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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女主角-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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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曰:哦,说错了,不好意思啊,我的女主角!不过,我们能有今日,实在不易!要是母亲在世便好了,她虽性情怪异,但心地善良,待人很好,我想,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有才、最善良、最伟大的母亲!我觉得她一定会十分喜欢她那美丽善良而且很乖俏的儿媳妇的。

    左手曰:我可没说要嫁你啊?

    我曰:我说过要娶你了吗?呵呵。——我以前实在傻得厉害,害小姐吃了不少苦,实在对不住!不过,我十一今日对天发誓,今后,一定好好爱女主角,爱女主角一辈子。

    左手笑了笑,要我永远记住她。我用她以前说过的原话回答她说,Iforeverwillrememberyou。后来,左手死后,我在她的博客里读她2005年10月19日的日志。她在日志写到:“或许一辈子太久了,我与龙十一都无力承受。我要他foreverwillrememberme,要他永远记住我!这两天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其实我相信他的梦,在第一次他跟我说起时,我就知道它是真的。在第一他不惜生命去救我时,我的知觉便告诉我,他会给我来不平凡……”这自是后语。那天,她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拿到酒店了,她说她在写博客,假如有可能的话,她要写一本书,把我们的爱情故事写进去,让天下人知道金钱、名誉和权利最终都是虚无,只有自由、真理、和平、平等和爱情才是至高无上。

    我无语。

    左手盘坐在床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我依偎在她的身边,她那柔顺乌黑的披肩长发像柳丝一般,恍惚之间,飘到我的耳根和脸上,令我情迷色乱。我头靠着她的头,从她背后拥抱着她,双手抚摸在她按在电脑键盘的手背上。我轻轻挑逗她,手从她的手背滑到她肌肤润滑的臂膀,隔着薄薄的睡衣,从臂膀移到她的肩,然后缓缓往下,轻轻地、悄悄地滑到她隆起的胸部。手在她胸部停留片刻之后,继续下滑,轻轻抚摩她的细腰。

    左手呵呵地笑着,回头满脸通红地看着我了一眼,又窃窃地面朝前方。她把影视文件打开,自己塞一个耳机,往我右耳也塞一个耳机。熟悉的声音,熟悉的画面。屏幕上最先引入一个皇冠标志和金黄色四字:英皇电影。然后,画面出现一个骑马飞奔的士兵和一排排气势磅礴的军队浩浩荡荡前进。穿将军服饰的成龙骑在马上撕破喉咙,大声喊道:“御前大将军蒙毅,前来迎驾!”

    “请公主!”

    “始皇大帝御旨,册封玉簌公主为大秦丽妃,敦睦帮仪,琴瑟永合。玉簌公主,接旨!”

    又是《神话》!这是我第十一次陪她看电影《神话》,也是最后一次。这次左手有点反常,她没有按顺序看,而是直接跳到电影最经典的一个片段。一向沉郁寡言的玉簌公主,突然变得异常活波开朗。她欣喜万分地在山顶上自由自在跳动着,仰天呵呵直笑,鸟瞰群山,蝶蝶欲舞。蒙毅将军披甲执剑,微低头在一旁偷偷地看着他那美丽的跳朝族舞的玉簌。

    之后,左手又把画面切到万里长城。蒙毅和玉簌各握着同一节树枝的两头,站在一个荒野的山坡遥望插着红旗的万里长城。远处是磅礴的群山和明朗的天空。

    蒙毅:我们已经到长城了,这里都是我们的国界。过了这个山,我们就到咸阳,丽妃你现在已经安全啦。——我终于可以完成我的使命!

    玉簌:不,我不要去咸阳,你带我走,去哪里都好。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不要嫁给秦皇。——为什么我们竭尽全力地活下来,最后也只能做命运的奴隶?我们要到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到死的那一天吗?

    这时,左手突然敲在空格键,画面暂停。玉簌哭了,蒙毅也哭了。玉簌伸手去抢夺蒙毅手中的宝剑,却被蒙毅强行制止了。画面中的玉簌绝望地跪在地上。

    左手重复着电影里的台词喃喃自语,“为什么我们竭尽全力地活下来,最后也只能做命运的奴隶?我们要到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到死的那一天吗?——我不要嫁给丘丽一鸣,我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们私奔吧,离开这座可怕的城市。”

    我惊讶地看着左手。

    左手把电脑关了,看着的眼睛,她又说,“知道为什么我刚才急急忙忙打电话催你回来吗?因为,下午丘丽一鸣给我打电话了,他叫我离开你,不然会派人杀了你。——你梦中的神秘女子有没有预知我是怎么死的?他会杀了我,或者你。”

