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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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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恶客,是刀剑还是什么,全看恶客自己是否识趣了。言尽于此,米王自己掂量掂量……”说着,他直接甩袖就走,走了两步,他回过头来道:“什么红烧蹄膀,那是招待良客用的。对于恶客,并不提供。回头厨房会送些山菜来,吃不吃随意。”又走了两步,再度停了下来道:“国公大人特别吩咐了,别的地方,他管不着。可在这陇右这一亩三分地,米王想吃顿好的,真不容易。”仰着头,挺着胸,李林甫大步的走出了驿馆,心头畅快之极。虽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但是这权势的滋味,真的不错。迪瓦什蒂奇脸色阵青阵白,粗着嗓子叫道:“裴旻小儿,简直欺人太甚。”将自己父亲如此受辱,迪瓦也是一脸怒意,叫道:“太猖狂了,父王,我们现在怎么办?”迪瓦什蒂奇抓着案几上的空酒杯砸向了迪瓦喝道:“还能怎么办,人家不欢迎我们,还有脸在这里待着?走,回……”他实在鼓不起勇气说回米国,切齿道:“去长安!”他真没有勇气给裴旻叫板。米国国王,说是国王,可真正管辖的土地不过大唐的一个州。而裴旻执掌陇右军政大权,握有十二个州的政务,七万五千大军。论硬实力他这个节度使、按察使远甩迪瓦什蒂奇几条长街。迪瓦什蒂奇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与迪瓦什蒂奇一同来的各国大人物,闻讯之后,心底也不由的一紧:如今的大唐今非昔比,有强势的道理与实力,再三叮嘱随行而来的儿女,让他们收敛作风,低调一些。就在迪瓦什蒂奇不远的驿馆别院,乌琪儿呆呆的看着面前的水池,心中却想着她的胭脂。胭脂是她祖父临终前赠送给她的礼物,希望胭脂能够陪着她一同长大,一同驰骋于西域大地。作为儿时玩伴,乌琪儿对于胭脂有着极深的感情与意义,但因一次意外,胭脂为盗马贼所掳,再无踪迹。胭脂有很明显的特点,全身毛红如血,四蹄洁白如雪,极为罕见。是故,只是一眼,乌琪儿就认出了它来。“乌琪儿!”沉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爹爹!”乌琪儿强笑着,挤出了一个微笑。“好孩子!”乌琪儿的父亲乌普,轻柔的给爱女拭去了眼角的泪水道:“真要舍不得,爹爹去找那个少年与他好好谈谈,也许有一线希望呢?”乌琪儿摇着头道:“不用了,爹爹!他将胭脂照顾的很好,乌琪儿看的出来,胭脂对他很是眷恋。强行将他们拆开,胭脂也会难受的。胭脂过的好就好,能够再见,女儿已经很开心了。”乌普轻叹了口气,问道:“那乌琪儿是否能将今日的事情经过跟爹爹细说?越详细越好……”乌琪儿心底不解,还是将经过细细说明,最后才问道:“可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乌普道:“米王迪瓦什蒂奇给裴旻赶出了鄯州,一国之主,颜面尽失。”“哼哼!”乌琪儿愤慨道:“真是活该,要不是迪瓦那个混帐惹事。指不定女儿能跟那人交上朋友,也能好好的跟胭脂说上话了。”“你不懂!”乌普拉着乌琪儿的手道:“这事情看是简单,这背后的深意可大着呢!从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看出。裴旻,这个大唐最年轻的国公,军功最高的后起之秀对我们西域的态度。今日之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要好好谈,完全可以化为虚无。但是裴旻却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手段,可见他对于西域,对于我们昭武九国的态度如何。”乌琪儿惊骇道:“难道天朝上国要对付我们九国?”乌普摇头道:“不至于如此,我们九国与天朝上国共治西域,才有西域的繁华太平。我们彼此谁也离不开谁,少了天朝上国的支持,我们九国早已给阿拉伯帝国、吐蕃帝国、突骑施,甚至拜占庭啃的渣都不剩。可要是没有我们,天高朝廷远,天朝上国想要控制西域,维护商道的太平,也没有那个本事。所以我们彼此都维持着一定的和平,相安无事。”“那?”乌普叹道:“所谓的和平是不存在绝对的,不论是我们强大,还是大唐强大,哪一方越强,这份和平,越显得薄弱。现在天朝上国大有昔年所向披靡之气,这份和平能够维持下去,皆看此次会晤。天朝的皇帝陛下邀请我们九国国君一同入朝觐见,是一个征兆。意味着天朝对西域的重视,而裴旻用如此手段对付米国,也是一个征兆,意味着天朝要插手西域之事……他这是在杀鸡给猴看。”“安逸了那么些时间,九国之间,表面以我康国为尊,但这背后的勾心斗角已经显现。有些国家不受诱惑,与吐蕃、阿拉伯帝国暗通款曲,天朝岂会不知,无动于衷?”“现在西域就好比一块大饼,人人都想咬上一口。而大饼归天朝上国所有……毫无疑问,就凭裴旻今日表现出来的强势,完全可以看出,天朝上国非但不能容忍任何人窥视大饼,反而有心清除哪些两面三刀的国家……以爹爹预判……西域的未来,只怕就掌控在裴旻这个少年手里了。”第一更,这章不短了吧!谢书友胖子是潜力股的五百赏,夜未艾、堕落的鱼头的百赏,谢谢支持!

