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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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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起皮包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我几乎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离开了凯文。高跟鞋卡住了井盖,逃跑的我狠狠地摔在了枫情万种的门口,右臂和右腿火辣辣的疼,我猜一定是摔破皮了。 
“天!”凯文后到一步,只赶得及扶着我坐起来,“快让我看看,胳膊出血了,左边还好……天,你的右腿也破了……”他紧张地检查着我的伤处,那种神情像极了溺爱的叔叔。 
“我送你去医院”,他经过了初步检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我不去医院”,我从小就讨厌医院的气氛,讨厌那里的来苏儿味。 
“要去医院处理一下。” 
“我不去,医院的药味会熏死我的”。我坚持。 
“不处理的话,很容易感染”。 
“不会的,我特别强壮”。 
“必须去医院,我去叫车”。他站起身来,准备去拦出租车。 
只要他一个轻蔑的眼神,就足以让我继续伪装下去,可是他没有,他为什么还要关心我,难道是我装得还不够坏吗? 
我终于“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怎么了?”他听到我得哭声,赶忙跑了回来。 
“我不去医院……”我哭得肝肠寸断,“你都没有追上我……我才会摔的……我这个样子丑死了,你还逼我去医院……”我胡言乱语着。 
“我追出来了,但你跑得太快了”,他被弄得哭笑不得。 
“我不管……”我继续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从小到大不知道摔过几百几千次,从来都没去过医院……我闻到药水味会死掉的……” 
“那怎么办?”他有些无可奈何。 
“送我回家。” 
猜想9 
地点:我家楼下 
凯文叫来了出租车,他像抓小狗一样把我抓到扔到了座位上,他依旧坐在我的身边。 
这个熟悉的场景让我想起了5周以前。还是银色的出租车,还是开得很爆的空调,我依旧好冷,就往他身边缩了缩。 
他的手没有抓着我的,这和上次不一样,又是一眨眼的功夫,车就开到了我家楼下。 
“我送你。”好熟悉的对白。 
“不用了,”我依旧没有抬头,“我自己可以的。” 
“那你回家以后给我电话。” 
我再次小声地说一句“我走了”就转身离去,只不过这句说得有些悲壮。 
“心”,他又在叫我。 
我略微站了一站,就继续前进,我不能停下来,否则我怕自己会无法抗拒他。 
可是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他的双臂圈住了我。我主动转过身来,眼泪早已决堤。 
“怎么了,”他温柔地问我。 
我仍旧摇头,泪如雨下。 
他再次拥我入怀,那种熟悉的温暖仿佛来自上个世纪,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我突然歇斯底里起来。我踮起脚尖,疯狂地亲吻着他的嘴唇,我是罪恶的承载者,既然注定要下地狱,就不必在乎是17层还是18层。 
“亲爱的”,我的双臂轻轻圈住了他的脖子,“带我回家。” 
他没有拒绝。 
我再次来到了这间270米的商务公寓里,我一言不发地宽衣解带,我要在今夜耗尽一生的热情。 
来吧凯文,爱我,用尽全力。 
来吧凯文,爱我,不必怜惜。 
来吧凯文,带我起飞,让我再次看到山谷和玫瑰。 
来吧凯文,就当作生离死别,让我永远记住你。 
我是一只被撕裂的蝴蝶,我再也非不到天堂,虽然我曾经清楚地看到它的方向。 
凯文,我依旧会爱你一直爱到我死,可我不会让你知道。 
凯文,你忘了我,一如我会用尽全力地忘记你。 
凯文,我想再听一遍《Close to You》,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怀念起记忆中的天荒地老。 
猜想10 
地点:电话中 
“我祝你一路平安”,我的语气很平静。 
“我不会忘记你,无论是在泰城还是在新泽西”,他说,“我都会记得这个美丽的梦。” 
“就当作是一场梦吧”,我顿了顿,“会忘记的,就像我会忘记你。” 
“再见。”   
第七章 狂想曲——终结(3)   
“永别。” 
1周后,他走了,带着燃烧过后的疲惫离开了泰城。爱情原来竟是捉摸不定的东西,在我们还没察觉的时候,它如影随形着,在我们决定认真的时候,它烟消云散了。 
凯文离开了,我拿了一只空花盆,轻轻把爱埋了。 
别了,我爱;别了,梦中情人。 
猜想11 
地点:机场 
与凯文之间的过往像一场声势浩大的劫难,它摧毁了我对人生一切美好的渴望,从天而降的400万奖金更像是老天爷将我毒打一顿以后随手抛来的甜枣,我受之无愧,并拒绝心怀感激。 
有钱了,那就辞职吧,我要出去旅行,先去拉萨,后去丽江。 
在机场,刚刚下车的我像一片深秋的叶子般轻轻倒地,上帝从我身上召回了一个尚未成型的生命,在我来不及察觉的时候。 
那个不知道是男是女,那个不知该称我为姐姐还是妈妈的孩子随着一片殷红的血液挣脱出我的子宫,我流产了。 
也好,你注定无法长大,因为你承担着我与你父亲之间的一切罪孽。 