    章一平被打一事肯定也与我、丘丽一鸣和左手有关,但我没告诉左手,怕她过分担忧。

    我说,“他又不是秦皇,他没那么大的本事。”

    她说,“算了,不说了,反正逃也逃不掉。打电话叫S和小胖过来,咱四人好好地过一个圣诞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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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女主角(28)
    表姐结婚了。一向自强不息的表姐始终没有脱离命运的桎梏,她没有嫁给什么大老板,而是嫁给和她同样在广东打工的年轻人,且年轻人脚有点瘸,据说是在工厂做工时不小心跌伤的。龙门给我打电话时,已经很晚了。哥说话的口气有点悲伤,不过依然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向往,他时不时地并讲到母亲的死因。哥说这几天,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陌生人不远千里来家做调查和采访,采访的主题是“著名作家李化(我母亲)无辜的死因”和“当代中国妇女人权问题调查”,并收到几封从国外寄来的特快英文邮件。我们家在国外没有亲戚,哥的话令我惊鄂。不过,哥是不会骗我的。我把学校地址给哥,叫他把邮件全部用快递转邮给我看看。

    那夜我、左手、S和小胖在哈尔滨啤酒城的407号房间喝酒。我们四人中S和小胖最能喝,他两却喝得酩酊大醉,我和左手反而无事。S喝酒是在陪客人的过程中训练出来的,这一点也不奇怪,而13岁不大丁点的小胖居然也能喝6瓶啤酒,实在令我们对他刮目相看。小胖说6岁时他母亲离家出走后,他便背着他爸偷偷地从地窖里偷酒喝。那时,小胖家一贫如洗,只在市郊有一间小房子。他的父亲在市CC第一汽车厂做钳工,勤劳而善良,喜欢喝酒和吹牛逼,善长做朝族菜肴,但他母亲却嫌他没出息,她常与父亲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跟一个南方烟贩子走了。他父亲是个好面子的人,在别人面前总说他母亲去了美国,其实她是去了福建,并偷偷地给小胖打过几次电话。

    那夜,我和左手很晚才回宿舍。宿舍里空荡荡的,令人瑟瑟寒心,

    欧阳方杰和章一平不知去向,且章一平的电脑也不见了,他的书桌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电线和光盘。打他们的手机,都是关机。我坐在椅子上,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看着李荒谬小巧而纯白的骨灰盒,难免有些悲伤。李荒谬的父母怕是还未收到EMS吧。我打开荒谬的抽屉,并未发现电话薄什么的。却找到李荒谬的黑色的手机,我按住红色健。飞利谱手机的电源果然如荒谬所言“操他妈的好!”半个月未用居然还能开机,嘿嘿,实在可笑!手机屏幕一亮,立即响起朋克的摇滚,收件箱里满满的都是S发过来的短信,短信内容五花八门,有叫他起床吃早餐的,有约他去外面玩的,也有催他吃药的。我一条一条往下看,当我看他的发件箱时,才猛然发现他和S之间的感情甚至比我与左手之间更深更浓,他劝她以后不要再出卖自己的肉体,他说“S你知道吗?我爱你,你他妈的丑婊子只属于SB李荒谬!我无法忍受别人和我一样摸你、吻你身体的每一寸诱人的土地!无论是他妈的大老板还是狗屁领导,都他妈的不允许!”并且,其中有几条短信提及我,他说“清华教授说的没错,龙十一是个人才,只是还未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又说“十一家很穷,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他”,最后几条的发件时间是2005年10月11日,也就是出事的前一天,他与S谈话时说“最近我总眼皮跳得厉害,他妈的,不吉利,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最近有个来头不小的东西盯上我们家十一了。假如没猜错,那些埋汰的东西想杀他。欧阳和苏木喜欢吹牛逼,他们的话十一未必相信,为确保万无一失,我叫老实巴交的章一平转告十一叫他自己小心……”

    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东西?

    我在他抽屉里,继续乱翻,发现一张农业银行的卡,卡的背面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512512——卡的密码。

    512512?好像在哪里见过?13999512512,啊,原来是S手机号的最后6尾数!

    纸条末尾写道:要是我出什么意外,卡归十一使用。

    我忍不住伸手去摸荒谬的骨灰盒,一种莫名的悲伤袭上心头,感觉有点寒彻刺骨。泪水在不经意间,不禁顺着眼角划过脸颊,滴在白色的羽绒服上渗透到肌肤。

    这时,手机响了,接通我便劈头说一句,“李荒谬死了。”

    左手感到莫名奇妙,说,“你怎么啦?我寝的双儿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

    我冷冷地回答我们寝欧阳方杰、章一平和苏木都不见了,只有李荒谬在,而且还在一坛走不动的骨灰盒里。

    “想他了?”