第六章 狮王莫斯雷马萨() 
“爹爹……”

    “爹爹……”

    来到后院,小七、小八小跑着迎了上来,分别向他炫耀王忠嗣送给他们的礼物。

    两家伙已经三岁了,许是断奶断的早,又每天都喝牦牛奶的缘故,长得格外结实壮硕。

    脸色也是粉嫩粉嫩的,煞是可爱!

    “来!爹爹抱抱!”他一手一个,将小七、小八同时抱了起来,感受着双臂的重量,笑道:“再过年余,爹爹就抱不动你们了!”

    “那小七要骑大马,多骑骑,免得以后骑不了。”小七高举起了手,也不知是宠的,还是怎么的,她有着男孩子一般的淘气,活泼过了份。

    小八身为男孩都远远比不上小七爱玩爱闹。

    对于自己宝贝女儿的要求,裴旻焉能拒绝,配合着将她扛在肩上,任由她爬上自己的双肩,抱在他的脑袋,左右晃动着。

    小八眼中闪着欣羡之色,裴旻笑道:“等你姐玩累了,再换你上。”

    小八开心的咧嘴一笑。

    娇陈看着嬉闹的三人,问道:“怎么提前回来了?”

    “长安如此盛景,焉能少的了我们?准备一下,回长安住上一季,也让小七小八见识一下长安的景象。顺便在长安给他们找几个课业西席,在过年余,可以传授他们课业了。陇右这个地方什么都好,但是文化氛围远不及长安洛阳。要不是舍不得,我真想将他们丢士一同学习。”

    父母对于子女,总是想给他们最好的。

    其实就小七小八这个年岁,根本接受不了多少高深的文化,随随便便一个秀才就能当他们的老师,但裴旻却想请更有能耐的来教他。

    娇陈却道:“妾身看来,郎君这是舍近求远了。若论学识,谁比得上张九龄?要比文采王之涣、王昌龄,甚至是太白,那一个不是当世绝顶之人。何必在长安、洛阳去求?”

    裴旻一拍脑袋,笑道:“有道理,还真是关心则乱。那我就为小七小八组建一个世上最豪华的先生团,将什么李杜、孟浩然、王维什么的,有机会通通请来,就不信小七小八成不了才?对了张老哥似乎有消停的意思,他这些年游历了大江南北,意图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静下心来研究书法。”

    娇陈感慨道:“叔叔是真正的雅士。”

    “确实!”裴旻点头附和,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可见世人对于名望是何等看中。但于书法一道,张旭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第一,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以张老哥的脾性,就算给他安排个职位,他也干不来。索性给他一个不干事的闲职供养者,免得他老是写字换酒钱。随便还能给小七小八当先生,一举多得。”

    经过了几日安排,裴旻将陇右的事物交给了张九龄、袁履谦、李林甫三人处理。

    对于张九龄、袁履谦,裴旻是一百个放心。

    但对于李林甫,裴旻心底很是复杂。在陇右最困难,人手最稀缺的时候,李林甫给了他极大的帮助,干了许多实事。

    论及文化水平,他远不及张九龄、袁履谦、王之涣、王昌龄这些人万一,但是比及实干才华,处理实事的能力,也只有张九龄可以与之一比。便是袁履谦,也要逊色他一二。

    而且张九龄、袁履谦、王之涣、王昌龄这些人秉性太过正直,很多事情,他们处理的就是不如李林甫手段灵活多变。

    在关键的时候,李林甫的阴谋,远比阳谋更有效果。

    裴旻一时间也不舍得对付他,任用着他的才华。至于秉性问题,裴旻暗中也有安排。

    他早让负责情报的孙周暗自盯着李林甫了。

    只要李林甫踏踏实实的干,裴旻可以给他一定的权势,以满足他心里的**。但是他想更进一步,成为历史上那个大奸臣,那就是痴心妄想。

    以裴旻现在手中的权势,要弄死历史上的李林甫不容易,要整死未发迹的李林甫,那是绰绰有余的。

    开元八年寒露,天上飘起了茫茫细雪。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也是裴旻决定前往长安的时日。

    出门降雪,并不吉利,可裴旻向来不信这些,反而笑道:“这大雪相送,看来老天待我也是不薄。”

    裴母、娇陈、王氏、小七、小八一家人上了一辆裴旻特地为家人出行而准备的豪华马车。马车四周以熊皮包就,以抵御风寒,里面也铺着虎皮,再辅以暖炉。车内温暖如春,毫无冬天的痕迹。

    裴旻、李白、王忠嗣以及自然策马而行。

    身为男子汉大丈夫,若一点风雪都受不得,焉有颜面立世?