两周后,面色苍白的我回到家中,我拿出了从藏饰店里买来的牛角和蜜腊送给爸妈。我说西藏真的很好玩,可惜我的高原反应太强烈,以后再也不去了。 
一个月以后的某个晚上,我约出了刘亚菲,我想找人陪我喝酒。 
米娅的灯光依旧温暖暧昧,一身黑衣的刘亚菲摆弄着一副塔罗牌,像极了一个小女巫。 
“从挂相上看,你这小蹄子有艳遇。”她翻开了最后一张牌,是情人的正位。 
“呵呵”。 
“不要避重就轻,说吧,谁家的少年如此不幸,遭遇了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叶心爱?”她用双手托住了下巴,眼中充满了好奇。 
“亚菲,我请你喝红酒。” 
“呵呵,中彩票了当然要请客,恩,喝红酒……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请你喝红酒”,我抬手召唤服务生,“你想喝哪种,随便挑。” 
“叶心爱”,她直呼我的姓名,这次看来是很惊讶,“你不会是真的……那个了吧?” 
“我不是处女了,帮我庆祝吧”。 
这瓶红酒兑现了我少女时代的承诺,当年读书的时候,我跟刘亚菲曾经约定,如果我们之间哪个变成了女人,就要在第一时间请另外一个喝酒,我说我要请喝红酒,她说她要请喝茅台。她的茅台早在大一那年就被摆在了饭桌上,而我这瓶红酒直到不久前才开封。 
“这个吧”,她看也不看就随手点了一瓶,“你从实招来,到底是谁?那颗窝边草么?” 
“窝边草是上个世纪的故事了”,我说,“现在我的男人比衣服还多。” 
“不可能”,她满脸的怀疑,“你不是性冷淡吗?” 
“我热情似火。”我苍白地笑着。 
“靠,你这个小娼妇。” 
说得真好。从今天起,我将做个最地道的娼妇。 
我愿用一生的真诚为那场无望的爱情殉葬。 
***************************************************************************** 
我合上了电脑,长长出了一口气。 
耗时一个星期,终于结束了,关于我的狂想,这次猜想就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它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体力与热情。 
我必须脱离故事带给我的悲伤,我想出去走走。 
午夜,安静的夜,美丽的夜。 
轻轻带上了门,我走进路灯下的世界。我要好好看看泰城的夜色,看看它最安详的表情。 
我漫无目的的游荡着,直到一段吉他曲飘入耳膜。 
我寻声而去,路灯下有一个纤细的演奏者,那是个漂亮的大男孩,留着秀气的中长发。我被他的琴声所吸引,一动不动地站路灯下,直到那首不知名的曲子结束。 
“好听么?”他抬起头问了我一句。 
我点点头。 
“还想听么?”他又问。 
我又点点头。 
男孩低下头,又弹起了一首新的曲子。 
不知过了多久。 
“演出结束,我要走了”。男孩站起身来对我说。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哎”,男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明天我还会在这里弹琴,你还会不会来?” 
我停住脚步,转回身去,摇了摇头。 
“那再见”,男孩微笑着说。 
我晃了晃右手,向他作别。 
轻轻关上了门,夜游者回到家中。换上睡衣,我倒在无比舒服的大床上,我象是习惯般响起了凯文,但我随即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毕竟他只是我笔下的一个虚拟人物,不是真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更没有永远不会结束的小说,故事结束了,他和《狂想曲》都随着篇末的句号一同被深锁在F盘里,如同我那段不小心遗失的记忆一样,有可能被再次想起,有可能永远被忘记。 
那夜我终于带着满意的微笑睡去。在梦中,我听到了温柔的吉他声。   
第八章 下午茶(1)   
在很多人看来,我跟常欢是佳偶天成,可这些人中并不包括美女主播刘亚菲。她也觉得我们很般配,不过不是佳偶,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奸夫淫妇。”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嘴里塞满了意大利面。 
大清早,刘亚菲就穿着一条火红色的紧身长裙敲开了我的房门,她异想天开说要去春游,可现在明明是夏天。“我们去爬山吧,然后泡温泉,再然后吃野味,再再然后露宿山头,怎么样?”天知道这个女人是用哪种特殊材料制造出来的,精力永远这么充沛。“要么就去兜风,从这开到康城,然后再去海边打沙滩排球,好吧?”她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甩出了另外一套狂野的方案。 
就在我犹豫着如何拒绝她的时候,她却把我推进了浴室,不容我再提反对意见。 
换上浅蓝色的无袖T恤和超短牛仔热裤,穿上了柔软的羊皮鞋,我终于被刘亚菲镇压到附驾驶的位置上,她一脚踩下了油门,白色的捷达王轻快地奔驰到了马路上。她的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支点着的香烟,这让我吓了一跳。她是作主持人工作的,嗓音就是她的饭票,吸烟简直就是跟自己的饭碗开玩笑。 
“天!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东西,赶快戒掉吧!” 