    “恩,我觉得他太可怜了。”

    我继续在荒谬的抽屉翻找东西,在里面寻得两本他最爱的美术书籍,一本精装的《汤加丽的人体写真集》,一本朴实的《徐悲鸿素描集》。我用手机屏光照了照,跳过裸体摄影集,在第二本书中寻得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16岁大小的扎着草尾辫的小姑娘,照片有些旧,但笔迹却是新的,荒谬在照片的背后用黑色钢笔写道“我的最爱”;另一张是S半裸上半身的黑白照片,侧着身子,光从顶上方往胸部斜照,把她的乳房的曲线表现得十分完美,让人没有丝毫淫念。李荒谬称之为艺术,可我不懂,总觉得拿着女人的裸照有些不正经。于是,在照片上停留1。5秒之后,我翻过照片看,结果它的背面却没有一个字符。这时外面来了两个瘦高的陌生男青年,我慌忙把照片等东西塞回抽屉,回头愤愤地看着他们非法的闯入。

    我说,“想怎样?”

    这时,我才发现突然鄙见两人中有一个红头发混混打扮的年轻人,感觉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另一个,我没见过,平头黑发,不像好人,但也不像坏人。

    红头发混混一见我便大叫一声,过了半晌,才突然出声。他咬牙切齿地说,“咋是你?!哈哈,工夫不负有心人,操他妈的老天爷终于让我找到你了!——怎么,才两个月时间就把我给忘了?我对你可是终身难忘啊。”

    平头黑发的混混制止他,说,“刀子,别废话!赶紧依照明珠姐的指示办事,把李荒谬的骨灰盒取走!”

    刀子?

    什么刀子?!

    我认真地回答,说,“不行!谁也不能把李荒谬带走,S是我的兄弟,死了变成鬼也是,就算是S亲自来取,也不行!”

    平头黑发笑了笑,毫不在意的说,“什么‘S’不S的!本人军人出身,只是服从上级命令而已!本人不喜欢磨讥(罗嗦),你把骨灰盒还我,本人确保让你平安无事,就算你杀刀子他爹,也无事。因为,这是明珠姐亲自交代下来的,我一定不会把事情办砸!”

    他们一边说一边跨进门。

    我伸双手抱住书桌上的骨灰盒,冷笑道,“嘿,有种就把我干死!”这时酒突然有反映了,我感觉头很痛,并且有些发昏,或许今晚S请我们喝酒也另有目的,她可能早策划好了。

    红头发混混火上浇油,握紧拳头义愤地说,“把这贼小子杀了,为我红毛大哥报仇!”并向我走过来,但我用目光制止他了,他还是挺会装,并且和当初一样胆小怕事。

    平头挡住红头,阴笑道,“刀子给我闭嘴!——龙十一,谅你是明珠姐的朋友,所以再让你三分,但这是她的命令,本人不得不服从,只好得罪了。”

    “你和S什么关系?”

    “本人的命是她救的,所以本人有义务为她做任何事,包括替她去死,或者替她杀人!本人看你也是条汉子,但这是命令!”

    说罢,平头从口袋里套出一把15CM长的军用匕首,拿在手里一恍一恍的,尽耍威风。我宁愿被他杀了,也不可能把自己兄弟的骨灰盒拱手相送。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为什么那个陌生的女乞丐宁可被踢死也不愿意被抢劫。因为,被抢劫可可耻的,因为,被抢劫的东西是不能失去的。世界可真小,此刻站在我面前凶巴巴的“刀子”,竟是数月前那个胆小的弃红头发“大哥”而逃的两个混混之一的高瘦子。

    我左手搂着骨灰盒,右手论起我身边的椅子。

    正要开战时,S突然打电话制止,叫平头和刀子回去。她放弃了骨灰盒,因为李荒谬不属于她一个人。刀子却满肚子怨气无处出,平头把匕首收回去,他呵呵的拍拍我的肩膀说,“本人是内蒙锡林浩特市人,你这个小弟我交定了,会再见的。”

    我惊鄂地看着他们离去。

    原来一场虚惊。

    我拨通左手的电话,说,“我有点担心欧阳,咱去学校附近的网吧找找。”

    去他经常通宵的网吧,满座,但没有他。我又拨他手机,关机,

    他不会是出什么意外了吧?