    一路东行,车内传来的裴母的声音:“旻儿,在陇右道的时候,稍微停一停。为娘,想看一看陇右道。看一看我儿开出的山道……”

    裴母说这话的时候,言语中充满了自豪。

    乌鞘岭山道与陇山道的开通,是历史上的一个奇迹,而她的儿子正是这个奇迹的创造者。

    乌鞘岭山道她没有机会一游,但是这途经陇山道,不下来看一看,怎么样也不甘心。

    “好!”裴旻应了一声,在抵达陇山道路口的时候,停了下来。

    宽敞的大道,平坦紧实,距大道的建成已近两年。

    这段时间里,每日皆有无数行人穿梭。各种货车,马车往来频繁。尤其是从西域而来的大型车队,几乎每月皆有一趟,往来负载的皆是重型货物。

    面对如此考验,陇山道的地面依旧平坦如初。

    显然经受住了真正的考验,并非豆腐渣工程。

    裴旻搀扶着裴母下了马车。

    裴母一手牵着小七,一手拉着小八,走在陇山道上。

    小七、小八自懂事以来就没出过鄯州城,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好不开心。此刻更是身处奇景之中:左右皆是高耸的山崖,而一条宽敞的大道似乎将陇山劈成了两半,直通关中,称之为神迹,亦不为过。

    两个小家伙左指右指,欢喜无限。

    裴母也是一脸惊叹,欣慰道:“甚好,甚好!”

    行了里许之地,但听得蹄声如雷,百余乘马疾风般从远处飞奔而来。马上乘客一色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黄色劲服。

    人似虎,马如龙,人既魁梧,马亦雄壮。

    每一个人都是魁梧的猛士,每一匹马亦都是高头长腿,通体黄毛的神骏。

    如此神骏的战马万中无一,这一下子出现了百余匹,委实壮观。

    周边人不由自主的往远处眺望,小七小八也瞧了一眼,有些不由自主的往裴旻身旁靠。

    他们年纪小,心灵纯净,看的也最为纯粹。那若有若无的杀气,他们最能体会。

    裴旻也不由顿足眺望,微皱着眉头,心底盘算着是哪路人马。

    这百人可不简单,每一个身上都有着杀伐之气,是那种久经战阵的气息。唯有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才有如此可怖的杀伐之气。

    对方只是寥寥百人,人数虽不甚多,但气势之壮,却似有如千军万马一般。

    为首一人特别显眼,一个如狮子般的男人。

    他四十来岁年纪,一身黄色轻甲,上面纹着一个咆哮的狮头。他长得头黄发黄须,满脸的胡须,配上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以及那张四方的国字脸,跟他胸前的狮子极为相似。

    裴旻突然想到了昔年跟阿拉伯商人阿维叶了解阿拉伯帝国时,听过阿拉伯帝国有一支常胜之师,叫做狮军。

    狮军统帅是阿拉伯帝国哈里发的弟弟莫斯雷马萨,他是前任哈里发与蛮族女子所生的私生子。

    因为生下来偏向母系蛮族,全身黄毛,与阿拉伯的血统严重不符。前哈里发盛怒之下,意图将之处死。

    是现哈里发偷偷将他藏了起来,交给国内大将军抚养。

    莫斯雷马萨长大之后身上有着蛮人的神勇,又继承了阿拉伯人的智略,初次上阵,便凭借手刃八十余人,名震一时。

    最后更是创建了战无不胜的狮军团,纵横亚欧非,鲜有败绩。

    而莫斯雷马萨也有狮王,小汉尼拔的美誉。

    他就是阿拉伯的狮王莫斯雷马萨?

    裴旻心底暗思着。

    来到近处,为首那个如同狮子般的男人突然拉着缰绳,在裴旻一行人身旁停顿下来。

    对着裴旻他们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裴旻耸了耸肩膀,做出了一个听不懂的表示。

    粗犷男人,招了招手,从末尾叫来了一个瘦弱的阿拉伯人,对着他叽里呱啦的一套说。

    裴旻听不懂意思,但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于他之前的问题相同的。

    瘦弱的阿拉伯人看向裴旻道:“亲王问你,可是陇右的裴旻,裴大人。”

    裴旻淡然自若的道:“正是在下!”