看着我一脸紧张的样子,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傻帽,这不是真烟,是戒烟工具,我从别人那顺来的。” 
我将信将疑地把那支香烟拿到手里,果然不是真的,这才松了一口气。“你呀,总是这么不靠谱,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作的,就像个十足的小怪物。”我觉得自己像个苦口婆心的形象教师,总是要对这个古怪的家伙耳提面命。 
“你比我还小三个月呢,别跟我这装小大人了,对了,小时候有一个动画片就叫《小怪物》,你记得么?”她似乎也跟我爸爸一样,总是时不时地提起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往事,希望能够碰巧打开我大脑中的那把记忆密码锁。 
“是不是你主演的?”我眯着眼睛看她,“再没谁比你更合适那个角色了,你是本色演出。” 
“算了,懒得跟你多说,先陪我去趟北塔吧,没衣服穿了。”她扭过头来对我说。 
“不是要兜风兜到康城么?时间来得及吗?”我一连迷惑。 
“我说叶心爱,你真的撞车撞傻了,我好好的跑去康城干什么,今天抓你出来只是想让你陪我玩,等玩开心了再去吃饭。” 
“那你不早说?我现在这扮相适合逛街吗?” 
“反正常欢也看不到,你就瞎穿吧。” 
“他?还是看那些空姐吧,现在在昆明呢。” 
我终于还是陪她来到了北塔大街。她停好了车,我捂着大腿跳了下来。这里号称“小汉城”,是全泰城异域气息最浓的一条街道。白天的时候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晚上的时候依旧灯红酒绿人头攒动。这条不夜街上住着数不清的朝鲜族人以及韩国人,当然也有日本人。 
这里还有一大票哈韩的年轻人,他们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韩语、汉语或者日语。这里还有数不清的小店,里面挂满了漂亮的韩式以及日式时装。很多牌子在商场也有得卖,在商场不可以讨价还价,在这里却可以,所以价钱常常是差一大截。 
刘亚菲在新世界百货看中了一条韩国产的连衣裙,专柜标价是1600块钱,她发誓要在被他找到一模一样的,并且坚决把价钱控制在800块钱以内。她是“购物狂”一类的女人,心情好的时候会乱买一通,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买得更凶,她家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登登,可她仍不知疲惫地买着,仿佛那些东西跟她有仇,不买不快。 
我一直捂着大腿陪她一家一家地转着,直到她像拣到宝一样高呼一声“就是它”才算告一段落。她跟老板唇枪舌剑地斗了若干个来回,最终以700块钱成交,走出小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她甚至得意地唱起了歌。 
“买完了就送我回去吧,穿这么少逛街我不习惯。”并不是我保守,而是我现在的扮相活像是没洗澡就从健身房里跑出来的运动狂人。 
“不行,陪我去米娅吃饭,吃饱了才准回家,要不下次又说我虐待你不管饭。”她把我拉上了车,并非快驶向目的地。 
到了米娅后,我们飞快地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狠狠地吃起了意大利面。其间我轻轻讲起了棠的故事,至于日记和猜想,我仍只字不提。 
“常欢还说要送我一打保险套,你说他是不是怪物。”我喝了一口橙汁,抬头问她。 
“我真觉得你跟常欢是天下最般配的一对奸妇淫妇,把你们凑合在一起,让你们自相残杀,这简直是造福人类的一大创举。”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和那个棠真的没上床?” 
“真的没有,虽然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但的确如此。”想起那一天一夜,我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你一定是中邪了。”她紧接着又说:“对了,我又恋爱了,他一会就过来,你帮我把把关。” 
“我穿成这样子还能见人吗?” 
“你真麻烦,”她拽出新买的裙子,“赶快换上吧,我自己都还没穿呢,先便宜你了。” 
“那个24孝怎么办?”我习惯于同情弱者,而在刘亚菲面前,似乎所有的男人都强悍不起来。 
“甩了。”   
第八章 下午茶(2)   
“他不是扬言要为你殉情吗?” 