    当时的气温,差不多零下35度左右吧,而且是深夜,马路上偶尔才能鄙见几辆出租车。我和左手在街上跑了起来,漫无目的,根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寻找。街上、花坛和马路到处都是雪,自己感觉好像走进一个硕大无朋的冰箱。厚厚的一层雪,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好像吃冰糖的声音。在我们毫无头绪时,燕灵双倒主动给左手打电话,她说她在外边和朋友聚会今晚不回去了,手机没电。

    左手说完后,把电话给我,说双儿有事找我。燕灵双在电话里醉醺醺地说,“我给你俩偷拍的接吻照片洗出来了,你该怎么感谢我啊?”

    “净出歪主意!”

    “哎,我刚刚在饭店看见你的前任女友紫晴了,她也在喝酒,而且还吸烟,和她在一起的是一帮本地混混,我猜不出她究竟想干嘛!我们家千金小姐你可要照顾好了,寒雪不习惯东北的气候,你们快点回寝吧。”

    “知道啦,没事我挂了啊。”

    “喂,你竟敢挂我电话?”

    “我为什么不敢啊?!”

    说完,我真挂了。

    我借住路灯的余光,看着左手。她冻得两颊绯红,头发发直。我拍净她肩上的小雪瓣,我们并排,继续往回走。步伐很慢,有点像在散步。

    “十一,你喜欢东北么?”

    “我啊?说实话,不喜欢,太冷了。不过,有你陪着,我反正去哪里都一样。——你说两个湖南的,怎么会大老远地跑到东北来谈恋爱呢?”

    “十一,你说,你说我,现在是你女朋友吗?”

    “算是吧,应该。”

    “什么‘算是’呀?!你为什么不叫我做你女朋友呀?”

    “上大学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交女朋友什么的,真的。我希望好好学习,然后,毕业后找份正经事做,父亲叫人给我哥哥取名‘龙门’就是希望我兄弟俩以后不当农民。要是你愿意,等我有钱了一定会娶你的!”

    左手突然停下脚步,说“没,我没问你这个。我是说,你为什么不叫我做你女朋友呀?我难道不配吗?”

    我仰首挺胸,模仿军训时立正的模样,双手放置裤中线处,严肃地说,“那好吧。——恩恩。左手同学,我是非常地爱慕你,从见到你第一眼便爱上了你。请问,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她摇摇头,娇嗔地说,“不行!嘿嘿。——你说追我的人那么多,凭什么叫我答应你呀?要不,你也去追我吧!加油哦。”

    引用欧阳的原话来形容我当时的感受便是:怎一个“晕”字了得?!但我不是欧阳,所以我傻傻地问她,

    “不会真的叫我去追你吧?”

    “恩,必须追!”

    “那要是追不上呢,咋整?——是开玩笑罢?!”

    “没,我说真的。要是追不上,便说明我们便无缘。假如无缘,我们便没必要在一起。”

    “这么严重啊?!——可我没追过女孩子啊,我怎么做才算是追上了啊?费劲。”

    这时,我们突然发现对面马路一伙人正在追一个胖子,当胖子摔倒时,他们一股劲地蜂拥而上,拳打脚踢。再这么下去肯定得出人命。我往马路那边跑去,左手叫我别多管闲事,但没拦住,于是她也跟在我身后一同跑去。那伙人即不像学生,也不像流氓,倒有点像工厂的工人,有的人甚至拿着铁楸。我边跑边喊住手,但那伙人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跑过去从他们身后将他们一个一个强行拖开,

    我喊道,“住手,再下去得出人命啦!”

    他们这才住手。我一把扶住地上被打地体无完肤的胖子,这才发现他正是我们宿舍的欧阳方杰。

    我大叫,几乎哭了起来,“欧阳,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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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已经有点神志不清,他迷迷惑惑地叫了一声我的名字便晕了过去。他说,“十一,……“

    这时,站出来一个年轻人,借着灯光,我认出这人便是那天和汪学长在宿舍一起喝酒的那个酒吧的吉他手威哥。长发、不男不女的吉他手咬牙切齿地说,“嘿嘿,这个家伙和地上那家伙是一伙的,都是来咱工厂偷东西的贼,打死恶贼,不然没天理了!”

    那群工人又把我们围起来。在这危机关头,我不希望左手出意外,我叫左手快逃,结果她不愿意走。于是包围圈扩大了,他们把女子左手也算计进去了。

    我解释说,“威哥,你明知道我们是吉林※※大学的大一新生,不是贼!为什么要陷害我们?”

    威哥说,“我认识你们吗?不。就算认识,我也不能容忍一个贼啊!你这是狡辩,哪有贼自称是贼啊?!——这个女子大家不要动,把那两个不知死活的贼干死,老板那边我自有交代!”

    我握紧拳头,却只能防不能攻。我张开双臂,尽力护住左手和欧阳。结果打斗还没开始,我便被一个工人用铁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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