    瘦弱的阿拉伯人对粗犷男人点了点头。

    粗犷男人翻身下马,大步走了上来,一手捶胸,恭敬的行了一个西方礼节,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

    阿拉伯翻译解释道:“亲王说你是一个能够创造神奇的男人,他希望能够与你结识,并渴望与你在战场上交锋。”

    裴旻闻言,眯起了眼睛道:“我也听过狮王莫斯雷马萨的大名,你可以告诉他,这一天会来临的!我早已做好了这个准备……”

第七章 命中注定的对手()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听了翻译的话,目光炙热的看着裴旻,咧嘴一笑,热情的张开了双臂。

    莫斯雷马萨一直负责西方与北方的战事,领着狮军在亚欧非战场上横行。

    这些年他攻入过印度河流域,征服了印度次大陆西北部的大小邦国,也兵锋直指拜占庭帝国消灭了拜占庭帝国在非洲北部最后驻军,还占领从突尼斯直到摩洛哥的广袤土地。甚至跨越直布罗陀海峡远征西班牙,征服了西哥特王国。

    他纵横疆场二十年,唯独没有向东用兵,在他们看来东面贫瘠困苦,并不值得大力发展。

    而且毋庸置疑的是东方有大唐、吐蕃两大强国,为了并不富裕的土地,与大唐、吐蕃两国死磕,没有多少意义。

    是故阿拉伯帝国向东打到帕米尔高原时,便裹足不前了,将军事的重心用于西方战场。

    然而随着大唐的崛起,阿拉伯帝国的统治者奥马尔二世发现自己的父亲苏莱曼做了愚蠢的决定。

    西域是否富裕,看的不是西域自身,而是跟东方的大唐。

    大唐崛起富强,西域商道通畅,西域也跟着富强,大唐一但陷入谷底,西域亦跟着没落。

    面对丝绸之路带动的经济效应,西域原本鸟不拉屎,狗不生蛋的地方,瞬间就能变得香喷喷,人见人爱的财富中转之所。

    阿拉伯帝国的国策是向西发展,以消灭拜占庭,攻取君士坦丁堡为上。

    东面布置的军事力量最为薄弱,导致东方战场无力争夺西域。

    面对大唐在西域的都护府以及昭武九国的军事力量,阿拉伯帝国非但没有占到便宜,反而吃了几次的败战。

    随着丝绸之路的繁盛,奥马尔二世越来越觉得往东方发展的必要,开始收买拉拢西域诸国,并且意图将自己的弟弟狮王莫斯雷马萨调往东方战场。

    此次让莫斯雷马萨出使大唐,主要目的自然是通商,希望加深两大国家的交流,以实现双赢的局面。促进两国的经济,尽快恢复阿拉伯水军覆灭的影响。

    其次未尝没有让莫斯雷马萨进一步的了解大唐之心。

    知己知彼,为日后的征伐做准备。

    莫斯雷马萨对奥马尔二世深沉的意思未必了解,但他本性好战喜战,是一个狂热的战斗份子。知道自己的兄长,有心将他从西方的战场中抽调往东方,对于东方诸国的军事实力也做了一些调查。

    知道大唐最能打的两位统帅,一位是老将薛讷,另一位则是年轻的后起之秀裴旻。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两人并过多在意,击败对手,蹂躏对手,是他的乐趣,对手越强,越能让他兴奋,热血沸腾。

    直到此次一路东来,经过乌鞘岭山道的时候,莫斯雷马萨为裴旻的杰作震撼住了。

    那严峻的地形,八月飞雪的可怖环境,居然有人强行开出一条山道。

    这份能耐,就如莫斯雷马萨当初兵临埃及时,第一次见到金字塔一样震撼,这才有了之前“创造神奇的男人”一说。

    越是这样的人,莫斯雷马萨越期望与之一战。

    这一路而来,莫斯雷马萨对于裴旻的兴趣远胜李隆基。

    经过陇山道的时候,见裴旻的护卫人数不过八十余众,面对他们的蜂拥袭来,非但没有任何紧张惊慌,做出大敌当前的模样,反而镇定自若的摆开了阵势,只要他们露出半点敌视之意,立刻就能进入战斗状态,展现出了超凡的军事素质。

    不经过战场的洗礼,没有经过严苛的训练,寻常护卫根本无法做到这点。

    这支护卫必然出自于百战之师,莫斯雷马萨见领头人是一位格外年轻的青年,故而揣测他的身份,一猜而中。

    为此莫斯雷马萨甚至忘记了自己的来历,向裴旻约战了。

    裴旻在来到这个世界的几个愿望中,其中一个正是改变历史,率领大唐在东西方两大最强国家的碰撞中取得胜利。

    他的回应自然不会有任何的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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