“那就让他去死吧,”她说,“我这次挺认真的。” 
“什么?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会弹吉他的画家,刚从加拿大回来。”她笑着端起橙汁,狠狠吸了一口。“你赶快去换吧,他应该马上就到了。” 
飘着小雨的下午,正在休带薪假期的我和刘亚菲正窝坐在米娅的一个角落中。我刚刚换上了她那条新买的裙子,听她唠叨最近的奇遇。她说她又恋爱了,这次是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他们在Bonnie Bar一见钟情。这个小“海龟”在外面飘荡了几年之后终于觉得“还是中国女人最可靠”,所以他跑回泰城,准备寻找“带着淡淡体香的中国处女”,没想到却爱上了豪放女刘亚菲,他甚至当天就住进了她的家 
“你倒贴?”刘亚菲从来不会把男人领到自己家里,这次例外让我好奇到极点。 
“我是他的房东,每周250美元。”她一脸幸福,“爱情也不能使我丧失经济头脑。” 
“出租房子,租不租人?”我捻起一块提拉米苏蛋糕,问得不怀好意。 
“要死了,”她笑着骂了一句,“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正在我准备反唇相讥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Honey ,我们就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人家等你哦!”从她声音的含糖量可以判断,电话是新欢打来的。 
“你们的称呼好恶心。”我一向无法忍受诸如“蜜糖,甜心”一类的昵称,每次听她嗲嗲地说出那些词汇,我总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是我要恶心,这次纯属例外。”她耸了耸肩膀,作出一幅无奈的表情:“他的中文名字就是这样的,我没得选。” 
“他姓甜,叫甜心?”我拧着眉毛反问。 
“他姓肖,叫肖田田。” 
“不是吧?一个大男人叫小甜甜?”我怀疑自己听觉失调。 
“谁有心思骗你,”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眯着眼睛,然后像牙膏广告里的黑人那样龇出了一排白牙,“你看我这么笑清纯么?” 
“比哭还难看,像是面瘫,又像是抽筋了。”我客观地评论着,她刚才那个动作,无论如何都称不上“笑”。在我的印象中,刘亚菲总是一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一边风情万种地翘起嘴角,那是她的招牌微笑,那种微笑不知迷倒了多少青壮年男性。 
“靠,”她沮丧地骂了一句,“他总说我笑得不够清纯,我这两天脸都快笑抽筋了,也没‘清纯’起来。取悦男人真不简单,我以后再也不嘲笑那些二奶了。” 
我一脸懵懂地看着这个龇牙咧嘴的女人,她要取悦男人,不是她疯了,就是我幻听了。 
小甜甜终于来了。他果然是个漂亮得过分的男人,不仅有精致到苍白的皮肤,更有一双柔美而深沉的眼睛,而且,我认识他,因为他就是那天夜里弹吉的美少年。 
“您好。”我说。 
“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他似乎很惊讶。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很礼貌地回答。 
“你们认识?”刘亚菲一脸惊讶。 
“她就是我那天提到的哑巴,在路边听我弹琴那个。”他起劲地介绍着,他那句“哑巴”让我对这个男人的好感大打折扣。我一直认为,对残障人士的称谓或多或少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教养,一个动辄把“哑巴”、“瘸子”挂在嘴边的人,即使会画画会弹琴也风雅不到哪去。 
刘亚菲一直眨巴着眼睛听他高谈阔论,那表情简直虔诚得像个高中生,可我真的不喜欢她扮嫩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唱惯了刀马旦的人非要改扮青衣,怎么看怎么别扭。等他终于讲完了,她又叫来了服务生,说要再加些东西,我真为她的胃担心,刚刚吃过意大利面,她还要吃皮萨喝红酒,这女人患上暴饮暴食症了么?鬼才知道。 
音乐,红酒,当这两种客观事实齐集在一个女人面前的时候,她们通常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故作优雅——比如说我,另外一种笑得花枝乱颤,比如刘亚菲。那个胸围可观的美女就像一条“S”型的常春藤般缠绕在小甜甜身上,而单薄的他则像一棵碗口粗的柳树般让人担心(虽然我对他的好感下降,可还是会替他担心)。不过小树和常青藤显然十分恩爱,因为他们一直在身体力行地演示着“浓情蜜意”四个字。 
这是一对粘得要命的情人,看着他们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常欢。或许别人眼中的我们就像我眼中的他们一样,放肆,放纵,及时行乐,半路搭伙……总之一切都与“真情”无缘,与“永恒”无缘。等到哪天累了,厌倦了,就各奔东西了,从此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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