,由他们自由吃喝玩乐。反正吐蕃大军抵达金城还有几日,可以适当的放松。

    至于西域雇佣军直接在成功包了一家饭馆给他们。毕竟他们并非是唐军,而且收得也不是他们的钱,干的却是卖命的活。美食佳肴的款待,也是他们应得的。

    战时禁酒,这是军中铁的规定,瓮城犒赏宴上喝的都是羊奶马奶,经过特别加工过的羊马奶,味道就跟后世的饮料相差无几。因为羊马肉食管够,昂贵的牛肉也准备了许多,寻常兵士一月都难得吃上几次肉食。尽管无酒助兴,所有将士依然吃的极为高兴。

    裴旻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自是受到了所有将士的敬重,是宴会的核心人物。他毫无架子,以奶带酒与将士们喝了痛快,十数个火堆从头敬到尾,无一落下。

    裴旻的身份,在他们而言可谓高高在上,他如此亲民,自然让所有将士心生好感。

    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

第十三章 草圣扬威 三年之约() 
肯德里克的凶悍在西方雇佣兵界是大大有名的,他是古代希腊斯巴达的后裔。就如传说中的一样,斯巴达人以战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肯德里克十八岁开始从事雇佣兵行业,至今三十五岁,几近二十年的雇佣兵生涯,闯下了偌大的名号。

    裴旻在西方名不经传,但今日他身先士卒。斩杀敌首,论及杀敌数量,无人可比,勇力是有目共睹的。

    西方远比中原更重视勇士,能亲眼见一见东西方的勇士对决,饭馆里的雇佣兵们呼喝着,围成了一圈。但大多人都在喊着“肯德里克”,毕竟同为西方人,为自己的同胞打气理所应当。

    肯德里克一手高举着盾牌,摆开架势,双足弓步而立,坐马沉腰,另一手不断的转着手中的赤刀,深邃锐利的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少年郎,意图从他身上找出破绽。然而瞧着那一身的破绽,肯德里克心里反而一颤,不知应该如何下手。

    对方就好似普通人一样,一举一动,充满了可趁之机。这种情况若出现在一个不会武艺的百姓身上,那就是一刀了账。但出现在裴旻这种人身上,可就非同寻常了。

    那每一个破绽,就如他们神话里的潘多拉魔盒,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时刻吸引着他进攻。越是如此,肯德里克那死亡线上滚爬出来的第六感,越是能察觉破绽背后的危机,反而不敢动手。

    裴旻不疾不徐的抽出了秦皇剑,看着盾刀相配,攻守结合的对手,心中也不由赞叹:西方的拼杀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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